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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理学三书随扎

(三)八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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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而不仁如礼何章。

朱子曰:“程子说,仁者天下之正理,固好。但少疏。仁者,本心之全德。”今按:同说《论语》仁字,朱子较程说益精进。清儒少能窥及此。

问游氏言心,程子主理,李氏谓待人而后行。盖心具是理,而所以存是心者,则在乎人也。朱子曰:“得之。”今按:此条分理为第一层,心为第二层,人为第三层。李延平之言,兼人心己心,而以己心为主。中国人讲道理,必兼通理与心与人三层。西方哲学则己心所得之理,专由己创,不求通之人,但求己说能不受别人驳倒即是。故必为一专家,而亦无中国之师道可言。

与其媚于奥章。

朱子曰:“天即理。获罪于天,只是论理之可否,不是说祸福。”今按:孔子说获罪于天,当非说获罪于理。《论语》中天字,岂可一一以理释之。若以近代观念言,则宋儒之说,亦不得不谓其较先秦有进步处。即如此以理释天之类是也。苟既得罪于理,亦不得谓可无祸。此条只是说非有一昊昊在上之天以祸福之。但终与原义有差。如在西方,必该对孔子话加以一番明白的驳斥,宜乎中国古人尊圣尊贤之态度,终将为今日国人崇慕西化者所嗤。又按:孟子言,“莫之为而为者谓之天。”早与孔子得罪于天之天不同。《孟子》七篇,其言异于《论语》者何限,然孟子言,“乃我所愿,则学孔子。”程朱尊孔孟,其言异于孔孟者又何限。中国人此一番崇圣敬贤尊师重道之心情,与其自得自发之努力,互不相违。抑且相得益彰。孔子曰:“我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而省其私,亦足以发。”能发则所言不必尽依于前人,然而其尊师崇圣之心则益深益切。今人必以西方人意态来衡量中国以往之一切,则无怪以孔子拟之古希腊之苏格拉底。而其在中国两千年来至圣先师之地位,则无可理解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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