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课条例》·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王侹撰。侹始末未详。其作此书时,则官南京工部营缮司员外郎也。明代自镇江至九江,沿江洲课,皆隶南工部。后以其有影射吞占之弊,复设官以董之。《明史·食货志》未详其法,盖以其并入地粮内也。是编乃嘉靖中侹为督理时所辑。首载敕谕及课银数目、取用条例;次载准奏事例八条,部司酌议事宜九条,可以考见一时之制。《千顷堂书目》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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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帝系年号》·二十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国朝刘宗魏撰。宗魏字友韩,号柚航,赣州人。乾隆戊辰进士,官至监察御史。是书以历代帝系年号为名,乃兼及割据、僣窃,下至李自成、张献忠亦入记载。而所列割据僣窃又不能详备,体例颇为冗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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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荒事略》·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旧本题元欧阳玄撰。玄字原功,浏阳人。延祐二年进士,除同知平江州事。调芜湖、武冈二县尹。召为国子博士,迁翰林待制。天历初,授艺文少监,纂修《经世大典》。至正初,以学士告归。诏修宋、辽、金三史,起为总裁官,拜翰林学士承旨。至正十七年卒,谥曰文。事迹具《元史》本传。是书前有自序,称“芜湖本南方泽国,比邻数邑,并在水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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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巡盛典》·一百二十卷 乾隆三十五年,大学士管两江总督高晋等恭撰进。钦惟我皇上法祖勤民,岁巡方岳。浙江东南都会,民物蕃庶,吏事殷繁。问俗省方,尤廑圣虑。是以六龙时御,清跸屡经。凡行庆施惠、劝课耕桑、崇节俭、隆典祀、养耆年、恤庶狱、励官方、振文教、饬武备者,无不具举。而海塘防筑、湖河疏蓄之宜,皆因地制宜,亲临指授,永为成法。至於名区胜迹,睿藻亲题,则不独黎庶蒙恩,而山川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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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朝宫史》·三十六卷 乾隆七年奉敕撰。乾隆二十四年以原书简略,复命增修。越两载而告成。凡六门:首曰《训谕》,恭载列朝圣训、皇上谕旨,以昭垂家法。次曰《典礼》,备著内廷仪节、规制、冠服、舆卫之度,其外朝诸大礼详於《会典》者则略之。次曰《宫殿》,按次方位,详列规模。凡御笔榜书楹帖,及诸题咏,并一一恭录。次曰《经费》,凡献赉、礼宴、服食、器用之数,纤悉必载。次曰《官制》,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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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会要》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断代典制体史籍,它取材于唐代的实录文案,分门别类地具体记载了唐朝各种典及其沿革,保存了《新唐书》、《旧唐书》未载的史实,为研究唐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向来为唐代文学、历史的研究者所重视。[1] 王溥(922~982),字齐物,并州祁县(今属山西)人,后周宰相,宋初罢相,迁官至太子太师。唐德宗时,苏冕撰成《会要》40卷,记唐初至代宗时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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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详考》·一卷、《海运志》·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王宗沐撰。宗沐字新甫,临海人。嘉靖甲辰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事迹具《明史》本传。是编乃隆庆六年二月,宗沐任山东布政使时议开海运而作,所载皆其议事呈文。是年七月,复鋟《海运志》,於《详考》之外增入《海运图》,并《海运路程》、《奏疏事宜》。考宗沐官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时,请复海运,其疏载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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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在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典章制度专史的开创之作。杜佑以前的典章制度史,基本集中 于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志部分。在史实容量和撰述体例上都有诸多的限制,无力承担完整记述社会政治经济制度 发展变化历史的任务。而《通典(全5册)》把这一体裁独立出来,为这一体裁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从此典制史成为传统史学中的一个重要门类。 它专叙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迁,从远古时代的黄帝起,到唐玄宗天宝末年止(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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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书》·一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张鸣凤撰。鸣凤有《桂胜》,已著录。是书专论漕运利弊,分为八篇:曰《漕政》、《漕司》、《漕军》、《漕河》、《漕海》、《漕船》、《漕仓》、《漕刑》,力主海运之利。又以漕船工料不坚,入水易破,欲采木川湖,大治万馀艘,斥馀材以支数十年用。又以丹阳、京口并出於江,水浅船多,欲别开运道,由孟渎趋白塔河至扬州。其说颇多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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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俞森编。森号存斋,钱塘人。由贡生官至湖广布政司参议。是书成於康熙庚午。辑古人救荒之法,於宋取董煟,於明取林希元、屠隆、周孔教、锺化民、刘世教,於国朝取魏禧,凡七家之言。又自作常平、义仓、社仓三《考》,溯其源,使知所法。复究其弊,使知所戒。成书五册,其官河南佥事时所撰也。末附郧襄赈济事宜及捕蝗集要,其官分守荆南道时所撰也。救荒之策,前人言之已详,至积储尤为救荒之本。森既取昔人良规,班班具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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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钞通考》·八卷(永乐大典本) 元武祺撰。祺里贯未详。至正十三年为户部尚书,因当时钞法渐坏,浮议者但以不动钞本为名,而不详流通之实。乃历考中统以后八十馀年中钞法,撰为此书。大旨谓自世祖至元二十四年至武宗至大四年,二十五年中印者多,烧者少,流转广而钞法通。自仁宗皇庆元年至延祐七年,共九年,印虽多而烧亦多,流转渐少,钞法始坏。自英宗至治元年至三年,共八年,印虽多而烧者寡,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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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蝗考》·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备蝗事宜”和“前代捕蝗法”两部分。前部分共有十条,前三条录自徐光启的《除蝗疏》, 后七条取自董煟《救荒活民书》中的“捕蝗法”,并附上谢绎“论蝗”一节;后部分列述宋、 元、明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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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计汇编》·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旧本题宋李维撰。维字仲芳,肥乡人。雍熙二年进士,召试中书、知制诰,历翰林学士、工部尚书、柳州观察使。事迹具《宋史》本传。是书载曹溶《学海类编》中,实《册府元龟》“邦计”一门之总叙。案,晁公武《读书志》载,修《册府元龟》时,预修者十五人,维居第四。又载初撰编叙,诸儒皆作。真宗以体制不一,遂择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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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宝义》·一卷、《广通宝义》·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罗汝芳撰。汝芳有《孝经宗旨》,已著录。前明钱钞通行,其弊百出。汝芳督屯滇省,以滇为铸钱之薮,因作此书,以明其利弊。大旨以钱制大小轻重,贵在持平,乃足为万世之利。历引古来钱制,始自太昊、轩辕,下迄唐宋,胪列具备。其第一篇本义,引据唐人《钱谱》,谓秦世八铢,失之太重;汉初榆荚,失之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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