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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评全本金瓶梅

第五十七回 开缘簿千金喜舍 戏雕栏一笑回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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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批:此回单为永福寺作地。何则?永福寺,金、瓶、梅归根之所。不写为守备香火,则金莲亦不能葬此,春梅亦不来此。使止写守备香火,而西门无因,不几无因,而果顾客失主平?故用千金喜舍,总为后文众人俱归于此也。

如瓶儿死于梵僧药,而药由永福寺。金莲、敬济葬于寺中,春梅逢月娘于寺内,而玉楼又因永福寺见李衙内。是众人齐归于此,实同散于此也。安得不特特写一重修之千金,出于西门氏乎!

接写二尼印经,相映成趣。见不反本笃家,重伦好礼,虽千金之施,何益身命?止足为败亡之因。且岂但千金无益,即再舍些,亦不过如此而已,点醒世人无限。笑回嗔,盖顺笔照管金莲、敬济初得手情事,又点明不能放胆,以为西门死后地步也。文字点染之妙如此。

写金莲、敬济情事,早于永福寺化缘之后,见金莲不知死也。

诗曰:野寺根石壁,诸龛遍崔巍。前佛不复辨,百身一莓苔。

惟有古殿存,世尊亦尘埃。如闻龙象泣,足令信者哀。

公为领兵徒,咄嗟檀施开。吾知多罗树,却倚莲花台。

诸天必欢喜,鬼物无嫌猜。【张旁批:小玉眼中俱出。】

禹门云:此一回西门庆颇发善心,或有以为修德获福,为善降祥,理之常也。何以西门庆家,此后日败一日,反不如以前不为善时之蒸蒸也?岂为善不足恃耶?或又以为西门庆固可与为善者,惜无正经人引诱之,明白人勉励之,贤内助劝诫之,至此时方为善,盖已迟矣。予笑语之曰:尔等以修庙为善事耶?以印经为善举耶?僧尼姑谓之善可也,佛菩萨亦谓之善,是佛菩萨全是一片私心。有人为我盖房屋,我便保佑之,有人为我传言语,我即庇护之。世间清正官府尚不受罪人之财物而薄其罪,乃佛菩萨而可以货取乎?人世有此僧尼姑,天壤无此佛菩萨也。故人有以修庙请者,则告以修文庙可也,有以印经请者,则告以印五经可也。

然则西门庆之所为,不得谓之善,更不必问其财之所由来也。强盗杀人放火,不畏王章,不讲天理。一旦居然落网,置有田产室家,于是见囚犯而惊心,遇官府而叩首,彼盖有所畏而然,遂谓之改过自新可乎?平居非赌即嫖,讹人之钱,赖人之物。一旦枵然无食,作出巧言令色,于是告亲戚以知非,寻

朋友而认错,彼盖有所求而然,遂谓之前愆晚盖可乎?西门庆者,何异于斯!而况万恶淫为首,岂修庙印经所能赎乎?有子万事足,岂修庙印经所能祈乎?

伯爵极力奉承,而以鬼混一语了之。月娘婉言劝勉,而以醋话一语拒之。仍以偷人妇女,视为前世姻缘,辱及神仙,无碍泼天富贵,此其人尚可与言善乎?故下文即接金莲之不服,敬济之追踪。作者若曰:即此一人之案,恐非盖庙刷经之所能了结也。

按:此评写于光绪六年(1880)正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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