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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笔谈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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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故事,不御前殿(1),则宰相一员押常参官再拜而出(2)。神宗初即位,宰相奏事多至日晏(3)。韩忠献当国(4),遇奏事退晚,即依旧例一面放班(5),未有著令。王乐道为御史中丞(6),弹奏语过当(7),坐谪陈州(8),自此令宰臣奏事至辰时未退,即一面放班,遂为定制。

【注释】

(1)不御前殿:北宋前期,皇帝在垂拱殿召见执政大臣,其他官员则在文德殿行朝见礼。元丰改制后,朝见礼也移到垂拱殿。

(2)押:带领百官。

(3)日晏:指时间很晚。晏,晚。

(4)韩忠献:即韩琦,字稚圭,北宋宰相,封魏国公。参《艺文》卷十五注。

(5)放班:按照礼仪规定,宰相首先赴垂拱殿奏事,其他官员在文德殿站班等候,待宰相退出后,由宰相带领百官再虚拜行礼而散。若宰相奏事太久,则允许百官按次序自拜而退。

(6)王乐道:即王陶(1020—1080),字乐道,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庆历二年(1042)进士,调岳州军事判官,嘉祐中,任监察御史里行。神宗时,迁枢密院直学士,拜御史中丞。后出知蔡州、汝州、陈州等。谥文恪。《宋史》卷三二九有传。

(7)弹奏语过当:王陶为排挤韩琦,弹劾他身为宰相“不押常朝班”,韩琦因此被罢。王陶亦因此弹劾引起朝廷不满,被贬为陈州知州。

(8)陈州:治所在今河南淮阳。

【译文】

按照惯例,皇帝不在文德殿临朝时,就由一名宰相带领文武百官行朝拜礼,之后再退朝。神宗即位之初,宰相奏事经常说到很晚。韩琦当宰相时,遇到因奏事而晚退的情况,就按照旧例让其他官员自行朝拜后退朝,但没有成为正式法令。王陶担任御史中丞,以此为由弹劾韩琦,被朝廷认为太过分了,于是被贬到陈州,从此规定,宰臣奏事如果到辰时还没结束,就允许其他官员自行朝拜后退朝,自此被定为制度。

故事,升朝官有父致仕(1),遇大礼则推恩迁一官(2),不增俸。熙宁中,张丞相杲卿以太子太师致仕(3),用子荫当迁仆射(4)。廷议以为执政官非可以子荫迁授,罢之。前两府致仕(5),不以荫迁官,自此始。

【注释】

(1)升朝官:指可以朝见皇帝的中高级官员。致仕:指官员退休。

(2)大礼:指郊祀大典,一般三年举行一次。

(3)张丞相杲卿:即张昪(992—1077),字杲卿,韩城(今属陕西)人。大中祥符八年(1015)进士,官至御史中丞、参知政事兼枢密使,以太子太师致仕。谥康节。

(4)仆射(yè):尚书省长官,与三省长官同为宰相之任。

(5)两府:指中书省、枢密院。

【译文】

按照惯例,升朝官中如有人的父亲退休,遇到郊祀大典时就可以受恩而晋升一级,但是不加俸禄。熙宁年间,丞相张杲卿以太子太师的官衔退休,他的儿子根据恩荫制度,应当升为仆射。朝廷讨论时认为执政官不能由恩荫升迁而授予,于是没有批准。中书、枢密两府不因长官退休而恩荫给亲属升官的制度,就从此开始。

故事,初授从官、给谏未衣紫者(1),告谢日面赐金紫。何圣从在陕西就任除待制(2),仍旧衣绯。后因朝阙,值大宴,殿上独圣从衣绯,仁宗问所以,中筵起,乃赐金紫,遂服以就坐。近岁许冲元除知制诰(3),犹著绿,告谢日面赐银绯(4),后数日别因对,方赐金紫。

【注释】

(1)衣紫:宋代规定,京朝官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另外,达到一定年限可以升迁一级,出任地方官亦可升迁一级。

(2)何圣从:即何郯(tán,1005—1073),字圣从,陵州(今四川仁寿)人。景祐元年(1034)进士,累官至龙图阁直学士,以尚书右丞致仕。《宋史》卷三二二有传。

(3)许冲元:即许将(1037—1111),字冲元,福州闽县(今福建闵清)人。嘉祐八年(1063)状元,历任明州通判、兵部侍郎、尚书右丞等职,拜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出知河南府。谥文定。《宋史》卷三四三有传。

(4)银绯(fēi):绯色官服上佩戴的银鱼符。绯,红色。

【译文】

按照惯例,首次被授中书、门下省属官、给事中、谏议大夫官职的人如果还没有穿上紫色官服,可以在告谢时被当面赐予金紫官服。何郯在陕西任上被授予待制职衔,却仍旧穿着红色官服。后来因为入京朝见时赶上大宴,大殿之上只有何郯穿着红色官服,仁宗问起原因,于是就在宴会上赐给他金紫官服,当场换了衣服就座。近年,许将被授予知制诰时,还穿着绿色官服,告谢的时候当面赐给他银绯官服,过了几天,另外因为奏对,才赐给他金紫官服。

自国初以来,未尝御正衙视朝。百官辞见(1),必先过正衙,正衙既不御,但望殿两拜而出,别日却赴内朝(2)。熙宁中,草视朝仪,独不立见辞谢班(3)。正御殿日,却谓之“无正衙”,须候次日依前望殿虚拜,谓之“过正衙”。盖阙文也。

【注释】

(1)辞见:京朝官出使地方,需要向皇帝辞行,称“辞”。返京时或新授官职时,需要接受皇帝召见,称“见”。

(2)内朝:指召见执政大臣的垂拱殿。

(3)辞谢班:百官在文德殿行常参礼时,辞见官单独列为一班。

【译文】

从本朝初年以来,皇帝没有到过文德殿视朝。但是百官辞见时,必须先到文德殿,皇帝既然不在文德殿,他们就对着正殿行两次跪拜礼后退出,另找时间到垂拱殿面圣。熙宁年间,重新起草了朝会的礼仪,唯独没有规定召见辞谢班的礼仪。百官在垂拱殿朝见皇帝的日子,却称为“无正衙”,要等到第二天再像以前那样对着文德殿的正殿虚拜,称为“过正衙”。这是礼仪上的缺陷。

熙宁三年(1),召对翰林学士承旨王禹玉于内东门小殿(2)。夜深,赐银台烛双引归院。

【注释】

(1)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

(2)王禹玉:即王珪(1019—1085),字禹玉,成都华阳(今四川双流)人。庆历二年(1042)榜眼,授扬州通判,召直集贤院,累迁知制诰、翰林学士、知开封府等。熙宁中,拜参知政事,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后又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封岐国公。卒赠太师,谥文恭。《宋史》卷三一二有传。

【译文】

熙宁三年,皇帝在内东门小殿召见翰林学士承旨王珪。夜深之后,派两个宦官拿着银烛台的蜡烛送他回学士院。

夏郑公为忠武军节度使(1),自河东中徙知蔡州(2),道经许昌。时李献臣为守(3),乃徙居他室,空使宅以待之,时以为知体。庆历中,张邓公还乡(4),过南阳(5),范文正公亦虚室以待之(6),盖以其国爵也。遂守为故事。

【注释】

(1)夏郑公:即夏竦,字子侨,北宋宰相。因被封为郑国公,故称。参《人事》卷九注。

(2)河东中:据《宋史·夏竦传》、宋敏求《春明退朝录》等文献记载,疑当作“河中府”。蔡州:治所在今河南汝南。

(3)李献臣:即李淑,字献臣,北宋大臣。参《谬误》卷二十二注。

(4)张邓公:即张士逊,时以太傅致仕,封邓国公,故称。参《人事》卷九注。

(5)南阳:今属河南。

(6)范文正公:即范仲淹,字希文,北宋大臣,主持推行新政。

【译文】

夏竦担任忠武军节度使时,从河中府改知蔡州,路过许昌。当时李淑为许昌守,于是就移到其他房间居住,把官署空出来接待他,当时人们认为他懂得大体。庆历年间,张士逊退休还乡,路过南阳,范仲淹也把官署空出来招待他,大概因为他有国公的封爵。于是这种做法就成为惯例。

