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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存稿

金初皇位继承制度及其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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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初有一个严格的皇位继承制,可以概括为“嫡子继承,兄弟相及”八个字。说是制度,也许不太确切,因为没有见之法令,但自熙宗以前直到完颜氏成为部落联盟首领之始,一向遵循这一不成文的制度或习俗。据《金史》卷一《世纪》,石鲁(阿骨打的曾祖)始受辽惕隐官号,但部落联盟首领的地位没有获得诸部的承认,《世纪》说“诸部犹以旧俗不肯用条教”。至其子乌古乃(阿骨打祖)始役属诸部,接受辽生女直节度使官号,生女真部落联盟形成,部落联盟首领也由他的家族世袭。乌古乃九子,嫡出五子,长劾者,次劾里钵,次劾孙,次普剌速,次盈歌。劾里钵(阿骨打父)、普剌速、盈歌兄弟相承为生女直部族节度使,劾者、劾孙不得立,虽然以嫡子地位也有继承资格。《金史》卷六五《始祖以下诸子传》称劾里钵有子十一人,嫡子五,长乌雅束,次阿骨打,次斡带,次吴乞买,次斜也。盈歌死,由劾里钵长子乌雅束继位;乌雅束死,弟阿骨打继位。阿骨打于收国元年(1115年)正月称帝,七月即以吴乞买为谙班勃极烈,这个高贵官称被认为即指定继位人。那时斡带已死,否则谙班勃极烈之位可能给予斡带而非吴乞买。天辅七年(1123年)七月阿骨打死,九月,吴乞买嗣位,十二月即以斜也为谙班勃极烈。继承序列严格遵守嫡子继承,兄弟相及的旧规。天会八年(1130年)斜也死,谙班勃极烈缺位。那时劾里钵嫡子五人均已亡故,这一代兄弟相及已经轮遍,轮到了第二代。乌雅束虽是长房,其子止谋良虎一人,却是个文武兼资的人才,但此时已先死,(1)而且即使尚存,也不能与灭辽创业的阿骨打一系争皇位。但阿骨打嫡子这时也都死亡。《金史》卷六九《太祖诸子传》称太祖(阿骨打)十六子,元配圣穆皇后生宗峻、乌烈、宗杰三人,实为嫡子,其他自宗干以下并是庶出。宗峻、乌烈、宗杰均死在斜也前,因此究竟由谁继承皇位,没有旧例可循。《金史》卷四《熙宗纪》云:

讳亶,本讳合剌,太祖孙,景宣皇帝(宗峻)子,母蒲察氏,天辅三年(1119年)己亥岁生。天会八年,谙班勃极烈杲(斜也汉名)薨,太宗意久未决。十年(1132年),左副元帅宗翰、右副元帅宗辅、左监军完颜希尹入朝,与宗干议曰:“谙班勃极烈虚位已久,今不早定,恐授非其人。合剌,先帝嫡孙,当立。”相与请于太宗者再三,乃从之。四月庚午,诏曰:“尔为太祖之嫡孙,故命尔为谙班勃极烈……”谙班勃极烈者,太宗尝居是官,及登大位,以命弟杲。杲薨,帝定议为储嗣,故以是命焉。

同书卷七四《宗翰传》记此事略同,云“请之再三。太宗以宗翰等皆大臣,义不可夺,乃从之,遂立熙宗为谙班勃极烈”,可知太宗本无意立熙宗,但由于宗翰等手握军政大权,又持合剌太祖嫡孙,按嫡子继承旧规应立为嗣之说,只能听从。

《金史》记载似乎这次皇位继承,并没有多大争执,宋人记载却不尽然,洪皓《松漠纪闻》卷上云:

绳果(宗峻女真名)死,其妻为固碖(指宗干)所收,(2)故今主(熙宗)养于固碖家,及吴乞买卒,其子宋国王(宗磐)与固碖、宗翰争立,以今主为嫡,遂立之。

其云吴乞买死后争立,未确,但宗翰、宗干、宗磐于斜也死后各有觊觎皇位之意倒是可以相信的。但宗翰是旁支,宗干是庶子,二人名分不正,终于达成协议,并获得大将希尹的赞助,创立无嫡子立嫡孙之法以补充旧制之所未及,熙宗才得越过诸伯叔而嗣皇位。(3)

