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十五 景祐元年(甲戌,1034)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起仁宗景祐元年七月盡是年十二月

庚寅,詔淮南災傷州軍,為盜而非殺人者,限兩月自陳,除其罪,少壯者刺隸本城,若有武勇,即部送京師,與隸近上禁軍。

辛卯,翰林學士承旨盛度等上所定學士、舍人院召試人等第,以文理俱高為第一;文理俱通為第二;文通理粗或文粗理通為第三,分上下;文理俱粗為第四,分上下;紕繆為第五,凡七等。先是,考校舊規有優、稍優、堪、稍堪、平、稍低【一】、次低七等,而品第高下未明。至是,度等約禮部式更定之。

壬辰,胡旦妻盛氏上旦所撰續演聖論。錄其姪拱辰為太廟齋郎。

太常博士、監察御史裏行高若訥為主客員外郎、殿中侍御史裏行。殿中侍御史裏行始此。若訥,衛州人也。

乙未,御崇政殿,召近臣觀景祐乾象新書。初,命同判司天監楊惟德等以周天星宿度分及占測之術,纂而為書,成三十卷,至是上之,惟德等皆遷官。

翰林學士承旨、兼端明殿學士盛度召對承明殿西廡,問以邊計,退而條十事上之,又兼翰林侍讀學士。

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學士、右諫議大夫范諷為給事中,依前龍圖閣學士、知兖州。諷性倜儻,好奇節,不拘細行。雅善李迪。嘗與張士遜議事不合,諷曰:「世謂大事未易可議,小事不足為,所為終何事耶?」為中丞,力擠士遜。援呂夷簡入相,又合謀廢郭后,欲夷簡引己置二府,然夷簡憚諷,終不敢薦也。諷建議朝廷當差擇能臣,留以代大臣之不稱職者,夷簡聞而惡之。權三司使厪半歲【二】,以疾免,管勾祥源觀,又徙會靈觀。既久不得意,憤激求出。又在上前數毀短參知政事王隨,因奏:「外人謂臣逐隨,將取其位。願先出臣,臣為陛下引姦邪去,而朝廷清矣。」及將行,復謂上曰:「陛下朝無忠臣,一旦紀綱大壞,然後召臣,將何益!」夷簡愈惡之,故尋被譴黜。

己亥,詔諸路監司案所部官吏不法者須密切體訪,毋得出榜召人首告。此詔徧下諸州,令在處法司有之。實錄所書比元詔稍異,今參取修入,與熙寧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指揮相關。

又詔州縣刑獄須證逮者速決遣之,慮久繫妨農事也。

徙濟州鄆城縣於盤溝店。

樞密使、吏部侍郎、樞校太傅王曙加同平章事。

庚子,詔:「諸處承準宮闈教旨,未得施行。內有該合上殿處,仰次日審奏取旨;不該上殿處,即當日同具事由,實封申中書、樞密院取旨。」

辛丑,詔諸路提點刑獄朝臣使臣自今毋得互相薦論。

乙巳,隨州言崇信軍節度使錢惟演卒。特贈侍中,命官護葬事。惟演始以父歸國,故亟顯,然自以才能進,文辭清麗,名與楊億、劉筠相上下。嘗曰:「翰林學士備顧問,司典誥,於天下之書,一有所不觀,何以稱職!」故益儲文籍,侔祕府。又多藏古書帖名畫。喜獎勵後進,歐陽修、尹洙皆出幕下。雖官兼將相,階、勳、品皆第一,而終不歷中書,故嘗謂人曰:「吾生平不足者,惟不得於黃紙尾押字耳。」

天下常平倉置已久,領於司農寺。壬子,始詔諸路轉運使與州長吏舉所部官專主常平錢粟。既而淮南轉運副使吴遵路言:「本路丁口百五十萬,而常平錢粟才四十餘萬,歲饑不足以救卹。願自經畫,增為二百萬,他毋得移用。」許之。吴遵路上言,乃景祐三年四月,今從本志聯書之。

樞密直學士杜衍亦嘗建議曰:「歲有豐凶,穀有貴賤,計本量委,散滯取贏,宜究其術。若官以法平之,則農人有利,粟有所洩。今豪姓蓄賈,乘時賤收,而拙業之人,旋致罄竭。水旱則稽伏而不出,須其翔踴以牟厚利,而農民貴糴。九穀散於穰歲,百姓困於凶年,雖勸課官家至日見,亦奚益於事哉!蓋常平倉制度不立【三】,有名而無實。謂宜量州郡遠近,戶口眾寡,時有饑熟,取賤出貴,嚴以賞罰,課責官吏,出納無壅,增損有宜。公糴未充,則禁爭糴以規利者;糴畢而儲之,則察其以供軍為名而假借者。夫香象珠璣,久藏府庫,非衣食之急,若州郡闕母錢【四】,願斥賣以賜之【五】,補助其乏。」衍傳載常平議,在衍為中丞後,今掇出附見。衍為中丞,乃明年二月也【六】。

甲寅,冬官正張奎言,自今朔若遇蔀首,請勿避。上令中書詔司天監參議。而判監丁謹言請如舊制避之。詔卒從奎議。蓋太一者,天皇之使,常在北極之旁,執計上下統元,奉命循行八宮,十九年為一章,四章為一蔀,凡月朔與所入蔀首支干同,即主有兵事也。

澶州言河決橫隴埽。乙卯,命戶部副使王沿、供備庫使孫昭等視之。孫昭,未見。

先是,慶州柔遠蕃部巡檢嵬逋領兵入夏州界,攻破後橋新修諸堡。是月,趙元昊率萬餘眾來寇,稱報讎。緣邊都巡檢楊遵、柔遠寨監押盧訓,以騎七百戰於龍馬嶺,敗績。環慶路都監齊宗矩、走馬承受趙德宣、寧州都監王文援之,次節義烽,通事蕃官言敵多伏兵,不可過壕。宗矩不聽。伏兵發,宗矩被執。久之,以宗矩還。詔永興軍劾宗矩等敗軍狀以聞。

