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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

卷16 志第6 礼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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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自书契经典,咸崇其义,而圣人之德,莫大于严父

者也。故司马迁著《封禅书》,班固备《郊祀志》,上纪皇王正祀,下录郡国百神。

司马彪又著《祭祀志》,以续终汉。中兴以后,其旧制诞章,粲然弘备。自兹以降,

又有异同,故复撰次云尔。

汉献帝延康元年十一月己丑,诏公卿告祠高庙。遣兼御史大夫张音奉皇帝玺绶

策书,禅帝位于魏。是时魏文帝继王位,南巡在颍阴。有司乃为坛于颍阴之繁阳故

城。庚午,登坛。魏相国华歆跪受玺绂以进于王。既受毕,降坛视燎,成礼而返,

未有祖配之事。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郊祀天地明堂。是时魏都洛京,而神祇兆域

明堂灵台,皆因汉旧事。四年七月,帝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

南郊,自后以为常。及文帝崩,太尉钟繇告谥南郊,皆是有事于郊也。

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

时二汉郊禋之制具存,魏所损益可知也。

四年八月,帝东巡,过繁昌,使执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禅坛。《后

汉纪》,章帝诏高邑祠即位坛。此虽前代已行之事,然为坛以祀天,而坛非神也。

今无事于上帝,而致祀于虚坛,未详所据也。

景初元年十月乙卯,始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圆丘,诏曰:“盖帝王受命,莫不恭

承天地,以彰神明;尊祀世统,以昭功德。故先代之典既著,则禘郊祖宗之制备也。

昔汉氏之初,承秦灭学之后,采摭残缺,以备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宫、五畤神

祗兆位,多不经见,并以兴废无常,一彼一此,四百余年,废无禘礼。古代之所更

立者,遂有阙焉。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圆丘,以始祖帝舜配,号圆丘曰皇

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

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祗,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

帝。”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皇皇帝天于圆丘,以始祖有虞帝舜配。自正始以后,

终魏世,不复郊祀。

孙权初称尊号于武昌,祭南郊告天。文曰:“皇帝臣孙权,敢用玄牡,昭告皇

皇后帝。汉飨国二十有四世,历年四百三十,行气数终,禄胙运尽,普天弛绝,率

土分崩。孽臣曹丕,遂夺神器;丕子睿继世作慝,窃名乱制。权生于东南,遭值期

运,承乾秉戎,志在拯世,奉辞行罚,举足为民。群臣将相州郡百城执事之人,咸

以为天意已去于汉,汉氏已终于天。皇帝位虚,郊祀无主,休征嘉瑞,前后杂沓,

历数在躬,不得不受。权畏天命,敢不敬从。谨择元日,登坛柴燎,即皇帝位。唯

尔有神飨之!左右有吴,永绥天极。”其后自以居非中土,不复修设。中年,群臣

奏议,宜修郊祀,权曰:“郊祀当于中土,今非其所。”重奏曰:“普天之下,莫

非王土。王者以天下为家。昔周文、武郊于禜、镐,非必中土。”权曰:“武王伐

纣,即阼于镐京,而郊其所也。文王未为天子,立郊于禜,见何经典?”复奏曰:

“伏见《汉书·郊祀志》,匡衡奏徙甘泉河东郊于长安,言文王郊于禜。”权曰:

“文王德性谦让,处诸侯之位,明未郊也。经传无明文,由匡衡俗儒意说,非典籍

正义,不可用也。”虞喜《志林》曰:“吴主纠驳郊祀,追贬匡衡,凡在见者,莫

不慨然称善也。”何承天曰:“案权建号继天,而郊享有阙,固非也。末年虽一南

郊,而遂无北郊之礼。环氏《吴纪》:‘权思崇严父配天之义,追上父坚尊号为吴

始祖。’如此说,则权末年所郊,坚配天也。权卒后,三嗣主终吴世不郊祀,则权

不享配帝之礼矣。”

刘备章武元年,即皇帝位,设坛。“建安二十六年夏四月丙午,皇帝臣备,敢

用玄牡,昭告皇天上帝、后土神祗。汉有天下,历数无疆。曩者王莽篡盗,光武皇

帝震怒致诛,社稷复享。今曹操阻兵安忍,子丕载其凶逆,窃居神器。群臣将士以

为社稷堕废,备宜修之,嗣武二祖,龚行天罚。备惟否德,惧忝帝位,询于庶民,

外及蛮夷君长,佥曰天命不可以不答,祖业不可以久替,四海不可以无主,率土式

望,在备一人。备畏天之威,又惧汉邦将湮于地。谨择元日,与百僚登坛,受皇帝

玺绶。修燔瘗,告类于大神。惟大神尚飨!祚于汉家,永绥四海。”章武二年十月,

诏丞相诸葛亮营南北郊于成都。

魏元帝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使持节侍中太保郑冲、兼太尉司隶校尉李喜奉皇

帝玺绶策书,禅帝位于晋。丙寅,晋设坛场于南郊,柴燎告类,未有祖配。其文曰:

“皇帝臣炎,敢用玄牡,明告于皇皇后帝。魏帝稽协皇运,绍天明命,以命炎曰:

‘昔者唐尧禅位虞舜,虞舜又以禅禹,迈德垂训,多历年载。暨汉德既衰,太祖武

皇帝拨乱济民,扶翼刘氏,又用受禅于汉。粤在魏室,仍世多故,几于颠坠,实赖

有晋匡拯之德,用获保厥肆祀,弘济于艰难,此则晋之有大造于魏也。诞惟四方之

民,罔不祗顺,开国建侯,宣礼明刑,廓清梁、岷,苞怀扬、越,函夏兴仁,八纮

同轨,遐迩弛义,祥瑞屡臻,天人协应,无思不服。肆予宪章三后,用集大命于兹。’

炎惟德不嗣,辞不获命。于是群公卿士,百辟庶僚,黎献陪隶,暨于百蛮君长,佥

曰:‘皇天鉴下,求民之瘼,既有成命,固非克让所得距违。’天序不可以无统,

人神不可以旷主,炎虔奉皇运,畏天之威,敢不钦承休命,敬简元辰,升坛受禅,

告类上帝,以永答民望,敷佑万国。惟明德是飨。”

泰始二年正月,诏曰:“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今便为永

制。众议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祀,配以祖考,日夕叹企,贬食忘安。

其便郊祀。”时群臣又议:“五帝,即天也。五气时异,故殊其号。虽名有五,其

实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号,皆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

而已。北郊又除先后配祀。”帝悉从之。二月丁丑,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

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年十一月,有司又议奏:“古者丘郊不异,宜并圆丘方泽

于南北郊,更修治坛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帝又从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肃

议也。是月庚寅冬至,帝亲祠圆丘于南郊。自是后,圆丘方泽不别立至今矣。太康

十年十月,乃更诏曰:“《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而《周官》云:‘祀天旅上帝。’又曰:‘祀地旅四望。’四望非地,则明上帝不

得为天也。往者众议除明堂五帝位,考之礼文正经不通。且《诗序》曰:‘文、武

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宣帝以神武创业,既已配天,复以先帝配天,

于义亦不安。其复明堂及南郊五帝位。”晋武帝太康三年正月,帝亲郊礼。皇太子、

皇弟、皇子悉侍祠,非前典也。愍帝都长安,未及立郊庙而败。

元帝中兴一江一 南,太兴元年,始更立郊兆。其制度皆太常贺循依据汉、晋之旧也。

三月辛卯,帝亲郊祀,飨配之礼,一依武帝始郊故事。初,尚书令刁协、国子祭酒

杜夷,议宜须旋都洛邑乃修之。司徒荀组据汉献帝居许,即便立郊,自宜于此修奉。

骠骑王导、仆射荀崧、太常华恆、中书侍郎庾亮皆同组议,事遂施行。按元帝绍命

中兴,依汉氏故事,宜享明堂宗祀之礼。一江一 左不立明堂,故阙焉。明帝太宁三年七

月,始诏立北郊。未及建而帝崩,故成帝咸和八年正月,追述前旨,于覆舟山南立

之。是月辛未,祀北郊,始以宣穆张皇后配地。魏氏故事,非晋旧也。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将北郊,有疑议。太常顾和表曰:“泰始中,合二至之祀

于二郊。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或以夏至,或同用阳复。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

