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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观汉记

卷九 传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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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传四

东观汉记卷九

传四

李通〔一〕

齐武王常杀通同母弟申屠臣,〔二〕上不得已过通,乃买半臿佩刀裹之。至通舍,时病卧,因持上手得刀。通异之,乃谓上曰:“一何武也!”上曰:“以备不虞耳。”〔三〕书钞卷一二三 王莽前队大夫诛谋反者,〔四〕李次元闻事发觉,被马欲出。〔五〕马驾在辕中,惶遽着鞍上马,出门顾见车方自觉,乃止。御览卷四六九

李通娶宁平公主。〔六〕为大司空。〔七〕通性谦恭,常避权势,谢病不视事。御览卷四二三

李通上疏曰:“臣经术短浅,智能空薄。”〔八〕文选卷三八任昉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李善注

李通上大司空印绶,以特进奉朝请。及有司奏请封诸皇子,帝感通首创大谋,即日封通少子雄为邵陵侯。每幸南阳,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九〕御览卷五二六

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箕嗣。〔一0〕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李通传李贤注

〔一〕 “李通”,字次元,南阳宛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申屠臣”,本书光武帝纪作“公孙臣”。

〔三〕 “以备不虞耳”,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二三引作“齐武王尝杀通同母弟申徒臣,上恐其怨,不欲与轶相见。轶数请,上乃强见之。轶深达通意,上乃许往,意不安,买半臿佩刀怀之。至通舍,通甚悦,握上手,得半臿刀,谓上曰:‘一何武也!’上曰:‘仓卒时以备不虞耳。’”除首句外,文字与范晔后汉书李通传李贤注所引续汉书全同,疑陈本书钞此段文字系抄自续汉书。姚本、聚珍本所辑皆本陈本书钞,仅一二字歧异。

〔四〕 “前队大夫”,范晔后汉书李通传云:光武与李通“欲劫前队大夫及属正”,李贤注云:“前队大夫谓南阳太守甄阜也。”

〔五〕 “出”,御览卷三五八引作“亡”。

〔六〕 “宁平公主”,即光武女弟伯姬。

〔七〕 “为大司空”,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五月,前将军李通为大司空,十二年九月免。

〔八〕 “智能空薄”,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九〕 “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太”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五七引亦有,今据增补。此条御览卷二00亦引,字句稍略。

〔一0〕“子箕嗣”,范晔后汉书李通传云:通卒,“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黄嗣”。李贤注云:“东观记‘黄’字作‘箕’也。”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邓晨

晨曾祖父隆,扬州刺史,祖父勋,交址刺史。范晔后汉书卷一五邓晨传李贤注 晨与上共载出,逢使者不下车,使者怒,颇加耻辱。上称江夏卒史,晨更名侯家丞。使者以其诈,将至亭,欲罪之,新野宰潘叔为请,得免。范晔后汉书卷一五邓晨传李贤注

邓晨,〔一〕南阳人,与上起兵,新野吏乃烧晨先祖祠堂,污池室宅,焚其冢墓。宗族皆怒,曰:“家自富足,何故随妇家入汤镬中?”〔二〕晨终无恨色。御览卷四八三

光武微时与邓晨观谶,云“刘秀当为天子”。或言“国师公刘秀当之”。〔三〕光武曰:“安知非仆乎?”建武三年,上征邓晨还京师,数宴见,说故旧平生为忻乐。晨从容谓帝曰:“仆竟辨之。”帝大笑。御览卷三九一

邓晨为陈留郡,〔四〕兴鸿郤陂,〔五〕益地数千顷,溉郡稻,常以丰熟,兼流给他郡。书钞卷三九

〔一〕 “邓晨”,字伟卿,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何故随妇家入汤镬中”,邓晨娶光武姊元,故晨宗族有此语。

〔三〕 “国师公刘秀”,汉书刘歆传云:“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颖叔云。及王莽篡位,歆为国师。”颜师古注引应劭云:“河图赤伏符云:‘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之际火为主。’故改名,几以趣也。”

〔四〕 “为陈留郡”,即为陈留郡太守。据范晔后汉书邓晨传,晨未曾为陈留郡太守,建武十三年,曾拜汝南郡太守,此当作“为汝南郡”,下云晨兴鸿郤陂,陂即在汝南境内,可为确证。

〔五〕 “鸿郤陂”,原作“鸿都陂”,误。聚珍本尚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邓晨传云:建武十三年,为汝南太守,“兴鸿郤坡数千顷田”。鸿郤坡为武帝时开凿,引淮水为坡灌田,位于汝南郡慎阳、新息间。成帝时,关东大水,陂溢为害,翟方进为丞相,奏罢之。

来歙

来歙,〔一〕字君叔,南阳新野人也。父冲。〔二〕歙有大志慷慨,治春秋左氏,〔三〕东诣洛阳见上,上大喜,〔四〕曰:“君叔独劳苦。”即解所被襜襦以衣歙,〔五〕拜太中大夫。御览卷二四三 来歙,字君叔,南阳人也。建武五年,持节送马援,奉玺书于隗嚣。嚣遣子恂随入侍。时山东略定,帝谋西收嚣兵,〔六〕与俱伐蜀。嚣将王元说嚣,故狐疑不决。〔七〕歙素刚直,遂发愤责之曰:“国家以公知臧否,晓废兴,故以手书畅至意。足下推忠诚,〔八〕遣伯春委质,〔九〕是君臣父子信也。〔一0〕今乃欲从佞惑之言,为族灭之计,叛主负子,违背忠信。吉凶之决,在于今日。”因欲前刺嚣,嚣起入,部勒兵,将杀歙,歙徐杖节就车而去。御览卷七七八

上闻得略阳,〔一一〕甚悦。左右怪上数破大敌,今得小城,何足以喜?然上以略阳嚣所依阻,心腹已坏,则制其支体易也。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来歙传李贤注

嚣围来歙于略阳,世祖诏曰:“桃花水出,〔一二〕船槃皆至,〔一三〕郁夷、陈仓,〔一四〕分部而进者也。” 水经注卷一七

上大发关东兵,自将上陇,隗嚣众溃走,围解。于是置酒高会,劳赐诸将,来歙班坐绝席,在诸将之右,赐歙妻缣千疋。〔一五〕御览卷三0七

光武使来歙监诸将。〔一六〕御览卷二四0

来歙征公孙述,〔一七〕诏于汧积谷六万斛,驴四百头负驮。御览卷三三二

隗嚣破后,有五溪六种寇侵,见便钞掠,退阻营堑。来歙乃大治攻具冲车度堑,遂与五溪战,大破之。御览卷三三六

来歙与盖延攻公孙述将王元。〔一八〕破之,蜀人大惧,使刺客刺歙,〔一九〕歙未死,驰告盖延。延见歙,伏悲不能仰视。〔二0〕歙叱曰:“故呼卿,欲属以军事,而反效儿女子泣涕乎!”延收泪强起,受所诫。歙自书表,投笔抽刃而死。御览卷四八八

帝嘉歙忠节,复封歙弟由为宜西乡侯。〔二一〕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来歙传李贤注

〔一〕 “来歙”,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父冲”,此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来歙传云:“父仲。”李贤注云:“东观记‘仲’作‘冲’。”此句即据李贤注增补。

〔三〕 “春秋左氏”,聚珍本作“左氏春秋”。

〔四〕 “东诣洛阳见上,上大喜”,原无下一“上”字,今据御览卷六九五引增补。此二句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一二九引作“世祖见歙,与之大欢”。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二九引作“来歙与刘嘉俱诣洛阳,世祖见歙,与之大欢”。姚本、聚珍本即据陈本书钞辑录。

〔五〕 “所”,原脱,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五、范晔后汉书来歙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衣”,御览卷六九五引作“赐”。

〔六〕 “收”,原误作“牧”,聚珍本作“收”,范晔后汉书来歙传同,今据改正。

〔七〕 “狐疑”,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来歙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推”,原误作“拥”,聚珍本作“推”,范晔后汉书来歙传同,今据改正。

〔九〕 “遣伯春委质”,此句原脱误为“眷委质”。聚珍本作“遣伯春委质”,范晔后汉书来歙传同,今据改正。“伯春”,隗恂字。

〔一0〕“是君臣父子信也”,此句范晔后汉书来歙传作“是臣主之交信也”。

〔一一〕“上闻得略阳”,范晔后汉书来歙传云:建武“八年春,歙与征虏将军祭遵袭略阳,遵道病还,分遣精兵随歙,合二千余人,伐山开道,从番须、回中径至略阳,斩嚣守将金梁,因保其城。嚣大惊曰:‘何其神也!’其下李贤即引“上闻得略阳”云云作注。此句上聚珍本有“歙与征虏将军祭遵袭略阳,因保其城”二句,系据范书增补。