八月己未,罷京東安撫使,知青州、禮部尚書夏竦加刑部尚書,賜轉運使刑部郎中楊日嚴、兵部員外郎張存三品服,以所部歲饑而賑濟有勞也。

庚申,遣入內供奉官周惟德往環慶路體量邊事,以趙元昊數入寇也。

徙知定州、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永州防御使劉平為環慶路副都部署。上初擢平主四廂,謂左右曰:「平,所謂詩書之將也。」平在定州,嘗建言:「臣前在陝西,見元昊車服僭竊【七】,勢且叛矣,宜嚴備之。」不聽。及是,又戒平曰:「知卿有將略,故委以邊寄,卿其勉之【八】。」加賜錢百萬。

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薛奎卒。始,奎以病罷政,上手書禁方賜之。會小間,入見。既歸,疾復作,遂不起。贈兵部尚書,諡簡肅。奎在政府,謀議無所迴避【九】,或時不得如志,歸輒歎箢不食。家人笑曰:「何必如是。」奎曰:「吾仰臱古人,俯愧後世爾。」尤善知人,范仲淹、龐籍、明鎬,自為吏部選人,皆以公輔許之,後卒如其言。歐陽修、王拱辰,皆其女壻也。

辛酉,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陳州楊崇勳,落平章事,知壽州。崇勳子閤門祗候宗說監濟州稅。先是,內侍押班周懷信言:「兄懷政天禧中給事東宮,最取親信【一○】,姦臣謀危皇嗣,心懷忠憤,議除憸黨,為崇勳及楊懷吉【一一】誣告被誅。今懷吉雖死,而崇勳尚居將相,乞正其事,以慰幽魂。」故有是命。懷吉弟供備庫使懷志,子閤門祗候永孚、入內高班永德、入內黃門永誠永遷,竝坐降黜。

知制誥李淑言,太常博士、直集賢院黃鑑嘗同修三朝寶訓,書垂就而死,請錄其嗣。詔以鑑子敏為郊社齋郎。

壬戌,有星孛于張、翼,長七尺,闊五寸,十二日而沒。

癸亥,樞密使、吏部侍郎、檢校太傅、同平章事王曙卒,贈太保、中書令,諡文康。曙方嚴簡重,有大臣體。嘗言人臣患不節儉,今居第多踰僭,服玩奢侈,僕妾無數,宜有數制。及貴顯,故深自抑損。喜學浮屠,齋居蔬食,泊如也。子益恭以蔭為衛尉寺丞,性淡於榮利,慕唐王龜之為人,數解官。曙始參知政事,治第西京,既成,益恭作書陳止足之義,勸曙謝事退居,導引服食,以養壽命。曙為詩答之,然卒不果去。益恭終父喪,遂以司門員外郎致仕,日閱古書奇畫自適,間與浮屠、隱者出遊,洛陽名園山水無不至云。

甲子,宰臣呂夷簡等上表請立皇后。

詔涇原、環慶、秦鳳、鄜延路部署鈐轄司,察緣邊堡寨都監、監押、巡檢有畏懦不任事者以名聞。

參知政事宋綬以帝富於春秋,天下無事,慮燕樂有漸【一二】,乃上言:「自古守成之君,皆兢兢抑畏,不忘顧省,何者?人心逸於久安,而害生於所忽。故立防於事之始,銷變於未萌之前。若事至而應,不亦殆與!臣願飭勵羣司,勿以承平自怠。又馭下之道有三:臨事尚乎守,當機貴乎斷,兆謀先乎密。能守則姦莫能移,能斷則邪莫能惑,能密則事莫由變。斯安危之所繫,願陛下念之。至若朝務清暇,深居閒燕,聲味以調六氣,節宣以順四時,愛養玉躬,使不至傷過,乃保和平無疆之福也【一三】。」

戊辰,上不豫。

己巳,賜環慶路經戰卒緡錢。

庚午,天平節度使、檢校太師、同平章事王曾為吏部尚書、同平章事、樞密使。南京留守推官奉符石介貽曾書曰:「伏聞驛騎走西洛,召相公入為樞密使,社稷幸甚。皇上聰明神聖,英威武睿,即位十有三年,不好遊畋,不近聲色,恭儉之德,聞於天下。觀去年自四月一日之後,陞任賢俊,黜退姦慝,發號施令,風行雷動,可謂尸居而龍興,水默而神竦,惟幾也成天下之務,惟深也通天下之志,惟神不怒而威,不疾而速矣。睿智類乎唐太宗,資才高於漢武帝。是時四夷側耳震駭,海內聳目鼓舞,人人自以為逢堯、舜,家家自以為登太平。正月以來,聞既廢郭皇后,寵幸尚美人,宮庭傳言,道路流布。或說聖人好近女室【一四】,漸有失德。自七月、八月來,所聞又甚,或言倡優日戲上前,婦人朋淫宮內,飲酒無時節,鐘鼓連晝夜。近有人說聖體因是嘗有不豫。春秋傳曰:『是為近女室,疾如蠱,非鬼非食,惑以喪志。』斯不得不為慮也。太祖、太宗、真宗三聖人,以天下相傳授至於陛下,陛下當復傳於子傳於孫,以至於億萬世也。今聖嗣未立,聖德或虧,血氣未定,戒之在色,湎淫內荒,萬一成蠱惑之疾,社稷何所屬乎?天下安所歸乎?今見變異,人心憂危,白氣徹霄,凶災薦歲,此天地神靈所以示勸戒,警悟於陛下也。見災而懼,或可變禍為福,若猶不悛,災益深而禍益長也,為國家者可不為深慮。相公昔作元台,今冠樞府,中外更踐,華夏具瞻,社稷安繫於相公,社稷危亦繫於相公。相公久去近侍,方自外來,聖眷至深,君心所屬,當此之時,即宜以此為諫。諫止則已,諫不止則相公請辭樞密之任,庶幾有以開悟聖聰,感動上心也。若執管仲不害霸之言,以嗜慾間事不可極爭,則遂啟成亂階,恐無及矣。伏惟相公留意焉。勿謂狂夫之言不足採聽,斯乃國家計也。相公或罪其狂訐,賜之誅戮,固所甘心。既疏賤在外,不得極陳一言,受斧鉞於天子之前,以狂訐得罪於相府,亦其死所也。」

