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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馆丛稿初编

桃花源記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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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淵明桃花源記寓意之文,亦紀實之文也。其爲寓意之文,則古今所共知,不待詳論。其爲紀實之文,則昔賢及近人雖頗有論者,而所言多誤,故别擬新解,以成此篇。止就紀實立説,凡關於寓意者,概不涉及,以明界限。

西晉末年戎狄盜賊並起,當時中原避難之人民,其能遠離本土遷至他鄉者,東北則託庇於慕容之政權,西北則歸依於張軌之領域,南奔則僑寄於孫吴之故壤。不獨前燕、前涼及東晉之建國中興與此中原之流民有關,即後來南北朝之士族亦承其系統者也。史籍所載,本末甚明。以非本篇範圍,可置不論。其不能遠離本土遷至他鄉者,則大抵糾合宗族鄉黨,屯聚堡塢,據險自守,以避戎狄寇盜之難。兹略舉數例,藉資説明。

晉書捌捌孝友傳庾袞傳略云:

張泓等肆掠於陽翟,袞乃率其同族及庶姓保於禹山。是時百姓安寧,未知戰守之事。袞曰:孔子云:不教而戰,是謂棄之。乃集諸羣士而謀曰:二三君子相與處於險,將以安保親尊,全妻孥也。古人有言:千人聚,而不以一人爲主,不散則亂矣。將若之何?衆曰:善。今日之主,非君而誰!於是峻險阨,杜蹊徑,修壁塢,樹藩障,考功庸,計丈尺,均勞逸,通有無,繕完器備,量力任能,物應其宜,使邑推其長,里推其賢,而身率之。及賊至,袞乃勒部曲,整行伍,皆持滿而勿發。賊挑戰,晏然不動,且辭焉。賊服其慎,而畏其整,是以皆退,如是者三。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壹肆兵家類云:

庾袞保聚圖一卷

右晉庾袞撰。晉書孝友傳載袞字叔褒。齊王冏之倡義也。張泓等掠陽翟,袞率衆保禹山,泓不能犯。此書序云:大駕遷長安,時元康三年己酉,撰保聚壘議二十篇。按冏之起兵,惠帝永寧元年也,帝遷長安,永興元年也,皆在元康後,且三年歲次實癸丑,今云己酉,皆誤。

晉書壹佰蘇峻傳云:

永嘉之亂,百姓流亡,所在屯聚。峻糾合得數千家,結壘於本縣(掖縣)。於時豪傑所在屯聚,而峻最强。遣長史徐瑋宣檄諸屯,示以王化,又收枯骨而葬之。遠近感其恩義,推峻爲主。遂射獵於海邊青山中。

又晉書陸貳祖逖傳略云:

初,北中郎將劉演距於石勒也,流人塢主張平、樊雅等在譙,演署平爲豫州刺史,雅爲譙郡太守。又有董瞻、于武、謝浮等十餘部,衆各數百,皆統屬平。而張平餘衆助雅攻逖。蓬陂塢主陳川,自號寧朔將軍、陳留太守。逖遣使求救於川,川遣將李頭率衆援之,逖遂克譙城。[桓]宣遂留助逖,討諸屯塢未附者。河上堡固,先有任子在胡者,皆聽兩屬,時遣游軍僞抄之,明其未附。諸塢主感戴,胡中有異謀,輒密以聞。前後克獲,亦由此也。

又藝文類聚玖貳引晉中興書云:

中原喪亂,鄉人遂共推郗鑒爲主,與千餘家俱避於魯國嶧山,山有重險。

又太平御覽叁貳拾引晉中興書云:

中宗初鎮江左,假郗鑒龍驤將軍、兗州刺史。又徐龕、石勒左右交侵。鑒收合荒散,保固一山,隨宜抗對。

又太平御覽肆貳引地理志云:

嶧山在鄒縣北。高秀獨出。積石相臨,殆無壤土。石間多孔穴,洞達相通,往往如數間居處,其俗謂之嶧孔。遭亂輒將居人入嶧,外寇雖衆,無所施害。永嘉中,太尉郗鑒將鄉曲逃此山,胡賊攻守,不能得。

又晉書陸柒郗鑒傳云:

鑒得歸鄉里。於時所在饑荒,州中之士素有感其恩義者,相與資贍。鑒復分所得,以賉宗族及鄉曲孤老,賴而全濟者甚多。咸相謂曰:今天子播越,中原無伯,當歸依仁德,可以後亡。遂共推鑒爲主,舉千餘家俱避難於魯之嶧山。

寅恪案,説文壹肆云:

隖,小障也。一曰:庳城也。

桂氏義證肆柒列舉例證頗衆,兹不備引。據寅恪所知者言,其較先見者爲袁宏後漢紀陸王霸之「築塢候」(後漢書伍拾王霸傳作「堆石布土」。袁范二書互異。未知孰是原文。待考。)及後漢書伍肆馬援傳之「起塢候」之語。蓋元伯在上谷、文淵在隴西時,俱東漢之初年也。所可注意者,即地之以塢名者,其較早時期以在西北區域爲多,如董卓之郿塢是其最著之例。今倫敦博物館藏敦煌寫本斯坦因號玖貳貳西涼建初十二年敦煌縣户籍陰懷條亦有「居趙羽塢」之語,然則塢名之起或始於西北耶?抑由史料之存於今者西北獨多之故耶?此點與本篇主旨無關,可不詳論。要之,西晉末世中原人民之不能遠徙者亦藉此類小障庳城以避難逃死而已。但當時所謂塢壘者甚多,如祖逖傳所載,固亦有在平地者。至如郗鑒之避難於嶧山,既曰:「山有重險。」又曰:「保固一山。」則必居山勢險峻之區人跡難通之地無疑,蓋非此不足以阻胡馬之陵軼,盜賊之寇抄也。凡聚衆據險者因欲久支歲月及給養能自足之故,必擇險阻而又可以耕種及有水泉之地。其具備此二者之地必爲山頂平原,及溪澗水源之地,此又自然之理也。

東晉末年戴祚字延之,從劉裕入關滅姚秦,著西征記二卷。(見隋書叁叁經籍志史部地理類,並參考封氏聞見記柒蜀無兔鴿條唐語林捌及章宗源隋書經籍志考證陸等。)其書今不傳。酈氏水經注中往往引之。中原塢壘之遺址於其文中尚可窺見一二。如水經注壹伍洛水篇云:

洛水又東,逕檀山南。

其山四絶孤峙,上有塢聚,俗謂之檀山塢。義熙中劉公西入長安,舟師所届,次于洛陽。命參軍戴延之與府舍人虞道元即舟溯流,窮覽洛川,欲知水軍可至之處。延之届此而返。竟不達其源也。

又水經注肆河水篇云:

河水自潼關東北流,水側有長坂,謂之黄巷坂。坂傍絶澗。陟此坂以升潼關,所謂「泝黄巷以濟潼」矣。歷北出東崤,通謂之函谷關也。

郭緣生記曰:漢末之亂,魏武征韓遂、馬超,連兵此地。今際河之西有曹公壘。道東原上云:李典營。義熙十三年王師曾據此壘。西征記曰:沿路逶迤入函道六里有舊城。城周百餘步。北臨大河,南對高山。姚氏置關以守峽,宋武帝入長安。檀道濟、王鎮惡或據山爲營,或平地結壘,爲大小七營,濱河帶險。姚氏亦保據山原陵阜之上,尚傳故跡矣。

河水又東北。玉澗水注之。水南出玉溪。北流,逕皇天原西。周固記:開山東首上平博,方可里餘。三面壁立,高千許仞。漢世祭天於其上,名之爲皇天原。河水又東逕閿鄉城北。東與全鳩澗水合。水出南山,北逕皇天原東。

述征記曰:全節,地名也。其西名桃原。古之桃林。周武王克殷休牛之地也。西征賦曰:咸徵名于桃原者也。晉太康記曰:桃林在閿鄉南谷中。

又元和郡縣圖志陸虢州閿鄉縣條云:

秦山,一名秦嶺,在縣南五十里。南入商州,西南入華州。山高二千丈,周迴三百餘里。桃源,在縣東北十里,古之桃林,周武王放牛之地也。

又陝州靈寶縣條云:

桃林塞,自縣以西至潼關皆是也。

又新唐書叁捌地理志陝州靈寶縣條云:

有桃源宫,武德元年置。

又資治通鑑壹壹捌晉紀云:

義熙十三年二月,王鎮惡進軍澠池。引兵徑前,抵潼關。三月[檀]道濟、[沈]林子至潼關。夏四月,太尉[劉]裕至洛陽。(寅恪案,宋武伐秦之役,其軍行年月宋書南史等書記載既涉簡略,又有脱誤。故今悉依司馬君實所考定者立論。)

寅恪案,陶淵明集有贈羊長史(即松齡)詩。其序云:

左軍羊長史,銜使秦川,作此與之。

則陶公之與征西將佐本有雅故。疑其間接或直接得知戴延之等從劉裕入關途中之所聞見。桃花源記之作即取材於此也。蓋王鎮惡、檀道濟、沈林子等之前軍於義熙十三年春二三月抵潼關。宋武以首夏至洛陽。其遣戴延之等溯洛水至檀山塢而返,當即在此時。山地高寒,節候較晚。桃花源記所謂「落英繽紛」者,本事之可能。又桃林桃原等地既以桃爲名,其地即無桃花,亦可牽附。況晉軍前鋒之抵崤函爲春二三月,適值桃花開放之時,皇天原之下,玉澗水之傍,桃樹成林,更情理之所可有者。至於桃花源記所謂「山有小口」者,固與郗鑒之「嶧孔」相同。所謂「土地平曠」者,殆與皇天原之「平博方可里餘」者亦有所合歟?劉裕遣戴延之等泝洛水至檀山塢而返事與桃花源記中武陵太守遣人尋桃花源終不得達者,約略相似,又不待言也。

今傳世之搜神後記舊題陶潛撰。以其中雜有元嘉四年淵明卒後事,故皆認爲僞託。然其書爲隨事雜記之體,非有固定之系統。中有後人增入之文,亦爲極自然之事,但不能據此遽斷全書爲僞託。即使全書爲僞託,要必出於六朝人之手,由鈔輯昔人舊篇而成者,則可決言。寅恪於與淵明之家世信仰及其個人思想皆别有所見,疑其與搜神後記一書實有關聯。以其軼出本篇範圍,姑置不論。搜神後記卷一之第五條即桃花源記,而太守之名爲劉歆,及無「劉子驥欣然規往」等語。其第六條紀劉驎之即子驥入衡山採藥,見澗水南有二石囷,失道問徑,僅得還家。或説囷中皆仙靈方藥,驎之欲更尋索,不復知處事。此事唐修晉書玖肆隱逸傳亦載之。蓋出於何法盛晉中興書(見太平御覽肆壹玖及肆貳伍又伍佰肆所引)。何氏不知何所本,當與搜神後記同出一源,或即與淵明有關,殊未可知也。

據此推測,陶公之作桃花源記,殆取桃花源事與劉驎之二事牽連混合爲一。桃花源雖本在北方之弘農或上洛,但以牽連混合劉驎之入衡山採藥事之故,不得不移之於南方之武陵。遂使後世之論桃花源者皆紛紛墮入迷誤之途,歷千載而不之覺,亦太可憐矣!或更疑搜神後記中漁人黄道真其姓名之意義與宋武所遣泝洛之虞道元頗相對應。劉驎之隱於南郡之陽岐山,去武陵固不遠,而隆安五年分南郡置武寧郡,武武字同,陵寧音近(來泥互混),文士寓言,故作狡獪,不嫌牽合混同,以資影射歟?然此類揣測皆不易質證。姑從闕疑可也。(參考晉書壹伍下地理志、玖肆隱逸傳、玖玖桓玄傳、宋書叁柒州郡志及世説棲逸篇等。)又今本搜神後記中桃花源記,依寅恪之鄙見,實陶公草創未定之本。而淵明文集中之桃花源記則其增修寫定之本。二者俱出陶公之手。劉驎之爲太元間聞人(見世説新語棲逸篇及任誕篇),故繫此事於太元時。或因是以陶公之桃花源記亦作於太元時者,則未免失之過泥也。

桃花源事又由劉裕遣戴延之等泝洛水至檀山塢與桃原皇天原二事牽混爲一而成。太守劉歆必無其人。豈即暗指劉裕而言耶?既不可考,亦不可鑿實言之。所謂避秦人之子孫亦桃原或檀山之上「塢聚」中所居之人民而已。至其所避之秦則疑本指苻生苻堅之苻秦而言,與始皇、胡亥之嬴秦絶無關涉。此殆傳述此事之人或即淵明自身因譌成譌,修改所致,非此物語本來之真相也。蓋苻氏割據關陝垂四十載,其間雖有治平之時,而人民亦屢遭暴虐争戰之難。如晉書壹壹貳苻生載記敍苻生政治殘暴民不聊生事甚詳。兹録其一例如下:

生下書(通鑑繫此於晉穆帝永和十二年六月)曰:朕受皇天之命,承祖宗之業,君臨萬邦,子育百姓。嗣統以來,有何不善,而謗讟之音扇滿天下?殺不過千,而謂刑虐。行者比肩,未足爲稀。方當峻刑極罰,復如朕何?時猛獸及狼大暴,晝則斷道,夜則發屋。惟害人而不食六畜。自生立一年,獸殺七百餘人,百姓苦之,皆聚而邑居,爲害滋甚,遂廢農桑,内外兇懼。羣臣奏請禳災。生曰:野獸飢則食人,飽當自止,終不能累年爲患也。天豈不子愛羣生,而年年降罰,正以百姓犯罪不已,將助朕專殺而施刑教故耳。但勿犯罪,何爲怨天而尤人哉?