国朝仪制,亲王玉带不佩鱼(1)。元丰中(2),上特制玉鱼袋,赐扬王、荆王施于玉带之上(3)。

【注释】

(1)鱼:指鱼符。一种鱼形的金银饰品,最初作为进出宫门的凭证。根据官服的不同,服紫者佩金鱼符,服绯者佩银鱼符。

(2)元丰:宋神宗年号,公元1078—1085年。

(3)扬王:宋神宗之弟赵颢。荆王:宋神宗之弟赵。

【译文】

按本朝礼仪规定,亲王的玉带上不佩带鱼符。元丰年间,皇帝特制了玉鱼袋,赐给扬王、荆王佩戴在玉带上。

旧制,馆职自校勘以上,非特除者,皆先试,唯检讨不试。初置检讨官,只作差遣(1),未比馆职故也。后来检讨给职钱,并同带职在校勘之上,亦承例不试。

【注释】

(1)差遣:指官员的实际任职,宋代官员的“正官”是官阶,决定其品级、俸禄等,“差遣”则是实际职务。宋代的馆职一般只是作为“正官”的官衔,并不实际负责馆务,所以与作为“差遣”的检讨官不同。

【译文】

按照旧的规定,馆阁职员中从校勘官以上,除了特别任命的以外,都要先进行考试,只有检讨官不考。因为一开始设置检讨官,只是作为差遣职务,和其他馆职作为官衔不同。后来检讨官也给了俸禄,同时可以兼任,级别在校勘官之上,不过也延续惯例,不进行考试。

旧制,侍从官学士以上方腰金(1)。元丰初,授陈子雍以馆职(2),使高丽,还除集贤殿修撰,赐金带。馆职腰金出特恩,非故事也。

【注释】

(1)腰金:指佩戴金带。

(2)陈子雍:即陈睦,字和叔,一字子雍,莆田(今属福建)人。嘉祐六年(1061)状元,授知潭州,累迁集贤校理,出为两浙提点刑狱,拜监察御史。又召为史馆修撰,以宝文阁待制知广州,移知潭州。

【译文】

按照旧的规定,侍从官中位在学士以上的官员才可以使用金带。元丰初年,授予陈睦馆职,派他出使高丽,回来以后,授予他集贤殿修撰的官职,并赐予金带。馆职官员佩戴金带是出于特别的恩典,不是惯例。

今之门状称“牒件状如前,谨牒”(1),此唐人都堂见宰相之礼。唐人都堂见宰相,或参辞谢事先具事因,申取处分(2),有非一事,故称“件状如前”。宰相状后判“引”,方许见。后人渐施于执政私第,小说记施于私第自李德裕始(3)。近世谄敬者,无高下一例用之,谓之“大状”。予曾见白乐天诗稿,乃是新除寿州刺史李忘其名。门状(4),其前序住京因宜,及改易差遣数十言,其末乃言“谨祗候辞(5),某官”。至如稽首之礼(6),唯施于人君,大夫家臣不稽首,避人君也。今则虽交游皆稽首。此皆生于谄事上官者,始为流传,至今不可复革。

【注释】

(1)门状:登门拜访时递上的自我介绍性文书,类似于今天的名片。

(2)处分:安排。

(3)李德裕(787—850):字文饶,赵郡赞皇(今属河北)人,以门荫入仕,累官校书郎、监察御史、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兵部侍郎、西川节度使、兵部尚书、中书侍郎、镇海节度使、淮南节度使等,封卫国公。卒赠左仆射。《新唐书》卷一八〇有传。

(4)寿州:今安徽寿县。

(5)祗(zhi)候:恭候。

(6)稽首:跪拜磕头。

【译文】

现在登门造访的门状称“牒件状如前,谨牒”,这是唐代人在都堂拜见宰相的礼仪。唐代人在都堂拜见宰相,如果有参拜、辞谢等事,要先写明事情的原由,申请后听取宰相的安排,有时不只一件事,所以称“件状如前”。宰相在门状后面批答“引”,才允许进见。后人逐渐将这种礼节施用于宰相的私宅之中,据小说家记载,施用于私宅的做法始自李德裕。近代那些谄媚的人,无论高下,一律使用这种格式,称为“大状”。我曾经见到一篇白居易的诗稿,背面是新任寿州刺史李某的门状,文章前面几十字叙述住在京城的原因以及改换的官职,最后写着“谨祗候辞,某官”。至于像稽首的礼节,以前只能在对君主时使用,士大夫的家臣不行稽首礼,这是避免使用对君主的礼节。现在却在朋友之间都行稽首礼。这些都源于谄媚高官的人,而从此开始流传起来,到现在已经无法再革除了。

辨证

今人多谓廊屋为庑。按《广雅》(1):“堂下曰庑。”盖堂下屋檐所覆处,故曰“立于庑下”。凡屋基皆谓之“堂”,廊檐之下亦得谓之“庑”,但庑非廊耳。至如今人谓两廊为东、西序,亦非也,序乃堂上东西壁,在室之外者。序之外谓之荣,荣,屋翼也。今之两徘徊,又谓之两厦,四柱屋则谓之东西溜,今谓之“金厢道”者是也。

【注释】

(1)《广雅》:疑当作“《广韵》”,《广雅·释宫》释“庑,舍也”,而《广韵》上声虞部释“庑,堂下也”。《广韵》为陈彭年等于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奉诏编写而成,参考了隋代陆法言的《切韵》。

【译文】

今人多把廊屋称为“庑”。根据《广韵》记载:“堂下曰庑。”庑是指堂下被屋檐所覆盖的地方,所以说“立于庑下”。凡是建在房屋地基之上的建筑称为“堂”,走廊、屋檐之下的部分可以称为“庑”,但庑不是廊。至于现在人们把房屋两侧的走廊称为东序、西序,这也是不对的,“序”是指堂屋的东墙、西墙,或者是堂室之外的厢房。序之外称为“荣”,荣就是墙上和屋檐翼角相结合的部分。现在又把两侧的回廊称为两“厦”,若是四柱的房屋则称为东溜、西溜,就是现在所谓的“金厢道”。

梓榆,南人谓之“朴”,齐鲁间人谓之“驳马”,驳马即梓榆也。南人谓之朴,朴亦言驳也,但声之讹耳,《诗》“隰有六驳”是也(1)。陆玑《毛诗疏》(2):“檀木皮似系迷(3),又似驳马。人云‘斫檀不谛得系迷(4),系迷尚可得驳马’。”盖三木相似也。今梓榆皮甚似檀,以其班驳似马之驳者。今解《诗》用《尔雅》之说,以为“兽,锯牙,食虎豹”,恐非也。兽,动物,岂常止于隰者?又与苞栎、苞棣、树檖非类,直是当时梓榆耳。

【注释】

(1)隰(xí)有六驳:出自《诗经·秦风·晨风》。隰,低湿的地方。

(2)陆玑:又作“陆机”,字元恪,三国时期吴郡人。任太子中庶子、乌程令等。著有《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

(3)系迷:当为一种落叶灌木,果实小,红色,味甘。

(4)斫(zhuó):用刀斧砍。谛:仔细。

【译文】

梓榆这种植物,南方人称为“朴”,齐鲁一带的人称为“驳马”,驳马就是梓榆。南方人称为“朴”,因为“朴”就是“驳”,是声音相近而造成的讹误,就是《诗经》中所谓的“隰有六驳”。陆玑的《毛诗疏》说:“檀木的皮像系迷,又像驳马。有人说‘砍檀木不仔细砍成了系迷,砍系迷不注意又会砍成驳马’。”大概因为这三种树木形态相似。现在梓榆的皮很像檀木皮,因为它班驳的色彩很像马的花斑。现在解释《诗经》的人采用《尔雅》的说法,认为“驳”是一种野兽,有锯齿形的牙,可以吞食虎豹,恐怕不是这样的。兽应该是动物,怎么可能长时间停留在低湿的地方呢?又和苞栎、苞棣、树檖等不是同类,只能是指当时的梓榆。

