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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朝文学要略

六 論著文之肇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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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體次於詠歌,而爲用毗於載記者,其論著之文乎?上古淳樸,斯文未興,姬周以降,厥體漸著。彦和謂聖哲懿訓曰經,述經叙理曰論,斯乃尊聖之通,並崇其文也。若覈其實,則道沿聖以垂文,聖因文以明道。六經之中,豈少析理之文,玄聖之言,大抵原道之作,是以孔子學易,贊聖人之意難見。

《易·繫辭上》:“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

子夏誦書,歎帝王之道廣深。

《尚書大傳》:“子夏讀書畢,見於夫子。夫子問焉,‘子何爲於書?’子夏對曰:‘書之論事也,昭昭如日月之代明,離離若參辰之錯行,上有堯舜之道,下有三王之義。商所受於夫子,志之於心,弗敢忘也。’”

苟非神理不窮,安能鑽研彌永邪?流風被於戰國,百家競作,異學争鳴。斯事之興,有如雲起。凡所撰著,莫非論者。世人徒以莊周齊物,子秉堅白,孫卿禮樂,不韋春秋,皆署論名,遂專此號,非體要矣。蓋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經綸世務曰論,圓轉無窮曰輪,藴含萬理曰理,篇章有序曰次,群賢集定曰撰。

邢昺《論語正義》:“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此書可以經綸世務,故曰綸也;圓轉無窮,故曰輪也;藴含萬理,故曰理也;篇章有序,故曰次也;群賢集定,故曰撰也。”

本斯五義,論箸之用,廣博可知。是以彦和衡其條流,乃著八品。

劉勰《文心雕龍·論説篇》:“詳觀論體,條流多品。陳政則與議説合契;釋經則與傳注參體;辨史則與贊評齊行;銓文則與叙引共紀。故議者宜言,説者説語,傳者轉師,注者主辭,贊者明意,評者平理,序者次事,引者胤辭。八名區分,一揆宗論。論也者,彌綸群言而研精一理者也。”

識鑒之精,後來鮮及。迨夫丙部寖微,文集承變。論名既專,其義始隘。亦猶賦之爲用,廣被衆製。而屈、宋之作,乃擅賦名,所謂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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