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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广义

说文广义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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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本“规巨”之“巨”字。或作“榘”,今省作“矩”。其借为“大”义,与“细”对者,字当作“钜”。钜,大刚也。刚过则庞然自大,故可借为“大”训。然与“大”义微别:大与小对;钜,粗大也,与细对。

蛑,本古文“蟊”字,食苗根虫,今俗用为“蝤蛑”字,借用也。

弘,弓声也。宏,屋深响也。二字皆以声响洪壮为义,俱可借为“大”训。然言“宏远”“宏深”者,不当作“弘”。弘,开弓发矢声,故有开张、扩大之意。

彊,有力也,与“弱”对。其从虫、从弘之“強”,乃虫名,本训云“蚚”也。今以“強”为“彊”,相沿从省耳。借作上声,训为不能为而勉为之辞,与本非所欲而迫之使然字,本作“ ”,或作“ ”,与“勉”同意,故从“力”,本训迫也。人之为所不能为、不欲为者,非彊力堪忍,则为彊有力者之所迫也。今通用“彊”“強”字,省耳。抑“勉 ”之“ ”,亦音巨良切,不当读作其两切。经师多事,为破作上声。至于“疆域”之“疆”,从土,俗或作彊,则尤为大谬。

,正音慈用切,随行也。无读平声者。從行、從军、從者、從父兄弟、從子、從学、從宦,皆本去声。其音平声、疾容切者,本作“从”,相听也。凡听從、依顺之“从”及两字相依成形之“从”,皆不当作“從”。相承互用,非也。若“從容”之從,本借用“舂”字。“放從”之從,本借用“縱”。“舂”者,其容缓缓然。“縱”,舍也,舍置之则放縱亡所顾也。抑借为“縱横”字,直行无所碍也,故自南至北谓之縱。皆不当省作“從”。

并字但俾盈切一音,无读去声者,与“竝”字不同。并,相从也;竝,相耦也;“併”字则与“竝”通,亦相耦也。“并”借为“兼并”“合并”者,此兼取之而彼相从,相从则合也。“并州”亦就此通之。

,龙貌。今俗谓神座为 ,不知何所沿而云然。神座有覆有屏者,或可谓之“广”,音读如“俨”。音讹而字从之讹。

弭,本“象弭鱼服”之“弭”,弓无缘,其杪可以解辔纷者,盖所谓小鞘弓也。若弛弓之“ ”,从弓从 ,相沿趋省,俱用“弭”字,非也,而世遂不复有“ ”字。兽耳下垂谓之“ 伏”,如弛弓不斗也。兽怒搏则耳张,畏遁则耳垂。 兵、 奸、 盗,皆取诸此。

也字本释女阴也,今不复用。借为语助词,因其音似应声,与“唯诺”之“唯”相近,故以之结句,而用之各别:句止意尽而云“也”者,明上文之说已终也;以下释上而云“也”者,其义止于此也;业已然而云“也”者,与“矣”字相近。“矣”,从口从矢,矢口即然,其词决;“也”之词较缓,微有咏叹之意焉。称人之名而加之“也”者,有言其人而思惟之之意。自称名而加之“也”者,有反自省念之意。皆缓词也。自唐以下,借为“亦然”之辞,乃“亦”字转入声为上声,因讹用此字。或读杜诗“青袍也自公”为“夜”音,尤拘牵之妄。

雝,本雝 ,鸟名。借为“雝雝鸟鸣”之和声,因转借为“肃雝”“雝容”“雝睦”,皆“和”义也。加“广”为“廱”;“辟廱”,文王宫也。流俗相沿有“雍”字,省“广”作“亠”,省“邕”作“乡”,殆不成字。“雝和”之雝,无故加“亠”,“乡”非“彡”非“糸”,无从下笔。改篆作隶,日趋苟简,乃至用写《六经》《语》《孟》,后之人安所取正邪!至若“邕”字,乃塞水以环城邑。今俗有“壅”字,从雍从土,亦不成字。既以“雍”为“和”义,壅水岂土之和乎!“邕”从邑,城也;从巛,水流也。蔡邕字伯皆,取义于四面皆水,传写作伯喈,谓取“雝雝喈喈”之义,非也。凡“邕塞”“邕隘”“邕蔽”,皆当作“邕”。其“ 袌”之“ ”,俗写作“擁”,亦当改正。

雕,与“ ”通,鸷鸟也。大抵从鸟从隹之字,类可通用。徐铉谓“俗别‘雅’作‘鸦’,非是”。亦失之执。若“彫琢”之“彫”,本自从彡。彡,饰也。以“雕”为“彫”,传写之讹。

雅,本“鸦”字,慈鸟也,音鸟加切,或音五马切。义本无异,皆肖其鸣声耳。借为“风雅”之雅;雅,常也,慈鸟所在皆有,人所常见,故有“常”义。古人因物立义,取义典正,以雅为常,不如后世愚俗以鸦鸣为怪。雅,又训正也,常者必其正也;素也,常者所素习也。故曰“雅尚”“雅慕”“雅习”。而言语、容貌、文字之有度者,亦谓之雅,与“俗”为对。盖常所习者,自然中度,如野人强学礼法,生涩周章,唯其非素习之有常也。

雇,本“桑雇”之“雇”,籀文作“ ”。《春秋传》“ ”字从“鸟”,《尔雅》“雇”从“隹”,唯《诗·桑扈》从“邑”,传写讹也。扈,国名。俗书乃以“雇”为赁佣之名,读如“顾”。律有雇工人,俗字也。“顾工”,自当作“顾”,言顾视可否而赁佣之。

隿,以生丝系矢射飞鸟,引而下之。从弋者,弋有系义。《论语》“隿不射宿”,《诗》“隿凫与雁”,皆当作“隿”。今文用“弋”字,省耳。弋,樴也,植木水次,以系船者。或加木作“ ”,非。

尸,本训“ ”也。祭祀之尸,端居不言动,如 设然,故以为名。因祭之尸专居尊位,遂有专据、主持之义,如云“君不尸小事”是也。又以其无所为而居尊,故借为无功居位之名,如云“尸位”“尸禄”是也。若死者骸骼,自作“屍”;或借用“尸”字,省文。

尼,本训止也。孟子曰“止或尼之”,正音女夷切。或发“尼止”之“尼”为女乙切,读如“昵”者,非。鲁国 丘之“ ”,字本从丘,音奴低切。孔子之字,盖取诸此。今作“尼”者,省。

居,本训蹲也。徐铉曰:“俗从足作踞,音九鱼切。”虽与“ 室”之“ ”音同,而义自别。 从几,几,所以安 也。 与行对,坐谓之 ,因借为停止事物、凝承德位之名,如“ 货”“尻赢”“ 位”“ 德”“ 功”之类。 必于室,故又借为“屋”义;屋者,所安处也。后世废“ ”字,以加足之“踞”为“蹲居”,“居”为“ 止”。相沿既久,六书之义不行,乃至以从九之“尻”丘刀切。 写作“ ”字。传写经史者,实为乱始。

“公厶”之“厶”字止如此。韩非言“自营为厶”,屈曲自营之象。其旁加禾作“私”者,禾也。背公之私,何取于禾!后人以“厶”字文不茂美,遂相承以“私”为“公厶”字。趋苟简者利于从省,贪茂美者妄欲从繁,字学之所以乱也。何怪乎俗子以“公厶”之“厶”为“某甲”之“某”乎!姊妹之夫曰厶,谓妇之厶亲,非夫家之公亲也。

憂,本憂游之“憂”,和裕有馀之意。加人作“优”者,倡优也。其“ 戚”之“ ”,但作“ ”。“夂”者,行迟貌,心有 戚,缓步消散,则和裕矣。故从 从夂,为“憂游”字。优从人者,人为倡优,所以说人使憂游也。“ ”字久废,若写“憂游”字作“憂”,且为俗笑,亦末如之何矣。

,《说文》作“ ”,从屮从眉省。徐铉曰:“屮,通识也。”既于义未畅,从眉尤不可解。古文作“省”,从少从囧,于义为通。隶省“囧”作“目”,亦尚可通。少,微也;囧,通明也。察微以求明, 之义也。此字但音所景切。借为“节 ”字,亦即 视之意, 视则自知其少而减损矣。唐中书、尚书、门下称三 ,以其署为 察功过之所也。元置行中书 于各路,遂呼其所驻治之地曰 。洪武改布政使司,俗犹蒙 会之称,然亦必读如“ 视”之 ,音眚。俗分“ 视”字音“醒”,“节 ”字音“眚”者,非。 字无有音息井切者。

,本训出也,草木出地之象。出实而入虚,出此而入彼,直行而无碍,故借为往也。转借为语助词,亦指在前所“之”者而言,有草木出地指空之意焉。凡目中、意中事理所在,前所已言,后所方说,皆可以“之”言之。或意有所喻、言不能详者,亦系之以“之”,使人自喻。盖“之”为出实入虚,无虚不入,故其用可广。若得失所因,欲明其自,亦先以“之”指之,使即所指者而思其故。以至乎此者必出乎彼,言其所出而后可求其所以至也。

而,本训颊毛也;又为鱼项背鬣。口辅动则颊毛张,鱼之动也以鬣,故借为语助辞、动转词也。语有转折,则系之以“而”,犹鱼欲回旋而鬣动也;或为加进之词,犹鱼欲进前而鬣动也。若《诗》言“乎而”,则疑其未然而固然,亦转词也。其用为“尔”“汝”之称者,则音与“尔”“汝”相近,方言清浊不同,故随借一字行之。

其,《说文》但有“箕”字,籀文作“其”。“其”即箕也,象形,音居之切。别有“丌”字,亦音箕,下基也,荐物也。二字本无“旗”音。借为语助辞者,宜用“丌”字。后人以“其”字字形茂美而借之,读之亦但当音箕。“之”,所指也;“其”,亦所指也。“之”者,从地下生出地上,其为词也,本此而达彼;“其”,本非地中之物,取置地上,以地为基而荐之,其为词也,指彼之在此也。故即事而指之曰“之”,指彼曰“其”。如《诗》:“子曰何其?”音基,自其本音。“彼其之子”,自如字读,不当音“记”。

