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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十八 太平興國二年(丁丑,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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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太宗太平興國二年正月盡是年十二月

春正月丙寅,命禮部員外郎賈黃中、左補闕程能、左贊善大夫馮瓚,分掌左藏三庫。先是,貨泉與金帛通掌,歲久儲蓄盈羡,始命分之。謂侍臣曰:「朕以涼德,繼守鴻圖。凡機務邊事,皆奉行先帝成規,不敢輒有改易。然財貨充溢,勢須別置官吏,使各專其職耳。」黃中尋出知昇州,嘗案行府廨,見一室扃鐍甚固,命發鑰視之,得金寶數十櫃,計其價直數萬萬,乃李氏宮閤中遺物,未著於籍,即表上之。上曰:「非黃中廉恪,則亡國之寶將污法而害人矣。」賜錢二十萬。(黃中知昇州,不得其月日,據本傳在二年,今附見於此。徐度國紀載之二月庚子,不知何據也。)

五代藩鎮多遣親吏往諸道回圖販易,所過皆免其算,既多財則務為奢僭,養馬至千餘匹,童僕亦千餘人。國初,大功臣數十人,猶襲舊風,太祖患之,未能止絕。於是詔中外臣僚,自今不得因乘傳出入,齎輕貨,邀厚利,并不得令人於諸處回圖,與民爭利,有不如詔者,州縣長吏以名奏聞。

又申禁藩鎮補親吏為鎮將。自此,但以牙校為之,亦有宣補者。(禁藩侯不得補親吏為鎮將,本志及會要並載於此年,實錄乃無之。今因禁臣僚與民爭利,附見。其實開寶三年五月已禁矣。)

上初即位,以疆宇至遠,吏員益眾,思廣振淹滯,以資其闕,顧謂侍臣曰:「朕欲博求俊乂於科場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為致治之具矣。」先是,諸道所發貢士凡五千三百餘人,命太子中允直舍人院張洎、右補闕石熙載試進士,左贊善大夫侯陶等試諸科,戶部郎中侯陟監之。

於是禮部上所試合格人名,戊辰,上御講武殿,內出詩賦題覆試進士,賦韻平側相間依次用,命翰林學士李昉、扈蒙定其優劣為三等,得河南呂蒙正以下一百九人,庚午,覆試諸科,得二百七人,並賜及第。又詔禮部閱貢籍,得十五舉以上進士及諸科一百八十四人,並賜出身。九經七人不中格,上憐其老,特賜同三傳出身。凡五百人,皆先賜綠袍肆笏,錫宴開寶寺,上自為詩二章賜之。

唐時禮部放牓之後,醵飲於曲江,號曰「聞喜宴」,五代多於佛舍名園。周顯德中,官為主之。上命中使典領,供帳甚盛。第一、第二等進士并九經授將作監丞、大理評事,通判諸州,同出身進士及諸科並送吏部免選,優等注擬初資職事判司簿尉。寵章殊異,歷代所未有也。薛居正等言取人太多,用人太驟。上意方欲興文教,抑武事,弗聽。及蒙正等辭,特召令升殿,諭之曰:「到治所,事有不便於民者,疾置以聞。」仍賜裝錢,人二十萬。(興文教,抑武事,此據稽古錄。賜進士宴,在己巳。先解褐在壬申。得十五舉進士在辛巳。注官在三月戊子。今並言之,都不書日。實錄所載人數,與國史志不同,今從本志。)

或云,太祖之幸西京也,洛陽人張齊賢獻下并汾、富民、封建、敦孝、舉賢、太學、籍田、選良吏、懲姦、謹刑十策。太祖召見便坐,問之,齊賢以手畫地條陳。太祖善其四策,齊賢堅執其餘策皆善,太祖怒,令衛士拽出。及還,語上曰:「我幸西京,惟得一張齊賢,我不欲遂官爵之,汝異時可收以自輔也。」於是齊賢舉進士,上決欲置之高等,而有司第其名適在數十人後,上不悅,乃詔進士盡第二等及九經凡一百三十人,悉與超除,葢為齊賢故也。(此事據魏泰東軒記刪修,亦未知信否,故稱或云,且兩存之,更俟詳考。)

齊賢通判衡州,時州鞫劫盜十餘,皆論死,齊賢始至,為辨理,存活者五人。獄官及知州事,恐懼譴責,齊賢曰:「齊賢初成一名,豈欲委罪眾人,而自為功乎?第令改正而已。」自江陵至桂州,有水遞鋪夫凡數千戶,皆漁樵細民,衣食不給。湘江多巨潭險石,而程限與陸鋪等,或阻風濤陰雨,率被笞捶。齊賢言其事,詔每鋪夫各減半。

吳越王俶遣其子溫州刺史惟演來修貢,賀登極。

先是,諸州掾曹及縣令、簿、尉,皆吏部南曹給印紙歷子,外或別給公據。壬申,詔罷公據,申明書歷之制。

上以榷課未均,遣使分詣諸州與長吏同裁定,及募高貲人主之。

癸酉,以商鳳為東上閤門使。上在藩邸時,鳳居典客之任,踐祚之五日,陳從信以右知客押衙為西上閤門使、樞密承旨,程德玄以藥院押衙為翰林使,陳贊以弓箭庫官為軍器庫副使,王延德以監厨為御厨副使。鳳時在病告中,及是愈,乃有是命。延德,東明人也。(商鳳,未見。陳贊,亦未見。)

