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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蚀日抱日赤无光日黄珥日中黑虹贯日月蚀非其月

光武帝《古今注》曰:“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有蚀之。”即更始三年。建武二年正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在危八度。杜预曰:“历家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故月蚀。日月同会,月奄日,故日蚀。蚀有上下者,行有高下。日光轮存而中食者,相奄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奄闲疏也。然圣人不言月食日,而以自蚀为文,阙于所不见。”《春秋潜潭巴》云:“甲子蚀,有兵敌强。”臣昭案:《春秋纬》六旬之蚀,各以甲子为说,此偏举一隅,未为通证,故于事验不尽相符。今依日例注,以广其候耳。《京房占》曰:“北夷侵,忠臣有谋,后大水在东方。”《日蚀说》曰:“日者,太阳之精,人君之象。君道有亏,为阴所乘,故蚀。蚀者,阳不克也。”其候杂说,《汉书五行志》著之必矣。《春秋纬》曰:“日之将蚀,则斗第二星变色,微赤不明,七日而蚀。”儒说诸侯专权,则其应多在日所宿之国。《春秋汉含孳》曰:“臣子谋,日乃蚀。”《孝经钩命决》曰:“失义不德,白虎不出禁,或逆枉矢射,山崩日蚀。”《管子》曰:“日掌阳,月掌阴,星掌和。阳为德,阴为刑,和为事。是故日蚀,则失德之国恶之;月蚀,则失刑之国恶之;彗星见,则失和之国恶之。是故圣王日蚀则修德,月蚀则修刑,彗星见则修和。”诸象附从,则多为王者事。人君改修其德,则咎害除。《孝经钩命决》曰:“日蚀修孝,山崩理惑。”是时世祖初兴,天下贼乱未除。虚、危,齐也。贼张步拥兵据齐,上遣伏隆谕步,许降,旋复叛称王,至五年中乃破。

三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乙卯蚀,雷不行,雪杀草不长,奸人入宫。”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时世祖在雒阳,赤眉降贼樊崇谋作乱,其七月发觉,皆伏诛。《古今注》曰:“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蚀之。”

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丙寅蚀,久旱,多有征。”京房曰:“有小旱灾。”史官不见,郡以闻。本纪“都尉诩以闻”。在尾八度。朱浮上疏,以郡县数代,群阳骚动所致,见《浮传》。

七年三月癸亥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癸亥日蚀,天人崩。”郑兴曰:“顷年日蚀,每多在晦,皆月行疾也。君亢急,臣下促迫。”在毕五度。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冬,卢芳所置朔方、云中太守各举郡降。《古今注》曰:“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蚀之。”

十六年三月辛丑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辛丑蚀,主疑臣。”在昴七度。昴为狱事。时诸郡太守坐度田不实,世祖怒,杀十余人,然后深悔之。

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乙未蚀,天下多邪气,郁郁苍苍。”京房曰:“君责众庶暴害之。”在胃九度。胃为廪仓。时诸郡新坐租之后,天下忧怖,以谷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养之官也。其十月,废郭皇后,诏曰“不可以奉供养”。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为上仓,祭祀谷也。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十九年中,有司奏请立近帝四庙以祭之,有诏“庙处所未定,且就高庙祫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庙。有简堕心,奉祖宗之道有阙,故示象也。

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戊申蚀,地动摇,侵兵强。一曰:主兵弱,诸侯强。”在毕十五度。毕为边兵。其冬十月,以武溪蛮夷为寇害,伏波将军马援将兵击之。《古今注》曰:“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蚀之,尽。”

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丁巳蚀,下有败兵。”在东壁五度。东壁为文章,一名娵訾之口。先是皇子诸王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诸王所招待者,或真伪杂,受刑罚者子孙,宜可分别。”于是上怒,诏捕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故天示象。世祖于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癸酉蚀,连阴不解,淫雨毁山,有兵。”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后二年,宫车晏驾。

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日有蚀之,在斗二十度。斗为庙,主爵禄。儒说十一月甲子,时王日也,又为星纪,主爵禄,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壬申蚀,水盛,阳溃阴欲翔。”在氐二度。氐为宿宫。是时明帝作北宫。《古今注》曰:“四年八月丙寅,时加未,日有蚀之。五年二月乙未朔,日有蚀之,京师候者不觉,河南尹、郡国三十一上。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蚀之,时雒阳候者不见。”

八年十月《古今注》曰十二月。壬寅晦,日有蚀之,既,《潜潭巴》曰:“壬寅蚀,天下苦兵,大臣骄横。”在斗十一度。斗,吴也。广陵于天文属吴。后二年,广陵王荆坐谋反自杀。