靠,相违也。人有非而告之,则必相违咈。故子路“人告之有过则喜”为不可及。今俗用为“倚靠”字,盖在前而倚曰“冯”,从后而倚曰“靠”,亦相背之义,庶几可通。

褱,藏侠也。怀,念思也。“褱抱”“中褱”“褱私”“褱宝”之类,皆当作“褱”。藏之于心,思忆不忘,乃从心作“怀”。汉人用之自别。俗概作“怀”,误。

裵,长衣貌。旋折则衣之长垂者回翔,故且进且却谓之“裵回”,俗作“徘徊”。徐铉曰:“俗书谬讹,不合六书之体。”其河东族姓字正作“ ”,以邑氏也。唐以来相承作“裴”,虽晋公之贤,不能自正其姓,而有“绯衣小儿”之谣。若此类亦不能遽改,但不可不知耳。

裁,制衣也。借为断制、节减之辞,去其有馀以合度也。转借为乍然未久之称,谓初如此也。“裁”与“初”,皆截布为衣之始。衣始于裁,终于缝,故乍尔曰“裁”,终事曰“弥缝”。俗别作“ ”,非。

褰,绔也。绔,胫衣也。古者之绔,中不缝合,其缝合者始于后世宫掖,谓之“穷绔”。“褰”字从寒省;寒气自下升,厚其下体,所以御寒也。借为“褰裳”之褰,摄裳上扱则露其绔也。绔从糸,音苦故切,俗或从衣作“袴”,非。其别作“裤”者,尤俗不成字。

襃,衣博裾也。《礼记》谓礼之上服为“襃衣”,上服之裾宽博以覆中衣。上服,弁冕之服,以锡有功,故借为“襃贬”字,与“褫”同意。赏其功,则锡以襃衣;罚其罪,则褫其命服。

衰,本“衰笠”之“衰”。上世草衣,人皆服衰,以莎草为之,故音与“莎”同。上有负版,下垂草不剪,后世丧服象之。古约今侈,丧服居约,亦犹古冠之为丧冠,非别制一衣冠以饰哀,哀岂有饰者哉!凡“衰笠”“齐衰”,皆音莎。俗于“衰笠”字从草作“蓑”,而读“衰服”为“催”,或加“糸”作“ ”,皆非。其借用为“衰弱”字,与“盛”对者,以居丧服衰,毁瘠而弱也。又借为“等衰”者,轻重之差,莫辨于丧服,降杀不可紊也。凡“衰弱”“等衰”,皆音初危切,俗读“衰弱”作“洒”平声者,非。

解衣耕谓之“襄”,劳之甚也。《书》曰:“思曰赞赞襄哉!”劝其勤也。故相承为勤劳成事之辞。《谥法》:“辟土有德曰襄”,言如农之冒暑释衣,以务垦土也。后世有“劻勷”字,皆不典,正当作“匡襄”。

袌本褱袌之袌。徐铉曰:“今俗作抱,非。抱与 同。”按:《说文》无“ ”字,未审徐说何据。北方苦寒,袌子者皆解襟纳之怀中,故当从衣。南方温燠,抱子者两手拥持之,则可从手。俱于六书之义有取。借为“蕴袌”“袌志”“袌才”字,则宜作“袌”。若“抱持”之抱,无妨作“抱”,不必执古以非今,此类是也。

裔,衣裾下垂者。步趋中度,则垂裾有襜如之容,故谓和缓之态为容裔。苗本在下,其末上出;衣领在上,其末下垂,故以“苗裔”称子孙,言其所生所垂也。

,正训隶人给役者。步兵受隶于车上之甲士,故亦称 。从衣者,兵 之衣有题识,其部伍名号在衣也。正音臧没切。若“大夫死曰 ”之“ ”,则从歺,音子聿切;“仓 ”之“ ”,则从犬,犬暴出逐人也,音粗没切。今通作“ ”者,省耳。其借为终事之辞,本借“ ”字,有始有 ,死乃终也。古人无避忌,故“ 爵”“ 射”“ 业”之类,皆不妨以终始之辞言之。后人避忌去“歺”,因并“大夫 ”亦去之,此相沿之可哂者也。

方圜之圜,从睘,音王权切。“圆”从员者,音王问切。圜,全也,谓圆成之也。二字义近而音异。《易》《周礼》“圜”皆从 ,不以“圆”字当之。若周全圜好之“圆”,自作“运”音。望夜月圆,及“蓍之德圆而神”,皆有圜而且全之义。圆者,缺之反也,自当音运。唐诗“长河落日圆”,为失韵矣。若“员”字,乃数物之名,若今称“官一员”是也。“员”与“圜”音同,而义不相涉。“圆”与“圜”义相近,而音各异。《孟子》“方员”字,传写讹也。伍子胥名员,本当作“圆”。胥,相也,相与圆全也,故字子胥,而《史记》读如运。其作伍员者,亦传写之省。

鲜, ,皆音相然切。“ ”为新 之 ;而“鲜”乃鱼名,出貉国。高丽之水名鲜,盖以出此鱼耳。今自《周礼》外皆用“鲜”字,传写者趋易而讹也。其发为上声、音息浅切者,亦当作“ ”。陈陈相因则多,新 者少也。字或作“ ”。

,藏鱼也。今俗作“鲊”,非。从差者,差择其鱼而醢之。若云从乍, 岂可乍为乎?《说文》无“鲊”字,后世有此字,音诈,今之海蜇。

且,有子余、千也二切,皆训荐也,陈几于地上以荐享也。今借为语助辞,音千也切者,则训暂也。又转语,又想像之词。荐者不知神享与否,且姑荐之,暂将诚敬耳,故为暂也。其为转语者,上语既然,而又有进焉,亦前姑且如此说之意,以“且”字结上文,而后更进一说也。其为想像发端之词者,如荐之求神于冥漠,遥为想像也。音子余切者,为咏叹之词,亦想像有馀之意。

與,从与、从舁。舁,共举也,故为“挡與”之與。凡两人相合、两物相凑共成一事,皆曰與。若“取与”之“与”,俱作与,不当从舁,后人以“與”字茂美,遂通用之。大抵书法之弊有二:一则府史书佣、市井簿券苟趋简便,故省多而之少;一则工书者欲上下相配,疏密长短相称,取同音茂美者以成章,而不顾六书之旨,或至“休”下增“一”,“林檎”为“来禽”,更作不典,但务整丽,后人因之不复能改。二者交乱,而六书泯矣!“與”字发为以诸切,疑辞也。其词缓于“乎”,急于“邪”。所以为疑辞者,以挡與之成,各私其类,以意气名利为合离,與彼與此,初无定向也。又为叹美词者,则又因疑辞而成叹美,欲加以美名而不敢决,故且疑且信以言之。其发音去声读如“预”,为“干與”之“與”,则以为之朋挡则相干與也。

亏,气之舒也。盖心有不平而发声以舒气,本“于嗟”字,今俗作“吁嗟”,而读《召南》“于嗟乎驺虞”作况于切,非也。吁,惊词,非叹辞。其以“于”为指所在之语助者,知其所在则心舒而言畅,故“于某日”“于某地”皆言“于”。於,亦叹词,而亦为指所在之词。其义正同,而用之微别:固然在彼曰“于”,如《春秋》“盟于蔑”之类是也;用意经度、安措挹取於彼曰“於”,如“志於道”“兴於《诗》”之类是也。既指所在,而又推言之,如“于是”“於焉”之类,则于、於通用。盖“于”为舒气之词而缓,“於”为叹词而急。固然在彼,则缓言之,用意措彼,则急言之,以此微分。

夫,本训丈夫也,别于童子之称。古者计夫定赋,犹今言成丁也。百亩一夫,而赋准焉。其为夫妇之夫者,以成丈夫而后有室,三十而娶,斯授田也。借音防无切,为语助词,或 绎上文,或发端立义,皆以概事理而言。夫犹人也,谓人理人情之大概然也。

须,面毛也。俗加髟作“ ”,非是。彡,毛饰也,须既从彡,何又加髟?髟,首毛,故“ ”“ ”皆不从髟。“须”之于人,若所不须有者,然必须此以成丈夫。事有见为非急而实不可无者,人之所必须也。故借为相待、相求之词,如云“寡君须矣”,言专心相待,而欲其入也。通为“斯须”者,犹言少待也;斯,此也,此一刻也。“须臾”者,须,待也,臾,欲之动也,少待而欲动之,顷也。其义辗转相通。

,本训击声也。从 从殳,以殳击 有声也。《诗》“ 天子之邦”,整饬兵刑,以正乱邦也。军收后曰 ,反击在后也。古不用为“宫 ”字。《史·秦始皇本纪》乃言“作阿房前 ”。叶梦得谓屋 吻者为 ,于义亡取。 盖“坫”字之误。堂有坫序,因谓之坫,汉人与“堂”通用。《黄霸传》言“先上 ”,颜师古曰:“丞相所坐之屋。”至汉以下,始专为皇宫之名,臣下不得而称矣。佛、老之庐僭称之。

麤,从三鹿,言如群鹿之奔突也。凡作事莽率者谓之麤。若精粗之“粗”,从米从且,谓舂米苟且不熟,故凡疏楛不精皆借用之。粗,音徂古切,读如“祖”。今人读粗为麤,以麤率为粗率,以粗疏为麤疏,皆误。俗或省作“麄”,尤不成字。

虞,从虍从吴。吴,大言也。虞人疾呼以驱虎,故其文若此。本训为猎官之名。舜称有虞氏,虞幕,盖先益而为古虞官也。借用为虑也、度也者,以虞人逐禽,必虑度其踪迹,而追猛兽者有可忧之道也。《诗·驺虞》亦言虞人共职,韩婴、贾谊俱云然。毛、郑惑于祥瑞,谓是白虎黑文之瑞兽。《说文》据以立释,不足取。

乌,本孝鸟之名,而借作“乌呼”叹词,以乌鸣有似悲叹也。其“恶有”“恶得”“恶能”,自借用“恶”字;或用“乌”字,俗讹也。“乌呼”之乌,加“口”作“呜”,亦俗。篆文“於”“乌”文相肖,“於”稍省耳。《诗》“於戏”即“乌呼”,“於”字从篆,“戏”字借也。其“於”字借作语助,与“于”通用者,“于嗟”“乌呼”皆舒气声,故通借为指所在之词,“於”急而“于”缓,必“於是”称“於”,固“于是”称“于”,为微别耳。“於此”“於焉”“於至善”“於道”之於,俱正音哀都切;俗读央居切,非也。“大夫於禁”,言禁依於地也。竹名“林於”,皆但作於。欲作“ ”“箊”,皆不成字。黄州有於姓者,登乡荐,自称其姓作“洿”音,得之矣。