自古言楚襄王梦与神女遇(1),以《楚辞》考之,似未然。《高唐赋序》云:“昔者先王尝游高唐(2),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朝为行云,暮为行雨。’故立庙号为朝云。”其曰“先王尝游高唐”,则梦神女者怀王也,非襄王也。又《神女赋序》曰:“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浦(3),使玉赋高唐之事。其夜,王寝,梦与神女遇。王异之,明日以白玉。玉曰:‘其梦若何?’对曰:‘晡夕之后(4),精神恍惚,若有所熹(5),见一妇人,状甚奇异。’玉曰:‘状如何也?’王曰:‘茂矣,美矣,诸好备矣;盛矣,丽矣,难测究矣;环姿玮态,不可胜赞。’王曰:‘若此盛矣,试为寡人赋之。’”以文考之,所云“茂矣”至“不可胜赞”,云云。皆王之言也。宋玉称叹之可也,不当却云:“王曰:‘若此盛矣,试为寡人赋之。’”又曰:“明日以白玉(6)。”人君与其臣语,不当称“白”。又其赋曰:“他人莫睹,玉览其状,望余帷而延视兮(7),若流波之将澜(8)。”若宋玉代王赋之若玉之自言者,则不当自云“他人莫睹,玉览其状”。既称“玉览其状”,即是宋玉之言也,又不知称“余”者谁也。以此考之,则“其夜王寝,梦与神女遇”者,“王”字乃“玉”字耳。“明日以白玉”者,以白王也。“王”与“玉”字误书之耳。前日梦神女者,怀王也,其夜梦神女者,宋玉也,襄王无预焉,从来枉受其名耳。

【注释】

(1)楚襄王:即楚顷襄王,楚怀王之子,公元前298—前263年在位。楚怀王于公元前328—前299年在位。

(2)高唐:楚王室在云梦修建的台馆。

(3)宋玉:战国时期楚国人,相传为屈原的学生,善辞赋,作有《高唐赋》《神女赋》等。

(4)晡(bu)夕:指傍晚。

(5)熹(xi):光芒。

(6)白:向……禀告。

(7)延视:目光留恋,不肯离开。

(8)澜(lán):波浪。

【译文】

自古都说楚襄王在梦中与神女相遇,根据《楚辞》考证,好像不是这样的。《高唐赋序》说:“过去先王曾经游览高唐,因为疲倦而在白天睡着了,梦见一位妇人,说:‘我是巫山神女,在高唐作客。早晨化为流动的行云,晚上化为飘洒的雨水。’楚人于是在那里建了祠庙,并将庙命名为朝云。”文中说“先王曾经游览高唐”,那么梦到神女的应该是怀王而不是襄王。此外,《神女赋序》说:“楚襄王与宋玉在云梦浦游览,命宋玉作《高唐赋》。这天夜里,襄王在梦中与神女相遇。襄王觉得很神奇,第二天就把这件事和宋玉说了。宋玉问:‘那是一个怎样的梦呢?’襄王回答道:‘傍晚以后,我感到精神恍惚,好像有一道光芒出现,就见到一位妇人,相貌非常奇异。’宋玉问:‘那女子相貌怎么样?’襄王说:‘容貌非常美丽,各种美好的品质都具备了;服饰非常华丽,难以估测她的来历;那美好的身材,简直无法胜赞。’襄王说:‘就是这样美丽,请你为我作一篇赋吧。’”根据文意来考证,这里所说的“茂矣”到“不可胜赞”等,都是襄王说的话。宋玉对此表示称叹是可以的,但却不应该说:“襄王说:‘就是这样美丽,请你为我作一篇赋吧。’”文中又说:“明日以白玉。”君主与他的臣下对话,不应当称“白”。此外,在他的赋中又说道:“他人莫睹,玉览其状,望余帷而延视兮,若流波之将澜。”如果是宋玉模仿襄王的口气来描述这件事的话,就不应当说“他人莫睹,玉览其状”。既然说“玉览其状”,那么这就是宋玉的话了,这样又不知道文中所谓的“余”是指谁了。由此考证,在“其夜王寝,梦与神女遇”这句话中,“王”字应该是“玉”字。“明日以白玉”应该是“以白王”。“王”与“玉”两字相互误写了。所以说,之前梦到神女的是怀王,这一夜梦到神女的是宋玉,和襄王没什么关系,一直以来都错担了这个名声。

《唐书》载(1):武宗宠王才人(2),尝欲以为皇后。帝寝疾(3),才人侍左右,熟视曰:“吾气奄奄,顾与汝辞,奈何?”对曰:“陛下万岁后(4),妾得一殉。”及大渐(5),审帝已崩,即自经于幄下。宣宗即位(6),嘉其节,赠贤妃。按李卫公《文武两朝献替记》云(7):“自上临御,王妃有专房之宠(8),以娇妒忤旨,日夕而殒。群情无不惊惧,以谓上成功之后,喜怒不测。”与《唐书》所载全别。《献替记》乃德裕手自记录,不当差谬。其书王妃之死,固已不同。据《献替记》所言,则王氏为妃久矣,亦非宣宗即位乃始追赠。按《张祐集》有《孟才人叹》一篇,其序曰:“武宗皇帝疾笃,迁便殿。孟才人以歌笙获宠者,密侍其右。上目之曰:‘吾当不讳(9),尔何为哉?’指笙囊泣曰:‘请以此就缢。’上悯然。复曰:‘妾尝艺歌,愿对上歌一曲,以泄其愤。’上以其恳,许之。乃歌一声《何满子》,气亟立殒。上令医候之,曰:‘脉尚温,而肠已绝。’”详此,则《唐书》所载者,又疑其孟才人也。

【注释】

(1)《唐书》:这里指欧阳修所撰《新唐书·后妃传》。

(2)武宗:唐武宗李瀍(chán),公元840—846年在位。

(3)寝疾:卧病。

(4)万岁后:皇帝去世的委婉说法,相当于一般人说的百年之后。

(5)大渐:病危。

(6)宣宗:唐宣宗李忱,公元847—859年在位。

(7)李卫公:即李德裕,唐代宰相。因为他曾被封为卫国公,故称。

(8)专房之宠:指皇帝只宠爱一位后妃。

(9)不讳:死亡的委婉说法。

【译文】

《新唐书》记载:唐武宗宠爱王才人,曾经想把她立为皇后。武宗卧病在床,王才人侍奉在他身边,武宗仔细地看着她很久,说:“我已经气息奄奄了,就要和你永别了,你可怎么办呢?”王才人回答道:“陛下万岁之后,我将以身相殉。”等到武宗病危时,她确定皇帝已经病故,就在宫帷后自尽了。唐宣宗即位,嘉赏她的节操,于是追赠她为贤妃。而根据李德裕的《文武两朝献替记》记载:“自从武宗皇帝亲政,就只宠爱王妃一个人,不料她因为傲娇妒嫉忤逆了皇帝,一天晚上就死了。大臣们对此无不感到惊惧,都认为皇帝即位之后,喜怒便难以预测。”这里和《新唐书》的记载完全不同。《献替记》是李德裕亲手记录的,不应该有什么错误,这里记载的王妃之死,固然已经不一样了。而且根据《献替记》所说,那么王氏很早就已经是妃了,也不是唐宣宗即位后才追赠的。根据《张祐集》中有《孟才人叹》一篇,文章的序说:“武宗皇帝病得很重,迁居到别殿。孟才人因为擅长歌笙而受到宠爱,亲密地侍奉在皇帝身边。皇帝看着她说道:‘我就要不行了,你怎么办呢?’孟才人指着装笙的袋子,哭道:‘我请求用它自尽。’皇帝感到很哀怜。孟才人又说:‘我以前很会唱歌,现在希望能给您献上一曲,来抒发我的感情。’武宗看她很是恳切,就答应了。孟才人刚唱了一句《何满子》,就缓不上气去世了。武宗让医官检查,说:‘才人的脉搏还有余温,但是肠子已断。’”根据这些内容,那么怀疑《新唐书》记载的可能又是孟才人了。

