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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存稿

蒙元前期汉文人进用之途径及其中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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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蒙元前期之中书省及尚书省

蒙元前期制度,史籍所载至略,且或包含若干之误解。《经世大典·叙录官制》但云:“国初肇基朔方,辅相之臣与凡百执事惟上所命,其各官皆目其事而命之。方事征讨,重在军旅之事,故有万户千户之目,而治政刑则有断事之官,可谓简要者矣。”《大典》本文散失,虽不能知其内容,然以《元文类》所载之“叙录制官”条与大体根据《大典》之《元史·百官志》观之,知其于前期制度已不可详,其所称述殆皆中统以后之制也。卷八五《百官志》叙中书省官云:

中书令一员,银印。典领百官,会决庶务,太宗以相臣为之。

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正一品,银印。统六官,率百司,居令之次。令缺,则总省事,佐天子,理万机。国初,职名未创。太宗始置右丞相一员、左丞相一员。

按《志》云中书令,太宗以相臣为之,语不可解。一若其时别有一官称宰相者,实为不辞,而其以中书令及左右丞相置于太宗时则固有所本。《亲征录》云:

辛卯(1231年):……八月二十四日,上至西京,执事之人,各执名位。兀都撒罕中书令,粘合重山右丞相,镇海左丞相。

《元史》卷二《太宗纪》与《亲征录》本出一源,故于三年辛卯八月书:

始立中书省,改侍从官名,以耶律楚材为中书令,粘合重山为左丞相,镇海为右丞相。

耶律楚材即兀都撒罕,其为中书令,两书皆同。唯重山与镇海左右互异。王氏《亲征录校注》引《中州名贤文表》卷二二许有壬撰《丞相怯烈公神道碑》曰:“始立中书省,尚左,公为左丞相,继尚右,改右相。”则似无问题矣。然考其官称尤有乖异者。《元史》卷一四六《粘合重山传》:

立中书省,以重山有积勋,授左丞相。时耶律楚材为右丞相,凡建官立法,任贤使能,与夫分郡邑,定课赋,通漕运,足国用,多出楚材,而重山佐成之。

语不及镇海,而以楚材为右丞相,与《亲征录》、《元史·本纪》不合一也。

同书卷一五三《刘敏传》:

帝闻之,(太宗)命汉察火儿赤、中书左丞相粘合重山、奉御李简诘问得实,罢牙鲁瓦赤,仍令敏独任。

又以重山为左丞相,其不合二也。

《黑鞑事略》云:

其相四人曰按只带、(黑鞑人,有谋而能断。)曰移剌楚材、(字晋卿,契丹人,或称中书侍郎。)曰粘合重山,(女真人,或称将军。)共理汉事。曰镇海,专理回回国事。

按只带当如王氏笺即《秘史》续集卷二之额勒只吉歹,其为相不见他书,已为甚异,而楚材乃称中书侍郎,此官久废,蒙元更无此官名。据王氏笺日本宫内省图书寮所藏《西游录》有牌子云“燕京中书侍郎宅刊本”,则必非彭氏误解,其不合三也。

《孔氏祖庭广记》卷三:

宣差东平路万户严实课税所长官张瑜申禀

朝省丞相领省耶律楚材重道出于特意

古燕义士萧元素与朝廷断事官丞相耶律丑山为师友,独萧公亲诣以为先容,具道其所以然,儒教由此复兴。

书末又附有一条云:

大蒙古国领中书省耶律楚材奏准

皇帝圣旨于南京特取袭封孔元措令赴阙里奉祀。

其称楚材曰丞相,曰领省,初无中书令之号,其不合四也。

综上四端,可知太宗时但有一中书省之机关、省官并无一定之称号,故以楚材一人之身,忽曰丞相,忽曰侍郎,尊之曰领省,曰令,而粘合重山则忽左忽右,其实乃其自称与人之姑称之云尔,无所谓是非也。

《黑鞑事略》徐霆疏曰:

移剌及镇海自号为中书相公,总理国事,镇海不止理回回也。鞑人无相之称,只称之曰必彻彻,必彻彻者汉语令史也,使之主行文书耳。

又云:

霆见其自上至下,只称小名,即不曾有姓,亦无官称,如管文书则曰必彻彻,管民则曰达鲁花赤,环卫则曰火鲁赤。若宰相即是楚材辈自称为中书相公。若王檝则自称曰银青光禄大夫、御史大夫、宣抚使入国使尔,初非鞑主除授也。

然则太宗时之中书省官,在汉人视之固俨然为出纳王命,宰相之任,若自蒙古人视之实止一怯薛执事官之必赤耳。

中书既不过为必赤之任,故其职权唯掌文书及宣布命令之印章而已。《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元文类》卷五七宋子贞撰《神道碑》同)

即日授中书省印,俾领其事,事无钜细,一以委之。

若据《黑鞑事略》所云,则所谓省印,亦是文饰之辞。《事略》云:

其印曰宣命之宝,字文疊篆,而方径三寸有奇。镇海掌之,无封押以为之防,事无钜细,须伪酋自决。楚材、重山、镇海同握鞑柄,凡四方之事或未有鞑主之命,而生杀予夺之权,已移于弄印者之手。

徐霆疏曰:

霆尝考之,只是见之文书者则楚材、镇海得以行其私意,盖鞑主不识字也。若行军用师等大事,只鞑主自断,又却与其亲骨肉谋之。汉儿及他人不与也。

据此则中书省印殆即此宣命之宝,而所谓省官之权力仅限于文书之宣发。故其后六皇后摄政,奥都剌合蛮权势熏灼,而中书之可以少掣其肘者,运用必赤之职权,拒绝宣发诏书也。其事详后,今不赘论。

太宗末年镇海出领宏州工匠,重山亦卒。于是三年所任命之三中书省官但有楚材。楚材于六皇后摄政之三年(1244年)卒,继其任者为杨惟中。《元史》卷一四六《杨惟中传》云:(郝经《陵川集·中书令杨公神道碑》同)

拜中书令。太宗崩,太后称制,惟中以一相负任天下。

按本文似以楚材在太宗时罢官者,其实中书省官本出自称,何有于罢,但太宗末年楚材颇见疏外,国事或不复关决,故时人以为罢相耳。又同卷《楚材子铸传》云:

楚材薨,嗣领中书省事,时年二十三。

则郝伯常以杨惟中为独相者未免不审。然使知耶律铸所袭者止于一必赤,则委任有轻重,虽仍自称领省,未必预事耳。

定宗起用镇海,未几即崩。宪宗一朝则蒙古人忙古撒儿、阿蓝答儿等用事,其时为掌印必赤者孛罗合也。《元史》卷三《宪宗纪》元年(1251年)六月书:

以孛鲁合掌宣发号令、朝觐贡献及内外闻奏诸事。

多桑书第二卷第五章253页(冯译本):

蒙哥即位后,任命诸大臣及国中诸要职,以那颜忙古撒儿为大断事官,以聂思托里派之基督教徒孛勒海掌文书省及财政、内政两部事。分文书省为数局,设波斯、畏吾儿、汉地、西番、唐兀等令史,使主往来文书。

多桑自注云:“见《世界侵略者传》第二册、《史集》。”而《元史译文证补》卷二《定宗宪宗本纪补异》:文臣以孛尔该为首。句下注云:

西书曰:“以孛尔该为大笔帖齐,职视大学士。”孛尔该当即孛罗合,笔帖齐即必阇赤。西书又云“其人奉讷司托耳天主教”,即唐之景教。

按洪氏此卷,自云悉本多桑书,今以冯译本校之,颇有所删节。其所注之西书,不知何指,然必有所本,则掌印必阇赤之职,孛罗合实任之,孛罗合盖怯烈人。《宪宗纪》二年十二月又书“孛鲁合掌必阇赤,写发宣诏”,与西书合。中书省者本为掌汉回文书之一机关,汉人称之曰中书省,而名治汉回文书之必阇赤为省官,宪宗一朝既不复用汉人专治汉地文书,则中书之号亦随之而消灭。至于世祖即位,乃真有中书省之建立。

在太宗之初,汉地文书以及赋税诸事悉委之耶律楚材。及其晚年乃于燕京别有治汉地财赋、刑政之官,当时称之尚书省,以与在和林之中书省相对立。考燕京之有尚书省,由来已久,自燕京之破,石抹明安、咸得不、忽都华世守其地,行省燕京。《元史》卷一五〇《石抹明安传》:

子二人:长咸得不,袭职为燕京行省。次忽笃华,太宗时为金紫光禄大夫、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兼蒙古汉军兵马都元帅。

按本文所称官号,盖袭金人之旧而假以自称,唯咸得不但云行省,而忽笃华则称行尚书省,其间似有分别。盖石抹明安、咸得不之称行省仅为照例之称谓,至于忽笃华则实有专职。卷二《太宗纪》六年(1234年)甲午七月书:

以胡土虎那颜为中州断事官。

《亲征录》同年书:

又遣忽都忽主治汉民。

《祖庭广记》卷三载太宗谕孔元措诏:

札鲁火赤也可那演胡都虎、斡鲁不、众札鲁火赤那演言语。

忽笃华、胡土虎、忽都忽、胡都虎并为一名之异译,自不待论,而纪之中州断事官,传之燕京行尚书省,与《祖庭广记》之札鲁火赤亦是一官之异称。《元史》卷三《宪宗纪》元年(1251年)辛亥书:

以牙剌瓦赤、不只儿……充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

而卷四《世祖纪》:

岁壬子……宪宗令断事官牙鲁瓦赤与不只儿等总天下财赋于燕,视事一日,杀二十八人。

同书卷一二三《布智儿传》:

宪宗以布智儿为大都行天下诸路也可札鲁忽赤。

同书卷一二四《忙哥撒儿传》:

定宗升为断事官……(宪宗)乃以为断事官之长,其位在三公之上,犹汉之大将军也。既拜命……其僚列坐左右者四十人。忙哥撒儿问曰:“主上以我长此官,诸公其为我言,当以何道守官?”众皆默然。又问之,有夏人和斡居下坐,进曰:“夫札鲁忽赤之道,犹宰之刲羊也,解肩者不使伤其脊,在持平而已。”

马祖常《石田先生集》卷一三《故礼部尚书马公神道碑铭》:

国朝天造之始,总裁庶政,悉由断事官,燕故城为断事官治所。

如上所引,足证断事官为札鲁火赤之汉译名,而驻燕京之断事官之饰称则为行燕京尚书省也。故姚燧《牧庵集》卷二四《谭公墓志铭》亦云:

朝廷置断事官于燕,曰“司琼林园之台人”,人则曰行台。

《元史》卷一九一《谭澄传》全袭此文,而独遗此语,殆以元初之制已不复为人所知,疑其不经而删之欤?盖太宗时之燕京行尚书省,自蒙古人视之,仅为札鲁火赤之外任,卑之为琼林园监,尊之为行省、行台,皆出于汉人之称谓而已。然忽笃华之世虽已有主治汉民之明文,而《亲征录》于太宗即位之初称“河北先附汉民赋调命兀都撒罕主之”,则犹以在和林之“中书省”统属燕京之“尚书省”也。及太宗晚年,“燕京行省”之组织始渐庞大,而权力亦日增。《元史》卷一五三《刘敏传》:

辛丑春,授行尚书省,诏曰:“卿之所行,有司不得与闻。”俄而牙鲁瓦赤自西域回,奏与敏同治汉民……罢牙鲁瓦赤,仍令敏独任,复辟李臻为左右司郎中。

辛丑,太宗之十三年(1241年)也。《秋涧先生大全集》卷六〇《左右司员外郎韩公神道碑》云:

庚子岁,诏行台于燕,开幕府,选参佐,得良能为亟。用安侯荐,首聘公充尚书省都事。

庚子为太宗十二年,与《刘敏传》稍异,要之尚书省之征辟掾属,俨具规模,盖当在刘敏初任行省时也。然既曰行省,则当有省官,今刘敏、牙老瓦赤、奥都剌合蛮等并称行尚书省事而初不带省衔。《元遗山集》卷二八《大丞相刘氏先茔神道碑》虽称敏为大丞相,而文中但云:“明圣继统万国,连绍诏勋旧大臣行尚书省事于汉境,节制所及凡二十余道,分陕之命,公实膺之。”并不叙省衔,然则此一治汉地财赋刑政之机关,虽组织略具,其官犹是札鲁火赤或断事官而已。又既称行尚书省则必有居中之尚书省,今居中称中书而行省称尚书,可谓离奇。盖金自正隆之后,废中书、门下两省不置,中枢但一尚书省,故金末之行省悉系尚书之号,蒙元之初,人皆犹袭故名,而必阇赤之任又适类于中书,不可以尚书呼之,于是遂成此不伦不类之局。然所谓不伦不类者自汉人视之则然,若在蒙古人则本无“省”称,必阇赤与札鲁火赤同为怯薛执事官,安有中书、尚书之异哉!

