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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观汉记

卷十二 传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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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传七

东观汉记卷十二

传七

窦融〔一〕

以军功封宁武男。〔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李贤注 河西太守窦融遣使献□驼。〔三〕初学记卷二九

遣司马虞封间行通书。〔四〕范晔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李贤注

竺曾弟婴报怨,杀属国侯王胤等,曾惭而去郡,融承制拜曾为武锋将军。〔五〕范晔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李贤注

窦融将兵牧叙州。〔六〕书钞卷三二

诏封窦融曰:“行河西五郡大将军、叙州牧、张掖属国都尉窦融,执志忠孝,〔七〕扶微救危,仇疾反虏隗嚣,率厉五郡精兵,羌胡毕集,兵不血刃,而虏土崩瓦解,功既大矣。笃意分明,断之不疑,吾甚嘉之。其以六安安丰、阳泉、蓼、安风凡四县封融为安丰侯。”〔八〕御览卷二00

窦融光武时数辞爵位,不许,〔九〕因上疏曰:“臣融年五十三,有一子,年十五,质性顽钝,臣融朝夕教导以经艺,不得令观天文,见谶记,诚欲令恭肃畏事,恂恂脩道,〔一0〕不愿其有才能,〔一一〕何况乃当传以连城广土,享侯国哉!”〔一二〕他日会见,〔一三〕迎诏曰:“公欲让职还土,〔一四〕今相见,不宜论也。”类聚卷二一

窦融嗣子穆尚内黄公主,而融弟显亲侯窦友嗣子固尚沮阳公主,〔一五〕穆长子勋尚东海恭王女。〔一六〕窦氏一公,〔一七〕两侯,三公主,四二千石,相与并代,〔一八〕自祖至孙,官府□第相望,〔一九〕奴婢千数,虽亲戚功臣,莫与为比。初学记卷一八

融年老,〔二0〕子孙骄慢,乞骸骨归第,诏许之。融卒,谒者奏穆父子自谓失势,帝令将家属归本郡。〔二一〕书钞卷三二

〔一〕 “窦融”,字周公,扶风平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以军功封宁武男”,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王莽居摄中,为强弩将军司马,东击翟义,还攻槐里,以军功封建武男。”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并云‘宁武男’。”本条即据此辑录。

〔三〕 “河西太守窦融遣使献□驼”,此条御览卷九0一亦引,文字全同。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建武“五年夏,遣长史刘钧奉书献马”。与此当为同一事。

〔四〕 “遣司马虞封间行通书”,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融“复遣钧上书曰:‘……谨遣同产弟友诣阙,口陈区区。’友至高平,会嚣反叛,道绝,驰还,遣司马席封间行通书”。李贤注:“东观记及续汉书‘席’皆作‘虞’字。”本条即据此辑录。聚珍本作“令弟友诣阙,道绝,驰还,遣司马虞封间行通书”,亦据李贤注和范书辑录。

〔五〕 “融承制拜曾为武锋将军”,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建武“七年夏,酒泉太守竺曾以弟报怨杀人而去郡,融承制拜曾为武锋将军,更以辛肜代之”。其下李贤即引此段文字作注。李贤注首句原无“竺”字,又无“融承制”一句,为使文义完足,今据范书增补。通鉴卷四二亦引此条,仅有“曾弟婴报怨,杀属国侯王胤等”二句。

〔六〕 “窦融将兵牧叙州”,此句下原有“窦宪兄弟并列位,威镇四海”二句,为窦宪传中语,今删去,移入窦宪传。

〔七〕 “执志”,聚珍本同,姚本作“允执”,书钞卷四七引同。

〔八〕 “六安安丰、阳泉、蓼、安风”,聚珍本无“六安”二字,范晔后汉书窦融传同。姚本有,类聚卷五一引亦有。按六安旧为侯国,安丰、阳泉、蓼、安风四县皆属六安国。“阳泉”原误作“阳原”,“安风”原脱“风”字,姚本、聚珍本皆不误,类聚卷五一引亦不误,今据校正。

〔九〕 “不许”,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二四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上聚珍本尚有“不欲传子”一句,不知据何书所引辑录。

〔一0〕“脩”,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二四引作“循”,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亦作“循”。按二字于义皆通。

〔一一〕“愿”,原误作“显”,聚珍本作“愿”,御览卷四二四引同,今据改正。

〔一二〕“享侯国哉”,此句类聚卷五一引作“享诸侯之国哉”,御览卷二0一引同,惟“哉”字作“也”,御览卷四二四引作“享诸侯国哉”。

〔一三〕“他日会见”,此下五句原无,类聚卷五一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五句,“迎诏曰”作“迎诏融曰”,余与此同。路子复藏明抄本书钞卷四八引此五句与聚珍本同。御览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异。

〔一四〕“公”,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0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沮阳公主”,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七0引作“泾阳公主”。按当作“涅阳公主”,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友子固,亦尚光武女涅阳公主。”又皇后纪载:光武帝五女,“皇女中礼,十五年封涅阳公主,适显亲侯大鸿胪窦固,肃宗尊为长公主”。李贤注云:“涅阳,属南阳郡。”

〔一六〕“东海恭王”,御览卷四七0引同,姚本、聚珍本皆误作“东海公主”。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穆子勋,尚东海恭王彊女沘阳公主。”

〔一七〕“一公”,姚本同,初学记卷二四、御览卷四七0引亦同,聚珍本作“一王”。

〔一八〕“相与并代”,此句原无,初学记卷二四引有,今据增补。

〔一九〕“□”,初学记卷二四引作“邸”,于义较长。

〔二0〕“融年老”,此句上原有“窦融长子穆,穆子勋,并尚公主”三句,因与上重复,今删去。

〔二一〕“帝令将家属归本郡”,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窦固

窦固,〔一〕字孟孙,少为黄门郎,谦让有节操。书钞卷五八 中元二年,〔二〕以窦固为中郎将,监羽林左骑。破西羌还,〔三〕是时窦氏公、侯、二千石并在朝廷,门内尚三公主,赏赐恩宠荣于当世,亲戚功臣无与为等也。御览卷四七0

明帝欲征匈奴,窦固议曰:“塞外草美,马不须谷。”类聚卷九三

窦固为奉车都尉,〔四〕与驸马都尉耿秉等北征匈奴,遂灭西域,开通三十六国。在边数年,羌胡亲爱之。羌胡见客,〔五〕炙肉未熟,人人长跪前割之,血流指间,进之于固,固辄为啖,不秽贱之,是以爱之如父母也。〔六〕御览卷四七五

窦固,字孟孙,为卫尉,〔七〕奉两宫宿卫。上而见重当世,仁厚恭谨;下而赈施宗族,甚有名称。〔八〕书钞卷五三

〔一〕 “窦固”,窦融弟窦友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中元二年”,原脱“二”字,聚珍本作“中元元年”。按范晔后汉书窦固传云:“中元元年,袭父友封显亲侯。显宗即位,迁中郎将,监羽林士。”显宗即位时为中元二年,此时窦固为中郎将。今据范书增补“二”字。

〔三〕 “破西羌还”,此为明帝永平末年时事。按时间顺序,当叙于下“窦固为奉车都尉”云云一条之后。

〔四〕 “窦固为奉车都尉”,时在明帝永平十五年,见范晔后汉书明帝纪、窦固传。

〔五〕 “羌胡见客”,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作“炙肉未熟,人人长跪前割,血流指间,进之于固,固辄为啖,不秽贱也,是以亲之如父”。凡与此不同处,皆据范晔后汉书窦固传李贤注所引校改。

〔六〕 “是以爱之如父母也”,羌胡爱窦固事书钞卷一四五两引,字句皆较此简略。

〔七〕 “为卫尉”,章帝建初八年,代马防为卫尉。见范晔后汉书窦固传。

〔八〕 “甚有名称”,此条书钞卷五三两引,另一处所引字句较此简略。

窦宪

窦宪恃宫掖声势,〔一〕遂以贱直夺沁水公主园田,〔二〕公主不敢诉。后肃宗驾出过园,指以问宪,宪阴呜不得对。〔三〕发觉,帝大怒,召宪切责曰:“今贵主尚见枉夺,何况小臣乎!”〔四〕御览卷四八三 章帝崩,窦太后临政,窦宪为大将军,食邑二万户,弟景执金吾,瑰将作大匠、光禄勋。〔五〕初学记卷一八