建茶之美者号“北苑茶”。今建州凤凰山(1),土人相传,谓之“北苑”,言江南尝置官领之,谓之“北苑使”。予因读《李后主文集》有《北苑诗》及《文苑纪》,知北苑乃江南禁苑,在金陵,非建安也。江南北苑使,正如今之内园使(2)。李氏时有北苑使,善制茶,人竞贵之,谓之“北苑茶”。如今茶器中有“学士瓯”之类(3),皆因人得名,非地名也。丁晋公为《北苑茶录》云(4):“北苑,地名也,今曰龙焙(5)。”又云:“苑者,天子园囿之名。此在列郡之东隅,缘何却名北苑?”丁亦自疑之,盖不知北苑茶本非地名。始因误传,自晋公实之于书,至今遂谓之“北苑”。

【注释】

(1)建州:治所在今福建建瓯。

(2)内园使:唐代掌管宫中园圃的官员,宋代成为虚职,作为武官的官阶使用。

(3)瓯(ou):小杯。

(4)丁晋公:即丁谓,字谓之,北宋宰相,封晋国公。

(5)龙焙(bèi):烤制龙凤贡茶的场所。

【译文】

建州最好的茶称为“北苑茶”。现在建州的凤凰山,就是当地人相传的“北苑”,说是南唐时曾经派官员掌管此地,称为“北苑使”。我因此读了《李后主文集》有《北苑诗》及《文苑纪》,得知“北苑”乃是南唐的禁苑,在金陵,不在建安。南唐所设“江南北苑使”,就像现在的“内园使”。李煜时有一位北苑使,擅长制茶,人们竞相称赞,称为“北苑茶”。就像现在的茶具中有“学士瓯”之类的,都是因为人而得名,不是地名。丁谓的《北苑茶录》说:“北苑是地名,现在叫做龙焙。”又说:“苑是天子园囿的名字。而北苑却在天下诸郡的东南角,为什么叫做北苑呢?”可见丁谓自己也有怀疑,大概是不知道“北苑茶”本来就不是因地而得名。开始的时候是因为误传,从丁谓写在书里之后,到现在人们就把那里称为“北苑”了。

唐以来,士人文章好用古人语,而不考其意。凡说武人,多云“衣短后衣”,不知短后衣作何形制。“短后衣”出《庄子·说剑篇》,盖古之士人衣皆曳后(1),故时有衣短后之衣者。近世士庶人衣皆短后,岂复更有短后之衣?

【注释】

(1)曳(yè)后:拖在身后。

【译文】

唐代以来,士人写文章喜欢用古人的话语,但是却不仔细考证古人的意思。凡是说到武人,就经常说“身穿短后衣”,却不知道短后衣是什么样子的。“短后衣”出自《庄子·说剑篇》,大概上古士人的衣服都拖在身后,所以当时有穿着后摆缩短的衣服的人。近世士民的衣服都缩短了后摆,哪里还再有什么“短后衣”呢?

班固论司马迁为《史记》,“是非颇谬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1),述贷殖则崇势利而羞贫贱(2),此其蔽也”。予按《后汉》王允曰(3):“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班固所论,乃所谓谤也。此正是迁之微意,凡《史记》次序、说论,皆有所指,不徒为之。班固乃讥迁“是非颇谬于圣贤”,论甚不慊(4)。

【注释】

(1)处士:指隐居不仕而自命清高的人。

(2)货殖:指商人。商人一般被排在四民之末(士、农、工、商),而《史记》却有《货殖列传》,肯定商人的行为。

(3)王允(137—192):字子师,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汉末任豫州刺史、从事中郎、河南尹、司徒兼尚书令等。

(4)慊(qiè):恰当,满意。原作“款”,据稗海本、学津本改。

【译文】

班固论司马迁写的《史记》,说它“是非标准和圣人不合,论大道时把黄老放在前面而把儒家的六经放在后面,叙述游侠时贬低隐士而称赞奸雄,讲述商人时崇尚势利而以贫贱为羞耻,这是他见事不明啊”。我考察《后汉书》记载王允的说法:“汉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他写出了一部诽谤的书流传后世。”班固所论的那些问题,就是这里所谓的“诽谤”。然而这正是司马迁的微言大义,凡是《史记》中的篇目次序、文中的论说,都是有所指的,不是随便写上去的。班固却讥讽司马迁“是非标准和圣人不合”,这种说法很不合适。

人语言中有“不”字,可否世间事,未尝离口也,而字书中须读作“否”音也。若谓古今言音不同,如云“不可”,岂可谓之“否可”?“不然”岂可谓之“否然”?古人曰“否,不然也”,岂可曰“否,否然也”?古人言音,决非如此,止是字书谬误耳。若读《庄子》“不可乎不可”须云“否可”,读《诗》须云“曷否肃雍”、“胡否佽焉”(1),如此全不近人情。

【注释】

(1)曷否肃雍:出自《诗经·召南·何彼秾矣》,原作“曷不肃雍”。胡否佽(cì)焉:出自《诗经·唐风·杕杜》,原作“胡不佽焉”。

【译文】

人们说话时常用“不”字,“不”字可以用来否定世间一切事物,几乎天天要用,而字书中说这个字的发音应该读作“否”。如果说古今发音不同,那比如说“不可”,难道能读作“否可”吗?“不然”难道能读作“否然”吗?古人说“否就是不然”,难道可以说“否就是否然”吗?古人的发音,绝对不是这样的,只是字书写错了而已。比如读《庄子》“不可乎不可”一定要读成“否可”,读《诗经》一定要读成“曷否肃雍”、“胡否佽焉”,这样读完全不近人情。

古人谓章句之学,谓分章摘句,则今之疏义是也(1)。昔人有鄙章句之学者,以其不主于义理耳。今人或谬以诗赋声律为章句之学,误矣。然章句不明,亦所以害义理。如《易》云“终日乾乾”(2),两乾字当为两句,上乾知至至之,下乾知终终之也(3)。“王臣蹇蹇”,两蹇字为王与臣也。九五、六二,王与臣皆处蹇中。王任蹇者也,臣或为冥鸿可也(4)。六二所以不去者,以应乎五故也。则六二之蹇,匪躬之故也。后人又改“蹇蹇”字为“謇謇”,以謇謇比谔谔(5),尤为讹谬。“君子夬夬”(6),夬夬二义也,以义决其外,胜己之私于内也。凡卦名而重言之,皆兼上下卦(7),如“来之坎坎”是也(8),先儒多以为连语,如虩虩、哑哑之类读之(9),此误分其句也。又“履虎尾咥人凶”当为句(10),君子则夬夬矣,何咎之有,况于凶乎?“自天祐之吉”当为句(11),非吉而利,则非所当祐也。《书》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12)孔安国谓(13):“汤没,至太甲方称元年。”按《孟子》,成汤之后,尚有外丙、仲壬,而《尚书疏》非之(14),又或谓古书缺落,文有不具。以予考之,《汤誓》《仲虺之诰》,皆成汤时诰命,汤没,至太甲元年,始复有《伊训》著于《书》。自是孔安国离其文于“太甲元年”下注之,遂若可疑。若通下文读之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则文自足,亦非缺落。尧之终也,百姓如服考妣之丧三年(15)。百姓,有命者也(16)。为君斩衰(17),礼也。邦人无服(18),三年四海无作乐者(19),况畿内乎(20)?《论语》曰:“先行。”(21)当为句,“其言”自当后也。似此之类极多,皆义理所系,则章句亦不可不谨。

【注释】

(1)疏义:即义疏,南北朝时期儒生接受佛教经典讲论方式的启发而形成的经典注释方式,即根据某一家的解释,逐字逐句地解释经文和注释的意思,“疏”作为对“注”的解释,必须坚持“疏不破注”的原则,即必须和原注者意见一致。

(2)终日乾乾:出自《易·乾》“九三”爻辞,意为整天勤勉不懒惰。

(3)“上乾”二句:出自《易·文言》,意为知道事情将要发展的程度,就持之以恒地做到那种程度。

(4)冥鸿:飞鸿,这里隐喻摆脱艰险。

(5)謇謇(jiǎn)、谔谔(è):均为正直、忠诚之意。

(6)君子夬夬:出自《易·夬》“九三”爻辞,意为君子以果决战胜优柔。

(7)上下卦:上卦指《易》六爻中的初爻、二爻、三爻,下卦指《易》六爻中的四爻、五爻、上爻。

(8)来之坎坎:出自《易·坎》“六三”爻辞,全句为“来之坎坎险且枕”,有人认为应断在“坎坎”之后,沈括则认为应该断成“来之坎,坎险且枕”,如此则意为来到陷阱边上,陷阱险而且深。