十三年十月《古今注》曰闰八月。甲辰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甲辰蚀,四骑胁大水。”在尾十七度。《京房占》曰:“主后寿命绝,后有大水。”

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戊午蚀,久旱谷不伤。”在柳十五度。儒说五月戊午,犹十一月甲子也,又宿在京都,其占重。后二岁,宫车晏驾。

十八年十一月甲辰晦,日有蚀之,在斗二十一度。是时明帝既崩,马太后制爵禄,故阳不胜。

章帝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庚辰蚀,彗星东至,有寇兵。”在东壁八度。例在前建武二十九年。是时群臣争经,多相非毁者。又别占云:“庚辰蚀,大旱。”

六年六月辛未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辛未蚀,大水。”在翼六度。翼主远客。冬,东平王苍等来朝,明年正月,苍薨。《古今注》曰:“元和元年九月乙未,日有蚀之。”

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史官不见,佗官以闻。日在氐四度。《星占》曰:“天下灾,期三年。”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壬午蚀,久雨,旬望。”史官不见,涿郡以闻。日在奎八度。《京房占》曰:“三公与诸侯相贼,弱其君王,天应而日蚀。三公失国,后旱且水。”臣昭以为三公宰辅之位,即窦宪。

四年六月戊戌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戊戌蚀,有土殃,主后死,天下谅阴。”《京房占》曰:“?嫁家欲戮。”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曰行近轩辕,在左角,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案本纪:庚申幸北宫,诏捕宪等。庚申是二十三日。上免太后兄弟窦宪等官,遣就国,选严能相,于国蹙迫自杀。

七年四月辛亥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辛亥蚀,子为雄。”在觜觿,为葆旅,主收敛。儒说葆旅宫中之象,收敛贪妒之象。是岁邓贵人始入。明年三月,阴皇后立,邓贵人有宠,阴后妒忌之,后遂坐废。一曰是将入参,参、伐为斩刈。明年七月,越骑校尉冯柱捕斩匈奴温禺犊王乌居战。

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在翼八度,荆州宿也。明年冬,南郡蛮夷反为寇。

十五年四月甲子晦,日有蚀之,在东井二十二度。东井,主酒食之宿也。妇人之职,无非无仪,酒食是议。去年冬,邓皇后立,有丈夫之性,与知外事,故天示象。是年水,雨伤稼。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日有蚀之,在胃二度。胃主廪仓。是时邓太后专政,去年大水伤稼,仓廪为虚。《古今注》曰:“三年三月,日有蚀之。”

五年正月庚辰朔,日有蚀之,在虚八度。正月,王者统事之正日也。虚,空名也。是时邓太后摄政,安帝不得行事,俱不得其正,若王者位虚,故于正月阳不克,示象也。于是阴预乘阳,故夷狄并为寇害,西边诸郡皆至虚空。

七年四月丙申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丙申蚀,诸侯相攻。”《京房占》曰:“君臣暴虐,臣下横恣,上下相贼,后有地动。”在东井一度。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戊子蚀,宫室内淫,雌必成雄。”《京房占》曰:“妻欲害夫,九族夷灭,后有大水。”在尾十度。尾为后宫,继嗣之宫也。是时上甚幸阎贵人,将立,故示不善,将为继嗣祸也。明年四月,遂立为后。后遂与江京、耿宝等共谗太子废之。

二年九月壬午晦,日有蚀之,在心四度。心为王者,明久失位也。

三年三月二日辛亥,日有蚀之,在娄五度。史官不见,辽东以闻。

四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乙亥蚀,东国兵。”《京房占》曰:“诸侯上侵以自益,近臣盗窃以为积,天子未知,日为之蚀。”在奎九度。史官不见,七郡以闻。奎主武库兵。其月十八日壬戌,武库火,烧兵器也。

五年八月丙申朔,日有蚀之,在翼十八度。史官不见,张掖以闻。《潜潭巴》曰:“丙申蚀,夷狄内攘。”《石氏占》曰:“王者失礼,宗庙不亲,其岁旱。”