自太宗十三年扩大燕京札鲁火赤之权限以后,在和林之必阇赤遂不能干涉汉地之行政,而形成对立之形势,此事当于下文详之。唯所谓燕京行尚书省,所理事务,大抵以赋税为主,与前代尚书省之职权,广狭殊不相侔也。多桑书第二卷第四章235页(冯译本)注:

考波斯史家之记载,窝阔台时代行省事于中原者为马合木牙剌洼赤。中国史家则以为耶律楚材。窝阔台死后,夺牙剌洼赤官,耶律楚材亦被罢。楚材殁于一二四四年,牙剌洼赤后在蒙哥即位之初尚存,蒙哥复命行省事于中原……观中西纪载歧互之点,吾人不知何所适从,然其所指者要必为同一人无疑。

按楚材未尝行省于中原,但在太宗之初,在和林之“中书省”实统治汉地财赋耳。波斯史家所述者燕京之“行尚书省”也,中国史家所述者和林之中书省也,实无若何歧互。然西域知有牙老瓦赤,而不知有楚材,可证自刘敏与牙老瓦赤开府燕京之后,楚材之权日削,不复能控制汉地之行政矣。《元史》卷一五三《刘敏传》:

丙午(1246年),定宗即位,诏敏与奧都剌同行省事。辛亥(1251年)夏六月,宪宗即位,召赴行在所,仍命与牙鲁瓦赤同政。

关于牙老瓦赤、奥都剌合蛮之事迹,诸书所载,颇有违异,当留待下节述之,所可知者,宪宗之时不复有号称中书省之一机关而在燕京之“行尚书省”则仍不废,此外宪宗初即位时又有别失八里及阿母河等处行省,其实亦断事官也。及世祖即位,始正式建立中书省而罢燕京之行尚书省焉。

综上所述,则太宗时虽有两省之名,实为汉人习惯上之称谓,中书省为治汉回文书之机构,其省官正称应是必阇赤。尚书省为治汉地财赋及刑政之机构,其省官正称应是札鲁火赤。而必阇赤与札鲁火赤皆怯薛职事官也。怯薛组织实即蒙元初期之政府,《经世大典》列之军典者以后来制度说之也,当漠北四汗时怯薛之制非独如日本箭内亘氏之考证,仅为亲军中之亲军而其职事官为宿卫之管杂务者矣。今请引《元史》卷九九《兵志》以明之。志云:

其它预怯薛之职而居禁近者,分冠服、弓矢、食饮、文史、车马、庐帐、府库、医药、卜祝之事,悉世守之。虽以才能受任,使服官政,贵盛之极,然一日归至内庭,则执其事如故,至于子孙无改,非甚亲信,不得预也。其怯薛执事之名……为天子主文史者,曰必阇赤。

同书卷八五《百官志》云:

断事官,秩三品,掌刑政之属,国初尝以相臣任之,其名甚重,其员数增损不常。其人则皆御位下及中宫、东宫、诸王各投下怯薛丹等人为之。

《兵志》列举怯薛职事官而遗札鲁火赤,如《百官志》所称则亦是以怯薛丹为之也。夫所谓怯薛执事官者即由怯薛中选取若干适合于此等位置之人为之,而仍许其世袭。成吉思汗以至宪宗时疆域虽广而仍不脱部落之风,王室之与朝廷,本无若何分别。怯薛执事官固为王室治其家事,同时亦即朝廷之大臣。中国政治制度,至周而大备,《周官》所述虽不必真为周公致太平之迹,而其制度多少必依周制。今观五官所属,多与蒙元之怯薛执事官相合。即秦汉官制为别一系统,而九卿执掌,亦为王室家臣之扩大。然则谓怯薛职事官在蒙元初期实当中枢之任者应非过言,而中书、尚书两省自怯薛中分化而出亦犹西汉尚书自少府分化而出也。又怯薛执事官既皆世袭,则耶律铸之袭领省,亦不足怪,正如司马氏之世以文史星历为太史耳。

二 论耶律楚材事迹

如上所述,怯薛执事官之执掌,就能力言之,其始大抵皆蒙古人所优为,无需借才异族,然拓境既远,异族文化既有一部分为蒙元所接受,其文史、星历、卜祝、医药、工技、钱谷之知识,蒙古人又远不如汉人以及西域人。则无论其为政治上之需要,抑为王室之享受,其势不能不容异族参加此种组织,而异族仕进之阶除战功外,亦唯有以此种专门技术获得蒙元君主之信用。

所谓专门技术者亦包括宗教在内,自蒙古人观之,无论何种宗教皆应有祈天永命,长生久视,呼风唤雨之技能。儒家者流,虽不若其他宗教之多术,然蒙古人认为文史星历皆儒生之事,而钱谷之术亦应通晓,于是孔子之徒乃自成一类,挟其技能,与其他宗教,同受蒙元君主之欢迎。(儒本非教,此本蒙古人观点言之。)而儒生以技能首为蒙元君主所识拔者耶律楚材也。今请先述汉文人参加政治组织之本末,以及蒙古人所称汉人之范围。

蒙元时期之所谓汉人,更包括曾接受汉文化诸族。陶宗仪《辍耕录》卷一“氏族”条列举汉族八种,曰:契丹、高丽、女直、竹因歹、术里阔歹、竹温、竹亦歹、渤海。其竹因歹以下四种以字音察之,又似一名之转译。钱竹汀《十驾斋养新录》卷九《汉人八种》曰:

陶九成《辍耕录》载汉人八种……按辽金元三史唯见契丹、女直、高丽、渤海四国,余未详。考《元史·镇海传》“从攻塔塔儿、钦察、唐兀、只温、契丹、女直、河西诸国”。只温盖即竹温之转欤?

按只温与契丹、女直,连类而及,其为竹温之异译,当如钱君之说。考当时与女直、契丹同居汉地,或曾受多少汉化之种族,在太祖朝曾与战争者唯有杂类之乣人。王静安氏《观堂集林》卷一六《元朝秘史之主因亦儿坚考》以《秘史》之主因亦儿坚,比定于乣军,立论坚卓。乣人虽云杂类,然蒙古人每与契丹、女直连称,且屡曰主因种的,实视为一种族。然则《辍耕录》之竹因歹、竹温、竹亦歹者并即“主因”之异译也。术里阔歹音稍不类,疑即主儿只(女真)之异译,姑不深考。然主因之族类既罕明确之界限,以之阑入汉族,实不可从。又蒙古人以南人后服,反列于汉人之外,亦无理由,故本文所称之汉人,唯以汉人、南人以及受汉文化较深之契丹、女真为断。

成吉思汗时以汉人而为怯薛者得四人。《元史》卷一四六《粘合重山传》:

粘合重山,金源贵族也。国初为质子,知金将亡,遂委质焉。太祖赐畜马四百匹,使为宿卫官必阇赤。

按重山为金中都留守粘割合打之孙。《亲征录》称中都降时,其留守为哈答。《秘史》续一曰:“初金主迁都时,命其臣合答留守燕京。”李仲约注疑即《金史》卷一三《卫绍王纪》大安三年(1211年)四月所载与蒙古议和之西北路招讨使粘合合打。按李注是也。《亲征录》于中都降后书:“哈答因见其孙崇山(从《说郛》本作崇山,汪、何均作荣山,误)而还。”崇山即粘割重山,与本传质子之说合。度其时尚在稚龄,故历相五朝,至世祖之中统四年(1263年)始卒,距中都之降四十七年矣。

又卷一五三《刘敏传》,太祖时,为奉御。卷一五一《张拔都传》,太祖时留备宿卫。卷一四九《耶律秃花传》,拜太傅,总领也可那延,似皆可解释参预怯薛组织者,但未尝明言其为执事官。且张拔都、秃花皆以战功勇力显,蒙古本重武事,本文所论者不涉武人,姑置不论。刘敏则童稚被俘,隶中宫帐下,以通晓诸部语得幸。元遗山作《刘氏先茔碑》所云“合侍御而为家人父子之亲”者,其事与粘合重山略似。然则史有明文者,既仅重山一人,而其他三人者或以童稚入侍,或以战功宿卫,与夫以才能受知者不同,使汉人仅得凭此以为进身之阶,则中土文人殆将永斥于蒙元政府之外。

成吉思汗时之汉怯薛执事官别得一人,则耶律楚材也。宋子贞撰《神道碑》,《元史》本传以及《元朝名臣事略》所引诸文均不言其曾为怯薛执事官,然参互考之,其在成吉思汗时实为必阇赤。除上引《黑鞑事略》徐霆疏之外,又有数证。《湛然居士集》卷八《寄赵元帅书》:

备员翰墨,军国之事,非所预议。

《蒙鞑备录》云:

燕京现有移剌晋卿者,契丹人,登第,见为内翰掌文书。

按《蒙鞑备录》作于辛巳,成吉思汗之十六年(1221年),其时方征西域,楚材从征,不在燕京,此或指其寄籍耳,其云内翰掌文书与楚材之所自述者,均为必阇赤之任,内翰亦其汉译耳。

楚材之得进用,据《神道碑》云:

太祖素有并吞天下之志,尝访辽宗室近族,至是征诣行在,入见。上谓公曰:“辽与金为世仇,吾与汝已报之矣。”公曰:“臣父祖以来,尝北面事之,既为臣子,岂敢复怀二心,仇君父邪!”上雅重其言,处之左右,以备咨访。

成吉思汗之利用契丹人,在当时确曾收其功效,则楚材以契丹王族之身份被征,或非矫诬。然其所以结主知者,别有所在。盖楚材之为必阇赤,除文书以外,又当治历之任。《湛然居士集》卷八《进征西庚午元历表》云:

钦承皇旨,待罪清台。

按《汉书》卷二一上《律历志》:

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寿王不服。妄人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气,钧校诸历用状。奏可。诏与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历疏密。

则清台为汉上林苑中之天文台也。楚材不独治历,兼亦任候望天文吉凶之任。《元史》卷一四六本传:(《神道碑》略同)

己卯夏六月,帝西讨回回国。祃旗之日,雨雪三尺,帝疑之。楚材曰:“玄冥之气,见于盛夏,克敌之征也。”庚辰,冬,大雷。复问之。对曰:“回回国主当死于野。”后皆验。夏人常八斤以善造弓,见知于帝。因每自矜曰:“国家方用武,耶律儒者,何用!”楚材曰:“治弓尚须用弓匠,为天下者岂可不用治天下匠耶?”帝闻之甚喜,日见亲用。西域历人奏五月望夜月当蚀。楚材曰:“否。”卒不蚀。明年十月,楚材言月当蚀,西域人曰:“不蚀。”至期果蚀八分。上大异之曰:“汝于天上事尚无不知,况人间事乎!”(上大异之云云据《神道碑》补。)壬午八月,长星见西方。楚材曰:“女直将易主矣。”明年,金宣宗果死。帝每征讨,必命楚材卜,帝亦自灼羊胛,以相符应。指楚材谓太宗曰:“此人,天赐我家,尔后军国庶政,当悉委之。”甲申,帝至东印度,驻铁门关,有一角兽,形如鹿而马尾,其色绿。作人言,谓侍卫者曰:“汝主宜早还!”帝以问楚材,对曰:“此瑞兽也,其名角端,能言四方语,好生恶杀,此天降符以告陛下……愿承天心,以全民命。”帝即日班师。丙戌冬,从下灵武,诸将争取子女金帛,楚材独收遗书及大黄药材。既而士卒病疫,得大黄辄愈。