(9)虩虩(xì)、哑哑:恐惧的样子。

(10)履虎尾咥(dié)人凶:出自《易·履》“六三”爻辞,此句一般读为:“履虎尾,咥人,凶。”意为踩到老虎尾巴,会被咬到,所以是凶兆。

(11)自天祐之吉:出自《易·大有》“上九”爻辞,此句一般读为:“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12)成汤既没,太甲元年:出自《尚书·伊训》书序,成汤即商汤王,又名大乙。太甲是商汤的嫡长孙,商汤去世后,王位先后由太丁之弟外丙和外丙之弟仲壬继承,仲壬去世后,伊尹拥立太甲继位。

(13)孔安国:字子国,孔子十世孙,西汉大臣,经学家。参《辨证》卷三注。

(14)《尚书疏》:指唐代孔颖达所撰《尚书正义》。

(15)考妣(bi):原指父母,后用来称呼已经去世的父母。本句出自《尚书·尧典》,一般断为“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沈括则认为当断成“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

(16)有命者:指封有爵位的贵族。

(17)斩衰(cui):指最重的丧礼礼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作,断处外露不缉边。

(18)邦人:指邦国之内的平民。

(19)四海:《尚书正义》认为指四方边境的少数民族。

(20)畿(ji):古代靠近国都的地方称“畿”。

(21)先行:出自《论语·为政》,一般断成“先行其言而后从之”,意为自己要说的话应该先实行了,然后再说出来。沈括则认为应该断成“先行,其言而后从之”,意为先自己做好,然后才能教育别人。

【译文】

古人所说的章句之学,是通过分章断句而解经的学问,就是现在说的解释意义的学问。以前有人鄙视章句之学,认为这种学问不重视发挥经典的义理。现在又有人错误地把诗赋声律的内容理解为章句之学,这是错误的。然而如果分章断句不明白,那也会有碍于义理的理解。比如《易》说“终日乾乾”,两个“乾”字应当断为两句,上一“乾”字就是《文言》中的“知至至之”,下一“乾”字是《文言》中的“知终终之”。又如“王臣蹇蹇”句,两个“蹇”字说的是王与臣。九五、六二两爻是说王与臣都处在艰险之中。王是艰险的承担者,而臣则有避免的机会。六二中的臣之所以不离开王,是要与王共渡难关,所以六二的“蹇”就是爻辞所谓的“匪躬之故”。后人又把“蹇蹇”说成是“謇謇”,用“謇謇”来比“谔谔”的忠诚之意,这么解释尤其错误。又如“君子夬夬”句,“夬夬”也有两重意义,指对外要用义作为准则,对内要用义战胜私念。凡是卦名中遇到有叠字的情况,都是兼指上下卦,比如“来之坎坎”之类的,先儒多认为“坎坎”是联绵词,按照“虩虩”、“哑哑”之类的方法句读,这是错误的断句方式。又比如“履虎尾咥人凶”应当断为一句,君子刚毅果决,不会有什么过失,何况灾祸呢?“自天祐之吉”当断为一句,不吉而得利,那就不是天所保祐的。《尚书》说:“成汤既没,太甲元年。”孔安国说:“汤死后,到太甲即位时才称元年。”根据《孟子》记载,成汤之后,还有外丙、仲壬两位君主,而《尚书疏》又不承认,又有人说这是因为古书文字有缺失脱落,所以文献记载不详。按照我的考证,《汤誓》和《仲虺之诰》都是成汤时的诰命,应该是说汤去世后,到太甲元年,才有了《伊训》收进《尚书》。自从孔安国在“太甲元年”的位置断了句,并且做了注释,这才有了可疑之处。如果连通下面的文字读起来:“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那么文意就自然圆满了,也不是什么缺失脱落的原因。尧去世的时候,百姓像对待父母一样为他服丧三年。“百姓”是指有爵位的贵族,为君主服斩衰之丧,这是礼制。平民虽然没有服丧的规定,但是三年之中,连四方边境的少数民族都不奏乐了,何况君主自己的辖区呢?《论语》说:“先行。”当断为一句,“其言”自然应该是在行为之后的。像这样的例子极多,都和义理有关,可见分章断句也不能不谨慎。

古人引《诗》,多举《诗》之断章。断音段,读如断截之断,谓如一诗之中,只断取一章或一二句取义,不取全篇之义,故谓之“断章”。今之人多读为断章,断音锻,谓诗之断句,殊误也。诗之末句,古人只谓之“卒章”,近世方谓“断句”。

【译文】

古人引用《诗经》,多取《诗经》的断章引用。“断”发音为“段”,读音如“断截”的“断”,意思是说一首诗中,只截取其中一章或者一两句的意思,不用全篇的涵义,所以称为“断章”。现在的人大多读为“断章”,“断”发音为“锻”,是说诗的末句,这完全是错误的。诗的末句,古人只称为“卒章”,近世才称为“断句”。

古人谓币言“玄五两”者(1),一玄一为一两。玄,赤黑,象天之色。,黄赤,象地之色。故天子六服,皆玄衣裳,以朱渍丹秫染之(2)。《尔雅》曰:“一染谓之”,,今之茜也,色小赤。“再染谓之”,,也(3)。“三染谓之”,盖黄赤色也。玄、二物也,今之用币,以皂帛为玄(4),非也。古之言束帛者,以五匹屈而束之,今用十匹者,非也。《易》曰:“束帛戋戋。”(5)戋戋者,寡也,谓之盛者非也。

【注释】

(1)币:指祭祀或赠送宾客的礼币。(xun):黄赤色。

(2)朱:指朱砂。丹秫(shú):古代用作染料的赤粟。

(3)(chēng):浅红色。

(4)皂帛:黑色的帛。

(5)束帛戋戋:出自《易·贲》“六五”爻辞。

【译文】

古人提到礼币时说的“玄五两”,是以一玄一为一两。玄是赤黑色,代表天的颜色。是黄赤色,代表地的颜色。所以天子的六种礼服,都用玄衣裳,用朱砂浸渍的丹秫来染色。《尔雅》说:“第一次浸染称为”,就是现在的茜色,色泽淡红。“第二次浸染称为”,是浅红色。“第三次浸染称为”,就是黄赤色。玄与是两种东西,现在使用礼币,把黑色的帛当作玄,这是错误的。古代所谓的“束帛”,是把五匹布对折捆在一起,现在用十匹布是不对的。《易》说:“束帛戋戋。”戋戋就是少的意思,说成是多,这是不对的。

《经典释文》如熊安生辈(1),本河朔人(2),反切多用北人音;陆德明,吴人,多从吴音;郑康成(3),齐人,多从东音。如“璧有肉好”(4),肉音揉者,北人音也。“金作赎刑”(5),赎音树者,亦北人音也。至今河朔人谓肉为揉、谓赎为树。如打字音丁梗反,罢字音部买反,皆吴音也。如疡医“祝药劀杀之齐”(6),祝音咒,郑康成改为注,此齐鲁人音也,至今齐谓注为咒。官名中尚书本秦官,尚音上,谓之尚书者,秦人音也,至今秦人谓尚为常。

【注释】

(1)《经典释文》:唐代陆德明编撰的音韵学著作,三十卷。陆德明(约550—630),名元朗,以字行,唐代经学家。熊安生(?—约578):字植之,长乐阜城(今河北阜城)人。北齐时为国子博士,通经学。

(2)河朔:泛指黄河以北地区。

(3)郑康成:即郑玄,高密(今属山东)人。汉代经学家。参《辨证》卷三注。

(4)璧有肉好:古代把玉璧上的圆孔称为“好”,把玉的部分称为“肉”。

(5)金作赎刑:出自《尚书·舜典》,指用金钱赎减刑罚。

(6)疡(yáng)医:古代治疗疮伤的外科医生。祝药劀(guā)杀之齐:出自《周礼·天官·疡医》。劀,刮,刮除。齐,同“剂”。

【译文】

《经典释文》所收各家的注音中,熊安生本来是黄河以北的人,所以反切注音时多用北方人的语音;陆德明是江南人,所以注音时多从江浙语音;郑康成是山东人,所以注音时多从山东语音。比如“璧有肉好”,说“肉”读音为“揉”,这是北方人的语音。“金作赎刑”,说“赎”读音为“树”,也是北方人的语音。至今黄河以北的人还把“肉”读为“揉”、把“赎”读为“树”。又如“打”字读作“丁梗反”,“罢”字读作“部买反”,这些都是江浙语音。又如说疡医“祝药劀杀之齐”,“祝”读音为“咒”,郑玄改为“注”,这是山东人的语音,到现在山东人还把“注”读为“咒”。官名中的“尚书”本来是秦国的官职,“尚”读为“上”,“尚书”是秦人的语音,到现在西北人还把“尚”读为“常”。