〔一二〕“桃花水”,汉书沟洫志载杜钦言治河之策,有“来春桃花水盛”之语,颜师古注云:“月令‘仲春之月,桃始华’。盖桃方华时,既有雨水,川谷冰泮,众流猥集,波澜盛长,故谓之桃华水耳。而韩诗传云‘三月桃华水’。”

〔一三〕船槃”,后汉书来歙传王先谦集解所载沈钦韩说引作“松槃”,并注云:“‘松槃’,或作‘船槃’,疑‘转般’之误。”

〔一四〕“郁夷、陈仓”,四库全书考证云:“按司马书郡国志右扶风有陈仓,无郁夷,盖东汉时省。”

〔一五〕“赐歙妻缣千疋”,“妻”字原脱,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九引亦有,范晔后汉书来歙传同,今据增补。此条御览卷八一八亦引,字句全同,而卷三九三引字句稍异。

〔一六〕“光武使来歙监诸将”,据范晔后汉书来歙传载,光武帝发关东兵解略阳之围后,“劳赐歙,班坐绝席,在诸将之右,赐歙妻缣千匹。诏使留屯长安、悉监护诸将”。

〔一七〕“来歙征公孙述”,姚本、聚珍本无此句,而有“因歙上疏宜选兵马,储积资粮”二句。按范晔后汉书来歙传云:“诏使留屯长安,悉监护诸将。歙因上书曰:‘公孙述以陇西、天水为藩蔽,故得延命假息。今二郡平荡,则述智计穷矣。宜益选兵马,储积资粮。……’帝然之。于是大转粮运。”其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诏于汧积谷六万斛,驴四百头负驮。’”姚本、聚珍本“因歙上疏”云云二句系撮取范书大意增补。

〔一八〕“来歙与盖延攻公孙述将王元”,事在建武十一年。

〔一九〕“刺客”,此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三五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0〕“伏悲”,类聚卷三五、御览卷三八七引作“悲哀”。

〔二一〕“复封歙弟由为宜西乡侯”,范晔后汉书来歙传云:建武十三年,“帝嘉歙忠节,复封歙弟由为宜西侯”。李贤注云:“东观记曰‘宜西乡侯’。”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邓禹

邓禹,〔一〕字仲华,南阳新野人。〔二〕年十三,能诵诗,受业长安。时上亦游学京师,禹年虽幼,而见上知非常人,遂相亲附。〔三〕御览卷三八四 邓禹,字仲华,南阳人也。更始既至雒阳,以世祖为大司马,使安集河北。禹闻之,自南阳发,北径渡河,追至邺谒,上见之甚欢,谓曰:“我得拜除长吏。生远来,宁欲仕耶?”禹曰:“不愿也。” 文选卷二五刘琨重赠卢谌李善注

邓禹闻上安集河北,〔四〕即杖策北渡,〔五〕追及于邺。上欣其至。禹进说曰:“更始虽都关西,今山东未安,赤眉、青犊之属,动以万数,三辅假号,往往群聚。更始既未有所挫,而不自听断,〔六〕诸将皆庸人屈起,〔七〕志在财币,争用威力,朝夕自快,非有忠良明智,深虑远图,欲尊主安民者。明公虽建蕃辅之功,〔八〕犹恐无所成立。〔九〕于今之计,莫如揽延英雄,〔一0〕务悦民心,立高祖之业,救万民之命。以公而虑天下,不足定也。”上大悦,因令左右号禹曰邓将军,常宿止于中,与定计议。御览卷四六一

上至广阿,〔一一〕止城门楼上,披舆地图,指示邓禹曰:“天下郡国如是,我乃始得一处,卿言天下不足定,何也?”〔一二〕类聚卷六三

上破邯郸,诛王郎,欲北发突骑。禹曰:“吴汉有智谋,诸将鲜能及者。”上以禹为知人。〔一三〕书钞卷三三

光武即位,拜邓禹为大司徒。制曰:〔一四〕“前将军邓禹,〔一五〕深执忠孝,与朕谋谟帷幄,决胜千里。孔子曰:‘自吾有回也,门人日以亲。’〔一六〕封禹为酂侯。” 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赤眉入长安,邓禹乘胜独克,而师行有纪,皆望风相携以迎降者,日以千数,〔一七〕众号百万 类聚卷五九

邓禹为司徒,讨赤眉,不以时进,光武敕曰:“司徒,〔一八〕尧也;赤眉,桀也。今长安饥民。孰不延望?” 御览卷二0七

自冯愔反后,〔一九〕邓禹威稍损,又乏食。赤眉还入长安,邓禹与战,败走,至高陵,军士饥饿,皆食藻菜。〔二0〕帝乃征禹还,敕曰:“赤眉无谷,〔二一〕自当来降,吾折箠笞之,〔二二〕非诸将忧也。”〔二三〕御览卷三五

邓禹与赤眉战,赤眉佯败,弃辎重走,车皆载土,〔二四〕以豆覆其上。兵士饥,争取之。赤眉引还击之,军溃乱。时百姓饥,人相食,黄金一斤易豆五升,道路断隔,委输不至,军士悉以□实为粮。御览卷四八六

邓禹攻赤眉,辄不利,吏士散亡尽,禹独与二十四骑还诣雒阳。〔二五〕书钞卷一一七

建武中,邓禹罢三公,〔二六〕以列侯就第,位特进。〔二七〕书钞卷五二

邓禹,右将军官罢,以特进奉朝请。〔二八〕御览卷二四三

邓禹笃于经书,教学子孙。书钞卷九七

邓禹,字仲华,以元功拜太傅。进见东向,甚见尊宠。〔二九〕御览卷二0六

序曰:贤骏思圣主,风云从龙武,自然之应也。邓禹以弱冠睹废兴之兆,嬴粮策马,以追世祖,遂信竹帛之愿,〔三0〕建社稷之谋,袭萧何之爵位,可谓材难矣。受命之初,躬率六师。中兴治定,勒号泰山。圣上继体,立师傅,位三公,功德之极,而禹兼之。易称“利见大人”,诗有“自求多福”,其禹之谓与?〔三一〕史略卷三

〔一〕 “邓禹”,范晔后汉书卷一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南阳新野人”,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引云:“邓禹、吴汉并南阳人。”

〔三〕 “遂相亲附”,此句下原有“及汉兵起,即策杖北渡,追及上于邺”三句,因与下文重复,今删去。

〔四〕 “邓禹闻上安集河北”,此句至“上欣其至”诸句与上条内容重复,因文字出入较多,未作删削。

〔五〕 “杖策北渡”,书钞卷一一引,仅有此四字。

〔六〕 “不”,原无此字,依文义当有。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今据增补。

〔七〕 “屈”,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姚本、聚珍本作“崛”,类聚卷二五引同。按二字通。

〔八〕 “建”,原脱,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二五引亦有,与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今据增补。

〔九〕 “成立”,原脱,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二五引亦有,与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今据增补。

〔一0〕“揽延”,类聚卷二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延揽”,与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

〔一一〕“上至广阿”,王郎起兵,光武帝击王郎,邓禹从至广阿。

〔一二〕“何也”,此据书钞卷九六、玉海卷一六四亦引,字句简略。此条文义未完,据范晔后汉书邓禹传,禹对曰:“方今海内殽乱,人思明君,犹赤子之慕慈母。古之兴者,在德薄厚,不以大小。”

〔一三〕“上以禹为知人”,此条姚本作“邓禹破邯郸,诛王郎,有智谋,诸将鲜及”,聚珍本同,惟无“邓”字。按二本及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三三所引辑录,而余所据乃孔广陶校注本。孔本引云:“东观汉记邓禹传:上破邯郸”云云,可证此段文字当入邓禹传。御览卷四四二、卷六三一引东观汉记亦有相类内容,字句较详,聚珍本置入吴汉传,与范晔后汉书吴汉传相契合。今以书钞所引入邓禹传,而以御览所引入吴汉传。书钞所引原无“上以禹为知人”一句,今据御览卷四四二、卷六三一引增补。

〔一四〕“制曰”,文选卷五八王俭褚渊碑文李善注引作“策曰”。

〔一五〕“前将军邓禹”,此下四句原无,文选卷五八王俭褚渊碑文李善注引云:“前将军邓禹,与朕谋谟帷幄。”又卷四三丘迟与陈伯之书李善注引云:“诏邓禹曰:‘将军深执忠孝,与朕谋谟帷幄。’”书钞卷一三引云:“谋出帷幄,决胜千里。”今据各书所引增补。

