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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州从政录

●彰德府内黄县增议四条 【署知县陈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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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户门牌,一律挨次排编,毋论绅衿兵役商贾寄居土著,不许跳越,以符定制。

一、楚旺镇,为通省漕粮开兑重地,船户纤夫并水次搭篷趁食游民,以及小车脚夫,人踪混杂,往来无定,最易藏奸,不可不严为稽查。除过客商旅,由各店户,设立循环簿登记,依期呈送更换外,其小车脚夫,亦令该店记簿报查。其船户纤夫,及水次搭篷趁食游民,专责船埠头,及河下保长等,造册稽查。

一、楚旺镇,为通省漕粮开兑重地,船户纤夫并水次搭篷趁食游民,以及小车脚夫,人踪混杂,往来无定,最易藏奸,不可不严为稽查。除过客商旅,由各店户,设立循环簿登记,依期呈送更换外,其小车脚夫,亦令该店记簿报查。其船户纤夫,及水次搭篷趁食游民,专责船埠头,及河下保长等,造册稽查。

一、缉捕盗贼,原不责成牌甲,而守望相助之义,则不可不讲。牌甲人等,如有盘获拐逃妇女人犯者,每名赏银十两;盘获抢刼妇女财物强盗者,每名赏银二十两;盘获邻境盗犯,每名赏银三十两;三名以上,赏银二百两。首报贼盗窝家,实有赃据者,分别强窃,酌量给赏。

一、游手闲民,最为地方之害。如牌甲内查有无业之人,乡里甲耆,勒令为人佣保,有不受佣者,于循环册内注明,罚令充本村夫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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