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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今译

火攻地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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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火攻第十二】

孙子曰:

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

行火必有因,因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而其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则上。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夫战胜攻取而不惰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惰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攻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上。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说,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译文:【火攻第十二】

孙子说:火攻形式共有五种,一是火烧敌军人马,二是焚烧敌军粮草,三是焚烧敌军辎重,四是焚烧敌军仓库,五是火烧敌军运输设施。实施火攻必须具备条件,火攻器材必须随时准备。放火要看准天时,起火要选好日子。天时是指气候干燥,日子是指月亮行经“箕”、“壁”、“翼”、“轸”四个星宿位置的时候。月亮经过这四个星宿的时候,就是起风的日子。

凡用火攻,必须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不同变化,灵活部署兵力策应。在敌营内部放火,就要及时派兵从外面策应。火已烧起而敌军依然保持镇静,就应等待,不可立即发起进攻。待火势旺盛后,再根据情况作出决定,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进攻就停止。火可从外面放,这时就不必等待内应,只要适时放火就行。从上风放火时,不可从下风进攻。白天风刮久了,夜晚就容易停止。军队都必须掌握这五种火攻形式,等待条件具备时进行火攻。用火来辅助军队进攻,效果显著;用水来辅助军队进攻,攻势必能加强。水可以把敌军分割隔绝,但却不能焚毁敌人的军需物资。

凡打了胜仗,攻取了土地城邑,而不能巩固战果的,会很危险,这种情况叫做“费留”。所以说,明智的国君要慎重地考虑这个问题,贤良的将帅要严肃地对待这个问题。没有好处不要行动,没有取胜的把握不能用兵,不到危急关头不要开战。国君不可因一时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可因一时的气忿而出阵求战。符合国家利益才用兵,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愤怒还可以重新变为欢喜,气忿也可以重新转为高兴,但是国家灭亡了就不能复存,人死了也不能再生。所以,对待战争,明智的国君应该慎重,贤良的将帅应该警惕,这是安定国家和保全军队的基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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