焉,黄鸟也。借为语助词者有三:句末之焉,结上文而有不尽之音;句中之焉如“於焉逍遥”之类 ,就指所言而迟回言之;句首之焉,与“岂”“何”通,为诘问之词,言既如此焉,而岂复如彼也。黄鸟之鸣,声有馀而仿佛不定,故皆可借用。要此字之旨轻而不决,不如“岂”“何”“矣”“也”“此”“斯”之意尽于言中。三义皆止有于乾切一音;训诂家分为烟、延二音者,非也。

,本字但象禾穗形,以禾穗熟必均平,故训整也,平也。其下加 ,乃腹 也,俗或作“脐”,及 字下减“ ”作“ ”者,皆不成字。 当人之身中,上下均长,故亦可借为均平之辞。青州国名 者,以其地有天 水,其水出平地成渊,若腹 之穴也。“分 ”之 ,发音在诣切,以配合均 也。又为“约 ”之 ,训券平 也。或加刀作“ ”者,俗增之。其发为侧皆切者,祭前迁坐变食也, 一其心志,专于敬也。后用为“ 居”字, 所迁居闲静之室也,亦但借用 字;俗别从示作“ ”者,非。至“摄 升堂”之 , 下从衣,衣下缝平 ,故从 。“ 盛”之 , 下加皿, 者禾麦,皿以盛也。“采 ”之 , 上从草,蒺藜也,《诗》篇首言《采 》,因以名乐。“ ”音咨,“ ”亦音咨,“ ”音瓷,字音各别,传写皆作“ ”者,省文耳。

,本训鸟在巢上也。字正作“ ”,亦工书者欲令整美而作“西”。日落兑方而鸟归巢,故以为“东 ”字。“ 宿”“ 止”字正当作 ,本义也。或从木从妻,木者,所归之巢;妻,同燕寝者也。其西傍加木作“栖”,于文为赘,盖俗增之。读“棲”作妻音,亦非。

才,本训草木之初也。木枝叶未全,初生之象,故可通为“方才”字,与“裁”通用。木初生,衣初制,皆始然无几时也。俗别作“纔”,非。若“性情才”之才,本言质之已成而可用,自当作“材”。木已成矣,而未经削治,为木工之始事,故从才。今通以才字书之,传写之省。

伊,《说文》以伊尹治天下为本训。今按伊尹之前有伊耆氏,而《诗》言“伊”,皆与“惟”字义通,则定非因伊尹之名始制“伊”字,此《说文》之不可从者也。伊,从人从尹。尹,正也。伊亦正意,故通为“正惟”“正此”“正当”之义。或借用“繄”,繄乃赤黑色缯,于义无取。

何,本“负何”之何。从人,人所负也;从可,量人所可任而负之也。借为“谁何”之何,见负何者则问其人为谁,所负何物也。与“佗”同意。佗者,负物于背,因问其为谁物也。“负何”之何,亦但如字读如河。传注发为上声,俗读作“贺”者,皆非。俗加草作“荷”,尤谬。荷,莲叶也,无“负何”意。相沿而不可革,雅不胜俗,其孰与正之!

,妙也。妙者,有“细”意,故又借为小也。细小者,殆于无,故又借为无也。凡“ 妙”“深 ”“轻 ”“ 末”及“ 管仲”之类,皆宜作 。加“彳”作“微”,隐行也,如“微服”“微行”“隐微”“微行音杭小径也。 ”则作微。微与显对。《春秋传》称下士为“微者”,与《孟子》谓富贵人为“显者”义通。

儋,负何也。背负曰“何”,肩负曰“儋”,从瞻省,儋负者必瞻顾乃不坠也。俗作“担”,非;儋物初不以手。今人一石为一儋,人力胜一石,言一人所儋也。会计之数,十斗为石,本如字音 。乃俗呼一石为一儋,又讹作“旦”音,乃至妄立“担”字,其陋悖有如此者。

伎,与也,从人从支;支,与之也。音渠绮切,音与“纪”近。读如“芰”者,非。今北人谓与人物为伎,读如纪,较南人言“把”、言“得”者,雅俗悬绝,南人顾笑之。若“倡技”之“技”,字本从手。歌舞,技术也,习之者为技人。俗以“伎与”之“伎”为倡技,非也。若“妓”字从女,音同伎,乃妇人小物也,谓箴线细琐之物。俗以“女技”为“妓”,尤谬。

俟,本训大也。矣,有叹美意。人而可以为人矣,不亦大乎!《诗》“儦儦俟俟”。若“徯待”之“ ”,从来从矣;或作“ ”,从彳从矣。矣,已然之辞。来矣,行矣,故可待也。若欲简省,正可作“ ”,不当作“俟”。

但,本“但裼”之“但”。“但踊”“但问”,字皆从人。其从衣作“袒”者,音丈苋切,衣缝解也,今俗作“绽”。但,本去衣露体之名,而借为“徒然”“仅有”之义,但裼去饰,仅露身也。又为转语词者,言大略不然,独有一说仅存,当别论也。其云“但令”“但能”者,他皆不恤,独此为得,如衣虽去而身存也。今人止知“但”为转语、仅有之词,不知“但裼”之本训,乃以袒裂之“袒”为但衣,而别立“绽”字以代“袒”,皆非。

非真之谓“假”,通为假借之义。借者,非己所实有也。“徦”,至也。二字同音古雅切,则“徦于上下”及“王徦有家”,虽或读为古陌切,亦声之转尔。其字正宜作“徦”,从彳。而《说文》于从人“假”字下曰:“一曰至也。《虞书》曰:假于上下。”此《说文》之疵驳不可从者。

举首之谓“仰”。举首求望于人,谓之仰望,本自下望上之词。今文移令下行之称仰,望其人为其事也。始则下求于上,继则施之平交,尚为谦抑。后上官以施之下吏,且及胥役。世降而日趋于杂软,亦可叹已。

偶,刻木为人形也。借作“乍然”之词,如木偶之戏,乍尔能动,非固然也。又相似亦曰偶然,木偶似人也。此字本无“并立”义,不与“奇”对。奇耦之“耦”,从耒,古者耕必两人合耦,秉耒并行。

价,善也。人而可为介者,必习于礼,故为善也。今俗以为使人之称,彼字但当作“介”,本《春秋》“一介行李”之义。

佩,从人、从凡、从巾。巾,所佩者。凡人皆必有佩,所谓“去丧,无所不佩”也。俗从玉作“珮”,非。佩兼有决、觿、管、燧、纷、帨之类,岂但玉哉!

侚,辞闰切,疾也。“幼而侚齐”,齐敏也。从人从旬,人十岁而早敏也。“ ”,亦辞闰切,从彳从匀,行示也。刑人而行游之以示众,曰“斩以 ”。遒人以木铎且行且告,亦曰“ ”。从彳,行貌;从匀,均示之也。今俗写“侚齐”“ 示”字俱作“狥”,从犬从旬,大谬,不成字。其顺从于人而不恤己之得失安危,则当借用“殉”字,从旬,从死省,言死与之均也。俗亦作“狥”,又读为详遵切者,非。

倩,美也。从人从青,言如木之方青荣美也。婿谓之倩,美之之辞。止有仓见切一音。今俗以借力于人为倩、读作七政切者,正当作“请”。“请”字自可作去声读之。

传,正音直恋切,本训递也。递者,驲递也。从人从专,专人于邮舍以待,命至斯行也。其读作平声者,传之行也。要亦无异义,自可概作去声读之。借为“经传”之传者,传所以递述经意,令通达也。国史纪人之行业初终,亦曰传,述其人以达于后也。

,以证切,送也。凡送皆可谓之 ,不但为送女之辞,《楚辞》“ 予”是已。后专用为送嫁。又去“人”加“丹”舟 加“女”,作“媵”,非正文也。以送嫁为媵,因谓从嫁之侄娣为媵妾,以未受礼迎,若送女而往,因留侍尔。

僇,音力救切,本训痴行僇僇,忽行忽不见也,频行而非有所往也。今马劳而牵之缓行曰“僇马”,本此。俗用“溜”字,而以僇为“戮辱”字,相沿之误。

佛,见不明也,读与“拂”同,义亦相通。见不明,则必相违戾。《礼记》“献鸟者佛其首”,谓拂戾之也。或读如“弼”,大抵与“拂”互用。浮屠氏译为“觉也”,为其师之尊称,则见性不明而拂人之理,已自暴之矣。汤义仍谓一部语录止一翻字法门,盖见及此。

作,起也。“三嗅而作”,“舍瑟而作”,其本训也。借为“造作”之作,音侧个切。俗别立“做”字,非。人将有为,必从坐起,从人从乍,乍然而起,将有为矣。故缓曰“造”,急曰“作”。乍然而起,无所因仍,故创始曰“作”;乍为之,前未有也,故与“述”对。

偰,乃尧司徒之名,或作禼。其不从人而作契者,传写省也。契自“契券”字,音苦计切,无音私列切者。《诗》“死生契阔”,契阔,勤苦也,音苦结切,字本作“挈”,谓挈持阔远,不得休止,传写作“契”,从省而讹。

借,正音资昔切,读如积。今通读为子夜切,乃北人不能有入声,以入作去耳。若“借重”“借权”之“借”,则“藉”字之转,省作“借”字,当音慈夜切。

僻,避也,音普击切,盘旋让避也。今俗用为“邪僻”字者,谬。“邪辟”之“辟”,不从人,借用“法辟”字,假托礼法,外示公正,而居之不疑,无能匡正,以成乎偏诐也。唯“幽僻”之僻,则可作“僻”,幽僻之所,避人之壤也。

,本训安也,从人从 。相沿从“意”者,误。 ,十万也,本训满也。十万,满数也。音于力切,读如抑。今俗于“万 ”字加“人”作“ ”者,非。 从人者,居盈处盛,人乃安也。借为“ 度”之 ,亦宜作“ ”。数至十万,难于按实而数,但 度之耳,不当作“ ”;测度疑料,非心之所安也。

