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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河上公注

守微第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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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安易持,

治身治國安靜者,易守持也。

其未兆易謀,

情欲禍患未有形兆時,易謀止也。

其脆易破,

禍亂未動於朝,情欲未見於色,如脆弱易破除。

其微易散。

其未彰著,微小易散去也。

為之於未有,

欲有所為,當於未有萌芽之時塞其端也。

治之於未亂。

治身治國於未亂之時,當豫閉其門也。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

從小成大。

九層之臺起於累土;

從卑立高。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從近至遠。

為者敗之,

有為於事,廢於自然;有為於義,廢於仁;有為於色,廢於精神也。

執者失之。

執利遇患,執道全身,堅持不得,推讓反還。

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

聖人不為華文,不為色利,不為殘賊,故無敗壞。

無執故無失。

聖人有德以教愚,有財以與貧,無所執藏,故無所失於人也。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

從,為也。

民之為事,常於功德幾成,而貪位好名,奢泰盈滿而自敗之也。

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終當如始,不當懈怠。

是以聖人欲不欲,

聖人欲人所不欲。人欲彰顯,聖人欲伏光;人欲文飾,聖人欲質朴;人欲色,聖人欲於德。

不貴難得之貨;

聖人不眩為服,不賤石而貴玉。

學不學,

聖人學人所不能學。人學智詐,聖人學自然;人學治世,聖人學治身;守道真也。

復眾人之所過;

眾人學問反,過本為末,過實為華。復之者,使反本也。

以輔萬物之自然。

教人反本實者,欲以輔助萬物自然之性也。

而不敢為。

聖人動作因循,不敢有所造為,恐遠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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