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几尽,地如昏状。《古今注》曰:“星尽见。”《春秋纬》曰:“日蚀既,君行无常,公辅不修德,夷狄强侵,万事错。”在须女十一度,女主恶之。后二岁三月,邓太后崩。《李氏家书》,司空李郃上书曰:“陛下祗畏天威,惧天变,克己责躬,博访群下。咎皆在臣,力小任重,招致咎征。去年二月,京师地震,今月戊午日蚀。夫至尊莫过乎天,天之变莫大乎日蚀,地之戒莫重乎震动。今一岁之中,大异两见,日蚀之变,既为尤深,地动之戒,摇宫最丑。日者阳精,君之象也。戊者土主,任在中宫。午者火德,汉之所承。地道安静,法当由阳,今乃专恣,摇动宫阙。祸在萧墙之内,臣恐宫中必有阴谋其阳,下图其上,造为逆也。灾变终不虚生,推原二异,日辰行度,甚为较明,譬犹指掌。宜察宫阙之内,如有所疑,急摧破其谋,无令得成。修政恐惧,以答天意。十月辛卯,日有蚀之,周家所忌,乃为亡征,是时妃后用事,七子朝令。戊午之灾,近相似类。宜贬退诸后兄弟群从内外之宠,求贤良,征逸士,下德令,施恩惠,泽及山海。”时度辽将军遵多兴师重赋出塞妄攻之事,上深纳其言。建光元年,邓太后崩。上收考中人赵任等,辞言地震日蚀,任在中宫,竟有废立之谋,郃乃自知其言验也。

永宁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乙酉蚀,仁义不明,贤人消。”京房占曰:“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在张十五度。史官不见,酒泉以闻。《石氏占》曰:“日蚀张,王者失礼。”

延光三年九月庚申晦,日有食之,《京房占》曰:“骨肉相贼,后有水。”在氐十五度。氐为宿宫。宫,中宫也。时上听中常侍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废皇太子。

四年三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在胃十二度。陇西、酒泉、朔方各以状上,史官不觉。《案马融》集,是时融为许令,其四月庚申,自县上书曰:“伏读诏书,陛下深惟禹、汤罪己之义,归咎自责。寅畏天戒,详延百僚,博问公卿,知变所自,审得厥故,修复往术,以答天命。臣子远近,莫不延颈企踵,苟有隙空一介之知,事愿自效,贡纳圣听。臣伏见日蚀之占,自昔典籍‘十月之交’,《春秋》传记、《汉注》所载,史官占候,群臣密对,陛下所观览,左右所讽诵,可谓详悉备矣。虽复广问,昭在前志,无以复加。乃者茀气干参,臣前得敦朴之征,后三年二月,对策北宫端门。以为参者西方之位,其于分野,并州是也,殆谓西戎、北狄。其后种羌叛戾,乌桓犯上郡,并、凉动兵,验略效矣。今复见大异,申诫重谴,于此二城,海内莫见。三月一日,合辰在娄。娄又西方之宿,众占显明者。羌及乌桓有悔过之辞,将吏策勋之名。臣恐受任典牧者,苟脱目前,皆粗图伸一时之权,不顾为国百世之利。论者美近功,忽其远,则各相美其疢病。伏惟天象不虚。《老子》曰:‘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消灾复异,宜在于今。《诗》曰:‘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传》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月安民,三曰从时。’臣融伏惟方今有道之世,汉典设张,侯甸采卫,司民之吏,案绳循墨,虽有殿最,所差无几。其陷罪辟,身自取祸,百姓未被其大伤。至边郡牧御失和,吉之与凶,败之与成,优劣相悬,不诫不可。审择其人,上以应天变,下以安民隶。窃见列将子孙,生长京师,食仰租奉,不知稼穑之艰,又希遭厄困,故能果毅轻财,施与孤弱,以获死生之用,此其所长也。不拘法禁,奢泰无度,功劳足以宣威,逾滥足以伤化,此其所短也。州郡之士,出自贫苦,长于捡押,虽专赏罚,不敢越溢,此其所长也。拘文守法,遭遇非常,狐疑无断,畏首畏尾,威恩纤薄,外内离心,士卒不附,此其所短也。必得将兼有二长之才,无二短之累,参以吏事,任以兵法。有此数姿,然后能折冲厌难,致其功实,转灾为福。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以天下之大,四海之众,云无若人,臣以为诬矣。宜特选详誉,审得其真,镇守二方,以应用良择人之义,以塞大异也。”

顺帝永建二年七月甲戌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甲戌蚀,草木不滋,王命不行。”《京房占》曰:“近臣欲戮,身及戮辱,后小旱。”在翼九度。

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丁亥蚀,匿谋满玉堂。”《京房占》曰:“君臣无别。”在角五度。史官不见,零陵以闻。案张衡为太史令,表奏云:“今年三月朔方觉日蚀,此郡惧有兵患。臣愚以为可弃北边须塞郡县,明烽火,远斥候,深藏固闭,无令谷畜外露。”不详是何年三月。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戌朔,日有蚀之,在须女十一度。史官不见,会稽以闻。明年,中常侍张逵等谋谮皇后父梁商欲作乱,推考,逵等伏诛也。