郊,此则与南郊同月。及中兴草创,百度从简,合北郊于一丘。宪章未备,权用斯

礼,盖时宜也。至咸和中,议别立北郊,同用正月。魏承后汉,正月祭天,以地配,

而称周礼,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于是从和议。是月辛未,南郊。辛巳,北郊。

帝皆亲奉。

安帝元兴三年三月,宋高祖讨桓玄走之。己卯,告义功于南郊。是年,帝蒙尘

一江一 陵未返。其明年应郊,朝议以为宜依周礼,宗伯摄职,三公行事。尚书左丞王纳

之独曰:“既殡郊祀,自是天子当阳,有君存焉,禀命而行,何所辨也。斋之与否,

岂如今日之比乎?议者又云今宜郊,故是承制所得命三公行事。又郊天极尊,唯一

而巳,故非天子不祀也。庶人以上,莫不蒸尝,嫡子居外,庶子执事,礼文炳然。

未有不亲受命而可祭天者。又武皇受禅,用二月郊,元帝中兴,以三月郊。今郊时

未过,日望舆驾。无为欲速而无据,使皇舆旋返,更不得亲奉。”遂从纳之议。

晋恭帝元熙二年五月,遣使奉策,禅帝位于宋。永初元年六月丁卯,设坛南郊,

受皇帝玺绂,柴燎告类。策曰:“皇帝臣讳,敢用玄牡,昭告皇皇后帝。晋帝以卜

世告终,历数有归,钦若景运,以命于讳。夫树君司民,天下为公,德充帝王,乐

推攸集。越俶唐、虞,降暨汉、魏,靡不以上哲格文祖,元勋陟帝位,故能大拯黔

黎,垂训无穷。晋自东迁,四维弗树,宰辅焉依,为日已久。难棘隆安,祸成元兴,

遂至帝王迁播,宗祀湮灭。讳虽地非齐、晋,众无一旅,仰愤时难,俯悼横流,投

袂一麾,则皇祚克复。及危而能持,颠而能扶,奸宄具歼,僭伪必灭。诚否终必泰,

兴废有期。至于拨乱济民,大造晋室,因藉时运,以一尸一其劳。加以殊俗慕义,重译

来款,正朔所暨,咸服声教。至乃三灵垂象,山川告祥,人神和协,岁月兹著。是

以群公卿士,亿兆夷人,佥曰皇灵降监于上,晋朝款诚于下;天命不可以久淹,宸

极不可以暂旷。遂逼群议,恭兹大礼。猥以寡德,托于兆民之上。虽仰畏天威,略

是小节,顾深永怀,祗惧若厉。敬简元日,升坛受禅,告类上帝,用酬万国之嘉望。

克隆天保,永祚于有宋。惟明灵是飨。”

永初元年,皇太子拜告南北郊。永初二年正月上辛,上亲郊祀。文帝元嘉三年,

车驾西征谢晦,币告二郊。

孝武帝孝建元年六月癸巳,八座奏:“刘义宣、臧质,干时犯顺,滔天作戾,

连结淮、岱,谋危宗社。质反之始,戒严之日,二郊庙社,皆已遍陈。其义宣为逆,

未经同告。舆驾将发,丑徒冰消,质既枭悬,义宣禽获,二寇俱殄,并宜昭告。检

元嘉三年讨谢晦之始,普告二郊、太庙。贼既平荡,唯告太庙、太社,不告二郊。”

礼官博议。太学博士徐宏、孙勃、陆澄议:“《礼》无不报。始既遍告,今贼已禽,

不应不同。”国子助教苏玮生议:“案《王制》,天子巡狩,‘归,假于祖祢’。

又《曾子问》:‘诸侯适天子,告于祖,奠于祢,命祝史告于社稷宗庙山川。告用

牲币,反亦如之。诸侯相见,反必告于祖祢,乃命祝史告至于前所告者。’又云:

‘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反必告至。’天子诸侯,虽事有小大,

其礼略钧,告出告至,理不得殊。郑云:‘出入礼同。’其义甚明。天子出征,类

于上帝,推前所告者归必告至,则宜告郊,不复容疑。元嘉三年,唯告庙社,未详

其义。或当以《礼记》唯云‘归假祖祢’,而无告郊之辞。果立此义,弥所未达。

夫《礼记》残缺之书,本无备体,折简败字,多所阙略。正应推例求意,不可动必

征文。天子反行告社,亦无成记,何故告郊,独当致嫌。但出入必告,盖孝敬之心。

既以告归为义,本非献捷之礼。今舆驾竟未出宫,无容有告至之文;若陈告不行之

礼,则为未有前准。愚谓祝史致辞,以昭诚信。苟其义舛于礼,自可从实而阙。臣

等参议,以应告为允,宜并用牲告南北二郊、太庙、太社,依旧公卿行事。”诏可。

孝建二年正月庚寅,有司奏:“今月十五日南郊。寻旧仪,庙祠至尊亲奉,以

太尉亚献;南郊亲奉,以太常亚献。又庙祠行事之始,以酒灌地;送神则不灌。而

郊初灌,同之于庙,送神又灌,议仪不同,于事有疑。辄下礼官详正。”太学博士

王祀之议:“案《周礼》,大宗伯‘佐王保国,以吉礼事鬼神祗,禋祀昊天。’则

今太常是也。以郊天,太常亚献。又《周礼》外宗云:‘王后不与,则赞宗伯。’

郑玄云:‘后不与祭,宗伯摄其事。’又说云:‘君执圭瓚稞一尸一,大宗伯执璋瓚亚

献。’中代以来,后不庙祭,则应依礼大宗伯摄亚献也。而今以太尉亚献。郑注

《礼·月令》云:‘三王有司马,无太尉。太尉,秦官也。’盖世代弥久,宗庙崇

敬,摄后事重,故以上公亚献。”又议:“履时之思,情深于霜露;室户之感,有

怀于容声。不知神之所在,求之不以一处。郑注《仪礼》有司云,天子诸侯祭于祊

而绎。绎又祭也。今庙祠阙送神之稞,将移祭于祊绎,明在于留神,未得而杀。礼

郊庙祭殊,故灌送有异。”

太常丞硃膺之议:“案《周礼》,大宗伯使掌典礼,以事神为上,职总祭祀,

而昊天为首。今太常即宗伯也。又寻袁山松《汉·百官志》云:‘郊祀之事,太尉

掌亚献,光禄掌三献。太常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掌赞天子。’无掌献事。

如仪志,汉亚献之事,专由上司,不由秩宗贵官也。今宗庙太尉亚献,光禄三献,

则汉仪也。又贺循制太尉由东南道升坛,明此官必预郊祭。古礼虽由宗伯,然世有

因革,上司亚献,汉仪所行。愚谓郊祀礼重,宜同宗庙。且太常既掌赞天子,事不

容兼。又寻灌事,《礼记》曰:‘祭求诸阴阳之义也。殷人先求诸阳。’‘乐三阕

然后迎牲。’则殷人后灌也。‘周人先求诸阴’,‘灌用鬯,达于渊泉。既灌,然

后迎牲。’则周人先灌也。此谓庙祭,非谓郊祠。案《周礼》天官:‘凡祭祀赞王

祼将之事。’郑注云:‘祼者,灌也。唯人道宗庙有灌,天地大神至尊不灌。’而

郊未始有灌,于礼未详。渊儒注义,炳然明审。谓今之有灌,相承为失,则宜无灌。”

通关八座丞郎博士,并同膺之议。尚书令建平王宏重参议,谓膺之议为允。诏可。

大明二年正月丙午朔,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舆驾亲奉。至时或雨。魏世

值雨,高堂隆谓应更用后辛。晋时既出遇雨,顾和亦云宜更告。徐禅云:‘晋武之

世,或用丙,或用己,或用庚。’使礼官议正并详。若得迁日,应更告庙与不?”