窦宪作大将军,置长史、司马员吏官属,位次太傅。〔六〕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

大将军窦宪封武阳侯,〔七〕食邑二万户,宪固辞封。诏曰:〔八〕“大将军宪前岁出征,克灭北狄,朝加封赏,固辞不受。舅氏旧典,并蒙爵土。〔九〕其封宪冠军侯,邑二万户。” 御览卷二0一

窦宪兄弟并列位,〔一0〕威镇四海。书钞卷三二

窦宪以特进见礼依三公,〔一一〕并未开封。书钞卷五二

〔一〕 “窦宪”,字伯度,窦融曾孙,范晔后汉书卷二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沁水公主园田”,原仅存“沁园”二字,今据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窦宪传增补。“沁水公主”,名致,明帝女,永平三年封沁水公主,适高密侯邓干。

〔三〕 “阴呜”,聚珍本作“阴喝”,范晔后汉书窦宪传同。按“阴呜”、“阴喝”,义皆为噎塞。范书李贤注云:“喝”字“或作‘呜’”。是李贤时范书有作“喝”者,也有作“呜”者。

〔四〕 “小臣”,聚珍本作“小民”,范晔后汉书窦宪传作“小人”。

〔五〕 “瑰将作大匠、光禄勋”,此条御览卷四七0亦引,文字全同。

〔六〕 “位次太傅”,范晔后汉书窦宪传云:“旧大将军位在三公下,置官属依太尉。宪威权震朝廷,公卿希旨,奏宪位次太傅下,三公上;长史、司马秩中二千石,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

〔七〕 “武阳侯”,原作“舞阳侯”,聚珍本作“武阳侯”,今据校改。范晔后汉书窦宪传载,和帝永元元年,窦宪出击匈奴,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还。“诏使中郎将持节即五原拜宪大将军,封武阳侯,食邑二万户”。通鉴卷四七胡三省注云:“郡国志东郡有东武阳县,泰山郡有南武阳侯国,宪其封南武阳欤?”

〔八〕 “诏曰”,此诏在永元二年。

〔九〕 “舅氏旧典,并蒙爵土”,西汉时,帝舅一般皆封为侯,故和帝诏中有此语。

〔一0〕“窦宪兄弟并列位”,此句上原有“窦融将兵牧凉州”一句,为窦融传中语,今删去,移入窦融传。此下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一一〕“见礼”,原误倒作“礼见”,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窦章〔一〕

时谓东观为老氏藏室。〔二〕聚珍本 窦章女初入掖庭为贵人,〔三〕早卒。帝追思之,诏史官树碑颂德,帝自为之辞。〔四〕书钞卷一0二

〔一〕 “窦章”,字伯向,窦融玄孙,窦万全少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时谓东观为老氏藏室”,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范晔后汉书窦章传云:“永初中,三辅遭羌寇,章……讲读不辍。太仆邓康闻其名,请欲与交,章不肯往,康以此益重焉。是时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臧室,道家蓬莱山,康遂荐章入东观为校书郎。”此条上下皆有阙文。

〔三〕 “女”,原误作“从母”。范晔后汉书窦章传云:“顺帝初,章女年十二,能属文,以才貌选入掖庭,有宠,与梁皇后并为贵人。”今据校正。

〔四〕 “帝自为之辞”,范晔后汉书窦章传作“章自为之辞”。此条聚珍本未辑录。

马援

马援,〔一〕字文渊,扶风茂陵人。〔二〕世说新语言语篇、御览卷二六0 远祖徙茂陵成欢里。〔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通生宾,〔四〕宣帝时以郎持节,号使君,使君生仲,仲官至玄武司马;仲生援。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援三兄,〔五〕况字长平,〔六〕余字圣卿,员字季主。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受齐诗,师事颍川满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援以况出为河南太守,次两兄为吏京师,见家用不足,乃辞况欲就边郡畜牧。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马援外类倜傥简易,而内重礼,事寡嫂,虽在阃内,〔七〕必帻然后见之也。〔八〕书钞卷一二七

马援为郡督邮,送囚至府,囚有重罪,援哀而纵之,亡命北地,遇赦留。御览卷六四二

马援叹曰:“凡殖产,〔九〕贵其能施民也,〔一0〕否则守钱奴耳。”〔一一〕乃尽散以班昆弟故旧,身衣羊裘皮葱。书钞卷一二九

隗嚣甚重马援,以为绥德将军。时公孙述称帝,嚣使援往观之。援素与述同乡里,相善,以为至当握手迎如平生,而述方盛陈陛卫,〔一二〕以延援入,〔一三〕交拜礼毕,就馆,更为援制荅布单衣、交让冠,〔一四〕会百官于宗庙,立旧交之位。述鸾旗旄骑,警跸就车,礼甚盛,欲以援封侯,食大将军位。〔一五〕宾客皆乐留,援晓之,因而辞归,谓嚣曰:“子阳井底蛙耳,〔一六〕不如专意东方。”嚣乃使援奉书洛阳。〔一七〕援初到,〔一八〕敕令中黄门引入,时上在宣德殿南庑下,但帻坐。上迎,笑谓之曰:“卿遨游二帝间,见卿,使人惭。”援顿首谢曰:“当今之世,非独君择臣,臣亦择君。臣与公孙述同县,少小相善。〔一九〕臣前至蜀,述陛戟而后进臣。今臣远来,〔二0〕陛下何知非刺客而简易如此?”于是上复笑曰:“卿非刺客,顾说客耳。”援乃曰:“天下反覆,自盗名字者不可胜数。今见陛下,恢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帝甚壮之。〔二一〕御览卷七七八

援说嚣曰:“前到朝廷,上凡十四见。开心见诚。”〔二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书钞卷九

马援与杨广书曰:〔二三〕“车丞相高祖园寝郎,〔二四〕一月九迁为丞相者,知武帝恨诛卫太子,上书讼之。” 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上自征隗嚣,〔二五〕至漆,诸侯多以王师之重,不宜远入险阻,计未决。会召马援,因说隗嚣侧足无所立,〔二六〕将帅土崩之势,兵进必破之状,于上前聚米为山川,指画地势,〔二七〕上曰:“虏在吾目中矣。”〔二八〕嚣众大溃。〔二九〕御览卷二七五

马援为陇西太守,〔三0〕击羌,中矢贯腓胫,〔三一〕上闻,赐羊三千、牛三百头以养病。御览卷三七二

帝从援议,诏武威太守梁统,悉还金城客民。〔三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马援,字文渊,扶风人。为陇西太守,务开宽信,恩以待下,〔三三〕任吏以职,但总大体而已。宾客故人,日满其门。诸曹时白外事,辄曰:“此丞、掾任,何足相烦。若大姓侵小民,黠羌欲旅距,〔三四〕此乃太守事耳。” 御览卷二六0

马援从陇西太守迁虎贲中郎将。〔三五〕御览卷二四一

马援在陇西,上书曰:“富民之本,在于食货,宜如旧铸五铢钱。”三府凡十三难,〔三六〕援一一解之,条奏其状。帝从之,天下赖其便。〔三七〕类聚卷六六

马援自还京师,数被进见。援长七尺五寸,〔三八〕色理发肤眉目容貌如画。闲进对,〔三九〕尤善述前事,每言及三辅长者至闾里少年皆可观,皇太子、诸王闻者,莫不属耳忘倦。御览卷三七九

马援击寻阳山贼,上书曰:“除其竹木,譬如婴儿头多虮虱而剃之,荡荡然虮虱无所复依。”书奏,上大悦,出尚玺书,数日,黄门取头虱章持入,〔四0〕因出小黄门头有虱者,皆剃之。〔四一〕御览卷九五一

