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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注释

第七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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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河上公注本作任契章,彭本同)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万方多怨,君德必薄。遇民怨而犹不自责,反欲解和大怨,即有能和者,必有未和者在内,则余怨难消矣,安得谓为全善哉?孔子曰: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是以圣人治世,必修自厚之德,取信于百姓,不责人而人自孚。譬如合同约契,分左右而各执之,永以为凭,则尔无我诈,我无尔虞也。圣人执德如执左契,民奚有不乐者哉?是以有德者司契,无德者司彻也。彻:考过也。察察然以考过为事,全不自省,而民弗从也。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书》所谓“皇天无亲,克敬为亲。民罔常怀,怀于有仁”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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