博士王燮之议称:“遇雨迁郊,则先代成议。《礼》传所记,辛日有征。《郊特牲》

曰:‘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郑玄注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用辛

者,取其斋戒自新也。’又《月令》曰:‘乃择元日,祈谷于上帝。’注曰:‘元

日,谓上辛。郊祭天也。’又《春秋》载郊有二,成十七年九月辛丑,郊。《公羊》

曰:‘曷用郊?用正月上辛。’哀元年四月辛巳,郊。《谷梁》曰:‘自正月至于

三月,郊之时也。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

不从,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以斯明之,则郊祭之礼,未有不用辛日者也。晋

氏或丙、或己、或庚,并有别议。武帝以十二月丙寅南郊受禅,斯则不得用辛也。

又泰始二年十一月己卯,始并圆丘方泽二至之祀合于二郊。三年十一月庚寅冬至祠

天,郊于圆丘。是犹用圆丘之礼,非专祈谷之祭,故又不得用辛也。今之郊飨,既

行夏时,虽得迁却,谓宜犹必用辛也。徐禅所据,或为未宜。又案《郊特牲》曰:

‘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郑玄注曰:‘受命,谓告退而卜也。’则告义在郊,

非为告日。今日虽有迁,而郊祀不异,愚谓不宜重告。”

曹郎硃膺之议:“案先儒论郊,其议不一。《周礼》有冬至日圆丘之祭。《月

令》孟春有祈谷于上帝。郑氏说,圆丘祀昊天上帝,以帝喾配,所谓禘也。祈谷祀

五精之帝,以后稷配,所谓郊也。二祭异时,其神不同。诸儒云,圆丘之祭,以后

稷配。取其所在,名之曰郊。以形体言之,谓之圆丘。名虽有二,其实一祭。晋武

舍郑而从诸儒,是以郊用冬至日。既以至日,理无常辛。然则晋代中原不用辛日郊,

如徐禅议也。一江一 左以来,皆用正月,当以传云三王之郊,各以其正,晋不改正朔,

行夏之时,故因以首岁,不以冬日,皆用上辛,近代成典也。夫祭之礼,‘过时不

举’。今在孟春,郊时未过,值雨迁日,于礼无违。既已告日,而以事不从,禋祀

重敬,谓宜更告。高堂隆云:‘九日南郊,十日北郊。’是为北郊可不以辛也。”

尚书何偃议:“郑玄注《礼记》,引《易》说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周礼》,凡

国大事,多用正岁。《左传》又启蛰而郊。则郑之此说,诚有据矣。众家异议,或

云三王各用其正郊天,此盖曲学之辩,于礼无取。固知《谷梁》三春皆可郊之月,

真所谓肤浅也。然用辛之说,莫不必同。晋郊庚己,参差未见前征。愚谓宜从晋迁

郊依礼用辛。燮之所受命作龟,知告不在日,学之密也。”右丞徐爰议以为:“郊

祀用辛,有碍迁日,礼官祠曹,考详已备。何偃据礼,不应重告,愚情所同。寻告

郊克辰,于今宜改,告事而已。次辛十日,居然展斋,养牲在涤,无缘三月。谓毛

血告泬之后,虽有事碍,便应有司行事,不容迁郊。”众议不同。参议:“宜依

《经》,遇雨迁用后辛,不重告。若杀牲荐血之后值雨,则有司行事。”诏可。

明帝泰始二年十一月辛酉,诏曰:“朕载新宝命,仍离多难,戎车遄驾,经略

务殷,禋告虽备,弗获亲礼。今九服既康,百祀咸秩,宜聿遵前典,郊谒上帝。”

有司奏检,未有先准。黄门侍郎徐爰议:“虞称肆类,殷述昭告。盖以创世成功,

德盛业远,开统肇基,必享上帝。汉、魏以来,聿遵斯典。高祖武皇帝克伐伪楚,

晋安帝尚在一江一 陵,即于京师告义功于郊兆。伏惟泰始应符,神武英断,王赫出讨,

戎戒淹时,虽司奉弗亏,亲谒尚阙。谨寻晋武郊以二月,晋元禋以三月。有非常之

庆,必有非常之典,不得拘以常祀,限以正月上辛。愚谓宜下史官,考择十一月嘉

吉,车驾亲郊,奉谒昊天上帝,高祖武皇帝配飨。其余祔食,不关今祭。”尚书令

建安王休仁等同爰议。参议为允,诏可。

泰始六年正月乙亥,诏曰:“古礼王者每岁郊享,爰及明堂。自晋以来,间年

一郊,明堂同日。质文详略,疏数有分。自今可间二年一郊,间岁一明堂。外可详

议。”有司奏:“前兼曹郎虞愿议:‘郊祭宗祀,俱主天神,而同日殷荐,于义为

黩。明诏使圆丘报功,三载一享。明堂配帝,间岁昭荐。详辰酌衷,实允懋典。’

缘谘参议并同。曹郎王延秀重议:‘改革之宜,实如圣旨。前虞愿议,盖是仰述而

已,未显后例。谨寻自初郊间二载,明堂间一年,第二郊与第三明堂,还复同岁。

愿谓自始郊明堂以后,宜各间二年。以斯相推,长得异岁。’通关八座,同延秀议。”

后废帝元徽二年十月丁巳,有司奏郊祀明堂,还复同日,间年一修。

汉文帝初祭地祇于渭阳,以高帝配;武帝立后土社祠于汾阴,亦以高帝配。汉

氏以太祖兼配天地,则未以后配地也。王莽作相,引《周礼》享先妣为配北郊。夏

至祭后土,以高后配,自此始也。光武建武中,不立北郊,故后地之祇,常配食天

坛,山川群望皆在营内,凡一千五百一十四神。中元年,建北郊,使司空冯鲂告高

庙,以薄后代吕后配地。一江一 左初,未立北坛,地祇众神,共在天郊也。

晋成帝立二郊,天郊则六十二神,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

斗、三台、司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钩陈、北极、雨师、雷电、司

空、风伯、老人六十二神也。地郊则四十四神,五岳、四望、四海、四渎、五湖、

五帝之佐、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闾山、蒋山、松一江一 、会稽山、钱唐一江一 、

先农凡四十四也。一江一 南诸小山,盖一江一 左所立,犹如汉西京关中小水,皆有祭秩也。

二郊所秩,官有其注。

宋武帝永初三年九月,司空羡之、尚书令亮等奏曰:“臣闻崇德明祀,百王之

令典;宪章天人,自昔之所同。虽因革殊时,质文异世,所以本情笃教,其揆一也。

伏惟高祖武皇帝允协灵祗,有命自天,弘日静之勤,立蒸民之极,帝迁明德,光宅

八表,太和宣被,玄化遐通。陛下以圣哲嗣徽,道孚万国。祭礼久废,思光鸿烈,

飨帝严亲,今实宜之。高祖武皇帝宜配天郊;至于地祗之配,虽礼无明文,先代旧

章,每所因循,魏、晋故典,足为前式。谓武敬皇后宜配北郊。盖述怀以追孝,跻

圣敬于无穷,对越两仪,允洽幽显者也。明年孟春,有事于二郊,请宣摄内外,详

依旧典。”诏可。

晋武帝太康二年冬,有司奏:“三年正月立春祠,时日尚寒,可有司行事。”

诏曰:“郊祀礼典所重,中间以军国多事,临时有所妨废,故每从奏可。自今方外

事简,唯此为大,亲奉禋享,固常典也。”

成帝祠南郊,遇雨。侍中顾和启:“宜还,更克日。”诏可。汉明帝据《月令》

有五郊迎气服色之礼,因采元始中故事,兆五郊于洛阳,祭其帝与神,车服各顺方

色。魏、晋依之。一江一 左以来,未遑修建。

宋孝武大明五年四月庚子,诏曰:“昔文德在周,明堂崇祀;高烈惟汉,汶邑

斯尊。所以职祭罔愆,气令斯正,鸿名称首,济世飞声。朕皇考太祖文皇帝功耀洞

元,圣灵昭俗,内穆四门,仁济群品,外薄八荒,威憺殊俗,南脑劲越,西髓刚戎。

裁礼兴稼穑之根,张乐协四气之纪。匡饰坟序,引无题之外;旌延宝臣,尽盛德之

范。训深劭农,政高刑厝。万物棣通,百神荐祉。动协天度,下沿地德。故精纬上

灵,动殖下瑞,诸侯轨道,河溓海夷。朕仰凭洪烈,入子万姓,皇天降祐,迄将一

纪。思奉扬休德,永播无穷。便可详考姬典,经始明堂,宗祀先灵,式配上帝,诚

敬克展,幽显咸秩。惟怀永元,感慕崩心。”

有司奏:“伏寻明堂辟雍,制无定文,经记参差,传说乖舛。名儒通哲,各事

所见,或以为名异实同,或以为名实皆异。自汉暨晋,莫之能辨。周书云,清庙明

堂路寝同制。郑玄注《礼》,义生于斯。诸儒又云明堂在国之阳,丙巳之地,三里

之内。至于室宇堂个,户牖达向,世代湮缅,难得该详。晋侍中裴頠,西都硕学,

考详前载,未能制定。以为尊祖配天,其义明著,庙宇之制,理据未分,直可为殿,

以崇严祀。其余杂碎,一皆除之。参详郑玄之注,差有准据;裴頠之奏,窃谓可安。

国学之南,地实丙巳,爽垲平暢,足以营建。其墙宇规范,宜拟则太庙,唯十有二

间,以应期数。依汉汶上图仪,设五帝位,太祖文皇帝对飨。祭皇天上帝,虽为差

降,至于三载恭祀,理不容异。自郊徂宫,亦宜共日。《礼记》郊以特牲,《诗》

称明堂羊牛,吉蠲虽同,质文殊典。且郊有燔柴,堂无禋燎,则鼎俎彝簋,一依庙

礼。班行百司,搜材简工,权置起部尚书、将作大匠,量物商程,克今秋缮立。”