按此则楚材之得被宠任者:一曰天文,二曰占卜,三曰医药,以后之弘济时艰正借此专门技术为进身之阶,而蒙元君主亦以此而承认文士之能力,为之辟一仕进之途,凡蒙元前期汉文人之入仕蒙廷者遂罕出此三者之范围。

太宗即位之后,楚材更以钱谷受知,盖理财之道,本非蒙古人所知,于是惊悚于汉文人之能力,而进用之道又辟一新途径。《元史》本传云:(《神道碑》略同)

太祖之世,岁有事西域,未暇经理中原……近臣别迭等言:“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楚材曰:“陛下将南伐,军需宜有所资,诚均定中原地税、商税、盐、酒、铁冶、山泽之利,岁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余万石,足以供给,何谓无补哉!”帝曰:“卿试为朕行之。”乃奏立燕京等十路征收课税使,凡长贰悉用士人,如陈时可、赵昉等皆宽厚长者,极天下之选,参佐皆用省部旧人。辛卯秋,帝至云中,十路咸进廪籍及金帛陈于廷中。帝笑谓楚材曰:“汝不去朕左右,而能使国用充足,南国之臣,复有如卿者乎?”对曰:“在彼者皆贤于臣,臣不才,故留燕,为陛下用。”帝嘉其谦,赐之酒。即日拜中书令,事无钜细,皆先白之。

则蒙元君主之始用文人,除上述三事之外,更以为文臣能多得钱耳。《元文类》卷四〇载《经世大典·治典入官叙录》:

方天下未定,军旅方兴,介胄之士莫先焉,故攻取有功之士,皆世有其军而官之,事在枢府,不统于吏部。惟簿书期会、金谷、营造之事,供给应对,惟习于刀笔者为适用于当时,故自宰相百执事皆由此起,而一时号称人才者,亦出于其间,而政治系之矣。择吏之初,颇由于儒,而所谓儒者,姑贵其名而存之耳,其自学校为教官,显达者盖鲜。

按本文虽通论一代之制,而造端乎微,已于太宗时见之矣。所云宰相百执事起皆由此起,则蒙元之任用汉人本但求技术人员,其他非所需,文学、经术之士宜其显达者鲜矣。择吏之初颇由于儒者,耶律楚材用儒生任课税之官,太宗骤得财帛,方以此为儒生独具之知识而用之也。汉文人之技能既由耶律楚材而为蒙元君主所承认,故其征求人才亦即以是数项为标准。《元文类》卷五七宋子贞撰《耶律公神道碑》云:

汴京垂陷,首将速不遣人来报,且言此城相抗日久,多杀伤士卒,意欲尽屠之……上疑而未决,复奏曰:“凡弓、矢、甲仗、金、玉等匠,及官民富贵之家,皆聚此城中,杀之则一无所得,是徒劳也。”上始然之,诏除完颜氏一族外,余皆原免。时避兵在汴者,户一百四十七万。仍奏选工匠、儒、释、道、医、卜之流,散居河北,官为给赡,其后攻取淮、汉诸城,因为定例。

当汴京未破之先,《金史》卷一七《哀宗纪》天兴元年(1232年)三月条已述及蒙古人之需索,云:

书索翰林学士赵秉文、衍圣公孔元措等二十七家,及归顺人家属,蒲阿妻子,绣女、工匠、鹰人又数十人。

按赵闲闲一代文宗,在当时最负盛名,与孔元措同以儒教宗主之资格被征,惟闲闲尔时已死。而与之同行者绣女、工匠与鹰人也。归顺人家属则为免除其生命危险,蒲阿妻子则取以为质,非赵孔伦也。但蒙元君主之垂青及于衍圣公者别有其故。《祖庭广记》卷五所载诏书云:

大蒙古朝皇帝圣旨节文:据袭封孔元措奏告燕京、南京等处尚有太常礼乐官及工人等乞行拘刷事。准奏。若有前项人等并家属,用铺头口起移赴东平府地分住坐。分付孔元措收管,令本路课税所量给口粮养济,就于本庙阅习,听候朝廷不测用度。并自来有底礼册、词章、乐器、钟磬等物,尽行拘刷见数申奏。

本文所述,拘刷太常礼乐官及工人移住东平府,惟尚候朝廷之不测用度,且须呈报乐器等物。是蒙元君主于至圣先师之后裔,虽逾格优待,而在其心目中衍圣公殆一乐人之首领,命其管领此项技术人员以听差遣耳。儒家者流本以礼乐为先,鲁之儒生盘辟为礼容,此固亦一专门技术也。《元史》卷一五八《姚枢传》:

曲阜有太常雅乐,宪宗命东平守臣辇其歌工舞郎与乐色俎豆至日月山,帝亲临观。饬东平守臣员缺充补,无辍肄习。

此则前所云不测用度者矣,而蒙元君主之优待孔氏,其故可思。

及派兵攻宋,亦曾悬格以征求人才。《姚枢传》:(姚燧《牧庵集》卷一五《中书左丞姚文献公神道碑》略同)

岁乙未南伐,诏枢从(杨)惟中即军中求儒、道、释、医、卜者。会破枣阳,主将将尽坑之,枢力辩非诏书意,他日何以复命,乃蹙数人逃入篁竹中脱死。

此种不奉诏旨横施屠戮之事,固非随处皆然。同书同卷《窦默传》:

金主迁蔡,默恐兵且至,又走德安……适中书杨惟中奉旨招集儒、道、释之士,默乃北归。

同书卷一四六《杨惟中传》:(郝经《陵川集·杨忠肃公神道碑》略同)

皇子阔出伐宋,命惟中于军前行中书省事。克宋枣阳、光化等军,光、随、郢、复等州,及襄阳、德安府,凡得名士数十人。

按姚燧撰《姚枢神道碑》,枣阳逃死之徒皆匿严实营,则其后必随严实至东平。其后东平幕府最负时誉,及世祖朝乃联翩登朝,其中或有枣阳之孑遗欤?而德安之破,又得江汉先生赵复以归燕都,其后树理学之帜,许衡、刘因之徒接踵而起,于是程朱之学始传北土,而独尊者七百年,然则乙未诏求三教人之关涉于近古学术思想者可云巨矣。同书卷一二四《李桢传》:

十年,从大将察罕下淮甸……桢奏寻访天下儒士,令所在优赡之。

是则自破汴京之后,儒士之征求以为常例矣。

在太宗九年(1237年)又定优待三教之条例,其议亦发自楚材。在先儒生虽在征求之例,而不能免赋税。《黑鞑事略》徐霆疏:

霆在燕京,见差胡丞相来,黩货更可畏,下至教学行及乞儿行亦(出)银作差发。

按胡丞相即上述之燕京行省忽笃华。其括户口在六年甲午,此时教学行不免出差发银,至九年丁酉乃有考课复役之法,或者楚材有见于甲午之苛暴耶。《楚材神道碑》云:

丁酉汰三教,僧道试经通者给牒受戒,许居寺观,儒人中选者则复其家。公初言僧道中避役者多,合行选试,至是始行之。

《元史》卷一四六本传云:

丁酉,楚材奏曰:“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业,非积数十年,殆未易成也。”帝曰:“果尔,可官其人。”楚材曰:“请校试之。”乃命宣德州宣课使刘中随郡考试,以经义、辞赋、论分为三科,儒人被俘为奴者,亦令就试,其主匿弗遣者死。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免为奴者四之一。

《楚材传》不举僧道,其实在当时三教并言,在楚材之意,在于优儒生,汰僧道,以蒙元君主观之,则同为课试而已。虞集《道园学古录》卷四二《佥燕南河北道肃政廉访司事赵公神道碑》:

金之亡,其民颠沛奔走无底止,四民无所占其籍,征调一起,柔强并驱,俊无别。太宗皇帝思养其贤才而用之,乃择知名之士,乘传行郡县,试民之秀异者,以为士籍而别于民,其尤异者复其家,而浮图、老子之徒亦有定数,然后军旅、驿传、工人之役,逢掖不与,得以世修其业,而二氏之竞起亦自此始矣。

亦以丁酉课试,三教相同,故云“二氏之竞起亦自此始”也。其实道教之受优待远在其先,《长春真人西游记·附录》载成吉思汗保护道教诏书云:

成吉思皇帝圣旨:道与诸处官员每,邱神仙应有底修行底院舍等,系逐日念诵经文告天底人每,与皇帝祝寿万万岁者所据,大小差发赋税都休教著者。据邱神仙底应系出家门人等随处院舍,都教免了差发税赋者,其外诈推出家,隐占差发底人每,告到官司治罪断案。主者奉到如此,不得违错,须至给付照用者,右付邱神仙门下收执。

照使所据神仙应系出家门人,精严住持院子底人等,并免差发税赋,准此

癸未羊儿年三月 御宝 日。

按癸未太祖之十八年也(1223年),距丁酉课试三教十四年矣,则为全真教者正当云儒释之竞起始于丁酉矣。

楚材既以占候、卜筮、医药、钱谷之术得蒙元君主之宠任,抑且以是动人主之心,而使儒生以及医卜之徒脱命于兵火之中,最后并使儒生侪于释道之列,享有免赋役之特权。然医卜占验之术本非儒生所必知,而儒家理财之原则为损上益下,敦本抑末,以求社会经济之稳定。楚材选任之十路课税使史称皆宽厚长者,则必刻薄未甚可知。此种理财政策自不易为蒙元君主之所了解,而以能力言之,则读孔孟书者易流于迂阔,其精明干练远不如商胡以及刀笔之吏。于是西域商胡与刀笔之吏乘机而起,终元一代更胜迭代,争能于蒙元君主之前,此则当于下节述之。今但述楚材与西域人之争执,以具本末。

西域人之殖财能力,久已著称于世。成吉思汗时其商人即已常来中土而与王室发生关系,当太宗即位之初,汉地、西域分为两区征收赋税。《亲征录》于己丑年太宗即位时称:

河北先附汉民赋调命兀都撒罕主之,西域赋调命牙鲁瓦赤主之。

按《秘史》续一曰:

太祖再取了回回各城,命人镇守,有姓忽鲁木石名牙剌洼赤的回回父子二人,自兀笼格赤城来见太祖。因其能知城池的缘故,遂命其子马思忽惕与镇守官一同管不合儿、薛米思坚、兀笼格赤、兀丹、乞思合儿、兀里羊、古先、答邻等城。又命牙剌洼赤管北平。

则其人在太祖时已得任用。至太宗之十三年又命其主管汉民公事。然使耶律楚材失意者尚非此人而为奥都剌合蛮。《楚材神道碑》曰(传多删节):

燕京刘忽笃马者阴结权贵,以银五十万两扑买天下差发。涉猎发丁者以银二十五万两扑买天下系官廊房、地基、水利、猪鸡。刘廷玉者以银五万两扑买燕京酒课。又有回鹘以银一百万两扑买天下盐课。至有扑买天下河泊、桥梁、渡口者。公曰:“此皆奸人欺下罔上,为害甚大。”咸奏罢之……初公自庚申年定课税所额,每岁银一万定,及河南既下,户口滋息,增至二万二千定。而回鹘译史安天合至自汴梁,倒身事公,以求进用,公虽加奖借,终不能满望,即奔诣镇海,百计行间,首引回鹘奥都剌合蛮扑买课税,增至四万四千定……公反复争论,声色俱厉。上曰:“汝欲斗搏耶!”公力不能夺,乃太息曰:“扑买之利既兴,必有蹑迹而篡其后者,民之困穷,将自此始,于是政出多门矣。”

按《元史》卷二《太宗纪》于十二年(1240年)正月书:“以奥都剌合蛮充提领诸路课税官。”《亲征录》亦于是年正月书:“命暗都剌合蛮主汉民财赋。”盖至是课税既出于扑买,而次年燕京又别立机构专主汉地,楚材之权乃削。《神道碑》曰:

奥都剌合蛮方以货取朝政,执政者亦皆阿附,唯惮公沮其事,则以银五万两赂公,公不受。事有不便于民者辄中止之。时后已称制,则以御宝空纸付奥都剌合蛮,令从意书填。公奏曰:“天下先帝之天下,典章号令自先帝出,必欲如此,臣不敢奉诏。”寻复有旨,奥都剌合蛮奏准事理,令史若不书填,则断其手。公曰:“军国之事先帝悉委老臣,令史何与焉!事若合理,自是遵行,若不合理,死且不避,况断手乎!”