俜,使也。《诗》作“ ”,《书》作“伻”,古文之异也。俗以孤孑为伶俜。伶,弄也;俜,使也。孤孑之人,为人所弄玩役使也。

侠,俜也。游侠者,交游豪傑,以气势役使人也。俗有侠士之称,去游言侠,则失其义矣。若“豪侠”之“侠”,自宜作“傑”。侠、傑,音相近而讹耳。傑,傲也,才气有馀则傲世,故称“豪傑”。若俗有“杰”字,出《梁四公传》,不典。

俺,音于业切,大也。俗或呼乙感切,或读如庵、训作“我”者,皆夷狄呼“我”不明,侏 之语,与“喒”“咱”同。

言辞之辞,从 、从辜省。 ,治也,治理其辜也。决狱之爰书曰“辞”,讼者所诉及所供亦曰“辞”。又通为宾主相答之文,盖亦有分辨是非之意。若辤受之“辤”,从辛;辛不可多食,辤而不受也。蔡伯皆隐语“齑臼受辛”,误矣。唯宾主相让曰“敢辤”“敢固辤”,则或可与“辞”通用。让者,必有应对之言也;辞者,酬对喻说之文。若箸述、歌咏,则当作“词”。其一字为文,一句为辞,则辞、词可以通用。

频,本从涉、从页,隶书或省“涉”作“步”,水崖也。人至水崖,阻水不行,则频蹙。许氏说:“水崖,人所宾附。”今或作“滨”,而徐铉曰:“今俗作滨,非是。”频、濒、滨三字,下笔相似,而皆合六书会意之旨,徐说非也。频字借为“频繁”之“频”者,于义无取,当作“颦”,事繁则眉蹙也。今人独用“频”为“频繁”字,于“水频”必加水以分别之,皆是不达文义。

常、裳二字,一也,从巾、从衣,义相通用,与帬、裙同。巾,幅帛也。倍寻曰“常”者,裳下齐之广十六尺也。寻、常,皆近也,因近而易见,有平而无奇之义。常近而无奇,则无变;不变,则可久。辗转相因,皆自“衣常”之“常”通之,犹言不下带,言目前耳。后人曲为分别,专以从“衣”者为“衣裳”,从“巾”者为“寻常”“平常”“久常”,皆不审用字之本旨。假令写“寻常”为“裳”,人必笑之。避庙讳者,代“常”以“尝”,何如代以“裳”之不失本义乎!

帅,与“帨”同,有所律、输芮二切,本训佩巾也,自不可通之戎事。若“将 ”“统 ”之“ ”,从行、从率。今废“ ”字,概借用“帅”字,或借用捕鸟毕率之“率”字,皆不合六书之旨。帅、帨,自有“率”音;若 ,则但音“率”,不可读之如“税”。流俗以“帅”为“ ”,乃呼“元帅”为“税”音,呼“帅师”“帅 ”为“率”音,尤为灭裂。至俗读“元 ”作所卖切,如“洒扫”之“洒”,尤谬。

云,本古“雲”字,象雲气出岫回旋之形。借为所言之词者,以雲为山川之气所自吐,而辞气之出有序者似之。“云”与“曰”虽可互用,而“曰”者直述其言也,“云”有咏叹抽绎其言之意,或约略所言之要,不尽如其所言之词也。

“ 晴”之 ,从云、从今;今始有云,尚未雨也。古文省作“侌”,“侌昜”字本如此。加阜作陰、阳者,则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为阴,如岳阳、河阴之类是已。俗书概作阴、阳,非也。至“阴”字作“隂”,乃晋、宋工书人苟简以求整妍,尤不成字。

,黏土也,从土、从黄省。黄者,其土色也。古人以涂肉炮之,见《内则》;并以封书版,二版相合,字在内方,以土涂合处,加玺印之。其后或用武都紫泥,至有用泥金者。今封书口用“ 封”字,犹存遗意。俗或加“言”作“谨封”,不通。“谨”者,言之慎;从 者,谓如黏土封固,不泄露也。 音勤,与“谨”音本异。其 草之“ ”,从堇从草,俗以字形太长,省去“艹”作“堇”,音居隐切,则与“谨”同读。

斯,本训析薪也,《诗》“斧以斯之”。今江楚人谓裂物而破之曰“斯”。借为“兹”“此”之辞,亦与“兹”“此”微别。兹,实指此也;此,概指兹也;斯,分析此之与彼异而言也。“此”之辞缓,“斯”之词急,如“斯其所取灾”是已。又借为语助辞,如“二爵而言言斯”,谓如此之形象也。又与“则”相近,而急于“则”,如“陶斯咏,咏斯犹”,谓已如此,则必如彼也。又与“之”相近,如“螽斯羽”,指此而言,皆有“此”义,而加急也。

所,本训伐木声。今借为“处所”字,与“居”意近,而“居”久、“所”暂,如行在所、王所、公所,皆暂所居止也。伐木剪草,权为居止,随地而处之义也。今人道号称“所”,犹之堂、轩,皆题其居止处。又转为语助辞,与“能”相对。能,在己之用也;所,在事之体也。凡有成形、成心、成功、成事一定之处皆曰“所”,实有其所而可有事也。

断,正音徒玩切,读如段,截也。借为丁玩切,读如锻。断断,断然决断,截然不可复合也。或发上声读如短,已断也。“断之”音锻,“已断”音短,因体用而别,若此类众矣。其始本一字一音,义类自可相该。后之经师,欲令学者易于分晓,加之分别,以体用分四声,如:风有“讽”音、道有“导”音、治有“稚”音之类,不可胜举。训多而离其本,亦文胜之敝也。

,本训取木也,以斤斫 为薪也。往樵曰“ ”,樵所得木曰“薪”。借为“ 故”之“ ”者,以方斫取,木尚未枯槁,而薪为日给之用,不能久积,须每日更 取之也。

诸,本训辨也。借为众辞,如诸侯、诸事之类,以分辨详列而言之,故又为大凡之辞,辨以其类也。其借为语助辞,乃“之于”二字之合,或为“之乎”二字之合,与“之焉”为“旃”、“不可”为“叵”同。意紧语急,临文趋简,合二字为一字,不必其意义之有取矣。

诒,本训语相欺诱也,音与之切。传写经典者以作“贻赠”之“贻”,乃别用“绐”字为欺绐。“绐”音徒骇切,丝劳而敝也,本无欺诱之义。相沿失真,使有写“欺绐”作“诒”字,而读之如“怡”者,人争诮之矣。流俗迷真,大率如是。

让,相责谯也。从言从襄,襄,治也,以言相治也。借为“逊让”之让,谓自责不逮,逊美于人,如曰“孤不德”“寡人不敏”,皆自责以明让。

讐,本训譍也,以言相对也。校书曰“校讐”,谓两人对读,是则譍也。《诗》“无言不讐”,犹言无言不答也。借为“怨讐”之讐,有怨则恶言相对也。今专以此作“仇讐”字,遂有谓校书者不容其误,如攻寇讐,穿凿可笑。唯不通于本训,遂增支离。

,从言从为。人所造为,伪也;造为之言, 也。或作“讹”,从化;化,变易也。化有为亡,化亡为有,讹言也,亦合六书会意之义。

证,谏也,以正言相谏也。“ ”,告也,登进其言以上告也。借“ ”为“征 ”之义者,以上告君长,必有征据乃敢言也。转借为“病 ”字,以病见于外,可征据为生死。俗以“ 据”为“证”,“病 ”为“症”者,皆谬。

譍,对也,音于证切。“应”,当也,音于陵切。譍从应省者,所答与所问相当也。应从心者,心所见为当然也。传写经典者以“应”为“譍对”之“譍”,因省成误。从“鹰”省者,鹰攫鸟必当其处,与“準”之从隼同。

詧,从言、从察省,本训云:“言微亲詧也。”凡“审詧”“访詧”“詧微”,皆宜作“詧”。“察”本训覆也,又大明也。徐铉曰:古者“祭祀必质明。明,察也。”覆察之义,后世不行,唯昭著大明之意而曰察,如“天明地察”“察乎上下”之察,则宜作察。其“审詧”自当作“詧”。唐以前史传文集,俱用“詧”字,唯经典概写作“察”。盖史集流传不盛,或私阁所录,或通儒所传,故于字多审当。《九经》钞写,散在人间,学究塾师,各有传本,潦草务在速了,故经文不及史文之审。至于今日,经生逾趋苟简,恐“圣”“学”“观”“ ”之类,更百年而不可诘矣。

说,有失热、弋雪二切,义皆通用。“说怿”之说,可以失热切读之;“言说”之说,亦可音阅,更无分别。说,本训释也,从言从兑;兑,言之和也,和言以解释之也。和言以解释事理,则心为之欣怿;心意和怿,则所言必畅。二义辗转相因,故二音可互用。其长言巧辩以动人者,谓之游说,亦但和言以欣动人之意,并可以失热、弋雪二切读之。经师迁就初学,破析之令易晓记,专读“言说”为失热切,“说怿”为“阅”音,而又别立“悦”字,及读“游说”为“税”音,皆陋也。其“说驾”之说,亦释也,读如税,而或遂写作“税”,亦所不取。又或借为解释缚系之辞,读之如“脱”,既同一解释之义,何必更立“脱”音?若“脱”,从 、从说省,乃《内经》“大 已脱”之脱,病而消瘦也,不可借为“释缚”之义。

阇,本读如都。 阇,城内重门也。阇婆国及佛书“阇黎”,音食遮、书也二切,皆夷语,不足论。

閒,古闲切,从门从月,门中见月,光居两扉之中际也。必从月者,夜暗则中际之光易见也。俗以从月者为“闲静”之“闲”,别从日以为“间际”字,谬矣。閒,但音艰,更无“闲”音。闲从木,阑也,阑以止入兽,则中无喧扰,故借为静适之义。其“居閒”“为閒”“閒暇”“閒隙”“閒尝”,皆从月,音艰。“居閒”者,居两人之间也;“为閒”者,前后二际之中,无几时也;“閒暇”者,前事已竟,后事未起,中方暇也;“閒隙”者,两畔中之隙也;“閒尝”者,閒暇时尝为此也。唯“离閒”之閒与“閒谍”之閒,可读作涧,然亦从月从门,从日者不成字。若“閒居”曰閒,自与“闲居”不同。“闲居”,静处也;“閒居”,偶当无事之际而燕坐也,亦但音艰。至“嫺习”之“嫺”,从女从閒,则读如闲,女子閒暇,习学女工自熟练也。或作“閒习”者,省;作“闲习”者,讹。

