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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常识

十四、说不似之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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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苏东坡曾作诗云:“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作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这是论诗与画不贵形似的极则。恽南田论画则提出“不似之似”的口号。书画同源而一理。论诗与画的原则也是可以用之于书法的。东坡论书法也就有“我书意造本无法”的话语。他又说:“苟能通甚意,尝谓不学可。”我觉得东坡这话不免太极端了,有些“英雄欺人”。还是就南田的口号试作探寻。

我们曾经谈过书法要诀不外乎“用笔”与“结字”两方面。说“两”方面乃是说好像“一”只手的“两”面,原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即画论也是如此。中国画不能离开笔墨而谈;但若完全只讲笔墨而不谈形似,则笔墨亦无从而显。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也。画,尤其如南田所专精的花卉画,更要在形似上讲求。但讲求“完全”相似,则自古及今,无一画家能办到,且亦不须办到,甚至可以说办到了反是毛病。何以故?画毕竟是画,是艺术品。譬如画兰花,画出的兰花,乃是画家以真的兰花为借径,以笔墨为工具,经由其思想灵明的加减组织而成的画中兰花。所以无取乎完全相似。不过在学习的过程中,总要有一段努力求其相似的时间,不然,则画出来的根本不是兰花了。并且南田之意不仅指对花写照而言,而是兼指临习古人的范本而言。最初要努力用一段光阴学古人而得其形似。进而不似,不似之后反得其似。那就不是形似而是神似了。所谓神似乃是说画中不仅有古人的优良传统,而且最重要的是有自己的创新。

以书法而言,笔法借点画以显,点画借结字以显。根本要知道笔法,但须凭仗结字把笔法呈现出来。在学习之初,总要有一个实际可以把捉的东西,以凭入门。这就是结字。譬如游泳,靠救生圈学不好游泳。但不能因为不要救生圈,就连手和脚也不要。这就是所以要学习古碑帖的理由。要学古碑帖,就必然有似与不似的问题随之以起。

我常说“楷书是草书的收缩,草书是楷书的延长”。即就点画与结字的关系而言。这其间就含了如下的一层意思:无论楷和草,其每一笔画的相互距离是有关系的。尤其是草书,由于下笔时比较快,其相互的距离往往拿不准。这样写出来,就不是那一回事了。

因此,我们初学碑帖时,对于其中的字,一定要力求其似。即使发现其中有一字的结构,据我看来不好,也必须照他那个“不好”的样子去写。何以故?因“我”以为它不好,不一定就真的“不好”。即使是真的不好,将来再改不迟。这一条规则,对于写草书尤其要严格执行。试举《十七帖》为例,其中,“婚”字、“诸”字、“也”字,笔画的距离各不相同,每一字皆有精心结构的道理。当然,也不仅这几个字如此。临写时必须细心体会,“照猫儿画虎”,万不可自作聪明,“创作”一阵。这即是在“似”的阶段中所有的事。

再进一步,“似”得很了,也要出毛病。宋朝米元章有一时期即是如此。譬如说他写一张字,第一个字是王羲之的结构,第二个字却是沈传师的,第三个字是褚遂良的,第四个字又是谢安的……诸如此类全有来历,就是缺少自己。所以人家笑他是“集古字”。后来他才摆脱古人,自成一家。当其未能摆脱,直是落在“古人的海”里。如若不能自拔,就永遭灭顶了。所以学到能似,就要求其不似。

最后,便可达到不似之似的境界。所谓不似之似,如若再进一步不以“神”“形”抽象的话来说,即是在结字方面与古人一致的少,而笔法方面与古人一致的多。字形由于熟能生巧,越到后面变化越多,愈来愈不似;笔法则由于熟极而流,无往而不入拍,所以与古人的最高造诣愈来愈似。譬如唱戏,余叔岩不是谭鑫培,但确是谭相传的一脉。譬如芭蕾舞,尽管因情节的不同而舞姿相异,但其规矩却皆一致。又譬如某人的子孙,尽管隔了几代,胖瘦形容与其高曾相异,但其骨格(骼)、性情、举止,终有遗传。这样才配说是“不似之似”。所以死学糟粕,不能叫“似”;师心自用,乱画一阵,更不能叫“不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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