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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观业品第十七(三十三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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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观业品第十七(三十三偈)

问曰。汝虽种种破诸法。而业决定有。能令一切众生受果报。如经说。一切众生皆随业而生。恶者入地狱。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应空。所谓业者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  二世果报种

人有三毒。为恼他故生行。善者先自灭恶。是故说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恼众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后世乐果种子。复次

大圣说二业  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  种种分别说

大圣略说业有二种。一者思。二者从思生。是二业如阿毗昙中广说。

佛所说思者  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  即是身口业

思是心数法。诸心数法中能发起有所作故名业。因是思故起外身口业。虽因余心心数法有所作。但思为所作本。故说思为业。是业今当说相

身业及口业  作与无作业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  能了诸业相

口业者四种口业。身业者。三种身业。是七种业有二种差别。有作有无作。作时名作业。作已常随逐生名无作业。是二种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恶。善名止恶。复有从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种福。一从施生。二从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杀人有二种罪。一者从射生。二者从杀生。若射不杀。射者但得射罪。无杀罪。是故偈中说罪福从用生。如是名为六种业。第七名思。是七种即是分别业相。是业有今世后世果报。是故决定有业有果报故。诸法不应空。答曰

业住至受报  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业  云何生果报

业若住至受果报。即为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业是生灭相。一念尚不住。何况至果报。若谓业灭。灭则无。云何能生果报。问曰

如芽等相续  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  离种无相续

从种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是从初心  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  离心无相续

从心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从谷有芽。从芽有茎叶等相续。从是相续而有果生。离种无相续生。是故从谷子有相续。从相续有果。先种后有果。故不断亦不常。如谷种喻。业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犹如谷种。因是心余心心数法相续生。乃至果报。先业后果故不断亦不常。若离业有果报。则有断常。是善业因缘果报者。所谓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  即是白业报

白名善净。成福德因缘者。从是十白业道。生不杀不盗不邪一一婬一一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无益语不嫉不恚不邪见。是名为善。从身口意生是果报者。得今世名利。后世天人中贵处生。布施恭敬等虽有种种福德。略说则摄在十善道中。答曰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

若以业果报相续故。以谷子为喻者。其过甚多。但此中不广说。汝说谷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谷子有触有形。可见有相续。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况心及业。无触无形不可见。生灭不住欲以相续。是事不然。复次从谷子有芽等相续者。为灭已相续。为不灭相续。若谷子灭已相续者。则为无因。若谷子不灭而相续者。从是谷子常生诸谷。若如是者。一谷子则生一切世间谷。是事不然。是故业果报相续则不然。问曰

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  贤圣所称叹

所谓

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

此性则无记  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  但思惟所断

以是不失法  诸业有果报

若见谛所断  而业至相似

则得破业等  如是之过咎

一切诸行业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尔时报独生

如是二种业  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  而业犹故在

若度果已灭  若死已而灭

于是中分别  有漏及无漏

不失法者。当知如券。业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亦不系。若分别善不善无记中。但是无记。是无记义阿毗昙中广说。见谛所不断。从一果至一果。于中思惟所断。是以诸业。以不失法故果生。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则得破业过。是事阿毗昙中广说。复次不失法者。于一界诸业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时果报独生。于现在身从业更生业。是业有二种。随重而受报。或有言。是业受报已业犹在。以不念念灭故。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者。须陀洹等度果已而灭。诸凡夫及阿罗汉死已而灭。于此中分别有漏及无漏者。从须陀洹等诸贤圣。有漏无漏等应分别。答曰。是义俱不离断常过。是故亦不应受。问曰。若尔者。则无业果报。答曰

虽空亦不断  虽有亦不常

业果报不失  是名佛所说

此论所说义。离于断常。何以故。业毕竟空寂灭相。自性离有何法可断何法可失。颠倒因缘故往来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从颠倒起。则是虚妄无实。无实故非常。复次贪着颠倒不知实相故。言业不失。此是佛所说。复次

诸业本不生  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  以其不生故

若业有性者  是则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  常则不可作

若有不作业  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  而有不净过

是则破一切  世间语言法

作罪及作福  亦无有差别

若言业决定  而自有性者

受于果报已  而应更复受

若诸世间业  从于烦恼生

是烦恼非实  业当何有实

第一义中诸业不生。何以故。无性故。以不生因缘故则不灭。非以常故不灭。若不尔者。业性应决定有。若业决定有性。则为是常。若常则是不作业。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复次若有不作业者。则他人作罪此人受报。又他人断梵行而此人有罪。则破世俗法。若先有者。冬不应思为春事。春不应思为夏事。有如是等过。复次作福及作罪者。则无有别异。起布施持戒等业。名为作福。起杀盗等业。名为作罪。若不作而有业。则无有分别。复次是业若决定有性。则一时受果报已。复应更受。是故汝说以不失法故有业报。则有如是等过。复次若业从烦恼起。是烦恼无有决定。但从忆想分别有。若诸烦恼无实。业云何有实。何以故。因无性故业亦无性。问曰。若诸烦恼及业无性不实。今果报身现有。应是实。答曰。

诸烦恼及业  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  何况于诸身

诸贤圣说。烦恼及业是身因缘。是中爱能润生。业能生上中下好丑贵贱等果报。今诸烦恼及业。种种推求无有决定。何况诸身有决定果。随因缘故。问曰。汝虽种种因缘破业及果报。而经说。有起业者。起业者有故。有业有果报。如说

无明之所蔽  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  不即亦不异

无始经中说。众生为无明所覆。爱结所缚。于无始生死中。往来受种种苦乐。今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若即是人作罪受牛形。则人不作牛。牛不作人。若异则失业果报堕于无因。无因则断灭。是故今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答曰

业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  能起于业者

无业无作者  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  何有受果者

若无业无作业者。何有从业生果报。若无果报。云何有受果报者。业有三种。五一陰一中假名人是作者。是业于善恶处生。名为果报。若起业者尚无。何况有业有果报及受果报者。问曰。汝虽种种破业果报及起业者。而今现见众生作业受果报。是事云何。答曰

如世尊神通  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  复变作化人

如初变化人  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  是则名为业

诸烦恼及业  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与梦  如炎亦如向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复化作化人。如化人无有实事但可眼见。又化人口业说法。身业布施等。是业虽无实而可眼见。如是生死身作者及业。亦应如是知。诸烦恼者。名为三毒。分别有九十八使九结十缠六垢等无量诸烦恼。业名为身口意业。今世后世分别有善不善无记。苦报乐报不苦不乐报。现报业生报业后报业。如是等无量作者。名为能起诸烦恼业能受果报者。果报名从善恶业生无记五一陰一。如是等诸业皆空无性。如幻如梦。如炎如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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