熙宗即位,太师宗磐、太傅宗干、太保宗翰同领三省事。本年宗翰死,卷七六《太宗诸子传》称“宗翰没后,宗磐日益跋扈”,至于“于熙宗前持刀向宗干”,可知斗争的激烈。天眷二年(1139年)宗磐以谋反罪被杀,并杀太祖子宗隽,显然仍是皇位之争的余波。皇统元年(1141年)宗干死,在翦除威胁皇位的宗磐与宗翰党羽高庆裔、萧庆这些事上,宗干是实际的主持人。直到这时,熙宗并没有立谁为谙班勃极烈,而且深以为讳,《金史》卷七三《完颜希尹传》:

(天眷)二年(1139年)复为左丞相兼侍中,俄封陈王。与宗干共诛宗磐、宗隽。三年,赐希尹诏曰:“帅臣密奏,奸状已萌,心在无君,言宣不道。逮燕居而窃议,谓神器以何归,稔于听闻,遂致章败。”遂赐死,并杀右丞萧庆并希尹子同修国史把答、符宝郎漫带。是时,熙宗未有皇子,故嫉希尹者以此言谮之。

所谓“谓神器以何归”,即是议论皇位继承问题。太宗朝希尹和宗翰议论“神器何归”,拥立熙宗获得成功;这一回是否提出具体人选,不明,却因此触怒熙宗,以致被赐死。

希尹被杀后三年,皇统二年(1142年)二月皇子济安生,三月立济安为皇太子。这又是个创举。《金史》卷八〇《熙宗二子传》赞云:

国初制度未立,太宗、熙宗皆自谙班勃极烈即帝位。谙班勃极烈者,汉语云最尊官也。熙宗立济安为皇太子,始正名位,定制度焉。

从汉人看来,立皇太子是皇位继承制度的确立,在位的君主立自己的儿子也是理所当然的;而从女真习俗看来,却是旧制的破坏。那时,宗峻嫡子还有个胙王常胜,(4)按照嫡子继承,兄终弟及的惯例,常胜早就该居谙班勃极烈之位,舍弟立子违背了这个旧制。但那时已非开国之初,济安又确是嫡长子,希尹的前车可鉴,所以没有引起什么争议。然而这位皇太子非常短命,本年十二月就死了,继承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熙宗尚有一子道济,《熙宗二子传》称:

皇统三年(1143年),命为中京留守,以直学士阿懒为都提点,张玄素为同提点,左右辅道之。俄封魏王……初居外,至是养之宫中。未几,熙宗怒杀之。

按道济若是济安弟,济安生于皇统二年二月,道济即使异母,亦必生于二月后,则皇统三年尚是婴儿,婴儿为皇太子,封王不足为怪,授留守之官,又别以提点辅道,却很难置信。《熙宗纪》皇统四年八月“杀魏王道济”,不知何故。道济当是熙宗庶长子。当是即位前所生,其母卑微,所以居外,死时当在十岁以上。熙宗虽早有子,而皇太子之位必待嫡子之生,可知旧制尚未全部破坏。

熙宗即位后,宗干长期辅政,宗干死后,宗弼辅政。宗弼在时,凭着他的威望,对熙宗虽有异心,还不敢妄发,皇统八年(1148年)十月宗弼死,政变阴谋急速进行。《金史》卷五《海陵纪》云:(5)

熙宗尝以事杖左丞唐括辩及右丞相秉德。辩乃与大理卿乌带谋废立,而乌带先以此谋告海陵。他日,海陵与辩语及废立事,曰:“若举大事,谁可立者?”辩曰:“胙王常胜乎?”问其次,曰:“邓王子阿懒。”亮曰:“阿懒属疏,安得立?”辩曰:“公岂有意耶?”海陵曰:“果不得已,舍我其谁!”于是旦夕相与密谋。护卫将军特思疑之……熙宗怒,召辩谓曰:“尔与亮谋何事,将如我何!”杖之。亮因此忌常胜、阿懒,且恶特思。因河南兵士孙进自称“皇弟按察大王”,而熙宗之弟止有常胜、查剌。海陵乘此构常胜、查剌、阿懒、达懒(阿懒弟)。熙宗使特思鞫之,无状。海陵曰:“特思鞫不以实。”遂俱杀之。