〔一六〕“门人日以亲”,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云:“回年二十九,发尽白,蚤死。孔子哭之恸,曰:‘自吾有回,门人益亲。’”

〔一七〕“日”,原脱,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今据增补。

〔一八〕“光武敕曰,司徒”,原脱“敕曰司”三字,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今据增补。建武元年九月,赤眉入长安,三辅降邓禹者日以千数,禹众号称百万,诸将劝禹径攻长安。禹认为赤眉新拔长安,财富充实,锐不可当。他主张休兵上郡、北地、安定三郡,养精蓄锐,以待时机。于是禹引兵北去。光武帝以关中未定,禹久不进兵,遂有此敕,促禹进兵。事见范晔后汉书邓禹传。

〔一九〕“自冯愔反后,”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九六五引有,今据增补。光武帝下敕促禹进兵攻长安赤眉,禹不听,仍欲休兵北方。遣冯愔、宗歆守栒邑,二人争权相攻,愔杀歆反禹。事见范晔后汉书邓禹传。

〔二0〕“藻菜”,书钞卷一五六引作“桑叶”,御览卷九六五、事类赋卷二六引作“枣叶”。

〔二一〕“赤眉无谷”,“谷”字下御览卷六四九引有“食”字。

〔二二〕“吾折箠笞之”,“箠”字下书钞卷一四引有“以”字。

〔二三〕“非诸将忧也”,范晔后汉书邓禹传云:“赤眉复还入长安,禹与战,败走,至高陵,军士饥饿,皆食枣菜。帝乃征禹还,敕曰:‘赤眉无谷,自当来东,吾折捶笞之,非诸将忧也。无得复妄进兵。’”文字与此大同小异。

〔二四〕“车皆载土”,原脱“车”字,御览卷八四一引有,今据增补。此下二句聚珍本引作“皆载赤豆覆其上”,“载”下脱“土”字。

〔二五〕“禹独与二十四骑还诣雒阳”,“禹”字下原衍“强”字,姚本、聚珍本无,御览卷三00引亦无此字,今据删。“还”字原无,御览卷三00引有,今据增补。“雒阳”,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三00引亦作“雒阳”。按二字误,当作“宜阳”,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冯异传皆作“宜阳”。

〔二六〕“邓禹罢三公”,因与赤眉战败,罢大司徒官,事在建武三年闰正月。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二七〕“位特进”,此条御览卷二四三引作“建武中,邓禹失司徒,特进奉朝请”。

〔二八〕“以特进奉朝请”,范晔后汉书邓禹传云:建武“三年春,与车骑将军邓弘击赤眉,遂为所败,众皆死散。事在冯异传。独与二十四骑还诣宜阳,谢上大司徒、梁侯印绶。有诏归侯印绶。数月,拜右将军。……十三年,天下平定,诸臣皆增户邑,定封禹为高密侯,……其后左右将军官罢,以特进奉朝请”。

〔二九〕“甚见尊宠”,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范晔后汉书邓禹传云:“显宗即位,以禹先帝元功,拜为太傅,进见东向,甚见尊宠。”

〔三0〕“信”,与“伸”字通。

〔三一〕“其禹之谓与”,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邓训

邓训,〔一〕字平叔,谦恕下士,无贵贱见之如旧,朋友子往来门内,视之如子,有过加鞭扑之教。太医皮巡从猎上林还,暮宿殿门下,寒疝病发。时训直事,闻巡声,起往问之,巡曰:“冀得火以熨背。”训身至太官门为求火,不得,乃以口嘘其背,复呼同庐郎共更嘘,至朝遂愈也。〔二〕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训传李贤注 邓训,字平叔,永平中,治滹□、石臼河,从都庐至羊肠仓,欲令通漕。太原吏民苦转运,所经三百八十九隘,前后没溺死者不可胜筭。建初三年,拜训谒者,使监领其事,更用驴辇,岁省亿万计,活徒士数千人。 御览卷三九六

邓训尝将黎阳营兵屯狐奴,〔三〕后迁护乌桓校尉,〔四〕黎阳营故吏皆恋慕,〔五〕故吏最贫羸者举国,念训尝所服药北州少乏,〔六〕又知训好青泥封书,从黎阳步推鹿车于雒阳市药,还过赵国易阳,〔七〕并载青泥一幞,〔八〕至上谷遗训。其得人心如是。〔九〕御览卷六0六

邓训为护乌桓校尉,吏士常大病疟,〔一0〕转易至数十人。训身煮汤药,〔一一〕咸得平愈。其无妻者,为适配偶。御览卷九八四

训坐私与扈通书,免归。燕人思慕,为之作歌。〔一二〕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训传李贤注

邓训拜张掖太守,〔一三〕以身率下,河西改俗,邻郡则之。书钞卷七五

训为护羌校尉,时迷吾子迷唐,别与武威种羌合兵万骑,来至塞下,未敢攻训,先欲胁月氏胡。训拥卫诸故,令不得战。〔一四〕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训传李贤注

训发湟中秦、胡、羌兵四千人,出塞掩击迷唐于雁谷。〔一五〕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训传李贤注

邓训为护羌校尉,乃发湟中六千人,〔一六〕令长史任尚将之,缝革为舡,乃置于□上以渡河,掩击胡羌卢落大豪,〔一七〕多有斩获。书钞卷一三七

邓训为护羌校尉,诸胡皆喜。羌俗,耻病死,每病临困,辄持刀以自刺。训闻有困病者,辄拘持束缚,〔一八〕不与兵刃,使医药疗治,愈者非一,〔一九〕小大莫不感悦。〔二0〕训病卒,〔二一〕吏民羌胡爱惜,旦夕临者数千人,〔二二〕或以刀自割,又刺杀犬马牛羊,曰:“邓使君已死,我曹皆死耳。”前乌桓吏士皆奔走道路,至以空城郭。家家立祠,〔二三〕每有病,辄祷求福。书钞卷六一

〔一〕 “邓训”,此下二句原仅有“训”字,依东观汉记体例,传首当有此二句。训为邓禹第六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六有传。

〔二〕 “至朝遂愈也”,此条御览卷七二二亦引,文字微异。

〔三〕 “邓训尝将黎阳营兵屯狐奴”,“狐奴”二字范晔后汉书邓训传同。聚珍本作“渔阳”,御览卷七四引同。此句下聚珍本有“为幽部所归”一句,与范书一致。范书李贤注云:“汉官仪曰:‘中兴以幽、冀、并州兵克定天下,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狐奴,县,属渔阳郡也。”

〔四〕 “后迁护乌桓校尉”,建初六年,邓训迁护乌桓校尉。

〔五〕 “黎阳营故吏皆恋慕”,此句原无“营故吏皆恋慕”六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七四引亦有,惟“营”字误作“宫”,今据增补。

〔六〕 “念”,原作“志”,姚本、聚珍本作“念”,翰苑新书卷六二、范晔后汉书邓训传李贤注引亦作“念”,今从改。

〔七〕 “过”,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翰苑新书卷六二、范晔后汉书邓训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八〕 “幞”,姚本、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邓训传李贤注引亦同。按此字当作“墣”。说文云:“墣,块也。”

〔九〕 “其得人心如是”,此条书钞卷一0四、记纂渊海卷八三、合璧事类续集卷四八、翰苑新书卷六五亦引,字句简略。

〔一0〕“常”,姚本同,范晔后汉书邓训传李贤注引亦同。聚珍本作“尝”,御览卷七四三引同。按二字通。

〔一一〕“训身煮汤药”,“身”字下姚本、聚珍本有“为”字,范晔后汉书邓训传李贤注引同。“煮”字御览卷七四三引作“主”。

〔一二〕“为之作歌”,范晔后汉书邓训传云:建初“八年,舞阴公主子梁扈有罪,训坐私与扈通书,征免归闾里”。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燕人思慕,为之作歌也。”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一三〕“邓训拜张掖太守”,范晔后汉书邓训传云:“元和三年,卢水胡反畔,以训为谒者,乘传到武威,拜张掖太守。”

〔一四〕“令不得战”,范晔后汉书邓训传云:“章和二年,护羌校尉张纡诱诛烧当种羌迷吾等,由是诸羌大怒,谋欲报怨,朝廷忧之。公卿举训代纡为校尉。诸羌激忿,遂相与解仇结婚,交质盟诅,众四万余人,期冰合度河攻训。先是小月氏胡分居塞内,胜兵者二三千骑,皆勇健富彊,每与羌战,常以少制多。虽首尾两端,汉亦时收其用。时迷吾子迷唐,别与武威种羌合兵万骑,来至塞下,未敢攻训,先欲胁月氏胡。训拥卫稽故,令不得战。”李贤注云:“‘稽故’谓稽留事故也。东观记‘稽故’字作‘诸故’也。”此条即据范书和李贤注辑录。字句虽然未必尽与东观汉记相符,但不会相去甚远。

