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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观汉记

卷五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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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志

东观汉记卷五

律历志〔一〕

凡律所革,以变律吕,相生至六十。〔二〕聚珍本

〔一〕 “律历志”,司马彪续汉书律历志中刘昭注引袁山松书云:“刘洪,字元卓,泰山蒙阴人……及在东观,与蔡邕共述律历记,考验天官。”则东观汉记律历志出自蔡邕和刘洪之手。

〔二〕 “相生至六十”,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礼志

立春之日,立青幡,施土牛于门外,以示兆民。〔一〕书钞卷一五四 章帝行幸,敕立春之日,京都百官皆衣青衣,令史皆服青帻。〔二〕书钞卷一五四

汉承秦灭学,〔三〕庶事草创,明堂、辟雍阙而未举。武帝封禅,始立明堂于泰山,〔四〕犹不于京师。元始中,王莽辅政,庶绩复古,〔五〕乃起明堂、辟雍。御览卷五三三

〔一〕 “以示兆民”,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上云:“立春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师百官皆衣青衣,郡国县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帻,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至立夏。唯武官不。”论衡乱龙篇云:“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秉耒把锄,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必能耕也,顺气应时,示率下也。”盐铁论授时篇载贤良语云:“发春而后,悬青幡而策土牛。”隋书礼仪志亦载立春出土牛事,是隋时仍沿汉制。

〔二〕 “令史皆服青帻”,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汉承秦灭学”,此句上冠有“蔡邕礼乐志曰”一句。蔡邕礼乐志即东观汉记中礼乐志。蔡邕所撰东观汉记诸志,是礼、乐分志。从本条内容看,应为礼志中文字。

〔四〕 “武帝封禅,始立明堂于泰山”,初学记卷一三引蔡邕礼乐志云:“孝武帝封禅岱宗,立明堂于泰山汶上。”又类聚卷三八引蔡邕礼乐志云:“孝武封岱宗,立明堂于泰山汶上。”文字与此稍有不同。

〔五〕 “庶绩复古”,聚珍本脱此句。

乐志

汉乐四品:〔一〕一曰大予乐,〔二〕典郊庙、上陵殿诸食举之乐。郊乐,易所谓“先王以作乐崇德,〔三〕殷荐上帝”,周官“若乐六变,〔四〕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也”。宗庙乐,虞书所谓“琴瑟以咏,祖考来假”,〔五〕诗云“肃雍和鸣,〔六〕先祖是听”。食举乐,王制谓“天子食举以乐”,周官“王大食则令奏钟鼓”。〔七〕二曰周颂雅乐,典辟雍、飨射、六宗、社稷之乐。辟雍、飨射,孝经所谓“移风易俗,〔八〕莫善于乐”,礼记曰“揖让而治天下者,〔九〕礼乐之谓也”。社稷,诗所谓“琴瑟击鼓,〔一0〕以御田祖”者也。礼记曰“夫乐施于金石,〔一一〕越于声音,用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此之谓也。三曰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一二〕诗所谓“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者也。〔一三〕其短箫铙歌,军乐也。〔一四〕其传曰黄帝岐伯所作,以建威扬德,风劝士也。〔一五〕盖周官所谓“王师大献则令凯乐,〔一六〕军大献则令凯歌”也。〔一七〕孝章皇帝亲着歌诗四章,列在食举,又制云台十二门诗,各以其月祀而奏之。熹平四年正月中,出云台十二门新诗,下大予乐官习诵,〔一八〕被声,与旧诗并行者,皆当撰录,以成乐志。〔一九〕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中刘昭注

〔一〕 “汉乐四品”,此句上冠有“蔡邕礼乐志曰”一句,从所引内容看,当是东观汉记乐志中文字。

〔二〕 “大予乐”,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三年载:“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李贤注云:“尚书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故据琁机钤改之。”

〔三〕 “先王以作乐崇德”,此下二句见易豫卦象传。

〔四〕 “若乐六变”,此下三句见周礼春官大司乐。

〔五〕 “琴瑟以咏,祖考来假”,此二句见尚书益稷篇。“假”,益稷篇作“格”。按“假”亦音“格”,二字音同义通。易萃卦云:“王假有庙。”王弼注云:“假,至。”

〔六〕 “肃雍和鸣”,此下二句见诗周颂有瞽篇。

〔七〕 “王大食则令奏钟鼓”,周礼春官大司乐云:“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钟鼓。”“大食”,郑玄注云:“大食,朔月、月半以乐宥食时也。”

〔八〕 “移风易俗”,此下二句见孝经广要道章。

〔九〕 “揖让而治天下者”,此下二句见礼记乐记。

〔一0〕“琴瑟击鼓”,此下二句见诗小雅甫田篇。

〔一一〕“夫乐施于金石”,礼记乐记云:“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与此所引文字微异。

〔一二〕“天子所以宴乐群臣”。御览卷五六七引崔豹古今注云:“汉乐有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但汉帝也用来宴乐贵宾。如范晔后汉书东夷传云:“顺帝永和元年,其王来朝京师,帝作黄门鼓吹、角抵戏以遣之。”

〔一三〕“坎坎鼓我,蹲蹲舞我”,此二句见诗小雅伐木篇。“坎坎”,状鼓之声。“蹲蹲”,舞貌。郑玄笺云:“为我击鼓坎坎然,为我兴舞蹲蹲然。”

