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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十卷)

第三章 入主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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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君临天下

山海大战

皇太极于松锦大捷后,又在崇德七年(明崇祯十五年,1642)十月,遣奉命大将军阿巴泰贝勒统满蒙汉八旗军约五万人,及外藩蒙古科尔沁等部士卒约五万人征明,掠夺人畜财物,消耗明的国力。清军于十一月入边,明帝虽调集援兵四十万,但分辖于四总督、六巡抚和八总兵,事权不一,将怯士疲,不敢迎战。清军所向无敌,纵横直隶、山东,连败明兵三十九次,生擒鲁王等六王和五员总兵及大批官将,攻克兖州、顺德、河间三府十八州六十七县,兵逼燕京,抵密云,俘获人畜九十二万。1正当进取中原的准备工作顺利进行时,皇太极于崇德八年八月初九病逝。经过五天的激烈争斗,睿亲王多尔衮提议立皇九子福临继位,自己与郑亲王济尔哈朗辅政,礼亲王代善等王公赞同,六龄幼童福临便于八月二十六日登上笃恭殿宝座,成为大清国新皇上,以明年为顺治元年。

顺治元年(明崇祯十七年,1644)四月初九,摄政王、奉命大将军多尔衮,率豫郡王多铎、英郡王阿济格等八旗王公将领与“三顺王”孔有德等将士离沈,进军明国。

此时清军,训练有素,骑射娴熟,久经征战,屡败明军,是一支威力强大所向无敌的劲旅,要想进入关内,问鼎中原,是可以试一试的。但是,能否最后夺取成功,君临全国,长期统治下去,仍属疑问。其根本弱点是人丁太少,敌手太多。

此时清军面临三大对手,明朝军队和李自成、张献忠。明朝虽已腐朽,崇祯帝朱由检已于三月十九日自缢于煤山(今北京景山,清尚不知晓此事),但毕竟曾拥兵百万,明朝将士和朱明宗室定会集兵相战。更难以应付的两个对手是李自成和张献忠,分别领导的大顺、大西农民军。大顺、大西军南征北伐十余年,兵强将勇,声势浩大。明崇祯十七年正月初一,李自成建都西安,即王位,国号大顺,年号永昌,设天祐殿大学士,置六政府尚书,恢复五等爵,封刘宗敏、田见秀等侯、伯、子、男一百六十余人。

李自成善用兵,勤操练,军纪严明。《明史》称其:“精兵一人,主刍、掌械、执爂者十人。军令不得藏白金,过城邑不得室处,妻子外不得携他妇人,寝舆悉用单布幕。绵甲厚百层,矢炮不能入。一兵卒马三四匹。..军止,即出较骑射,曰站队。夜四鼓,蓐食以听令。所过崇岗峻坂,腾马直上。水惟黄河,若淮、泗、泾、渭,则万众翘足马背,或抱鬣缘尾,呼风而渡,1《清太宗实录》卷65,页25。

马蹄所壅阏,水为不流。临阵,列马三万,名三堵墙。..久战不胜,马兵佯败诱官兵,步卒长枪三万,击刺若飞,马兵回击,无不大胜。”李自成领有马兵六十万步兵四十万,骁将云集,如刘宗敏、李岩、贺锦、刘芳亮、高一功、刘体纯、袁宗第、马世尧、郝摇旗等等,皆武艺高强,身经百战,临阵冲杀,势不可挡,官兵见之无不丧胆。李自成率军于二月渡河西征,三月十七日进围北京,十九日崇祯帝朱由检自缢。李自成着毡笠缥衣,乘乌驳马,入承天门,登皇极殿,明降臣入贺,叩拜新主。李自成遣官招抚各地,管辖了陕西、山西、河南、山东、河北及湖广部分州县。张献忠据四川,称大西国王,统兵五六十万,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等将皆系久经征战的猛将。清军怎样对付这拥兵一百五六十万的强敌?

