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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鳞爪

◎出卖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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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书卖淫画是向干例禁的,一旦失了风拘到法院里,就要按律惩办。但是惩办尽管惩办,出卖依然出卖,这般小贩商,好像不做淫书生意就没有其它营业可干了。

在某一时间里,他们竟公然设了一个摊,摆出许多淫书,如《杏花天》、《灯草和尚》、《性史》、《性艺》、《肉蒲团》等一类书籍,印刷很恶劣,讨价却甚贵。譬如一本书,他说五毛钱,你还价一毛,他就卖了。故每天能卖出三四本,他们的生活就可以解决。后来当局拘捕得很严厉,他们才改变方针,不敢公然出卖,将各种淫书暗里藏好,摊头上摆出几本很通俗的小说,不过这种书都是纸张变色、封面破碎的本子,他们的意思并非要买客来买,不过装装幌子,避避耳目。人们经过其地,偶然站住了脚,瞧它一瞧,他就轻轻地说道:“先生,有好的书在包里,阿要买一本看看。”这是他们做生意的暗门槛,所说“好书”就是《杏花天》、《灯草和尚》……一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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