旧,本训“旧留”,鸟也。字或作“鸺”,鸺亦音臼,俗读如休者,误。传写相沿,以为“新旧”字,不知所借何义。谛考深思,不得其解。或但“久”字之讹?或可借用“臼”字?凡器用之可久者,莫臼若也。新,樵也;臼,舂也。樵日取给,而臼用经久,皆借物起义,故舅字从臼。舅从臼,久也;姑从古,亦久也,故皆为尊老之称。

毌,古丸切,音与“冠”同,义与“贯”通。夏曰“毌追”,取笄穿冕之象。复姓毌丘者,此字也。传注家以“毌追”为“母追”,读如牟。而今姓毌者,本毌丘氏之后。魏有毌丘俭。 比见有蜀人为兴宁知县,自呼其姓为“父母”之“母”。人不识字,乃至自昧其姓,良可哀也。

毕,田猎之网也,毕宿象之。借为“毕尽”字者,以罔猎兽,无不毕得,非若弋获之有限也。

山如堂者曰“密”,从山从宓。宓,安也。如堂之山,四周整致而无危倾,故借为“周密”字。君子居心审理,周遍得宜而无或危殆,似山之密,故曰“洗心退藏于密”。道既上达,德已峻极,乃反而循守素履,细微必谨,安详周悉,无所疏漏,圣功之极致也。密与“疏”对,不与“显”反。浮屠氏以隐秘为密,闭户传心,隐语相印,其为邪妄明矣。君子之道,如日中天,何隐之有!此圣语、异端之大别,不可不辨。

当,本训田相值也,谓田之塍埒两相抵对,无参差者。通为适与相值、正与相敌、恰与相称之辞。心与理相当,理与事相当,事与时相当,职与功相当,刑与罪相当,皆曰“当然”,当之则宜如是也。当,正也;质,亦正也。故以物质金钱者,俗谓之当,谓所质之物与所贷者相值也。俗又有稳当、妥当之语,虽下里方言,亦取当然而当之义,皆宜如字音都郎切;俗呼丁浪切者,谬。又军阵距马、官署行马,俗呼“挡木”;“挡”乃“朋挡”之挡,俗省作“党”。若距马以“抵当”敌人,行马以“当距”行人,皆宜作“当”,如字读之,不作上声。

畜,但丑六切一音,止也。从玄;玄,冬也,冬田止耕也。《大畜》《小畜》皆以止为义。通为长养之辞者,止之所以养之,使渐长也。若“畜牧”之“畜”,以鸡、豚、牛、犬须防闲止其放逸,故名曰畜。训诂家别作许六、丑救二切,皆凿也。至“蓄积”之“蓄”,从草,通为“含蓄”字,含而不吐,蓄而不用也。亦音丑六切。或作“畜”者,省。

畲,三岁治田也,音以诸切。蜀人语浊,误读为“蛇”音,本无异文异音。别作“畲”,从入、从示、从田,谬舛不成字。

,从弓、从 。 ,丝省也。隶书以 字不茂美,写作“弦”,令易下笔,实非。从 ,弓旁加 弦也。 既从糸省,不当复加 。俗有“ ”字,徐铉曰“非是”。弓弦之弦,与琴瑟之弦,一也,皆约丝加缠而张之,叩之有声,固当无别。《周礼》《论语》“弦歌”皆从弓。

玆,从二玄,黑色也。“玆”,从草、从兹省,草木多益也,通为益甚之辞。《春秋传》“三命兹益恭”,字正作兹。俗加水作“滋”,误。滋,水名,又润也。“兹”借为“此”也者,乃“则斯”二字之合,犹言“则此”是也,当用从草之兹,草盛则可指数也。

童,与妾同义,皆从 。 ,罪也。罪人没入为奴,男曰童,女曰妾。童从重省里字上出。其“僮子”之“僮”,从人;人,美称也。今俗于“僮子”字省去人傍,已指良为贱;于“童仆”字反加人傍,尤为颠倒。凡字必不得已而从省,未有可妄为增益者也。

容,本训容受也。借为“容貌”字者,容本宽裕有馀之意,容貌之发,生于精神,志气内开,则辉光外见,若有浮出于形体言貌之外,令见者入其度内,而生敬爱,则容貌者,君子所以受夫天下也。又为“雝容”“舂容”,则以舒徐宽绰而言,异于褊躁者之不能容物而自失其度也。

宀,深屋也。女在深屋之下则“安”,女正位乎内也。借为“岂可”之辞者,与“宁”同意,谓讵可安然如此也。“安往”,何所往而安也;“安能”,岂能之而不待勉强也。求其所安而不得,故为诘词。

寍,从宀、从心、从皿,本文如此。今或从丁作“宁”,虽异《说文》,然于谐声亦通。若此类,不必拘古可尔。借为“丁寍”云者,钲声也。钲一名丁寍,其声丁丁寍寍然,所以警告军旅,故通为劝勉详告之词。又借为岂然之辞,与“安”意同。若“寍馨”字音佞,乃晋、宋人方言,本不典雅。

宰,从宀、从 。 ,罪人也。罪人充役者多在外,唯庖宰在屋下。宰,庖人也,故从宀。庖宰本贱役,而冢宰、少宰以宰名官,则以其统治庖宰言之,犹司寇以“寇”名官耳。古之以罪人司庖者,屠割,恶事,先王不欲平人之习残忍,故贱之。宰犹隶也、寇也;冢宰犹言司隶、司寇也。后世相沿,呼相为宰,然则呼司隶为隶、司寇为寇可乎?周人去古,称谓已乱。《春秋》从时王之制,“非天子不考文”,故宰周公亦名曰宰。雅人临文,固宜分别,谓相为宰,非所宜也。借为“主宰”“宰制”者,亦以庖人专宰杀分割而拟之。若《春秋传》“宰木拱矣”,谓墓为宰,乃秦人方言耳。

寫,本训置物也。从舄、从宀者,履贱,脱于户外,舄贵,置于室中,名得其所也,故有安置之义。借为“书”字之义者,以作字言之,一画一竖,必安置得所,而后成文;以属辞言之,一字一句,必位置得宜,而后成义也。绘画言寫,则工画者以寫字笔法绘之,所谓士气也,故言寫以自矜,别于匠作。攸县刘杜三自烨作画,自题曰“设”,本《周礼》“设色”字,较为雅当。

向,本训北出牖也,《诗》:“塞向墐户。”若嚮背之“嚮”,从鄉、从向;或作“向”及作“鄉”,皆省。其地名向与姓向者,音式谅切,于义未详。地从主人之呼,往往不知其音之何以异。如古人读“取虑”为“秋闾”“允吾”为“铅牙”,今人呼叙州为“瑞”、虹县为“绛”,俱不可晓。

州,从川。两川相夹,中有高丘曰州。徐铉曰:“今别作洲,非是。”禹承洪水之馀,以水所绕而不至之土,画为九州。以州为疆域之大界,自此始矣。汉、晋因之,犹为分土之统名。永嘉以后,华夷分裂,各侈其土,或三五郡而即名一州,不复因水土之大界。自唐而宋,降与郡等。今则受隶于府,而与县均。名实失据,莫斯为甚。而“州渚”之“州”,加水作“洲”,积讹相因,不能复正矣。

,从断首倒县,刑之最重者也,音古尧切。军法“ 首示众”字本如此。若“枭”,乃不孝鸟,且攫禽而食,故从鸟,据木杪以下视而攫搏也,故通为“枭雄”字。许氏磔首木上之义,不必从。

匈,膺也,象形。或从 者,但作“ ”,今别作“胸”,而“匈”字但用为匈奴字,非是。獯,音近匈;鬻,音近奴。夷语无常字,匈奴盖即獯鬻。

劋,子小切,绝也。用为“征劋”字者,灭绝之也,今作“征勦”者非。“勦”有子小、楚交二切,从巢从力,劳也,如鸟作巢,拮据卒瘏,其力劳也。《春秋传》“焉用勦民”,言劳民也。

刺,本训直伤也,谓以锐刃直入而伤之也,音七赐切。“刺绣”之“刺”义同,则音亦同,以针直刺入缯帛之中也。以其深入洞彻,故通为“刺察”之刺,汉有刺奸将军及刺史,皆取此义。杀大夫称刺,传谓“刺得其情而杀之”。乃古者以断首为殊死刑,上刑也,大夫则不断首,以刃刺其要害。称杀为刺,二义并有,要皆音七赐切。训诂家读“刺绣”及“刺人而杀之”为“七”音,当缘误以翻切字母为本音。《说文》别有“ ”字,音漆,义与“刺”通。

副,与“疈”同,音芳逼切,判也,裂也。磔牲祭曰“副辜”。又《诗》“不坼不副”。借为“副贰”字,副犹二也,与正者判为二也。“副车”“副封”“副使”“副墨”,皆剖判别出之意,自宜如字读之。不知何所沿流,读为“富”音,又与富并误读为“赴”,与“妇”音阜。 之呼“务”“母”音亩。 之呼“姥”,均为 舌,则又误中之误矣。若“副笄”之副,字本作“ ”,则音孚救切,传写从省作副,非本字如此。

则,本训等画物也,谓画物分之,使各为等,《书》称“则壤”是也。今人以较量斗斛权衡之大小轻重为“则”过,乃其本义。借为“法则”之则,等画分明,则可定为成法矣。转借为语助辞,以法则有一定之用,故为既然而必然不爽之词。其云“然则”者,言已然则必然也。若《孟子》“则之野”,乃继事之词,虽无必然之意,而亦承既然者言之。古人用字灵妙类如此。如《春秋传》“然而甲起于宫中”,亦非经生用“然而”之熟习。咏诵而沉思之,其义自见。腐儒不审而疑之,无惑乎其老死于章句也!