双方相比,清军人数太少了。此时,满洲八旗有三百一十个佐领,蒙古八旗一百一十八个佐领,汉军八旗一百六十四个佐领,按每佐领平均为二百丁的规定计算,满洲男丁约有六万二千丁,加上蒙古二万三千丁、汉军三万三千丁,一共才十二万丁左右。多尔衮出征时,“统率满洲、蒙古兵三之二,及汉军、恭顺王等三王、续顺公兵”1。据此,满兵为四万一千余名,蒙古兵一万六千名,汉军三万三千名,三顺王、续顺公四部有兵二万,加上八旗包衣兵和外藩蒙古兵,也不过十二万人。多尔衮要以这四万满洲壮士为核心,去消灭六七十倍于己的明兵和农民军,确是难而又难,甚至可以说这是根本办不到的事。

然而,历史竟是如此的令人不可思议。当时,满族正在蓬勃兴起,富有进取精神,年方而立的摄政王多尔衮,充分吸取了本民族这一优点,而且加以发展,不畏艰险,施用巧计,勇往直前,毅然统兵向山海关杀去。他乘明宁远总兵官平西伯吴三桂初降大顺继而复叛遭到农民军重重包围即将覆灭之际,逼降吴三桂,安然入关,并于四月二十二日在吴军拚死厮杀,农民军疲惫不防之时刻,统军猛攻,大败李自成于山海关,乘胜追击,五月初二日进入北京。九月十九日幼主福临抵达京师,十月初一举行定鼎燕京登极大典,原来偏主一隅的辽东汗福临,一跃而为入主中原的新皇帝,清政府正式成为明朝之后的新的全国性政权。

九州一统摄政王多尔衮虽然实现了兄长皇太极多年梦寐以求入主中原的愿望,进了北京,端坐金銮宝殿,频降圣谕,可是处境并不妙,甚至可以说是荆棘遍地,危机四伏,宝座时有倾覆之可能。

首先是反清兵将二三百万,势力相当强大。此时,清政府只辖有辽宁、吉林、黑龙江及河北部分州县,其他六分之五以上的国土分属大顺、大西和1《清世祖实录》卷4,页9。

南明诸王。李自成退据陕西,辖有陕、甘、晋、豫诸省与河北一些州县,张献忠主宰天府之国,南明福王朱由崧建都江宁,其江北四镇有兵数十万,湖广左良玉水陆士卒八十万,浙、闽、粤、桂、鲁、赣、皖等省仍奉明朝正朔,各地反清武装风起云涌。他们曾不止一次地给予清朝重大打击。大西军勇将李定国曾大败清军,“两蹶名王”,斩清定远大将军敬谨亲王尼堪,逼定南王孔有德自尽。南明延平郡王郑成功统率水陆兵士十余万围困南京,使“东南大震,军报阻绝”,清帝几乎想迁都辽宁回居旧地。

清帝用于对付这二三百万敌对势力的满洲人员,却少得可怜。经过几年激烈征战,满洲八旗男丁不仅没有随着岁月的推移而滋生增殖,反而不断减少。入关前夕,还有六万余丁,顺治五年只剩下五万五千三百三十丁,少了十分之一,过了九年,又减至四万九千六百九十五丁,又减少了十分之一。即使加上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四万余丁,也只有十万丁左右,就算是全部男丁均披甲为兵,也很难战胜二三十倍于己的反清士卒。而且,即使马上得了天下,全国有一千四百余府厅州县,直径万余里,这十万军队分驻各地,每县不足百人,怎能坚持统治下去,清王朝怎能长治久安?

其次,民贫国穷,动荡不稳。明末清初的长期战乱和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残酷盘剥,以及灾害频仍,严重地破坏了生产力。社会混乱,田园荒芜,百业凋敝,人口大量死亡流移,直到顺治八年(1651),官方簿册所载全国户口才一千零六十三万余丁,田地山荡二百九十万余顷,比七十三年前明万历六年的田地,减少了四百多万顷。与此相应的是,政府财政极其困难。清军多路出击,甲胄弓箭刀枪马匹和粮草,花费很大,而人丁田地减少,使田赋丁税商税收入剧减。顺治八、九年,每岁仅收赋税一千四百八十余万两,各路兵饷却岁需一千三百余万两,加上八旗王公和文武官员俸禄二百余万,每年缺银八十七万余两。此后更是每况愈下,顺治十三年以后,军费激增,每年用银二千四百万两,而一年所入,除去各省不得不留存少数银两外,朝廷岁入只有一千九百六十万两,兵饷缺额达四百四十万两,再加上王禄、官俸、河工、赈灾等必需用费数百万,清廷确实陷入入不敷出、财源枯竭、民贫国穷、司农乏策的深渊。