乙亥,賜鄉貢進士孔世基同本科出身,折先聖之後也。

丙子,幸相國寺,還御東華門觀燈。

己卯,吳越國王妃孫氏卒,詔給事中程羽為弔祭使。

庚辰,詔以美名易禁軍舊號,鐵騎曰日騎,控鶴曰天武,龍騎曰龍衛,虎捷曰神衛。

五代以來,諸方割據,罪人率配隸西北邊,然多亡投塞外,誘羌戎為寇。己丑,詔自今當徙者皆配廣南,勿復隸秦州、靈州、通遠軍及沿邊諸州。

邕州言:「廣源州蠻酋坦綽儂民富(案宋史作坦坦綽農民富。)以偽漢時所置十州首領詔敕來獻,欲比七源州內附輸賦稅,而思琅州蠻蔽塞,使不得通。願朝廷舉兵誅思琅州。」詔授坦綽儂民富檢校司空,(案宋史作檢校司空、御史大夫、上柱國。)令廣州轉運使徐道招來之。(徐道,未見。)

卯,幸講武池。

以新龍興寺為太平興國寺。

初江南諸州官市茶十分之八,餘二分復稅其什一,然後給符,聽其貨鬻,商人旁緣為姦,踰江涉淮,頗紊國法。轉運使樊若冰請禁之,仍增所市之直以便民。

李煜舊用鐵錢,於民不便。二月壬辰朔,若冰請置監於昇、鄂、饒等州,大鑄銅錢,凡山之出銅者,悉禁民採,並取以給官鑄。諸州官所貯銅錢數,盡發以市金帛輕貨上供及博糴麥。銅錢既不渡江,益以新錢,民間錢愈多,鐵錢自當不用,悉鑄為農器,以給江北流民之歸附者,且除銅錢渡江之禁。詔從其請,民甚便之。(鑄鐵錢為農器,別本實錄見七月丁亥,今並書之。)然煜用兵際,權宜調斂,若冰悉奏以為常賦,民頗怨懟。若冰少貧賤,嘗為豫章富人洪氏所辱,心恨之。既而洪氏掌本郡榷酤,負煜時歲課鐵錢數百萬,若冰悉收銅錢,洪氏幾至破產。(案樊若冰,宋史作樊若水,屢見前第十五卷及第十六卷。)

癸巳,吳越王俶遣使來修時貢。

命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篮事雷德驤提點開封府管界鹽、麴、商稅、課利。

甲午,建鄂州永興縣為永興軍。

契丹遣使來賀上登極,賀正。

右千牛衛上將軍李煜自言其貧,乙未,詔賜錢三百萬。煜雖貧,張洎猶匄索之,煜以白金頮面器與洎,洎意歉然。時潘慎修掌煜記室,洎疑慎修教煜,素與慎修善,自是亦稍疏焉。

初,比部郎中張全操慷慨敢言外事,太祖甚寵遇之,命知靈州,委以邊事。全操部送歲市官馬,賂所過蕃族物粗惡,戎人恚怒不受。全操捕得十八人殺之,沒入其兵仗、羊馬,戎人大擾。朝廷遣使齎金帛撫賜其族,與之盟,始定。上怒,召全操下獄,鞫之。丁酉,決杖流海{鳥山}。全操,江東人也。(全操,當是乾德四年知光化軍進羡利者【一】。)

西山巡檢郭進言北漢胡桃寨指揮使史溫等四十四戶二百四十五口內附。

戊戌,詔京朝官出知節鎮者借紫,知防、團、刺史州及通判並借緋,罷日依舊。

以鎮東軍安撫使、知越州錢儀為慎、瑞、師等州觀察使,仍知越州;宣德軍安撫使、知湖州錢信為新、媯、儒等州觀察使,仍知湖州。儀、信皆吳越王俶之弟。儀好晝寢,多以夜決府事及游宴,信嘗為僧,後反初服,因其請而有是命,葢執政者戲之也。

上為晉王時,左屯衛上將軍張鐸嘗假錢百六十萬,於是詔悉貰之。

己亥,吳越王俶以山陵有期,遣使來修賻禮。

庚子,上改名炅。詔除已改州縣、職官及人名外,舊名二字不須迴避。

壬寅,大宴崇德殿,不作樂。

乙巳,幸新鑿池,賜役卒三萬五千人人千錢、布一端。遂幸講武池,宴射玉津園。

丙午,始分西川為東西兩路,各置轉運使、副使。兵部郎中許仲宣為西路轉運使,考功員外郎滕中正為東路轉運使。中正,北海人也。

丁未,占城國遣使來貢方物。

有司言:「江南諸州榷茶,準敕於緣江置榷貨諸務【二】。百姓有藏茶於私家者,差定其法,著於甲令,匿而不聞者,許鄰里告之,賞以金帛,咸有差品。仍於要害處縣法以示之。」詔從其請。凡出茶州縣,民輒留及賣鬻計直千貫以上,黥面送闕下,婦人配為鐵工。民間私茶減本犯人罪之半。榷務主吏盜官茶販鬻,錢五百以下,徒三年;三貫以上,黥面送闕下。茶園戶輒毀敗其叢株者,(案「叢株」,文獻通考作「叢樹」。)計所出茶,論如法。