辛未,以星變,大赦,避正殿,減常膳,出內藏庫錢優賞在京將士。詔輔臣延和殿閣奏事,其諸司事權令輔臣處分。

壬申,詔:「淨妃郭氏出居于外【一五】。美人尚氏為道士,居洞真宮【一六】。楊氏別宅安置。曩者母后臨朝,臣僚戚屬多進女口入內,今悉遣還其家。長秋之位,不可久虛,當求德門,以正內治。」郭后既廢,尚、楊二美人益有寵,每夕侍上寢,上體為之弊【一七】,或累日不進食,中外憂懼,皆歸罪二美人。楊太后亟以為言,上未能去。入內都知閻文應早暮侍上,言之不已,上不勝其煩,乃頷之。文應即命氊車載二美人出,二美人泣涕,詞說云云,不肯行,文應搏其頰,罵曰:「宮婢尚何言!」驅使登車。翼日,降是詔。

初,蔡齊力爭削遺誥中「太后參決軍國大事」之語,呂夷簡歎曰:「蔡中丞不知,吾豈樂為此哉!上方年少,恐禁中事莫有主張者爾。」及二美人爭寵恣橫,卒賴太后排遣之,或謂夷簡意實在此。然議者以為人主既壯,而母后聽政,自非國家令典。雖或能整齊禁中,而垂簾之後,外戚用事,亦何所不至,齊之力爭,不為失也。逐二美人,據記聞。呂夷簡論蔡齊,據龍川別志。

度支判官、兵部員外郎、直集賢院謝絳為契丹生辰使,內殿承制、閤門祗候李守忠副之。度支判官、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段少連為正旦使,供奉官、閤門祗候杜贊副之。

契丹法天太后專制其國,多殺功臣【一八】,用蕭氏兄弟分監南北蕃漢事。蕭氏奴為團練、防禦、節度、觀察使者【一九】至四十人。范陽無賴輩以故多占名為蕭氏奴。契丹主以上尊酒、銀帶賜樂工,太后怒,鞭樂工。契丹主疑內品告太后,陰使左右殺內品一人【二○】,太后愈怒,下吏雜治,語連契丹主,契丹主曰:「我貴為天子,乃與囚同答狀!」鬱鬱不平,即與耶律喜孫謀,率兵逐太后,以黃布車載送慶州,守聖宗冢,遂殺永興宮都總管高常哥及內侍數十族。命內庫都提點王繼、內侍都知趙安仁等監南北面蕃漢臣僚。每歲遣使賀契丹主生辰、正旦,并及其母,於是罷之。聖宗乃隆緒廟號。王向子直嘗以契丹降人田瑋所言書敵事,載契丹徙其母於博蕩沙中,恐即此也,然考按多不合,今不取。

甲戌,司天言孛星不見。

降六宅使從演為六宅副使,東八作副使從湜為內殿承制,仍絕朝謁。母莒國夫人何氏,坐不能導訓,自今毋得入內。右侍禁尚繼斌、左班殿直尚繼恩繼能竝除名。從演嘗以婢遺尚美人,從湜受美人所寄金,又為訪求其父繼斌,故皆責之。丙子,編管繼斌於鄧州,繼恩湖州,繼能滁州。從演、從湜,皆德芳孫也。踰年,乃復從演、從湜官,仍許朝謁。

廢信州寶信縣為鎮。

壬午,降皇城使、英州刺史王懷節為左驍騎將軍,坐其弟懷德婦持貨私遺尚美人求管軍。上以其父繼忠嘗陷契丹,不欲重貶之。

殿中侍御史龐籍言:「故駙馬都尉吴元扆從子東頭供奉官守則,近與尚繼斌結婚【二一】,前權三司使范諷遺以銀鞍勒【二二】。守則監左藏庫,諷為矯奏羡餘,改一官。請付臺鞫其事。」宰相李迪雅善諷,寢不報。乙酉,籍與左司諫滕宗諒,竝坐言宮禁事不實,改祠部員外郎,出籍為廣東轉運使,宗諒知信州。宗諒嘗以上體多疾,奏疏諫內寵,其略曰:「陛下日居深宮,流連荒宴,臨朝則多羸形倦色,決事如不掛聖懷。」語太切直,故出。宗諒疏,據記聞。

始上不豫,侍醫數進藥不效,人心憂恐。魏國大長公主薦翰林醫學許希診曰:「鍼心下包絡之間,可亟愈。」左右爭言不可。諸黃門請身試之,無所害,遂以鍼進,上疾愈。九月戊子,授希翰林醫官,仍賜緋衣、銀魚及器幣。希拜謝已,又西嚮拜。帝問其故,對曰:「扁鵲,臣師也,今者非臣之功,殆臣師之賜,敢忘所師乎!」乃請以所得金創扁鵲廟,為築廟於城西隅,封神應侯。其後廟益完,學醫者歸趨之,因立太醫局於其旁。希,開封人也。