这一段海陵与唐括辩的问答值得注意。海陵当时虽自以为“舍我其谁”,而在唐括辩心目中却认为最合格的皇位继承人乃常胜,其次是阿懒,海陵初不在考虑之中。常胜的地位已如前述,早就该作为指定继承人。更求其次,则查剌大概是庶出,所以唐括辩也不予考虑。却提出个阿懒。阿懒是太祖嫡曾孙、赵王宗杰孙、邓王奭子。当时太祖诸子尚存者还有好几个,宗敏方以太保、都元帅领三省事,位高属尊,诸孙中海陵也官居宰辅,唐括辩均置之不顾而举一辈行甚卑,名位无闻,父祖都早死并无功勋的阿懒,只不过为了他是太祖的世嫡曾孙而已。宗峻之后有常胜,常胜不立,则宗峻胞弟宗杰之后有阿懒,等于宗峻、宗杰以太祖之嫡兄弟相及。宗敏、海陵都是庶出,按照嫡子继承原则,不但不能与常胜争,而且也不能和阿懒争。常胜、阿懒既然处于这样一种政治地位,不但为海陵所忌,而且也为熙宗所忌,在排除皇位继承合格人选这一点上,海陵、熙宗是一致的,所以海陵利用孙进假托皇弟之事,乘机嫁祸常胜、阿懒,立即被熙宗采纳。

唐括辩与海陵问答中只是探询海陵是否有意自立,并没有确定,直到熙宗已死,唐括辩、秉德尚在犹豫,卷一三二《逆臣仆散师恭传》云:(6)

既弑熙宗,秉德等尚未有所属。忽土(即思恭)曰:“始者议立平章(指海陵),今复何疑。”乃奉海陵坐,众前称万岁。

据此则海陵夺取皇位,定于仓卒之际。先前诸人议论继立人选,海陵虽然居之不疑,却并未决定,所以直到此刻,秉德等还在犹豫。但常胜、阿懒已死,太祖世嫡已尽,更没有其他合乎旧制的人选,所以忽土一言,秉德等也就“拜称万岁”了。

海陵两世庶子,通过武装政变而夺取皇位,女真嫡子继承,兄弟相及的旧制至是彻底破坏。以后海陵强迫宗室南迁及大肆屠杀,固然为了巩固以燕京为中心的政权,排除推行改革政策的障碍,但也由于他以庶子篡夺皇位,对宗室更加猜忌,卷八《世宗纪》下大定二十三年(1183年)十二月记世宗语云:

海陵自以失道,恐上京宗室起而图之,故不问疏近,并徙之南。岂非以汉光武、宋康王之疏庶得继大统,故有是心。过虑若此,何其谬也。

正是说明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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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史》卷七三《宗雄传》称:“宗雄好学嗜书……因学契丹大小字,尽通之。凡金国初建,立法定制,皆与宗干建白行焉。及与辽议和,书诏契丹、汉字,宗雄与宗翰、希尹主其事。而材武跷捷,挽强射远,几三百步……宗雄方逐兔,挞懒亦从后射之。已发矢,挞懒大呼曰:‘矢及矣!’宗雄反顾,以手接其矢,就射兔,中之。其轻健如此。”其死在天辅六年(1122年)。

(2) 《金史》卷七六《宗干传》云“太宗即位,宗干为国论勃极烈,与斜也同辅政”,此固碖乃国论勃极烈之省,乃官名。宗干女真名干本。

(3) 宗磐为太宗长子,卷七六《太宗诸子传》但言“太宗子十四人”,不记所生母为嫡与否。卷六三《后妃传》太宗钦仁皇后唐括氏,不载妃嫔,疑宗磐亦非嫡子。

(4) 《金史》卷五九《宗室表》,卷六九《胙王元(常胜汉名)传》,宗峻三子,熙宗、常胜、查剌,查剌为安武军节度使,未封王,当是庶子。

(5) 卷一三二《逆臣唐括辩传》同,卷六九《胙王元(常胜汉名)传》无“唐括辩曰:公岂有意乎,海陵”云云。似当时海陵虽自任不疑,却未定议。

(6) 同卷《秉德传》略同,但无“忽土曰:始者议立平章,今复何疑”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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