夫既行扑买之制,则政府自必保护扑买人之利益,此耶律楚材之终不能沮其事也,唯犹得以消极抵制者,必阇赤之任本在文书,楚材运用其职权可以不为书填耳。此正如宋之中书舍人可以缴回词头,唐之给事中可以封驳诏书,然正以此见其为必阇赤而不得为昔之中书令也。又《元史》本传悉本碑文而忽于楚材谏以御宝空纸付奥都剌合蛮“臣不敢奉诏”句下,增“事遂止”三字,试参下文,则事竟得行,奥都剌合蛮以付令史书填,而楚材禁之,故有断手之语。唯其已有御宝之空纸,故曰书填,否则不必著一“填”字矣。楚材于六皇后摄政之三年(1244年)卒,晚年郁悒,可以想见。其以钱谷受知者终亦以此失意,而后人方且步其后尘,继续与西域人纷争不已。

三 世祖朝汉文人之进用

耶律楚材以天文占验、卜筮、医药之术进身,继以钱谷受知,其事已如前述。在蒙古人之心目中,儒者固应有此种技能,可以能享受免赋役之特权。然儒生既不必尽有此技能,而有此技能者更不必为儒生。《元史》卷一二五《高智耀传》:

宪宗即位(1251年),智耀入见,言:“儒者所学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自古有国家者,用之则治,不用则否,养成其材,将以资其用也。宜蠲免徭役以教育之。”帝问:“儒家何如巫医?”对曰:“儒以纲常治天下,岂方技所得比。”帝曰:“善,前此未有以是告朕者。”诏复海内儒士徭役,无有所与。

按太宗九年(1237年)已命儒生中选者复其家,此复云云者,盖前此有中选与否之别,今更推广之于国内也。然既无考试以甄别之,不知何以明其人之为儒与否,殆亦徒垂空文以见意耳。夫宪宗之问正以儒者既非巫医,复何所凭借以邀免役之权利,而智耀则以治天下之技能推重儒生,此宜非蒙元君主之所前闻矣。然儒生虽非巫医,而其进身之阶犹不得不以之为敲门砖,世祖金莲幕府,人才称盛,中统之治,庙堂多用儒生,为史家所艳称,日本箭内亘氏至以唐太宗之十八学士为比(见大正六年十一月《东洋时报》)岂知潜邸旧臣,大抵由巫医进身,及登位之后又多委以钱谷,岂真能有悟于汉文化之高远哉!今请列举幕府人物及中统汉文臣之事迹以明此说。

当世祖开府金莲,幕府中以汉人而得亲信者莫如刘秉忠,其人固一僧也。《元史》卷一五七《刘秉忠传》:

刘秉忠字仲晦,初名侃,因从释氏,又名子聪,拜官后始更今名……隐武安山中。久之,天宁虚照禅师遣徒招致为僧,以其能文辞,使掌书记。后游云中,留居南堂寺。世祖在潜邸,海云禅师被召,过云中,闻其博学多才艺,邀与俱行。既入见,应对称旨,屡承顾问。秉忠于书无所不读,尤邃于《易》及邵氏《经世书》,至于天文、地理、律历、三式六壬遁甲之属,无不精通,论天下事如指诸掌。世祖大爱之,海云南还,秉忠遂留藩邸。

又云:(《名臣事略》卷七引王磐撰《神道碑》略同)

(至元)十一年(1274年)……秋八月,秉忠无疾端坐而卒,年五十九,帝闻惊悼,谓群臣曰:“秉忠事朕三十余年,小心缜密,不避艰险,言无隐情。其阴阳术数之精,占事知来,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莫得闻也。”

按秉忠之得侍世祖,由于海云禅师之携挈,而其得爱幸则由于阴阳术数也。

秉忠汲引汉文人最多,《名臣事略》卷七引王磐撰《神道碑》曰(本传删略):

闲燕之际,每承顾问,辄推荐南州人物可备器使者,宜见录用,由是弓旌之招,蒲轮所迓,耆儒硕德、奇才异能之士,茅拔茹连,致无虚月。逮今三十年间,扬历朝省,班布郡县,赞维新之化,成治安之功者,皆公平昔推荐之余也。

则其影响于世祖一朝之政治,实非浅鲜。《元史》卷一五七《张文谦传》云:

与太保刘秉忠同学。世祖居潜邸,受邢州分地,秉忠荐文谦可用。岁丁未,召见,应对称旨,命掌王府书记,日见信任。

又云:

文谦蚤从刘秉忠,洞究术数。晚交许衡,尤粹于义理之学。

然则文谦之受征殆亦由术数也。当时秉忠同学,又得数人。《元史》卷一六四《郭守敬传》:(《名臣事略》引齐撰《行状》同)

时刘秉忠、张文谦、张易、王恂同学于州西紫金山。

张易以被诛故,碑传无征,史不为立传,柯、屠二家亦未为补立,长孺尝检元人文集,辑其事迹为补传,今不悉引。考张易在世祖初期恩遇甚隆,中书省初建已为参知,《世祖纪》之张启元,即易也。至元十九年(1282年)官枢密副使,以“盗杀阿合马事诛”。用事尊宠二十余年。其人本亦僧也。《牧庵集》附录刘致撰《姚燧年谱》至元四年(1267年)条云:

先君日记云:“中统二年奉旨,令右丞相公于平阳、太原行中书省。”……右丞则前书记张公也,本姓鲁……冒张姓,长祝发为僧,及遇知世祖皇帝,得所攀附云。

按《元史》卷四《世祖纪》中统二年(1261年)十月庚子书:

以右丞张启元行中书省于平阳、太原等路。

启元之即张易据《中堂事纪》可证,则此右丞张公亦即易也。《元史》卷一一《世祖纪》至元十七年(1280年)二月乙亥书:

张易言:高和尚有秘术,能役鬼神为兵,遥制敌人。命和礼霍孙将兵与高和尚同赴北边。

据此则易之进用及尊宠用事之故,由于巫术阴阳也。

秉忠之同学,又有王恂。恂父良金精究天文算数,恂传其家学。《名臣事略》卷九引《墓志》称:“公早以算术妙天下。”《元史》卷一六四本传又称其从秉忠学,则在师友间者。恂之天文历数为当时所称,因为蒙元君主所注意。有如旭烈兀命天文家纳速剌丁以巨款建天文台。多桑书(冯译本)第四卷第五章91页云:

纳速剌丁开具建筑天文台之经费单,呈于旭烈兀。旭烈兀嫌其费巨,乃询天文台有何功用,而所费如此之多。纳速剌丁请其命人持一铜盘击之山上,士卒闻声皆仓卒出帐观之。旭烈兀与纳速剌丁知此声之所自来,则不为动。纳速剌丁曰:“星宿运行认识之功用在此,盖其预示事变,知之者可能预防,不知者则惊愕也。”

按以天文预示吉凶固为古人之所共信,不得谓蒙古人所独然。然中土儒家以天道远,人道迩之说解之,故不若起自偏隅之族信之笃耳。蒙元君主以迷信之故而引用天文家,然元代历学昌明,远过前代,斯亦不为无功于实学也。《至元授时历》乃王恂与郭守敬主之。《元史》卷一六四《王恂传》云:

帝以国朝承用金《大明历》,岁久浸疏,欲釐正之,知恂精于算术,遂以命之。恂荐许衡能明历之理,诏驿召赴阙,命领改历事,官属悉听恂辟置。恂与衡及杨恭懿、郭守敬等,遍考历书四十余家,昼夜测验,创立新法,参以古制,推算极为精密。

郭守敬亦刘秉忠之徒也。守敬之进用,其一为水利,其二为历数,其三为工技。张文谦之荐守敬即以通知水利及巧思绝人。《名臣事略》卷九引《行状》曰:

公以纯德实学为世师法,然其不可及者有三,一曰水利之学,二曰历数之学,三曰仪象制度之学。

关于守敬之历法算数,人所共知。又其制作仪器,皆见于《行状》,今不赘述,但略引二事,已见其巧。《行状》曰:

公于世祖朝进七宝镫漏,今大殿每朝会张设之,其中钟鼓皆应时自鸣。又尝进木牛流马,虽不尽得诸葛旧制,亦自机妙。

守敬制浑天仪本已利用齿轮,其七宝镫漏之能应时自鸣以及木牛流马殆亦由此法。守敬之制作是否受西域之影响,或出自胸臆,固不可知,然据鲁不鲁克所述(见洛克希尔英译本)则蒙哥汗座旁有巴黎金匠所制之酒器也。要之守敬进用由于天算之术与精巧之奇器,而其施之水利者,为功犹大。成宗且叹为神人焉。

参加修历者除张文谦、张易之外,又有杨恭懿及许衡。《牧庵集》卷一八《领太史院事杨公神道碑》:(《元史》一六四本传多删节)

明年(至元十二年)正月元日之翼日,上御香殿,以大师南伐,使久不至,方念之深,欲筮之。时以日者待诏公车,百十为辈,独以命公,盖以其道德素著,可交神明者,其言颇秘。

则恭懿之进用由于卜筮也。以上自王恂以下三人皆官位不至,盖恂等非出幕府,登朝较迟,已在王文统被诛,汉人势力日衰之际,故不能参大政也。其为潜邸旧臣而未及用者有李俊民,《元史》卷一五八本传云:

俊民在河南时,隐士荆先生者授以邵雍《皇极》数,时之知数者,无出刘秉忠之右,亦自以为弗及也。世祖在潜藩,以安车召之,延访无虚日。遽乞还山,世祖重违其意,遣中贵人护送之。又尝令张仲一(按即张易)问以祯祥。及即位,其言皆验,而俊民已死,赐谥庄静先生。

《名臣事略》卷八引《窦默墓志》:

上尝谓侍臣曰:“朕访求贤士几三十年,唯得李状元、窦汉卿二人。”

则俊民被征以通数学故,使其不死,必将大用矣。

其时以道学著者为许衡。然鲁斋之学极为广泛。《名臣事略》卷八引耶律有尚《考岁略》曰:

父母知世将乱,因欲稍知占候之术,以为避难计,遂令与日者游。

又云:

(窦默)最知敬先生,每相遇则危坐终日,出入经传,泛滥释老;下至医药、卜筮、诸子百家、兵、刑、货殖、水利、算数之类,靡不研究。

按《元史》卷一五八易此语为“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之类,无所不讲”。又不著其曾学占候之术,盖世方以道学尊鲁斋,病其不为纯儒,故讳之也。其实孔子多能鄙事,朱子曾研道经,于鲁斋何尤。鲁斋之得名固在道学,尤以道学而为显宦,为国子学师,此方将为刘静修所鄙,不必再论纯驳也。考至元十三年(1276年)之征召即由于议历。《元史》本传云:

十三年,诏王恂定新历。恂以为历家知历数而不知历理,宜得衡领之。乃以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教领太史院事,召至京。

《名臣事略》卷八引《国学事迹》曰:

