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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献丛刊

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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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防志

水利志

·海防志·

正口

·正口

烏石港,在頭圍汛,離城北三十里。其水從廳治東北淺澳接大溪流,北行十里至大塭口,匯小港眾流,逕頭圍而入海。口窄礁多,隨風轉徙。未設官以前,每年三月杪至八、九月,常有興化、惠安漁船遭風到口,梁頭不過四尺及三尺五、六寸,裝貨二百餘石,前來寄椗。自設官招商後,疏通土產米榖、一面順載日用貨物,於地方各有裨益。惟港道難行,不能照鹿港等口大號商船可以配運官榖。現於道光六年奉文開設為正口,仍准免行配運。

烏石港仿照澎湖設立尖艚商船之例,由興、泉等處額編小船三十只赴蘭貿易。其船只准由內地五虎門及蚶江正口聽員掛驗,蓋用口戳,在地設立行保保結,仍將舵水人數貨物填注單內。到蘭,原議由廳查驗相符,始准入口貿易,蘭地亦設立行戶認保。返棹時,仍將米貨填單,婦原處掛驗入口(道光五年七月,閩縣行戶蔡以蕃等赴福州府請設慶、安、瀾三字號商船三十隻赴蘭販米,並飭禁別處船隻不准私越蘭口。時知府何煊准其請。於是一幫十餘只,先行到口,擅插黃旗,聲言官船,不准查看,亦不將牌照賚驗。經署倅烏竹芳通稟,始自撤)。

烏石港口岸,原議照鹿耳門鹿港同知、澎湖通判成例,歸噶瑪蘭通判專管。嘉慶十六年,總督汪志伊奏稱:該鎮道所議烏石港口責成縣丞、千總就近稽查之處,查臺灣海防事宜,均責成同知,通判管理,噶瑪蘭既有通行海口,應照鹿港淡水同知及澎湖通判現辦章程,責成通判專管。其守口汛專司稽查匪類,以專責成。部議以港口責成千總就近稽查,其海防事宜責成通判專管,均系實在情形,應如該督所請辦理。奉旨依議,欽此。道光六年,仿淡水八里坌章程,改歸頭圍縣丞管轄。總督孫爾准奏稱:蘭有加禮遠、烏石港二口,相距十餘里,凡船到加禮遠港,必由烏石港經過,祗須將烏石港設為正口,其加禮遠母得另設口岸。該處迫近頭圍,縣丞衙署離蘭廳尚三十餘里,向由廳員派撥丁胥稽查出入,今請將烏石港口仿照八里坌章程統歸頭圍縣丞管轄,會同千總查驗,按月冊報,遇有失查等事,即將該縣丞、千總各職名開參。奉部覆准行知,以九年六月辦起。

烏石港沙汕之外,即系大洋深水。查蘭屬洋面,與通臺南北異風,潮汐反信。緣北來有雞籠、泖鼻之險,南去萬水朝宗,落漈不遠,每遇船隻入蘭,必依島嶼而行;否則東風一扇,便如弱水傾舟矣。又如內地商船須候南風順渡,及至雞籠,又須候北風方可以入蘭抵港。故創始章程謂其難以巡緝,毋庸議設水師哨船,惟每值南風盛發之際,內地白底艍,烏艚等盜船常有竄至遊弈,則責成艋舺水師營守備,每於春夏季巡哨之便,駕坐本營哨船,赴該港外洋常川巡哨,遇盜兜擒。

烏石港中砲臺一座,直二丈六尺,橫四丈八尺,高四尺,厚三尺,兩旁圍牆二排,長一百三十六丈八尺。嘉慶二十年四月,通判翟淦奉文建砲臺一尊;塘兵十五名、兵房三間附焉。

·汊

馬賽港汊,離城南四十里,其下即深水,不可以泊舟。其左十餘里為加里遠口,其右五、六里為蘇澳,皆有汛防。該處既非停泊之所,雖其上有港口莊,亦但籬落數間而已。再上岸里許,人煙漸聚。馬賽莊乃當日淡水流番之所居,而民人近亦耕種於其地焉。