五年五月己丑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日蚀己丑,天下唱之。”在东井三十三度。东并,三辅宿。又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其秋,西羌为寇,至三辅陵园。

六年九月辛亥晦,日有蚀之,在尾十一度。尾主后宫,继嗣之宫也。以为继嗣不兴之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是时梁太后摄政。

三年四月丁卯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丁卯蚀,有旱有兵。”《京房占》曰:“诸侯欲戮,后有裸虫之殃。”在东井二十三度。例在永元十五年。东井主法,梁太后又听兄冀枉杀公卿,犯天法也。明年,太后崩。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蚀之,在翼四度。史官不见,广陵以闻。《京房占》曰:“庚辰蚀,君易贤以刚,卒以自伤,后有水。”翼主倡乐。时上好乐过。阮籍《乐论》曰:“桓帝闻琴,凄怆伤心,倚扆而悲,慷慨长息曰:‘善乎哉!为琴若此,一而足矣。’”

永兴二年九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在角五度。角,郑宿也。十一月,泰山盗贼群起,劫杀长吏。泰山于天文属郑。

永寿三年闰月庚辰晦,日有蚀之,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例在永元四年。后二岁,梁皇后崩,冀兄弟被诛。

延熹元年五月甲戌晦,日有蚀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梁冀别传》曰:“常侍徐璜白言:‘臣切见道术家常言,汉死在戌亥。今太岁在丙戌,五月甲戌,日蚀柳宿。朱雀,汉家之贵国,宿分周地,今京师是也。史官上占,去重见轻。’璜召太史陈援诘问,乃以实对。冀怨援不为隐讳,使人阴求其短,发擿上闻。上以亡失候仪不肃,有司奏收杀狱中。”

八年正月丙申晦,日有蚀之,在营室十三度。营室之中,女主象也。其二月癸亥,邓皇后坐酗,上送暴室,令自杀,家属被诛。吕太后崩时亦然。

九年正月辛卯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辛卯蚀,臣代其主。”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谷永以为三朝尊者恶之。其明年,宫车晏驾。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壬子蚀,妃后专恣,女谋主。”在舆鬼一度。儒说壬子淳水日,而阳不克,将有水害。其八月,六州大水,勃海海溢。

灵帝建宁元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丁未蚀,王者崩。”冬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

二年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右扶风以闻。

三年三月丙寅晦,日有蚀之。梁相以闻。

四年三月辛酉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辛酉蚀,女谋主。”谷永上书:“饮酒无节,君臣不别,奸邪欲起。”《传》曰:“酒无节,兹谓荒,厥异日蚀,厥咎亡。”灵帝好为商估,饮于宫人之肆也。

熹平二年十二月癸酉晦,日有蚀之,在虚二度。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专权。蔡邕上书曰:“四年正月朔,日体微伤,群臣服赤帻,赴宫门之中,无救,乃各罢归。天有大异,隐而不宣求御过,是已事之甚者。”

六年十月癸丑朔,日有蚀之,赵相以闻。谷永上书:“赋敛滋重,不顾黎民,百姓虚竭,则日蚀,将有溃叛之变。”

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十月丙子晦,日有蚀之,在箕四度。箕为后宫口舌。是月,上听谗废宋皇后。案:本传卢植上书,丙子蚀自巳过午,既蚀之后,云雾晻暧,陈八事以谏。蔡邕对问曰:“诏问践阼以来,灾眚屡见,频岁日蚀、地动,风雨不时,疫疠流行,劲风折树,河、雒盛溢。臣闻阳微则日蚀,阴盛则地震,思乱则风,貌失则雨,视闇则疾,简宗庙,水不润下,川流满溢。明君臣,正上下,抑阴尊阳,修五事于圣躬,致精虑于共御,其救之也。”

二年四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四年九月庚寅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庚寅蚀,将相诛,大水,多死伤。”在角六度。

中平三年五月壬辰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壬辰蚀,河决海溢,久雾连阴。”

六年四月丙午朔,日有蚀之。其月浃辰,宫车晏驾。

献帝初平四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在营室四度。《潜潭巴》曰:“甲寅蚀,雷电击杀,骨肉相攻。”是时李傕、郭汜专政。《袁宏纪》曰:“未蚀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过度,无有变也。’于是朝臣皆贺。帝密令尚书候焉,未晡一刻而蚀。尚书贾诩奏曰:‘立伺候不明,疑误上下;太尉周忠,职所典掌,请皆治罪。’诏曰:‘天道远,事验难明,且灾异应政而至,虽探道知机,焉能无失,而欲归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弗从。于是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