有司又言:「煮鹽之利,以佐用度,非申明禁法,則豪民專之,山澤之出,不能盡征於王府矣。應江南諸州先通商處悉禁之,凡舄土鹵水民並不得私煮鹽,差定其罪,著於甲令。其諸處池監,監臨主者盜官鹽販鬻以規利,亦如盜煮鹽之法。其通商禁法等處及西路青白鹽各相伺察,不得令私鹽侵奪公利,犯者自一兩至二百斤論罪有差。於是比乾德之禁,增闌入至二百斤以上,煮鹻及主吏盜販至百斤以上,蠶鹽入城市五百斤以上,並杖背黥面送闕下。(宋朝要錄:其民間食鹽,州縣吏量口賦之,蠶鹽以版籍度而授之,詔並從其請。先是,以官鹽貸於民,蠶事既畢,即以絲絹償官,謂之蠶鹽。其食鹽,令民隨夏秋賦租納其直。)

初,右監門衛率府副率王繼勳分司西京,殘暴愈甚,強市民家子女以備給使,小不如意,即殺而食之,以槥櫝貯其骨,出棄野外【三】。女儈及鬻棺者出入其門不絕,民甚苦之,而不敢告。上在藩邸,頗聞其事。及即位,會有訴者,亟命戶部員外郎、知篮事雷德驤乘傳往鞫之。繼勳具伏,自開寶六年四月至今,手所殺婢百餘人。乙卯,斬繼勳於洛陽市,并斬女儈八人、洛陽民三輩【四】,皆為繼勳強市子女者。長壽寺僧惠廣嘗與繼勳同食人肉,上令先折其脛,然後斬之。民皆稱快。

戊午,宰臣薛居正、沈倫、盧多遜,樞密使曹彬、楚昭輔,各賜錢五百萬、銀三百斤。宣徽南院使潘美、北院使王仁鎬,各賜錢三百五十萬、銀二百斤。

己未,詔劉鋹、李煜常俸外增以它給。

賜齊王廷美絹萬匹、錢五百萬,武功郡王德昭絹五千匹、錢五百萬,興元尹德芳絹三千匹、錢三百萬。

庚申,賜殿前都指揮使楊信、馬軍都指揮使党進銀各六百斤,殿前都虞候李重勳、馬軍都虞候李漢瓊、步軍都虞候劉遇、神衛左右廂都指揮使楊美銀各三百斤。美,即光美也。

辛酉,詔諸道所給幕職、州縣官俸,其物價當以時定,勿令虧損不充七分之數。

新擬竇州錄事參軍孟蠻避遠宦不之任,詣匭自陳,上怒,命決杖流海{鳥山}。(祖宗故事有「引事惑眾,誣罔切害」八字,疑修書官潤色,今從實錄。)

戊午,幸太平興國寺。遂幸造船務,賜工徒人千錢、布一端。還,幸建隆觀。

太祖受禪,文武五品以上皆得廕子弟。上即位,諸道州府各遣子弟奉方物來貢,上悉授以試銜及三班。舊制,以恩澤授散試官者,不得同正官赴選。於是新授試大理評事王懷挺、張擢上言:「雖紆朝命,未有選期,願賜甄收,許歸銓綜。」三月壬戌朔,詔應授試銜等人,特定七選赴集。試銜有選,自擢等始也。

癸亥,工部郎中侯陟言:「祠部給僧尼牒,每通納百錢於有司,請罷之。歲令諸州上僧尼之籍于祠部,下其牒,俾長吏親給之。」詔從其請。

甲子,吳越王俶復遣使來修時貢。

乙丑,始頒銅禁於江南諸州。

侍御史任惟吉,前通判陝州,為下所告,按得其贓,丙寅,詔削奪官爵,配隸汝州。鎮國行軍司馬王祜,惟吉婣也,祜知制誥,嘗引薦惟吉,詔奪祜兩季俸。

壬申,清明,始賜近臣新火。

河陽三城節度使趙普來朝,乞赴太祖山陵。乙亥,授太子少保,留京師。

右千牛衛將軍董繼業前知辰州,私販鹽賦於民,斤為布一匹,鹽止十二兩,而布必度以四十尺,民甚苦之。有詣闕訴其事者,下御史獄鞫實,於是責繼業為本部中郎將。

香藥庫使高唐張遜建議,請置榷易局,大出官庫香藥、寶貨,稍增其價,許商人入金帛買之,歲可得錢五十萬貫,以濟國用,使外國物有所泄。上然之,一歲中果得三十萬貫。自是歲有增羡,卒至五十萬貫。(熊克九朝通略:仍令非出官庫者無得私相易。)

戊寅,命翰林學士李昉等編類書為一千卷,小說為五百卷。(宋朝要錄:詔李昉、扈蒙等以御覽、藝文類聚、文思博要及前代類書,分門編為一千卷。野史、傳記、故事、小說編為五百卷。)

初,節度使得補子弟為軍中牙校,因父兄財力,率豪橫奢縱,民間苦之。洛下有十衙內,尤放恣,左驍衛上將軍太原田景咸子漢明,其一也。上雅知其弊,始即位,即詔諸州府籍其名部送闕下,至者凡百人。癸未,悉補殿前承旨,以賤職羈縻之。餘五人,老病不任事,遣還。