乐律

兴国中,琴待诏朱文济鼓琴为天下第一。京师僧慧日大师夷中尽得其法,以授越僧义海,海尽夷中之艺,乃入越州法华山习之,谢绝过从,积十年不下山,昼夜手不释弦,遂穷其妙。天下从海学琴者辐辏(1),无有臻其奥。海今老矣,指法于此遂绝。海读书,能为文,士大夫多与之游,然独以能琴知名。海之艺不在于声,其意韵萧然,得于声外,此众人所不及也。

【注释】

(1)辐辏(fú còu):形容聚集得像车辐集中向心一样。

【译文】

太平兴国年间,琴待诏朱文济弹琴的水平天下第一。京城僧人慧日大师夷中学得了他的全部技艺,并把琴艺传授给了越僧义海,义海完全学会了夷中的琴艺,于是就到越州法华山去练习,谢绝与人往来,连续十年不下山,昼夜不停地弹奏,终于掌握了其中奥妙。天下有很多人师从义海学琴,却没人能达到他的臻妙之境。义海现在衰老了,他的指法从此就失传了。义海喜欢读书,能作诗文,士大夫多有和他来往的,然而他独以擅长弹琴而知名。义海的琴艺不在于声音而在于意韵的萧然深远,其意韵来自声音之外,这是众人所不及的。

十二律,每律名用各别,正宫、大石调、般涉调七声(1):宫、羽、商、角、徵、变宫、变徵也(2)。今燕乐二十八调,用声各别。正宫、大石调、般涉调皆用九声:高五、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3);大石角同此(4),加下五,共十声。中吕宫、双调、中吕调皆用九声(5):紧五、下凡、工、尺、上、下一、四、六、合(6);双角同此,加高一,共十声。高工、高大石调、高般涉皆用九声(7):下五、下凡、工、尺、上、下一、下四、六、合;高大石角同此,加高四,共十声。道调宫、小石调、正平调皆用九声:高五、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8);小石角加勾字,共十声。南吕宫、歇指调、南吕调皆用七声:下五、高凡、高工、尺、高一、高四、勾;歇指角加下工,共八声。仙吕宫、林钟商、仙吕调皆用九声:紧五、下凡、工、尺、上、下一、高四、六、合;林钟角加高工,共十声。黄钟宫、越调、黄钟羽皆用九声:高五、下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越角加高凡,共十声。外则为犯(9)。燕乐七宫:正宫、高宫、中吕宫、道调宫、南吕宫、仙吕宫、黄钟宫。七商:越调、大石调、高大石调、双调、小石调、歇指调、林钟商。七角:越角、大石角、高大石角、双角、小石角、歇指角、林钟角。七羽:中吕调、南吕调、又名高平调。仙吕调、黄钟羽、又名大石调。般涉调、高般涉、正平调。

【注释】

(1)正宫、大石调、般涉调:均为燕乐调名。

(2)羽:原作“与”,从胡道静说改。王国维认为“羽”当补在“徵”字下,亦可从。

(3)高五、高凡等:均为工尺谱记谱用字。六,原作“勾”,从张文虎《舒艺室杂著》说改。

(4)大石角:“角”字原缺,从张文虎说改。

(5)中吕宫:“宫”字原缺,从张文虎说改。

(6)四:原作“下四”,从张文虎说改。

(7)高大石调:四字原缺,从张文虎说改。

(8)高四:原作“下四”,从张文虎说改。

(9)犯:犯调,指音乐中变换调高或调式的方法。

【译文】

十二律在不同律调上的名称和用法都不一样,正宫、大石调、般涉调为七声:宫、羽、商、角、徵、变宫、变徵。现在的燕乐二十八调,所用的音声也各不相同。正宫、大石调、般涉调都用九声:高五、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大石角与此相同,再加上下五,一共十声。中吕宫、双调、中吕调都用九声:紧五、下凡、工、尺、上、下一、四、六、合;双角与此相同,再加上高一,一共十声。高工、高大石调、高般涉都用九声:下五、下凡、工、尺、上、下一、下四、六、合;高大石角与此相同,再加上高四,一共十声。道调宫、小石调、正平调都用九声:高五、高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小石角再加上勾字,一共十声。南吕宫、歇指调、南吕调都用七声:下五、高凡、高工、尺、高一、高四、勾;歇指角再加上下工,一共八声。仙吕宫、林钟商、仙吕调都用九声:紧五、下凡、工、尺、上、下一、高四、六、合;林钟角再加上高工,一共十声。黄钟宫、越调、黄钟羽都用九声:高五、下凡、高工、尺、上、高一、高四、六、合;越角再加上高凡,一共十声。此外的就是犯调了。燕乐有七个宫调:正宫、高宫、中吕宫、道调宫、南吕宫、仙吕宫、黄钟宫。有七个商调:越调、大石调、高大石调、双调、小石调、歇指调、林钟商。七个角调:越角、大石角、高大石角、双角、小石角、歇指角、林钟角。七个羽调:中吕调、南吕调、又名高平调。仙吕调、黄钟羽、又名大石调。般涉调、高般涉、正平调。

十二律并清宫,当有十六声。今之燕乐止有十五声,盖今乐高于古乐二律以下,故无正黄钟声。今燕乐只以合字配黄钟,下四字配大吕,高四字配太蔟,下一字配夹钟,高一字配姑洗,上字配中吕,勾字配蕤宾,尺字配林钟,下工字配夷则,高工字配南吕,下凡字配无射,高凡字配应钟,六字配黄钟清,下五字配大吕清,高五字配太蔟清,紧五字配夹钟清。虽如此,然诸调杀声(1),亦不能尽归本律。故有祖调、正犯、偏犯、傍犯(2),又有寄杀、侧杀、递杀、顺杀。凡此之类,皆后世声律渎乱,各务新奇,律法流散。然就其间亦自有伦理,善工皆能言之,此不备纪。

【注释】

(1)杀声:指结束音。

(2)祖调:指转调或犯调之前的原调。

【译文】

十二律加上清宫应当有十六声。现在的燕乐却只有十五声,因为现在的乐律高于古乐二律不到,所以没有准确的黄钟声。现在的燕乐只是用“合”字配黄钟,“下四”字配大吕,“高四”字配太蔟,“下一”字配夹钟,“高一”字配姑洗,“上”字配中吕,“勾”字配蕤宾,“尺”字配林钟,“下工”字配夷则,“高工”字配南吕,“下凡”字配无射,“高凡”字配应钟,“六”字配黄钟清,“下五”字配大吕清,“高五”字配太蔟清,“紧五”字配夹钟清。虽如此,但是各调的结束音,也还是不能都回到本调的音声上来。所以有祖调、正犯、偏犯、傍犯,又有寄杀、侧杀、递杀、顺杀。像这样的情况,都是因为后世乐律的混乱导致的,乐工各自追求新奇,律法流于散乱。不过这其中也还是自有条理,通晓音律的乐工都能说出其中的门道,这里就不详细记载了。

乐有中声,有正声。所谓中声者,声之高至于无穷,声之下亦无穷,而各具十二律。作乐者必求其高下最中之声,不如是不足以致大和之音(1),应天地之节。所谓正声者,如弦之有十三泛韵(2),此十二律自然之节也。盈丈之弦,其节亦十三;盈尺之弦,其节亦十三。故琴以为十三徽。不独弦如此,金石亦然。《考工》为磬之法:“已上则磨其耑,已下则磨其旁。”磨之至于击而有韵处,即与徽应,过之则复无韵,又磨之至于有韵处,复应以一徽。石无大小,有韵处亦不过十三,犹弦之有十三泛声也。此天地至理,人不能以毫厘损益其间。近世金石之工,盖未尝及此。不得正声,不足为器;不得中声,不得为乐。

