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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 正统道藏本

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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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四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金匮真言论篇

黄帝问曰:天有八风,经有五风,何谓?

经谓经豚,所以流通营卫血气者也。

岐伯对曰:八风发邪,以为经风,触五藏,邪气发病。

原其所起,则谓八风发邪,经脉受之,则循经而触於五藏,以邪干正,故发病也。

所谓得四时之胜者,春胜长夏,长夏胜冬,冬胜夏,夏胜秋,秋胜春,所谓四时之胜也。

春木,夏火,长夏土,秋金,冬水,皆以所克杀而为胜也。言五时之相胜者,不谓八风中人则病,各谓随其不胜则发病也。胜,谓制克之也。

东风生於春,病在肝,俞在颈项;

春风发荣於万物之上,故俞在颈项,《历忌》曰:甲乙不治颈。此之谓也。

南风生於夏,病在心,俞在胸胁;

心少阴脉,循胸出胁,故俞在焉。

西风生於秋,病在肺,俞在肩背;

肺处上焦,背为胸府,肩背相次,故俞在焉。

北风生於冬,病在肾,俞在腰股;

腰为肾府,股接次之,以气相连,故兼言也。

中央为土,病在脾,俞在脊。

以脊应土,言居中尔。

故春气者病在头,

春气,谓肝气也。各随其藏气之所应。○新校正云:按《周礼》云:春时有病首疾。

夏气者病在藏,

心之应也。

秋气者病在肩背,

肺之应也。

冬气者病在四支。

四支气少,寒毒善伤,随所受邪则为病处。

故春善病勋钮,

以气在头也。《礼记月令》曰:季秋行夏令,则民多轨嚏。

仲夏善病胸胁,

心之脉,循胸胁故也。

长夏善病洞泄寒中,

土主於中,是为仓凛糟粕水谷,故为洞泄寒中也。

秋善病风疟,

以凉折暑,乃为是病。《生气通天论》曰:魄汗未尽,形弱而气烁,穴俞以闭,发为风疟。此谓以凉折暑之义也。《礼记月令》曰:孟秋行夏令,则民多疟疾。

冬善病痹厥。

血象於水,寒则冰凝,以气薄流,故为痹厥。

故冬不按娇,春不欤钮,

按,谓按摩。跻,谓如跻捷者之举动手足,是所谓导引也。然扰动筋骨,则阳气不藏,春阳气上升,重热需肺,肺通於鼻,病则形之,故冬不按跻,春不轨钮。轨,谓鼻中水出。钮,谓鼻中血出。跚,音乔。

春不病颈项,仲夏不病胸胁,长夏不病洞泄寒中,秋不病风疟,冬不病痹厥,飧泄而汗出也。

此上五句,并为冬不按踏之所致也。○新校正云:详飧泄而汗出也六字,上文疑剩。

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温。

此正谓冬不按娇,则精气伏藏,以阳不妄升,故春无温病。

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风疟。

此正谓以风冻之气折暑汗也。○新校正云:详此下义,与上文不相接。

此平人脉法也。

谓平病人之脉法也。

故曰:阴中有阴,阳中有阳。

言其初起与其王也。

平日一至日中,天之阳,阳中之阳也;日中至黄昏,天之阳,阳中之阴也;

日中阳盛,故日阳中之阳。黄昏阴盛,故日阳中之阴。阳气主昼,故平旦至黄昏皆为天之阳,而中复有阴阳之殊也。

合夜至鸡呜,天之阴,阴中之阴也;鸡呜至平旦,天之阴,阴中之阳也。

鸡呜阳气未出,故也天之阴。平旦阳气已升,故日阴中之阳。

故人亦应之。夫言人之阴阳,则外为阳,内为阴。言人身之阴阳,则背为阳。腹为阴。言人身之藏府中阴阳,则藏者为阴,府者为阳。

藏,谓五神藏。府,谓六化府。

肝、心、脾、肺、肾五藏皆为阴,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府皆为阳。

《灵枢经》曰:三焦者上合於手心主。又曰:足三焦者,太阳之别名也。《正理论》曰:三鱼者有名无形,上合於手心主,下合右肾,主谒道诸气,名为使者。

所以欲知阴中之阴、阳中之阳者,何也?为冬病在阴,夏病在阳,春病在阴,秋、病在阳,皆视其所在,为施针石也。故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