庚寅,知江州周述言廬山白鹿洞學徒常數千百人,乞賜九經,使之肄習。詔國子監給本,仍傳送之。

秦州言戎人安家族寇長山寨,巡檢使韋韜擊走之。

契丹在太祖朝,雖聽沿邊互市,而未有官司。是月,始令鎮、易、雄、霸、滄州各置榷務,命常參官與內侍同掌,輦香藥、犀、象及茶,與相貿易。(熊克九朝通略云:後有范陽之師,乃罷不與通。)

八作副使綦廷珪病告滿,不落籍,及愈,不朝參即入班中。宣徽使潘美、王仁贍並坐奪一季俸錢,東上閤門使商鳳、西上閤門使陳從信責授閑廄使、閤門祗候,餘抵罪有差。(是年正月癸酉,鳳為東上閤門使,此事不知在何時,今附見三月末,更俟詳考。)

夏四月辛卯朔,右拾遺郭泌言:「劍南諸州,官糶鹽斤為錢七十。豪民黠吏,相與囊橐為奸,賤市於官,貴糶於民,斤為錢或至數百。望稍增舊價為百五十,則豪猾無以規利,而民食賤鹽矣。」從之。

大食國遣使來貢方物。

先是,詔於潞州北亂柳石圍中築城。甲午,賜名威勝軍。

丁酉,以鎮州廣陽寨為平定軍。

己亥,以延州永安鎮為保安軍。

殿中丞劉珝勒停,仍永不錄用,坐知劍州有盜官物者,珝募人告獲,上言乞賞告者。朝廷以珝不用心捕賊,擅立賞募人,故有是命。(此據別本。)

壬寅,令西川諸州幕職官常俸外更增給錢五千。

甲寅,契丹遣鴻臚少卿耶律敞等來助葬。

乙卯,葬太祖英武聖文神德皇帝于永昌陵。

太祖晏駕,詔翰林學士、戶部侍郎李昉兼判太常寺。昉歸,語其子宗諤等曰:「堂吏不知典故,豈有為丞郎而判寺乎?若言判寺,自丞以下至簿,皆可判也,何暇別命官乎?唐朝丞郎兼判他局者甚多,或官高則言判某官事,或官卑則言知某官事,或未即真則言權知某官事,或言檢校某官事。唯太常卿尤為重任,未聞可總而判之。必朝廷不以吾不才,當言權知太常卿事,可矣。然近者竇儀判大理寺,崔頌判國子監,此葢失之久矣。」宗諤因問:「凡制敕所出,必自宰相。今言堂吏不知典故,何也?」昉曰:「命官判寺,宰相必不經心,惟堂吏舉近例使押字耳。」昉又言:「自太祖臨御以來,百司吏艱於選補,後進者多不習故事,由是臺省舊規,漸成廢墜云。」

延州民饑,詔以粟二萬斛貸之。

丁巳,以潛龍時講學莊傑為酸棗縣令,賜塗金帶、銀鞍勒馬、白金、緡錢等。(莊傑,未見。)

是月,作景福殿。

降詔卹刑。自是每歲夏首常舉行之。

五月辛酉朔,賜永昌陵執事官器幣有差。諸司職掌及行事,吏部選人第減其選。

上勵精求理,前詔轉運使考案諸州,凡諸職任,第其優劣,尋復遣使分行諸道,廉察官吏。壬戌,河南府法曹參軍高丕、伊闕縣主簿翟嶙、鄭州滎澤縣令申廷溫皆坐罷軟不勝任,惰慢不親事【五】,免官。

上初即位,安遠節度使向拱、武勝節度使張永德、橫海節度使張美、鎮寧節度使劉庭讓皆來朝。癸亥,以拱、永德並為左衛上將軍,美為左驍衛上將軍,庭讓為右驍衛上將軍,制辭云:「不敢以藩領之任重煩舊德也。」

初,兖州龔邱縣李氏女,少喪父母,病心痛。李禱於神,不食者半月。自是不復食五穀,水漿不入口。踰八年,忽一日縱火焚其舍,登山結草為廬以居。州遣吏視之,圍守,經七日不飲食,以其事聞。甲子,詔本州釋之,令遂其性。

乙丑,幸新水磑,遂幸玉津園宴射。

丙寅,涇州言安定民妻怒其夫前妻之子婦,斷其喉而殺之。上謂左右曰:「法當原情。此必由繼嫡之際愛憎殊別,固當以凡人論也。」乃詔:「自今繼母殺傷夫前妻之子及其婦,並以殺傷凡人論。嘗為人繼母而夫死改嫁者,不得占夫家財物,當盡付夫之子孫,幼者官為檢校,俟其長然後給之,違者以盜論。」

庚午,命起居舍人辛仲甫使于契丹,右贊善大夫穆被副之。仲甫至境上,聞朝廷議興師伐北漢,實倚契丹為援,遲留未敢進,飛奏竢報,有詔遣行。既至,契丹主問曰:「聞中朝有党進者真驍將,如進之比凡幾人?」仲甫對曰:「名將甚多,如進鷹犬之材,何可勝數!」契丹主頗欲留之,仲甫曰:「信以成義,義不可留,有死而已。」契丹主知其秉節不可奪,厚禮遣還。上嘗謂左右曰:「仲甫遠使絕域,練達機宜,可謂不辱君命,若更得如仲甫數人【六】,朕何患也。」

