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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第十一章 感觉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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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最早和最简单的精神活动,是通过有机体来完成的。情感是所有活动的内在方面或者个体层面,而在这里,情感似乎表现了有机体活动的内在方面。在生理学中,有机体是指外部的身体,每个身体部位所处的空间位置是不同的。而在情感中,这种外在性和分离性被克服了。当眼睛在看时,整个有机体都感觉到了体验;而当手被撞伤或者当消化器官没有正常工作时,通过感觉可以意识到它。每一个行动和反应对于整个自我而言,都是独一无二的。现在,我们必须分析这种情感的各种形式。

作为情感的感觉

本质上来说,每一种感觉都是一种情感。前面我们一直把感觉当作是统觉活动的刺激,从而产生了知识活动;并且在前面我们已经对感觉进行了适当的探讨。但是,感觉本身也是心灵的一种内在感受,它拥有一种它自己所特有的情绪性质。我们可以推测,在婴儿拥有知识之前,他早就拥有了感觉;在婴儿识别出彩色物体或者能发声的物体之前,他的眼睛和耳朵早就有了感受。可以猜想,这些感觉和我们自己的消化感觉是非常相似的。它们就是情感。当这些感觉变得客观化时,它们仍旧是情感;情感的特性取决于1)强度和2)性质。

(1)情感取决于感觉的强度

愉悦和痛苦拥有某种量的属性。对于任何一种感觉,如果它的强度超过了某一特定的值,那它就会变成痛苦。而当低于某一特定的值时,几乎所有的感觉也会变成痛苦。只有在这两个界线之间的感觉才是令人愉悦的,而且在其中特定的一点上,愉悦感达到最大值。朦胧既不是指明亮也不是指黑暗,它只产生微小的感觉并且不能加以详细说明,这种感觉是痛苦的。过强的光线(比如太阳光)也是令人难受的。然而,这两种界线之间的光线却是舒适和令人愉悦的。微弱的说话声或沙沙声是让人生气的,而一声巨响也是让人讨厌的。在这两者之间的声音才是令人愉悦的,并且让人愿意去追求它。当刺激刚好处于某种强度时,单纯地看和听也会产生愉悦,而与看到和听到的东西无关。在触觉(从挠痒到擦伤的不同程度)中也反映了同样的道理。而在温度感觉中,从冰冷到温热以及酷热的连续变化中,同样也说明了上述原理。

界线的位置

界线的位置基于这样的事实:引发痛苦的刺激要么是太微弱了,根本无法引起感觉的正常反应;要么就是太强烈了,使得有机体产生了过多的活动,以至于有机体精疲力竭或者某些部位受到了损害。中等刺激能够带来愉悦,它位于比较容易调节的范围之内,而不会产生过多的活动。产生适宜反应的刺激,不会给有机体带来过多的需求。非常微弱的刺激让心灵处于一种分离状态。它促使心智指向它自己,但是又未能提供足够的诱因来让心智对它做出实际反应。而非常强烈的刺激要求有机体的储备力量来满足它,并且提出了过多的需求,从而使有机体系统耗尽了。非常不规则的刺激引起了徒劳的尝试来进行调节,这样能量就被浪费掉了。所有的这些感觉形式都引发了痛苦,而更自由的中等活动则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我们从理论中所期望得出的结论。正常的或者健康的活动促进了有机体的发展;其他的活动则破坏或者阻碍了有机体的发展。不过,应该注意的是,最大的愉悦感发生在某一特定的点上——这个点上的感觉强度最有利于进行明确的区分,这样就为智力的辨别功能的最佳工作方式提供了一种情感基础。

感觉的持久性

与感觉强度联系在一起的另一个属性也是需要考虑的,那就是感觉的持久性。似乎存在一种自然的情感节律或者情感流,它独立于对它进行操作的所有过程。身体活动似乎是按照脉搏的交替来执行的。非常短而快的刺激扰乱了这种规则的恢复和损失,所以是让人不愉快的;另一方面,持续很长时间而且没有变化的同一种感觉,不管它是愉悦还是痛苦,都会变得缓和下来。如果一个刺激的持续时间刚好足够长到心理对它做出反应,然后就消失了,并且从一个刺激到另一个刺激的变化没有太过突兀,那么这种刺激可能提供了最大的愉悦感。