乃依頠议,但作大殿屋雕画而已,无古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之制。六年正月,南郊还,

世祖亲奉明堂,祠祭五时之帝,以文皇帝配,是用郑玄议也。官有其注。

大明五年九月甲子,有司奏:“南郊祭用三牛;庙四时祠六室用二牛。明堂肇

建,祠五帝,太祖文皇帝配,未详祭用几牛?”太学博士司马兴之议:“案郑玄注

《礼记大传》:称‘《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配灵威仰也。宗祀文王于明堂,以

配上帝,配五帝也。’夫五帝司方,位殊功一,牲牢之用,理无差降。太祖文皇帝

躬成天地,则道兼覆载;左右群生,则化洽四气。祖、宗之称,不足彰无穷之美;

金石之音,未能播勋烈之盛。故明堂聿修,圣心所以昭玄极;泛配宗庙,先儒所以

得礼情。愚管所见,谓宜用六牛。”博士虞龢议:“祀帝之名虽五,而所生之实常

一。五德之帝,迭有休王,各有所司,故有五室。宗祀所主,要随其王而飨焉。主

一配一,合用二牛。”祠部郎颜奂议:“祀之为义,并五帝以为言。帝虽云五,牲

牢之用,谓不应过郊祭庙祀。宜用二牛。”

明帝泰始七年十月庚子,有司奏:“来年正月十八日,祠明堂。寻旧南郊与明

堂同日,并告太庙。未审今祀明堂,复告与不?”祠部郎王延秀议:“案郑玄云:

‘郊者祭天之名,上帝者,天之别名也。神无二主,故明堂异处,以避后稷。’谨

寻郊宗二祀,既名殊实同,至于应告,不容有异。”守尚书令袁粲等并同延秀议。

魏明帝世,中护军蒋济奏曰:“夫帝王大礼,巡狩为先;昭祖扬祢,封禅为首。

是以自古革命受符,未有不蹈梁父,登泰山,刊无竟之名,纪天人之际者也。故司

马相如谓有文以来七十二君,或从所由于前,谨遗迹于后。太史公曰:‘主上有圣

明而不宣布,有司之过也。’然则元功懿德,不刊山、梁之石,无以显帝王之功,

布生民不朽之观也。语曰,当君而叹尧、舜之美,譬犹人子对厥所生,誉他人之父。

今大魏振前王之弊乱,拯流遁之艰危,接千载之衰绪,继百世之废始。自武、文至

于圣躬,所以参成天地之道,纲维人神之化,上天报应,嘉瑞显祥,以比往古,其

优衍丰隆,无所取喻。至于历世迄今,未发大礼。虽志在扫尽残盗,荡涤余秽,未

遑斯事。若尔,三苗堀强于一江一 海,大舜当废东巡之仪;徐夷跳梁于淮、泗,周成当

止岱岳之礼也。且昔岁破吴虏于一江一 、汉,今兹屠蜀贼于陇右。其震荡内溃,在不复

淹,就当探其窟穴,无累于封禅之事也。此仪久废,非仓卒所定。宜下公卿,广纂

其礼,卜年考时,昭告上帝,以副天下之望。臣待罪军旅,不胜大愿,冒死以闻。”

诏曰:“闻济斯言,使吾汗出流足。自开辟以来,封禅者七十余君尔。故太史公曰:

‘虽有受命之君,而功有不洽,是以中间旷远者,千有余年,近数百载。其仪阙不

可得记。’吾何德之修,敢庶兹乎!济岂谓世无管仲,以吾有桓公登泰山之志乎?

吾不敢欺天也。济之所言,华则华矣,非助我者也。公卿侍中、尚书、常侍省之而

已。勿复有所议,亦不须答诏也。”帝虽拒济议,而实使高堂隆草封禅之仪。以天

下未一,不欲便行大礼。会隆卒,故不行。

晋武帝平吴,混一区宇。太康元年九月庚寅,尚书令卫瓘、尚书左仆射山涛、

魏舒、尚书刘实、张华等奏曰:“圣德隆茂,光被四表,诸夏乂清,幽荒率从。神

策庙算,席卷吴越,孙皓稽颡,六一合 为家,巍巍之功,格于天地。宜同古典,勒封

东岳,告三府太堂为仪制。”瓘等又奏:“臣闻肇自生民,则有后辟,载祀之数,

莫之能纪。立德济世,挥扬仁风,以登封泰山者七十有四家,其谥号可知者,十有

四焉。沉一沦 寂寞,曾无遗声者,不可胜记。自黄帝以前,古传昧略,唐、虞以来,

典谟炳著。三王代兴,体业继袭,周道既没,秦氏承之,至于汉、魏,而质文未复。

大晋之德,始自重、黎,实佐颛顼。至于夏、商,世序天地,其在于周,不失其绪。

金德将升,世济明圣,外平蜀汉,海内归心,武功之盛,实由文德。至于陛下受命

践阼,弘建大业,群生仰流,唯独江湖沅湘之表,凶桀负固,历代不宾。神谋独断,

命将出讨,兵威暂加,数旬荡定,羁其鲸鲵,赦其罪逆。云覆雨施,八方来同,声

教所被,达于四极。虽黄轩之征,大禹远略,周之奕世,何以尚今。若夫玄石素文,

底号前载,象以姓表,言以事告,《河图》、《洛书》之征,不是过也。加以驺虞

麟趾,众瑞并臻。昔夏、殷以丕崇为祥,周武以乌鱼为美,咸曰休哉;然符瑞之应,

备物之盛,未有若今之富者也。宜宣大典,礼中岳,封泰山,禅梁父,发德号,明

至尊,享天休,笃黎庶,勒千载之表,播流后之一声 ,俾百代之下,莫不兴起。斯帝

王之盛业,天人之至望也。”诏曰:“今逋寇虽殄,外则障塞有警,内则民黎未康,

此盛德之事,所未议也。”

瓘等又奏:“今东渐于海,西被流沙,大漠之阴,日南北户,莫不通属。茫茫

禹迹,今实过之,则天人之道已周,巍巍之功已著。宜有事梁父,修礼地祗,登封

泰山,致诚上帝,以答人神之愿。乞如前奏。”诏曰:“今阴阳未和,政刑未当,

百姓未得其所,岂可以勒功告成邪!”瓘又奏:“臣闻处帝王之位者,必有历运之

期,天命之应;济生民之大功者,必有盛德之容,告成之典。无不可诬,有不可让,

自古道也。而明诏谦冲,屡辞其礼。虽盛德攸在,推而未居。夫三公职典天地,实

掌民物,国之大事取议于此。汉氏封禅,非是官也,不在其事。臣等前奏,盖陈祖

考之功,天命又应,陛下之德,合同四海,述古考今,宜循此礼。至于克定岁月,

须五府上议,然后奏闻。请写诏及奏,如前下议。”诏曰:“虽荡清一江一 表,皆临事

者之劳,何足以告成。方望群后,思隆大化,以宁区夏,百姓获乂,与之休息,此

朕日夜之望。无所复下诸府矣。勿复为烦。”瓘等又奏:“臣闻唐、虞二代,济世

弘功之君,莫不仰答天心,俯协民志,登介丘,履梁父,未有辞焉者,盖不可让也。

今陛下勋高百王,德无与二,茂绩宏规,巍巍之业,固非臣等所能究论。而圣旨劳

谦,屡自抑损,时至弗应,推美不居,阙皇代之上仪,塞神祇之款望,使大晋之典

谟,不同风于三、五。臣等诚不敢奉诏,请如前奏施行。”诏曰:“方当共弘治道,

以康庶绩,且俟他年,无复纷纭也。”