是日,宴崇政殿,不作樂。

蔡州團練使張延範前知廣州,火焚公帑香藥、珠貝、犀象殆盡,延範奏不以實,又縱私奴三輩於部下受賕。御史府案得其狀,上先命斬其奴於廣州市,癸酉,責延範為護國行軍司馬。

初,曹翰屠江州,民無緃類,其田宅悉為江北賈人所占有。詔州長吏訪尋其民之鄉里疏遠親屬給還之。知州張霽受賈人賂,為隱蔽,不盡與民,民訴其事,戊寅,霽決杖流海{鳥山}。

常州言民訛言官取良人女充後宮,民間相驚,不俟媒妁而嫁者甚眾。詔捕作訛言者,得徐銓等數人,悉抵法。

己卯,祔太祖神主於太廟,廟樂曰大定之舞,以孝明皇后王氏配,又以懿德皇后符氏、淑德皇后尹氏祔別廟。(熊克九朝通略又以孝惠、懿德、淑德三后祔別廟。)

庚辰,詔修鳳翔府終南山北帝宮,宮即張守真所築以祀神者也。

辛巳,平海節度使陳洪進,言已離本道入朝。

丁亥,詔太子中舍陳鄂等同詳定玉篇、切韻。(藝文志載鄂等重詳定篇、韻在雍熙中,與本紀、實錄不同,恐志誤也,今不取。)

六月乙未,磁州言保安等縣有黑蟲羣飛,夜出晝隱,食桑葉殆盡,詔免其桑稅。

癸卯,知秦州張炳言:「先受詔以倉粟糶與貧民,使者劉文保復齎詔詔臣罷之,民饑益甚,轉死溝壑者愈眾。臣與文保矯詔開倉,救百姓倒垂之急,願以屬吏。」詔釋其罪。

全州、潁州言大水壞民廬舍。

乙卯,幸開寶寺,遂幸飛龍院,賜從官馬,人一匹。

己未,江南西路轉運司言:「諸州蠶桑少而金價頗低,今折稅,絹估小而傷民,金估高而傷官。金上等,舊估兩十千,今請估八千。絹上等,舊匹一千,今請估一千三百。餘以次增損。」從之。

秋七月,詔華州元籍入陽平市大吏田宅,悉給還之。

壬戌,斬宦者周延峭,坐齎詔至宋州視官糴,擅離糴所出城飲酒,遺失詔書故也。

開寶末,上在晉邸,遣親信詣西邊市馬,還,宿要冊湫祠旁,中夕,夢神人語之曰:「晉王已即位矣,汝可倍道還都。」使者至京兆,果聞太祖升遐。是歲五月,靜南節度使宋偓又言:「白龍見要冊祠池中,長數丈,東向吐青白雲。」癸亥,詔封湫神普濟王為顯聖王,增飾祠宇,春秋奉祠,仍立碑紀其事。

河陽言河決溫縣,鄭州言河決滎澤縣。詔客省使翟守素發鄭之丁夫千五百人、卒千人,塞滎澤之決。

乙丑,澶州言河決頓邱,滑州言河決白馬,道州言大水壞民廬舍。

諸州吏護送官物上供,守藏者率硾鉤為姦,故外州吏負官物,或至破產不能償。上聞之,曰:「此豈為天下守財之道耶!」庚午,令左藏庫及諸庫所受諸州上供均輸金、銀、絲、緜及他物,監臨官謹視主秤,無令欺而多取,犯者,主秤及守藏吏皆斬,監臨官亦重寘其罪。(實錄及食貨志載詔語與乾德四年張光操論芻粟餘羡詔語略同,葢史筆潤色,今不復重見,止著其事。)

初,周太祖以中書舍人魚崇諒為翰林學士,時崇諒母留陝州,求解官歸養,詔予長告。辭日,賜坐慰撫,且賚其母衣物甚厚。告滿百日,屢遣使存問之。尋拜禮部侍郎,復為學士,詔書諭旨,令奉母歸闕。崇諒再表,辭以母老病,不願離本土,優詔不允。屬歲暮寒冽,崇諒請俟春末入朝,許之。未幾,聞周祖喪,乃奔赴京師。世宗舉行前詔,崇諒辭曰:「先帝許臣至春末就職,若因奔喪遽受命,非禮也。」固請如前約。及期,崇諒將母即路。會世宗征高平,崇諒未至,陶穀間言曰:「崇諒宿留不來,有顧望意。」世宗頗疑之。崇諒又表陳母病,詔許就養陝州,訖太祖朝不起。上雅聞其名,欲召見之,崇諒復辭以疾。上不奪其志,丙子,授崇諒兵部侍郎致仕。(崇諒,北海人,初見長興四年。)

初,太祖為上聘故淄州刺史李處耘女,既納幣,會太祖崩,丁丑,始入宮。

戊寅,遣左衛大將軍李崇矩馳驛自陝至滄、棣,按行河勢,視隄岸之缺,亟繕治之,民田被水災者,悉蠲其租。

自江南平,歲漕米數百萬石給京師,增廣倉舍,命常參官掌其出納,內侍副之。上猶恐吏槩量不平,遣皇城卒變服覘邏,於是廉得永豐倉持量者張遇等凡八輩受賕為姦,庚辰,悉斬之。監倉右監門衛將軍范從簡等四人免官,同監內侍決杖。