〔一五〕“出塞掩击迷唐于雁谷”,范晔后汉书邓训传云:训“赏赂诸羌种,使相招诱。迷唐伯父号吾乃将其母及种人八百户,自塞外来降。训因发湟中秦、胡、羌兵四千人,出塞掩击迷唐于写谷。”李贤注云:“东观记‘写’作‘雁’。”是东观汉记载训发湟中兵掩击迷唐事。此条即据李贤注所引,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一六〕“乃发湟中六千人”,邓训先发湟中秦、胡、羌兵四千人,掩击迷唐于雁谷,迷唐众悉败散。春天,迷唐欲归故地,训又发湟中六千人击之。事详范晔后汉书邓训传。“湟中”二字原误作“湟内”,姚本、聚珍本作“湟中”,今据改。

〔一七〕“胡羌”,书钞卷一一六引作“诸羌”,御览卷七六九引作“明羌”。按任尚所击者为迷唐种羌,以及随从迷唐的小种羌,并没有击胡。此二字当以书钞卷一一六所引为是。

〔一八〕“束缚”,御览卷二四二引作“缠束”。

〔一九〕“愈者非一”,此句书钞卷三九引作“差者甚多”。

〔二0〕“小大”,书钞卷三五引作“大小”。

〔二一〕“训病卒”,此句上御览卷二四二引有“及”字。

〔二二〕“旦夕临者数千人”,“者”字下姚本、聚珍本有“日”字。

〔二三〕“家家立祠”,此下三句原无,书钞卷三九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作“家家为立祠,每有疾病,辄祷请之,求福也”。

邓鸿〔一〕

永平六年,〔二〕邓鸿行车骑将军,位在九卿上,绝坐。书钞卷六四

〔一〕 “邓鸿”,邓禹少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禹传附载其事。

〔二〕 “永元六年”,当作“永平六年”。据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元年,车骑将军窦宪出鸡鹿塞,北击匈奴,邓鸿则出稒阳塞,与宪相佐,时鸿为度辽将军。六年,南单于安国从弟子侯逢反汉出塞,九月,以邓鸿行车骑将军事,与越骑校尉冯柱等率兵击讨。七年正月,行车骑将军邓鸿下狱死。邓禹传载邓鸿事云:“肃宗时,为度辽将军。永元中,与大将军窦宪俱出击匈奴,有功,征行车骑将军。出塞追畔胡逢侯,坐逗留,下岳死。”亦可证“永元”二字是。

邓陟

邓陟,〔一〕字昭伯。〔二〕邓训五子,〔三〕及女弟为贵人,立为皇后,〔四〕陟三迁虎贲中郎将。延平元年,拜为车骑将军、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始自陟也。〔五〕类聚卷四七 邓陟兄弟常居禁中,〔六〕陟谦退,不欲久在内,连求还第,太后乃许。御览卷四二三

永初元年,以定策增封邓陟三千户。〔七〕让不获,遂逃避使者,〔八〕间阙上疏,自陈情焉。〔九〕书钞卷四八

殇帝崩,惟安帝宜承大统,车骑将军邓陟定策禁中,〔一0〕封陟为上蔡侯。〔一一〕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一〕 “邓陟”,邓训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六有传。“陟”字原作“骘”,范书邓骘传李贤注云:“东观记‘骘’作‘陟’。”通鉴卷四八胡三省注引此注同,今据改。书钞卷四八引亦作“陟”。

〔二〕 “字昭伯”,原误作“字昭明”,姚本、聚珍本作“字昭伯”,御览卷二四三引亦作“字昭伯”,与范晔后汉书邓骘传同,今据校正。

〔三〕 “邓训五子”,此下四句原无,御览卷四七0引,今据增补。

〔四〕 “立为皇后”,即和熹皇后。

〔五〕 “仪同三司始自陟也”,此条书钞卷五二、御览卷二四三亦引,字句稍略。

〔六〕 “陟”,原作“骘”,此条下同。“弟”,原脱,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邓骘传同,今据增补。

〔七〕 “以定策增封邓陟三千户”,“陟”字下姚本有“等”字,类聚卷二一、御览卷四二四引同。殇帝卒,邓太后与陟等定策立安帝。

〔八〕 “避”,原脱,姚本有,类聚卷二一,御览卷二0一、卷四二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九〕 “间阙上疏,自陈情焉”,此二句姚本作“闭关上疏自陈”,类聚卷二一引同。按“间阙”二字当作“间关诣阙”。范晔后汉书邓骘传云:“骘等辞让不获,遂逃避使者,间关诣阙,上疏自陈。”

〔一0〕“陟”,原作“骘”,此条下同。

〔一一〕“封陟为上蔡侯”,聚珍本将此条与上条连缀为“殇帝崩,惟安帝宜承大统,陟定策禁中,封陟为上蔡侯,增封三千户,让不获,遂逃避使者,间关上疏自陈”。

邓悝

邓俚,〔一〕字叔昭。安帝即位,拜悝城门校尉。自延平之初,以国新遭大忧,故悝兄弟率常在中供养两宫,比上疏自陈:“愚闇粪朽,幸得遭值明盛,兄弟充列显位,并侍帷幄,豫闻政事,无拾遗一言之助,以补万分,而久在禁省,日月益长,罪责日深,唯陛下哀怜。” 御览卷五一五

〔一〕 “邓悝”,邓训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训传略载其事。

邓弘

邓弘,〔一〕字叔纪。和熹后兄也。〔二〕天资喜学,〔三〕师事刘述,常在师门,布衣徒行,讲诵孜孜。奴醉,击长寿亭长,亭长将诣第白之。弘即见亭长,赏钱五千,厉声曰:“健直当然。”〔四〕异日,奴复与宫中卫士忿争,〔五〕卫士欧箠奴,〔六〕弘闻,〔七〕复赏五千。〔八〕御览卷五00 邓弘收恤故旧,无所失,父所厚同郡郎中王临,年老贫乏,弘常居业给足,乞与衣裘舆马,施之终竟。御览卷四七六

邓弘薨,有司复请加谥曰昭成君,发五校轻车骑士为陈,至葬所,所施皆如霍光故事,皇太后但令门生挽送。〔九〕御览卷五五四

〔一〕 “邓弘”,邓训第四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骘传略载其事。

〔二〕 “和熹后兄也”,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七引,今据增补。

〔三〕 “天资喜学”,此下五句原无,书钞卷九八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五句,所不同者,“天资喜学”句下增入“年十五治欧阳尚书”一句,此句系取自书钞卷九八所引刘弘事。

〔四〕 “厉声曰,健直当然”,此二句原无,书钞卷三七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二句,作“励之曰,直健当然”。从文义来看,“励之”二字是。

〔五〕 “忿”,类聚卷三五引作“怒”。

〔六〕 “欧”,与“殴”字通。

〔七〕 “弘闻”,原误作“引问”,聚珍本作“弘闻”,类聚卷三五引同,今据校正。

〔八〕 “复赏五千”,此句聚珍本作“又与五千”,类聚卷三五引同。

〔九〕 “皇太后但令门生挽送”,“但令”二字原误作“皆曰”,今据聚珍本改。按范晔后汉书邓骘传云:弘卒,“将葬,有司复奏发五营轻车骑士,礼仪如霍光故事,太后皆不听,但白盖双骑,门生挽送”。据此,此句似当作“皇太后皆不听,但白盖双骑,门生挽送”。御览卷五五四所引“皆”下脱“不听,但”三字,“曰”乃“白”字之讹,其下又脱“盖双骑”三字。聚珍本乃据文义校改。

邓阊

邓阊,〔一〕字季昭,迁黄门侍郎。于时国家每有灾异水旱,阊侧身暴露,忧惧□□,形于颜色,公卿以下,咸高尚焉,汉兴以来,为外戚仪表。〔二〕初学记卷一二 邓太后报邓阊曰:“长归冥冥,〔三〕往而不反。” 初学卷二一曹植三良诗李善注

邓阊,字季昭,拜侍中,出则陪乘,入侍左右,忠言善谋,先纳善圣法诫臣辅之言,〔四〕朝夕献纳,虽得于上,身在亲近,不敢自恃,敬之心弥笃。〔五〕书钞卷五八

邓氏自中兴后,〔六〕累世宠贵,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将军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余侍中、大夫、郎、谒者,不可胜数,东京莫与为比。〔七〕御览卷四七0

