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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明公案(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

奸情类 许侯判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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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侯判强奸

吴江县应坤,“状告为剪奸正伦事:服侄应元,窥媳讨菜园僻,用强恣奸。身妻撞获,结扭连受凶拳,拼命裂裙,投明尊长。切思叔嫂尚不同言,岂可强奸蔑法。以菜园比溱洧,陋美俗同郑风。若不剪究,伦风涂地。冒恳法究。上告。”应元诉曰:“状诉为电烛虐诬事:祸因吴氏婆媳骂菜,怪身园外争辩,放泼赶赖。结扭裂裙。韩灼劝解可审。伯遂仇诬,指奸投族。不思园近通衢,行人络绎。菜地非行奸之所,白昼岂捉奸之时。妒口称诬,难逃洞察。上诉。”许侯审云:“奸从姑捉,理固然也。吴氏既称应元奸媳,胡不捉奸于房帏,而乃捉奸于菜园乎?若区区以裂裙作证,吾恐白昼之事未可以绝缨例谕也。情涉狐疑,姑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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