辛巳,金壇縣尉周楚坐贓棄市。

詔諸州蒐訪先賢筆跡、圖畫。(因是月辛酉祖令孫進王羲之模本書附見,詔在十月庚午。)

閏七月庚寅朔,以陳洪進將入朝,遣翰林使程德玄往宿州迎勞之。

癸丑,以曹州定陶鎮為廣濟軍。

己亥,幸白鶴橋,(案:宋史作白鶻橋)臨金水河。

殿直吳舜卿受詔募兵沂、兖間,至泗水驛,被酒,手殺平民八人,兖州以聞,上命械繫送闕下。辛丑,先折其兩足,然後斬之。

丁未,以平南軍為太平州。

己酉,遣翰林學士李昉使吳越。

汴水溢,壞開封大寧隄,浸民田,害稼,詔發懷、孟丁夫三千五百人塞之。

初,天雄軍節度使、兼侍中李繼勳鎮大名踰八年,以疾求歸洛陽就醫藥,許之,仍賜錢千萬、白金萬兩。復上表乞骸骨,庚戌,授太子太師致仕。繼勳數典大藩,所至雖無善狀,然以質直稱。性儉嗇,服用朴素,酷信釋氏,每造寺施僧,則不計其費。與太祖有軍中之舊,故特承寵遇。後月餘卒,贈中書令,追封隴西郡王,諡莊武。

甲寅,以布衣孫守彬為右領衛將軍致仕,時守彬女初入宮也。

梅山峒蠻左甲首領苞漢陽、右甲首領漢陵等率眾劫掠商人,上屢遣使招諭,寇暴訖不止,乃命客省使翟守素發潭州兵往擊之。

丁巳,有司上諸州所貢閏年圖。故事,每三年一令天下貢地圖,與版籍皆上尚書省。國初以閏為限,所以周知山川之險易,戶口之眾寡也。(實錄于此下即云,時吳、晉悉平,奉圖來貢者,州郡凡四百卷。此大誤也。按地理志,乃雍熙中事,今削去。會要亦同實錄。)

八月癸亥,黎州山後兩林蠻主歸德將軍勿尼、懷化將軍勿兒,遣使王子卑綵、副使牟蓋、鬼主還祖等七十八人來貢名馬,乞頒正朔,尋以勿尼為歸德大將軍。(勿尼等加官在九月己酉,今并書之。)

上復以詔諭苞漢陽等,漢陽保險拒命,乃詔翟守素進兵捕擊。時霖雨彌旬,弓弩解弛不堪挽。明日,將接戰。守素一夕令削木為弩,及旦,賊掩至,交射之,賊遂敗,乘勝逐北,盡平其巢穴。先是,潭、邵等州大吏、富人多與漢陽交通,既而得其書訊數百封,守素盡焚之,反側以安。

丙寅,陳洪進入見於崇德殿,禮遇優渥,賜錢千萬、白金萬兩、絹萬匹。

上初即位,以少府監高保寅知懷州。懷州故隸河陽,時趙普為節度使,保寅素與普有隙,事頗為普所抑,保寅心不能平,手疏乞罷節鎮領支郡之制。乃詔懷州直屬京,長吏得自奏事。

於是虢州刺史許昌裔(昌裔,未見。)訴保平節度使杜審進闕失事,詔右拾遺李瀚(瀚,未見。)往察之。瀚因言:「節鎮領支郡【七】,多俾親吏掌其關市,頗不便于商賈,滯天下之貨。望不令有所統攝,以分方面之權,尊奨王室,亦強干弱枝之術也。」始,唐及五代節鎮皆有支郡。太祖平湖南,始令潭、朗等州直屬京,長吏得自奏事,其後大縣屯兵,亦有直屬京者,興元之三泉是也。戊辰,上納瀚言,詔邠、寧、涇、原、鄜、坊、延、丹、陝、虢、襄、均、房、復、鄧、唐、澶、濮、宋、毫、鄆、濟、滄、德、曹、單、青、淄、兖、沂、貝、冀、滑、衛、鎮、深、趙、定、祁等州並直屬京,天下節鎮無復領支郡者矣。(按此時已盡罷節鎮所領支郡矣,而實錄興國七年五月辛亥又書詔以涇州直屬京,不知何也?今削去不著,然更須考之。)

己卯,改報先寺為乾明寺,重葺之。

知資州成肅言:「準開寶六年詔,川、陝諸州犯竊盜計銅鐵錢滿萬,強盜滿六千者,並棄市。川、陝鐵錢四直銅錢一,願均定其法。」事下有司,請以銀一兩為強。竊盜贓銅錢一千、篮犯絹一匹論罪,從之。