光武以马援为伏波将军。〔四二〕御览卷二四0

援上书:“臣所假伏波将军印,书‘伏’字,‘犬’外向。城皋令印,‘皋’字为‘白’下‘羊’;丞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羊’。即一县长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为信也,所宜齐同。”荐晓古文字者,事下大司空正郡国印章。奏可。〔四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马援好事,〔四四〕至荔浦,见冬笋名笣笋,上言:“禹贡‘厥笣橘柚’,疑谓是也,其味美于春夏笋。”〔四五〕御览卷九六三

马援击交址,〔四六〕从容谓官属曰:“吾从弟少游尝哀吾慷慨多大志,曰:‘士生一世,但取衣食裁足,乘下泽车,〔四七〕御款段马,〔四八〕为郡掾吏,守坟墓,乡里称为善人,斯可矣。致求盈余,〔四九〕但自苦耳。’当吾在浪泊、西里、乌间,〔五0〕虏未灭之时,下潦上雾,毒气熏蒸,〔五一〕仰视乌鸢跕跕堕水中,〔五二〕卧念少游平生时语,何可得也!” 书钞卷一三九

马援与兄子严敦书云:〔五三〕“学庞伯高不就,〔五四〕犹为谨敕士,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者。效杜季良而不成,〔五五〕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也。”〔五六〕御览卷九一九

马援平交址,上言太守苏定张眼视钱,〔五七〕●目讨贼,〔五八〕怯于战功,宜加切敕。后定果下狱。御览卷四九一

马援于交址铸铜马,奏曰:“臣闻行天者莫如龙,行地者莫如马。臣援师事杨子阿。〔五九〕孝武帝时,善相马者东门京铸作铜马法献之,立马于鲁班门外,更名曰金马门。臣既备数家骨法,以所得骆越铜,铸以为马,高二尺五寸,〔六0〕围四尺五寸,谨献。”诏置马德阳殿下。类聚卷九三

马援振旅还京师,赐衣服、酒、床、什器,粟五百斛,侯车一乘,朝见位次随九卿之□。〔六一〕书钞卷一三九

马援曰:“方今匈奴、乌桓尚扰北边,欲自请击之。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墓耳,〔六二〕何能卧床上在儿女子手中耶?”故人孟冀曰:“谅为烈士,当如此矣!”〔六三〕御览卷四三八

马援行亭鄣,到右北平,诏书赐援钜鹿缣三百疋。 御览卷八一八

马援,字文渊,建武二十四年,威武将军刘尚击武陵五溪蛮夷,〔六四〕深入,军没。援因复请行。时年六十二,帝愍其老,未许之。援自请曰:“臣尚能被甲上马。”帝令试之。援据鞍顾眄,以示可用。帝笑曰:“矍铄哉是翁也!”〔六五〕遂遣援。御览卷二七四

二月到武陵临乡。〔六六〕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一〕 “马援”,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扶风茂陵人”,世说新语言语篇引东观汉记云:“马援,字文渊,茂陵人”云云。又御览卷二六0引云:“马援,字文渊,扶风人”云云。此条即据二书所引辑录。

〔三〕 “远祖徙茂陵成欢里”,原无“远祖”二字。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其先赵奢为赵将,号曰马服君,子孙因为氏。武帝时,以吏二千石自邯郸徙焉。”其下李贤注引东观汉记“徙茂陵成欢里”一语作注。为使文义完足,今据范书大意增补“远祖”二字。此条姚本、聚珍本作“远祖以吏二千石自邯郸徙茂陵成欢里”,亦据李贤注和范书辑录。

〔四〕 “通”,马援曾祖,以功封重合侯,因兄马何罗反,通受牵连被诛。

〔五〕 “援三兄”,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系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增补。为使文义完足,今亦补入。

〔六〕 “长平”,姚本、聚珍本作“君平”。

〔七〕 “阃”,御览卷六八七、文选卷四0任昉奏弹刘整李善注引作“闺”。

〔八〕 “必帻然后见之也”,御览卷六八七引同,惟无“也”字。文选卷四0任昉奏弹刘整李善注引作“必冠然后入见”。

〔九〕 “凡殖产”,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凡殖货财产”,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

〔一0〕“民”,姚本、聚珍本作“赈”,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

〔一一〕“奴”,姚本作“卤”,聚珍本作“虏”。“卤”、“虏”二字通。陈禹谟刻本书钞作“虏”,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

〔一二〕“方”,聚珍本作“乃”。

〔一三〕“以延”,此二字聚珍本作“引”。

〔一四〕“荅布”,原作“都布”,书钞卷一二八引同,聚珍本作“荅布”,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作“都布”,李贤注云:“东观汉记‘都’作‘荅’。”今据聚珍本和李贤注改。汉书货殖传云:“荅布皮革千石。”颜师古注云:“粗厚之布也。……荅者,厚重之貌。”

〔一五〕“欲以援封侯,食大将军位”,此二句聚珍本作“欲授以封侯大将军位”,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惟“授”字下有“援”字。

〔一六〕“子阳”,公孙述字子阳。

〔一七〕“嚣乃使援奉书洛阳”,时在建武四年冬。

〔一八〕“援初到”,此句至“但帻坐”数句原无,而有“援至,引见于宣德殿”二句。今删去原有二句,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李贤注补入“援初到”至“但帻坐”数句。聚珍本有此数句,“但”误作“袒”。御览卷六八七引云:“马援初见,帝令中黄门引入,上在宣德殿南庑下,但帻坐。”与范书李贤注所引文字微异。

〔一九〕“臣与公孙述同县,少小相善”,原无“同县少小”四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0〕“臣”,原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一〕“帝甚壮之”,原无此句,世说新语言语篇引有,今据增补。此条书钞卷四、卷八、卷九,初学记卷二六,御览卷九0、卷六八四,事类赋卷一二亦引,字句极为简略。

〔二二〕“开心见诚”,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建武四年冬,嚣使援奉书洛阳。……太中大夫来歙持节送援西归陇右,……援说嚣曰:‘前到朝廷,上引见数十,每接宴语,自夕至旦,才明勇略,非人敌也。且开心见诚,无所隐伏,阔达多大节,略与高帝同。经学博览,政事文辩,前世无比。’”“上引见数十”句下李贤注云:“东观汉记曰凡十四见。”书钞卷九引云:“开心见诚。”此条即据李贤注和书钞卷九所引,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二三〕“马援与杨广书曰”,隗嚣遣子恂入质于汉,援携家属随恂归洛阳。后隗嚣狐疑,发兵拒汉。援为汉谋画灭嚣,游说嚣将叛嚣,又为书与嚣将杨广,使广劝嚣归汉。见范晔后汉书马援传。

〔二四〕“车丞相高祖园寝郎”,“车丞相”即车千秋。汉书本传云:“千秋为高寝郎,会卫太子为江充所谮败,久之,千秋上急变讼太子冤,曰:‘子弄父兵,罪当笞;天子之子过误杀人,当何罪哉!臣尝梦见一白头翁教臣言。’是时,上颇知太子惶恐无他意,乃大感悟,召见千秋。……立拜千秋为大鸿胪。数月,遂代刘屈牦为丞相,封富民侯。千秋无他材能术学,又无伐阅功劳,特以一言寤意,旬月取宰相封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备载援与杨广书,然无“车丞相高祖园寝郎”云云一段文字,是被范晔所删。

〔二五〕“上自征隗嚣”,事在建武八年。

〔二六〕“因说隗嚣侧足无所立”,“侧足”五字原无。文选卷二0曹植五言诗送应氏李善注引东观汉记云:“马援曰:‘隗嚣侧足无所立。’”今据文义摘取“侧足”五字补缀于此。此句聚珍本作“因说嚣侧足而立”。

〔二七〕“于上前聚米为山川,指画地势”,此二句原脱“川”字、“地势”二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类聚卷七二引云“聚米为山川地势”,有“川地势”三字,然“地”字上又脱“指画”二字。

〔二八〕“上曰,虏在吾目中矣”,此二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二引亦有,今据增补。文选卷五七潘岳哀永逝文李善注引作“世祖曰:‘虏在吾目中。’”