兴平元年六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庚午蚀,后火烧官兵。”

六年二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十三年十月癸未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癸未蚀,仁义不明。”在尾十二度。

十五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十七年六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二十一年五月己亥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己亥蚀,小人用事,君子絷。”

二十四年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凡汉中兴十二世,百九十六年,日蚀七十二:朔三十二,晦三十七,月二日三。

光武建武七年四月丙寅,日有晕抱,白虹贯晕,在毕八度。《古今注》曰:“时日加卯,西面东面有抱,须臾成晕,中有两钩,在南北面,有白虹贯晕,在西北南面,有背在景,加巳皆解也。”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皇德传史》曰:“白虹贯,下破军,晋分也。”《古今注》曰:“章帝建初元年正月壬申,白虹贯日。五年七月甲寅,夜白虹出乙丑地西北曲入。七年四月丙寅,日加卯,西面有抱,须臾成晕,有白虹贯日。殇帝延平元年六月丁未,日晕上有半晕,晕中外有僪,背两珥。十二月丙寅,日晕再重,中有背僪。顺帝永建二年正月戊午,白虹贯日。三年正月丁酉,日有白虹贯交晕中。六年正月丁卯,日晕两珥,白虹贯珥中。永和六年正月己卯,晕两珥,中赤外青,白虹贯晕中。”案《郎顗传》,阳嘉二年正月乙卯,白虹贯日。又《唐檀传》,永建五年,白虹贯日,檀上便宜三事,陈其咎征。《春秋元命苞》曰:“阴阳之气,聚为云气,立为虹霓,离为倍僪,分为抱珥。”《考异邮》曰:“臣谋反,偏刺日。”《巫咸占》曰:“臣不知则日月僪。”如淳曰:“蝃蝀谓之虹,雌谓之霓,向外曰倍,刺日曰僪,在傍如半环向日曰抱,在傍直对曰珥。”孟康曰:“僪如僪也。”宋均曰:“黄气抱日,辅臣纳忠。”

灵帝时,日数出东方,正赤如血,无光,高二丈余乃有景。且入西方,去地二丈,亦如之。《京房占》曰:“国有佞谗,朝有残臣,则日不光,闇冥不明。”孟康曰:“日月无光曰薄。”其占曰,事天不谨,则日月赤。是时月出入去地二三丈,皆赤如血者数矣。《春秋感精符》曰:“日无光,主势夺,群臣以谗术。色赤如炭,以急见伐,又兵马发。”《礼斗威仪》曰:“日月赤,君喜怒无常,轻杀不辜,戮于无罪,不事天地,忽于鬼神。时则天雨,土风常起,日蚀无光,地动雷降。其时不救,兵从外来,为贼戮而不葬。”《京房占》曰:“日无故日夕无光,天下变枯,社稷移主。”

光和四年二月己巳,黄气抱日,黄白珥在其表。《春秋感精符》曰:“日朝珥则有丧孽。”又云:“日已出,若其入,而云皆赤黄,名曰日空,不出三年,必有移民而去者也。”

中平四年三月丙申,黑气大如瓜,在日中。《春秋感精符》曰:“日黑则水淫溢。”

五年正月,日色赤黄,中有黑气如飞鹊,数月乃销。

六年二月乙未,白虹贯日。《春秋感精符》曰:“虹贯日,天下悉极,文法大扰,百官残贼,酷法横杀,下多相告,刑用及族,世多深刻,狱多怨宿,吏皆惨毒。”又曰:“国多死孽,天子命绝,大臣为祸,主将见杀。”《星占》曰:“虹霓主内淫,土精填星之变。”《易谶》曰:“聪明蔽塞,政在臣下,?戚干朝,君不觉悟,虹霓贯日。”

献帝初平元年二月壬辰,白虹贯日。《袁山松书》曰:“三年十月丁卯,日有重两倍。”《吴书》载韩馥与袁术书曰:“凶出于代郡。”

桓帝永寿三年十二月壬戌,月蚀非其月。《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八年三月庚子夜,月晕五重,紫微青黄似虹,有黑气如云,月星不见,丙夜乃解。中元元年十一月甲辰,月中星齿,往往出入。”

延熹八年正月辛巳,月蚀非其月。《袁山松书》曰:“兴平二年十二月,月在太微端门中重晕二珥,两白气广八九寸,贯月东西南北。”

赞曰:皇极惟建,五事克端。罚咎入沴,逆乱浸干。火下水腾,木弱金酸。妖岂或妄,气炎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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