·澳

蘇澳,離城南四十五里,為蘭界東勢之盡頭。澳口即深水外洋。該澳內寬外窄,中有石礁鎖束,左為北風澳,右為南風澳,皆可避風湧(湧因風而起,其浪如山,舟多溺覆)。當春夏間,內地漁舟、小商艇亦有收泊於此者。相其口道,似較便於烏石港,然人煙未能稠密,諸船亦不甚往來也。初,蘭未開闢,每有山水惡劣之嫌。相傳自明嘉靖末林道乾寇海,曾踞住數月,以夥伴病損過多,始行移去。今自嘉慶二年春、蔡逆攏靠沙崙、上岸打掠,十二年秋朱逆謀佔為巢、來此竄泊,至十五年夏尚有賊幫再來遊奕,,而其間又有林匪結匪勾番、偽號千歲者,設非附入版圖,則煙瘴雖除,而盜患終未艾也。現以道光五年安設汛防,額派把總一員,帶兵五十名在澳巡防。該澳西南岸逼近斗史、大老閣諸生番社,仍設有隘寮,民人自為募丁以防守。由水而南更數里,有一大窩,深廣不可以丈計,號曰東澳。再陸行百五十里,舟行西南六、七十里,有社番黎名曰奇萊,近有漢人往墾其地,而諸番亦往附之。

東澳、東風澳、北風澳,俱見上。

·港

加禮遠港,離城東二十八里。其水從虎頭山發源。六里,由紹興莊、八寶、十三份、太和莊過冬山。五里,轉珍珠美簡、奇武荖。八里,出奇檡簡、婆羅、辛仔宛,至港入海。港口左右即系大洋。港口之水較烏石港口計深三尺,並無暗礁,三、四百石之貨船可直收入沙岸,土人謂之東港。以販粟從東南流而出者,皆聚於此。其由西北流而出者,則囤寄於頭圍,因以烏石港為西港。其實加禮口右則內通於蘇澳,左則外達於頭圍,最為蘭中扼要門戶,不獨羅東一小聚落之咽喉也。初議築臺架砲,以杜窺伺,至道光五年,改暫緩築,其議遂寢。現自新添營制,建有兵房七間,年派額外外委帶兵三十名在港輪防,以重守禦。而六年烏石港奉文開正口,仍以加禮遠港毋庸另設口岸云(道光十五年,復議官民捐修砲臺,尚未告竣)。

抵美福港,離城南七里。從吧荖欝、擺離等處平壤中眾流聚合,三里至三角莊歸港。東行里許,由民壯圍,五里入抵美福莊、茄冬林,又五里至奇立板、三角潭,與過嶺港合。

過嶺港,離城東一百五十里,從粿寮仔與大溪分支,折海崙腳南行十里,與東勢之濁水溪合流,六里至加禮遠港入海。

辛仔罕港,離城北五里,從四圍大埤口平壤中發源,七里由茅埔繞轉而行,三里合奇武蘭港。

奇武蘭港,離城北十里,從四圍山腳平埔中出泉,六里至公埔匯眾小泉,達三十九結番割田,八里達奇武蘭、州仔尾納辛仔罕小港水,二里東出大塭口,合鳥石港。

二圍港,離城北二十里,自擴仔山發源,三里出二圍,經港仔墘莊,三里至奇立丹綱湯圍小港水,東行十里透大塭口合烏石港入海。

·島

龜嶼,在嶐嶐嶺腳下,離城北六十里。西距沙汕二十里,南距烏石港三十里。其山無趾,四面皆在深水中,出水高可三百丈,橫亙又數倍之。遠望儼如龜形,首尾宛然躍現。一路汕石,錯列海中,與蘇澳遙遙相對。凡入蘭客棹,無不指此為表識,但水深不可依泊耳。

·水利志·

謹按:噶瑪蘭凡水所瀦處,無論圓池、方沼、長溪、深溝,概名之曰埤;埤即陂之訛也。某溪、某溝無關於灌溉者,已載山川條內,不復更贅。惟查境內西南方三十里外,有由番界內山發源,直從界內之叭哩沙喃,東行十餘里,崩山下分兩支:一支由東北至濁水溪入海,俗號東港;一支由西北至烏石港口入海,俗號西港。此二水皆繞過城濠,故闔屬資以灌田。其因利於鑿者曰圳,圳溝洫之遺意也。其因利於築者曰堤,堤即隄防之遺規也。是皆有裨於力作,而蘭之水利亦略具於此焉

水圳

堤岸

埤(臺人以陂為埤)