尽管面临万分险恶的局势,摄政王多尔衮、清帝福临及其亲近王公大臣,却毫不畏惧,知难而进,想尽办法,以五万左右满洲兵丁为核心,加上蒙古汉军八旗与外藩蒙古,充分利用较早归降的平西王吴三桂等汉兵,总共约有二十万人,先后消灭大顺、大西、南明二百多万军队,到顺治十六年,南明永历帝朱由榔逃入缅甸,除大顺军余部“夔东十三家军”坚持川东荆襄地区抗清外,全国尽隶清朝。农业生产也逐渐恢复,手工业、商业有了进步,人丁增多,耕地扩大,顺治十八年民田增至五百四十九万余顷,比十年前将近增加了一倍。爱新觉罗江山才算巩固下来。

第二节 既沿明制又增新章

“满洲根本”

入关之前,天聪汗、宽温仁圣皇帝皇太极已仿照明制,设内三院和六部,顺治元年(1644)五月摄政王多尔衮进京后,基本上继承了明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制度。中央机构是三院八衙门,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和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与都察院、理藩院,顺治十五年改内三院为内阁。地方机构亦袭明制,但总督、巡抚由明朝的临时性质改为常设官职,省之下有府、州、县,分设知府、知州、知县,另外还有分巡道、守道。

多尔衮在基本沿袭明制的同时,为了巩固满洲王公贵族的最高统治地位和对全国的统治,确立了“首崇满洲”或称“满洲根本”的基本国策。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很大,地位很高。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成员,主要是满洲王公大臣,也有少数蒙古人员,汉官不能当议政大臣,除范文程、宁完我系经帝特授外,汉军旗人也不能担任议政大臣。宗室亲王和多数郡王是议政王,一些贝勒、贝子、公也奉旨参与议政,满洲、蒙古八旗开国元勋及其子弟,如弘毅公额亦都之子三等公、和硕额驸图尔格、其弟二等伯伊尔登,直义公费英东之子一等公图赖,栋鄂额驸、三等公何和礼之子二等伯都类,武勋王扬古利之子超品公塔瞻、孙一等公爱星阿,恩格德尔额驸之子一等公额尔克戴青,多罗额驸、二等公英俄尔岱等人,或系固山额真、尚书,或任议政大臣,皆是议政王大臣会议成员。清初军国大政,系在摄政王和后来的顺治帝福临的主持下,让议政王召集参与议政的贝勒、贝子、宗室公及议政大臣商议,报摄政王、顺治帝审批,多系依议而行。议政王大臣会议之权力和地位,远逾于内三院或内阁。

其二,八旗军是清皇朝的主要军事支柱。多尔衮虽然设立了绿营兵,人数超过了八旗军,但八旗军仍是清军的核心力量,得到了很大的加强。顺治年间定制,北京八旗设骁骑营(入关前的阿礼哈超哈营,即马兵营)、前锋营(原之噶布什贤超哈营)、护军营(过去的巴牙喇营)、步兵营,从八旗各佐领下正丁中佥选骁骑、护军、前锋、亲军、步兵,分别总隶于都统、护军统领、前锋统领及步军统领,都统等官以下又分设参领、佐领等职。另设领侍卫府,由领侍卫内大臣等官统辖侍卫、亲军二千余人。各地重要城市,则遣八旗将士驻戍,称驻防八旗,官兵数万,分别屯驻奉天、畿辅、豫、江、浙、陕、甘、鲁、晋等省,后增驻闽、粤等地。八旗军队的总的职责是“环拱宸极,绥靖疆域”。北京八旗军约十万人,除奉命出征外,主要是“宿卫扈从”,即保卫皇宫,保卫京师,随侍和保卫皇上出巡。遇有重大征战,摄政王、顺治帝派遣满洲王公大臣统领北京八旗兵出讨,如靖远大将军英亲王阿济格、肃亲王豪格,定国大将军豫亲王多铎,定远大将军郑亲王济尔哈朗,敬谨亲王尼堪,世子济度,安远大将军信郡王多尼,平南大将军贝勒勒克德浑,征南大将军贝勒博洛、一等公谭泰,宁南靖寇大将军贝子洛托、一等子陈泰,定西大将军内大臣固山额真何洛会,皆曾领兵分征,为统一全国立下了功劳。故《清史稿》在诸王列传中赞诸王开国之功说:“国初开创,栉风沐雨,以百战定天下,系诸王是庸。”清帝福临也嘉慰满洲将士建国之功勋和辛劳,说:“嗟尔将士等,披坚执锐,露宿风餐,汗马血战,出百死一生,以开拓天下。”1其三,诸王管理部院,满官权大。皇太极于天聪五年(1631)设六部时,即让诸贝勒分管各部。崇德八年(1643)十二月摄政王多尔衮曾罢王公管理部院之制,后又命端重亲王博洛、巽亲王满达海、敬谨亲王尼堪同理六部事务,顺治八年正月福临亲政后又恢复诸王管部旧制,一年以后才废除。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开始只有满尚书,顺治五年七月始设汉尚书,且部印俱由满尚书掌握。管理蒙古等民族事务的理藩院,尚书、侍郎皆是满洲、蒙古人员,汉官不能担任。八旗王公大臣掌握了治政统军之权,是清朝的核心统治集团。