(2)情感取决于感觉的性质

然而,情感不仅仅是纯粹的愉悦或者痛苦。各种情感之间存在着质的差异,情感的内容随着感觉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当对有机体感觉进行研究时我们可以看到,它们对于情绪活动的价值比对认知活动的价值更高;并且在一般意义上可以说,一种感觉对认识的价值越高,那它对情感的直接价值就越少。所以,作为纯粹的感觉,视觉所拥有的情绪性质的程度似乎是最低的。然而,学生必须仔细区分这两种价值:一种感觉本身的情绪价值,和这种感觉被更高的过程观念化之后的价值。本质上,一种感觉拥有的情绪力量越少,那么它能够以复杂的形式呈现出来的力量也就越多。所以,机体感觉非常微妙地进入了更为发达的情感形式,首要的就是视觉和听觉。

机体情感

总的来说,有机体的感觉赋予我们一种总体的健康感。健康感,或者说活力感,是从每一种器官中产生的感觉所拥有的各种细微情感的总和。这种性质的情感可以被称为丰富的或者大量的情感;这种情感是如此的普遍而深入,以至于几乎拥有了空间特性。这种情感在童年时代最为强烈。很难说这到底是由于情绪质量确实衰退了,还是因为成年人的意识中占据了太多更加复杂的情感。但是毫无疑问的是,童年时期的“活力(being alive)”感确实比后来任何时期的都要鲜明生动得多。利·亨特(leigh hunt)说,当他还是一个小孩时,看到漆成红色的围栏篱笆所带来的愉悦,比他在成年后的任何一次经历都更加强烈。即便这种说法有些夸张,但是它确实表达了一种普遍的体验。

特性

然而,在人生的每个时期,这种重要的感觉一直都是每一种情感的基础;它是所有情感当中最稳定而持久的,对它的任何阻碍都必将产生最严重的心理影响。机体情感是整个有机体运作的情感的总和,它似乎构成了气质的基础,而且通过和更复杂的情绪状态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心境(mood)或者情绪基调。尽管这种说法——我们拥有一种情感但是却没有意识到它——似乎是不可能的,但是下面的情形似乎也是事实:虽然有机体的健康运作赋予了我们最基本的情感,而且它与其他情感是不同的,但是我们自身却没有意识到它。不过,实际上这也不存在任何矛盾。因为拥有一种情感是一回事,而将这种情感作为认识对象则是另一回事。情感越健康,我们就越是沉浸其中,因而也就越少注意到它。只有当情感不再健康,甚至引发某些变态行为时,我们自身才会意识到它的存在。

味觉和嗅觉

我们已经注意到,在味觉和嗅觉中,情绪意义大过于认知意义。然而,在机体感觉中,认知意义则更加明显。这是因为,尽管我们确实会谈到糖果的味道或者古龙香水的气味,但是我们从来不会在超出有机体之外来考虑认知意义的性质。不过,味觉和嗅觉都可以很容易地被归为令人愉悦的或厌恶的,而不需要参考任何客观的标准。味觉拥有更直接的能力来产生愉悦或痛苦,从味觉产生的情感与机体感觉加起来,似乎构成了婴儿的大部分心理活动。嗅觉的影响更加微妙而难以捉摸,并且,由于它不那么迟钝,所以更容易进入更高级的联想。

必须注意,从狭义上来说,机体感觉和味觉都是个人化的。在这里,“个人”和我们自己的有机体是同一的,从而在时空上和别人区分开来。只有我们自己的身体过程才能产生机体情感;在品尝一种东西时,它必须通过嘴巴进入有机体。这些情感倾向于把一个个体与另一个个体区分开来,这是因为一个人从这些情感中得到的快乐要么无法和其他人分享,要么在根本上就和分享互不相容。而在嗅觉中,情感变得稍微有点客观和普遍了。总的来说,有气味的物体不会消融于某个有机体当中。这样,许多人都可以从同一个物体中获得并且享受到相似的情感。

触觉

在触觉中,我们看到了情绪层面。这主要表现为当我们接触一个物体时,我们通常会说感觉到了些什么。产生触觉的刺激物体位于有机体外部,触觉中的情感比前面谈到的任何一种情感都要普遍。产生愉悦的触觉特征是光滑和柔软——特别是当和天鹅绒、人的皮肤等联系起来的时候。另一方面,粗糙和坚硬是非常令人厌恶的,特别是当结合了刺目的形式的时候。上述事实的生理基础似乎在于,光滑柔软的表面导致了连续而不间断的神经放电,而凹凸不平的表面则产生了间断而不规则的神经放电。手指在砂纸上摩挲所带来的情感,和听到锯子来回拉锯的体验非常相似。