〔一四〕“其短箫铙歌,军乐也”,庄述祖汉铙歌句解云:“短箫铙歌之为军乐,特其声耳,其辞不必皆序战阵之事。”宋书乐志四载汉鼓吹铙歌十八曲,叙战阵者仅战城南一篇,其余皆与战阵无涉。庄述祖说可能是正确的。御览卷五六七引崔豹古今注云:“短箫铙歌,鼓吹之常,亦以赐有功诸侯也。”

〔一五〕“风劝士也”,宋书乐志一云:“……短箫铙歌,蔡邕曰:‘军乐也,黄帝岐伯所作,以扬德建武,劝士讽敌也。’”宋书所引蔡邕语,即出蔡邕所撰礼乐志。

〔一六〕“王师大献则令凯乐”,周礼春官大司乐云:“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大献”,谓战胜献捷于祖庙。

〔一七〕“军大献则令凯歌”,周礼春官镈师云:“军大献则鼓其恺乐。”

〔一八〕“大予乐官”,谓大予令、丞,属太常。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大予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丞一人。”大予乐令下有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见司马彪书百官志二刘昭注所引汉官。

〔一九〕“以成乐志”,此条通鉴卷四四胡三省注亦引,字句极简。此下聚珍本尚有“国家离乱,大□未安,黄门旧有鼓吹,今宜罢去”一段文字。此段文字系辑自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0。据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一三0所引,知此段文字已经陈禹谟窜改,且此段文字出和熹邓皇后传,不当入乐志。参阅本书和熹邓皇后传注〔二六〕。

郊祀志

太尉赵□上言曰:〔一〕“自古帝王,每世之隆,未尝不封禅。陛下圣德洋溢,〔二〕顺天行诛,拨乱中兴,作民父母,修复宗庙,救万姓命,黎庶赖福,海内清平。功成治定,群司礼官咸以为宜登封告成,为民报德。百王所同,当仁不让。宜登封岱宗,正三雍之礼,〔三〕以明灵契,望秩群神,以承天心也。”〔四〕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刘昭注 中元元年正月,群臣复奏言:〔五〕“登封告成,为民报德,百王所同。陛下辄拒绝不许,臣下不敢颂功述德业。〔六〕谨按河雒谶书,〔七〕赤汉九世,当巡封泰山,凡三十六事,傅奏左帷。陛下遂以仲月令辰,遵岱岳之正礼,奉图雒之明文,以和灵瑞,〔八〕以为兆民。”上曰:〔九〕“至泰山乃复议。国家德薄,灾异仍至,〔一0〕图谶盖如此。” 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刘昭注

上东巡狩,〔一一〕至泰山,有司复奏河雒图记表章赤汉九世尤着明者,前后凡三十六事。与博士充等议,以为“殷统未绝,黎庶继命,高宗久劳,犹为中兴。武王因父,受命之列,据三代郊天,〔一二〕因孔子甚美其功,后世谓之圣王。汉统中绝,王莽盗位,一民莫非其臣,尺土靡不其有,宗庙不祀,十有八年。陛下无十室之资,奋振于匹夫,除残去贼,兴复祖宗,〔一三〕集就天下,海内治平,夷狄慕义,功德盛于高宗、武王。宜封禅为百姓祈福。请亲定刻石纪号文,太常奏仪制”。诏曰:“许。昔小白欲封,夷吾难之;季氏欲旅,仲尼非焉。盖齐诸侯,季氏大夫,皆无事于泰山。今予末小子,巡祭封禅,德薄而任重,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于得承鸿业,帝尧善及子孙之余赏,盖应图箓,当得是当。惧于过差,执德不弘,言道不笃,为议者所诱进,后世知吾罪深矣。”〔一四〕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刘昭注

北夷作寇,千里无烟火,〔一五〕无鸡鸣狗吠之声。〔一六〕文选卷二0曹植五言诗送应氏李善注

封禅,其玉牒文秘,天子事也。〔一七〕文选卷五左思吴都赋李善注

明帝宗祀五帝于明堂,光武皇帝配之。〔一八〕聚珍本

诏曰:〔一九〕“经称‘秩元祀,咸秩无文’。〔二0〕祭法‘功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传曰:‘圣王先成民而致力于神。’又曰:〔二一〕‘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禜之。〔二二〕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孝文十二年令曰:‘比年五谷不登,欲有以增诸神之祀。’王制曰:‘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今恐山川百神应典祀者尚未尽秩,其议增修群祀宜享祀者,以祈丰年,以致嘉福,以蕃兆民。诗不云乎:‘怀柔百神,及河乔岳。’〔二三〕有年报功,不私幸望,岂嫌同辞,其义一焉。’〔二四〕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

