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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类本草

卷十七(短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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狒狒

亦作kt (同扶沸反),无毒。饮其血,令人见鬼也。亦堪染绯,发可为头 。出西南夷。如猴。宋孝建中,獠子以西波尸地,高城郡安西县主簿韦文礼进雌雄二头。宋帝曰:吾闻狒狒,能负千钧,若既力如此,何能致之?彼土人丁銮进曰:狒狒见人喜笑,则上唇掩其目,人以钉钉着额任其奔驰,候死而取之。发极长,可为头,血堪染靴,其毛一似猕猴,人面红赤色,作人言马声(或作鸟字),善知生死。饮其血,使人见鬼。帝闻而欣然命工图之。亦出《山海经》。《尔雅》云:狒狒如人,被发迅走,食人。亦曰枭羊,彼俗亦谓之山都。郭景纯有赞(文繁不载),脯带脂者,薄割火上炙热,于人肉敷癣上,虫当入脯中,候其少顷揭却,须臾更三、五度,瘥。

犊子脐屎

主卒九窍中出血。烧末服之方寸匕。新生未食草者预取之,黄犊为上。

姚氏方:人有九窍,四肢指歧间血出,乃暴惊所为。取新生犊子未食草者脐屎,晒干烧末。

灵猫

阴,味辛,温,无毒。主中恶鬼气,飞尸,蛊毒,心腹卒痛,狂邪鬼神,如麝用之。

功似麝,生南海山谷。如狸,自为牝牡,亦云蛉狸。《异物志》云:灵狸一体自为阴阳,刳其水道,连囊以酒洒,阴干。其气如麝,若杂真香。罕有别者,用之亦如麝焉。

震肉

无毒。主小儿夜惊,大人因惊失心。亦作脯与食之。此畜为天雷所霹雳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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