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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译注

贪鄙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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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导读

太宗认为受贿贪财是得小利而招大弊,得不偿失,告诫大臣不能贪得无厌,贪欲乃是罪恶的源泉。如果帝王贪得无厌,就会劳役无度,信任群小,疏远忠良,最终导致灭亡。如果上下清廉,方可长守富贵,江山永存。所谓“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多财生其过”,“大丈夫岂得苟贪财物,以害身命,使子孙每怀愧耻耶?”太宗以此来告诫百官清廉自持,常保身家平安。

贞观初,太宗谓侍臣曰:『人有明珠,莫不贵重,若以弹雀,岂非可惜!况人之性命甚于明珠,见金银钱帛不惧刑网,径即受纳,乃是不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不可弹雀。何况性命之重,乃以博财物邪?群臣若能尽忠直,益国利人,则官爵立至。皆不能以此道求荣,遂妄受钱物。赃贿既露,其身亦殒,实为可笑。帝王亦然,恣情放逸,劳役无度,信任群小,疏远忠正,有一于此,岂不灭亡!隋炀帝奢侈自贤,身死匹夫之手,亦为可笑。』

译文

贞观初年,太宗对侍臣说:“人有明珠,没有不珍重的,如果拿去弹射雀鸟,不是很可惜吗?何况人的性命比明珠贵重,见到金银钱帛不畏惧法网,立即收受,这就是不爱惜性命。明珠是身外物,尚且不会拿去弹射雀鸟,何况性命更加贵重,竟然拿去换取财物么?群臣如果能够尽心忠诚正直,有益于国家,利于百姓,那么官职爵位即可以得到。一律不能用这种受贿的手段求取荣华富贵,随便收受财物。赃物贿赂暴露以后,自身也将死亡,确实可笑。帝王也是这样,任性放纵,无限度地征用劳役,信任小人,疏远忠诚正直的人,有这其中一件事,岂能不灭亡?隋炀帝奢侈而自以为贤能,自身死在普通百姓的手里,也是可笑。”

赏析与点评

“隋炀帝奢侈自贤,身死匹夫之手,亦为可笑。”——太宗表面上是耻笑隋炀帝骄奢自负,终为宇文化及所弒,不得善终;实质上是以史为鉴,毕竟太宗本人,以至所有的贞观名臣,都经历过杨隋王朝的强盛日子,可是短短十年八载之后,大隋天子杨广,竟为手下部将所弒,盛极一时的隋杨王朝亦土崩瓦解,灰飞烟灭。可笑之余,个中关键,更值得贞观君臣探究与深思。

贞观四年,太宗谓公卿曰:『朕终日孜孜,非但忧怜百姓,亦欲使卿等长守富贵。天非不高,地非不厚,朕常兢兢业业,以畏天地。卿等若能小心奉法,常如朕畏天地,非但百姓安宁,自身常得欢乐。古人云:「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多财生其过。」此言可以为深诫。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中心岂不恒恐惧?恐惧既多,亦有因而致死。大丈夫岂得苟贪财物,以害身命,使子孙每怀愧耻耶?卿等宜深思此言。』

译文

贞观四年,太宗对公卿大臣们说:“我整天孜孜不倦,不仅仅是忧念爱惜百姓,也是想让你们能够长久地富贵。天并不是不高,地并不是不厚,然而我常常兢兢业业,是因为对天地十分敬畏。你们如果能够小心谨慎奉公守法,经常像我敬畏天地一样,不但能够使得百姓安宁,你们自身也能经常得到快乐。古人说:‘贤明的人如果财产多了,就会损害他们的志向;愚蠢的人如果财产多了,就会造成他们的过错。’这话可以深以为诫。如果徇私贪污,不但是破坏了国法,伤害了百姓,即使事情没有败露,心中怎能不常怀恐惧呢?恐惧多了,也有因此而导致死亡的。大丈夫怎么能够因为贪图财物而害了自身性命,使子孙后代每每为此感到惭愧羞耻呢?你们应当深刻地思考这些话。”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古人云:「鸟栖于林,犹恐其不高,复巢于木1;鱼藏于泉,犹恐其不深,复穴于窟下2。然而为人所获者,皆由贪饵故也。」今人臣受任,居高位,食厚禄,当须履忠正,蹈公清,则无灾害,长守富贵矣。古人云:「祸福无门,惟人所召3。」然陷其身者,皆为贪冒财利4,与夫鱼鸟何以异哉?卿等宜思此语,用为鉴诫。』

1 巢:构巢。

2 穴:筑穴。窟下:水窟底部。

3 “祸福无门”二句:语出《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意谓祸福无定,由人自取。

4 贪冒:贪图。语出《左传·文公十八年》“贪于饮食,冒于货贿”。

译文

贞观十六年,太宗对身边的大臣说:“古人说:‘鸟栖息在树林里,还担心树木不够高,又在树梢上筑巢;鱼潜藏在泉水里,还担心水不够深,又在洞窟下做穴。但是它们仍然被人捕获,这都是因为贪食诱饵的缘故啊。’现在臣子接受任命,身居高位,享有厚禄,应当做事忠诚正直,遵循清廉无私的原则,那么就不会有灾难,能长久保持富贵。古人说:‘祸福无定,由人自取。’然而那些以身犯法的人,都是因为贪图财利,这与那些鱼和鸟有什么不同呢?你们应该思考这些话,作为借鉴和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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