〔一〕 “邓阊”,邓训第五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骘传略载其事。

〔二〕 “为外戚仪表”,此条御览卷二二一亦引,仅个别字歧异。

〔三〕 “长归冥冥”,邓阊卒于安帝元初五年,见范晔后汉书邓骘传。

〔四〕 “先纳善圣法诫臣辅之言”,此句有脱误。姚本、聚珍本作“先纳圣善匡辅之言”。聚珍本注云:“此八字晏殊类要作‘皆先圣法象臣辅之言’。”

〔五〕 “敬之心弥笃”,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兢兢之心弥笃固也”。

〔六〕 “邓氏自中兴后”,此句上原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邓训五子,及女弟为贵人,立为皇后,骘三迁虎贲中郎将,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同三封始自骘也。”末句“同三”二字当作“仪同三司”。此段文字应为邓陟传中内容,今删去。

〔七〕 “东京莫与为比”,此系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亦引,字句较略。

邓豹

邓豹,〔一〕字伯庠,迁大匠,工无虚张之缮,徒无饥寒之色。书钞卷五四

〔一〕 “邓豹”,邓陟从弟,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骘传略载其事。

邓遵

邓遵,〔一〕元初中,〔二〕迁度辽将军,讨击羌虏,斩首八百余级,得铠弩刀矛戟楯匕首二三千枚。〔三〕御览卷三三九 邓遵破匈奴,得釜镬二三千枚。御览七五七

邓遵破匈奴,得剑匕首二三千枚。〔四〕御览卷三四六

邓遵破诸羌,〔五〕诏赐邓遵金刚鲜卑绲带一具,〔六〕虎头鞶囊一,〔七〕金错刀五十,辟把刀、墨再屈环横刀、金错屈尺八佩刀各一,金蚩尤辟兵钩一。〔八〕御览卷三四五

〔一〕 “邓遵”,邓陟从弟,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骘传、卷八七西羌传等篇略载其事。

〔二〕 “元初”,原作“永初”,聚珍本作“元初”,今据改。据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三年,邓遵率南匈奴击先零羌,此役遵为度辽将军。

〔三〕 “戟楯”,聚珍本作“战楯”。按“戟楯”二字是。

〔四〕 “得剑匕首二三千枚”,此句书钞卷一二二引同,惟“剑”字误作“战”。姚本、聚珍本作“得匕首三千枚”,与此异。

〔五〕 “邓遵破诸羌”,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一引亦有,今据增补。姚本作“邓遵破匈奴”,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六引同。

〔六〕 “诏赐邓遵金刚鲜卑绲带一具”,“诏”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五四、玉海卷八六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刚”字原误作“对”,类聚卷六0引同误。姚本、聚珍本作“刚”,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一、卷六九六引同,今据校改。此句下书钞卷一二九引尚有“剑、银带各二”一句,同卷别处又仅引“银带”二字,均非完句。

〔七〕 “虎头鞶囊一”,此句原无,御览卷六九一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作“虎贲鞶囊一”,玉海卷八六引作“兽头鞶囊一枚”。

〔八〕 “金蚩尤辟兵钩一”,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二四、御览卷三五四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九引“赐金佩刀”一句,又引“赐辟兵钩”一句,皆出此条。玉海卷一五一引云:“建初中,以佩刀、书刀赐马严。又赐邓遵金错把刀、佩刀。”“又赐”云云亦出此条。

寇恂〔一〕

更始时,〔二〕大司马朱鲔在雒阳。上欲南定河内,问禹曰:〔三〕“诸将谁可使守河内者?”禹曰:“寇恂文武备足,有牧民御众之才。〔四〕河内富实,〔五〕南迫雒阳,非寇恂莫可使也。”上拜寇恂为河内太守,行大将军事。〔六〕御览卷四四二 上拜寇恂河内太守,恂移书属县,讲兵肄射,伐淇园之竹,〔七〕治矢百余万。〔八〕御览卷三四九

上传闻朱鲔破河内,〔九〕有顷,寇恂檄至,上大喜,曰:“吾知寇子翼可任也。”诸将军贺,因上尊号。御览卷五四三

寇恂为河内守,上即位,高邑军食急。〔一0〕恂以骊马送谷,〔二〕前后不绝。〔一三〕书钞卷一三九

光武以寇恂为河内太守,行大将军事。恂同门生董崇说恂曰:〔一三〕“上新即位,四方未定,而君以此时据大郡,此谗人所侧目,怨祸之府也,宜思功遂身退之计。”恂然其言,因病不视事。御览卷四六一

建武二年,寇恂为颍川太守,便道之官,〔一四〕郡大生旅豆,〔一五〕收得一万余斛,以应给诸营。〔一六〕御览卷八四一

执金吾贾复在汝南,部将杀人颍川,〔一七〕捕得,寇恂乃戮之于市。复以为耻,〔一八〕过颍川,谓左右曰:“吾今见恂,必手剑之。”恂知其谋,不欲与相见。恂曰:“昔蔺相如屈于廉颇者,为国也。”乃□属县盛供具,一人皆兼二人之馔。恂乃出迎于道,称疾还。贾复勒兵欲追之,而吏士皆醉,遂过去。恂遣谷崇以状闻,〔一九〕上乃征恂。恂至引见,〔二0〕时复先在座,欲起相避。上曰:“天下未定,两虎安得私斗?今日朕分之。”〔二一〕于是受赐,极欢宴,遂同载车出,相与结厚。御览卷四九六

寇恂为颍川守,郡中政理,〔二二〕贼不入界。〔二三〕书钞卷三五

寇恂为河内太守,征入为金吾,〔二四〕颍川盗贼群起。车驾南征,恂从至颍川,盗贼悉降。百姓遮道曰:“愿从陛下复借寇君一年。”上乃留恂。〔二五〕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隗嚣死,其将高峻拥兵据高平,帝入关,将自征之。〔二六〕寇恂时从。上议遣使降之,帝乃谓恂曰:“卿前止吾此举,今为吾行也。〔二七〕若峻不即降,引耿弇等五营击之。”〔二八〕恂奉玺书至高平,峻遣军师皇甫文谒,辞礼不屈。恂怒,将诛文。诸将谏曰:〔二九〕“高峻精兵万人,卒多强弩,〔三0〕西遮陇道,连年不下。今欲降之,反戮其使,无乃不可乎?”恂不应,遂斩之,遣其副归告峻曰:“军师无礼,已戮之矣。欲降,急降;〔三一〕不欲,固守。”峻惶恐,即日开城降。诸将皆贺,因曰:“敢问戮其使而降城,何也?”恂曰:“皇甫文,峻之腹心,其所计事者也。今来不屈,无心降耳。”〔三二〕诸将皆曰:“非所及也。” 御览卷四四八

〔一〕 “寇恂”,字子翼,范晔后汉书卷一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更始时”,此句上聚珍本有“寇恂任郡为功曹,太守耿况甚器重之”二句,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云:“寇恂,字子翼,上谷昌平人也,世为着姓。恂初为郡功曹,太守耿况甚重之。”

〔三〕 “禹”,邓禹。

〔四〕 “御众”,此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三、御览卷六三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富实”,原作“富贵”,聚珍本作“富实”。按依文义“富实”二字为是,今据校改。

〔六〕 “行大将军事”,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六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 “淇园”,即诗卫风所咏淇奥,在今河南淇县境内。其地多竹,卫风淇奥篇云:“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八〕 “治矢百余万”,此条书钞卷一二五亦引,字句稍略。

〔九〕 “上传闻朱鲔破河内”,当时光武帝北伐燕、代,更始大司马朱鲔闻河内势孤,遣苏茂、贾彊统兵三万攻温,恂大破之,追斩贾彊。事详范晔后汉书寇恂传。

〔一0〕“高邑”,光武帝即皇帝位于鄗,改鄗为高邑。

〔一一〕“骊”,并驾。文选卷二张衡西京赋云:“骊驾四鹿。”薛综注云:“骊,犹罗列骈驾之也。”

〔一二〕“前后不绝”,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一三〕“董崇”,聚珍本作“董孛”。按“孛”字误,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作“崇”。

〔一四〕“寇恂为颍川太守,便道之官”,“太守”以下六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七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旅”,寄也。“旅豆”,未经播种而自生的豆类。

〔一六〕“应”,聚珍本无此字。

〔一七〕“颍川”,聚珍本脱此二字。

〔一八〕“复以为耻”,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云:“时尚草创,军营犯法,率多相容,恂乃戮之于市,复以为耻。”

