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契第七十九
和大怨,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以相和报。
必有余怨,
任刑者失人情,必有余怨及于良人也。
安可以为善?
言一人,则先天心,安可以和怨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古者圣人执左契,合符信也。无文书法律,刻契合符以为信也。但刻契为信,不责人以他事也。
有德司契,
有德之君,司察契信而已。
无德司彻。
无德之君,背其契信,司人所失。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有亲疏,唯与善人,则与司契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