心为阳藏,位处上焦,以阳居阳,故为阳中之阳也。《灵枢经》曰:心为牡#1藏。牡,阳也。

背为阳,阳中之阴,肺也;

肺为阴藏,位处上焦,以阴居阳,故谓阳中之阴也。《灵枢经》曰:肺为牝#2藏。谓#3阴也。

腹为阴,阴中之阴,肾也;

肾为阴藏,位处下焦,以阴居阴,故谓阴中之阴也。《灵枢经》曰:肾为牝藏。牝,阴也。

腹为阴,阴中之阳,肝也;

肝为阳藏,位处中焦,以阳居阴,故谓阴中之阳也。《灵枢经》曰:肝为牡藏。牡,阳也。

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

脾为括藏,位处中焦,以太阴居阴,故谓阴中之至阴也。《灵枢经》曰:脾为牝截。牝,阴也。

此皆阴阳、表裹、内外、雌雄相输应也,故以应天之阴阳也。

以其气象参合,故能上应於天。

帝曰:五藏应四时,各有收受乎?岐伯曰:有。东方青色,入通於肝,开窍於目,藏精於肝,

精,谓精气也。木精之气其神魂,阳升之方,以目为用,故开窍於目。

其病发惊骇,

象木屈伸有摇动也。○新校正:详东方云病发惊骇,余方各阙者,按《五常政大论》委和之纪,其发惊骇。疑此文为衍。

其味酸,其类草木,

性柔脆而曲直。

其畜鸡,

以鸿为畜,取巽言之。《易》曰:巽为鹞。

其谷麦,

五谷之长者麦,故束方用之。《本草》曰:麦为五谷之长。○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论》云:其畜犬,其谷麻。

其应四时,上为岁星,

木之精气,上为岁星,十二年一周天。

是以春气在头也,

万物发荣於上,故春气在头。○新校正:详束方言春气在头,不言故病在头,余方言故病在某,不言某气在某者,互文也。

其音角,

角,木声也。孟春之月,律中太簇,林钟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长八寸。仲春之月,律中夹钟,夷则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长七寸五分。○新校正:按郑康成云:七寸二千兀百八十七分之寸千七十五。○季春之月,律中姑洗,南吕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长七寸又一十。#4分寸之一。○新校正:按郑康成云:九分寸之一。○几是三管,皆本气应之。

其数八,

木生数三,成数八。《尚书洪范》曰:三日木。

是以知病之在筋也,

木之坚柔,类筋气故。

其臭躁。几气因木变,则为躁。○新校正云:详躁《月令》作擅。

南方赤色,入通於心,开窍於耳,藏精於心,

火精之气其神神,舌为心之官,当言於舌,舌用非窍,故云耳也。《缪刺论》曰:手少阴之络,会於耳中。义取此也。

故病在五藏,

以夏气在藏也。

其味苦,其类火,

性炎上而繙灼。

其畜羊,

以羊为畜,言其未也。以土同王,故通而言之。○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论》云:其畜马。

其谷黍,

黍色赤,

其应'四时,上为荧惑星,

火之精气,上#5为荧惑星,七百四十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脉也,

火之躁动,类於豚气。

其音徵,

徵,火声也。孟夏之月,律中仲吕,无射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长六寸七分。○新校正云:按郑康成云:六寸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仲夏之月,律中葵宾,应钟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长六寸三分。○新校正云:按郑康成云: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季夏之月,律中林钟,黄钟所生,三分喊一,管率长六寸。凡是三管,皆火气应之。