〔一九〕“徇遣谷崇以状闻”,原无“遣谷崇”三字,聚珍本同。书钞卷一三九引云:“复耻之,欲手剑击恂,恂遣谷崇以闻。”今据此增补“遣谷崇”三字。

〔二0〕“引”,聚珍本作“乃”,误。

〔二一〕“今日朕分之”,此下五句聚珍本无,书钞卷一三九引,今据增补。“分”,解也。

〔二二〕“郡中政理”,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寇恂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三〕“贼不入界”,此句姚本作“盗贼不入”,范晔后汉书寇恂传李贤注引同。聚珍本作“贼不入境”。

〔二四〕“寇恂为河内太守,征入为金吾”,寇恂先为河内太守,继为颍川太守,建武三年,拜汝南太守。七年,代朱浮为执金吾。见范晔后汉书寇恂传。

〔二五〕“上乃留恂”,此条记纂渊海卷六五亦引,字句略有不同。

〔二六〕“帝入关,将自征之”,时在建武十年。

〔二七〕“吾”,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二八〕“五营”,聚珍本作“诸营”。按“五营”二字不误。范晔后汉书寇恂传载光武帝言云:“若峻不即降,引耿弇等五营击之。”

〔二九〕“诸将”,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三0〕“卒”,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作“率”。

〔三一〕“急降”,聚珍本作“则降”。按“急”字于义较长。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作“急”。

〔三二〕“无心降耳”,寇恂语尚未完,据范晔后汉书寇恂传所载,恂尚有以下数语:“全之则文得其计,杀之则峻亡其胆,是以降耳。”

冯异〔一〕

异荐邑子铫期、叔寿、殷建、左隆等,光武皆以为掾史。〔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齐武王以谮愬遇害,〔三〕上与众会饮食笑语如平常。冯异侍从亲近,见上独居,不御酒肉,坐卧枕席有泣涕处,异独入叩头,宽解上意。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冯异因间进说曰:“天下同苦王氏,思汉久矣。更始诸将纵横暴虐,所至虏掠,百姓失望。今专命方面,施行恩德。夫有桀、纣之乱,乃见汤、武之功。民人饥渴,易为充饱。宜急分遣官属,徇行郡县,理冤结,布惠泽。”上纳之。御览卷四六一

王朗起兵,上自蓟东南驰,晨夜草舍,〔四〕夜至饶阳燕蒌亭。〔五〕时天寒烈,众皆饥疲,冯异上豆粥。明旦,上谓诸将曰:“昨日得公孙豆粥,饥寒俱解。”〔六〕类聚卷五

上闻王郎军将至,复惊去。至南宫,天大雨,〔七〕上引车入道傍空舍,灶中有火,冯异抱薪,邓禹炊火,〔八〕上对灶炙衣。〔九〕冯异进一笥麦饭兔肩,因渡呼□河。〔一0〕书钞卷一二九

冯异,字公孙,为人谦退,与诸将相逢,辄引车避道。每止顿,诸将共论功伐,异常屏止树下,军中号“大树将军”。〔一一〕御览卷四二三

异敕吏士,非交战受敌,常行诸营之后,相逢引车避之,由是无争道变斗。〔一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更始遣舞阴王李轶、廪丘王田立、大司马朱鲔、白虎公陈矫将兵号三十万,与河南太守武勃共守雒阳。上乃拜异为孟津将军,军河上,以拒朱鲔等。〔一三〕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上报异曰:〔一四〕“轶多诈不信,人不能得其要领,今移其书。” 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上以冯异为孟津将车,屯河上,击走朱鲔,追至雒阳城门,环城一匝乃还。上闻之,大喜,诸将皆贺。御览卷四六七

黄龙见于河,〔一五〕诸将劝光武立,〔一六〕乃召冯异。冯异曰:“更始败亡,天下无主。”〔一七〕上曰:“我梦乘龙上天,〔一八〕觉悟,心中动悸。”异因下席再拜贺曰:“此天命发于精神。心中动悸,大王重慎之性也。”异遂与诸将定议上尊号。类聚卷七九

冯异,颍川人,建武中,〔一九〕征贼还过阳翟,诏异上冢,别下颍川太守、都尉及三百里内长吏皆会,〔二0〕使中大夫致牛酒,〔二一〕宗族会郡县给费。御览卷四七0

建武二年,遣冯异西击赤眉于关中,〔二二〕车驾送至河南,赐以乘舆七尺玉具剑,〔二三〕敕异曰:“念自修整,无为郡县所笑。”异顿首受命。类聚卷二九

黾池霍郎、陕王长、湖浊惠、华阴阳沈等称将军者皆降。〔二四〕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异与赤眉遇于华阴,降其将刘始、王重等。〔二五〕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冯异,字公孙,拜为征西将军,〔二六〕与赤眉相距。〔二七〕上命诸将士屯渑池,为赤眉所乘,反走上回溪阪。异复合兵追击,大破之殽底。玺书劳异曰:“垂翅回溪,奋翼渑池,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二八〕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

使者宋嵩西上,因以章示异。〔二九〕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光武引见冯异,〔三0〕诵于公卿曰:“是我起兵时主簿,为吾披荆棘定关中者也。” 书钞卷六九

上赐冯异玺书曰:“〔三一〕闻吏士精锐,水火不避,购赏之赐,必不令将军负丹青,失断金也。”〔三二〕御览卷二九九

〔一〕 “冯异”,字公孙,颍川父城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光武皆以为掾史”,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云:“光武署异为主簿,苗萌为从事。异因荐邑子铫期、叔寿、段建、左隆等,光武皆以为掾史,从至雒阳。”李贤注云:“东观记及续汉书‘段’并作‘殷’字。”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三〕 “齐武王以谮愬遇害”,齐武王刘縯被更始所杀,事详本书和范晔后汉书齐武王縯传。

〔四〕 “晨夜草舍”,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饶阳”,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饥寒俱解”,此条书钞卷三、卷一四四,御览卷三四、卷一九四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七〕 “天大雨”,此句书钞卷一三五引作“大风雨”,卷一四四引作“天大风雨”,御览卷一0引作“遇大风雨”。

〔八〕 “炊”,御览卷一0引作“爇”,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作“□”,“爇”与“□”同。

〔九〕 “炙”,书钞卷三引同,御览卷一0引作“燎”,与范晔后汉书冯异传合。此句以上聚珍本编入光武帝纪,字句与此稍异。

〔一0〕“冯异进一笥麦饭兔肩,因渡呼□河”,此二句原无,书钞卷一三五引云:“冯异进一笥麦饭。”初学记卷二九引云:“冯异进麦饭兔肩,因渡呼□河。”今综合两书所引增补。此条书钞卷三、卷一四四,御览卷七一一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一一〕“军中号‘大树将军’”,此条聚珍本缀于本篇末,今据范晔后汉书冯异传编次。

〔一二〕“由是无争道变斗”,此条聚珍本置于本篇末“军中号‘大树将军’”条前,今依范晔后汉书冯异传编次。

〔一三〕“以拒朱鲔等”,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云:“时更始遣舞阴王李轶、廪丘王田立、大司马朱鲔、白虎公陈侨将兵号三十万,与河南太守武勃共守雒阳。光武……乃拜寇恂为河内太守,异为孟津将军,统二郡军河上,与恂合势,以拒朱鲔等。”李贤注云:“东观记‘侨’字作‘矫’。”由此可知,东观汉记载冯异与陈矫等相拒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一四〕“上报异曰”,李轶等守雒阳,冯异屯兵河上,两军对峙。冯异与李轶通书劝降,轶有降意,致书于异,不与异争锋。异以实奏闻光武帝,光武帝遂以书报异,令异宣露轶书,使朱鲔知之。后来鲔怒,使人刺杀轶。事详范晔后汉书冯异传。

〔一五〕“黄龙见于河”,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皆无此句。类聚卷九八引云:“黄龙见于河,冯异劝上即位。上曰:‘我昨夜梦骑赤龙上天,觉悟,心中动悸。’”云云。依文理“黄龙见于河”一句当在此处,今据增补。

〔一六〕“诸将劝光武立”,聚珍本无此句,而有“并上奏劝上立,曰:‘帝王不可以久旷。’”诸句。按文选卷三七刘琨劝进表李善注引云:“诸将上奏世祖曰:‘帝王不可以久旷。’”聚珍本即据李善注所引增删连缀。李善注所引当为光武帝纪中语,已入光武帝纪,此篇不再辑录。

〔一七〕“冯异曰,更始败亡,天下无主”,此三句原无,文选卷三七刘琨劝进表李善注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三句,惟无“冯”字。