己丑,羣臣上表請御正殿,復常膳。表三上,乃從之。

辛卯,樞密院言:「陝西緣邊戍兵,多為大將選置麾下,及偏裨臨陣,鮮得精銳自隨。請自今以全軍隸逐將,毋得擅有占留。」從之。

壬辰,羣臣上表請雙日不視朝,從之。仍詔中書、樞密院,雙日有合奏事,亦許便殿請對。十二月末,孫沔云云。

癸巳,詔每歲十月遣宗室正刺史以上一員朝拜諸陵。先是,孟冬拜陵,止令內司賓往。滄州觀察使守節言非所以致虔恭也,請以身先之。詔從其請。

丁酉,帝康復,御正殿,復常膳。

降司農少卿王貽慶在京監當。初,貽慶子渙知鉅野縣,坐納賂,貶汝州長史。貽慶姪女為宗室從湜婦,貽慶嘗私使請於禁中。下開封府劾其罪,既責貽慶,益徙渙虢州。

范仲淹知睦州,不半歲,徙蘇州。州比大水,民田不得耕,仲淹疏五河,導太湖注之海,募游手興作。未就,又徙明州。轉運使言仲淹治水有緒,願留以畢其役。庚子,詔仲淹復知蘇州。

免天下第九等戶支移、折變。

辛丑,免舒州懷寧縣民輸折役茶,從范仲淹安撫淮南時所請也。

太子少傅晁迥既與太清樓宴,後復召對延和殿閤,問洪範雨暘之應,迥據經以對。帝出迥嘗所上神仙可學致篇,面令剖析,既而獻斧扆恤刑箴、大順審刑無盡燈頌,凡五篇。忽感疾,絕人事,屏醫藥,具冠服而卒,年八十四。詔罷一日朝,贈太子太保,諡文元。迥樂易純固,服道履正,雖貴勢無所屈。嘗言歷官臨事,未嘗挾情以害物,危人以自進。生平修身謹行,始免膚髮之傷。真宗數稱迥長者。楊億謂迥所作書命無過褒,得代言之體。喜質正經史疑義,標括字類,無一日廢學。不喜術數,有以命術語之者,迥曰:「自然之分,天命也。樂天不憂,知命也。推理安常,委命也。何必逆計未然乎!」江休復雜志云迥不信天書。本傳無所見,今附此。

尚、楊二美人之出宮也,帝命參知政事宋綬面作詔,云「當求德門,以正內治。」既而,左右引壽州茶商陳氏女入宮,綬諫曰:「陛下乃欲以賤者正位中宮,不亦與前日詔語戾乎?」後數日,樞密使王曾入對,又奏引納陳氏為不可。上曰:「宋綬亦如此言。」宰相呂夷簡、樞密副使蔡齊相繼論諫,兼侍御史知雜事楊偕、同知諫院郭勸復上疏,卒罷陳氏。或曰陳氏父號陳子城者,始因楊太后納女宮中,太后嘗許以為后矣。至掖庭,將進御,勾當御藥院閻士良聞之,遽見上,上方披百葉圖擇日,士良曰:「陛下閱此何為?」上曰:「汝奚問?」【二三】士良曰:「臣聞陛下欲納陳氏女為后,信否?」上曰:「然。」士良曰:「陛下知子城使何官?」上曰:「不知也。」士良曰:「子城使,大臣家奴僕官名也。陛下若納奴僕之女為后,豈不媿公卿大夫耶。」上遽命出之。士良,文應子也。此據司馬光記聞。

甲辰,詔立皇后曹氏,贈尚書令、冀王彬之孫女也。郭后廢,始聘后入宮。

乙巳,命宰相李迪為冊禮使,參知政事王隨副之,宋綬撰冊文,并書冊寶。有司奏用冬至日行冊禮,監察御史裏行會稽孫沔,言莊獻三年之喪未除,請終制而後行,祕書丞曲江余靖亦以為言,不報。王巖叟元祐繫年錄云:呂相白太后曰:「亦聞仁皇罷陳子城親事否?」太后曰:「仁皇聖明,御藥閻安說得子細。其父士良,當時正親近。一日,仁皇曰:『你何不賀我?』士良曰:『賀甚事?』曰:『賀我尋得皇后。』士良曰:『誰家?』曰:『陳子城家。』士良曰:『子城官職乃奴隸也,富民用錢買到。』仁皇遽曰:『幾乎錯了。』明日,以語呂夷簡,夷簡賀聖明。人言呂夷簡先言,非也,卻是仁皇說與夷簡如此。」余曰:「願陛下體此意。」呂相亦云然。太后又問曰:「當時因甚在明肅服內納后,大臣怎肯?神宗曾問及,不知何故如此,便臣庶家也不肯。」呂相等皆不知所對,樞密先下。余語師樸曰:「適來事,先令公嘗說及。今再上,欲奏。」既復對,師樸奏:「適來聖問明肅服內納后事,先臣卻曾說與王巖叟。」余曰:「臣嘗聞韓琦說此事,當呂夷簡作宰相,范仲淹作諫官。仲淹語琦曰:『呂相又勸上做一件不是當底事也。須共理會。』仲淹往見夷簡,面責之【二四】。夷簡曰:『固知非禮,司諫卻不知裏面事。上春秋盛,妃嬪已雜進,不早立后,無以制,非所以愛上。』仲淹無以折,復見韓琦曰:『呂相幸自不是,被他有說後,沒可奈何。』」太后笑曰:「原來卻是恁地【二五】。」師樸又曰:「應是恐妃嬪中進起來作后。」太后曰:「那門識甚君臣,識甚事體。」余曰:「須立后,則事體自然正。」按立曹后時,范仲淹已責在睦州,詰呂夷簡者,必非仲淹也,巖叟誤記。