戏,本训三军之偏也;又兵也。兵,谓交兵相击,如《春秋传》“请与三军之士戏”,犹言“士兵之”。汉文帝谓棘门、灞上“儿戏”,言如小儿之弄兵。其称“戏下”者,则以三军之偏言之,不敢指斥主帅,称其偏裨,犹称执事也。正音香义切,或读为“麾下”者,非。借为“戏谑”者,谑者以言相击,有交争之义,与谑从虐意同。

或,与“域”同,本音于逼切。邦或,疆境也。借音胡国切,为疑然不定之辞者,疆场之事,一彼一此,犹“场”以迁易为义,无定属也。又人之不称姓字者称“或”,贱词也。其人不足道,不复记其为何人矣,如疑孔子“不仕”,讥雍“不佞”,以问礼为“不知礼”,其人无定识,其言无定见,不知其为何许人矣。

穜、種二字,古今相贸,与酢、醋同。以会意言之,先種后熟者,有郑重之意,“種稑”可从重;播谷为禾始生,“穜植”字可从童。以谐声言之,穜从童,宜音同,为“穜稑”字;種从重,宜音之用切,为“播種”字。古今各有取已。“播種”之種,借为穀母之名,读上声音肿;種者,所以種也,亦经师以体用分别耳。

稘,一岁周也。禾一岁而一登,故从禾,与 同意。传写经典者作“期”“朞”,非也。期乃“期会”之期,从月,月之朔望有恒期也。稘,一岁也,于月奚取焉!稘,居之切;期,渠之切。

穅,字本作“康”。康,谷皮也。借为“安康”字,以康承物则安也。

程,本训品也,谓品量之也。十发为程,其大如禾初呈之颖也。十程为分,十分为寸,析寸而百之为程,其分别精矣,故用为“程量”字。又借为行者道路次舍之名者,以道路远近品量之,以定邮舍也。世俗辗转假借,以馈饩为“下程”,供庀衾席为“铺程”,其因缘泛滥以立义,有如此者。

称,本训铨也,铨亦品量也;从禾,与“程”同意。以权衡审轻重曰“称”。《易》“称物平施”,《中庸》“既禀称事”,谓称量其事而厚薄之,皆如字读,俗作去声、音昌孕切者,谬。又俗谓衡为称,别作“秤”字,读去声,皆不成文字。其《书》“称尔戈”之称,举也,举起之也,则当作“偁”,从禾者,传写之讹。偁本训扬也,扬亦举也,举其人而扬之,如“偁尧舜”“民到于今偁之”“偁人之恶”,皆当作偁。唯《春秋传》“称爵”“称字”“称人”之称,有品量之意,则可从禾。若均等恰适谓之相称,亦但品量得宜之谓,训诂家发为去声,亦赘。

颖,禾也,借为秀锐之义。“锋颖”云者,在刃为锋,在苗为颖也。故处众而特见,幼小而英锐,皆谓之颖。若汝、颍之颍,从顷、从水。俗概作“颕”,从示,大谬。

稺,幼禾也,从屖者,迟久而后长成也,借为童幼之称。俗或作“稚”,从隹,于声、义两无所取。

穆,本训禾也。禾长亩茂盛,则其中幽深,故借为深远之意。南明北暗,古者大祖之庙西向,馀庙一南一北,以世分序。南向之庙曰“昭”,昭,明也;北向之庙曰“穆”,穆,幽也。谥有“穆”者,亦据庙而立号,故昭王、穆王,父子而谥相仍。

朮,与“秫”通,稷之黏可为酒者。药草有苍 ,白 ,其字从草,方书作“朮”者,俗省。

秩,本训积也。积禾者自下而上,有次弟差等,因借为“秩序”之秩。或通用“袠”者,非。袠,书囊,于“秩叙”无取。袠或作“帙”,亦俗。

,禾皮也,音之若切,读如酌。《春秋》“狩于 ”字本如此。今传写者从示作“禚”,误。禚,不成字。

它,虫也。古人草居,相问:“无它乎?”后通用为意外之词。它,篆文与“也”字相近,“它”傍加“人”,有谁何之义,因误写作“他”。“佗人”之“佗”,转写成“他”,犹之可也,若意外有“它故”之“它”,既不从“人”,而亦作“他”,则舛甚矣。它但音托何切,俗读汤加切者,非。

車,古无居音,韵书两收之,不知所昉。大抵古今殊读,楚、夏殊音。魚、麻二韵,古相近而今相远,如“家”亦读“姑”,“ ”亦读“下”,《易》“枯杨生华”与“夫”字叶。聊两存之,未为害也。

轩,本训曲辕藩车也。车有藩者,三面施茀,而阙其前,故乐县之三面设者,谓之轩县;屋之前无墙壁户牖者,亦谓之轩。开其前,有振起之势,故借为“轩起”“轩昂”字,与“掀”义近。

範,本训範 也。或省作“ ”,或借用“犯”。车行祭,则範 而行,陵轹菩棘及所祭之牲,示直行无回曲,故正道直行谓之“轨範”。若“规笵”“仪笵”之“笵”,从竹从汜。竹简,书刑法也;从氾者,杂氾罪名也。俗通用“範”,或作“ ”,皆非。《孟子》“範我驰驱”,则正“範”字之义。

转,但知恋切一音,运也,谓运载粮刍也。宋建转运使,正协字义。运有回旋之意,故借为“辗转”字。皆如字读,俗读上声者非。

辄,本训车两傍也。借为乍遽之辞者,以车行回旋,马转轮移,则车箱自然遽旋,无所待也。转借为专擅之辞,以不待请命而遽行也。辗转相因,去本义益远,临文泛滥,下流莫纪矣。

辈,军发车百两也。从非,象排比齐进之形。借为“等辈”字,犹言队也。俗写从北,非。

方,本训并舟也。谓二舟相并以渡,取其安也。大夫方舟,士特舟。通为“比方”之方,如二舟相并,长短相絜也。借为“方圜”之方,舟之制长,并则方也。“四方”云者,方则四维整齐分明,南北东西有定向也。转借为“方始”之方,以蹈行方隅者,甫离此隅,即正向彼,非如循环而行,有渐次也。又为“端廉”之称,与圜合相反。又为“方术”之方,以医卜有成法,犹四方有定在也。

匡,本与“筐”同,方筥也。借为“匡郭”字,以匡之四隅必有阑柱,犹邑有郭也。又为“匡正”之匡,以匡之为器,厝置安而盛物妥也。

匪,本“筐匪”之匪。“筐”可加竹,“匪”不可加。加竹作“篚”者,车笭也,与“匪”义殊。《周礼》“匪颁”,颁赏以匪盛之;训诂家读为“分颁”者,非。借为“匪匪”盛貌者,如列陈匡匪整齐也。传写《毛诗》者用作“非”字,盖古“非”字有上声,传写因误以此字当之。

匮,箧也。今俗加木作“ ”,不成字。“金匮石室”,字正作匮。金粟竭尽,谓之“匮乏”,匮中乏也,犹言廪竭囊空。不言“乏”,专言“匮”,以为空乏,然则囊空可但言“囊”乎?“告匮”之语,歇后不通。

兦,本逃兦之兦。借为“有兦”字者,以“有 ”之“ ”从 从兦,后人省之,或作“兦”、或作“无”,皆用半字,如今市井人书“银”作“艮”耳。近世字书分“兦”“亡”为二字,以“兦”为逃兦,“亡”为有亡。“亡”字不成字,临池家解散笔法,令整好易书耳。逃兦、有兦,何异之有?

匃本“乞匃”字,从 从 省, 则曲躬求人也。《春秋》晋有士匃,古人命名质,犹陈乞、石乞名乞也。逯安云:“兦人为匃。”逃兦者不必皆匃。古诸侯大夫出奔皆曰“兦”,岂遂行乞乎?匃,俗作“丐”,谬。

长,本训久远也。久远者其途永,故不短曰长。借为“长幼”字者,长者先生,亦久意,犹舅姑之为故臼也。有馀之谓长,亦远也。生渐盛大之谓长,亦不短也。今以“长幼”“消长”字作上声读,而于“长一身有半”及“身外无长物”读如杖,皆训诂家异其音,以便人晓记耳。如“张大”之张、“张设”之张,与“张弓”义通,而“张楚”“供张”,读之如涨。直曰深,横曰广,亦深浅广狭之意,而读深为式鸩切,读广为古旷切。凡此类皆穿凿繁乱,自可如字读之。

,从长,于六书为会意。俗从弓者,省而无义。益也,盛也,何取于弓!凡此皆晋、宋工书人随意增损以求妍整,不复成字。

亢,正音古郎切,颈也。或加页作“颃”。《诗》“颉之颃之”,直颈貌。鸟飞竦上,则其颈直,故不屈者亦谓之颉颃,因此借为“亢傲”字。亢、颃本通,但如字读之,读如冈。若《易》“伉龙有悔”字则从人,耦也;内外皆乾,二龙耦居之象。其抗礼之“抗”,从手,扞也,扞格而不相下也。伉、抗则音苦浪切。

步趋曰“行”。道路者,人所步趋也,故路亦曰行,音皆同。凡一字之体、用、能、所,义相通而音不必异,明矣。“巡行”“行酒”,皆行而有事之辞,读作上声,亦赘。通为“行列”字,纵则步相踵,故谓之行,横则相并不移,故谓之列。又行有成迹曰行;言行、德行,皆就所行者而言之。又借为“行行”刚直貌者,行而又行,锐往不止也。凡此皆当如字读户庚切。其发“行列”为“杭”音、“言行”为“杏”音、“行行”为胡孟切读如桁者,皆经师曲为分别耳。

衙,有语、牙二音,皆训行貌。其“衙门”“正衙”“押衙”,皆当作“牙”;辕门立双旌,皇宫建双阙,皆如虎牙并峙,人不得犯也。至俗呼官署内宅为私衙,郡邑佐贰为衙官,则不成语。

术,止食聿切一音,邑中道也。《月令》“审端径术”,注疏家读作遂者,非。“术”与“道”同意,借为法术、技术、经术,言各一道也。

參,但音所今切,读如森,本西方宿名。參,三星,一上二下,相间不齐,故借为“參差”字,言如参星之相差也。字或作“槮”,树杪不齐也。參立而不相下,故曰“与天地參”。二耦具,己往与焉,而居其间,犹參上一星介二星之中也。《礼》所谓“无往參焉”,故又借为參与、參知之參。两端具而更加折中,谓之參详。又转借为參核、纠參者,参详而周核之也。凡此皆从參星起义,辗转相借,俱宜如字音森。其别立“ ”字,与发作仓含切者,皆俗误也。唯參乘之参,本借用“ ”字,或省作參。驾三马曰 ,三人在车上亦曰參,则音仓含切。若人蓡之“蓡”,与參同音森,而字大别,方书简陋,不可施之文字。