太康元年冬,王公有司又奏:“自古圣明,光宅四海,封禅名山,著于史籍,

作者七十四君矣。舜、禹之有天下,巡狩四岳,躬行其道。《易》著‘观民省方’,

《礼》有‘升中于天’,《诗》颂‘陟其高山’,皆载在方策。文王为西伯,以服

事殷;周公以鲁蕃,列于诸侯,或享于岐山,或有事泰山。徒以圣德,犹得为其事。

自是以来,功薄而僭其义者,不可胜言,号谥不泯,以至于今。况高祖宣皇帝肇开

王业,海外有截;世宗景皇帝济以大功,辑宁区夏;太祖文皇帝受命造晋,荡定蜀

汉;陛下应期龙兴,混壹六一合 ,泽被群生,威震无外。昔汉氏失统,吴、蜀鼎峙,

兵兴以来,近将百年。地险俗殊,民望绝塞,以为分外,其日久矣。大业之隆,重

光四叶,不羁之寇,二世而平。非聪明神武,先天弗违,孰能巍巍其有成功若兹者

欤!臣等幸以千载,得遭运会,亲奉大化,目睹太平,至公之美,谁与为让!宜祖

述先朝,宪章古昔,勒功岱岳,登封告成,弘礼乐之制,正三雍之典,扬名万世,

以显祖宗。是以不胜大愿,敢昧死以闻。请告太常具礼仪。”上复诏曰:“所议诚

前烈之盛事也;方今未可以尔。便报绝之。”

宋太祖在位长久,有意封禅。遣使履行泰山旧道,诏学士山谦之草封禅仪注。

其后索虏南寇,六州荒毁,其意乃息。

世祖大明元年十一月戊申,太宰一江一 夏王义恭表曰:“惟皇天崇称大道,始行揖

让。迄于有晋,虽聿修前绪,而迹沦言废,蔑记于竹素者,焉可单书。绍乾维,建

徽号,流风声,被丝管,自无怀以来,可传而不朽者,七十有四君。罔仁厚而道灭,

鲜义浇而德宣,钟律之先,旷世绵绝,难得而闻。《丘》、《索》著明者,尚有遗

炳。故《易》称先天弗违,后天奉时。盖陶唐姚姒商姬之主,莫不由斯道也。是以

风化大洽,光熙于后。炎汉二帝,亦踵曩则,因百姓之心,听舆人之颂,龙驾帝服,

镂玉梁甫,昌言明称,告成上灵。况大宋表祥唐虞,受终素德,山龙启符,金玉显

瑞,异采腾于轸墟,紫烟蔼于邦甸,锡冕兆九五之征,文豹赴天历之会。诚二祖之

幽庆,圣后之冥休。道冠轩、尧,惠深亭毒;而犹执冲约,未言封禅之事,四海窃

以恧焉。臣闻惟皇配极,惟帝祀天,故能上稽乾式,照临黔首,协和穹昊,膺兹多

福。高祖武皇帝明并日月,光振八区,拯已溺之晋,济横流之世,拨乱宁民,应天

受命,鸿徽洽于海表,威棱震乎沙外。太祖文皇帝体圣履仁,述业兴礼,正乐颂,

作象历,明达通于神祇,玄泽被乎上下。仁孝命世,睿武英挺,遭运屯否,三才湮

灭,乃龙飞五洲,凤翔九一江一 ,身先八百之期,断出人鬼之表,庆烟应高牙之建,风

耀符发迹之辰,亲翦凶逆,躬清昏�,天地革始,夫妇更造,岂与彼承业继绪,拓

复禹迹,车一其轨,书罔异文者,同年而议哉!今龙麟已至,凤皇已仪,比李已实,

灵茅已茂,雕气降雾于宫榭,珍露呈味于禁林,嘉禾积穗于殿甍,连理合干于园御,

皆耀质离宫,植根兰囿。至夫霜毫玄文,素翮赪羽,泉河山岳之瑞,草木金石之祥,

方畿憬涂之谒,抗驿绝祖之奏,彪炳杂沓,粤不可胜言。太平之应,兹焉富矣。宜

其从天人之诚,遵先王之则,备万乘,整法驾,修封泰山,瘗玉岱趾,延乔、松于

东序,诏韩、岐于西厢,麾天阍,使启关,谒紫宫,朝太一,奏《钧天》,咏《云

门》,赞扬幽奥,超声前古,岂不盛哉!伏愿时命宗伯,具兹典度。”诏曰:“太

宰表如此。昔之盛王,永保鸿名,常为称首,由斯道矣。朕遭家多难,入纂绝业,

德薄勋浅,鉴寐崩愧。顷麟凤表祯,茅禾兼瑞,虽符祥显见,恧乎犹深,庶仰述先

志,拓清中宇,礼祇谒神,朕将试哉。”

四年四月辛亥,有司奏曰:

臣闻崇号建极,必观俗以树教;正位居体,必采世以立言。是以重代列圣,咸

由厥道。玄勋上烈,融章未分,鸣光委绪,歇而罔臧。若其显谥略腾轨,则系缀声

采,征略闻听。爰洎姬、汉,风一流 尚存,遗芬余荣,绵映纪纬。虽年绝世祀,代革

精华,可得腾金彩,奏玉润,镂迹以熏今,镌德以丽远。而四望埋禋歌之礼,日观

弛修封之容,岂非神明之业难崇,功基之迹易泯。自兹以降,讫于季末,莫不欲英

弘徽位,详固洪声。岂徒深默修文,渊幽驭世而已。谅以縢非虚奏,书匪妄埋,击

雨恕神,淳廕复树,安得紫坛肃祗,竹宫载伫,散火投郊,流星奔座。宝纬初基,

厌灵命历,德振弛维,功济沦象,玄浸纷流,华液幽润,规存永驭,思详树远。

太祖文皇帝以启遘泰运,景望震凝,采乐调风,集礼宣度,祖宗相映,轨迹重

晖。圣上韫箓蕃河,伫翔衡汉,金波掩照,华耀停明,运动时来,跃飞风举,澄氛

海、岱,开景中区,歇神还灵,颓天重耀,储正凝位于兼明,哀岳蕃华于元列。故

以祥映昌基,系发篆素。重以班朝待典,饰令详仪,纂综沦芜,搜腾委逸,奏玉郊

宫,禋珪玄畤,景集天庙,脉壤祥农,节至昕阳,川丘夙礼,纲威巡�止,表绥中

甸,史流其咏,民挹其风。于是涵迹视阴,振声威响,历代之渠,沉□望内,安侯

之长,贤王入侍,殊生诡气,奉俗还乡,羽族卉仪,怀音革状,边帛绝书,权光弛

烛。天岱发灵,宗河开宝,崇丘沦鼎,振采泗渊,云皇王岳,离藻□汉,并角即音,

栖翔禁御,衮甲霜味,翾舞川肆,荣泉流镜,后昭河源,故以波沸外关,云蒸内泽。

若其雪趾青毳,玄文硃彩,日月郊甸,择木弄音,重以荣露腾轩,萧云掩阁,镐颍

孳萌,移华渊禁,山舆伫衡,云鹣竦翼,海鲽泳流,一江一 茅吐廕。校书之列,仰笔以

饰辞,济、代之蕃,献邑以待礼。岂非神勰气昌,物瑞云照,蒱轩龟轸,□泉淳芳。

太宰一江一 夏王臣义恭咀道遵英,抽奇丽古,该润图史,施详�载,表以功懋往初,

德耀炎、昊,升文中岱,登牒天关,耀冠荣名,摛振声号。而道谦称首,礼以虚挹,

将使玄祇缺观,幽瑞乖期,梁甫无盛德之容,介丘靡声闻之响。加穷泉之野,献八

代之驷,一交一 木之乡,奠绝金之楛,肃灵重表,珍符兼贶。伏惟陛下谟详渊载,衍属

休章,依征圣灵,润色声业,诹辰稽古,肃齐警列,儒僚展采,礼官相仪,悬蕤动

音,洪钟竦节,阳路整卫,正途清禁。于是绩环佩,端玉藻,鸣凤伫律,腾驾流文,

间彩比象之容,昭明纪数之服。徽焯天阵,容藻神行,翠盖怀阴,羽华列照。乃诏

联事掌祭,宾客赞仪,金支宿县,镛石润响。命五神以相列,辟九关以集灵,警卫

兵而开云,先雨祇以洒路。霞凝生阙,烟起成宫,台冠丹光,坛浮素霭。尔乃临中

坛,备盛礼,天降祥锡,寿固皇根,谷动神音,山传称响。然后辨年问老,陈诗观

俗,归荐告神,奉遗清庙。光美之盛,彰乎万古;渊祥之烈,溢乎无穷。岂不盛欤!