祠礼毕,命儒者论难。〔二五〕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

孝成时,匡衡奏立北郊,复祠六宗。至建武都雒阳,制郊祀,六宗废不血食,大臣上疏谓宜复旧。上从公议,由是遂祭六宗。〔二六〕姚本

永平三年八月丁卯,公卿奏议世祖庙登歌八佾舞名。东平王苍议,以为汉制旧典,宗庙各奏其乐,不皆相袭,以明功德。秦为无道,残贼百姓,高皇帝受命诛暴,元元各得其所,万国咸熙,作武德之舞。〔二七〕孝文皇帝躬行节俭,除诽谤,〔二八〕去肉刑,〔二九〕泽施四海,孝景皇帝制昭德之舞。〔三0〕孝武皇帝功德茂盛,威震海外,开地置郡,传之无穷,孝宣皇帝制盛德之舞。〔三一〕光武皇帝受命中兴,拨乱反正,武畅方外,震服百蛮,戎狄奉贡,宇内治平,登封告成,修建三雍,肃穆典祀,功德巍巍,比隆前代。以兵平乱,武功盛大。歌所以咏德,舞所以象功,世祖庙乐名宜曰大武之舞。元命包曰:“缘天地之所杂乐为之文典。”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而诗人称其武功。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各与虞韶、禹夏、汤护、周武无异,〔三二〕不宜以名舞。协图征曰:“大乐必易。”诗传曰:“颂言成也,一章成篇,宜列德,故登歌清庙一章也。”汉书曰:“百官颂所登御者,一章十四句。”依书文始、五行、武德、昭德、盛德修之舞,〔三三〕节损益前后之宜,六十四节为舞,曲副八佾之数。十月烝祭始御,用其文始、五行之舞如故。进武德舞歌诗曰:“于穆世庙,肃雍显清,俊乂翼翼,秉文之成。越序上帝,骏奔来宁,建立三雍,封禅泰山,章明图谶,放唐之文。〔三四〕休矣惟德,〔三五〕罔射协同,〔三六〕本支百世,永保厥功。”〔三七〕诏书曰:“骠骑将军议可。”〔三八〕进武德之舞如故。〔三九〕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

章帝初即位,赐东平宪王苍书曰:“朕夙夜伏思,念先帝躬履九德,〔四0〕对于八政劳谦克己终始之度,〔四一〕比放三宗诚有其美。〔四二〕今迫遗诏,诫不起寝庙,臣子悲结,佥以为虽于更衣,〔四三〕犹宜有所宗之号,以克配功德。宗庙至重,朕幼无知,寤寐忧惧。先帝每有着述典议之事,未尝不延问王,以定厥中。愿王悉明处,乃敢安之。公卿议驳,今皆并送。及有可以持危扶颠,宜勿隐。思有所承,公无困哉!”太尉□等奏:〔四四〕“礼,祖有功,宗有德。孝明皇帝功德茂盛,宜上尊号曰显宗,四时祫食于世祖庙,如孝文皇帝在高庙之礼,奏武德、六始、五行之舞。”苍上言:“昔者孝文庙乐曰昭德之舞,孝武庙乐曰盛德之舞,今皆祫食于高庙,昭德、盛德之舞不进,与高庙同乐。今孝明皇帝主在世祖庙,当同乐,盛德之乐无所施;如自立庙当作舞乐者,不当与世宗庙盛德之舞同名,〔四五〕即不改作舞乐,当进武德之舞。臣愚□鄙陋,庙堂之论,诚非所当闻所宜言。陛下体纯德之妙,奋至谦之意,猥归美于载列之臣,故不敢隐蔽愚情,披露腹心。诚知愚鄙之言,不可以仰四门宾于之议。伏惟陛下以至德当成、康之隆,天下乂安刑措之时也。百姓盛歌元首之德,股肱贞良,庶事宁康。臣钦仰圣化,嘉羡盛德,危颠之备,非所宜称。”上复报曰:“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四六〕藏主更衣,不敢违诏。祫食世祖,庙乐皆如王议。以正月十八日始祠。仰见榱桷,俯视几筵,眇眇小子,哀惧战栗,无所奉承。爱而劳之,所望于王也。”〔四七〕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

建初四年八月,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示东平宪王苍,〔四八〕苍上言:“文、武、宣、元祫食高庙,皆以后配。先帝所制,典法设张。大雅曰:“昭哉来御,从其祖武。’〔四九〕又曰:‘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五0〕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五一〕御览卷五三一

永初六年,皇太后入宗庙,〔五二〕于世祖庙与皇帝交献焉,如光烈皇后故事。御览卷五三一

〔一〕 “太尉赵□上言曰”,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云:“建武三十年二月,群臣上言,即位三十年,宜封泰山。”赵□上书即当在此时。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建武三十年”一句,系据司马彪书增补。

〔二〕 “陛下圣德洋溢”,书钞卷六仅引“德泽洋溢”四字。

〔三〕 “正三雍之礼”,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儒林传,光武帝中元元年,初建三雍。“三雍”,谓明堂辟雍、灵台。

〔四〕 “以承天心也”,赵□虽然上书劝光武帝行封禅礼,但未被采纳。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云:群臣言宜封禅,“诏书曰:‘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气满腹,吾谁欺,欺天乎?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何事污七十二代之编录!桓公欲封,管仲非之。若郡县远遣吏上寿,盛称虚美,必髡,兼令屯田。’从此群臣不敢复言。”

〔五〕 “中元元年正月,群臣复奏言”,原无“中元元年正月”一句和“复”字,御览卷五三六引有,今据增补。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云:建武“三十二年正月,上斋,夜读河图会昌符,曰‘赤刘之九,会命岱宗。不慎克用,何益于承。诚善用之,奸伪不萌’。感此文,乃诏松等复案索河雒谶文言九世封禅事者。松等列奏,乃许焉。”“松”即梁松。“群臣复奏言”当即在建武三十二年正月。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是年二月即封泰山,禅梁父。四月改年为中元元年。此句上姚本有“建武三十二年”一句,聚珍本有“三十二年”一句,皆依司马彪书增补。

〔六〕 “业”,御览卷五三六引无此字。

〔七〕 “谨按”,此二字原无,姚本同,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三六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八〕 “和”,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五三六引作“祈”。