静,本训审也;徐锴曰:“丹青明审也。”其动竫之“竫”,本从立,本训云:“亭安也。”相沿作“动静”,无与易之。唯《史记》谥“竫”者或从立。

仌,笔凌切,冻也,象冻水蹙裂之形。但隶省“仌”作“冫”,难以下笔,故以“阴始冰也”之“冰”代仌字,而以“凝”字为严冰、冰聚之冰,此隶书之变也。俗别立“氷”字,则不成字。其盛矢之筒谓之冰,取冰受之意,自当音鱼陵切。

虚,有丘如、朽居二切,音异义同,皆训大丘也。大丘之上,林莽芜旷无人居,故借为虚实之虚。俗于“丘虚”字加土作“墟”,音丘如切,专以虚为“虚实”字,音朽居切者,谬。虚既从丘,自然土地之名,何复加土?今岭南市集谓之虚,以虚场必居冈阜也。人求其义而不得,乃谓市散则空虚无人,亦迂谬矣。

求,本即“裘”字,古文省去衣,从倒毛、从尤省,谐声。求,毛下垂也。借为求索之求者,以寒则索裘,求之最切者也。今人分从衣之裘为皮衣,省衣之求为求索,亦迷其本矣。

,本训耕也。古者人耕,后以牛代,人乃利焉,故从利、从牛。若《论语》“犁牛之子”,当作“黧”,传写省误耳。耕者之耒,或名之曰犂。陆龟蒙农具书云然,实即耒字。耒,力对切;犁,力奚切;反切之母相肖,故转读讹而字亦乱。凡字有传写讹而音随之讹者,有转读讹而字随之讹者,盖字学之坏久矣。

牲,牛完全也;完全者,祭祀之牛无瘯 也。唯牛称牲,“郊特牲”,谓特牛也。百里奚自鬻于养牲者,养祭牛之官也。若羊、豕、鸡、豚及非祭祀之牛,但可谓之畜,不得称牲。

特,牡牛也。祭牛必牡,故谓祭祀之牛曰特。“格于艺祖,用特。”犹言用牛也。牛不备羊、豕而独荐,尊之至、敬之专也。故借为独出不群之辞,又通为专致无待之义。转借为语助辞,与唯、但意同而加切,言大概虽尔,唯此一义独不然,亦专用之意。

酋,绎酒也。掌酒之官名大酋。其夷狄之长称酋者,自夷语,无所取义。

尊,从酋,酒也,从又,手奉之也;尊盛酒而手 之也。古者尊设于户牖之间,与人君南面听政之位同其高贵,故借为尊卑之尊。又设尊以致敬于鬼神宾客,故借为崇敬之辞。俗唯用为“尊卑”“尊敬”字,而于“酒尊”字加缶作“罇”、加木作“樽”,皆非也。转借为“尊节”字者,亦但如字读之,与斟酌意通,酌酒于尊,多寡有节也。或读作徂本切、加手作“撙”者,俗误。

俞,空中木为舟也。今粤西有独木船,破大木而刳其中,盖上古刳木为舟之遗制。《虞书》用为应允之词,故今上命允行者,谓之俞旨。古今言语异,而古人文字未备,故不知字义之所自假借,如“俞”为“然”,“都”为“叹美”,“肆”为“故今”,皆以今文传古语,不可以意义测之。

般,音北潘切,象舟之旋回;殳,所以刺舟使般旋也。“般辟”,般旋而避也。“般还”“般乐”,般旋不已以为乐也。回兵曰“般师”,旋师也。皆如字读。俗读《孟子》“般乐”为“盘乐”,于“般旋”“般还”竟写作“盘”,既谬,又因般、班之音相近,遂写“般师”为“班师”,或又作“颁”,尤为舛讹。若俗一等相类为“一般”,则正宜作“班”;班,齐等也。

服,从般省,非从舟也。车之般旋,其用在服马,“地用莫如马”,故训用也。借为“衣服”字者,衣服附身,犹马服附车也,故着衣曰服。转借为服从之服,亦言其相附也,与“依”同意。其车箱称服,则以车箱与服马相当而立言,亦但如字音,不必音“负”。

矜,矛柄也。《史》“锄櫌棘矜”,盖其本义。借为自大、自重之辞者,以矛柄孤直劲挺,犹言木强也。又借为“矜恤”之矜,徒柄无刃,无杀害之用,所以全其生也。转借为“矜寡”字,与“鳏”通用,则以矜、鳏音近,而老无妻,如独柄无刃,人不畏之,自读如字,不必音“鳏”。

幾,本训微也。微则不能必存,故又为殆也。“不幾乎”,犹言不殆乎。“幾希”,幾于希也。“月幾望”,殆将望也。通为若干之辞,物微仅存,可约略数也。又借为“幾望”字,与“期”“觊”通,皆有“殆将”之意。凡此俱可如字读若“機”。或发音“几”及音“期”者,训诂家之赘也。

惟,本训凡思也,言举其大凡而思之也,故为语起词,“惟天阴骘下民”之类是已。用为但然之词者,言大凡而思,仅此然也。与“唯”通用。“唯”正音以水切,应之速而决也;决然而更无疑,故可借与“惟”通。乃事之固然,但此而无疑,则用“唯”;审思而见其仅此,则用“惟”。自微有别,临文者不可不知。

慇,本训痛也。“忧心慇慇”,如抱痛也。俗用为“慇勤”字者,非。“殷勤”字不从心。殷者,作乐之盛也,故借为“殷繁”字,殷勤繁劳也。

忻,闿也。忻忻,言心开释也,与“欣”义别。欣,喜也。心先有所忧疑而得释为忻;本无所忧而遇可喜为欣。

憿,古尧切,读如浇,幸也。“憿幸”“惠憿”字本如此,经传作“徼”者,传写之讹。徼,循也,循行边塞也。汉官有游徼。憿、徼音同而义别。若俗写“憿幸”字作“侥”,尤谬。侥,僬侥,小人也,音尧。

悠,本训忧也,有思之不已之意;从攸者,心有所系而不忘也。借为“悠远”字者,德念深远而系于人心者,久而不已也。

度之 ,从筹从心。筹者,投壶矢也,从竹,以竹为之;从寿,投壶行酒为人寿,与“酬”意同。“ 度”从筹者,如投壶必度量其可中也;从心,度之于心也。今“ 度”字作“筹”者,省;然如此类,从省亦可通。但言筹即有度量之义,犹但言矢即有陈列誓发之义,虽省去心,而义自具。 字冗长,难于下笔,省之可尔。

恹,安也。“恹恹夜饮”字本如此。今传写作“厌”,省。厌音 ,迫也。

心不能知之谓惛。《孟子》:“吾惛,不能进于是。”字必从心。若“以其昏昏”字但作“昏”者,昏昏,夜也;昭昭,旦也,喻其明暗若旦夜也。今俗写“惛愚”字作昏,非是。

慊,音户兼切,读与“嫌”同,疑也。别慊明微,字本从心。若从女之“嫌”,乃心怀不平之谓;嫌忌、猜嫌、憎嫌,字则从女。其从欠之“歉”,有女念、古协二切;岁不熟曰歉,少也,憾也。从心从兼者,心兼两端,疑不决也。从女从兼者,二女兼处则不相容也。从兼从欠者,一切皆欠之谓也。慊、嫌音同义异,慊与歉则音义皆殊,不可相通。传写经典者误以“慊疑”字作憾少之“歉”,又以“猜嫌”字作疑似之“慊”。流俗相沿,不复分别。其歉字但训憾少,并无快足之义。“此之谓自慊”,与“自欺”对。自欺者冒不善以为善,自慊者虽善犹疑不善,以求诚也。“吾何慊乎哉!”言何所疑也。皆如字读,与嫌同。

忿

忿怒之忿,敷粉切,其声清;愤懑之愤,房吻切,其声浊。近世不知上声有清浊之异,将上浊字皆读作去声,不知妄作。若《篇海》俗劣之书,为音韵蠹,辗转迷谬,读“忿”为“问”,“愤”为“粪”,夷语鸟音,于斯极矣!

憭,力小切,读如了,慧也。“憭憭”“晓憭”,皆当作憭;今俗作“了了”“晓了”,省之尤陋者也。或又以“憭”为“无憀”之“憀”,亦谬。憀,赖也。俗又别作“无聊”,益不典。

惹,人者切,乱也。恁,如甚切,安也。词曲家以“惹”为招致之辞,“恁”为如此之辞,浮屠语录亦然,皆委巷鄙猥之言,君子不道。

,存也,从简省,从心,读与“简”同,谓书之于简者,皆存之于心也。“ 在帝心”,存于天心也。借为减省不繁之词者,发则繁,存则约也。传写经文,相沿作“简”,误。简,册牒也。

“忼慨”之忼,字本从亢,心亢而不平也。俗作“慷”,徐铉曰:“非是。”心已康矣,何慨之有!

惨,七感切,毒也。憯,亦七感切,痛也。“愁憯”字皆当作憯,“惨酷”字则作惨,俗互失之。《老子》“兵莫惨于志”作“憯”,传写之误。

愈,不成字,从俞从心,于义无取。其为胜也、益也之义者,则从辵作“逾”,舟行速越之意也,音俞。其为病瘳之词者,则从疾省,作“瘉”,音窳。其为喜也、忘也之义者,则从余作“悆”,音豫。天子有疾称“不悆”,见《逸周书》,犹言不快也,今或作“不豫”。

“惠 ”之 ,本但作 。加“夂”作“ ”者,本训行貌。今相沿以“爱”为“亲 ”字,盖工书者欲其茂美增之。自钟、王以其巧易天下,而六书之义荡然,习久而难革矣。唯草书 、 字无“夂”文,得之。

憲,本训敏也。从心、从目、从害省,害至而心目交警应之,敏矣。原憲字思,思之敏也。《诗》所谓“无然憲憲”者,言时方艰难,当慎重详缓,勿夸敏速也。此则本无法则之义。若“先王成憲”及“憲老乞言”之憲,皆当作“献”。献者老成人,法所自出也。汉人口授六经,因以同异成讹。今谓法司为“憲司”,居是官者使人以“憲台”称己,以实求之,一哂而已。

怕,普驾切,又匹白切,皆训安也。《老子》:“我独怕兮其未兆。”憺怕,安静也;憺,音徒敢切。今或作“澹泊”,亦非。词曲家以“怕”为畏惧之辞,乃金元夷语。心已白矣,则可安矣,何畏之有哉!