九月辛卯,內品王守忠棄市,坐監法酒庫,盜官酒三百瓶,為其匠王景能所發故也。賜景能紫衣、銀帶、帛五束。

作崇聖殿。

吳越王俶將入朝,先遣其子鎮海、鎮東節度使惟濬來貢。壬辰,詔戶部郎中侯陟至泗州迎勞之。及惟濬至,賜賚無算。

乙未,幸造弓箭院,賜工徒人千錢、布一端。又幸新修三館,賜役夫錢有差。

唐天祐中,兵亂窘乏,始令以八十五錢為百,後唐天成中又減五錢,漢乾祐初復減三錢。國初因漢制,其輸官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然諸州私用猶各隨俗,至有以四十八錢為百者。丁酉,詔所在悉用七十七為百,每千錢必及四斤半以上。禁江南新小錢,民先有藏蓄者,悉令送官,官據銅給其直。

初,廢嶺南媚川都,禁民采珠。未幾,官復自采。容州海渚亦產珠,仍置官掌之。於是容州始貢珠百斤,賜負擔者銀帶衣服。

壬寅,幸水磑,賜役夫衣服綵帛。遂幸西御園宴射。

癸卯,關南巡檢、應州觀察使李漢超卒。上甚悼之,特廢朝,贈太尉、忠武節度使,遣中使護其喪歸葬。

丁未,渤泥國王遣使來貢方物,始通也。

上屬意戎事,每朝罷,即於便殿或後苑親閱禁卒,取壯健者隸親軍,罷軟老弱,悉分配外州,自是藩衛之士益以精強。

乃令築講武臺於城西之楊村,辛亥,大閱,上與文武大臣從官等登臺而觀。殿前都指揮使楊信初董其事,上以信病瘖不能言,命天武左廂都指揮使崔翰代之。翰分布士伍,南北緜亙二十里,建五色旗以號令,將卒望其所舉為進退之節,每按旗指蹤,則千乘萬騎,周旋如一,甲兵之盛,近代無比。上甚悅,即遣中使密以金帶賜翰,謂之曰:「此朕藩邸時所服者也。」因謂左右曰:「若崔翰者,必不仕晉朝矣。」蓋言晉朝將帥多不得其人,軍政隳紊故也。楊信即楊義,避上改名也。

丙辰,上始狩于近郊,作詩賜羣臣,令屬和。

國子監主簿郭恕先決杖配隸登州禁錮。恕先,即忠恕也。初責乾州司戶參軍,秩滿去官,遂不復仕。縱放岐、雍、陝、洛之間,或踰月不食,盛夏暴日中無汗,大寒鑿冰而浴,人皆異之,尤善畫,得其畫者藏以為寶。上雅聞恕先名,既即位,召為國子監主簿,賜賚甚厚,令于太學刊定歷代字書。內侍押班竇神興嘗館之。恕先美鬚髯,一日忽盡拔去,神興驚問其故,恕先曰:「聊以效顰耳。」神興大怒,白上以恕先無檢局,放縱敗度,上稍疏焉。恕先益縱酒,肆言時政,頗有謗讟語聞,且擅鬻官物取其直。上怒,故及于禍。恕先行至臨邑,謂部送吏曰:「我逝矣。」因掊地為穴,度可容面,俯窺焉而卒,藁葬道左。後將改葬,但得其衣衾,蓋尸解云。

冬十月辛酉,命左衛大將軍李崇矩為邕、貴、潯、橫、欽、賓等州都巡檢使,未幾,徙瓊、崖、儋、萬,麾下軍士咸憚於從行,崇矩盡出器用、金帛,凡直數百萬分給之,眾乃感悅。時黎賊擾動,崇矩悉至洞穴撫諭,以己財遺其酋長,眾皆懷附。在嶺表及海上凡四五年,恬然不以炎荒嬰慮。舊涉海者,多艤舟以俟便風,或旬餘,或彌月。崇矩往來,皆一日而度,未嘗留滯,從者亦皆無恙,人謂崇矩純德之報云。

契丹遣使耶律摩里來賀乾明節。

己巳,幸京城西北隅,視衛士與契丹使馳射,又召近臣及劉鋹、李煜、契丹使宴射苑中。

辛未,京西轉運使程能言,請榷陳滑蔡潁隨郢均鄧金房等州、信陽軍酒,可獲大利。許之,仍令太常丞馮頔與內品一員同掌其事。(馮頔,未見。)

壬申,黎州山後兩林蠻主勿兒遣使來貢方物,賀上登極。

丙子,羣臣請舉樂,表三上,詔許之。

詔:「兩京、諸道陰陽卜筮人等,向令傳送至闕,詢其所習,皆懵昧無所取,蓋矯言禍福,誑耀流俗,以取貲耳。自今除二宅及易筮外,其天文、相術、六壬、遁甲、三命及它陰陽書,限詔到一月送官。」

辛巳,畋近郊。

癸未,詔分陝西轉運使為二司,以侍御史張渙領陝西河北諸州,左贊善大夫韋務昇領陝西河南諸州。(張渙,未見。)

詔權停貢舉一年。

十一月丁亥朔,日有食之,既。

庚寅,日南至。御乾元殿受朝賀,退御大明殿,上壽,復用教坊樂。

甲午,命監察御史李瀆、閤門祗候鄭偉為契丹正旦使。

己亥,天平節度使兼中書令石守信罷節度使【八】,為守中書令、西京留守。守信鎮鄆州,凡十七年不徙,專事聚斂,積財巨萬計。尤奉釋教,在西京造寺,募民輦致瓦木,驅督峻急,而所給不充其傭直,民甚苦之。

