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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

色相究竟分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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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义】凡具足色身与具足诸相者,必内证法身圆满,通达妙理而始显也。故如来不可以色相见,但亦不可以离色相见,法报化三身,总不异一身,为初学人未入不二者,假分为二为三,以其偏执于色相而故矫之也。若初显法身,则当圆证不二之境,即今山河大地,法界遍满处,无一非我法身,而八十种好三十二相,明知幻化非实,然色空不二,佛亦不妨具足而有之。未修人每不知法身为何物,初学人又以显法身为菩萨成佛事,非我有分而惊怖之,及修至见法身时,又偏执于法身,惊喜如得至宝,反生厌离色身之想,不能通达实相,若入地菩萨,亲见实相,融入不二。如是无上微妙法,原非肉眼所可梦见,此是圆证色相之究竟当决定者。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注释】世尊问须菩提曰,如来可以具足色身,与具足诸相见否?须菩提言,世尊如是,如来不应以具足色相见也。以如来者法身也,不可以色见,不可以相求,然证入法身圆满者,不立内外诸见,凡诸色相,以及山河大地,形形色色,无一而非实相,是如来亦不可离色相见矣。应如是通达,方名具足。前为初学人执色相者言,不得已而开示说色相具足之理。若已明心而见实相者,不同凡见,彼自知色相非相,但存假名而已。明此则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亦见如来,前不偏有,此不著空,斯正亲见实相融入不二时也。此言当净其相,为第三决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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