賜西京嵩山草澤李退夫「清逸處士」。退夫居嵩山,辟穀守道,本京上聞,故賜之,後以事追奪。

丁未,樞密副使李諮言:「天聖初,行新定茶法,而議者沮毀之。吏人王舉等皆坐黥配。今三司言歲課益虧,請復用天聖初所定法【二六】。舉等顯為非辜,乞與優卹。」詔舉等先依三司出職例,各遷一資。

諮頃在三司,陝西緣邊數言軍食不給,度支都內錢不足支月俸,太后憂之,命輔臣與諮經度其事。諮以謂舊法商人入粟邊郡,算茶與犀象緡錢為虛實三估,至用十四錢易官錢百,坐困三司,乃請變法,以實錢入粟,實錢售茶,二者不得相為輕重。既行,而商人果失利,怨謗蜂起。諮尋以病請外,相繼坐變法譴黜,踰六年,乃再入三司,遂登西府。時三司稅法蠹耗日甚【二七】,議者皆言諮前枉被譴黜,將復用見錢法,故諮先有是請。

戊申,詔入內內侍省以所估尚氏等位金帛二十餘萬貫【二八】,賜三司給軍費。

壬子,詔名皇太后所居殿曰保慶宮,自今竝以保慶皇太后為稱。

癸丑,除宿州無戶食鹽錢。

冬十月庚申,罷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仍詔淮南轉運使兼領發運使司事,其制置茶鹽礬稅,各歸逐路轉運使司【二九】。此必有獻議者,當考。蔣堂亦其一人也,見明年正月。

辛酉,詔虔州留上供米三萬斛,減價出糶,以賑貧民。

改崇信節度使、贈侍中錢惟演諡曰思。先是,太常博士、祕閣校理、同知禮院張瓌議曰:「惟演歷清華,升宥密,博學業文,此其所優也。自母后助治,逮主上躬政,而附援求益,迎合輕議,為執法所糾,左降偏郡。夫位兼將相,不為不達矣;任易中外,不為不用矣;宜引滿覆之誡,而貪慕權要,釁生不足,此其所劣也。前史稱沈約昧於榮利,有志台司,元稹大為賂遺,經營相位,惟演之謂矣。諡法,敏而好學曰文,貪而敗官曰墨。請諡文墨。其家訴於朝,詔判太常禮院章得象等覆議,以惟演無貪黷狀,而晚節率職自新,有惶懼可憐之意,取諡法追悔前過,改諡曰思,詔可。仍詔自今定諡,須禮院集官眾議之。

初,大名府言:「自河決橫隴,而德、博以來皆罹水患。請早行修塞。」即詔王沿等相視,沿等以為河勢奔注未定,且功大,未可遽興。癸亥,復遣侍御史知雜事楊偕、入內押班王惟忠、閤門祗候康德輿同往視度。既而偕等言:「欲且興築兩岸馬頭,令緣隄預積芻藁【三○】。俟來年秋,乃大發丁夫修塞。」從之。

新廣東轉運使龐籍言,昨為御史,奏彈吴守則、范諷交通尚繼斌事,諷既出守兖州,乃紿言家貧,假翰林銀器數千兩自隨,而增產於齊州,市官田,虧平估,請併行按劾。詔諷以所假銀器還官。

乙丑,詔閤門祗候自今須尚書員外郎、諸司使以上及本路轉運使或提點刑獄一員,共七人舉之,方許引對。

丁卯,詔:「中書提點五房公事及堂後官,自今以八員為定額,仍參擇選人為之。」

趙元昊自襲封,即為反計,多招納亡命,峻誅殺,以兵法部勒諸羌。始衣白窄衫,氊冠紅裏,頂冠後垂紅結綬【三一】。自號嵬名吾祖,凡六日、九日則見官屬。其偽官分文武,或靴、笏、幞頭;或冠金帖鏤冠,緋衣,金塗銀黑束帶,佩蹀躞,穿靴,或金帖紙冠,間起雲銀帖紙冠,餘皆禿髮,耳重環,紫旋襴,六垂束帶,佩解結錐、短刀、弓矢韣,乘鯢皮鞍,垂紅纓,打跨鈸拂。民庶衣青綠,用此以別貴賤。元昊初制禿髮令,先自禿髮。及令國人皆禿髮,三日不從令,許眾殺之。每欲舉兵,必率酋豪與獵,有獲,則下馬環坐飲,割鮮而食,各問所見,擇取其長。是歲春,始寇西邊,殺掠居人,下詔約束之。居國中,益僭竊,私改元曰開運。既逾月,人告以石晉敗亡年號也,乃更廣運。母米氏族人山喜,謀殺元昊。事覺,元昊酖其母殺之,沈山喜之族於河,遣使來告哀。詔起復鎮軍大將軍、左金吾衛上將軍,員外置同正員。以內殿崇班、閤門祗候王中庸為致祭使,兵部員外郎、兼起居舍人郭勸為弔贈兼起復官告使。元昊賂遺勸等百萬,勸悉拒不受。既而,元昊復立訛藏屈[口褱]氏為兀泥。兀泥者,太后也。

己巳,頒諸州軍土牛經【三二】。前詔日官取舊文刪校重複為四篇,知制誥丁度撰序刊印,其牛色及策人衣,並以歲日支干納音相配云。

癸酉,以淨妃玉京沖妙仙師清悟為金庭教主沖靜元師。美人楊氏聽入道,賜名宗妙。並居安和院,仍改賜院名曰瑤華宮。

詔天下獄有重繫,獄官不得輒預游宴、送迎。

乙亥,詔諸路募民掘蝗子,一升給二十錢。

丁丑,命有司還先所籍沒周懷政家財產。

辛巳,賜舒州學田五頃。

壬午,命龍圖閣待制燕肅、集賢校理李照、直史館宋祁同按試王朴律準。肅時判太常寺,建言舊太常鐘磬皆設色,每三歲親祠,則重飾之。歲既久,所塗積厚,聲益不協,故有是命。帝親閱視律準,題其背以屬太常。肅等即取鐘磬剗滌考擊,用律準按試,其聲皆合。