【注释】

(1)大和之音:阴阳和谐的旋律。

(2)泛韵:古琴有十三个徽位,按徽位而轻触琴弦所发出的乐音即泛韵,也称泛音。徽位,即音位。

【译文】

音乐有中声和正声。所谓的中声,是说音声的高低虽然都没有界限,但是各自都要具备十二律的要求。作乐者必须找到音律高低中最合适的音声,不然就无法找到阴阳和谐的旋律,无法顺应天地自然的节律。所谓的正声,就像琴弦有十三个泛音,这也是十二律的自然节律。一丈多的弦,其韵节也是十三个;一尺多的弦,其韵节也是十三个。所以琴以这十三个韵节为徽位。不只是弦乐如此,金石打击乐器也是这样。《考工记》记载制磬的方法说:“造磬的人造磬时,声音太高就要磨其两侧,声音太低就要磨其顶端。”磨到敲击时有韵音的地方,就与徽音相应,超过了就不再有韵音了,再磨到另一个有韵音的地方,又与另一个徽音相应。金石不分大小,有韵音的地方也不超过十三处,就像琴弦上有十三个泛音。这是天地之间的自然规律,人不能在这上面增减毫厘。近世制作金石乐器的工匠,都认识不到这一点。不得正声,就不足以制作乐器;不得中声,就无法创造音乐。

律有四清宫(1),合十二律为十六,故钟磬以十六为一堵。清宫所以为止于四者,自黄钟而降(2),至林钟宫、商、角三律,皆用正律,不失尊卑之序。至夷则即以黄钟为角,南吕以大吕为角,则民声皆过于君声(3),须当折而用黄钟、大吕之清宫。无射以黄钟为商,太蔟为角。应钟以大吕为商,夹钟为角(4),不可不用清宫,此清宫所以有四也。其余徵、羽,自是事、物用变声,过于君声无嫌,自当用正律,此清宫所以止于四而不止于五也。君、臣、民用从声,事物用变声,非但义理次序如此,声必如此然后和,亦非人力所能强也。

【注释】

(1)四清宫:指黄钟清宫、大吕清宫、太蔟清宫、夹钟清宫。

(2)黄钟:指黄钟宫。参《乐律》卷五注。

(3)民声皆过于君声:民声、君声。参《乐律》卷五注。在音律上指角音高于宫音。

(4)夹钟为角:原作“角钟”,若为“角钟”,则句义不可解,从王国维《观堂校识》说改。

【译文】

乐律有四种清宫,加上十二律就是十六音,所以钟磬要十六个编为一堵。清宫之所以只有四个,是因为从黄钟宫以下,到林钟宫、商、角三个音律,都要用正律,不能失却尊卑高低的次序。到夷则宫就要以黄钟为角,南吕宫以大吕为角,这样角音高于宫音,就属于民声超过了君声,必须转而用黄钟、大吕的清宫。无射宫以黄钟为商,太蔟为角。应钟宫以大吕为商,夹钟为角,这些不能不用清宫,所以清宫只有四种。其余的徵、羽,自与事、物相配而属于变声,所以超过宫音(君声)没什么关系,自然可以取用相应的正律,这就是清宫之所以只有四种而没有第五种的原因。君、臣、民用从声相配,事、物用变声相配,不但义理、次序如此,声音也必须如此,然后才能和谐,这也不是人力能勉强的。

本朝燕部乐,经五代离乱,声律差舛。传闻国初比唐乐高五律,近世乐声渐下,尚高两律。予尝以问教坊老乐工,云:“乐声岁久,势当渐下。一事验之可见:教坊管色,岁月浸深,则声渐差,辄复一易,祖父所用管色,今多不可用。唯方响皆是古器(1),铁性易缩(2),时加磨莹,铁愈薄而声愈下。乐器须以金石为准,若准方响,则声自当渐变。”古人制器,用石与铜,取其不为风雨燥湿所移,未尝用铁者,盖有深意焉。律法既亡,金石又不足恃,则声不得不流,亦自然之理也。

【注释】

(1)方响:古代一种铁制的打击乐器。

(2)易缩:容易生锈,一说“缩”通“锈”。一说“缩”代指变化。

【译文】

本朝的燕乐,经过五代的动乱,声律上有很多差错。传闻说本朝初年的乐律比唐代高五律,近世的乐声逐渐低下,但还是比唐律高出两律。我曾经带着这个问题去问教坊的老乐工,他说:“乐声时间长了,势必逐渐低下。有一件事就可以证明:教坊的乐管,用的时间长了,音色上就会产生变化,这时就需要再更换一次,祖辈、父辈使用的乐管,现在大多无法使用了。只有方响都是古器,因为铁容易生锈,时时加以打磨,铁片被打磨得越薄,声音就越低。乐器必须以金石为标准,如果以方响为标准,那么音声自然会逐渐变化。”古人制作乐器,大多采用石器或铜器,这是看中它们不会因为风雨燥湿的环境而产生变化,影响音质,古人从未用铁来制作乐器,大概是有深意的。现在乐律的标准已经没了,金石乐器又不足以为据,那么音声就很难不出现差错,这也是自然的道理。

古乐钟皆匾如盒瓦(1)。盖钟圆则声长,匾则声短(2)。声短则节,声长则曲。节短处声皆相乱(3),不成音律。后人不知此意,悉为匾钟,急叩之多晃晃尔,清浊不复可辨。

【注释】

(1)匾:同“扁”。爱庐本一作“扁”。盒:通“合”。

(2)钟圆则声长,匾则声短:这是因为钟的造型影响到了敲击后的振动差异,圆钟敲击后的振动衰减得慢,所以声音长,扁钟敲击后,在两侧形成共振,加快了衰减速度,所以声音短。

(3)节短:节拍短,即快速连续地敲打。

【译文】

古代的乐钟都扁得像合起来的瓦。钟越圆声音就越长,钟越扁声音就越短。声音短就有节奏,声音长就有杂音。快速敲打的话,声音就会混杂错乱,不成音律。后人不了解这些道理,把钟都铸成扁钟,快速敲击的时候经常发出晃晃的声响,声音的高低清浊都无法分辨了。

琴瑟弦皆有应声(1):宫弦则应少宫,商弦即应少商,其余皆隔四相应(2)。今曲中有声者,须依此用之。欲知其应者,先调诸弦令声和,乃剪纸人加弦上,鼓其应弦,则纸人跃,他弦即不动,声律高下苟同,虽在他琴鼓之,应弦亦震,此之谓正声。

【注释】

(1)应声:这里指琴弦上声音的共振现象。

(2)隔四相应:琴瑟以五音阶标准定弦,所以每隔四弦相应。

【译文】

琴瑟的乐弦都有应声:宫弦对应少宫弦,商弦对应少商弦,其余的都是相隔四弦而相应。现在的乐曲中想要有应声,就必须按照这个规律来运用。想要知道哪两根琴弦相应,先要调整好各个琴弦,让它们的音声和谐,然后剪下纸人放在弦上,当弹到对应的琴弦时,纸人就会跃起,弹到其他琴弦时就不动,只要声律的高低相同,那么即使是在别的琴上弹奏,这张琴上的对应弦也会跟着振动,这就是所谓的正声。

乐中有敦、掣、住三声(1)。一敦、一住,各当一字(2),一大字住当二字,一掣减一字。如此迟速方应节,琴瑟亦然。更有折声(3),唯合字无,折一分、折二分,至于折七八分者皆是。举指有浅深,用气有轻重,如笙箫则全在用气,弦声只在抑按。如中吕宫一字、仙吕宫工字(4),皆比他调低半格(5),方应本调。唯禁伶能知,外方常工多不喻也。

