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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解

得一章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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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一章第三十九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一也,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贞,贵高将恐蹙,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侯王自谓孤寡不毂,此其以贱为本也、非乎。

昔太初之始。一,太极也,不贰之意。谷,江海之属;贞,正也。致之,所以致此者。发,决坼。蹙,危踬也。言天地万物无不得一以成以明,侯王代天理物,必得一而后可正天下,不可恃贵高而忘自下也。

故致数车、无车,不欲碌碌如玉,落落如石。

致与致之之致,同言推极其至也。数车,玑轮天之所以旋运也;无车,无车之真形。碌碌,主角。落落,不同群也。承上文言至一之道,非可泥象滞形。夫至一者,莫如天,天运旋枢,数度无忒,然究其所以然,实惟一气运行,非实有车之形器也,人惟不能如天之纯一,是以执贵贱之形,自高则碌碌如玉,自贱则落落如石,致一者,观天之道,执天之行,不欲如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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