〔九〕 “上曰”,此下诸句御览卷五三六引作“于是许焉。至泰山乃复议曰:‘国家德薄,灾异仍至,图谶盖如此邪。’其下又引以下数句:“上东巡狩,至太山,有司复奏河图谶记表章赤汉九世尤着明者,后凡三十六事。”因与下条文字重出,今删去。

〔一0〕“仍”,频繁。

〔一一〕“上东巡狩”,原无“东巡狩”三字,姚本同,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三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二〕“受命之列,据三代郊天”,聚珍本注云:“二句疑有脱误。”

〔一三〕“除残去贼,兴复祖宗”,文选卷五六陆倕石阙铭李善注引云:“博士等议曰:‘陛下除残去贼,兴复祖宗。’”又卷五九王巾头陀寺碑文李善注引云:“博士议曰:‘除残去贼,兴复祖宗。’”皆为节录。

〔一四〕“后世知吾罪深矣”,玉海卷九八、卷二00亦引此条,字句极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中元元年春正月,……丁卯,东巡狩。二月乙卯,幸鲁,进幸太山。北海王兴、齐王石朝于东岳。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甲午,禅于梁父。”据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所载:二十二日辛卯的大清晨,燎祭天于泰山下南方。则禅梁父之甲午为二十五日。光武帝封禅经过和施用典制,司马彪书祭祀志上及刘昭注所引应劭汉官马第伯封禅仪言之颇详,可参阅。

〔一五〕“烟火”,文选卷二七王粲五言诗从军行李善注引作“火烟”。

〔一六〕“无鸡鸣狗吠之声”,此句原无,文选卷三八傅亮为宋公至洛阳谒五陵表李善注引云:“北夷寇作,无鸡鸣狗吠之声。”今据增补。光武帝于中元元年二月行封禅礼,立碑刻石,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录其碑文,内有“北夷作寇,千里无烟,无鸡鸣狗吠之声”诸语。聚珍本辑者未能细考,郊祀志未收此条,而列入“无篇可归”的佚文篇内。

〔一七〕“天子事也”,此条文选卷三五张协七命李善注亦引,无此句,余同。

〔一八〕“光武皇帝配之”,今据增补。光武帝于中元元年二月行封禅礼,立碑刻石,司马彪续汉书于明堂,祀毕,登灵台。”据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此事在永平二年正月辛未。据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云:“明帝即位,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初祀五帝于明堂,光武帝配。五帝坐位堂上,各处其方。黄帝在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帝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牲各一犊,奏乐如南郊。卒事,遂登灵台,以望云物。”可见此条所云“明帝宗祀五帝于明堂,光武皇帝配之”,时间亦在永平二年正月辛未,与文选所引当为一事,但文字有所不同,不知聚珍本此条文字从何书辑录。文选所引已编入本书明帝纪。

〔一九〕“诏曰”,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云:“章帝即位,元和二年正月,诏曰:‘山川百神,应祀者未尽。其议增修群祀宜享祀者。’”此诏与司马彪书所载章帝元和二年诏当是同一诏文,只不过东观汉记所录较详,而司马彪书多所删节。

〔二0〕“经称‘秩元祀,咸秩无文’”,尚书洛诰篇云:“周公曰:‘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咸秩无文。予齐百工,伻从王于周,予惟曰庶有事。’今王即命曰:‘记功,宗以功作元祀。’”“经称”云云即本此。曾运干尚书正读云:“元祀,大祀也。”又云:“咸秩者,有秩序也。无文者,言无旧典可凭也。”而尚书孔安国传释“咸秩无文”云:“皆次秩不在礼文者而祀之。”就东观汉记所引来看,当以孔安国所释为是。

〔二一〕“又曰”,此下所引为左传昭公元年子产之语。

〔二二〕“禜”,古代的一种禳灾之祭。聚草木为束,设为祭处,以牲、圭璧等祭日月星辰山川之神,消除风雨雪霜水旱疠疫等灾害。周礼春官大祝云:“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类,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说。”

〔二三〕“怀柔百神,及河乔岳”,语出诗周颂时迈篇。“岳”,此指岱宗。

〔二四〕“其义一焉”,此条玉海卷一0二两引,字句皆略。是时章帝将东巡狩,礼祀神祇,故有此诏。

〔二五〕“祠礼毕,命儒者论难”,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云:元和二年二月,章帝东巡,上泰山,柴祭天地群神如故事。“因行郡国,幸鲁,祠东海恭王,及孔子、七十二弟子。”其下刘昭即引此条文字作注。此条又辑入章帝纪。

〔二六〕“由是遂祭六宗”,此条又见聚珍本,不知二本从何书辑录。此所载祭六宗,乃安帝元初六年时事。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云:“安帝即位,元初六年,以尚书欧阳家说,谓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谓六宗易六子之气日、月、雷公、风伯、山、泽者为非是。三月庚辰,初更立六宗,祀于雒阳西北戌亥之地,礼比太社也。”刘昭注引李氏家书云:“司空李郃侍祠南郊,不见宗祠,奏曰:‘按尚书“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傍不及四方,在六合之中,助阴阳,化成万物。汉初甘泉、汾阴天地亦禋六宗。孝成之时,匡衡奏立南北郊祀,复祠六宗。及王莽谓六宗,易六子也。建武都雒阳,制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废不血食,今宜复旧度。’制曰:‘下公卿议。’五官将行弘等三十一人议可祭,大鸿胪庞雄等二十四人议不当祭。上从郃议,由是遂祭六宗。”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六年载:“三月庚辰,始立六宗,祀于洛城西北。”所谓“六宗”,自古聚讼,竟无定说,或云天、地、春、夏、秋、冬,或云四时、寒暑、日、月、星、水旱,或云水、火、雷、风、山、泽,或云日、月、星、岱、海、河,或云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等等,司马彪书祭祀志中刘昭注言之甚详,可参阅。