·水圳

陂頭圳,在廳治東南二十五里,因陂得名,寬八尺,長四百餘丈。其圳由民人攤資合作。在珍珠裏簡社邊大溝(即透加禮遠港之羅東溝),截築陂岸,欄蓄羅東溝上流下泄之水,灌溉陂頭莊至隆興莊田約一百餘甲。每年修築,聽民按畝鳩資。

東瓜山圳,在廳治東南三十里,因山得名,寬八尺,長六百餘丈。就山址開成圳道,引大腳大坡水灌溉本莊田約一百餘甲。每年修理,聽佃鳩資。

武荖坑圳,在廳治東南三十五里,因坑得名,寬一丈,長千丈。就坑口開成圳道,截引西畔莊水灌田約一百餘甲。每年修理,民自鳩資。

馬賽圳,在廳治東南三十五里,因地得名,寬七、八尺,長八百餘丈。就馬賽開成圳道,截引武荖坑東畔溪水,自坑口至馬賽,灌田約一百五十餘甲。每年佃人貼納圳主榖,以為修築之費。

金大成圳,在廳治南十里,因醵金成圳得名,寬二丈四尺,長二千餘丈。其圳從西勢、三鬮、二深溝莊、溪墘開成長圳,截引東西勢交當之濁水溪流灌田。自三鬮、二深溝經四鬮、一四鬮、二四鬮、三民壯圍、一結、二結、南興莊、破土份至大旗尾、奇立板等莊,約計九百餘甲。每年各佃按甲貼圳主租榖,以為修理之需。

羅東北門圳,在廳治南二十里,因地得名,寬二丈餘,長千餘丈。其源在羅東西北之北成莊、東螺社邊,因平野中沸泉匯合成溝,導之由竹仔林、羅東口、五結尾、打那岸至鼎橄社港,約灌田二百餘甲。每年修築水闊,聽民就各莊攤資。

羅東南門圳,在廳治南二十里,因地得名,寬六、七尺,長一千餘丈。其源在羅東西北之鹿埔、阿里史社頭,因平原出泉成溝,長一里許,至羅東街南門,居民遂接開水圳,自阿里史引至羅東、十六份陂頭,約灌田一百餘甲。每年修補,聽民攤需。

順安莊圳,在廳治南二十一里,因莊得名,寬二丈或丈餘不等,長一千五百餘丈。其源在鹿埔、龍目井,沸泉四散,匯流成溝。居民因龍目井引入順安、打那美、四十份,至貓里甫煙、珍珠里簡等莊,灌田約三百餘甲。每逢修理,民自鳩資。

員山圳,在廳治南二十五里,因山得名,寬八尺,長一千二百餘丈。其源在員山榕樹門平壤中低處湧出。居民就地開圳道,自榕樹門引流至八寶、南昌圍、太和莊,灌田約二百餘甲。每逢修理,民自鳩資。

金結安圳,在廳治西南十里,以醵金結契、修治平安得名。其圳寬二丈四尺,長四千餘丈。從西勢、大三鬮、溪墘開成圳道,截引叭哩沙喃出口之溪水,順流而趨。自大三鬮起,經魚鰍斗、員山、金結、七結、六結、五結、四結,至廳治西門濠溝,復分兩支;一由濠溝過南門轉東門出一結、二結,接民壯圍之三結、四結、五結、六結、七結,至流流等莊止;一由濠溝繞北門,出三結,透下渡頭,至郎君地、公勞埔、十三股等莊止。約灌田一千七百餘甲。每年各佃地照引灌遠近貼納圳主租榖,以為修理之需。

金復興圳,在廳治西南十二里,因醵金興修得名。其圳寬八尺,長六百餘丈。從溪洲莊、溪墘開濬,以接葫蘆堵小溪水,灌溪洲田約一百餘甲。每年各佃貼納租榖,以為圳主修築之資。

萬長春圳,在廳治西南十五里,因春興作得名。其圳寬二丈四尺,長三千餘丈。從東勢、鹿埔、溪墘開濬,截引小叭哩沙喃之溪水,中分兩支;一從北轉東,自清水溝起,由頂一結、頂二結至頂三結止;一從正東由歪仔歪、田心仔、竹林仔、頂四結、頂五結、掃笏茄荖標至下八結、九十二、一百甲、大埔、榕仔腳、茅仔寮等莊止;共灌田約九百餘甲。每年各佃貼納租榖,以為圳主修築之費。