其数七,

火生数二,成数七。《尚书洪范》曰:二日火。

其臭焦。

几气因火变,则为焦。

中央黄色,入通於脾,开窍於口,藏精於脾,

土精之气其神意,脾为化谷,口主迎#6粮,故开窍於口。

故病在舌本,

脾豚上连於舌本,故病气居之。

其味甘,其类土,

性安静而化造。

其畜牛,

土王四季,故畜取丑牛,又以牛色黄也。

其谷稷,

色黄而味甘也。

其应四时,上为镇星,

土之精气上为镇星,二十八年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肉也,

土之柔厚,类肉气故。

其音宫,

官,土声也。律书以黄钟为浊官,林钟为清官,盖以林钟当六月管也。五音以官为主,律吕初起於黄钟为浊官,林钟为清官也。

其数五,

土数五。《尚书洪范》曰:五日土。

其臭香。

几气因土变,则为香。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开窍於鼻,於肺,

金精之气其神魄,肺藏气,鼻通息,故开窍於鼻。

故#7病在背,

以肺在胸中,背为胸中之府也。

其味辛,其类金,

性音声而坚劲。

其畜马,

畜马者,取乾也。《易》曰:乾为马。○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论》云:其畜鹞。

其谷稻,

稻坚白。

其应四时,上为太白星,

金之精气上为太#8白星,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

金之坚密,类皮毛也。

其音商,

商,金声也。孟秋之月,律中夷则,大吕所生,二分.喊一,管率长五寸七分。仲秋之月,律中南吕,太簇所生,三分喊一,管率长五寸三分。季秋之月,律中无射,夹钟所生,三分喊一,管率长五寸。几是三管,皆金气应之。

其数九,

金生数四,成数九。《尚书洪范》曰:四日金。

其臭腥。

几气因金变,则为腥羶之气也。

北方黑色,入通於肾,开窍於二阴,藏精於肾,

水精之气其神志,肾藏精,阴泄注,故开窍於二阴也。

故病在谿,

谿,谓肉之小会也。《气穴论》曰: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谿。

其味咸,其类水,

性润下而渗灌。

其畜蠡,其谷豆,

其畜竞者,竞,豕也。其谷豆者,豆,黑色也。

其应四时,上为辰星,

水之精气上为辰星,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骨也,

骨主幽暗,骨体内藏,以类相同,故病居骨也。

其音羽,

羽,水声也。孟冬之月,律中应钟,姑洗所生,三分喊一,管率长四寸七分半。仲冬之月,律中黄钟,仲吕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长九寸。季冬之月,律中大吕,奠宾所生,三分益一,管率长八寸四分。几是三管,皆水气应之。

其数六,

水生数一,成数六。《尚书洪范》曰:一日水。

其臭腐。

几气因水变,则为腐朽之气也。

故善为脉者,谨察五藏六府,一逆一从,阴阳、表裹、雌雄之纪,藏之心意,合心於精,

心合精微,则深知#10通变。

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谓得道。

随其所能而与之,是谓得师资教授之道也。《灵枢经》曰:明目者可使视色,聪耳者可使听音,捷疾辞语者可使论语,徐而安静手巧而心审谛者,可使行针艾,理血气而调诸逆顺,察阴阳而兼诸方,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可使导引行气,痛毒言语轻人者,可使唾瘫咒病,爪苦手毒为事善伤者,可使按积抑痹,由是则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彰。故曰: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也。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四竟

#1牡:原作『牝』,据顾本改。下同。

#2牝:原作『牡』,据顾本改。『牝』下『藏』字原脱,据顾本补。

#3谓:顾本作『牝』。

#4一十:顾本作『二十』。

#5上:原作『之』,据顾本改。

#6主迎:原作『上逆』,据顾本改。

#7故:原作『疾』,据顾本改,上下文例一律。

#8太:原作『於』,据顾本改。

#9二分:顾本作『三分』。

#10知:原作『之』,据顾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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