〔二九〕“嚣众大溃”,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建武“八年,帝自西征嚣,至漆,诸将多以王师之重,不宜远入险阻,计冘豫未决。会召援,夜至,帝大喜,引入,具以群议质之。援因说隗嚣将帅有土崩之势,兵进有必破之状。又于帝前聚米为山谷,指画形势,开示众军所从道径往来,分析曲折,昭然可晓。帝曰:‘虏在吾目中矣。’明旦,遂进军至第一,嚣众大溃”。与此可以互参。

〔三0〕“马援为陇西太守”,时在建武十一年。

〔三一〕“胫”,原误作“胀”,聚珍本作“胫”,今据改。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援中矢贯胫。”

〔三二〕“悉还金城客民”,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朝臣以金城破羌之西,涂远多寇,议欲弃之。援上言,破羌以西城多完牢,易可依固,其田土肥壤,灌溉流通。如令羌在湟中,则为害不休,不可弃也。帝然之,于是诏武威太守,令悉还金城客民。”“于是诏武威太守”句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梁统也。”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三三〕“务开宽信,恩以待下”,此二句聚珍本作“务开恩信,宽以待下”。从文义来看,聚珍本为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旧刻本亦作“务开宽信,恩以待下”,中华书局点校本已改作“务开恩信,宽以待下”。

〔三四〕“旅距”,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李贤注云:“不从之貌。”王先谦集解云:“旅距,聚众相拒耳。注非。”

〔三五〕“马援从陇西太守迁虎贲中郎将”,马援为陇西太守六年,征入为虎贲中郎将。见范晔后汉书马援传。

〔三六〕“三府凡十三难”,此句至“帝从之”数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初,援在陇西上书,言宜如旧铸五铢钱。事下三府,三府奏以为未可许,事遂寝。及援还,从公府求得前奏,难十余条,乃随牒解释,更具表言。帝从之,天下赖其便。”李贤注云:“东观记曰:‘凡十三难,援一一解之,条奏其状也。’”此数句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三七〕“天下赖其便”,此条聚珍本连缀为“在陇西上书曰:‘富民之本,在于食货,宜如旧铸五铢钱。’天下赖其便。三府以为未可,凡十三难,援一一解之,条奏其状”。“天下赖其便”句不应置于“宜如旧铸五铢钱”句下,当移在本条末。

〔三八〕“援长七尺五寸”,此下二句原作“为人明白,眉目如画”,今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李贤注引校改。类聚卷一七、永乐大典卷一九六三六引云:“马援眉目如画。”御览卷三六五引云:“马援自还京师,数被进见,为人须髯眉目如画。”

〔三九〕“闲”,聚珍本作“娴”。按二字通,义为熟练。

〔四0〕“出尚玺书,数日,黄门取头虱章持入”,此三句原无,御览卷五九四引,今据增补。“出尚玺书”句有讹误。聚珍本作“出尚书,尽数日,敕黄门取头虱章特入”,首句、末句皆有讹误。后汉书马援传王先谦集解引作“出付尚书,尽数日,敕黄门取头虱章持入”,“出付尚书”一句,文义可通,似无误。

〔四一〕“皆剃之”,此条记纂渊海卷一00、合璧事类别集卷九三亦引,字句微异。

〔四二〕“光武以马援为伏波将军”,建武十七年,以援为伏波将军,南击交址征侧。事详范晔后汉书马援传、通鉴卷四三。

〔四三〕“奏可”,此条书钞卷一三一、御览卷六八三、玉海卷八四、东汉会要卷九亦引,字句稍异。

〔四四〕“好事”,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九六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五〕“其味美于春夏笋”,此条记纂渊海卷九六亦引,字句较略。

〔四六〕“击交址”,此三字原无,类聚卷九二、卷九三,御览卷九二三、记纂渊海卷九七引有,今据增补。

〔四七〕“下泽车”,利于在泽间行走的短毂车。周礼冬官考工记云:“车人为车,……行泽者欲短毂,行山者欲长毂,短毂则利,长毂则安。”

〔四八〕“款段”,马行迟缓貌。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李贤注:“款犹缓也,言形段迟缓也。”

〔四九〕“致求盈余”,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求益盈余”,类聚卷九三引同。

〔五0〕“当吾在浪泊、西里、乌间”,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无,御览卷三九0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又书钞卷一五一,类聚卷二、卷九二,御览卷一五、卷九二三,记纂渊海卷九七,文选卷二八鲍照苦热行李善注皆引此段文字,字句互有同异。此句原脱“西”字、“乌”字。按姚本云:“吾在浪泊、西里、乌间。”聚珍本云:“吾在浪泊、西里、坞间。”书钞卷一五一引云:“吾在浪泊、西里、坞间。”类聚卷二引云:“吾在浪泊、西里、乌闲。”今据增补“西”字、“乌”字。四库全书考证云:“马援谓官属曰:‘吾在浪泊、西里、乌间。’按‘乌间’,太平御览及范书本传俱无‘乌’字。恐是地名。”考证所谓太平御览,系指御览卷一五。卷一五引云:“吾在浪泊、西里间。”

〔五一〕“熏”,类聚卷九二、御览卷九二三、记纂渊海卷九七、文选卷二八鲍照苦热行李善注引作“上”。

〔五二〕“乌鸢”,书钞卷一五一引作“鸢飞”,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作“飞鸢”。“跕跕”,范书李贤注云:“堕貌也。”

〔五三〕“马援与兄子严敦书云”,马援兄子严、敦并喜讥议,交通侠客。援时在交址,遂遣书相诫。

〔五四〕“庞伯高”,聚珍本作“龙伯高”,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范书马援传载援书云:“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愿汝曹效之。”据范书马援传,伯高名述,京兆人,为山都长,后擢为零陵太守。

〔五五〕“杜季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载援书云:“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乐人之乐,清浊无所失,父丧致客,数郡毕至,吾爱之重之,不愿汝曹效也。”季良名保,京兆人,为越骑司马,见范书马援传。

〔五六〕“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也”,此条御览卷七五0亦引,字句较略。

〔五七〕“苏定”,为交址太守,逼反交址女子征侧,事见范晔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

〔五八〕“●目”,眇目细视。“讨”,原误作“计”,聚珍本作“讨”,今据改正。

〔五九〕“臣援师事杨子阿”,此文义未完,其下当有阙文。范晔后汉书马援传载援表云:“臣援尝师事子阿,受相马骨法。”此句下当据范书增补“受相马骨法”一句。

〔六0〕“二”,聚珍本作“三”,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

〔六一〕“朝见位次随九卿之囗”,疑“之”字下脱“列”字。此条聚珍本作“援振旅还京师,赐车一乘”。书钞卷一九引作“马援振旅京师,赐车一乘”。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建武“二十年秋,振旅还京师,军吏经瘴疫死者十四五。赐援兵车一乘,朝见位次九卿”。

〔六二〕“墓”,御览卷四三四引同,聚珍本作“葬”。按“葬”字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作“葬”。

〔六三〕“当”,原误作“尚”,聚珍本作“当”,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今据改正。

〔六四〕“刘尚”,原误作“刘向”。聚珍本作“刘禹”。按类聚卷五九、御览卷三五五引皆作“刘尚”,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又范书光武帝纪、公孙述传、来歙传、祭遵传、马成传、宋均传、南蛮西南夷传,司马彪续汉书天文志、五行志,袁宏后汉纪卷八亦皆作“刘尚”。然范书来歙传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尚’字并作‘禹’。”

〔六五〕“矍铄哉是翁也”,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李贤注云:“东观记作‘●哉是翁’。”聚珍本从之。然类聚卷一八、卷五九,御览卷三五五、卷三八三引皆作“矍铄哉是翁也”。

〔六六〕“二月到武陵临乡”,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建武二十四年,援率军击武陵五溪蛮,“明年春,军至临乡”。是此“二月”当在建武二十五年。

马廖〔一〕

廖少习易经,清约沈静。援击武溪无功,卒于师,廖不得嗣爵。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廖传李贤注 马廖、任傀皆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二〕御览卷二四一

马廖上疏长乐宫曰:〔三〕“夫改政移风,必有其本。长安语曰:‘城中好高髻,〔四〕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过半额。〔五〕城中好广袖,〔六〕四方用疋帛。’” 御览卷三六四