大湖圳,在廳治西十二里,因地得名,寬丈餘,長二百餘丈。居民開成圳道,引接大湖山腳大埤水灌溉本莊田約一百五十餘甲。各佃每年貼納圳主水租,以為修圳添補埤岸之需。

四圍二結圳,在廳治西北四里,以地得名,寬八尺,長六百餘丈。其源在梅州圍腳沸泉,納溝溢而成流。居民因鑿圳引接,自二結而一結,而四圍、橋頭,約計灌田二百餘甲。每逢修費,聽民自鳩。

辛仔罕圳,在廳治北三里,因地得名。其圳寬八尺,長六百餘丈。居民合開溪墘圳,接引西勢大溪水,灌本莊及淺澳莊田約一百餘甲。各佃每年貼納水租,以為圳主修築之資。

四圍圳,在廳治北六里,因地得名,寬八尺,長千丈。上引大坡水,自大陂至四圍及馬麟社、踏踏莊止,約灌田二百甲。每年修築,聽民自鳩。

四圍三十九結圳,在廳治北七里,因地得名,寬八尺,長六百餘丈。其源在四圍山腳平壤中湧出。居民開圳道,自四圍山腳引灌公埔至三十九結等莊田約一百餘甲。每年修費,聽民自鳩。

三圍圳,在廳治北八里,因地得名,寬六、七尺,長四百餘丈。其源在三圍山腳平地湧出。開圳引接泉源,灌溉本莊田約一百餘甲。每年修費,聽民自鳩。

三圍旱溪圳,在廳治北十里,因地得名,寬六尺,長四百餘丈。截引五方旗山坑蓄水,灌溉本莊田約一百餘甲。每年修費,聽民自鳩。

·堤岸

濁水溪堤岸,在廳治南八里,因溪得名。自芭荖欝莊直透闊嘴寮,過嶺仔,高八尺,寬二丈四尺,長一千七百餘丈。因溪地稍高,凡傍溪一帶田園,每遇颶風大雨,即遭淹浸沖塌;居民就地鳩築,每年仍按畝捐修。

武荖溪堤岸,在廳治東南三十五里,因溪得名,高七尺,寬二丈。自坑口由溪而下,至猴猴莊,計長八百餘丈。溪地稍高,每遇颱風暴雨,溪流漲溢,低處之田多受其害;居民因就地鳩築,每年仍按畝攤修。

清水溝堤岸,在廳治西南十五里,因溝得名,高八尺,寬二丈二尺。自小埤塘口山鼻起,由鹿埔沿溪而下,至清水溝、洲仔止,計長三千七百餘丈。居民分段鳩築,每年仍聽其按畝攤修。

民壯圍堤岸,在廳治東北三里,因地得名,寬三丈,高或一丈或八九尺不等。自下渡頭順流而東,至十三股止,計長一千八百餘丈。民佃按地鳩築,每逢攤修,仍聽其便。

辛仔罕堤岸,在廳治東北三里,因地得名,高八尺、六尺不等,寬二丈餘。自辛仔罕順溪而下,至哆羅美遠,計長一千六百餘丈。民佃按畝鳩築,每年攤費修補,仍聽其便。

以上三堤,亦皆因溪高田低,驟遇風雨,易至沙壓水沖者,故防禦尤為緊要。

·埤(臺人以陂為埤)

枕頭山埤,在廳治西六里枕頭山後隘寮之西,縱橫約五、六十丈,深丈餘。

四圍大埤,在廳治西六里四圍山腳隘寮之西,縱橫約百丈,深四、五丈。

冬瓜山埤,在廳治南三十五里冬瓜山腳,長八十丈,廣三十餘丈,深一丈。

鹿埔埤,在廳治南二十五里東勢之鹿埔南,背山面野,長官餘丈,廣八、九十丈,深丈餘。

猴猴埤,在廳治南三十里馬賽莊東北沙崙中,澄泓巨浸,長官餘丈,廣百丈,中起沙堆,周可十餘畝,水常不溢,深二丈許。

大湖埤,在廳治西南十里大湖西山下,長百餘丈,廣八十丈,深三、四丈。

蟍仔埤,在廳治西南十里大湖莊北山內,東達溪流,長百餘丈,廣六十丈,深二丈許。

圳頭埤,在廳治西南十五里大叭哩沙喃口鼻仔內,四面環山,中瀦一大澤,長可百丈,廣七、八十丈,深二十餘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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