“满汉一家”

摄政王多尔衮、顺治帝福临虽然尽力维护满洲贵族特权,“首崇满洲”,但只凭区区一二千名八旗王公大臣和五六万满洲男丁,无论如何也不能消灭二三百万名抗清将士和统治上亿汉民,必须实行“以汉治汉”政策,因而多次宣称“满汉一家”。早在顺治元年(1644)四月初清军征明前夕,内秘书院大学士范文程上书摄政王陈述夺天下安江山之计时,便着重强调要实行“官仍其职,民复其业,录其贤能,恤其无告”的根本性政策。多尔衮采纳了这一至关重要的建议,予以付诸实施。所谓“满汉一家”,最主要体现在争取汉人官员绅衿上,即极力笼络争取汉族上层人员为清帝效劳。顺治元年五月初二日多尔衮乘辇于武英殿升座,第二日即连下两道谕旨,宣布:招抚檄文到日剃发归顺者,“地方官各升一级”,“各衙门官员,俱照旧录用”,“隐居山林者,亦具以闻,仍以原官录用”。不久又谕令“在京内阁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官员,俱以原官,同满官一体办事”,遣人以书征召故明大学士冯铨,授其以大学士原衔入内院佐理机务。明顺天巡抚宋权,降后初任原职,顺治三年升任国史院大学士。兵部侍郎金之俊降后仍为故官,顺治五年擢工部尚书,后连任八年大学士。王永吉、胡世安、党崇雅分别以总督、侍郎、少詹事擢授尚书、大学士。

多尔衮还超级提升一批原来明朝中等官员和文人,授以尚书、大学士等职。原明户部郎中卫周祚、编修高尔俨、庶吉士张端、庶吉士成克巩、都给1《清世祖实录》卷87,页7。

事中陈名夏、中允陈之遴、编修刘正宗、进士杜立德等,皆陆续分任尚书、侍郎等要职,最后均擢任大学士。

多尔衮、福临特别重视入清以来考中进士的汉族士子,予以破格提升。

顺治元年即宣布继续实行科举制,考试文人。顺治三年状元傅以渐、四年状元吕宫、进士冯溥、王熙,皆任至大学士,王熙还特受清帝宠信,命其撰写遗诏。

多尔衮又规定,内阁六部均设满缺汉缺,任满洲、汉人、汉军旗人为尚书、侍郎、大学士。地方总督、巡抚及其以下官员,亦是满汉兼用,但清初以汉官为多。

“满汉一家”之另一重要体现是绿营兵的设立。区区满洲数万男丁,难以肩负“拱卫宸极,绥靖疆域”之重任,必须“以汉治汉”,即用汉将汉兵协助,尤其是平时辖治地方之责,更得依靠汉兵来完成,兼之,安插降清之上百万将士,亦需有其用武之地。从顺治元年起,清政府便陆续在各省设立绿营官兵,将士主要是汉人,也有少数满、蒙、回人员。各省皆有绿营兵,其统帅是该省或一二三省合在一起的总督及无总督之省的巡抚。他们算是文官编制。至于日常操练、管辖和防戍,则由武职官员负责。绿营武官中官阶最高的将领是提督,官阶从一品,或专设,或由巡抚兼任,后来各行省共有十四员提督。其下是总兵官,官阶正二品,为一镇之主,共六十六员。再下则是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官,约六千余员。顺治年间,各省绿营兵约有六七十万名,后减少至五六十万。

