它的题目既甜蜜又刚硬,叫《布赖顿硬糖》(这是一种当地出的砂糖)。作者是格雷厄姆·格林。这是一部可以为之下许多定义的著作。任何一个定义都会显得苍白,但任何一个定义都具有一定的真实性。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如果我们不拿它与贝尼托·佩雷斯·加尔多斯相比,而是与海明威相比的话。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一部心理小说,只要这奇怪的形容词不使我们想起法兰西学院的保尔·布尔热[1],而是来自印度洋的约瑟夫·康德拉。我们还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一部侦探小说,只要我们还记得,《罪与罚》和《麦克白》也是同一类的小说。我提及这些伟人的名字是因为,他们同格林的新作一样,逐步揭示了一宗凶杀案,并描写了负罪感所引起的恐惧和痛苦。这是人的负罪感,但不是悔恨。
当我们认为一部书可称得上巨著时,我们实际上也承认(或暗示),这是一部单调的作品。《布赖顿硬糖》把这个可悲的规律发挥得淋漓尽致。它有老虎般的力量,也有象棋才有的无穷变化。至于它可能会有的忠诚……故事发生在布赖顿郊区一个肮脏的地方,可悲的英雄人物是信奉天主教或犹太教的恶棍。一天清晨,他们在跑马场外大动干戈,酣战至死。读者也许会问,在英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当我们注意到,这部令人绝望的作品实际上反映了美国对英国生活的影响,反映了一个美国人(也就是威廉·福克纳)对一个英国人的影响的话,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布赖顿硬糖》中可恶的英雄平基·布朗是《圣殿》中可恶的主人公“金鱼眼”绝妙的翻版。这一事实论证了本人的观点。
格雷厄姆·格林是福克纳的继承者(也是简化者),是四分五裂的欧洲的悲剧性诗人,是当今英国最为成功的小说家之一。威廉·普洛美尔[2]写道:“他写的对话十分巧妙,可以同海明威相媲美,而且比后者还要多姿多彩。他对景色的描写极其细腻,令人想起弗吉尼亚·吴尔夫。格雷厄姆·格林极具个性,是一位成熟的小说家。”
徐少军 王小方 译
[2]william plomer(1903—1973),英语作家,生于南非,著有《我说非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