〔二七〕“作武德之舞”,汉书礼乐志二云:“武德舞者,高祖四年作,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

〔二八〕“除诽谤”,汉书文帝纪二年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訞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二九〕“去肉刑”,汉书文帝纪十三年载:“五月,除肉刑法。”刑法志云:文帝“即位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淳于公无男,有五女,当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其少女缇萦,自伤悲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亡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三0〕“孝景皇帝制昭德之舞”,汉书礼乐志二云:“孝景采武德舞以为昭德,以尊太宗庙。”

〔三一〕“孝宣皇帝制盛德之舞”,汉书礼乐志二云:“至孝宣,采昭德舞为盛德,以尊世宗庙。”

〔三二〕“虞韶、禹夏、汤护、周武”,汉书礼乐志二云:“舜作招,禹作夏,汤作濩,武王作武。”风俗通义声音篇亦云:“舜作韶,禹作夏,汤作护,武王作武。……武,言以功定天下也。护,言救民也。夏,大承二帝也。韶继尧也。”

〔三三〕“依书文始、五行、武德、昭德、盛德修之舞”,“昭德、盛德修之舞”七字原作“昭真修之舞”五字,有讹脱,今据聚珍本校改。然文仍有误,“修”字似为衍文。汉书礼乐志二云:“高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文始舞者,曰本舜招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也。”

〔三四〕“放”,效也。

〔三五〕“休”,美也,善也。

〔三六〕“罔射”,诗周颂清庙云:“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射”与“斁”音同字通。“罔射”即无厌。

〔三七〕“永保厥功”,宋书乐志一云:“至明帝初,东平宪王苍总定公卿之议曰:‘宗庙宜各奏乐,不应相袭,所以明功德也。承文始、五行、武德为大武之舞。’又制舞歌一章,荐之光武之庙。”

〔三八〕“骠骑将军议可”,骠骑将军谓东平王苍。明帝即位后,即拜苍为骠骑将军。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三年载:“冬十月,蒸祭光武庙,初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即依东平王苍之议。

〔三九〕“进武德之舞如故”,“故”字聚珍本误作“数”。此条东汉会要卷八全文引录。玉海卷六一、卷一0七亦引,字句极为简略。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引蔡邕表志云:“孝明立世祖庙,以明再受命祖有功之义,后嗣遵俭,不复改立,皆藏主其中。圣明所制,一王之法也。自执事之吏,下至学士,莫能知其所以两庙之意,诚宜具录本事。建武乙未、元和丙寅诏事,下宗庙仪及斋令,宜入郊祀志,永为典式。”

〔四0〕“九德”,尚书皋陶谟云:“皋陶曰:‘都,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乃言曰,载采采。’禹曰:‘何?’皋陶曰:‘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彊而义,彰其有常吉哉!’”而逸周书常训篇以忠、信、敬、刚、柔、和、固、贞、顺为“九德”,文政篇以忠、慈、禄、赏、民之利、商工受资、祗民之死、无夺农、足民之财为“九德”,宝典篇以孝、悌、慈惠、忠恕、中正、恭逊、宽弘、温直、兼武为“九德”。此所云“九德”,当取尚书说。

〔四一〕“八政”,礼记王制篇云:“齐八政以防淫。”又云:“八政,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逸周书常训篇云:“八政和平。八政,夫妻、父子、兄弟、君臣。”此所云“八政”,当取礼记说。

〔四二〕“三宗”,谓太宗文帝、世宗武帝、中宗宣帝。

〔四三〕“更衣”,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明帝卒,“遗诏无起寝庙,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李贤注云:“礼‘藏主于庙’,既不起寝庙,故藏于后之易衣别室。更,易也。”又注云:“更衣者,非正处也。园中有寝,有便殿。寝者,陵上正殿。便殿,寝侧之别殿,即更衣也。”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云:“明帝临终遗诏,遵俭无起寝庙,藏主于世祖庙更衣。”

〔四四〕“□”,赵□。

〔四五〕“世宗庙”,姚本、聚珍本皆作“世祖庙”。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司马彪续汉书所据底本亦作“世祖庙”。聚珍本注云:“前文东平王苍请名世祖庙舞为大武,诏仍进武德之舞,无盛德舞之名。此句疑有讹舛。”聚珍本辑者所疑甚是。上文云“孝武庙乐曰盛德之舞”,是“世祖庙”乃“世宗庙”之讹。世宗即孝武帝。作“世宗庙”,则上下文义了然。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司马彪书已正作“世宗庙”。

〔四六〕“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永平十八年云:“十二月癸巳,有司奏言:‘孝明皇帝圣德淳茂,……功烈光于四海,仁风行于千载。而深执谦谦,自称不德,无起寝庙,埽地而祭,除日祀之法,省送终之礼,遂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天下闻之,莫不凄怆。陛下至孝烝烝,奉顺圣德。臣愚以为更衣在中门之外,处所殊别,宜尊庙曰显宗。……’制曰‘可。’”据此,“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是在永平十八年十二月癸巳。下文云“以正月十八日始祠”,此“正月十八日”时属建初元年。这样看来,章帝报东平宪王苍书的时间当在永平十八年十二月癸巳至次年正月十八日之间。