先生欲以蒙古生习学算术,遂自唐尧戊辰距至元壬申,凡三千六百五年,编其世代历年为一书,令诸生诵其年数而加减之。

则鲁斋于历学虽不必如郭守敬、王恂辈之专精,亦当习之有素。又《元文类》卷三七载鲁斋与杨元甫论梁宽甫病证书,其言于医术亦有根柢,其学本事博涉耳。

自刘秉忠以讫许衡虽名位不同,而其进用则皆由于天文占候术数,此耶律楚材之一体也。

同时以医术进者亦有其人。蒙元君主之征求人才,医为其中之一,已见上文,太宗朝且欲以医为相。《牧庵集》卷三《郑龙冈先生挽诗序》:

公大节有三:一曰廉。太宗赐银五万两,辞,今上赐钞二千缗偿责,辞。二日让。太宗再富以地,比诸侯王封,再辞,贵以上相,位两中书右,又辞。(按此自指太宗时,云两中书则镇海、重山、楚材三人中必遗其一,此与《重山传》之不数镇海参观,可知时人以镇海理西域文书,不以为中书也。)三曰仁。金以蹙国,汴都尚城守,太宗怒其后服,拔,将甘心,公拂逆曲折陈解,城赖不屠,所全无虑数十万人。世之知公浅者,惟曰尚医。夫善针艾药石者孰与和、扁、意、陀,稽之书传,所起死惟各数人。使四子者存,尽针艾药石一世之技,能起数十万人之死于膏血横流之下乎?呜呼!四子之所能者,公或能不能,公之所能,不惟四子之必不能,虽一时四海勋戚将相,结主知未固者,皆不能也。

按汴京之免于屠戮,人皆知由于耶律楚材之一言,讵知幕后尚有一尚医郑龙冈乎?其人于史籍无征,以蒙元之优待医人,待以相位非不可能。至世祖时而窦默以医得幸。《元史》卷一五八《窦默传》:

医者王翁妻以女,使业医。转客蔡州,遇名医李浩,授以铜人针法……继还肥乡,以经术教授,由是知名。世祖在潜邸,遣召之。

按《元史》本传悉本李谦撰《墓志铭》。《名臣事略》卷八引作:

河南既下,中书杨君奉朝命招集释、道、儒士,公应募北归,至大名。寻返乡里,以经术教授邑人,病者来谒,无贫富贵贱,视之如一,针石所加,应手良已。久之,道誉益著。

所云以“经术教授”,语与本传同,顾下文乃述病者来谒,与经术无与。考《名臣事略》引卷八耶律有尚《考岁略》乃云:

乱后,先生(许衡)隐居于魏,时窦默子声以针术得名,累被朝廷征访,亦隐于魏。

“针术”二字聚珍本作“经术”,《畿辅》本从聚珍,元统本作“针术”是也。乃知《墓志》本亦作以“针术教授邑人”,故接以病者来谒云云。后人不欲默以医受征辟,妄改为经术。或即修《元史》时改,后人又据《元史》以改《名臣事略》耳。今幸《考岁略》为述许衡事连及,犹存其真,然聚珍本亦已从改本。此一字之误,有关于汉文人之出处者既巨,而中统之初蒙元君主已知尊经术亦为不可解矣。

窦默既以医术著,故医书颇有著默名者。钱遵王《读书敏求记》著录《窦太师铜人针经密语》一卷。又《四库》医家类存目著录《疮疡经验全书》。题跋云:“旧本题宋窦汉卿撰。卷首署燕山窦汉卿,而申时行序乃称汉卿合肥人,以疡医行于宋庆历、祥符间,曾治太子疾愈,封为太师。所著有《窦太师全书》,其裔孙梦麟亦工是术,因增订付梓云云。考《宋史·艺文志》不载此书,仅有《窦太师子午流注》一卷,亦不详窦为何名,疑其说出于附会。且其中治验皆梦麟所自述,或即梦麟私撰,托之乃祖也。国朝康熙丁酉(1717年)歙人洪瞻岩重刊,乃云得宋刻秘本校之,殆亦虚词。”长孺按默初字汉卿,见于《元史》本传,此书不知果为默撰与否,然署云燕山窦汉卿而不云合肥,知是旧本如是。殆梦麟得其书,适又姓窦,而不知汉卿为何许人,遂妄认为祖,又益以己之治验而为之刊布。《四库提要》题跋疑梦麟伪造,殆不然也。申时行序盖亦伪托,宋时安得以太师酬医,时行不至陋妄若此也。其《宋史》著录之《子午流注》与钱氏著录之《铜人针经》,殆与此书同为《窦太师全书》之一种,元修《宋史》已不知其为默矣。此种著作虽不敢遽认为默书,然默曾搜辑医方则是事实。《秋涧先生大全集》卷六〇《左右司员外郎韩公神道碑》云:

晚节专以方书济人为事,闻一秘方奇诀,求访百至,易千金不吝。岁久得益多,如《烟霞医林》等集,悉锓梓流布……当时少傅窦公亦以医方谈客(疑有误)多猎《神农经》所载为用。公则博采经验,所谓海上方者,录之无遗;二公虽趣向不同,于博施则一也,故窦、韩之名并传于世。

按窦默既广征医方,其如韩仁之锓梓流布,或又有假其名者殆不足怪。默既以医进,既贵而犹不厌,可谓不忘本矣。

窦默之外,更有以医进者。王恽《中堂事纪》载中统二年(1261年):

以太医院官焦仲益、李子敬为右三部侍郎。

仲益、子敬事迹不详,然其为右三部侍郎则以医官而委之钱谷矣。

当时秉忠之所汲引者,天文卜筮之才而外,又有以钱谷进者,其最著者为王文统。《元史》卷一二六《廉希宪传》云:(《名臣事略》引高克恭撰《家传》同)

希宪曰:“昔攻鄂时,贾似道作木栅环城,一夕而成。陛下顾扈从诸臣曰:‘吾安得如似道者用之。’刘秉忠、张易进曰:‘山东王文统,才智士也,今为李璮幕僚。’诏问臣,臣对亦闻之,未尝识其人也。”

则文统进用由于秉忠及张易也。《元史》卷二〇六《王文统传》曰:

世祖在潜藩,访问才智之士,素闻其名。及即位,厉精求治,有以文统为荐者,亟召用之,乃立中书省,以总内外百司之政,首擢文统为平章政事,委以更张庶务……文统虽以反诛,而元之立国,其规模法度,世谓出于文统之功为多云。

关于文统之功罪,无讨论之必要,但其以反诛,恐未必然,殆为忌者所陷耳。秉忠称其才智,固非妄誉。《中堂事纪》称其“敷对明敏,虑无遗策”。又称其罢铁冶归民一事,计算之周密,真综练之才也。考其得世祖之信任仍在于钱谷。《中堂事纪》云:

(五月)廿五日……仆散禧起燕京帑藏至上都。辰刻,上观于内藏,喜甚曰:“自祖宗以来,未有如是之多也。”……是日诸相授麻制于都堂。

文统当日唯以收入数广,压伏西域人。故燕京之帑藏一至,世祖喜动颜色,即日命相宣麻,其事与楚材当日之动太宗者如出一辙,然则蒙元君主之用汉人,其故可长思矣。

其他以钱谷为秉忠汲引者:《元史》卷一六三《李德辉传》:

年十六,监酒丰州……世祖在潜藩,用刘秉忠荐,使侍裕宗讲读,乃与窦默等皆就辟……世祖潜藩,择廷臣能理财赋者俾调军食,立从宜府,以德辉与孛得乃为使……中统元年,为燕京宣抚使。

同书同卷《马亨传》:

金季,习为吏。庚寅,太宗始建十路征收课税使,河北东、西路使王晋辟亨为掾,以才干称……庚戌,太保刘秉忠荐亨于世祖。召见潜邸,甚器之。既而籍诸路户口,以亨副八春、忙哥抚谕西京、太原、平阳及陕西五路……世祖征云南,留亨为京兆榷课所长官……凡五年,民安而课裕……中统元年,世祖即位,陕西、四川立宣抚司,诏亨议陕西宣抚司事。

同书同卷《程思廉传》:

思廉用太保刘秉忠荐,给事裕宗潜邸……时方规取襄樊,使任转饷。

又同书卷一五七《刘秉忠传》称秉忠曾荐刘肃,卷一六〇《刘肃传》不载。传云:

壬子,世祖居潜邸,以肃为邢州安抚使,肃兴铁冶,及行楮币,公私赖焉。中统元年,擢真定宣抚使。

其非秉忠所荐而以钱谷用者犹多,凡《元史》卷一六三所传诸人皆是也,今不悉举。

蒙元前期汉文人虽大抵以钱谷方技进,而其末流终不能不与之异趣,故中统、至元之间亦有以文辞为翰林官者,凡《元史》卷一六〇王磐、王鹗诸人皆是。盖尔时规模已具,中书省不复为必阇赤,体制既隆,则文书之任宜别有所主也。儒生以文辞进身为昔时常态,可以无述,但终元一代以文采风流雅步取宰相者实罕其人耳。

至元之后所谓儒生与钱谷之吏,阴阳术数、医药之流渐以分化。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一三《两浙运使智公神道碑》:

世祖皇帝之初,进二三大儒于左右,与之论议,以混一宇内,豪杰之士以军事立功。天下且定,立官府,别郡县,治租赋,有调度缮作禁令之事,士始以文法趣具,善承迎办治为务,而公卿大夫之选,悉自此矣。末流之弊,更为之名以自别于士,识者闵焉。夫孰知有用之材,常趋所急以致用,故其所树立,有足表见于时,若智公者固何可诬也哉!

又同书卷一五《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苏公墓碑》:

我国家初以干戈平定海内,所尚武力有功之臣。然钱谷、转输、期会、工作、计最、刑赏、阀阅、道里、名物,非刀笔简牍无以纪载施行,而吏始见用,固未遑以他道进仕,公卿将相毕出此二者而已。事定,军将有定秩,而为政者吏始专之,于是天下明敏有材智操略志在用世之士,不由是无以入官,非欲以是名家,趋急用也。

按虞道园所云公卿将相毕出于文法刀笔,是至元之前儒之与吏未分时事。末流之弊,更为之名,以自别于士,是至元后儒与吏分时事。然既非此无以入官,则士仍必以吏自效也。盖自金源以来,儒之与吏因缘已深,蒙元前期又以吏才责儒,故最高级之胥吏在“儒”“吏”已分之后仍取之于儒。据《元史》卷八三《选举志》至元以后部吏之选,盖有二途:其一由儒学内选;其二由自按察司书吏内选,然后贡之朝廷。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之前,上路总管府凡三年一贡,“儒”“吏”各一人,下路二年贡一人。自二十三年起改为各道按察司每岁于书吏内以次贡二名。儒人一名,必谙吏事,吏人一名,必知经史者,遇各部令史有阙,以次勾补。十九年拟贡吏条例,尚不云“随路司吏及岁贡儒人先补按察书吏,然后贡之于部”,仅由按察司本路总管府于儒学学生中选取而已。元代科举罕举行,而贡吏之法则每岁有之,虽名额不多,而自为汉文人出身之大道。且立法考试,俨然取科举而代之。自是学校之中亦歧为二,其学生之出身或以吏进,或以教官用,此即道园所叹更为之名以自别于士矣。

其天文、占候、卜筮、医药之术始虽为儒生进身之阶梯,最后亦独立而自设其学校,自祀其所祖。《元史》卷八一《选举志》曰:

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夏五月,太医院使王猷言:“医学久废,后进无所师授。窃恐朝廷一时取人,学非其传,为害甚大。”乃遣副使王安仁授以金牌,往诸路设立医学。其生员拟免本身检医差占等役,俟其学有所成,每月试以疑难,视其所对优劣,量加劝惩。

其设置与儒学同一年,其规模制度及免差占等役皆与儒学同。据《世祖纪》自中统二年以迄至元二十六年(1261—1289年),其间屡次遣使访求儒、释、道、医、阴阳人等,在蒙古人心目中其为技术人员,三教之与医卜无以异也。