忽,本训忘也。轻忽、傲忽,皆谓不足记忆也。借为“忽然”云者,妄其如此而遽如此也。

惪之为言得也。外得于人为“恩惪”,内得于己为“心惪”,从直从心,所得者心之直道也。通为感人恩惠之辞,得于人者心不忘,亦 道也。加“彳”作“德”,升也。俗于德字横写直内目字,以便隶、楷,犹之可尔。于道惪、恩惪字以“德”字写之,则失六书之本。

过恶则可恶,故转为憎恶之恶。心恶其然而惊拒之,故又为怪叹之声。训诂家发为鸟路、哀都二切,实则一意之所转也。乃今人咈然之声如“垩”音,则知怪叹声不必音“乌”。至若“居恶在”之类,与乌、焉通用,不辨其谁何而诘之,与怪叹称恶同义。

息,本训喘也,谓呼吸之气也,从自。自,鼻也。息出于鼻,生于心,象人之息以喉,静以调之,使自心生,则息不戾矣。借为休息之息,呼吸一作一止,有所休止之象也。复借为息灭之息,止则灭矣。息本与消同义,而合言“消息”,则死为消,生为息,因有生息、长息之训。息者,所以为复生之几也,故于不生之中而见生,非如消之自有而之无也。既借为“生长”字,因谓子为息;己向老而子方长,子,己所生也。子谓之息,故子妇谓之息妇。妇乃有姑之通称,必言息妇,乃己之子妇。俗乃加女作“媳”,因不言妇,而但称媳,其大谬有如此者。息又借为音息、信息,及事之微有端者曰消息,则以呼吸之气微密,略可诊知,而借其义。若春秋有息国,汉有新息侯国,今为汝宁之息县,字本从邑作“ ”,相沿省作息。考文正名,宜还本字。

意,从音从心,察言而知意也。则闻言而记、识之于心者,亦可曰意。今文有“憶”字,《说文》所无。意字已从心,更加以心,赘不成字。“记意”“意念”,皆当作“意”。一字而体用兼者多矣。思、意皆心之动几,而自体言之,思为心之灵,意为心之发;自用言之,思为推度 绎,意为怀念记持。各兼两义。思无别字,意亦不当别作“憶”及读为于力切,明矣。

恰,用心也,以心求合于道也。其恰合、恰好及适然乍尔之辞,皆当作“惬”。惬,快也。惬合则快惬尔。快,速也。作“恰”者,俗省误。

楚,方书谓之牡荆,俗呼黄荆,其本丛生,故本训云:“木丛生者。”古以作杖,扑有罪者,或用榎,或用荆,曰夏楚。楚地多黄荆,故楚始入春秋曰荆,后曰楚,一也。胡氏谓荆以州举,非也。借为痛楚、苦楚者,以罪人受扑言之。又楚楚,整齐之辞,以荆木丛生茂盛而齐也。谢朓诗“平楚正苍然”,正用此意。

鬱,木丛生者,从林、从 省。 鬯之“ ”,从臼从缶;缶以贮 ,臼,手奉荐之。 林人贡香草,筑为 ,以合鬯酒。未成曰 ,已成曰鬯。故借 为志未就而屈抑,鬯为志已行而舒遂。则 林州及“抑 ”字皆宜作“ ”,不当从“林”。

乐竟为一章,犹言一曲一阕也。文辞一段亦曰章,取法于乐章也。一章之中,一意相为始终,故一色成纯曰章,众色互成曰文。一色则其色明著,故借为昭著之义,或加“彡”作“彰”,义同。《易》“知微知彰”,亦成章大备之义,通作“章”,亦可。

竟,乐曲尽也,故借为“毕尽”之辞。古者“疆竟”字亦但作竟,一国之封域止于此也。《说文》加土作“境”,音居领切,亦似赘。

臮,众词与也。某臮某,犹及某也。俗省用“洎”字者,非。洎,以水灌釜也,故又为肉汁之名。

铺,宫门上金铜饰也。其制:圜如覆杯,著扉上。本训云“著门铺首”者,谓此。以其表著于门,故借为张设之义。贾人铺货于肆,邮舍铺设于道,皆谓之铺。今俗从舍作“铺”、音普故切者,非。

鑪以贮火,非火用也。以金为之,从金。盧,瓦器,鑪形似之,从盧。或从缶作“罏”者,非,盧即缶也。从火作“爈”者,尤为俗谬。

钞,楚交切,本训叉取也。从金者,以金为叉;从少者,不拣多少,尽叉收之。徐铉曰:“今俗作抄,非是。”“钞没”“钞掠”,皆当作钞。

镶,作型中肠也。谓铸器模中有委曲,别为内窍以通金液者。以其嵌于型内,故凡嵌入者通谓之镶。今以金银饰器物填入陷中曰镶,义取诸此。

,本音楚庚切,钟声也。“枪”,七羊切,距也。今俗呼矛曰枪。矛以距人于远,自当作“枪”,从金者非。

钉,炼 黄金也。今俗以铁戈贯物使固合者为钉,非是。或可借用“丁”字,象形。

《说文》无刘字。许叔重汉人,略其国姓,殊不可晓。若云古本无此字,则“浏”字注又云从刘,何也?“卯金刀”之谶,汉初已然。而“镏”字训云“杀也”。既杀矣,又何留之有?徐锴曰:“屈曲,传写误作田”,是也。金刀,所以杀也。卯之为言,冒也。冒犯金刀,则被杀也。

,贯缕以缝之铁也。上古草衣,以竹为箴刺缀之,故《礼记》作“箴”,《说文》亦曰“缀衣箴也”。后世衣皮帛,改用铁 ,故字改作“ ”。从竹者,志其始也;从金者,因时制也。俗或从“十”,殊不成字。徐铉曰:“俗作针,非是。”箴字借为“规箴”字,取刺入相成之义。若《春秋》“秦伯之弟 ”,注疏家读为其廉切,不知何据?人名非有意义之不同,自当如字读之,而别立异音,经师以矜传授类如此。

铦,息廉切,锸属,其锋利,故 为铦刺字,锐而刺入捷也。今俗谓称物重而衡尾扬者曰铦,以衡杪昂起如锐刺也。

,镌也。镌者,钻也。 端锐而穿木,故俗通以锐而入两木之中者为 。徐铉曰:“今俗作尖,非是。”“尖”不成字。

錢,有昨先、子浅二切,皆训田器也。《诗》“庤乃錢 ”,自可以平声读之。字从二戈,平田塍之刀也。古者铸金为币,其形类刀,可以利用,可以充货,不虚为无用之物而宝重之。后世改为外圜内方之錢,盖古者錢首刀环,去其刀,犹名之曰錢,非錢矣。乃分读“錢币”为前,“錢 ”为翦,多岐而丧其真矣。若錢姓,乃籛铿之后,音翦,今读平声者,谬。

斧戉之戉,从戈、从 ,象形。加金作“钺”,音呼会切,车銮声也。相承以钺为戉,别立“ ”字为钺,而“戉”字废。古文不可复,类如此。

镫 曰锭,音丁定切,读如订。若金银成质之“铤”,自从廷,音徒顶切,今俗误用。

错,本训金涂也。金涂者,以金屑涂物,若今时流金然。古诗“金错刀”,谓涂金饰刀也。本训无“错 ”之义,而“ ”字训云:“错铜铁也。”则以 错铜铁成屑,使平匀者。本音仓各切。四声随方言而转,或读仓故切,一也。《史记》晁错音措,非有异义,语音转尔。错以平不平而去之,故借为“举错”字。错去者,置之不用,故借为废置之辞。错置不用而置之以待用,故借为“错诸位”之错。错以治物而平之,故借为“安错”之错。 有龃龉,与金铁相拂戾,故借为“错谬”之错。 之错金铁,一往一来,故《易·乾》《坤》《坎》《离》《大过》《颐》《小过》《中孚》,阴往阳来,阳往阴来,为八错卦。一上一下曰综,犹织者之综也,故《屯》《蒙》以下二十八象成五十六卦为综。凡此诸义,去、入二声皆可通读。俗分“错置”“举错”“安错”为去声,“错谬”“错综”为入声者,强加分析,非音以义别也。

锡有二义,不相为通。《说文》本训似铅之金,从易者,易治也,锡于诸金柔而易治也。经史言锡,则赐予也,从易者,交易授受也。以贝授曰“赐”,以金授曰“锡”。赏以金贝,因通诸车服、弓矢、纳陛、卣鬯之命焉。此二义不相假借,《说文》略其一尔。

,从甘从肰。肰,犬肉也。古者燕饮,以犬为羹,烹犬而甘则饱,故为饱也。凡饥则嗜食,饱则否,故又为饱而憎弃之义,通为憎恶之辞,无馀味也。其加厂作“ ”,音一琰、于辄二切,乃逼窄也。久居山崖, 而思去,则耳目如隘,而见为逼窄。《大学》“见君子而后 然”,迫迮无所容之貌。《诗》“ 浥行露”,露浥裙裳,相为迫束。音 、音 ,自其本义,与“饱 ”“ 憎”字,音义皆异。俗于“饱 ”“ 憎”加厂作“ ”,误矣。或 加食作“ ”,从 从食,愈不成字。若“ ”,安也,而《诗》“ 良人”“ 夜饮”,传写皆省作“ ”。“畏 溺”字本从土,音乌甲切,而《礼记》省作 ,皆相沿之误。

,从二火、从辛、从又,手执火以烹,而又益之以火则熟,故为大孰也。从辛者,本训云“辛者物熟味”,未是。凡烹调之事,已熟而后加以姜芥,若先加辛,则辛味散矣,故辛为大熟之候。借为“ 理”字者,谓调熟也。今俗写此字从言、从三火,大谬。

修,饰也。从攸、从彡。彡,画文也。饰以文者,去陋增美,故借为修身之修。“脩”肉脯也,治肉为脯,故从脩省,从 。今传写经传者,以束脩之脩为“脩治”字,误矣。脩字借为长也,与短对者,以脯切肉为长条也。汉淮南王安以父讳长,凡长短皆曰“脩短”,字则从 。

鬀,从髟、从弟。弟子,小儿也。小儿不任栉沐,故为鬀去其发。徐铉曰:“今俗作剃,非是。”从弟从刀,于义不通。小儿曰“鬀”,大人曰“髡”。髡者,刑人矣。

《说文广义》卷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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