臣等生接昌辰,肃懋明世,束教管闻,未足言道。且章志湮微,代往沦绝,拘

采遗文,辩明训诰□□□□簉访邹、鲁,草縢书堙玉之礼,具竦石绳金之仪,和芝

润瑛,镌玺乾封。惧弗轨属上徽,辉当王则。谨奉仪注以闻。

诏曰:“天生神物,昔王称愧,况在寡德,敢当鸿贶。今文轨未一,可停此奏。”

汉献帝建安十八年五月,以河北十郡封魏武帝为魏公。是年七月,始建宗庙于

鄴,自以诸侯礼立五庙也。后虽进爵为王,无所改易。延康元年,文帝继王位。七

月,追尊皇祖为太一王 ,丁夫人曰太一王 后。黄初元年十一月受禅,又追尊太一王 曰太皇

帝,皇考武王曰武皇帝。明帝太和三年六月,又追尊高祖大长秋曰高皇,夫人吴氏

曰高皇后,并在鄴庙庙所祠。则文帝之高祖处士、曾祖高皇、祖太皇帝共一庙。考

太祖武皇帝特一庙百世不毁,然则所祠止于亲庙四室也。至明帝太和三年十一月,

洛京庙成,则以亲尽迁处士主,置园邑,使令丞奉荐。而使行太傅太常韩暨、行太

常宗正曹恪持节迎高皇以下神主共一庙,犹为四室而已。至景初元年六月,群公有

司始更奏定七庙之制,曰:“大魏三圣相承,以成帝业。武皇帝肇建洪基,拨乱夷

险,为魏太祖。文皇帝继天革命,应期受禅,为魏高祖。上集成大命,清定华夏,

兴制礼乐,宜为魏烈祖。”更于太祖庙北为二祧,其左为文帝庙,号曰高祖,昭祧,

其右拟明帝号曰烈祖,穆祧。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余四庙,亲尽迭迁,一如周

后稷、文、武庙祧之礼。孙盛《魏氏春秋》曰:“夫谥以表行,庙以存容,皆于既

殁然后著焉。所以原始要终,以示百世者也。未有当年而逆制祖宗,未终而豫自尊

显。昔华乐以厚敛致讥,周人以豫凶违礼,魏之群司,于是乎失正矣。”

文帝甄后赐死,故不列庙。明帝即位,有司奏请追谥曰文昭皇后,使司空王朗

持节奉策告祠于陵。三公又奏曰:“自古周人始祖后稷,又特立庙以祀姜嫄。今文

昭皇后之于后嗣,圣德至化,岂有量哉!夫以皇家世妃之尊,神灵迁化,而无寝庙

以承享祀,非以报显德,昭孝敬也。稽之古制,宜依周礼,先妣别立寝庙。”奏可。

以太和元年二月,立庙于鄴。四月,洛邑初营宗庙,掘地得玉玺方一寸九分,其文

曰:“天子羡思慈亲。”明帝为之改容,以太牢告庙。至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有

司又奏文昭皇后立庙京师,永传享祀。乐舞与祖庙同,废鄴庙。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以洛京宗庙未成,乃祠武帝于建始殿,亲执馈奠如家人

礼。何承天曰:“案礼,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庶人无庙,故祭于寝。帝者行之,

非礼甚矣。”

汉献帝延康元年七月,魏文帝幸谯,亲祠谯陵,此汉礼也。汉氏诸陵皆有园寝

者,承秦所为也。说者以为古前庙后寝,以象人君前有朝后有寝也。庙以藏主,四

时祭祀,寝有衣冠象生之具以荐新。秦始出寝起于墓侧,汉因弗改。陵上称寝殿,

象生之具,古寝之意也。及魏武帝葬高陵,有司依汉,立陵上祭殿。至文帝黄初三

年,乃诏曰:“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系事为忠。古不墓

祭,皆设于庙。高陵上殿屋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之志。”

及文帝自作终制,又曰:“寿陵无立寝殿,造园邑。”自后至今,陵寝遂绝。

孙权不立七庙,以父坚尝为长沙太守,长沙临湘县立坚庙而已。权既不亲祠,

直是依后汉奉南顿故事,使太守祠也。坚庙又见尊曰始祖庙,而不在京师。又以民

人所发吴芮冢材为屋,未之前闻也。于建鄴立兄长沙桓王策庙于硃爵桥南。权疾,

太子所祷,即策庙也。权卒,子亮代立。明年正月,于宫东立权庙曰太祖庙,既不

在宫南,又无昭穆之序。

及孙皓初立,追尊父和曰文皇帝。皓先封乌程侯,即改葬和于乌程西山,号曰

明陵,置园邑二百家。于乌程立陵寝,使县令丞四时奉祠。宝鼎元年,遂于乌程分

置吴兴郡,使太守执事。有司寻又言宜立庙京邑。宝鼎二年,遂更营建,号曰清庙。

遣守丞相孟仁、太常姚信等备官僚中军步骑,以灵舆法驾迎神主于明陵,亲引仁拜

送于庭。比仁还,中吏手诏日夜相继,奉问神灵起居动止。巫觋言见和被服颜色如

平日,皓悲喜,悉召公卿尚书诣皞下受赐。灵舆当至,使丞相陆凯奉三牲祭于近郊。

皓于金城外露宿。明日,望拜于东门之外,又拜庙荐飨。比七日,三祭,倡伎昼夜

娱乐。有司奏:“‘祭不欲数,数则黩’,宜以礼断情。”然后止。

刘备章武元年四月,建尊号于成都。是月,立宗庙,袷祭高祖已下。备绍世而

起,亦未辨继何帝为祢,亦无祖宗之号。刘禅面缚,北地王谌哭于昭烈之庙,此则

备庙别立也。

魏元帝咸熙元年,增封晋文帝进爵为王,追命舞阳宣文侯为晋宣王,忠武侯为

晋景王。是年八月,文帝崩,谥曰文王。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受禅。丁卯,

追尊皇祖宣王为宣皇帝,伯考景王为景皇帝,考文王为文皇帝,宣王妃张氏为宣穆

皇后,景王夫人羊氏为景皇后。二年正月,有司奏天子七庙,宜如礼营建。帝重其

役,诏宜权立一庙。于是君臣奏议:“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祇,逮至周室,制为

七庙,以辨宗祧。圣旨深弘,远迹上世,敦崇唐、虞。舍七庙之繁华,遵一宫之尊

远。昔舜承尧禅,受终文祖,遂陟帝位,盖三十载,月正元日,又格于文祖。此则

虞氏不改唐庙,因仍旧宫。可依有虞氏故事,即用魏庙。”奏可。于是追祭征西将

军、豫章府君、颍川府君、京兆府君,与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为三昭三穆。是

时宣皇未升,太祖虚位,所以祠六世与景帝为七庙,其礼则据王肃说也。七月,又

诏曰:“主者前奏就魏旧庙,诚亦有准。然于祗奉神明,情犹未安。宜更营造,崇

正永制。”于是改创宗庙。十一月,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为景怀皇后。

太康元年,灵寿公主修丽祔于太庙,周、汉未有其准。魏明帝则别立庙,晋又

异魏也。六月,因庙陷当改治。群臣又议奏曰:“古者七庙异所,自宜如礼。”诏

又曰:“古虽七庙,自近代以来,皆一庙七室,于礼无废,于情为叙,亦随时之宜

也。其便仍旧。”至十年,乃更改筑于宣阳门内,穷壮极丽。然坎位之制,犹如初

尔。庙成,帝率百官迁神主于新庙,自征西以下,车服导从,皆如帝者之仪。挚虞

之议也。至世祖武皇帝崩,则迁征西;及惠帝崩,又迁豫章。而惠帝世,愍怀太子、

太子二子哀太孙臧、冲太孙尚并祔庙。元帝世,怀帝殇太子又被庙,号为阴室四殇。

怀帝初,又策谥武帝杨后曰武悼皇后,改葬峻阳陵侧。别立弘训宫,不列于庙。元

帝既即尊位,上继武帝,于礼为祢,如汉光武上继元帝故事也。是时西京神主堙灭

虏庭,一江一 左建庙,皆更新造。寻以登怀帝之主,又迁颍川。位虽七室,其实五世,

盖从刁协,以兄弟为世数故也。于时百度草创,旧礼未备,三祖毁主,权居别室。

太兴三年,将登愍帝之主,于是乃定更制,还复豫章、颍川二主于昭穆之位,以同

惠帝嗣武帝故事;而惠、怀、愍三帝自从《春秋》尊尊之义,在庙不替也。至元帝

崩,则豫章复迁。然元帝神位,犹在愍帝之下,故有坎室者十也。至明帝崩,而颍

川又迁,犹十室也。于时续广太庙,故三迁主并还西储,名之曰祧,以准远庙。

成帝咸和三年,苏峻覆乱京都,一温一 峤等入伐,立行庙于白石,告先帝先后曰:

“逆臣苏峻,倾覆社稷,毁弃三正,污辱海内。臣亮等手刃戎首,龚行天罚。惟中

宗元皇帝、肃祖明皇帝、明穆皇后之灵,降鉴有罪,剿绝其命,翦此群凶,以安宗

庙。臣等虽陨首摧躯,犹生之年。”咸康七年五月,始作武悼皇后神主,祔于庙,

配飨世祖。成帝崩而康帝承统,以兄弟一世,故不迁京兆,始十一室也。康帝崩,

京兆迁入西储,同谓之祧,如前三祖迁主之礼。故正室犹十一也。穆帝崩而哀帝、

海西并为兄弟,无所登降。咸安之初,简文皇帝上继元皇帝,世秩登进。于是颍川、

京兆二主,复还昭穆之位。至简文崩,颍川又迁。孝武皇帝太元十六年,改作太庙,

殿正室十六间,东西储各一间,合十八间。栋高八丈四尺,堂基长三十九丈一尺,

广十丈一尺。堂集方石,庭以砖。尊备法驾,迁神主于行庙。征西至京兆四主,及

太子太孙,各用其位之仪服。四主不从帝者之仪,是与太康异也。诸主既入庙,设

脯醢之奠。及新庙成,帝主还室,又设脯醢之奠。十九年二月,追尊简文母会稽太

妃郑氏为简文皇帝宣太后,立庙太庙道西。及孝武崩,京兆又迁,如穆帝之世四祧

故事。安帝隆安四年,以孝武母简文李太后、帝母宣德陈太后祔于宣郑太后之庙。

元兴三年三月,宗庙神主在寻阳,已立新主于太庙,权告义事。四月,辅国将

军何无忌奉送神主还。丙子,百官拜迎于石头。戊寅,入庙。安帝崩,未及禘,而

天禄终焉。

宋武帝初受晋命为宋王,建宗庙于彭城,依魏、晋故事,立一庙。初祠高祖开

封府君、曾祖武原府君、皇祖东安府君、皇考处士府君、武敬臧后,从诸侯五庙之

礼也。既即尊位,及增祠七世右北平府君、六世相国掾府君为七庙。永初初,追尊

皇考处士为孝穆皇帝,皇妣赵氏为穆皇后。三年,孝懿萧皇后崩,又祔庙。高祖崩,

神主升庙,犹从昭穆之序,如魏、晋之制,虚太祖之位也。庙殿亦不改构,又如晋

初之因魏也。文帝元嘉初,追尊所生一胡一 婕妤为章皇太后,立庙西晋宣太后地。孝武

昭太后、明帝宣太后并祔章太后庙。

晋元帝太兴三年正月乙卯,诏曰:“吾虽上继世祖,然于怀、愍皇帝,皆北面

称臣。今祠太庙,不亲执觞酌,而令有司行事,于情礼不安。可依礼更处。”太常

华恆议:“今圣上继武皇帝,宜准汉世祖故事,不亲执觞爵。”又曰:“今上承继

武帝,而庙之昭穆,四世而已。前太常贺循、博士傅纯以为惠、怀及愍宜别立庙。

然臣愚谓庙室当以客主为限,无拘常数。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则当祭祢而

已。推此论之,宜还复豫章、颍川,全祠七庙之礼。”骠骑长史一温一 峤议:“凡言兄

弟不相入庙,既非礼文。且光武奋剑振起,不策名于孝平,豫神其事,以应九世之

谶;又古不共庙,故别立焉。今上以策名而言,殊于光武之事,躬奉烝尝,于经既

正,于情又安矣。太堂恆欲还二府君以全七世,峤谓是宜。”骠骑将军王导从峤议。

峤又曰:“其非子者,可直言皇帝敢告某皇帝。又若以一帝为一世,则不祭祢,反

不及庶人。”于是帝从峤议,悉施用之。孙盛《晋春秋》曰:“《阳秋传》云,

‘臣子一例也’。虽继君位,不以后尊,降废前敬。昔鲁僖上嗣庄公,以友于长幼

而升之,为逆。准之古义,明诏是也。”

穆帝永和二年七月,有司奏:“十月殷祭,京兆府君当迁祧室。昔征西、豫章、

颍川三府君毁主,中兴之初,权居天府,在庙门之西。咸康中,太常冯怀表续奉还

于西储夹室,谓之为祧,疑亦非礼。今京兆迁入,是为四世远祖,长在太祖之上。

昔周室太祖世远,故迁有所归。今晋庙宣皇为主,而四祖居之,是屈祖就孙也。殷

袷在上,是代太祖也。”领司徒蔡谟议:“四府君宜改筑别室,若未展者,当入就

太庙之室。人莫敢卑其祖,文、武不先不窋。殷祭之日,征西东面,处宣皇之上。

其后迁庙之主,藏于征西之祧,祭荐不绝。”护军将军冯怀表议:“《礼》,‘无

庙者,为坛以祭’。可别立室藏之,至殷禘,则祭于坛也。”辅国将军谯王司马无

忌等议:“诸儒谓太一王 王季迁主藏于文、武之祧,如此,府君迁主,宜在宣皇帝庙

中。然今无寝室,宜变通而改筑。又殷袷太庙,征西东面。”尚书郎孙绰与无忌议

同,曰:“太祖虽位始九五,而道以从暢,赞人爵之尊,笃天伦之道,所以成教本

而光百代也。”尚书郎徐禅议:“《礼》,‘去祧为坛,去坛为鸑,岁袷则祭之’。

今四祖迁主,可藏之石室。有祷则祭于坛鸑。”又遣禅至会稽访处士虞喜。喜答曰:

“汉世韦玄成等以毁主瘗于园。魏朝议者云应埋两阶之间。且神主本在太庙,若今

别室而祭,则不如永藏。又四君无追号之礼,益明应毁而无祭。”于是抚军将军会

稽王司马昱、尚书刘劭等奏:“四祖同一居 西祧,藏主石室,禘袷乃祭,如先朝旧仪。”

时陈留范宣兄子问此礼。宣答曰;“舜庙所祭,皆是庶人。其后世远而毁,不居舜

上,不序昭穆。今四君号犹依本,非以功德致礼也。若依虞主之瘗,则犹藏子孙之

所;若依夏主之埋,则又非本庙之阶。宜思其变,别筑一室,亲未尽则禘袷,处宣

帝之上;亲尽则无缘下就子孙之列。”其后太常刘遐等同蔡谟议。博士张凭议:

“或疑陈于太祖者,皆其后毁之主。凭案古义,无别前后之文也。禹不先鲧,则迁

主居太祖之上,亦可无疑矣。”

安帝义熙九年四月,将殷祭,诏博议迁毁之礼。大司马琅邪王司马德文议:

“泰始之初,虚太祖之位,而缘情流远,上及征西,故世尽则宜毁,而宣皇帝正太

祖之位。又汉光武帝移十一帝主于洛邑,则毁主不没,理可推矣。宜从范宣之言,

筑别室以居四府君之主,永藏而不祀也。”大司农徐广议:“四府君尝处庙室之首,

歆率土之祭。若埋之幽壤,于情理未必咸尽。谓可迁藏西储,以为远祧,而禘飨永

绝也。”太尉谘议参军袁豹议:“仍旧无革。殷祠犹及四府君,情理为允。”祠部

郎臧焘议:“四府君之主,享祀礼废,则亦神所不依。宜同虞主之瘗埋矣。”时高

祖辅晋,与大司马议同。须后殷祀行事改制。

晋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诏曰:“昔建太庙,每事从俭约,思与率土,

致力备礼。又太祖虚位,明堂未建。郊祀,国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阙然。便可详议。”