以蒙元君主之提倡,医之地位亦骤高。于是医家乃仿儒学之例,别立所祖以宗祀之。《元史》卷七六《祭祀志》“郡县三皇庙”条:

元贞元年(1295年)初命郡县通祀三皇,如宣圣释奠礼。太皡伏羲氏以句芒氏之神配,炎帝神农氏以祝融氏之神配,轩辕黄帝氏以风后氏、力牧氏之神配。黄帝臣俞跗以下十人,姓名载于医书者,从祀两庑。有司岁春秋二季行事,而以医师主之。

考三皇庙之普遍设立,乃在元贞时,然其先固已有之。《秋涧先生大全集》卷五九《大元国卫辉路创建三皇庙碑铭》称:

卫之庙祀三皇,权舆于国初。医家者流因城隍祠右,故坛屋而像之。

此所云国初者度当在世祖之前,元好问《遗山集》卷三二《三皇堂记》:

太原医师赵国器谓吾业当有所本也。即其家起大屋,立三圣人像事之,以历代名医岐伯而下凡十人,侑其坐。栋宇既备,像设既严,介于太谷李进之,请余为记……国器名天用,今为惠民局直长……己酉初吉新兴元某记。

按己酉,定宗海迷失后元年(1249年)也。据遗山之说,则是时之三皇庙仅为私人所设立,而未列入朝廷之祀典,则卫州立庙疑亦当在宪世两朝时矣。元贞之初,三皇之祀比于孔子,而与医学亦合而为一。《道园学古录》卷三六《吉安路三皇庙田记》云:

今天下自国都至于郡县,得通祀者惟社稷之神与学之先圣先师,而医学有伏羲、神农、黄帝之祠,居其一焉。

则三皇庙之地位由私人之供养,一转而为医业之专祀,再变而为朝廷之大祭。及元之末叶,宗祀尤隆,京师春秋之祭,比于国子学文庙释奠之礼,由中书省臣代行(见《祭祀志》),一切仪式皆仿其制焉。  儒学、医学之外又有阴阳学。《元史》卷八一《选举志》曰:

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夏六月,始置诸路阴阳学,其在腹里、江南,若有通晓阴阳之人,各路官司详加取勘,依儒学、医学之例,每路设教授以训诲之。其有术数精通者,每岁录呈省府,赴都试验,果有异能,则于司天台内,许令近侍。延祐初,令阴阳人依儒、医例,于路、府、州设教授一员,凡阴阳人皆管辖之,而上属于太史焉。

观延祐之再设教授,则世祖之后,阴阳学殆曾中废也。阴阳学固不能与儒、医二学相比,至其受蒙古人之重视,为立专门之学以传授生徒,则与儒、医鼎足而为三矣。

医、阴阳之立学足征,与儒生始虽暂合而终以分化,独钱谷之吏,虽已自别于士而犹开此一途,以待所谓有志功名之士,其制始于金源而终于元亡。可谓源远而流长。至其取士之法与元代文化之发展,如天文、医学之进步至有关系,则非兹篇所能详,仅识其端于此。

四 汉人与西域人之冲突

自耶律楚材之死,定、宪两朝汉文人之地位遂为西域人所压倒。当时在燕京之“尚书省”虽仍以刘敏为长官,而牙老瓦赤与奥都剌合蛮迭主其事。中西记载于此颇有乖忤。《元史》卷一五三《刘敏传》云:

丙午(1246年),定宗即位,诏敏与奥都剌同行省事。辛亥夏六月,宪宗即位,召赴行在所,仍命与牙鲁瓦赤同政。

多桑书(冯译本)第二卷第四章239页于1247年八月后书:

(定宗)杀奥都剌合蛮,仍以马合木、牙剌洼赤综理中原财赋。

《元史译文证补》卷二《定宗宪宗纪补异同》,洪氏注:“可补《元史》之阙。”

按《元史》卷二《定宗纪》无杀奥都剌合蛮事,若以《刘敏传》考之则不独不杀,且命与敏同行省事。又据《元史》卷三《宪宗纪》元年辛亥(1251年),《世祖纪》未即位时,多桑书第二卷第五章并言宪宗即位时命牙老瓦赤总治汉地,使于定宗时已被命总理财赋,则又何必再受新命。似定宗杀奥都剌合蛮而易以牙老瓦赤之说不可信。然《元史》卷一五九《赵璧传》云:

宪宗即位……一日,断事官牙老瓦赤持其印请于帝曰:“此先朝赐臣印也,今陛下登极,将仍用此旧印,抑易以新者邪?”时璧侍旁,质之曰:“用汝与否,取自圣裁,汝乃敢以印为请邪!”夺其印,置帝前。帝为默然久之。既而曰:“朕亦不能为此也。”自是牙老瓦赤不复用。

审此则牙老瓦赤之所称先朝自指定宗,其印为先朝所授,则是定宗所命而为宪宗所罢矣。其说又与诸书不合。窃疑奥都剌合蛮之被杀诚有其事,但不必在丙午即位时,其后即以牙老瓦赤继任。至宪宗即位时别颁新命者,《牧庵集》卷一七《颍州万户邸公神道碑》称蒙元之制,新君即位,藩镇例交进所赐符节也。然大抵以例还其故所佩,而赵璧遽夺其印,故宪宗云“朕亦不能为”耳。牙老瓦赤虽非万户千户之比,而交还旧印,或符节之制通乎中外,非必限于藩镇也。至《赵璧传》云不复用则甚误。

宪宗一朝,汉人殆已屏斥于政局之外,而中书之称亦已消灭,及世祖即位,乃真有中书省之建立。唯以前之“中书省”在于和林,其在燕京之札鲁火赤则号为行尚书省。世祖即位之初,和林为阿里不哥所据,故其中书省乃设于开平及燕京。其时燕京行尚书省乃并入中书。

考《元史》卷四《世祖纪》于中统元年(1260年)四月戊戌书:“立中书省,以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张文谦为左丞。”而王恽《中堂事纪》则曰:“庚申年春三月十七日世祖皇帝即位于开平府,建号为中统元年,秋七月十三日立行尚书省于燕京。”不云四月立省事。《本纪》于是年七月又书:“以燕京路宣慰使祃祃行中书省事。燕京路宣慰使赵璧平章政事,张启元参知政事。”似尔时已分中、行二省者。乃《中堂事纪》所载行中书省官四员。丞相祃祃,平章政事王文统,平章政事赵璧,参知政事张易,而无张文谦。及北上开平,始于二年三月十六日见右丞廉希宪。四月六日见左丞张文谦,是时文谦似尚在开平。当是纪所载四月所授之中省官矣。然张易亦在开平而列之行省官何耶?至王文统则纪明言其为中省官矣,然其人确在燕京与祃祃同时北上者也(见《中堂事纪》及本纪)。殆尔时实无中、行两省之分,及中统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中堂事纪》称“奉诏定拟中、行两省去留人员”,始有分别也。《本纪》书诸执政除拜年月与《事纪》多不合。王恽此时亲为省掾,《事纪》本于当时之直省日录,必无大误,唯纪载元年五月丙戌建元中统诏云:“故内立都省,以总弘纲,外设总司,以平庶政。”总司当指宣抚司,非谓行省,但建省必在五月以前,纪云四月戊戌者是也。盖四月立省未分中、行,而为省官者亦止于文统及文谦二人,五月乙未置十道宣抚使,文谦出任大名彰德路使节。至七月,世祖将亲征阿里不哥,乃移中书省于燕京而王文统赴燕,号为行省。《元文类》卷四〇《经世大典·治典·制官》各行省条曰:“国初分任军民之事,或称行省,无定制。既立都省,车驾行幸,都省官从,而留都者亦谓之行省。”考中统元年世祖亲征,文统既不从行而此时又别无他省官扈从,则自无都省之名。及文统赴燕,祃祃等并为省官,号为行省,其实别无中省也。简言之,四月之立中书省,但有在开平之中省而无在燕京之行省,七月之建行省则又但有在燕京之行省而无在开平之中省耳。

当建省之始,祃祃犹居首相。《中堂事纪》云:

丞相祃祃资严厉,凛然不可犯。初与赵用行六部于燕,至是就用为行省长官。

按祃祃疑即牙老瓦赤,祃祃者马合木之别译也。所谓行六部于燕疑即行尚书省事,亦即燕京之断事官或札鲁火赤也。《中堂事纪》称月合乃为前行部尚书,而马祖常撰《神道碑》(《石田集》卷一三)称为赞断事官事,则行六部即断事官矣。赵用当是人名,或是赵君之讹则赵璧也。《世祖纪》于此二人并称为燕京宣慰使,而王恽称为行六部,可见官号之无定译。祃祃是否即牙老瓦赤尚待他证,然其人之为回教徒自无可疑。中统二年祃祃罢(见《元史》卷一一二《宰相年表》而《纪》不载),似亦由于与王文统之冲突。《中堂事纪》称:

(中统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戊午上命平章王文统与前省官庭辩中元民赋虚实比上年多寡之数,若人为语塞。

廿八日己未,暑气甚隆,有旨昨者比附前政甚优,终未服其心也,奏准差宣使仆散禧悉起燕京所有金帛等物。

五月甲午壬戌朔,黎明,达官巨僚毕集中省,遂检前省民赋,以上年比中元数多,而所入者鲜,以中元比上年(中元即中统建元)户同,而所入者广。论辩者久之,前省官屈服,始无异议焉。诸相佥曰:“先后之事明矣。”遂具以闻。夜漏下八刻,廉右丞、贾郎中传旨曰:“若辈无状,凡所以欺蔽不应等事悉索焉以闻。”

明日癸亥,天威雷震,前省官始知惧待罪矣,中外闻者有万口一词之快。(此下三日皆书诘问前省官事)

十日辛未……有旨遣上都同知阿合马计点燕京万亿库诸色物货。

十三日甲戌,究问前省官,一切事理,皆有定论,令左右司官具奏目,然后详听……向夕,内省官忽鲁不花传旨,令前省官及诸路在都管民等官,诘旦集阙下以听圣训。

廿五日……仆散禧起燕京帑藏至上都。辰刻,上观于内藏,喜甚,曰:“自祖宗以来,未有如是之多也。”……是日诸相授麻制于都堂。

文中言前省官不出姓名。考祃祃于二年三月与文统等同诣开平,此后绝不复见,《宰相年表》云二年罢,是所谓前省官者祃祃亦其一也。中统三年文统诛,纪于是年三月又见平章政事祃祃行省陕西之文,其故可知。据《中堂事纪》所述,知文统之所以能压倒自定、宪以来专主汉地财赋之西域人者,由于能多得钱耳。

文统以中统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受命行中书省于燕,六月十二日启行,此后《事纪》所述政事不过除授之制诰,可知行政之权专委行省,中省但负承转之责,但尚有驳正之权耳。唯尔时两省意见甚洽,与前此之立于对立地位者不同。《事纪》云:

(七月)廿日庚辰,行省谘者数事。都堂议有可否。史公曰:“虽分两省,其实一也。若非关利害者不宜妄有阻驳,使王事成就可也。今后凡行省所咨须三日内咨报。”自是上下云为如流水之源矣。

兹以中统二年之宰执列表如下:

右丞相 不花

《元史》无传。《中堂事纪》二年五月十九日拜。云:“不花时三十三岁,宪宗朝怯薛丹长,领断事官。其祖太祖神元皇帝朝功臣,父也孙秃花,宪宗朝万夫长。”按为怯薛长者必为四杰之子孙,而征之史籍不见所出。颇疑也孙秃花即博尔忽之子脱欢,则不花或是失烈门之弟,俟考。

同上  史天泽  不花同日拜。

左丞相 忽鲁不花 不花同日拜。

《元史》无传。《中堂事纪》云:“时年三十一岁,父不令吉歹官人。”又称之为内省官,则亦本怯薛也。考《秘史》卷九置怯薛宿卫官中有秃格子不吉歹。《续集》卷二太宗置怯薛宿卫官时作不乞歹,疑即忽鲁不花父矣。