癸未,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楊偕為契丹生辰使,謝絳以父疾辭也。

甲申,以選納皇后,賜在京諸軍班特支。

乙酉,詔:「太常禮院祭皇地祇、神州地祇,舊皆常參官攝事,非所以尊神也。自今命大兩省以上官奉祀之。」

丙戌,慶州緣邊都巡檢使、西頭供奉官、閤門祗候楊遵,寧州都監、左侍禁、閤門祗候王文,並落職。走馬承受、右侍禁趙德宣,柔遠寨監押、右侍禁盧訓,並降左班殿直,為諸州監押。又降環慶路副都部署、馬軍都虞候、端州防禦使張守遵汀州防禦使、陝州部署,落管軍;環慶路鈐轄、西作坊使李惟熙為西染院使、知隰州。前環慶都監、內殿承制、閤門祗候齊宗矩奪兩官,廬州編管。治龍馬嶺及節義烽敗兵之罪也。守遵、惟熙坐不能料敵,故并責之。

權度支判官李申言,廣南蕃舶多毀錢以鑄銅器,請自今陳告者皆倍給賞錢,公人遷一資。從之。

十一月己丑,冊皇后。

乙未,進封乳母高陽郡夫人許氏為崇國夫人【三三】。

甲辰,徙涇原路部署兼知渭州、解州團練使張敏知冀州。轉運使言敏為治無善狀,惜隨軍錢,不以犒士,故徙之。

詔京舊城內侵街民舍在表柱外者,皆毀撤之【三四】,遣入內押班岑守素與開封府一員專其事。權知開封府王博文請之也。

增置泰州通判一員。

戊申,贈皇后三代祖彬進封魯王,父玘為太傅、兼侍中。

己酉,詔親祠郊廟,乃用御所制樂章,其有司攝事樂章,令宰臣呂夷簡、李迪分撰之。御所制樂章,具明年六月。

除滁州舒城縣贍軍茶歲七千三百五十斤。蓋沿江南偽主時課民所輸,范仲淹使淮南,請除之。

庚戌,封皇后祖母唐氏為延安郡太夫人。

辛亥,詔太常寺,自今享先農、釋奠文宣王、武成王並用登歌樂,令學士院撰樂章。

詔西京留守司與河南府事,如藩鎮節度、觀察兩使例通領之。

南平王李德政遣靜海節度判官陳應機、掌書記王惟慶來獻方物、馴象二。詔以應機為太子中允,惟慶為大理寺丞,並賜三品服。

東上閤門使、榮州刺史曹琮為衛州團練使。琮兄女為后【三五】,禮皆琮主辦,於是奏曰:「陛下方以至公厲天下,臣既備后族,不宜冒恩澤,亂朝廷法。族人敢因緣請託,願寘於理。」時論稱之。尋出為環慶路部署、知邠州。

十二月己未,步軍都虞候、康州防禦使、涇原路副都部署曹儀為耀州觀察使,落管軍。皇后既立,儀自乞罷軍職,從之。

丁卯,幸開寶寺、上清宮、祥源會靈觀祈雪。

屯田員外郎張亢者,奎弟也,豪邁有奇節。嘗通判鎮戎軍,上言:「趙德明死,其子元昊喜誅殺,勢必難制,宜亟防邊。」論西北攻守之計,章十上。上欲用之,會丁母憂。或傳契丹聚兵幽、涿間,河北皆警。癸酉,命亢為如京使、知安肅軍,因入對,曰:「敵歲享金帛甚厚,今其主孱而歲歉,懼中國見伐,特張言耳,非其實也。萬有一倍約,臣請擐甲為諸軍先。」知安肅軍,據本傳,實錄無此,當考。或恐此時但換官,未知安肅軍也。然四年十二月,亢知安肅軍,移知瀛州,則知安肅軍亦必在此時也。

朝廷欲大發軍為邊備,輔臣迭議上前,參知政事蔡齊畫三策,料契丹必不渝盟。已而,果契丹祭天幽州,以兵屯境上爾。

己巳,知制誥李淑言:「幕職、州縣官舉充京朝官者,別差官與判銓官同試判。望自今更不逐次奏請差官,只委自判銓官考定優劣,如詞翰稍優,或刑名全否者【三六】,即令貼黃進呈。」詔吏部銓詳定以聞。後請如淑議,從之。

癸酉,雪,賜近臣宴於中書。

趙元昊獻馬五十匹,以求佛經一藏,詔特賜之。實錄於此既書賜經,明年十二月又書獻馬求經特賜之,當是一事,誤重出爾,今止見於此。

丁丑,陞鄭州為節鎮,賜軍額曰奉寧,以大兩省官知州。

省解州鹽池都巡檢內臣一員。

戊寅,幸開寶寺、上清宮、祥源會靈觀謝雪。

己卯,宣慶使、忠州防禦使、入內都知藍繼宗為景福殿使、邕州觀察使,罷都知,以老疾自請也。繼宗事四朝,謙謹自持,每領職,未久輒請罷。家有園池,退朝即亟歸,同列或留之,繼宗曰:「我欲歸種花、弄遊魚為樂耳。」景福殿置使,自大中祥符五年始,至今授者才三人,劉承珪、韓守英及繼宗也。