〔四七〕“所望于王也”,此条玉海卷九七两引,字句皆极简略。

〔四八〕“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示东平宪王苍”,据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所载,建初四年“六月癸丑,皇太后马氏崩。秋七月壬戌,葬明德皇后”。此所谓“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即明德皇后葬后公卿所议祔庙事。

〔四九〕“昭哉来御,从其祖武”,此二句聚珍本作“昭兹来许,绳其祖武。”诗大雅下武篇同。吴闿生诗义会通云:“兹犹哉也。昭哉、昭兹,呼而戒之之词也。”“绳”,继也。“武”,迹也。

〔五0〕“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此二句见诗大雅假乐篇。“愆”,过也。“率”,循也。

〔五一〕“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引谢沈书云:“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示苍,上言:‘文、武、宣、元祖祫食高庙,皆以配,先帝所制,典法设张。大雅曰:“昭哉来御,慎其祖武。”又曰:“不愆不忘,帅由旧章。”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于世祖庙,同席而供馔。’”所引“昭哉来御,慎其祖武”,当本三家诗。聚珍本注云:“刘昭注引谢沈书一段与此同,末有‘与世祖庙同席而供馔’句,尤为完密。”

〔五二〕“永初六年,皇太后入宗庙”,“皇太后”谓和熹邓皇后。此事范晔后汉书安帝纪记于永初七年春正月庚戌,而李贤注云:“东观、续汉、袁山松、谢沈书、古今注皆云‘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袁宏后汉纪卷一六亦云:永初“六年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亲祭于宗庙”。范书安帝纪所载年月不可信。宏后汉纪卷一六亦云:永初“六年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亲祭于宗庙”。范书安帝纪所载年月不可信。

天文志〔一〕

〔一〕 “天文志”,据范晔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邕撰东观汉记十意,其中有天文意,即天文志。此志全佚,未见他书征引,今仅存其目。初学记卷一载:“蔡邕天文志言天体者三,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四库全书考证云:“按刘昭司马书天文志注引蔡邕表志云:‘言天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按徐坚初学记引此文竟题为蔡邕志。今按此乃表志之文,非即蔡志也。”

地理志〔一〕

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二〕史记卷五三萧相国世家集解 霍光墓在茂陵东司马门道南四里。〔三〕范晔后汉书卷二明帝纪李贤注

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四〕范晔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李贤注

蛇丘有芳陉山。〔五〕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刘昭注

东缗,〔六〕县名,属山阳郡。〔七〕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光武中兴,都洛阳,又于南阳置南都。〔八〕初学记卷二四

鲁阳乡在寻阳县。〔九〕范晔后汉书卷三七丁鸿传李贤注

西海有胜山。〔一0〕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刘昭注

秦时改为太末,〔一一〕有龙丘山在东,有九石特秀,色丹,远望如莲华。〔一二〕苌之隐处有一岩穴如窗牖,〔一三〕中有石□,可寝处。〔一四〕王先谦集解本范晔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任延传李贤注

建安二十年,复置汉宁郡,分汉中之安阳、西城。〔一五〕又分钖、上庸为上庸郡,置都尉。〔一六〕姚本

安帝即位之年,分三县来属。〔一七〕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刘昭注

临济,王莽更名利居,安帝永初二年,改从今名。〔一八〕水经注卷三

永兴元年,乡三千六百八十二,〔一九〕亭万二千四百四十二。〔二0〕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刘昭注

〔一〕 “地理志”,据史通古今正史篇,此志为侍中伏无忌、谏议大夫黄景所撰。

〔二〕 “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此条范晔后汉书明帝纪和和帝纪李贤注亦引,文字全同。“长陵”即汉高祖陵墓,在今陕西咸阳市渭水北岸。“司马门”为寝庙宫垣之外门。此句末聚珍本注云:“上陵属京兆尹。”

〔三〕 “霍光墓在茂陵东司马门道南四里”,据今人考古勘测,霍光墓在茂陵东北方向一千米处。“茂陵”为汉武帝陵墓,在今陕西咸阳市渭水北岸,与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景帝阳陵、昭帝平陵合称五陵。文选卷一班固西都赋云:“南望杜、霸,北眺五陵。”刘良注云:“宣帝杜陵、文帝霸陵在南,高、惠、景、武、昭帝此五陵皆在北。”此句末聚珍本注云:“茂陵属右扶风。”

〔四〕 “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更始二年,“王莽和成卒正邳彤亦举郡降”。其下李贤引此语作注。

〔五〕 “蛇丘有芳陉山”,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济北国下云:“蛇丘,有遂乡,有下讙亭,有铸乡城。”其下刘昭注云:“东观书有芳陉山。”此条即据刘昭注,又参酌司马彪书辑录。

〔六〕 “东缗”,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山阳郡下属县有东缗,并云:“春秋时曰缗。”

〔七〕 “属山阳郡”,范晔后汉书冯异传载:建武二年,封异阳夏侯。异卒,长子彰嗣。“十三年,更封彰东缗侯,食三县。”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八〕 “又于南阳置南都”,此条记纂渊海卷八亦引,文字全同。

〔九〕 “鲁阳乡在寻阳县”,范晔后汉书丁鸿传云:“建初四年,徙封鲁阳乡侯。”其下李贤引此语作注。寻阳县属庐江郡。

〔一0〕“西海有胜山”,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琅邪国属县有西海,刘昭注云:“东观书有胜山。”此条即据刘昭注,又参酌司马彪书辑录。