祠部郎徐邈议:“圆丘郊祀,经典无二,宣皇帝尝辨斯义。而检以圣典,爰及中兴,

备加研极,以定南北二郊,诚非异学所可轻改也。谓仍旧为安。武皇帝建庙,六世

三昭三穆,宣皇帝创基之主,实惟太祖,亲则王考,四庙在上,未及迁世,故权虚

东向之位也。兄弟相及,义非二世,故当今庙祀,世数未足,而欲太祖正位,则违

事七之义矣。又《礼》曰‘庶子王亦禘祖立庙’。盖谓支胤授位,则亲近必复。京

兆府君于今六世,宜复立此室,则宣皇未在六世之上,须前世既迁,乃太祖位定尔。

京兆迁毁,宜藏主于石室。虽禘袷犹弗及。何者?传称毁主升合乎太祖,升者自下

之名,不谓可降尊就卑也。太子太孙阴室四主,储嗣之重,升祔皇祖所配之庙,世

远应迁,然后从食之孙,与之俱毁。明堂圆方之制,纲领已举,不宜阙配帝之祀。

且王者以天下为家,未必一邦,故周平、光武无废于二京也。周公宗祀文王,汉明

配以世祖,自非惟新之考,孰配上帝。”邈又曰:“明堂所配之神,积疑莫辨。按

《易》,‘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祖考同配,则上帝亦为天,而严父之义显。

《周礼》,旅上帝者有故,告天与郊祀常礼同用四圭,故并言之。若上帝者五帝,

经文何不言祀天旅五帝,祀地旅四望乎?人帝之与天帝,虽天人之通谓,然五方不

可言上帝,诸侯不可言大君也。书无全证,而义容彼此,故太始、太康二纪之间,

兴废迭用矣。”侍中车胤议同。又曰:“明堂之制,既其难详。且乐主于和,礼主

于敬,故质文不同,音器亦殊。既茅茨广厦,不一其度,何必守其形范,而不知弘

本顺民乎!九服咸宁,河朔无尘,然后明堂辟雍,可崇而修之。”中书令王珉意与

胤同。太常孔汪议:“太始开元,所以上祭四府君,诚以世数尚近,可得飨祠,非

若殷、周先世,王迹所因也。向使京兆尔时在七世之外,自当不祭此四王。推此知

既毁之后,则殷禘所绝矣。”吏部郎王忱议:“明堂则天象地,仪观之大,宜俟皇

居反旧,然后修之。”骠骑将军会稽王司马道子、尚书令谢石意同忱议,于是奉行,

一无所改。

晋安帝义熙二年六月,白衣领尚书左仆射孔安国启云:“元兴三年夏,应殷祠。

昔年三月,皇舆旋轸。其年四月,便应殷,而太常博士徐乾等议云:‘应用孟秋。’

台寻校自太和四年相承皆用冬夏,乾等既伏应孟冬,回复追明孟秋非失。御史中丞

范泰议:‘今虽既祔之后,得以烝尝,而无殷荐之比。太元二十一年十月应殷,烈

宗以其年九月崩。至隆安三年,国家大吉,乃修殷事。又礼有丧则废吉祭,祭新主

于寝。今不设别寝,既祔,祭于庙。故四时烝尝,以寄追远之思,三年一禘,以一习一

昭穆之序,义本各异。三年丧毕,则合食太祖,遇时则殷,无取于限三十月也。当

是内台常以限月成旧。’就如所言,有丧可殷。隆安之初,果以丧而废矣。月数少

多,复迟速失中。至于应寝而修,意所未譬。”安国又启:“范泰云:‘今既祔,

遂祭于庙,故四时烝尝。’如泰此言,殷与烝尝,其本不同。既祔之后,可亲烝尝

而不得亲殷也。太常刘瑾云:‘章后丧未一周,不应祭。’臣寻升平五年五月,穆

皇帝崩,其年七月,山陵,十月,殷。兴宁三年二月,哀皇帝崩,太和元年五月,

海西夫人庾氏薨,时为皇后,七月,葬,十月,殷。此在哀皇再周之内,庾夫人既

葬之后,二殷策文见在庙。又文皇太后以隆安四年七月崩,陛下追述先旨,躬服重

制,五年十月,殷。再周之内,不以废事。今以小君之哀,而泰更谓不得行大礼。

臣寻永和十年至今五十余载,用三十月辄殷,皆见于注记,是依礼,五年再殷。而

泰所言,非真难臣,乃以圣朝所用,迟速失中。泰为宪司,自应明审是非,群臣所

启不允,即当责失奏弹,而愆堕稽停,遂非忘旧。请免泰、瑾官。”丁巳,诏皆白

衣领职。于是博士徐乾皆免官。

初,元兴三年四月,不得殷祠进用十月,计常限,则义熙三年冬又当殷;若更

起端,则应用来年四月。领司徒王谧、丹阳尹孟昶议:“有非常之庆,必有非常之

礼。殷祭旧准不差,盖施于经常尔。至于义熙之庆,经古莫二,虽曰旋幸,理同受

命。愚谓理运惟新,于是乎始。宜用四月。”中领军谢混、太常刘瑾议:“殷无定

日,考时致敬,且礼意尚简。去年十月祠,虽于日有差,而情典允备,宜仍以为正。”

太学博士徐乾议:“三年一袷,五年一禘,经传记籍,不见补殷之文。”员外散骑

侍郎领著作郎徐广议:“寻先事,海西公泰和六年十月,殷祠。孝武皇帝宁康二年

十月,殷祠。若依常去前三十月,则应用四月也。于时盖当有故,而迁在冬,但未

详其事。太元元年十月殷祠,依常三十月,则应用二年四月也。是追计辛未岁十月,

来合六十月而再殷。何邵甫注《公羊传》云,袷从先君来,积数为限。‘自僖八年

至文二年,知为袷祭’。如此,履端居始,承源成流,领会之节,远因宗本也。昔

年有故推迁,非其常度。宁康、太元前事可依。虽年有旷近之异,然追计之理同矣。

愚谓从复常次者,以推归正之道也。”左丞刘润之等议:“太元元年四月应殷,而

礼官堕失,建用十月。本非正期,不应即以失为始也。宜以反初四月为始。当用三

年十月。”尚书奏从王谧议,以元年十月为始也。

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十二月戊子,有司奏:“依旧今元年十月是殷祠之月,领曹

郎范泰参议,依永初三年例,须再周之外殷祭。寻祭再周来二年三月,若以四月殷,

则犹在禫内。”下礼官议正。国子助教苏玮生议:“案《礼》,三年丧毕,然后袷

于太祖。又云‘三年不祭,唯天地社稷,越绋行事’。且不禫即祭,见讥《春秋》。

求之古礼,丧服未终,固无祼享之义。自汉文以来,一从权制,宗庙朝聘,莫不皆

吉。虽祥禫空存,无fh缟之变,烝尝荐祀,不异平日。殷祠礼既弗殊,岂独以心

忧为碍。”太学博士徐宏议:“三年之丧,虽从权制,再周祥变,犹服缟素,未为

纯吉,无容以祭。谓来四月,未宜便殷,十月则允。”太常丞臣硃膺之议:“《虞

礼》云:‘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犹未配。’谓二十七月既禫祭,当四时之祭日,

则未以其妃配,哀未忘也。推此而言,未礻覃不得祭也。又《春秋》闵公二年,吉

禘于庄公。郑玄云:‘闵公心惧于难,务自尊成以厌其祸,凡二十二月而除丧,又

不禫。’云又不禫,明禫内不得禘也。案王肃等言于魏朝云,今权宜存古礼,俟毕

三年。旧说三年丧毕,遇禘则禘,遇袷则袷。郑玄云:‘禘以孟夏,祫以孟秋。’

今相承用十月。如宏所上《公羊》之文,如为有疑,亦以鲁闵设服,因言丧之纪制

尔。何必全许素冠可吉禘。纵《公羊》异说,官以礼为正,亦求量宜。”郎中周景

远参议:“永初三年九月十日奏傅亮议:‘权制即吉,御世宜尔。宗庙大礼,宜依

古典。’则是皇宋开代成准。谓博士徐宏、太常丞硃膺之议用来年十月殷祠为允。”

诏可。

宋殷祭皆即吉乃行。大明七年二月辛亥,有司奏:“四月应殷祠,若事中未得

为,得用孟秋与不?”领军长史周景远议:“案《礼记》云:‘天子祫禘祫尝祫烝。’

依如礼文,则夏秋冬三时皆殷,不唯用冬夏也。晋义熙初,仆射孔安国启议,自泰

和四年相承殷祭,皆用冬夏。安国又启,永和十年至今五十余年,用三十月辄殷祠。

博士徐乾据《礼》难安国。乾又引晋咸康六年七月殷祠,是不专用冬夏。于时晋朝

虽不从乾议,然乾据礼及咸康故事,安国无以夺之。今若以来四月未得殷祠,迁用

孟秋,于礼无违。参议据礼有证,谓用孟秋为允。”诏可。

晋武帝咸宁五年十一月己酉,弘训羊太后崩,宗庙废一时之祀,天地明堂去乐,

且不上胙。升平五年十月己卯,殷祠,以穆帝崩后,不作乐。初,永嘉中,散骑常

侍一江一 统议曰:“《阳秋》之义,去乐卒事。”是为吉祭有废乐也,故升平末行之。

其后太常一江一 逌表:“穆帝山陵之后十月殷祭,从太常丘夷等议,撤乐。逌寻详今行

汉制,无特祀之别。既入庙吉禘,何疑于乐。”

史臣曰:闻乐不怡,故申情于遏密。至于谅闇夺服,虑政事之荒废,是以乘权

通以设变,量轻重而降屈。若夫奏音之与寝声,非有损益于机务,纵复回疑于两端,

固宜缘恩而从戚矣。宋世国有故,庙祠皆悬而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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