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防、光、廖、廖子豫,〔七〕三家奴婢千人,〔八〕兄弟父子并受爵土,荣显冠世,多买京师膏腴美田,作大庐,近带城郭,妨困小民。御览卷八二一

〔一〕 “马廖”,字敬平,马援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谢承后汉书卷一。

〔二〕 “马廖、任傀皆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范晔后汉书马廖传云:“少以父任为郎。明德皇后既立,拜廖为羽林左监、虎贲中郎将。”“任傀”,即任隗,事详范晔后汉书本传。

〔三〕 “长乐宫”,此三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城中好高髻”,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过”,聚珍本作“且”,范晔后汉书马廖传同。

〔六〕 “城中好广袖”,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一八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廖传作“城中好大袖,四方全疋帛”。

〔七〕 “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防、光、廖、廖子豫”,聚珍本注云:“范书梁松殁于显宗永平四年,马氏之败在肃宗建初八年,于时松殁已久,此文有误。”

〔八〕 “三家奴婢千人”,此句原无,御览卷五00引云:“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马防兄廖、廖子孙三家奴婢千人。”今据增补。“兄”当为“光”之讹,“孙”当为“豫”之讹。所谓“三家”,系指马援子廖、防、光三家。聚珍本未辑此句。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防兄弟贵盛,奴婢各千人已上。”御览卷四七0引东观汉记马防传亦云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

马防〔一〕

永平十五年,〔二〕上始欲征匈奴,与窦固等议出兵调度,皆以为塞外草美,可不须马谷,〔三〕其各以。〔四〕固等将兵到炖煌,当出塞上,请马谷。上以固言前后相违,怒不与谷。皆言按军出塞,无谷马故事。马防言:“当与谷。”〔五〕上曰:“何以言之?”防对曰:“宣帝时,五将出征,按其奏言:〔六〕‘匈奴候骑得汉马矢,见其中有粟,知汉兵出,以故引去。’以是言之,马当与谷。”上善其用意微致,〔七〕敕下调马谷,防遂见亲近。〔八〕御览卷八九四 马防征西羌,〔九〕上喜防功,〔一0〕令史官作颂,颂其功伐。书钞卷一0二

章帝建初三年,〔一一〕马防为车骑将军、城门校尉,置掾史,位在九卿上,绝席,班同三事。〔一二〕诏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一三〕特以前参医药,懃劳省闼,绥定西羌,〔一四〕以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户增防,〔一五〕身带三绶,宠贵至盛。〔一六〕御览卷六八二

马防,字公平,〔一七〕为光禄勋,宿卫宫省。上数幸防府,赏赐饮食,行每日出。〔一八〕书钞卷五三

大予丞鲍邺等上作乐事,下防。防奏言:“建初二年七月邺上言,天子食饮,必顺于四时五味,而有食举之乐。所以顺天地,养神明,求福应也。今官雅乐独有黄钟,而食举乐但有太簇,皆不应月律,恐伤气类。可作十二月均,各应其月气。公卿朝会,得闻月律,乃能感天,和气宜应。诏下太常评焉。太常上言,作乐器直钱百四十六万,奏寝。今明诏复下,臣防以为可须上天之明时,因岁首之嘉月,发太簇之律,奏雅颂之音,以迎和气。”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一九〕隋书音乐志

马防,字孝孙,拜执金吾,〔二0〕性矜严公正,上言孝章,〔二一〕议多见用。〔二二〕书钞卷五四

马防子钜,为常从小侯,六年正月斋宫中,上欲冠钜,夜拜为黄门侍郎,〔二三〕御章台下殿,陈鼎俎,自临冠之。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二四〕御览卷五四0

马防多牧马畜,赋敛羌胡。〔二五〕帝不喜之,数加谴敕,所以禁遏甚备,由是权势稍损,宾客亦衰。御览卷六二七

〔一〕 “马防”,马援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华峤后汉书卷一、张璠汉记。

〔二〕 “永平十五年”,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三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马谷”,聚珍本作“谷马”,御览卷八三七引同。

〔四〕 “其各以”,此下有脱文,无从校补。

〔五〕 “当与谷”,此句至“对曰”诸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未辑录,御览卷八三七引,今据增补。“当”字原误作“常”,依文义校改。

〔六〕 “按其奏言”,此句原无,御览卷八三七引,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作“其奏言”,类聚卷九三引同。

〔七〕 “微致”,原作“微动”,不成辞。御览卷八三七引作“微致”,当是,今据改正。聚珍本作“微至”。

〔八〕 “防遂见亲近”,此条类聚卷八五亦引,字句较简略。

〔九〕 “马防征西羌”,事在章帝建初二年。

〔一0〕“喜”,姚本同,聚珍本作“嘉”。

〔一一〕“章帝建初三年”,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据范晔后汉书马防传,肃宗即位,拜防中郎将,稍迁城门校尉。建初二年,金城、陇西羌皆反,拜防行车骑将军事,率军击羌。明年,诏征防还,拜车骑将军,城门校尉如故。

〔一二〕“班同三事”,此句原无,书钞卷五二引云:“马防,章帝建初三年,防为车骑将军,班同三事。”翰苑新书卷三六引云:“马防班同三事。”今据增补。姚本有此句,聚珍本脱。水经注卷二二引云:“汉封车骑将军马防为侯国,防城门校尉,位在九卿上,绝席。”字句省略颇多。

〔一三〕“诏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原无“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十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建初“四年,封防颍阳侯,光为许侯,兄弟二人各六千户”。此二句类聚卷五一引作“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御览卷一九九引作“封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为颍阳侯”,卷四七0引作“诏封防兄弟三人各三千户,防为颍阳侯”,卷五一五引作“马防兄弟二人皆各六千户”,皆有讹脱。

〔一四〕“绥定西羌”,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羹亭”,原作“美亭”,御览卷一九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羹亭”,类聚卷五一引同,今从改。水经注卷二一云:汝水又东南流径不羹城南,其地为亭,“东观汉记曰:‘车骑马防以前参药,勤劳省闼,增封侯国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户。’即此亭也”。“千二百五十户”,姚本、聚珍本作“一千二百户”,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同。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作“千三百五十户”。

〔一六〕“身带三绶,宠贵至盛”,记纂渊海卷七一引此二句。

〔一七〕“字公平”,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防字江平,书钞卷五四、御览卷二三七、翰苑新书卷三三引东观汉记又云防字孝孙。

〔一八〕“行每日出”,此句有脱误。其下原有“上征讨四方,令防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数句。按书钞卷五三下条注文云:“续汉书:‘李通字次元,为光禄勋。时上征讨四方,令通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是书钞卷五三所引东观汉记“上征讨四方”云云,系由下条误入,今删去不录。

〔一九〕“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马防上言:‘圣人作乐,所以宣气致和,顺阴阳也。臣愚以为可因岁首发太簇之律,奏雅颂之音,以迎和气。’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今据增补。“十月迎气乐”,范书马防传作“十二月迎气乐”。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据范书章帝纪李贤注所引辑录。玉海卷六、卷一二、卷一0四亦引此条文字,卷六据隋书音乐志引,卷一二所引与范书李贤注同,卷一0四亦同李贤注,然又略有增补。

〔二0〕“拜执金吾”,据范晔后汉书马防传,防未曾拜执金吾,其弟光曾自越骑校尉迁执金吾。

〔二一〕“上言孝章”,此句有讹误。御览卷二三七引作“上事处”,亦有误。

〔二二〕“议多见用”,“议”原误作“义”,今据御览卷二三七、翰苑新书卷三三引改正。此条姚本作“马防,字孝孙,拜金吾,性矜严公正,数言政事,多见采用”,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聚珍本仅取姚本末三句,首句上补“防”字。万花谷续集卷三亦引此条,字句较略。

〔二三〕“黄门侍郎”,原无“侍”字,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0一、卷四七0引有,今据增补。

〔二四〕“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七0引有此句,仅无“防”字。此条书钞卷五八、初学记卷一四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二五〕“赋敛羌胡”,书钞卷四一仅引此一句。

