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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注释

第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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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其致之一也,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宁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贞贵高将恐蹙。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其以贱为本也,非乎?故致数车无车,不欲碌碌如玉,落落如石。】

昔:太初之先也。一:众数之始也。始生之物,其名为一,太初以前茫无着,太初以后判有余。欲得此一者,须在太初。前后之间,有气而无质,无质而有信者也。五行以水为一,此水乃善之极澄之极,不可思议之功德水也。名之曰水,似强也。不名曰水,又空也。

今试从得一者溯之;夫道之始于昔也,天从昔开,以一而开。然非有此水,则无以分,何见其清也?地从昔辟,以一而辟,然非有此水,则无以承,何以奠其宁也?神从昔奉,以一而奉。然非有此水,则无以供,何以昭其灵也?谷从昔达,以一而达。然非有此水,则无以涵,何以助其盈也?万物从昔作,以一而作。然非有此水,则无以育,何以资其生也?侯王从昔而作主,一以为主。然非有此水,则无以利用,何以为天下之安贞也?

天地神谷万物侯王,体各不同,然所以致清致宁,致灵致盈,致生致贞者,皆以一也。清而不裂,水气净之。宁而不发,水气载之。清而不歇,水气行之。盈而不竭,水气充之。生而不灭,水气养之。贞而不蹙,其贵高者,水德辅之,以其性卑贱而流下也。

自古人主,谦尊而光,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孤寡不谷,侯王之自称,亦甚贱而甚下也。而不知富有四海,贵为天子,玉食万方者,即凛此孤寡不谷而得之也,岂非以贱为本乎?

凡侯王之守其贱,正侯王之守其一也。故由此而推致于物,有如造数车者,转物车用,以其多而妄驾之,败尽不觉也。又如玉之碌碌,石之落落,其具众多之貌者,太上不欲取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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