【注释】

(1)敦、掣、住:都是古代乐谱中表示节拍的符号,一般认为敦表示停顿,住表示延长,掣表示加快。一说掣是升音符号。

(2)当一字:相当于一拍。字,即拍。

(3)折声:一说为降音符号。一说指音的长短与强弱。

(4)工:原作“五”,据郑孟津《词源解笺》改。

(5)低:原作“高”,据郑孟津《词源解笺》改。

【译文】

乐谱中有“敦”、“掣”、“住”三种声音符号。一敦、一住,各自相当于一拍,一个“大住”相当于两拍,一“掣”就是缩减一拍。这样音律的快慢才能适应节奏,琴瑟都是这样的。此外还有“折声”,唯独没有“合”字,折一分、折二分,至于折七八分的也有。手指的按奏有深浅,发音的用气有轻重,像笙箫一类乐器就全靠用气,弦乐则只在于按指。如中吕宫的“一”字、仙吕宫的“工”字,都要比其他乐调低半音,才能与本调相应。这些道理只有宫廷乐工能知道,民间那些一般乐工大多不了解。

熙宁中宫宴,教坊伶人徐衍奏稽琴(1),方进酒而一弦绝,衍更不易琴,只用一弦终其曲。自此始为“一弦稽琴格”。

【注释】

(1)稽琴:即奚琴,古代北方奚族人流行的弦乐,琴上有两根弦,用竹片摩擦琴弦发声。一般认为,就是胡琴的原型。

【译文】

熙宁年间一次宫廷宴会上,由教坊乐工徐衍弹奏稽琴,正在进酒时,忽然断了一根琴弦,徐衍也不换琴,就用剩下的一根琴弦奏完了整支曲子。从此就有了所谓的“一弦稽琴格”。

律吕宫、商、角声各相间一律,至徵声顿间二律,所谓变声也。琴中宫、商、角皆用缠弦(1),至徵则改用平弦,隔一弦鼓之,皆与九徽应,独徵声与十徽应,此皆隔两律法也。古法唯有五音,琴虽增少宫、少商(2),然其用丝各半本律,乃律吕清倍法也。故鼓之六与一应,七与二应,皆不失本律之声。后世有变宫、变徵者,盖自羽声隔八相生再起宫(3),而宫生徵虽谓之宫、徵,而实非宫、徵声也。变宫在宫、羽之间,变徵在角、徵之间,皆非正声,故其声庞杂破碎,不入本均,流以为郑、卫(4),但爱其清焦(5),而不复古人纯正之音。惟琴独为正声者,以其无间声以杂之也。世俗之乐,惟务清新,岂复有法度,乌足道哉?

【注释】

(1)缠弦:指将几根弦绞在一起后,外面再用细弦缠绕起来而制成的弦。反之,外面没有用细弦缠绕的弦称为平弦。古琴有七弦,靠近外侧徽位的是第一弦,依次向内为二弦到七弦,其音阶关系,若第一弦为黄钟宫,则第二至第七弦依次为:太蔟商、姑洗角、林钟徵、南吕羽、黄钟清、太蔟清。

(2)少商:原作“少角”,从王国维《观堂校识》改。所加的少宫、少商,就是黄钟清和太蔟清,所以乐弦比原来的宫、商二弦细一半。

(3)隔八相生:即通过三分损益法而损益出相应音声。参《乐律》卷五注。

(4)郑、卫:即“郑卫之音”,春秋时期郑国、卫国的民间俗乐,被儒家视为淫乐的代表。

(5)清焦:指声音高昂而急促。

【译文】

在乐律上,宫、商、角声各自相间一律,到了徵声就顿改为间二律,这是所谓的“变声”。琴上的宫、商、角声都用缠弦,到徵声就改用平弦,每隔一弦弹奏,都和第九个徽位的泛音相应,只有徵声与第十个徽位的泛音相应,这是因为角、徵相隔两律的缘故。古代的乐律只有五音,琴上虽然增加了少宫、少商两根弦,然而它们的用丝只是宫、商二弦的一半,这是音律上清半浊倍的法度。所以弹奏时,第六弦(少宫)与第一弦相应(宫),第七弦(少商)与第二弦相应(商),并没有改变本律的音声。后世又有变宫和变徵,是从羽声用“隔八相生”法再进行损益而产生的变宫,而变宫产生变徵,虽然它们也被称为宫、徵,但实际上并非宫声、徵声。变宫的音阶在宫、羽之间,变徵的音阶在角、徵之间,都不是标准音声,所以它们的音声庞杂而破碎,不是正音,而流为郑、卫之音,人们只是喜爱它的声音高昂急促,却不能再恢复古人那些纯正的乐音了。唯独琴所保留的还是正声,因为它没有夹杂变宫、变徵那样的间声。世俗的音乐,只追求新奇动听,哪里还有什么法度可言,而这又有什么可称道的呢?

十二律配燕乐二十八调,除无徵音外,凡杀声黄钟宫(1),今为正宫,用六字(2);黄钟商,今为越调,用六字;黄钟角,今为林钟角,用尺字;黄钟羽,今为中吕调,用六字;大吕宫,今为高宫,用四字;大吕商、大吕角、大吕羽、太蔟宫,今燕乐皆无;太蔟商(3),今为大石调,用四字;太蔟角,今为越角,用上字;太蔟羽,今为正平调,用四字;夹钟宫,今为中吕宫,用一字;夹钟商,今为高大石调,用一字;夹钟角、夹钟羽、姑洗商,今燕乐皆无;姑洗角,今为大石角,用凡字;姑洗羽,今为高平调,用一字;中吕宫,今为道调宫(4),用上字;中吕商,今为双调,用上字;中吕角,今为高大石调,用六字;中吕羽,今为仙吕调,用上字;蕤宾宫、商、羽、角,今燕乐皆无;林钟宫,今为南吕宫,用尺字;林钟商,今为小石调,用尺字;林钟角,今为双角,用四字;林钟羽,今为大吕调,用尺字;夷则宫,今为仙吕宫,用工字;夷则商、角、羽、南吕宫,今燕乐皆无;南吕商,今为歇指调,用工字;南吕角,今为小石角,用一字;南吕羽,今为般涉调,用四字;无射宫,今为黄钟宫,用凡字;无射商,今为林钟商,用凡字;无射角,今燕乐无;无射羽,今为高般涉调,用凡字;应钟宫、应钟商,今燕乐皆无;应钟角,今为歇指角,用尺字;应钟羽,今燕乐无。

【注释】

(1)黄钟宫:律调名,指以黄钟律高为宫音。参《乐律》卷五注。

(2)六字:及以下一字、上字、凡字、尺字等,都是工尺谱的记音符号。

(3)太蔟商:原作“太蔟调”,据爱庐本改。

(4)道调宫:原作“游调宫”,据爱庐本改。

【译文】

十二律可对应于燕乐二十八调,除了没有徵音外,黄钟宫的杀声,现在燕乐中是正宫,用“六”字;黄钟商现在是越调,用“六”字;黄钟角现在是林钟角,用“尺”字;黄钟羽现在是中吕调,用“六”字;大吕宫现在是高宫,用“四”字;大吕商、大吕角、大吕羽、太蔟宫,现在的燕乐中都没有;太蔟商现在是大石调,用“四”字;太蔟角现在是越角,用“上”字;太蔟羽现在是正平调,用“四”字;夹钟宫现在是中吕宫,用“一”字;夹钟商现在是高大石调,用“一”字;夹钟角、夹钟羽、姑洗商,现在的燕乐中都没有;姑洗角现在是大石角,用“凡”字;姑洗羽现在是高平调,用“一”字;中吕宫现在是道调宫,用“上”字;中吕商现在是双调,用“上”字;中吕角现在是高大石调,用“六”字;中吕羽现在是仙吕调,用“上”字;蕤宾的宫、商、羽、角,现在的燕乐中都没有;林钟宫现在是南吕宫,用“尺”字;林钟商现在是小石调,用“尺”字;林钟角现在是双角,用“四”字;林钟羽现在是大吕调,用“尺”字;夷则宫现在是仙吕宫,用“工”字;夷则的商、角、羽、南吕宫,现在的燕乐中都没有;南吕商现在是歇指调,用“工”字;南吕角现在是小石角,用“一”字;南吕羽现在是般涉调,用“四”字;无射宫现在是黄钟宫,用“凡”字;无射商现在是林钟商,用“凡”字;无射角,现在的燕乐中没有;无射羽现在是高般涉调,用“凡”字;应钟宫、应钟商,现在的燕乐中都没有;应钟角现在是歇指角,用“尺”字;应钟羽,现在的燕乐中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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