马光〔一〕

光遭母丧,哀恸感伤,形骸骨立。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防传李贤注 马光,字叔山,为卫尉,上以光谨敕畏慎,特亲异之。〔二〕书钞卷五三

马光,字叔山,监越骑校尉。视事,帅厉吏士,〔三〕教习有方。〔四〕时五校尉令在北军营中,光以为五校尉主禁兵武备,〔五〕所以宿卫两宫,不宜在一处,表请二校尉附北宫。诏书许越骑、射声等治北宫。〔六〕书钞卷六一

章帝与舅马光诏曰:“朝送鹿脍,宁用饭也。” 御览卷八六二

马光,字叔山,拜太仆,视事减省诸费,岁千万以上。书钞卷五四

光前坐党附窦宪,〔七〕归国,为宪客奴所诬告。奴名玉当。初,窦氏有事,玉当亡,私从光乞,不与。恨去,怀挟欲中光。官捕得玉当,因告言光与宪有恶谋,光以被诬不能自明,乃自杀。光死后,宪他奴郭扈自出证明光、宪无恶言,光子朗上书迎光丧葬旧茔,诏许之。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防传李贤注

〔一〕 “马光”,马援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马防传略载其事。

〔二〕 “特亲异之”,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视事,帅厉吏士”,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凡四引东观汉记马光传,其中两引亦有此二句,今据增补。

〔四〕 “教习有方”,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书钞卷六一有一处引作“教习吾兵”。按姚本、聚珍本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

〔五〕 “主禁兵武备”,此五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有一处引东观汉记亦有此五字,今据增补。

〔六〕 “等”,姚本、聚珍本作“寺”。

〔七〕 “光前坐党附窦宪”,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此三句下李贤注尚引有“乃自杀”一句,因与下文重复,今删去。据范书和帝纪,光自杀于永元六年二月。

马客卿〔一〕

马援子客卿,〔二〕幼而歧嶷,年六岁,能应接诸公,专对宾客。尝有死罪亡命者来过,客卿逃匿不令人知。外若讷而内沉敏。〔三〕援甚奇之,〔四〕以为将相器,故以客卿字焉。御览卷三八四

〔一〕 “马客卿”,马援第四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附载其事。客卿为字,依史例当以名标目。因客卿名不可考,姑以字立目。袁宏后汉纪卷九云:“客卿幼而奇嶷。初,援南定百越,北征匈奴,谋议之士集于门下。客卿年六岁,能应接诸公,专对宾客。尝有死罪亡命者,客卿逃匿之,不令人知。援甚奇之,以为壮大必任将相,故以秦时官号字焉。”

〔二〕 “子”,原误作“字”,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三〕 “内”,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客卿“外若讷而内沉敏”。

〔四〕 “援”,原误作“兄”,聚珍本不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亦作“援”,今据改正。

马严〔一〕

余卒时,严七岁,依姊婿父九江连率平阿侯王述。〔二〕明年,母复终,会述失郡,居沛郡。建武三年,余外孙右扶风曹贡为梧安侯相,迎严归,养视之。至四年,叔父援从车驾东征,过梧安,乃将严兄弟西。严年十三至雒阳,留寄郎朱仲孙舍,大奴步护视之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严从其故门生肆都学击剑,习骑射。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从司徒祭酒陈元受春秋左氏。〔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帝诏马严留仁寿闼,与校书郎杜抚、班固定建武注记。〔四〕御览卷一八四

显宗拜马严持兵长史,将北军五校士、羽林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卫护南单于,听置司马、从事。牧守谒敬,同之将军。敕严过武库,〔五〕祭蚩尤,帝亲御阿阁,〔六〕观其士众,时人荣之。御览卷五二六

马严拜御史中丞,〔七〕赐冠帻衣服车马。严为司马,职典兰台,外营州牧,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八〕书钞卷六二

马严,字威卿,为五官中郎将,边境每有事,辄下严处便宜。上初立,汲汲欲知下情,引纳严,敕有所闻见辄言。帝令自今以往,诸上便宜封表,遣子以往,都使诣省门,帝自劳以手书。书钞卷六三

马严为陈留太守。〔九〕建初中,严病,遣功曹史李龚奉章诣阙。上亲召见龚,〔一0〕问疾病形状,以黄金十斤、葛缚佩刀、书刀、革带付龚,〔一一〕赐严,遣太医送方药。〔一二〕类聚卷六0

〔一〕 “马严”,字威卿,马援兄马余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依姊婿父九江连率平阿侯王述”,据汉书元后传载,成帝河平二年,王谭被封为平阿侯。谭卒,子仁嗣。仁卒,子术嗣,时为平帝元始三年。“王述”与“王术”为一人。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援兄子婿王磐子石,王莽从兄平阿侯仁之子也。”则王述当为马严姊婿之昆弟,此云姊婿父,不可据。

〔三〕 “从司徒祭酒陈元受春秋左氏”,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严“从平原杨太伯讲学,专心坟典,能通春秋左氏”。李贤注云:“东观记曰从司徒祭酒陈元受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四〕 “与校书郎杜抚、班固定建武注记”,原脱“郎”字,聚珍本未脱,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明德皇后既立,严乃闭门自守,犹复虑致讥嫌,遂更徙北地,断绝宾客。永平十五年,皇后敕使移居洛阳。显宗召见,……有诏留仁寿闼,与校书郎杜抚、班固等杂定建武注记。”此条玉海卷一六九亦引,文字微异。

〔五〕 “武库”,为藏兵器之所,令一人,秩六百石。

〔六〕 “阿”,范晔后汉书马严传李贤注云:“曲也。”

〔七〕 “马严拜御史中丞”,此句合璧事类后集卷二五、翰苑新书卷一三引作“马严,字威卿,拜中丞”。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肃宗即位,征拜侍御史中丞。”

〔八〕 “百寮惮之”,此条姚本未辑录,聚珍本作“拜中丞,严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脱漏颇多。

〔九〕 “马严为陈留太守”,时在建初二年。

〔一0〕“亲”,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五、卷八一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书刀”,姚本、聚珍本作“书带”,误。御览卷三四五引云:“以黄金十斤、佩刀、书刀、革带付龚。”玉海卷一五一引云:“建初中,以佩刀、书刀赐马严。”又引云:“建初中,以书刀赐马严。”皆可证“书刀”二字是。

〔一二〕“遣太医送方药”,原无此句,御览卷三四五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句末增一“也”字。书钞卷一九引云:“马严病,并送方药。”

马融〔一〕

马融与伯世书曰:〔二〕“愦愦愁思,犹不解怀。思在竹间,放狗逐麋。晚秋涉冬,大苍出笼。〔三〕黄棘下菟,芼以干蔡。以送余日,兹乐而已。”御览卷九二六 马融才高博洽,为通儒,教养诸生,常有千数。涿郡卢植、北海郑玄,皆其徒也。善鼓瑟,好吹笛,达生任性,不拘儒者之节。居宇器服,多存侈饰。常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四〕御览卷四九三

〔一〕 “马融”,字季长,马严第五子,范晔后汉书卷六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亦略载其事。

〔二〕 “伯世”,谢伯世。类聚卷九一载马融与谢伯世书。

〔三〕 “大苍”,谓鹰。

〔四〕 “鲜有入其室者”,此条御览卷八一六,记纂渊海卷四0、卷五一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马棱〔一〕

从兄毅,张掖属国都尉。〔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虫伤谷,谷价贵。棱有威德,奏罢盐官,振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兴复陂湖,增岁租十余万斛。〔三〕书钞卷七五、类聚卷一00、御览卷九四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为会稽太守,诏诘会稽车牛不务坚强,车皆以桃枝细簟。〔四〕御览卷七0八

〔一〕 “马棱”,马援族孙,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

〔二〕 “从兄毅,张掖属国都尉”,范晔后汉书马棱传云:棱“少孤,依从兄毅共居业,恩犹同产”。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毅,张掖属国都尉。”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从兄”二字辑录。