又晉書壹壹叁苻堅載記上敍苻堅盛時云:

關隴清宴,百姓豐樂。自長安至於諸州,皆夾路樹槐柳。二十里一亭,四十里一驛。旅行者取給於途,工商貿販於道。

而晉書壹壹肆苻堅載記下敍苻秦亡時云:

關中人皆流散,道路斷絶,千里無煙。

由苻生之暴政或苻堅之亡國至宋武之入關,其間相距已逾六十年或三十年之久。故當時避亂之人雖「問今是何世」,然其「男女衣著悉如外人」。若「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者,則陶公寓意特加之筆,本篇可以不論者也。

又陶詩擬古第二首云:

辭家夙嚴駕,當往志無終。問君今何行,非商復非戎。聞有田子泰,節義爲士雄。斯人久已死,鄉里習其風。生有高世名,既没傳無窮。不學狂馳子,直在百年中。

吴師道禮部詩話云:

始[田]疇從劉虞。虞爲公孫瓚所害,誓言報讎,卒不能踐,而從曹操討烏桓,節義亦不足稱。陶公亦是習聞世俗所尊慕爾。

寅恪案,魏志壹壹田疇傳云:

遂入徐無山中,營深險平敞地而居,躬耕以養父母。百姓歸之,數年間至五千餘家。

據此,田子泰之在徐無山與郗鑒之保嶧山固相同,而與檀山塢桃原之居民即桃花源之避秦人亦何以異?商者指四皓入商山避秦事,戎者指老子出關適西戎化胡事。然則商洛崤函本爲淵明心目中真實桃花源之所在。而田疇之亮節高義猶有過於桃源避秦之人。此所以寄意遣詞遂不覺聯類併及歟?吴氏所言之非固不待辨。而其他古今詁陶詩者於此亦皆未能得其真解也。又蘇東坡和桃花源詩序云:

世傳桃源事多過其實。考淵明所記,止言先世避秦亂來此,則漁人所見似是其子孫,非秦人不死者也。又云「殺雞作食」,豈有仙而殺者乎?舊説南陽有菊水,水甘而芳,民居三十餘家,飲其水皆壽,或至百二三十歲。蜀青城山老人村多枸杞,根如龍蛇。飲其水,故壽。近歲道稍通,漸能致五味,而壽益衰。桃源蓋此比也歟?使武陵太守得而至焉,則已化爲争奪之場久矣!嘗意天壤之間若此者甚衆,不獨桃源。

寅恪案,古今論桃花源者,以蘇氏之言最有通識。洪興祖釋韓昌黎桃源圖詩,謂淵明敍桃源初無神仙之説,尚在東坡之後。獨惜子瞻於陶公此文中寓意與紀實二者仍牽混不明,猶爲未達一間。至於近人撰著或襲蘇洪之意,而取譬不切,或認桃源實在武陵,以致結論多誤。故不揣鄙陋,别擬新解。要在分别寓意與紀實二者,使之不相混淆。然後鈎索舊籍,取當日時事及年月地理之記載,逐一證實之。穿鑿附會之譏固知難免,然於考史論文之業不無一助,或較古今論辨此記之諸家專向桃源地志中討生活者聊勝一籌乎?

兹總括本篇論證之要點如下:

(甲)真實之桃花源在北方之弘農,或上洛,而不在南方之武陵。

(乙)真實之桃花源居人先世所避之秦乃苻秦,而非嬴秦。

(丙)桃花源記紀實之部分乃依據義熙十三年春夏間劉裕率師入關時戴延之等所聞見之材料而作成。

(丁)桃花源記寓意之部分乃牽連混合劉驎之入衡山採藥故事,並點綴以「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等語所作成。

(戊)淵明擬古詩之第二首可與桃花源記互相印證發明。

補記一

匡謬正俗柒黄巷條云:

郭緣生述征記曰:皇天塢在閿鄉東南。或云:衛太子始奔,揮淚仰呼皇天,百姓憐之,因以名塢。又戴延之西征記曰:皇天固去九原十五里。據此而言,黄天原本以塢固得名,自有解釋。

寅恪案,顔氏所引,足以補證鄙説,故附録於此。

補記二

此文成後十年,得詳讀居延漢簡之文,復取後漢書西羌傳參證,塢壁之來源與西北之關係益瞭然矣。

(原刊清華學報第十一卷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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