多尔衮多次宣谕“满汉一家”之事,要求“满汉一家,同享升平”。他还为使满汉官民“各相亲睦”,下谕允许满汉官员互通婚姻。他谕告礼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1通过“满汉一家”政策,吸收了大批汉官、汉士、汉将、汉兵,他们遵循帝旨国法,治理京内外各级衙门事务,辖束人民,征赋佥役,从征厮杀,为统一全国,安定九州,巩固清朝统治,起了很大作用。

革除“三饷”,整饬吏治明朝万历末年以后,横征暴敛,大增赋税。“辽饷”每亩田赋增收白银一分二厘,共银六百六十万两,“剿饷”二百八十万两,“练饷”七百三十万两,“三饷”加派每年多达一千六百余万两,倍于正额,且饷外有饷,“三饷岁额二千三百余万”,又超过“三饷”正额六七百万两,其他苛捐杂税亦多如牛毛,百姓实在活不下去了,故官兵愈剿“盗”愈多,“民越穷而寇越起”。

1《清世祖实录》卷40,页11。

聪睿的多尔衮深知此情,于顺治元年七月十七日发布“大清国摄政王令旨”,向全国人民宣布取消明末加派。其谕说:谕官吏军民人等知道:予闻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养民之道,必省刑罚,薄税敛,然后风俗醇而民生遂。..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复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远者二十余年,近者十余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更有召买粮料,名为当官平市,实则计亩加征,初议准作正粮,继而不肯销算。..予哀尔百姓困穷,..为尔下民请命,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1过了两个多月,他又在福临登极诏书中重申:“地亩钱粮俱照前朝《会计录》原额,自顺治元年五月初一日起,按亩征解。凡加派辽饷、新饷、练饷、召买等项,悉行蠲免。”2虽然由于军费巨大,财政困难,顺治四年起,以辽饷系于万历年间加派为借口,而未免除,只取消了剿饷、练饷,州县也常私自另外科派,多尔衮还为了在边外建避暑城,于顺治七年七月谕令加派直隶、山西、浙江、山东、江南(江苏、安徽)、河南、湖广、江西、陕西九省钱粮二百五十万两,但顺治八年世祖福临亲政后,即谕停此派,此后清廷定制不得增收田赋。

多尔衮还对贪官污吏加以惩治,对吏治有所整饬。他于进京之后半月,便谕令诸王及文武官员“宜各殚忠诚,永保富贵,有贪婪不检自蹈罪愆者,虽有功不叙”,并谕兵部:“明朝之破坏,俱由贪黩成风”,今后必须“改弦易辙,各励清忠”1。过了二十多天,顺治元年六月二十日,他又谕告众官民:“明国之所以倾覆者,皆由内外部院官吏贿赂公行,功过不明,是非不辨。凡用官员,有财之人,虽不肖亦得进,无财之人,虽贤才亦不得用。..乱政乱国,皆始于此,罪亦莫大于此。今内外官吏,如尽洗从前贪婪肺肠,殚忠效力,则俸禄充给,永享富贵,如仍前不悛,行贿营私,国法具在,必不轻处,定行枭示。”2他又在顺治元年十月的福临登极诏中规定:“自本年五月初一日以后,凡在京大小衙门及在外抚、按、司、道、各府、州、县、镇、协、营、路、军、卫等官,并书、吏、班、皂、通事、拨什库、粮长、十季、夜不收等役,但有贪贿枉法,剥削小民者,照常治罪,不在赦例。”3福建巡按周世科,仗恃是关外旧人,残暴苛索,无恶不作,专用炮烙、活钉、火燎、水淹,以及桩坐粪门等酷刑,迫害士民,奸淫妇女,勒取金银,锁拿绅衿兵民,多尔衮闻悉大怒,立革其职拿问,就地正法。

