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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不可思议且颇具有讽刺意味的事,就是在《金史》这部被看成为“半野蛮人”国家的官修史书中,却比绝大部分汉族王朝的史书中保存了远远更为清晰的有关人口控制和人口普查制度的材料。[1] 即使像宋朝,尽管如我们所知,也有很丰富的统计数字,但却没有按年龄段统计的精确数据,也没有类似的人口登记政策。但是从《金史》的有关章节中,我们却可以得到毫不含糊的材料,不仅有按年龄的统计,而且还有三年一籍的方法。人口登记从最基层的统计做起,也就是说,由村里的头目,在猛安谋克中则是由寨使负责。寨使人数根据户数不同而异,50户以下的村寨一般只有一个寨使,300户及300户以上的,寨使有时多达四个。在村镇和城市中有里正、主首。在籍户开始的时候,这些人必须到各家去登记家庭成员的姓名、年龄和性别,所得实数汇总后层层上报,在籍户开始后的三个月之内必须送达户部。与其他有些朝代对人口年龄的统计准确度很差的情况形成对照的是,金朝的统计有对不同年龄段的明确记录。17到60岁之间的人都被称为“丁”;不过,身体有残疾和智力不足者,则不能算在丁之内。

《金史》中保存有三次(1187、1195和1207年)全国籍户的数字。它们不仅对于金史的研究很有意义,而且将其用来与宋的人数进行参照,对于估算12到13世纪全中国的人口总数,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参见表7)。

表7金朝的人口总数

由于我们看不到金朝早期的数字,因此人口的增长只能以20年为一个周期来估算,即平均每年的人口增长率是0.9%。如果将其与中国历史上其他时期的数字相对照(例如,在1779年到1794年间人口平均增长率是0.87%),这个数字肯定是合理的。在金朝,每户的平均人口数多少要高于其他朝代通常的五到六人。金朝的户规模较大,原因是奴仆使用的普遍。例如,在1183年的籍户中,猛安谋克户的户平均人口为7.8人,而每户平均占有的奴仆数则不少于2.18人。皇族每户拥有的奴仆人数更为可观,每户超过163人。如果将所有这些因素都考虑在内的话,可以推定,作为一个社区内的生活和消费单位中的核心家庭,它的规模与中国历史上其他时期的家庭是大抵相同的。

金朝的人口相当多。在12和13世纪,仅仅金朝,不包括宋,就有不止5300万人,远远超过同时期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人口。1207年时,金朝的国土供养着几乎与742年的唐朝所全部拥有的那么多人口。至于这样的几千万人在地理上是如何分布的,我们并不十分明了。《金史》的《地理志》记载了当时每路的户数,可惜的是,它并没有说明这些数字所据的年代。不过可以推断,这是在蒙古人入侵之前,是1215年金朝将东北丢给蒲鲜万奴前不久的数字,因为这个总户数甚至比1207年籍户时还多。金朝人口在整个国土上的地理分布可参见地图23。

从这一分布情况可见,几乎金朝全部人口的1/4都生活在开封附近(今河南)的黄河平原。另一个人口稠密区是山东东部。第三个负载人口最多的是北京及其京畿地区。很明显,女真人的故乡东北,人口是非常稀疏的,虽然人口如此之少可能与籍户的缺漏有关,因为当地通讯困难,在人迹罕至之处进行籍户又多有不便。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地区是与西夏交界处的那些战略要地亦即今天的甘肃,几乎是渺无人迹。显然,在整个金朝,最大的城市是南京(今开封),这个国都的人口共计户。第二大城市是中都(今北京),有户,而位于东北的上京(会宁)仅仅有户。东京(今辽阳)不过略多一点,有户。

[1] 何炳棣也强调过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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