〔一一〕“秦时改为太末”,聚珍本注云:“太末县属会稽郡。此句之上当有阙文。考司马彪郡国志刘昭注,太末,左传谓姑蔑。”

〔一二〕“华”,与“花”字同。

〔一三〕“苌”,龙丘苌。范晔后汉书循吏任延传云:“吴有龙丘苌者,隐居太末,志不降辱。王莽时,四辅三公连辟,不到。掾史白请召之。延曰:‘龙丘先生躬德履义,有原宪、伯夷之节。都尉埽洒其门,犹惧辱焉,召之不可。’遣功曹奉谒,修书记,致医药,吏使相望于道。积一岁,苌乃乘辇诣府门,愿得先死备录。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苌寻病卒。”御览卷五0二引谢沈后汉书亦略载其事。

〔一四〕“可寝处”,此条姚本未辑,为聚珍本所录。据王先谦集解本范晔后汉书,此条文字出“东观记”,而据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范晔后汉书李贤注,此条文字出东阳记。按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四会稽郡太末下刘昭注云:“东阳记:‘县龙丘山有九石,特秀林表,色丹白,远望尽如莲花。龙丘苌隐居于此,因以为名。其峰际复有岩穴,外如窗牖,中有石林。岩前有一桃树,其实甚甘,非山中自有,莫知谁植。’”疑王先谦集解本范书李贤注所引“东观记”乃“东阳记”之讹,此条当从本书中剔除。

〔一五〕“复置汉宁郡,分汉中之安阳、西城”,此亦见聚珍本。聚珍本注云:“司马彪郡国志刘昭注西城下曰:‘巴汉志云汉末以为西城郡。’不言属汉宁。”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建安二十年,武帝平巴、汉,“复汉宁郡为汉中,分汉中之安阳、西城为西城郡,置太守”。由这一记载来看,汉宁郡之设在建安二十年以前,建安二十年恢复汉宁郡为汉中郡。又安阳、西城二县在建安二十年前属汉宁郡,建安二十年,始归西城郡。

〔一六〕“又分钖、上庸为上庸郡”,此亦见聚珍本。此条不知姚本从何书辑录。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亦云建安二十年,分汉中之钖、上庸二县为上庸郡,置都尉。

〔一七〕“分三县来属”,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玄菟郡属县有高显、候城、辽阳,原皆属辽东郡。三县下刘昭引此条文字作注。此条文字姚本、聚珍本据司马彪书和刘昭注辑作“安帝即位之年,分高显、候城、辽阳属玄菟”。

〔一八〕“安帝永初二年,改从今名”,水经注卷三云:济水“又东北过临济县南,县故狄邑也。王莽更名利居。汉记:‘安帝永初二年,改从今名。’”此条辑录时参考了水经注内容,字句略有增改。此所引汉记,杨熊合撰水经注疏杨守敬引惠栋说认为即指东观汉记。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一九〕“八十二”,玉海卷一七、卷一八引同,聚珍本作“八十一”。

〔二0〕“四十二”,聚珍本作“四十三”,玉海卷一七、卷一八亦引作“四十三”。

朝会志〔一〕

〔一〕 “朝会志”,史通古今正史篇记东观汉记撰修始末云:“熹平中,光禄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杨彪、卢植着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作朝会、车服二志。”可知东观汉记有朝会志、为蔡邕所修。此志全佚,未见他书征引,今仅存其目。

车服志〔一〕

天子行有□罕。〔二〕文选卷四六颜延年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李善注 永平二年正月,公卿议春南北郊,〔三〕东平王苍议曰:“孔子曰:〔四〕‘行夏之时,〔五〕乘殷之路,〔六〕服周之冕。’〔七〕为汉制法。高皇帝始受命创业,制长冠以入宗庙。光武受命中兴,建明堂,立辟雍。〔八〕陛下以圣明奉遵,以礼服龙衮,祭五帝。〔九〕礼缺乐崩,久无祭天地冕服之制。按尊事神祇,洁斋盛服,敬之至也。日月星辰,山龙华藻,天王衮冕十有二旒,以则天数;旗有龙章日月,以备其文。今祭明堂宗庙,圆以法天,方以则地,服以华文,象其物宜,以降神明,肃雍备思,博其类也。天地之礼,冕冠裳衣,宜如明堂之制。”〔一0〕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刘昭注

武冠,俗谓之大冠。〔一一〕类聚卷六七

贵人、相国绿绶,三采,绿紫白,纯绿圭。〔一二〕公、侯、将军紫绶,二采,紫白,纯紫圭。〔一三〕公主封君同。〔一四〕九卿、中二千石青绶,三采,青白红,纯青圭。〔一五〕千石、六百石黑绶,二采,青绀,纯青圭。〔一六〕四百、三百、二百石黄绶,一采,纯黄圭。〔一七〕百石青绀绶,一采,宛转缪织圭。〔一八〕御览卷六八二

孝明帝作玭珠之佩,以郊祀天地。〔一九〕书钞卷一二八

赐段颎亦帻,故知自上下通服之,皆乌也。厨人绿,驭人赤,舆辇人黄,驾五辂人逐车色。〔二0〕其承远游进贤者,施以掌导,谓之介帻。承武弁者,施以笄导,谓之平巾。事物纪原卷三