1《明清史料》丙编第一本,第90页,《摄政王谕官吏军民人等令旨》。1《清世祖实录》卷5,页10、11。

2《清世祖实录》卷5,页20。

3《明清史料》丙编第1本第97页,《清世祖登极诏稿》。

顺治八年正月福临亲政伊始,即连下数谕,讲述“朝廷治国安民,首在严惩贪官”,“迩来有司,贪污成习”,必须痛加惩治。他为此特恢复巡按旧制,并谕告各省巡按:“朝廷遣御史巡方等差,原为察吏安民”,过去“所差御史,受贿赂,徇嘱托,身已贪污,何能察吏”,著即洗心涤虑,遵奉禁约,毋庇护司道府厅、大贪大恶而纠参老弱州县,倘总督、巡抚、总兵等官,有不公不法、纵兵害民等事,即行纠举1。他相继将贪臣兵备道郑清、徽宁道袁仲魁、江宁巡抚土国宝等革职,土国宝因闻革职严讯之旨,畏罪自缢。多尔衮还拟整顿赋役制度,于顺治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以帝之名义谕户部:“国计民生,首重财赋,明季私征滥派,民不聊生,朕救民水火,蠲者蠲,革者革,庶几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而兵火之余,贪官污吏借口征赋簿册无存,而任意增减,著大学士冯铨往吏部,“察核钱粮款项,拟定赋役全书,进朕亲览,颁行天下,务期积弊一清,民生永久”2。后福临遣臣专办,顺治十四年编成《赋役全书》,颁于全国各地。

多尔衮、福临又劝民垦荒,整顿漕运,清理盐法,从而生产逐渐恢复,人丁增加,耕地扩大,社会经济逐渐复苏。顺治十八年(1661),官方簿册所载全国人丁为一千九百一十三万余丁、民田五百四十九万余亩,分别比十年前增加了八百五十万余丁和二百六十余万顷。赋税收入也增加了很多。顺治十八年田赋丁税征银二千五百七十二万余两、米麦豆六百一十万余石、盐课银二百七十二万余两,比十年前增收赋银四百六十二万余两、米豆麦三十余万石、盐课银七十六万余两。1五大弊政五大弊政是剃发、易服、圈地、投充、逃人五事,多系沿袭入关前之旧制。满洲习俗,男子将顶发四周边缘剃去寸余,中间保留长发,分三绺编成长辫一条垂在脑后,名为辫子,与汉人全部束发不同。满洲章服与明朝衣冠有显著的差别,前者是缨帽箭衣,窄瘦,后者是方中大袖(士人)纱帽圆领(官),宽大。

努尔哈赤兴起以后,金国辖区人员均须统一发式服装,所据辽阳、沈阳等汉区,必令官民“削发降”。满洲(时尚称诸申,即女真之转音)人员计丁授田,多役使包衣耕种,禁止包衣逃亡,违者立斩。皇太极也继承了这些政策。

多尔衮统军入主中原后,立即圈占官民田地,分与八旗王公大臣兵丁,设立皇庄,并下谕兵民剃发易服,“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衣冠悉遵1《清世祖实录》卷54,页3、26;卷55,页13、14。

2《清世祖实录》卷61,页16、17;《清圣祖实录》卷5,页23、24;《清文献通考》卷1。1《清世祖实录》卷61,页16、17;《清圣祖实录》卷5,页23、24;《清文献通考》卷1。本朝制度”。但因汉人激烈反对,多尔衮考虑到立足未稳,恐政局震动,也不利于遣军征服各地,故于顺治元年五月二十三日下谕停剃说:“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衣冠服制也不变动。1这对安定民心,稳定局势,起了很好的作用,有利于招抚各地故明文武官员归顺。豫亲王多铎、英亲王阿济格于顺治元年十月统军出征后,异常顺利,到第二年五月,消灭了南明福王政权,李自成遇害于湖北通山县九宫山,大顺军败退湖南,山西、陕西、甘肃、河南、江苏、安徽等省悉隶清朝,闽、浙、粤、桂等省指日可下。

然而,胜利冲昏了头脑,多尔衮却在此时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做了一件极大的蠢事坏事,竟下谕厉行剃发易服。顺治二年六月十五日,他谕礼部:“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有复为此事,渎进章奏,欲将朕已定地方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制度者,杀无赦”。著礼部传谕各地,一体遵行。2这一极端伤害汉族人民感情的野蛮政策,激起全民愤慨,纷起反抗。剃发令到嘉兴,兵民奋杀清府尹胡之臣。剃发令到江阴,人民高呼“头可断,发不可去”,逐县令,起义兵,与清军血战八十三天。抗清烽火刹时燃遍大江南北。多尔衮恼羞成怒,遣军疯狂屠杀,但收效甚微。反剃发反民族压迫的斗争持续了十几年,直到他去世,这场斗争仍风起云涌,使他穷于应付,足足将清帝统一全国的时间推迟了十四、五年。

