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商君书

开塞第七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 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 ,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 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当此时也, 亲亲废,上贤立矣。凡仁者以爱利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 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 。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 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赢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 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 也。故曰:“王道有绳。”

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 一也。故曰:“ 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民愚,则 力有余而知不足;世知,则巧有余而力不足。民之性,不知则学,力尽而服。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夫民愚,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故以爱王天下者, 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圣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 持之以义。今世彊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 修汤武之道。汤武之道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 矣,而世主莫之能开也,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此世之所惑也。今世之所谓义者,将 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 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何以知其然也?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 ;乐则淫,淫则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刑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 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

治国刑多而赏少,乱国赏多而刑少。故王者刑九 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 赏有多少。此二者,世之常用也。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故王者刑 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 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彊。一国行之,境内独治;二国行之 ,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此吾以效刑之反于 德,而义合于暴也。

古者民藂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 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夫利 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 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