鎮安節度使、馬軍都指揮使党進,出為忠武節度使。進掌禁衛凡十二年,嘗徼巡京師閭巷間,有畜奇禽異獸者,進或見,必命左右取而放之,罵曰:「買肉不供父母,反飼禽獸乎!」上時在晉邸,有名鷹,親吏養之甚謹,進詰責將取放,吏欲走白晉王,進遽止,且與之錢,令市肉,謂曰:「汝謹視此,無使為他物所傷!」京師傳以為笑。及鎮許下,幕府吏小忤意,必命左右批其頰。其變詐麄暴,皆此類也。嘗為杜重威家奴,重威子孫貧賤,進月分俸錢給之,人亦以此稱焉。

下蔡縣主簿張利用,冒稱其亡兄秉官,求進用,丙午,詔決杖配隸商州禁錮。

戶部郎中侯陟知吏部選事,會選人有冒妄,事發,陟當連坐,知篮事雷德驤將劾奏之,陟遂造便殿自首服,上特赦其罪。癸丑,以陟為河北轉運使。

幸御龍、弓箭直新班院,賜軍士錢帛有差。還,苑中宴射。

詔諸道州府監臨官,自今不得擅離所任詣闕奏事,有所聞見,許實封附遞以聞,必須面奏者,別聽敕旨。

諸道所送知天文、相術等人,凡三百五十有一。十二月丁巳朔,詔以六十有八隸司天臺,餘悉黥面流海{鳥山}。

詔流內銓選人所試判,自令分四等,定其優劣。

庚午,畋近郊,遂幸金鳳園,賜從臣飲。

有司言礬官歲鬻礬不充舊貫,請嚴其禁。癸酉,詔:「私販化外礬至三斤,私煮及盜至十斤者,並棄市,餘悉決杖配流。已論決而再犯,雖所犯不如律,亦決杖配流;還,復犯者死。」

初,江南未平,私渡江者及舟人並棄市。戊寅,始除其禁。

辛巳,高麗國王伷遣其子元輔來修貢,賀登極。

壬午,契丹遣太僕卿耶律迭列、(案遼史作太保迭烈割。)禮賓副使王英來賀明年正。

癸未,靜海節度使丁璉遣使修貢,賀登極。

甲申,詔:「先募民斷買場、務,或有羡利,即收入己。屬已差監臨之官,其主吏犯者,法司處以監主自盜,或至棄市,殊非中典,良用惻然。自今準盜論,罪止流。」又詔:「持刃穿窬,法當強盜。近者多云棄刃於外,空手入室,既難覆驗,實啟姦心,自今以強盜論。」並從權大理少卿趙齊之請也。(齊,未見。)

是歲,靈州、通遠軍諸蕃族剽略官綱,詔知靈州安守忠、通遠軍使董遵誨討之。遵誨部分將出,諸蕃族大懼,盡歸所剽略,肉袒請罪,遵誨即慰撫之。自是各謹封界,秋毫不敢犯。上命遵誨兼領靈州路巡檢,在通遠軍凡十四年。(剽略官綱,據党項傳在此歲,因見。遵誨事傳稱命守忠、遵誨討平之。守忠傳既無所載,遵誨傳則未嘗出兵也,恐党項傳誤,今略加刪潤。)

初,南漢人取昭州,偽政酷暴,民不聊生。周渭率鄉人六百踰嶺,避地零陵。未至,賊起,斷道絕糧,復還恭城【九】,則廬舍煨燼,遂奔道州,又為賊所襲,渭倉皇北走,不暇與其妻莫荃訣。二子年幼,留荃所。荃少,父母欲嫁之,荃涕泣誓志曰:「渭非久困者,今違難遠適,必能自奮。」乃親績碓舂,以給朝夕,二子皆畢婚嫁,凡二十六年。於是,渭為廣南諸州轉運副使,使人訪求得之。渭時已改娶,欲復迎荃,荃曰:「君既有室,我不可復往,且吾與婦孫居此久矣,不宜舍去。」時人嘉歎,為著莫節婦傳,渭亦具奏,詔特爵命之,并其二子皆賜以官。(南漢取昭州,乃周廣運元年。)

是冬,北漢邊候言晉、潞、邢、洺、鎮、冀等州皆治戎器及攻城之具,又轉漕芻粟,北漢主甚恐。

注釋

【一】當是乾德四年知光化軍進羡利者「當是」原作「當時」,據閣本改。

【二】準敕於緣江置榷貨諸務「務」原作「物」,閣本作「務」。按宋會要食貨三○之一作「於沿江置榷貨八務」,通考卷一八征榷考、宋史卷一三六食貨志並云置榷貨務於江陵府等處。作「務」是,今據改。

【三】出棄野外「棄」下原有「於」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三上刪。

【四】并斬女儈八人洛陽民三輩「三」原作「二」,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四六三王繼勳傳改。

【五】惰慢不親事「事」字原脫,據閣本補。

【六】若更得如仲甫數人「得」下原衍「人」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刪。

【七】節鎮領支郡「節鎮」原作「節度」,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三上改。

【八】天平節度使兼中書令石守信罷節度使「天平」上原衍「以」字,據續通鑑卷九刪。

【九】復還恭城「恭城」原作「攻城」,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卷三○四周渭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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