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君中学毕业,年26岁,仪表挺秀。家有薄产,愿得一年龄在20以内曾受新教育之女子为偶。有意者,请投函一六七号信箱,即当约期面晤,如双方合意,再行正式订婚。” 这一类“征婚”广告,在那时期报纸上差不多天天可以发见。同时也有女子求男的广告,那更足引起般少男们的注意。这种现象,在这20世纪所谓“文明”时代中,原算不得稀罕。颖更时髦的广告自然还有。“某男某女,于某日起实行同居生活”;或是“某男某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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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这件事提起了还会教人发抖! “时间在半夜过后。一阵阵凄惨的吠声惊破了我的梦,我本来很贪睡,但那时不但我们的黑黑吠得很急,连屋子的前后左右也差不多都给这汪汪的声音包围了,仿佛有千百只犬合伙儿吠,不由不使我惊醒!我想起上一次西隔壁王老九家里失窃,也有过这样一回吠声,今夜里莫非又有偷儿到我们的屋子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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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发生在一个我还没有和霍桑分居的夏天。 正午时分,保火一般热的太阳满照在街心。那黄澄澄一片的砂石马路,给薰炙得如同烙铁一般。黄包车夫们赤着双足,在烈日中挣扎卖命。他们的足底上虽然起了厚茧,神经的感觉似乎比较地迟钝一些,但是究竟不会完全麻木。瞧他们的脚在烙铁般的路上拼命地起落交换,不敢稍稍停顿,就可以想象到他们的脚如果起换得迟些,也许就要忍不住地面上热灼的痛炙。但他们的足越换得快,他们背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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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的早供,初秋天气,清早时更见凉快舒爽。我在早餐时分得到了霍桑的电话,便匆匆收拾好了,辞别了我的佩芹出来。霍桑的电话只有一句简单话。 “包朗,如果你的日记中还容得下一种新鲜资料,赶快到火车站来!”这话一进我的耳朵,顿使我十二分兴奋。原来近几月来,我和霍桑合作的机会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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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叙我的老友霍桑的探案纪录已有好几十种。一般读者时常写信来寻找,此外还有没有别的案件可以公诸同好。在已往的二十多年中,霍桑凭着敏慧的智力,勇敢的精神和为大众服务的热忱,所经历的疑难案件何上一二百种,并且大半都记在我的记事册里。可是发表的任务,我却没有自由的全权。我每记一案,必须先得到了霍桑的许可,才可以披露出来。但霍桑的所以如此严格郑重,也并不是出于“居奇”或“吝啬”的观念。因为有些案件是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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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侦探生活是一冒险生活。是的,这句话我自然承认,不过,据我的经验所得,我的意识中的冒险的定义,也许和一般人的有些差别。我觉得在侦探生活的冒险之中,往往使人的神经上感受到一种欣羡紧张的特殊刺激。这是一种神经上微妙的感觉,原不容易用文字的方式表示的。举些具体的例子吧。譬如:黑夜中从事侦查,或捕凶时和暴徒格斗;或是有什么狡黠的宵小和我们角智斗胜,用计谋来对抗计谋,处处都觉得凛凛危惧,而神经上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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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我的日记中的一节最简短而又最有趣的探案记录不,简直是霍桑别开生面的医案记录。记录的年月距离我此刻叙述时也已经很远了。时候是初夏,气候已渐渐地热起来。那天早上忽然下着非丝非雾的朦朦细雨,天空中塞满了厚厚的湿云,瞧上去阴沉沉地。郁热烦躁的空气渗透了潮湿,也像屋子里的家具那么起了霉,越觉闷腻烦躁。自然,这样的气候会影响到人们的心理和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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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结婚以后,同佩芹作过一度环游东南名胜的新婚旅行,和霍桑隔离了好久。 在这个当儿,霍桑虽单身独马,但他探案的任务仍继续不息,所以有许多案件,我都不曾亲身经历。这里所记的一篇就是他单独侦察的成绩之一。是他在事后告诉我的,故而记叙的体裁,也不能不变更一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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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自己夸口,我的听觉虽及不上我的老友霍桑,可是也并算不得怎样低弱。那天破晓时分,霍桑只轻轻地说了一声“一个女子”,我便突的从睡梦中惊醒。我向窗上望一望,晓光已是白漫漫的。在这晚秋的当儿,这样的光色,估量起来,已是六点钟光景。在夏天的这时,霍桑早应当起床,往外边作运动早课,吸收新鲜空气了。现今是秋天,我们略迟起一些。他此刻既然还好端端地躺在床上,怎么说什么女子不女子?莫非他也做什么甜蜜的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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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老友霍桑在早年时代,初试侦探学术时的纪录之一。 他这一次的尝试,虽也遭遇了不少曲折困惑,结果却到底是成功的;而且成绩的优异,不但使他在侦探界上奠定了不拔的基础,又引起了他服务人群的兴趣,使他获得了发挥他的聆音察理,窥幽抉微的天才的机会,终于在社会间建立了不朽的光荣。因为自从我将霍桑从事侦探的经验公开发表以后,在我国传统上不容讳言的司法界的黑暗面,多少给予一些刺激而逐渐地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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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对于侦探似乎没有多大好感的人,曾有这样几句类似讥讽的话:“侦探是靠罪案而生活的;所以罪案和侦探的名词始终连接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寻味这几句话的含意,显然在抱怨侦探是一种可憎可厌的不祥人物;他的足迹所到之处,罪案便会跟着发生。一般地说,这话是不合逻辑的,可是就事实上说,我也的确没法否认。因为罪案和侦探,有时候真会像“影之随形”。譬如我和霍桑不论走到哪里,那种种不可思议的罪案往往会跟着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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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春初的下午,我们的旧仆施桂引进一个客人来。那人的年龄已在五十左右,有个国字形的脸,扁鼻大眼,身上穿一件淡灰色细回文的华丝罗夹袍,左手无名指上有一只钻戒,装束十二分阔绰,走路时也大模大样,很像商界中的所谓体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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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这一件案子是别开生面的。这可是件凶案吗?是的;但也许不是。我并不是故意发这种模棱两可的论调,实因这案子的性质和发展的步骤。在我的老友霍桑以往的数百件疑案之中,竟可说绝无仅有。这案中处处现着矛盾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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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正背窗吸着纸烟。那挟着雨丝的晓风一阵阵从窗口里飘进来,把烟雾吹得团团地打旋。我从烟雾缭绕中,瞧见他笑嘻嘻地向我说话。 “包朗,‘五鬼搬运法’的秘密,现在你已经眼见了!你这一次抛弃了笔墨,跟我回苏州来,也可算不虚此行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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