〔一〕 “车服志”,据史通古今正史篇,此志为蔡邕所撰。

〔二〕 “天子行有□罕”,此条海录碎事卷一0亦引,文字全同。“□”与“罕”皆为鸟网。此所谓“□罕”,指载网之猎车。文选卷八杨雄羽猎赋云:“荷垂天之□,张竟□之罘。”又云:“罕车飞扬,武骑聿皇。”此“□”与“罕”分言,实为同类之物。李善注云:“罕,□罕也。”

〔三〕 “春”,姚本、聚珍本作“举”,误。玉海卷七八、卷八一、卷八二引皆作“春”,字尚不误。卷六一引作“奏”,与“春”形近致误。

〔四〕 “孔子曰”,见论语卫灵公篇。 颜渊问如何治理国家,孔子以“行夏之时”云云相答。

〔五〕 “行夏之时”,杨伯峻论语译注卫灵公篇注云:“据古史记载,夏朝用的自然历,以建寅之月(旧历正月)为每年的第一月,春夏秋冬合乎自然现象。周朝则以建子之月(旧历十一月)为每年的第一月,而且以冬至日为元日。这个虽然在观测天象方面比较以前进步,但实用起来却不及夏历方便于农业生产。就是在周朝,也有很多国家是仍旧用夏朝的历法的。”

〔六〕 “乘殷之路”,“路”与“辂”通。殷辂即大辂,汉代祭天,尚乘大辂,东汉称为桑根车。殷辂较周代车子朴质。孔子生当周代,主张“乘殷之路”,是表示崇尚俭朴。左传桓公二年云:“大辂、越席,昭其俭也。”

〔七〕 “服周之冕”,孔子主张礼服华美,论语泰伯篇孔子肯定禹“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可证。周冕较前代华美,所以孔子主张“服周之冕”。

〔八〕 “建明堂,立辟雍”,据本书光武帝纪载,中元元年,起明堂,辟雍。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亦云中元元年,“初起明堂、灵台、辟雍”。

〔九〕 “五帝”,据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五经通义,指苍帝灵威仰、赤帝赤熛怒、黄帝含枢纽、白帝白招矩、黑帝协光纪。

〔一0〕“宜如明堂之制”,此条玉海卷八三亦引,字句极略。据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所载:“秦以战国即天子位,灭去礼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汉承秦故。至世祖践祚,都于土中,始修三雍,正兆七郊。”光武帝时,郊祀天地之礼尚为简朴。至明帝,“初服旒冕,衣裳文章,赤舄絇屦,以祠天地”。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董巴舆服志亦云:“显宗初服冕衣裳以祀天地。衣裳以玄上纁下,乘舆备文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诸侯用山龙九章,卿已下用华虫七章,皆五色采。乘舆刺绣,公卿已下皆织成。陈留襄邑献之。”又引徐广车服注云:“汉明帝案古礼备其服章,天子郊庙衣皂上绛下,前三幅,后四幅,衣画而裳绣。”明帝在郊祀天地时舆服礼制的改变,当即发自东平王苍之议。

〔一一〕“武冠,俗谓之大冠”,此条海录碎事卷五亦引,文字全同。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武冠,俗谓之大冠,环缨无蕤,以青系为绲,加双鹖尾,竖左右,为鹖冠云。五官、左右虎贲、羽林、五中郎将、羽林左右监皆冠鹖冠,纱縠单衣。”

〔一二〕“纯绿圭”,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诸国贵人、相国皆绿绶,三采,绿紫绀,淳绿圭,长二丈一尺,二百四十首。”与此所载微异。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云:“诸国贵人、相国绿绶,三采,绿紫白,淳绿圭,长二丈一尺,二百四十首。”绶三采之色与东观汉记所载同。

〔一三〕“纯紫圭”,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公、侯、将军紫绶,二采,紫白,淳紫圭,长丈七尺,百八十首。”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亦云:“将军紫绶,二采,紫白,淳紫圭,长一丈七尺,百八十首。”

〔一四〕“公主封君同”,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公主封君服紫绶。”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亦云公主封君绶制与将军同。

〔一五〕“纯青圭”,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九卿、中二千石、二千石青绶,三采,青白红,淳青圭,长丈七尺,百二十首。”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云:“九卿、中二千石,一云青緺绶。”

〔一六〕“纯青圭”,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千石、六百石黑绶,三采,青赤绀,淳青圭,长丈六尺,八十首。”与此所载略有不同。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所载与司马彪书同。

〔一七〕“一采,纯黄圭”,此二句原误倒,今据上下文例乙正。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云:“四百丞、尉,三百长相,二百石,皆黄绶,一采,淳黄圭,长丈五尺,六十首。”亦可证此二句当作“一采,纯黄圭”。又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黄绶,一采,淳黄圭,长丈五尺,六十首。”

〔一八〕“宛转缪织圭”,原脱“圭”字。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百石青绀绶,一采,宛转缪织圭,长丈二尺。”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云:“百石青绀绶,一采,宛转缪织圭,长丈二尺。”今据二书增补。此条文字上尚引有“掠得羌侯君长紫绶十七、艾绶二十八、黄绶二枚,皆入簿”诸句,此为段颎事,已入本书段颎传。

〔一九〕“以郊祀天地”,此条上书名引作“蔡邕车服志”。蔡邕车服志即东观汉记中车服志。此条御览卷六九二、唐类函卷一六八引同。

〔二0〕“驾五辂人逐车色”,“驾五”二字疑为衍文,或文有讹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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