同上  耶律铸  《纪》载二年六月拜。

平章政事塔察儿  不花同月拜。

《元史》无传。《事纪》曰:“时年廿八岁,其父宪宗朝世臣千夫长。”

同上  廉希宪  不花同日拜,旋出行省关中。

王文统  《纪》载元年四月拜。

赵璧   《纪》载元年七月拜。

赛典赤  《纪》载二年八月拜。《事纪》七月十七日拜。

左丞  张文谦  《纪》载元年四月与王文统同日拜。

阔阔   《纪》载二年八月拜。《事纪》七月廿二日拜。

右丞  张易   《纪》载元年七月拜参知,二年六月拜右丞。

粘合南合 《纪》载元年八月拜左丞,左当作右。《宰相表》作三年误。

参知政事商挺   不花同日拜。按商挺实行省秦蜀不居中。

杨果   不花同日拜。

按此表合中行省官,然燕京之行省地位与他行省不同,若商挺、廉希宪之行省关中、秦、蜀与王文统之在燕者轻重悬殊也。是时不花虽曰首相,实不任事。《中堂事纪》称史天泽与忽鲁不花五日一轮值秉笔而不花不与焉。天泽之地位盖汉文臣借其勋伐家世以取重,故世祖欲相王文统而杨果等推天泽。《中堂事纪》云:

上召前济南宣抚宋子贞、真定宣抚刘肃、河东宣抚张德辉、北京宣抚杨果于内殿,以擢用辅弼为问。杨果等前奏曰:“王文统才略规模,朝士罕见其比,然以骤加登庸,物论不无新旧之间。如史天泽累朝旧臣,勋硕昭著,若使宅百揆,大厌人望。令文统辈经画其间则省事成矣。”上曰:“置史某相位,念之久矣,卿等所言,允协朕意。”

《事纪》又称天泽自言:“天泽武臣,何克负荷,但物务未安者,老夫通译其间,为诸君条达耳。”其所自任者仅为通译,故其相业亦止于调停弥缝之间。实际任事者乃王文统也。

考是时宰执汉人居其九,西域仅二人,而廉希宪汉化甚深,且不久外任,则只赛典赤一人而已。蒙古四人,其位虽高而不花不任事,阔阔为王鹗弟子(见《元史》卷一三四本传),亦染汉化,非一般蒙古人比。可则中统二年之中书省,汉人之影响可以想见。王文统之所以能取信于人主者,以赋税之收入加增,足以折伏彼西域商胡也,于是耶律楚材之后,汉人第二次以钱谷之才伸眉于蒙元君主之前。

文统以三年三月因通李璮谋叛事发诛,继之而起者乃为西域人阿合马。《元史》卷二〇五本传称为回纥人实误。多桑书(冯译本)第三卷第三章323~324页引《史集》:

忽必烈即位之初,命不花剌人穆斯林赛典赤综理全国财赋,1270年赛典赤死,人皆服其廉洁。以细浑河畔费纳客忒城人阿合马代之。先时弘吉剌之一部长阿勒赤那颜女察必可敦尚未入宫为忽必烈正后时,阿合马识可敦于可敦父所。可敦正位后,命之随侍皇后宫廷。阿合马多智巧言,以功利成效自负,可汗试以行事,颇有成绩,由是奇其才,专委任之,所言无不从。赛典赤死,遂命其综理财赋。

按《元史》卷一二五有《赛典赤传》,其死在至元十六年(1279年)。1270年即至元七年,与《元史》不合。至于阿合马则在中统二年已任上都留守同知。(此似为追称,其时开平未升上都)《中堂事纪》二年五月十日云:“遣上都同知阿合马计点燕京万亿库诸色物货。”十二日又称:“上都留守同知阿合马兼太仓使,请立和籴。”而《元史》卷二〇五《阿合马传》云:“世祖中统三年,始命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专以财赋之任委之……世祖升开平府为上都,又以阿合马同知开平府事,领左右部如故。”以阿合马之同知上都在四年,当据《中堂事纪》正之。

王文统当国时,赛典赤与阿合马均在文统领道之下。其时汉人除窦默外多与文统相得。荐之者为刘秉忠、张易已如上述,而《牧庵集》卷一五《中书左丞姚文献公神道碑》称:“文统之相,参知政事商公挺实誉之。”又《名臣事略》卷八引《许鲁斋考岁略》云:“三年……面奉德音:‘窦汉卿独言王以道,当时汝何为不言,岂孔子教法使汝若是耶!’”则刘、张、商诸人固与文统相厚,即许衡、姚枢、张文谦辈,或言为文统所忌,恐未必然,故世祖谓:“曩言王文统不可用者,惟窦汉卿一人,向使更有一二人言之,朕宁不之思邪!”(见《元史》卷一五八《窦默传》)可证在文统败后尽多讳饰之词,不足据也。

及文统之诛,西域人乃缘其间隙,以排汉人。《牧庵集》卷一五《姚枢神道碑》:

三年,文统伏诛,西域之人为所压抑者,伏阙群言,回回虽时盗国钱物,未若秀才敢为反逆。帝曰:“在昔潜藩商订天下人物亦及文统。姚公茂言此人学术不纯,以游说干诸侯,他日必反。去年窦汉卿上书累数千言,亦发其必为乱首,秀才岂尽皆斯人。”

按姚燧为其亲者讳,故云文统进用之先,姚枢已言其心术不正,若以《窦默传》及耶律有尚之《许鲁斋考岁略》证之,则当时恶文统者止一默耳。唯文统当国之日排抑西域人以及文统诛后,西域人以积怨之深与族类之感觉起而攻击汉人,得本文而更晓然于当时之政局矣。阿合马自中统三年执政,直至至元十九年被杀,用事二十余年(1262—1282年),世祖委任不贰,其间汉人之被疏,自可想见。二十年间汉人竭力与之反抗,前期拥一史天泽,后期拥一安童,然尚不足以摇动其地位。

汉人与西域人在蒙元朝廷上之对立形势远自太宗时,已如前述。世祖未即位时,幕府中人颇斥西域人。《名臣事略》引李冶《王庭问对》:

又问:“回鹘人可用否?”对曰:“汉人中有君子小人,回鹘人亦有君子小人;但其人贪财嗜利,廉谨者少,在国家择而用之耳。”

按所谓“回鹘”,实指所谓“回回”,非唐以来之回鹘。观李冶之意显袒汉人,则非独自文统当国而始有冲突也。

蒙元前期既袭金源季世之制,误认行六部尚书为尚书省之全体,于是在燕京之断事官遂假行尚书省之名以治财(此言其最主要者)。此后则尚书治财几为一代规制。当中统建省之始,中书所统止有左三部与右三部,虽仍分六部而问其所治者不过财赋而已。故领六部即成为财政机构,唯此时已上属中书,非若其先之“两省”并立。故阿合马首谋摆脱此种束缚。《元史》卷一五七《张文谦传》:(《元文类》卷五六《中书左丞张公碑》略同)

(中统)三年(1263年),阿合马领左右部,总司财用,欲专奏请,不关白中书,诏廷臣议之。文谦曰:“分制财用,古有是理,中书不预,无是理也。若中书弗问,天子将亲莅之乎?”帝曰:“仲谦言是也。”

阿合马之计既败,乃谋入中书。同书卷一六〇《王鹗传》:(《名臣事略》卷一二引王氏《先茔碑》略同)

诏儒臣廷议可任宰相者。时阿合马巧佞,欲乘隙取相位,大臣复助之,众知其非,莫敢言。鹗奋然掷笔曰:“吾以衰老之年,无以报国,即欲举任此人为相,吾不能插驴尾矣。”振袖而起,奸计为之中止。

然阿合马卒于至元元年(1264年)拜中书省平章政事而罢左右部,于是汉人乃拥太子真金领中书以制之。《名臣事略》引元明善撰《商挺墓志》:

初中统三年(1262年)立领部,以阿合马总钱谷,至是革去。公与太保刘公(秉忠)等奏燕王为中书令,入省听政。

真金者少从姚枢、窦默受《孝经》,素与汉文人亲近者也。《元史》卷一一五《裕宗传》:

每与诸王近臣习射之暇,辄讲论经典,若《资治通鉴》、《贞观政要》,王恂、许衡所述辽、金帝王行事要略,下至《武经》等书,从容片言之间,苟有允惬,未尝不为之洒然改容。时侍经幄者,如王恂、白栋皆朝夕不出东宫,而待制李谦、太常宋衟尤加咨访,盖无间也。

又云:

(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以长史耶律有尚为国子司业,中庶子伯必以其子阿八赤入见,谕令入学。伯必即令其子入蒙古学。逾年又见,太子问读何书。其子以蒙古书对。太子曰:“我命汝学汉人文字耳,其亟入冑监!”

则其向慕汉文化可谓甚殷,而汉人拥之以与阿合马抗,固为得计也。《裕宗传》称:“阿合马擅国重柄,太子恶其奸恶,未尝少假颜色。”多桑书(冯译本)第三卷第三章324页引《史集》曰:“一日太子以弓击阿合马面,破其颊。忽必烈见伤,询其故,阿合马以马蹄所伤对。真金时在侧,斥之曰:‘汝以我击伤为耻,故不敢实对欤!’又有一日,真金当帝前以拳击阿合马。”按西域所传虽不必其为实录,然真金之恶阿合马,殆为人所周知之事实。

真金之外又拥木华黎曾孙安童为相。安童亦亲近汉人者。《元文类》卷二四元明善撰《丞相东平忠宪王碑》:(《名臣事略》引《东平王世家》略同)

年十八入相,荐引端良,责成职任,汉士如史丞相天泽、姚左丞枢、许左丞衡、商参政挺、窦学士默尤杰者也……公退,府南开一阁延进贤士大夫,讲论古今治道,评品人物得失,亹亹应接不倦。

夫以真金安童二人之地位,辅以姚、许诸公,其足以掣阿合马之肘者自不须论,故于三年(1266年)正月立制国用司,阿合马以中书省平章事领之。五年,又议立尚书省治财赋刑政以恢复太宗时之情状,如此则中书但一空洞之虚衔,六部统于尚书矣,《元史》卷一二六《安童传》:(《神道碑》略同)

五年,廷臣密议立尚书省,以阿合马领之,乃先奏以安童宜位三公。事下诸儒议。商挺倡言曰:“安童,国之柱石,若为三公,是崇以虚名而实夺之权也。甚不可!”众曰然,事遂罢。

则当时汉人恃安童为重,可以想见。五年之议虽未遽行,而七年尚书省竟建,于是中书之权日削。《牧庵集》卷一九《参知政事贾公神道碑》:

(至元)五年再为左右司郎中者三年,盗杀臣为平章,欲擅利权,病其束手中书,不得肆欲,奏求分六曹繁务,立尚书省,授公中书给事中,丞相惟署制敕而已,随同两丞相史公、耶律公润色国史。

中书唯署制敕则又是昔日必阇赤之任矣。在此种情况下,中书与尚书之冲突日烈。《元史》卷二〇五《阿合马传》:(安童《神道碑》略同)

初立尚书省时,有旨:凡铨选各官,吏部拟定资品,呈尚书省,由尚书咨中书闻奏。至是阿合马擢用私人,不由部拟,不咨中书。丞相安童以为言,世祖令问阿合马。阿合马言:事无大小,皆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择。安童因请自今唯重刑及迁上路总管,始属之臣,余事并付阿合马,庶事体明白。世祖俱从之。

按财赋之不关中书已是定制,至于刑政,中书犹得预其事,然所争得者亦止于重刑之判决权及上路总管之委任权而已,及九年(1272年)正月阿合马复欲并吞中书,于是两省重又合并。阿合马之意在于排斥异己,尤欲使安童脱离政府,以便控制。《名臣事略》卷一二引李野斋撰《王磐墓志》曰:

权臣阿合马秉政,讽大臣奏言尚书省当并入中书,拜右丞相安童为三公,盖名示尊崇,实夺之相权。奉旨会议。公言:“两省合而为一,命右丞相总统之为便,如其不然,则两省姑宜依旧,三公既不与政,不宜虚设。”

是安童第二次几罢相,而以汉人之拥护得保其位也。二人同处一省,不洽如此。而汉人中最负重望之许衡亦起而劾阿合马(见《元史》卷一五八《许衡传》)。然世祖之委任阿合马如故也。

安童于至元十二年(1275年)随北平王那木罕北征海都被虏,汉人骤失其支柱,乃谋运动廉希宪入相,希宪虽亦西域人,而汉化甚深,其不满于阿合马者与汉人同。《牧庵集》卷一五《董文忠公神道碑》:(《名臣事略》引微异)

自安童北伐,犯法臣阿黑马独用国柄,盗弄威福,众立亲党,惧平章廉希宪复相,必妨其私。表以右丞行省江陵者逾年。公奏:“希宪昭代名臣,今端揆虚席尚多,不可久使居外,以孤人望,宜早赐还。”从之。十六年十月乙亥还自万寿宫祝釐所,奏曰:“陛下始以燕王为中书令,枢密使,才一至中书。后册储皇,累使明习军国事者十有余年,终守谦抑……以臣所知,曷令有司启而后闻,其有未安,断以制敕,则理顺而分不逾,必不敢辞责元良矣。”其日尽前省院台臣将百人。上而谕曰:“自今庶务听皇太子临决而后入闻。”寻语储皇:“董八崇植国本者,其识勿忘!”