〔一八〕“我梦乘龙上天”,此句御览卷三九八、事文类聚后集卷二一引作“我昨夜梦乘赤龙上天”。

〔一九〕“建武中”,建武二年。

〔二0〕“三百里”,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作“二百里”。

〔二一〕“中大夫”,聚珍本作“太中大夫”。太中大夫秩千石,无固定员额。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凡大夫、议郎皆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令所使。”

〔二二〕“建武二年,遣冯异西击赤眉于关中”,此二句原无,而有“光武遣冯异讨赤眉”一句。初学记卷二二、御览卷三四二引有此二句,今据改。

〔二三〕“七尺玉具剑”,原作“七尺具剑”,姚本、聚珍本有“玉”字,编珠卷二、初学记卷二二、御览卷三四二、范晔后汉书冯异传李贤注引亦皆有“玉”字,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九引无“七尺玉”三字,系节引,不足为据。

〔二四〕“黾池霍郎、陕王长、湖浊惠、华阴阳沈等称将军者皆降”,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云:光武帝命异击赤眉,“异顿首受命,引而西,所至皆布威信。弘农群盗称将军者十余辈,皆率众降异”。所谓“十余辈”,即霍郎、王长、浊惠、阳沈等人。“黾”,与“渑”字同。

〔二五〕“降其将刘始、王重等”,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云:“异与赤眉遇于华阴,相拒六十余日,战数十合,降其将刘始、王宣等五千余人。”李贤注云:“东观记‘宣’作‘重’。”可知东观汉记载冯异收降刘始、王重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二六〕“拜为征西将军”,时在建武三年春。御览卷二三九引云:“冯异为征西将军,入关征赤眉。”与此字句歧异。

〔二七〕“距”,与“拒”字通。

〔二八〕“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六左思魏都赋、卷二一颜延之五言诗秋胡、卷二四曹植五言诗赠白马王彪、卷三一刘铄五言诗拟行行重行行李善注皆引,今据增补。“东隅”,东方。日出东方,故以东隅指早晨。“桑榆”,日落时余光所在处,谓晚暮。

〔二九〕“使者宋嵩西上,因以章示异”,此二句上有阙文。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云:“异自以久在外,不自安,上书思慕阙廷,愿亲帷幄,帝不许。后人有章言异专制关中,斩长安令,威权至重,百姓归心,号为咸阳王。帝以章示异。”其下李贤引“使者宋嵩西上”二句作注。由范书可知东观汉记原书大意。此为建武五年事。

〔三0〕“光武引见冯异”,时在建武六年。

〔三一〕“上赐冯异玺书”,建武九年初,隗嚣病死,其将王元、周宗立嚣子纯为王,冯异攻之,公孙述遣将赵匡、田弇救纯。冯异攻匡、弇近一年,皆斩之。光武帝赐冯异玺书即在此时。事详范晔后汉书冯异传、通鉴卷四二。

〔三二〕“失断金也”,此条范晔后汉书冯异传李贤注亦引,字句微异。“断金”,意谓同心。易系辞云:“二人同心,其利断金。”

冯彰〔一〕

永平五年,封平乡侯,食郁林潭中。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彰子普坐斗杀游徼,〔二〕会赦,国除。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一〕 “冯彰”,冯异长子,事附见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据范书,异封阳夏侯。建武十年,异卒,彰嗣。十三年,更封彰东缗侯。永平五年,又徙封平乡侯。

〔二〕 “彰子普”,此三字原无,为使文义明白,今据范晔后汉书冯异传增补。姚本、聚珍本有此三字,亦据范书补入。

岑彭

岑彭亡归宛,〔一〕与贰师严尤共城守。〔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更始遣立威王张卬与将军淫伟镇淮阳,伟反,击走卬。彭引兵攻伟,破之。〔三〕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光武使吴汉收谢躬,令岑彭助汉为方略,拜为刺奸大将军,〔四〕督察众营。上以常自所持节授岑彭,从平河北。〔五〕书钞卷一三0

岑彭伐树木开道,直出黎丘。〔六〕文选卷三八傅亮为宋公至雒阳谒五陵表李善注

岑彭据津乡,〔七〕当江南荆、扬之咽喉,〔八〕清净江湖,诸蛮夷贡献,于是江南之珍奇食物始流通焉。〔九〕书钞卷一四二

岑彭引兵从车驾破天水,与吴汉围隗嚣于西城。敕彭曰:〔一0〕“两城若下,〔一一〕便可将兵南击蜀虏。人苦不知足,既平陇,复望蜀。〔一二〕每一发兵,头鬓为白。”〔一三〕御览卷三六三

岑彭与吴汉围隗嚣,〔一四〕时以缣囊盛土为堤,灌西城,谷水从地中数丈涌出,故城不拔。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彭东入弘农界,〔一五〕百姓持酒肉迎军,曰:“蒙将军为后拒,全子弟得生还也。” 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彭与吴汉发桂阳、零陵、长沙委输濯卒,凡六万余人,骑五千匹,皆会荆门。〔一六〕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彭若出界,〔一七〕即以太守号付后将军,选官属守州中长吏。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岑彭”,字君然,南阳棘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与贰师严尤共城守”,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王莽时,守本县长。汉兵起,攻拔棘阳,彭将家属奔前队大夫甄阜。……及甄阜死,彭被创,亡归宛,与前队贰严说共城守。”李贤注云:“东观记云:‘与贰师严尤共城守。’”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按“贰师严尤”疑误,严尤为大司马,非为贰师。当以“前队贰严说”为是。“前队贰”即前队大夫贰,为前队大夫甄阜之副。

〔三〕 “破之”,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更始遣立威王张卬与将军徭伟镇淮阳,伟反,击走卬。彭引兵攻伟,破之。”李贤注云:“东观记‘徭’作‘淫’。”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四〕 “拜为刺奸大将军”,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八一引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岑彭传李贤注引续汉书云:“时更始尚书令谢躬将六将军屯邺,兵横暴,为百姓所苦。上先遣吴汉往收之,故拜彭为刺奸将军。”

〔五〕 “从平河北”,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八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岑彭伐树木开道,直出黎丘”,此为建武三年伐秦丰时事。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建武三年,“令彭率傅俊、臧宫、刘宏等三万余人南击秦丰,……潜兵度沔水,击其将张杨于阿头山,大破之。从山谷间伐木开道,直袭黎丘,击破诸屯兵”。后汉纪卷四亦略载此事。

〔七〕 “津乡”,邑名,在今湖北江陵县东。

〔八〕 “当江南荆、扬之咽喉”,范晔后汉书岑彭传李贤注仅引此句,作“津乡当荆、扬之咽喉”。

〔九〕 “于是江南之珍奇食物始流通焉”,此条姚本、聚珍本皆作“彭以将伐蜀汉,而津乡当荆、扬之咽喉,乃自引兵还屯津乡,因喻告诸蛮夷,诸蛮夷相率遣使贡献,于是江南之珍奇食物始流通焉”。按姚本、聚珍本“乃自引兵还屯津乡”以上诸句,系据范晔后汉书岑彭传和李贤注编次,其余诸句乃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陈刻本书钞此条末注“补”字,可见字句已据他书增补,已非旧貌。

〔一0〕“敕彭曰”,“彭”字下类聚卷一七引有“书”字。

〔一一〕“两城若下”,指西城与上邽二城。“两城”,类聚卷一七引作“西城”,误。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建武“八年,彭引兵从车驾破天水,与吴汉围隗嚣于西城。时公孙述将李育将兵救嚣,守上邽,帝留盖延、耿弇围之,而车驾东归。敕彭书曰:‘两城若下,便可将兵南击蜀虏。人苦不知足,既平陇,复望蜀。每一发兵,头须为白。’”

〔一二〕“复”,类聚卷一七引作“重”。

〔一三〕“头鬓为白”,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一四〕“岑彭与吴汉围隗嚣”,原无此句,书钞卷一三二,类聚卷六九,御览卷六九九、卷七0四引有,今据增补。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彭围隗嚣于西城”。

〔一五〕“彭东入弘农界”,岑彭围隗嚣于西城,嚣援军至,汉兵食尽而退。嚣出兵尾击,彭殿后拒嚣,全师东归。彭东入弘农界,即在此时。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嚣尾击诸营,彭师殿”二句,系酌取范晔后汉书岑彭传文字补入。

〔一六〕“皆会荆门”,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建武“十一年春,彭与吴汉及诛虏将军刘隆、辅威将军臧宫、骁骑将军刘歆,发南阳、武陵、南郡兵,又发桂阳、零陵、长沙委输桌卒,凡六万人,骑五千匹,皆会荆门”。李贤注云:“桌卒,持桌行船也。东观记作‘濯’。”此条即据李贤注和范书辑录。