多尔衮、福临顽固坚持入关前落后的“满洲藉家仆资生”的农奴制剥削方式,大规模圈占官民田地,逼民投充为奴,设立皇庄、王庄、八旗官员庄田,迫使上百万汉民“离其田园,别其坟墓”,“妇子流离,哭声满路”,生活极端困难,大量死亡。被迫充当八旗王公大臣的近百万汉人包衣,难以忍受八旗贵族官员的残酷压迫,不断地大批逃亡,顺治三年数月里,逃人多至数万。多尔衮、福临沿袭了努尔哈赤、皇太极制定的严禁奴仆逃亡的法令,规定包衣三逃者斩,窝主处死籍没或充军,邻居、甲长、乡约分别鞭责和流徙。山东平度州民人王大臣,因收留身为逃亡旗下家人的父亲王木匠,多尔衮批示:“王大臣著即处斩”,其母、弟给逃奴之主为奴,家产籍没,王木匠鞭一百归还其主,邻佑九家及百家长流放1。福临多次严厉斥责奏请减轻逃人法的汉官,强调指出“满洲将士..以血战所得人口,以供种地牧马之役”,入关以前,“多所俘获”,故“日用充饶”,现在“逃亡日众”,因1《清世祖实录》卷5,页10;顺治元年七月十四日山东巡按朱郎■:《谨启为广文德,以端王化事》。2《清世祖实录》卷17,页8。

1顺治四年二月十四日刑部尚书吴达海题:《为隐匿逃人事》。

此“困苦多端”,如不制止包衣逃亡,则“驱使何人,养生何赖”2。

多尔衮、福临长期厉行“逃人法”,勒令剃发易服,并专门下谕宣布:“有为剃发、衣冠、圈地、投充、逃人牵连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本不许封进。”3这对汉民带来极大危害,成千上万家庭产破人亡,也严重威胁了清廷的统治。以“逃人法”而言,后果有四。其一,惩处之重,株连之广,祸害之大,史所罕见。广西巡抚郭肇基等官,因擅带逃人五十三名,被处死籍没,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仲明因隐匿逃人,被刑部议削王爵,罚银五千两,耿仲明闻讯后于军中自尽。以审理生员吕煌窝逃一案稽迟不当,革大学士王永吉职,降一级调用,罚俸,满汉兵部尚书、侍郎、司官噶达浑等十余人分别降级、罚俸、革世职。许多汉族地主官僚或因窝逃被捕严惩,家破人亡,或被诬告牵连,倾家荡产,“使海内无贫富,无良贱,无官民,皆惴惴焉莫保其身家”1。

其二,减少清皇朝的赋税收入,影响了役夫的来源。违犯逃人法,则家破人亡,而“破一家,即耗朝廷一家之供赋,杀一人,即伤朝廷一人之培养”,这样,斩杀越多,籍没越多,清政府赋税收入和役夫来源必将大大减少。其三,加深了人民的苦难,打乱了地方统治秩序。追捕、押解逃人、窝主赴京质审,“道途骚扰,冤陷实繁,藤蔓不已,生齿凋毙”。地方官员士民因查逃人,不敢收留难民,使得“饥民流离”,“老稚僵仆于沟渠”,大量饥民冻馁而死。2时人有写诗歌叙此情景:“流民自北来,相将向南去。日暮荒祠,泪下如雨。饥食草根,草根春不生。单衣曝背,雨雪少晴。老穉尪羸,喘不及喙,壮男腹虽饥,尚堪负载,早舂粮,夕牧马,妪幸哀怜,许宿茅檐下。主人自外至,长鞭驱走。东家误留旗下人,杀戮流亡,祸及鸡狗。日凄凄,风破肘。流民掩泣,主人摇手。”3其四,激起满汉人民强烈反抗,包衣连续逃走二次三次甚至四五次,出现了“法愈峻,逃者愈多”,“强有力者”“铤而走险”的形势。

这五大弊政,严重破坏了生产力,加深了人民灾难,也影响了清廷统治的稳定。

2《清世祖实录》卷86,页1;卷90,页4、8。

3《清世祖实录》卷28,页11。

1《清世祖实录》卷88,页18、19。

2《清世祖实录》卷88,页18、19。

3申涵光:《聪山诗选》2《哀流民和魏都谏》,引自《清诗纪事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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