辛巳,契丹遣左千牛衛上將軍耶律師古、東上閤門使劉五常來賀正旦。

癸未,以天雄軍部署、萊州團練使邵復為都大修河部署,供備庫副使王遇為澶州部署,右侍禁、閤門祗候王昭序為滄州部署,並兼修河事。

三門白波發運使文洎【三七】言:「諸埽須薪芻竹索,歲給有常數,費以鉅萬計,積久多致腐爛。乞委官檢覈實數,仍視諸埽緊慢移撥,并斫近岸榆柳添給,免采買搬載之勞。」因陳五利。詔三司詳所奏,遂施行之。洎,介休人也。此據本志附見,仍取會要增修,會要乃十月事也。

監察御史裏行孫沔言:「臣聞主聖臣忠,朝有直言之士,下情上達,外揚進善之旌。前王思廣於聰明,庶政莫能於壅塞,尚慮諫臣顧祿,竊位懷安,故於觀闕之前,專設匭函之制。言之無罪,誠不間於卑微,來者可追,庶獲聞於讜議。時加激賞,猶避深譏,或致嚴科,實為止善。今竊見上封事人同安縣尉李安世,輒因狂悖,妄進瞽言。不識朝廷之儀,惟摭市井之事,毀欺日月,干犯雷霆,死有餘辜,身不容責。兼聞下吏,審問支辭,致詰飛聲,推窮敗類。然極索姦之理,或傷招諫之仁。雖曰狂愚,猶勝諂佞。況自道輔、仲淹被黜之後,龐籍、范諷置對已來,凡在搢紳,盡思緘默。又慮千里之外,四方之人,不知安世訕上犯顏,將謂安世獻忠獲罪。豈有至聖,猶忌危言,自遠流傳,為議非美。覆巢之卵,其類惡傷,彈雀以珠,所惜者大。伏望俯迴造化,貸以寬恩,特免竄投,以勵全節。使彼偷安之士,永懷內愧之心。況臣與其人素匪交親,未嘗識面,縱干大典,絕不相因。惟恐史官直書於簡牘,可嗟言路重誤於難危。伏乞少霽天威,用存國體。」後七日,景祐二年正月六日。責知潭州衡山縣。沔集自注此疏以十二月二十九日上,正月初六日責衡山。宋史全文大事記曰:廢后者非仁宗之本心也,而夷簡實贊之。諫官伏閤,乃祖宗美意也,而夷簡實沮之。此夷簡入相之初,而國論為之一變也。

沔未知有責命,復上書曰:沔集自注云正月三日上書,七日復責。

陛下基紹寶圖,務敦淵靜,韜曖英謀,竭伸孝愛。而內闈輔政,朝制弗經,宦寺弄權,海宇側目。女謁交馳,大通行賂,陛下山藏無違,日覆不照。洎莊獻上仙,萬機獨斷,躬親大政,勵精為理。投羣閹之巨黨,罷內降之私恩。陞擢諫臣,黜退竊位。每旦聽政,舊邦惟新,庭宇載清,幅員忻戴。將以執之若金石,行之若軏輗,希陶、唐之風,襲文、景之跡,為一代之宏規,冠千篇之良史,豈不大哉。比及周歲,頗異曩時。內寵豔興,中宮傾易,楊、尚恃恩,權勢特盛,事由請行,言自詖出,君子小人,腹誹竊議。幸賴陛下神明義斷,廢黜外宮,雖合正家之道,未遑刑國之宜。功業弗彰,簡編安在。累歲已來,和氣猶鬱,水旱相薦,蟲螟屢生,粟麥不登,田疇幾廢,九夏多寒,三冬無雪,星變上天,河決東郡,疾疫流離,生靈困憊,民乏兼日之食,廪無積歲之儲,既庶而富,曷其若是!正當不足之時,豈曰無為之化。不可謂時無兵革,乃號太平;政奉簡書,便為端拱。竊恐禍生所忽,亡有其存;漸至陵夷,將無逸豫。有唐天寶,可謂覆車。

前春伏見詔書布下,每旦親政。故天下之民,謂吾君憂勤,率仁之化,翹足可待。去秋以聖體愆和,臣心啟沃,愛君有從宜之制,雙日伸不坐之請。交泰之誠,遄臻有喜,宴安之戒,豈可為常。且一月之中,適減其半,慶辰嘉節,休沐受釐,三分之日,復廢其一。是則一歲之中,率無百餘日視事。宰臣上殿奏事,止於數刻,天下萬務,得不曠哉!漢帝五日一朝,則有伏蒲入閤,據煺與語。唐制三日一坐,則有便殿更番,浴堂延對。今退朝之後,深宮之中,侍左右者,刀鋸虧殘之餘;悅耳目者,綺紈豔冶之色。扃鑰九重,叫閽千仞,宸禁晝嚴,乘輿天遠【三八】。固未見欵召名臣,清問外事,詢祖宗之紀綱,質朝廷之得失。徒修簡易之名,未益承平之化,臣恐其未可也。況今之政失於寬而蔽於姑息,今之士弛於務而幸於因循,是養其惰也。

夫天下之本在民,民之豪者皆兼并,而貧者無置錐;天下之大在兵,兵之下者負飢寒,而驕者不敢役。郡守縣令,臧否無別。冗食萬千,蠹耗靡窮。邪佞退而復興,忠諫黜而未用。此害之大者也。設欲止之於未發,救之於將然,莫若振綱舉目,杜漸防微,勤儉為先,剛斷為急。權之一去,安可再得,豈宜崇尚寬大,自從清宴。若謂怡神養性之方,且非耄期倦勤之際,臣復以為不然也。今陛下春秋鼎盛,氣志如神,釋習常之敝,加致知之心,觀禹、湯克己之規,敷文、武勤教之旨,振三祖之基,為百世之法,則垂鴻自我,豈不盛歟!願因歲首正朝之始,霈然下令,誕告多方,每旦恭己,辨色居位,推擇大臣,講求古道,降以溫顏,俾之極論,精思品藻,督責賢否。外則逐刺史縣令無狀老懦貪殘之輩,以利於民。內則罷公卿大夫不才諂佞詭誕之士,以肅於朝。掖廷之中,簡去幽曠,以求錫羡之慶。宦寺之內,抑損重任,以防昵近之私。發號施令,必審其有害。賞功罰罪,必思其未平。則可使教敦于上,民悅於下,足以招天地之協氣,致國家之豐隆【三九】。皆目前可見之事,惟陛下力行而已。