按文炳两奏仍是一面归重真金,一面拥一非汉人而汉化之廉希宪以代安童,借以抗阿合马。夫以儒家理论言之,元良之位不宜干涉国政,宜为刘、商、姚、许诸公之所熟知,然而董八之奏,众口无异辞,乃知之时势迁易,不独儒生经常之恒言不可与论当年时势,而亦舍此无以抗阿合马也。

廉希宪虽入而竟不得入政府。虽侍中一席,真金属意甚深,竟亦为阿合马所沮。《元文类》卷六五元明善撰《平章政事廉文正王神道碑》:

议立门下省。上曰:“首官何称?”曰:“侍中,非希宪不可。”……皇太子方听天下政,遣人赐蒲桃酒,谕王曰:“上命公领门下省,勿难群小,吾为公德。”阿合马不利而止。

自安童被虏不还,虽首相之任,委之蒙古人,而实际上可云阿合马独相。汉人中能得世祖欢心者惟有久侍内廷之藁城董氏弟兄与一张易。《名臣事略》引姚燧撰《赵良弼家庙碑》:(聚珍本《牧庵集》似未收入)

公与清河相共政八年,讽规:“权臣奸欺,结舌其旁,若无与己然者。”

此权臣即指阿合马,则知张易未尝劾奏。董氏虽与阿合马抗,而文炳一入中书,竟不敢署省案,虽《家传》称其自有深虑,故预其大政而忽细务,然自言亦惧谗行而身毁耳(见《元文类》卷七〇元明善撰《董氏家传》)。夫以董氏之亲近,尚畏其锋,其他可知,则六七年间阿合马之势力不待详论。

至元十九年阿合马为千户王著所杀,其事乃假真金之名行之,而张易信以为真。时易为枢密副使,遽以兵与之,致陷大戮。《元史》卷一六九高觽张九思两传本之虞集《道园学古录》二碑纪载此事甚详,今不述。若据马哥波罗所云可认为汉人之反抗。波罗书称之为“大都契丹人之造反”。其云阿合马之荒淫贪虐,其二十五子皆居高位,言皆与《元史》相合,而书发动此事之阴谋则为中土书籍所不具。《马可波罗书》第二卷第二十三章(裕尔古狄本)称此一阴谋在尽杀有胡之鞑靼人、回回人与基督教徒,且非仅在燕京发动,其组织遍于各城市。又言汉人皆憎疾大汗,因彼使鞑靼与回回统治汉人。其所言者固或未可信,然波罗之至中国已在至元十年(1273年)之后,则云世祖之信任蒙古、西域以治汉人者,自非虚诬。由此可知阿合马事件在政治上之意义固巨,而同时实兼有民族上之意义也。

阿合马当国时所汲引者不尽西域人,如郝桢、耿仁、张惠皆由阿合马以至执政。郝桢为霸州益津人,《秋涧先生集》卷五四《郝氏世德碑》即纪其先世事,耿、张虽不可考,而观其姓氏,自为汉人。但此辈类皆无耻之徒。如《元史》卷一七三《崔彧传》载运使张庸以献妹得官,而马哥波罗亦言此类情事,则在此时间稍知自好者必不能受阿合马之优容矣。

阿合马死后,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冬,汉人卢世荣曾任理财之职。在中书仅数月即以人言交集而诛。世荣为阿合马所用而桑哥所荐,当政后所用人物又多阿合马遗党,故为汉文人所嫉,然实无大罪。

世荣之后又用桑哥。《元史》不言其为何地人,但云胆巴国师之弟子。多桑书云是畏吾儿人,不知何据。其人在先已隐为幕后之操纵者。至二十四年(1287年)复建尚书省,乃以桑哥与帖木儿为平章政事而改天下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元史》卷二〇五本传云:

桑哥,胆巴国师之弟子也。能通诸国言语,故尝为西番译使,为人狡黠豪横,好言财利事,世祖喜之……至元中,擢为总制院使。总制院者,掌浮图氏之教,兼治吐蕃之事……尝有旨令桑哥具省臣姓名以进,廷中有所建置,人才进退,桑哥咸与闻焉。二十四年闰二月,复置尚书省,遂以桑哥与帖木儿为平章政事,诏告天下,改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六部为尚书六部。

是时,安童于二十一年(1284年)三月南反,由卢世荣之推举,是年十一月再为中书右相,于是再与桑哥相角,然亦终不能胜。《元史》卷一二六《安童传》:

是岁(二十四年),复立尚书省。安童切谏曰:“臣力不能回天,乞不用桑哥,别相贤者,犹或不至虐民误国。”不听。二十五年,见天下大权尽归尚书,屡求退,不许。二十八年(1291年),罢相,仍领宿卫事。

按《元文类》卷二四《东平忠宪王神道碑》所言与传同,但“二十八年罢相,仍领宿卫事”一句,作“明年(二十六)宰相止掌环卫”。今检《名臣事略》卷一所引元明善撰《东平王勋德碑》即《神道碑》也,而此句作“明年罢相,止掌环卫”。《元史》全袭《事略》,其改明年作二十八年者,以《宰相表》称安童以二十八年罢也。考之本纪二十六年、二十八年皆无安童罢相之纪载。盖自立尚书,庶务已不关中书,《桑哥传》曰:

桑哥既专政,凡铨调内外官,皆由于己,而其宣敕尚由中书。桑哥以为言,世祖乃命自今宣敕并付尚书省,由是以刑爵为货而贩之。

则其后中书省并必阇赤之宣敕权而亦失之,宰相宜无所事而止领环卫也。正不可据以疑《文类》。

桑哥所用之人又以西域人为多。《元史》卷一六《世祖纪》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十一月云:

监察御史言:“沙不丁、纳速剌丁灭里、乌马儿、王巨济、琏真加、沙的、教化的,皆桑哥党与。受赇肆虐,使江淮之民,愁怨载路。”

同书卷一三〇《彻里传》:

桑哥既诛,诸枉系者始得释。复奉旨往江南,籍桑哥姻党江浙省臣乌马儿、蔑列、忻都、王(巨)济,湖广省臣要束木等,皆弃市,天下大快之。

按此所谓桑哥党者,王巨济或王济当为汉人,教化的据《王文献集》卷一〇《亦辇真公神道碑》,知为女真完颜氏,其官则陕西行中书省右丞也。沙的、乌马儿为赛典赤孙,此外虽多无可考,而其名多回教教名,要束木则基督教名,殆皆西域人也。

考桑哥当国之日,汉文人中之元老多已去世,今以《元史》列传考之,刘秉忠至元十一年(1274年)卒。张文谦二十年(1283年)卒(传但云十九年拜枢副,岁余卒,今据《神道碑》)。姚枢十七年(1280年)卒。许衡十八年卒。窦默十七年卒。赵良弼二十三年卒。赵璧十三年(1276年)卒。张易十九年诛。惟商挺至二十五年(1288年)卒,然二十一年以事系狱即罢政。虽有存者亦久罢政归乡,而真金于二十二年卒,宜安童再相,有寂寞之感,反不若其先与阿合马冲突之际,尚能屡折其气矣。

桑哥既诛,治财赋者仍为西域人麦术丁。《元史》卷一三〇《不忽木传》:

麦术丁请复立尚书省,专领右三部。不忽木庭责之曰:“阿合马、桑哥相继误国,身诛家没,前鉴未远,奈何又欲效之乎!”事遂寝。

则其时世祖信任西域人之意不衰也。

不忽木者康里人,桑哥既诛,世祖欲以为相,让于完泽,以不忽木为平章政事。自王文统以来丞相多不预事,实权每在平章,而其时西域人任平章者最多。今以至元三十年(1393年)之宰执列表如下:

中书右丞相 完泽 蒙古人,以世掌御膳进。

左丞相 阙

平章政事 麦术督丁 西域人。《元史》无传。以名为回教徒推之疑是。

不忽木 康里人。以侍裕宗潜邸进。

咱喜鲁丁 西域人。《元史》无传。以名为回教徒推之疑是。

铁哥 伽叶弥儿人。以掌甕膳汤药进。

剌真 畏吾儿人。以知尚乘寺事进。

伯颜 西域人,赛典赤瞻思丁之孙。故《宰相表》作赛典赤。

右丞 阿里 西域人。《元史》无传,以名为回教徒推知。《成宗纪》初即位未改元。七月辛未,中书省臣言向御史台劾右丞阿里尝与阿合马同恶云云。

崔彧 汉人。以集贤侍读学士进。

何荣祖 汉人。以中书省掾进。

左丞 别都鲁丁 西域人。《元史》无传,以名为回教徒推知。

张九思 汉人。以侍裕宗潜邸进。

参知政事 梁暗都剌 汉人。即卷一七〇之梁德珪。

杜思敬 汉人。《元史》无传,以姓氏推知。

高翥 汉人。《元史》无传,以姓氏推知。

按完泽虽为丞相,实无大权,世祖顾命,完泽至不得入见。《元史》卷一三〇《不忽木传》:

三十年(1293年),帝不豫。故事,非国人勋旧不得入卧内。不忽木以谨厚,日视医药,未尝去左右。帝大渐,与御史大夫月鲁那颜、太傅伯颜并受遗诏,留禁中。丞相完泽至,不得入,伺月鲁那颜、伯颜出,问曰:“我年位俱在不忽木上,国有大议而不预,何也?”伯颜叹息曰:“使丞相有不忽木识虑,何至使我属如是之劳哉?”完泽不能对。

则不忽木之亲近且在完泽之上矣。考尔时平章政事六人,以广义言之,悉是西域人,亦即元代所谓色目人也。其位左右丞者又两人。汉执政虽亦有六人,而位皆在下,可知世祖末年政治上之地位西域人远在汉人之上矣。

以上述世祖一朝汉人与西域人之冲突竟。自耶律楚材以天文、卜筮、医药、钱谷之才进身,为汉人开仕宦之途径,而世祖朝之汉文臣亦循是术以至于大官。然西域之人继之而起,遂得恃其钱谷之才广行聚敛以媚统治中原之君主,于是中统文臣亦循楚材之覆辙而为西域人所败。自漠北四汗以及世祖一朝,汉人与西域人更进迭退,非仅历朝习见之政争,其涉及于蒙元统治时之民族关系及文化之冲突、交流者固甚巨也。

(原载1948年《学原》第二卷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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