〔三〕 “增岁租十余万斛”,书钞卷七五引云:“马援为广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虫伤谷,援有威德,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援”乃“棱”字之讹。类聚卷一00引云:“马棱为广棱太守,郡连有蝗虫,谷价贵。棱奏罢盐官,振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御览卷九四三引云:“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奏罢盐官,赈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范晔后汉书马棱传李贤注引云:“棱在广陵,蝗虫入江海,化为鱼虾,兴彼陂湖,增岁租十余万斛。”此条即综合各书所引辑录。事文类聚前集卷五,合璧事类卷二0、别集卷八七、别集卷九四,记纂渊海卷五、卷九九,玉海卷二三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四〕 “车皆以桃枝细簟”,“枝”字下书钞卷一三三引有“竹”字。

朱勃

朱勃,〔一〕字叔阳,〔二〕年十二能诵诗、书。常候马援兄况。勃衣方领,能矩步,〔三〕辞言娴雅。援裁知书,见之自失。况知其意,酌酒慰援曰:〔四〕“朱勃小器速成,智尽此耳,卒当从汝禀学,勿畏也。”勃未二十,右扶风请试守渭城宰。〔五〕及援为将军,封侯,而勃位不过县令。援后虽贵,常待以旧恩而卑侮之,勃愈自亲。及援遇谗,唯勃能终焉。御览卷五一五 朱勃上书理援曰:“八年,车驾讨隗嚣,豪强略城,酋羌煞吏,〔六〕唯独狄道为国坚守,士民饥馑,乃啖弩煮履。〔七〕寄命漏刻。〔八〕援谋如涌泉,势如转圆。〔九〕救倒悬之急,存几亡之城。〔一0〕飞鸟跱衡,〔一一〕马惊触虎,物类相生,亦无不有。” 书钞卷一五六

章帝下诏曰:“告平陵令、丞:县人故云阳令朱勃,建武中以伏波将军爵土不传,上书陈状,不顾罪戾,怀旌善之志,有烈士之风。诗云:‘无言不雠,无德不报。’其以县见谷二千斛赐勃子若孙,勿令远诣阙谢。” 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一〕 “朱勃”,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略载其事。

〔二〕 “字叔阳”,此句下聚珍本有“扶风平陵人”一句。

〔三〕 “矩步”,原作“行步”,聚珍本作“矩步”,御览卷四四二亦引作“矩步”。按当作“矩步”,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即作“矩步”,李贤注:“矩步者,回旋皆中规矩。”

〔四〕 “酌酒慰援曰”,此句上聚珍本有“乃自”二字,御览卷四四二引同。

〔五〕 “试守”,暂时署理某官,以试其才能。汉制,一县之宰可试守,试守一岁,如果称职,则可即真,食其全俸。

〔六〕 “酋羌煞吏”,书钞卷一三六引同,聚珍本作“酋长杀吏”,御览卷三四八引作“羌反杀吏”。

〔七〕 “啖弩煮履”,御览卷三四八引同。聚珍本作“煮履啖弩”,书钞卷一三六引与聚珍本同。御览卷四八六引作“啖弩煮履”。

〔八〕 “寄命漏刻”,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六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

〔九〕 “援谋如涌泉,势如转圆”,此二句原无,御览卷四四八、文选卷五六曹植王仲宣诔李善注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二句,惟“圆”作“规”。

〔一0〕“救倒悬之急,存几亡之城”,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八引亦有此二句,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今据增补。

〔一一〕“飞鸟跱衡”,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四颜延之赭白马赋李善注亦有此四句,今据增补。“衡”,聚珍本误作“冲”。

樊重

樊重,〔一〕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二〕御览卷八二二 樊重治家产业,起庐舍,高楼连阁,陂池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杂果,〔三〕檀漆桑麻,闭门成市。〔四〕类聚卷六五

樊重,字君云,南阳人。家素富,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五〕县中称美,推为三老。年八十余终。〔六〕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七〕遗令焚削文契。债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诸子从敕,竟不肯受。御览卷五九八

樊重,世祖即位,追尊樊氏,封为寿张敬侯。书钞卷四七

〔一〕 “樊重”,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樊宏传、袁宏后汉纪卷七略载其事。

〔二〕 “好货殖”,此条类聚卷六五亦引,字句稍略。

〔三〕 “六畜杂果”,此下二句原无,御览卷八二七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此下二句。

〔四〕 “闭门成市”,初学记卷一八引云:“樊重素富,闭门成市。”

〔五〕 “讼”,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九一引同,今据增补。

〔六〕 “终”,此字上御览卷四九一引有“临”字,以“临终”二字作一句读。

〔七〕 “素”,此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0四、御览卷四九一引同,今据增补。

樊宏

樊宏,〔一〕字靡卿,拜光禄大夫,位特进。〔二〕御览卷四三0 樊宏封长罗侯,〔三〕建武十有三年,徙都尉,〔四〕封谢侯。十五年,徙封寿张侯,薨。〔五〕书钞卷四八

樊宏为人谦慎,常诫其子曰:“富贵盈溢,未有能终者。天道恶满而好谦,〔六〕前世贵戚皆明戒也。保身全己,岂不乐哉!”每当朝会,〔七〕迎期先到,俯伏待事,时至乃起。帝闻之,敕驺临朝乃告,勿令豫到。及病困,车驾临问其所欲言,宏顿首自陈:“无功享食大国,愿还寿张,食小乡亭。”上悲伤其言而不许。御览卷四二三

〔一〕 “樊宏”,樊重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拜光禄大夫,位特进”,此为光武帝即位时事。此下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宏为人谦慎,每当朝会,先到,俯伏待事,时至乃起。上闻之,敕驺临朝乃告,勿令豫到。”因与下文重复,今删去。

〔三〕 “樊宏封长罗侯”,时在建武五年。

〔四〕 “徙”,姚本、聚珍本作“从”。

〔五〕 “薨”,姚本、聚珍本无此字。据范晔后汉书樊宏传载,宏卒于建武二十七年。

〔六〕 “天道恶满而好谦”,此句至“岂不乐哉”数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二三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五八引亦有此数句,惟“前世贵戚皆明戒也”句脱“皆”字。

〔七〕 “每当朝会”,此句至“勿令豫到”数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四三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二四三引“每当朝会”句脱“当”字,“敕驺临朝乃告”句脱“驺”字,而御览卷四三0引皆未脱。

樊鯈

樊鯈,〔一〕字长鱼,事后母至孝,〔二〕母常病痈,鯈昼夜匍伏,不离左右,至为吮痈。〔三〕御览卷四一二 樊鯈至孝,母终,上遣中黄门朝暮餐食。〔四〕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野王献甘胶、膏饧,每作大发,〔五〕吏以为饶利。樊鯈知之,临薨奏焉。御览卷八五二

〔一〕 “樊鯈”,樊宏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初学记卷一七引云:“雍倏,字长鱼,事母至孝,母尝病□,倏昼夜匍伏,不离左右,至为吮□。”姚本、聚珍本把“倏”字正作“鯈”,然不知改“雍”作“樊”,遂使姚本、聚珍本皆误以樊鯈、雍鯈为二人。姚本于雍鯈传注云:“范书阙。”聚珍本亦置雍鯈于时代不可考之列。

〔二〕 “后”,原脱,永乐大典卷六六二、卷一0八一二引亦脱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七四二引亦有,范晔后汉书樊鯈传同,今据增补。

〔三〕 “痈”,永乐大典卷一0八一二引同,御览卷七四二、永乐大典卷六六二引作“嗽”。

〔四〕 “上遣中黄门朝暮餐食”,范晔后汉书樊鯈传云:鯈“事后母至孝,及母卒,哀思过礼,毁病不支,世祖常遣中黄门朝暮送饘粥”。

〔五〕 “每作大发”,此句范晔后汉书樊鯈传作“每辄扰人”。

樊梵

樊梵,〔一〕字文高,为尚书郎,〔二〕每当直事,〔三〕常晨驻车待漏。〔四〕虽在闲署,冠剑不解于身。每斋祠,恐失时,乃张灯俯伏。〔五〕为郎二十三岁,〔六〕未尝被奏,三署服其慎重。〔七〕御览卷二一五