書奏,再責監永州酒。正月七日責監酒,今并書於此。實錄殊不載沔再責事,可謂疏略,此據沔家集,及畢仲游神道碑。

是歲,天下上戶部主戶六百六萬七千五百八十三,口二千一十二萬三千八百一十四;客戶四百二十二萬八千九百八十二,口六百八萬一千六百二十七。

注 釋

【一】稍低原作「堪低」,據宋撮要本改。

【二】權三司使厪半歲「厪」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七呂夷簡事跡補。

【三】蓋常平倉制度不立「倉」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四四建倉補。

【四】若州郡闕母錢「母」原作「無」,據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宋史卷三一○杜衍傳改。

【五】願斥賣以賜之「斥」原作「敕」,據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六】乃明年二月也「乃」原作「蓋」,據同上書改。

【七】見元昊車服僭竊「見」字原脫,據宋撮要本、閣本及治蹟統類卷七康定元昊寇邊補。

【八】卿其勉之「勉」原作「免」,據同上書改。

【九】謀議無所迴避「迴」原作「迎」,據宋史全文卷七下改。

【一○】最取親信按宋會要職官六四之三三、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四周懷政謀廢立均作「最處親信」。

【一一】楊懷吉原作「楊懷古」。按本書卷九六天禧四年七月甲戌編出內殿承制楊懷吉,即與楊崇勳詣丁謂第告變者。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四周懷政謀廢立、宋史卷四六六周懷政傳均作「楊懷吉」,今據改。下同改。

【一二】慮燕樂有漸閣本同。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七下「漸」上有「所」字。

【一三】乃保和平無疆之福也宋撮要本此句下有原注「綬言不得其時,附見『上不豫』前」十二字。

【一四】或說聖人好近女室「女室」原作「女色」,據各本改。按下文引春秋傳「是為近女室」,作「女室」是。

【一五】淨妃郭氏出居于外「淨妃」原作「靜妃」,據閣本及本書卷一一三明道二年十二月乙卯編、涑水紀聞卷五、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三廢皇后郭氏改。

【一六】居洞真宮「居」字原闕,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三美人尚氏楊氏爭寵補。

【一七】上體為之弊「弊」原作「餷」,據宋撮要本及涑水紀聞卷三、編年綱目卷一○、宋史全文卷七下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一八】多殺功臣此句原脫,據宋撮要本及契丹國志卷八補。

【一九】蕭氏奴為團練防禦節度觀察使者「為」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二○】陰使左右殺內品一人「陰」字原脫,據宋撮要本補。

【二一】近與尚繼斌結婚按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七呂夷簡事跡作「近與尚繼斌之子結婚」。宋史卷三○四范諷傳云:「尚美人同父弟娶守則女。」

【二二】前權三司使范諷遺以銀鞍勒「銀鞍勒」原作「金鞍勒」,據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二三】士良曰陛下閱此何為上曰汝奚問上兩句十四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三立皇后曹氏補。按涑水紀聞卷九亦有此段記載,惟「閱此」作「讀此」,「奚問」作「何問焉」。

【二四】面責之「之」字原闕,據上引長編紀事本末補。

【二五】原來卻是恁地「地」原作「他」,據閣本及同上書改。

【二六】請復用天聖初所定法「所」字原闕,據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五茶法補。

【二七】時三司稅法蠹耗日甚「稅」原作「說」,據同上書改。

【二八】詔入內內侍省以所估尚氏等位金帛二十餘萬貫「位」字原脫,據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三三美人尚氏楊氏爭寵補。

【二九】各歸逐路轉運使司宋撮要本、閣本省「使」字。按宋會要職官四二之一六云:「所有制置茶鹽礬稅,令逐路轉運使副兼領之。」

【三○】令緣隄預積芻藁「令」原作「今」,據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七修澶州決河改。

【三一】頂冠後垂紅結綬「頂冠後」,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作「冠頂後」。

【三二】頒諸州軍土牛經「土」原作「士」,據宋撮要本、閣本改。按宋史卷二○五著錄丁度土牛經一卷。

【三三】進封乳母高陽郡夫人許氏為崇國夫人「許氏」原脫,據宋撮要本補。按宋會要后妃三之三一載:仁宗吴越國夫人許氏,天聖二年四月詔封臨頴潁縣君,尋封高陽郡夫人。景祐元年十一月進崇國。卒贈吴越國夫人。

【三四】皆毀撤之「撤」原作「撒」,據閣本改。

【三五】琮兄女為后「兄女」原作「女兄」。按宋會要后妃一之三,曹后乃曹昷之女,玘為琮之兄,見宋史卷二五八曹彬傳。「女兄」應為「兄女」之誤,今據乙正。

【三六】或刑名全否者「刑名」原作「冊名」,據閣本及宋會要選舉一○之三改。

【三七】文洎原作「文泊」,據閣本及宋會要方域一四之一四、長編紀事本末卷四七修澶州決河改。

【三八】乘輿天遠「天」原作「大」,據宋撮要本改。

【三九】致國家之豐隆「隆」原作「降」,據宋撮要本、閣本及編年綱目卷一○改。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