〔一七〕“彭若出界”,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建武十一年,彭与吴汉伐蜀,大破蜀兵,“诏彭守益州牧,所下郡,辄行太守事。”其下李贤即引东观汉记此条文字作注。

岑起〔一〕

起,元初中,坐事免。〔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岑起”,岑彭曾孙,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略载其事。“起”字范书作“杞”。

〔二〕 “元初中,坐事免”,范晔后汉书岑彭传载,彭封舞阴侯。彭卒,子遵嗣,徙封细阳侯。“遵卒,子伉嗣。伉卒,子杞嗣,元初三年,坐事失国”。

贾复

贾复,〔一〕字君文,治尚书,事舞阴李生,李生奇之,谓门人曰:“贾生容貌志意如是,而勤于学,此将相之器。”〔二〕御览卷二三八 贾复为县掾,〔三〕迎盐河东,会盗贼起,等辈放散其盐,复独完还致县中。〔四〕御览卷八六五

复马羸,光武解右骖以赐之。〔五〕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复传李贤注

时上置两府官属,复与段孝共坐。孝谓复曰:“卿将军督,我大司马督,不得共坐。”复曰:“俱刘公吏,有何尊卑?”官属以复不逊,上调官属补长吏,共白欲以复为鄗尉,上署报不许。〔六〕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复传李贤注

贾复以偏将军从上拔邯郸,〔七〕击青犊于射犬,〔八〕大战,日中,〔九〕贼阵坚不却。上传召复曰:“吏士饥,且可朝食。”复曰:“先破之,然后食耳。”于是被羽先登,所向皆靡,诸将皆服其勇。御览卷三0二

贾复北与五校战于真定,大破之。复伤疮甚,〔一0〕上惊。复病寻愈,追及上,上见大喜。御览卷四六七

征诣雒阳,拜左将军,〔一一〕南击赤眉新城,转西入关,击盆子于渑池,破之。御览二三八

吴汉击蜀未破,上书请复自助,上不遣。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复传李贤注

上以复敢深入,〔一二〕希令远征,而壮其勇节,常自从之,故复少方面之勋。诸将每论功,复未曾有言。上辄曰:“贾君之功,我自知之。” 御览卷四三四

复阖门养威重,授易经,起大义。〔一三〕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复传李贤注

上以天下既定,思念欲完功臣爵土,不令以吏职为过,故皆以列侯就第也。〔一四〕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复传李贤注

〔一〕 “贾复”,范晔后汉书卷一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

〔二〕 “此将相之器”,此句下尚有“征诣雒阳,拜左将军,南击赤眉新城,转西入关,击盆子于渑池,破之”诸句。此为建武三年事,今编次于后。

〔三〕 “贾复为县掾”,时在王莽末年。

〔四〕 “复独完还致县中”,此条书钞卷一四六亦引,字句稍略。

〔五〕 “复马羸,光武解右骖以赐之”,范晔后汉书贾复传云:复“因邓禹得召见,光武奇之,禹亦称有将帅节,于是署复破虏将军督盗贼。复马羸,光武解左骖以赐之”。李贤注云:“骖者,服外之马也。东观记、续汉书‘左’并作‘右’。”可知东观汉记载光武赐复右骖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六〕 “上署报不许”,范晔后汉书贾复传云:“官属以复后来而好陵折等辈,调补鄗尉,光武曰:‘贾复有折冲千里之威,方任以职,勿得擅除。’”

〔七〕 “拔”,御览卷四三四引同,聚珍本作“攻”。

〔八〕 “于射犬”,此三字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二七王粲五言诗从军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九〕 “日中”,聚珍本作“至日中”,御览卷四三四引同。

〔一0〕“疮”,聚珍本作“创”,与范晔后汉书贾复传同。

〔一一〕“拜左将军”,据范晔后汉书贾复传,建武三年,复“迁左将军,别击赤眉于新城、渑池间,连破之。与帝会宜阳,降赤眉”。

〔一二〕“上以复敢深入”,此句上尚引有“贾复以偏将军从上拔邯郸,击青犊”云云一段文字,因与上文内容重复,删去不录。

〔一三〕“起”,聚珍本作“知”。按二字于义皆通。此句下聚珍本有“帝深然之,遂罢左右将军,复以侯就第,加位特进”四句,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贾复传云:建武“十三年,定封胶东侯,食郁秩、壮武、下密、即墨、梃、观阳,凡六县。复知帝欲偃干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拥众京师,乃与高密侯邓禹并剽甲兵,敦儒学。帝深然之,遂罢左右将军。复以列侯就第,加位特进”。疑聚珍本三句摘于此。

〔一四〕“故皆以列侯就第也”,聚珍本无此条。

贾宗

贾宗,〔一〕字武孺,为朔方太守。匈奴常犯塞,得生口,问:“太守为谁?”曰:“贾武孺。”曰:“宁贾将军子邪?”曰:“是。”皆放遣还,是后更不入塞。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宗传李贤注 贾宗,字武孺,为长水校尉。宗性方正,〔二〕奉职爱士,及在朝廷,数言便宜,深见亲异,赏赐殊厚。上美宗既有武节,又兼经术,每宴会,令与当世大儒司徒丁鸿问难经传。〔三〕书钞卷六一

〔一〕 “贾宗”,贾复少子,范晔后汉书卷一七有传,附于贾复传后。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依文例,当有“贾宗,字武孺”二句,又据下文所述内容,当有“为朔方太守”句,今从聚珍本增补。范书贾宗传云:“宗字武孺,少有操行,多智略。初拜郎中,稍迁,建初中为朔方太守,……匈奴畏之,不敢入塞。”

〔二〕 “宗性方正”,聚珍本此句在上句“为长水校尉”句上。

〔三〕 “司徒丁鸿”,此四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御览卷二四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冯骏

长沙中尉冯骏将兵诣彭,〔一〕玺书拜骏为威虏将军。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冯骏”,范晔后汉书无传。光武帝建武五年,岑彭谕降江南,交址牧邓让与七郡太守遣使奉贡,冯骏将兵诣彭,可能就在此时,或略前。参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岑彭传。

张丰

涿郡太守张丰举兵反。〔一〕初,丰好方术,有道士言丰当为天子,以五彩囊盛石系丰肘,云“石中有玉玺”。丰信之,遂以反。〔二〕既当斩,〔三〕犹曰肘有玉玺,〔四〕椎破之,丰乃知被诈,仰天叹曰:“当死无所恨。”〔五〕御览卷五一

〔一〕 “张丰”,范晔后汉书无传,祭遵传略载其事。

〔二〕 “以”,聚珍本无此字。事类赋卷七引亦无此字。

〔三〕 “既当斩”,聚珍本作“既败当斩”,事类赋卷七引同。

〔四〕 “曰”,聚珍本作“言”。

〔五〕 “当死无所恨”,范晔后汉书祭遵传云:建武三年,“涿郡太守张丰执使者举兵反,自称无上大将军,与彭宠连兵。四年,遵与朱佑及建威大将军耿弇、骁骑将军刘喜俱击之。遵兵先至,急攻丰,丰功曹孟□执丰降。初,丰好方术,有道士言丰当为天子,以五彩囊裹石系丰肘,云石中有玉玺。丰信之,遂反。既执当斩,犹曰‘肘石有玉玺’。遵为椎破之,丰乃知被诈,仰天叹曰:‘当死无所恨!’”可与此互证。

秦丰〔一〕

丰,邔县人,少学长安,受律令,归为县吏。更始元年起兵,攻得邔、宜城、鄀、编、临沮、中庐、襄阳、邓、新野、穣、湖阳、蔡阳,兵合万人。〔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秦丰”,范晔后汉书无传,其事散见范书光武帝纪、岑彭传、朱佑传等篇。

〔二〕 “兵合万人”,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建武二年,使彭击荆州,下犨、叶等十余城。是时南方尤乱,南郡人秦丰据黎丘,自称楚黎王,略有十二县。”可与此相参证。

邓奉

光武以邓奉为辅汉将军。〔一〕御览卷二四0 邓奉拒光武瓜里。〔二〕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四刘昭注

〔一〕 “邓奉”,范晔后汉书无传,其事散见范书光武帝纪、岑彭传等篇。范书载奉为破虏将军,未载为辅汉将军。

〔二〕 “邓奉拒光武瓜里”,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四南阳郡下云:“宛,本申伯国,有南就聚,有瓜里津。”其下刘昭即引此句作注。聚珍本注云:“范书岑彭传,建武二年,帝遣吴汉伐南阳诸贼,汉军所过多侵暴。时邓奉谒归新野,怒汉掠其乡里,遂据淯阳反。三年,帝自将南征,破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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