〔一〕 “樊梵”,樊鯈第三子,范晔后汉书樊鯈传略载其事。

〔二〕 “尚书”,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0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当”,原误作“尝”,姚本、聚珍本作“当”,书钞卷三六、卷六0,类聚卷六八,御览卷二、卷四三0,海录碎事卷一二,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据改正。

〔四〕 “常晨驻车待漏”,原无“常晨”二字,书钞卷六0、玉海卷一一引同。而类聚卷六八、御览卷二、海录碎事卷一二、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云“常晨驻车待漏”,皆有“常晨”二字,今据增补。聚珍本作“常晨驻马待漏”,御览卷四三0引同。

〔五〕 “乃”,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0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二十三岁”,书钞卷三六、卷六0引作“二十岁”。按“二十三岁”是。范晔后汉书樊鯈传云:“梵字文高,为郎二十余年。”

〔七〕 “三署”,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元兴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见禁中。”李贤注引汉官仪云:“三署谓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慎重”,聚珍本作“慎也”,书钞卷六0引同,而卷三六引作“重慎”。

樊准

樊准,〔一〕字幼陵,为州从事,〔二〕临职公正,〔三〕不发私书,世称冰清。〔四〕书钞卷三七 樊准见当世学者少惧,〔五〕先王道术陵迟,乃上疏曰:〔六〕“光武受命中兴之初,〔七〕群雄扰于冀州,旌旗乱于大泽,然犹投戈讲学,息马论道。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即位删定乖疑,〔八〕稽合图谶,封师太常桓荣为关内侯,亲自制作五行章句,每享射礼毕,〔九〕正坐自讲,诸儒并听,四方欣欣。是时学者尤盛,〔一0〕冠带搢绅游辟雍,观化者以亿计。” 御览卷六一三

樊准,字幼陵,〔一一〕为御史中丞,执宪御下,举正非法,百僚震悚。〔一二〕书钞卷六二

樊准拜尚书令,沈深博雅,〔一三〕明习汉家故事。〔一四〕周密畏慎。〔一五〕书钞卷五九

〔一〕 “樊准”,樊宏族曾孙,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准”作“准”。李贤注云:“‘准’或作‘准’。”姚本把樊准和樊准误分为二人,樊准列于卷四,樊准列于卷七,谬甚。

〔二〕 “为州从事”,书钞卷七三、御览卷二六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为别驾从事”,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三所引辑录。

〔三〕 “临职”,书钞卷七三引作“坚直”。

〔四〕 “世称冰清”,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七三引同,今据增补。此条书钞卷七七亦引,字句较为简略。

〔五〕 “惧”,聚珍本作“悯”。

〔六〕 “乃上疏曰”,邓太后临朝,儒学陵替,樊准乃上此疏。

〔七〕 “光武”,此二字下聚珍本有“皇帝”二字。

〔八〕 “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即位删定乖疑”,此二句聚珍本作“孝明皇帝尤垂情古典,游意经艺,删定乖疑”。

〔九〕 “毕”,原脱,依文义当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0〕“尤”,聚珍本作“大”。

〔一一〕“幼陵”,原误作“初陵”,书钞卷三六、御览卷二二五引皆不误,今据改正。

〔一二〕“悚”,书钞卷三六、御览卷二二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栗”,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三六所引辑录。

〔一三〕“沈深博雅”,聚珍本无此句。

〔一四〕“明习汉家故事”,原脱“家”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一、类聚卷四八引亦有,今据增补。“故”字姚本、聚珍本作“旧”,类聚卷四八引亦作“旧”,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五九、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一0引作“故”。

〔一五〕“周密畏慎”,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

阴睦〔一〕

建武三年,〔二〕追尊贵人父睦为宣恩侯。睦,皇后父也。书钞卷四七

〔一〕 “阴睦”,南阳新野人,光烈阴皇后父,范晔后汉书卷一0光烈阴皇后纪略载其事,“睦”字作“陆”。李贤注云:“东观记:‘有阴子公者,生子方,方生幼公,公生君孟,名睦,即后之父也。’今世本‘睦’作‘陆’。”

〔二〕 “三年”,聚珍本作“二年”。据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建武九年,下诏追尊阴陆为宣恩哀侯。

阴识

阴识为执金吾,〔一〕居位数十年,与宾客语,不及国家,其重慎如此。〔二〕御览卷四三0 阴识为执金吾,入则造也。〔三〕书钞卷五四

〔一〕 “阴识”,字次伯,阴睦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七亦略载其事。

〔二〕 “其重慎如此”,此条书钞卷五四亦引,字句稍有不同。

〔三〕 “入则造也”,此句有脱文。姚本、聚珍本皆无此条。

阴兴

阴兴,〔一〕字君陵,为期门仆射,从上出入,常操小盖,疾风暴雨,屏翳左右,泥涂隘狭,自投车下,脱葱解履,涉淖至膝。〔二〕御览卷三八六 上欲封阴兴,〔三〕置印绶于前,兴固让曰:“臣未有先登陷阵之功,而一家数人并蒙爵土,令天下觖望,诚不愿。”〔四〕帝嘉兴之让,不夺其志。〔五〕御览卷四二四

阴兴,字君陵,尽忠竭思,其无益于国,虽在骨肉,不以私好害公义。与张宗、鲜于褒不相善,〔六〕而知其有用,犹称其所长而荐之。〔七〕张汜、杜禽之徒与兴厚善,〔八〕以其华而少实,私货以财,终不为言,是以世称其忠平。御览卷四二九

兴夫人薨,会葬,诏使五官中郎将持节至墓赐印绶,诏追封加谥兴曰鲖阳翼侯。书钞卷四七

初,阴氏世奉管仲之祀于邑,谓之“相君子”。至子方,以累积恩德,为神所飨,腊日晨炊于灶,神见,再拜受庆。时有黄羊,因以祠之。自是富殖百万,田至七百顷。后世子孙,常以腊日奉祠灶神以黄羊。〔九〕类聚卷八0

〔一〕 “阴兴”,阴睦次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七亦略载其事。

〔二〕 “膝”,聚珍本作“踝”。

〔三〕 “阴兴”,原误作“樊兴”。

〔四〕 “诚不愿”,聚珍本未辑此句。范晔后汉书阴兴传作“至诚不愿”。袁宏后汉纪卷七作“臣诚不愿”。

〔五〕 “不夺其志”,此条书钞卷四八、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异。

〔六〕 “与张宗、鲜于褒不相善”,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与同郡张宗、上谷鲜于褒不相好”,与范晔后汉书阴兴传同。“善”字原误作“喜”,书钞卷三七引云“与张宗、鲜于褒不相善”,今据改。

〔七〕 “荐”,书钞卷三七引同,姚本、聚珍本作“达”,与范晔后汉书阴兴传同。

〔八〕 “张汜、杜禽之徒与兴厚善”,书钞卷三七引同,惟“与兴”二字作“兴与”。“张汜”二字上姚本、聚珍本有“友人”二字,与范晔后汉书阴兴传同。

〔九〕 “常以腊日奉祠灶神以黄羊”,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按风俗通义祀典篇云:“汉记:‘南阳阴子方积恩好施,喜祀灶,腊日晨炊而灶神见,再拜受神,时有黄羊,因以祀之。其孙识,执金吾,封原鹿侯;兴,卫尉,鲖阳侯。家凡二侯,牧守数十。其后子孙常以腊日祀灶以黄羊。’”“汉记”,即指东观汉记。所引与类聚卷八0略有不同。

阴傅

阴傅封隐强侯。〔一〕七年,以隐强属西,〔二〕徙封于丹阳,为期思侯。〔三〕书钞卷四八

〔一〕 “阴傅”,阴兴第二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阴兴传略载其事。“傅”字范书作“博”。“隐强侯”,姚本、聚珍本作“□强侯”,范书同,李贤注云:“□强,县属汝南郡,在□水之北。”阴傅于永平元年封隐强侯。

〔二〕 “以隐强属西”,此下有阙文。

〔三〕 “徙封于丹阳,为期思侯”,聚珍本注云:“司马彪郡国志□强、期思并属汝南郡,丹阳无期思地,此文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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