肌肉情感

从肌肉感觉中产生的情感,在机体感觉与视觉和触觉之间占据一个非常特殊的位置。肌肉情感是由于身体的活动而产生的,因此拥有一种纯粹的个人含义。不过,肌肉情感和其他所有的感觉都存在连接,以至于它也拥有了其他感觉的特征。更特别的是,肌肉情感是我们达到任何目的的条件,因此它和达到目的的所有情感都连接起来了。肌肉情感和完全个人化的机体情感之间的区别似乎在于,机体情感只和我们自己的被动的愉悦有关;而肌肉情感虽然产生于我们自己,但它是我们活动的伴随物,而且其延伸范围和这些活动达到的结果一样深远和广泛。我们被动去享受的东西,只能被我们自己享受到;而我们积极去享受的东西,则可以被无限分享。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当其他人的利益是行为的实际目的时,那么行为对我们自己而言将不会产生愉悦,除非其他人变得快乐,那么目的也就达到了。

语言的使用

其实,很多词汇都无意识地包含着大量的心理学原理。比如,我们通常用某些词汇来表达情绪的各种特征。不管这些词汇所形容的情感有多么高级,但词汇本身却都非常普遍地来源于它们的感觉基础。于是,那些直接表达个人的吸引或排斥的词汇,大多数都起源于嗅觉和味觉。厌恶也就是对某些东西感到恶心,憎恶则是厌恶的一种较强的说法,而且其外在的客观表现主要集中于鼻子和嘴巴的扭曲上。这些词汇所表达的观念,似乎是我们拒绝那些讨厌的、憎恶的东西,是由于我们讨厌某些胃部感觉、味觉或者嗅觉。另一方面,令人愉悦的东西则是甜美的、美味的和芳香的。一般来说,让我们感到愉悦或者厌恶的东西,都是用较低级的感觉词汇来表达的。

语言在更高级情感中的使用

用来描述道德品质的词汇以及命名活动则起源于触觉和肌肉活动。一个人是精明的、敏锐的或者迟钝的。他拥有温和而优雅的举止,或者是粗鲁而低俗的。性格可以是坚韧的,或者是顺从的。一个正直的人可以被说成是公正的。有的人可以被称作是让人放松的,而其他人则让人觉得沉重。乏味的人通常也是忧郁的;尖刻的人会激怒我们,而好的特质则会吸引我们。有些人是慢性子,而有些人则是急性子。一种行为是正当的和高尚的,或者是卑鄙的和低级的。好的东西会提高一个人的素质,而坏的东西则会让他渐渐堕落。所有这些形容词都表现出一种固有的情感,即道德品质是和个人活动以某种方式连接在一起的,而且一个人最突出的特征也就表现在他对待他人的方式中。指派给智力特质的词汇则是来源于视觉的,比如说敏锐、聪明、机智、思路明晰等;不过,用来表达心理活动的许多词汇则来自肌肉活动的词汇,比如敏锐、深刻等。

听觉情感

大多数情况下,听觉都被客观化了,从而丧失了构成感觉情感的纯粹个人化的参照。但是,正是由于客观化的缘故,听觉变成了围绕着客体所产生的那些更加复杂的情感的中心。特别是,听觉构成了语言和音乐所产生的所有愉悦情感的感觉基础。但是,这些情绪效果超出了我们现在正在讨论的主题。然而,尽管音乐的旋律与和谐是非常复杂的审美感受,但是它们似乎也拥有感觉的一面,这表现为它们都可以在连续而规则地出现的神经放电现象中找到其感觉基础。另外,撇开旋律本身不说,缓慢的旋律通常都表现出悲伤,而快速的旋律则表现出欢快和高兴。通过与肌肉感觉相连接,声音获得了它们的情绪效果,比如在舞蹈的步伐和各种形式中就是如此。柔软的音调代表忧郁;大声则表示了不耐烦。深沉的音调表现出庄重和严肃;高音——除非高得变成了尖叫——则代表了高兴或者轻浮。非常特殊而不能言传的情感,则是由于乐器的音质或音色的特征太过鲜明的缘故,比如长笛、风琴、小提琴和风笛等。伴随着主旋律的不和谐音则会让人产生一种不安和渴望的情感。

视觉情感

和听觉一样,视觉也只拥有少量直接的情绪性质。当然,正是如此,视觉才通过间接连接而无限地扩大它们拥有的情绪范围。特别是,有机体缺乏直接的参照来使得视觉和听觉成为审美感受的基础。我们谈到情感的时候,其实就像知识一样:情感越直接——也就是说,情感越是没有超出感觉呈现的内容,那么情感也就越不发达。我们越是专注于这样的情感,而且越是忽视情感所依赖的物体或活动,那么情绪就越是不明确和不发达。视觉几乎不会产生直接的愉悦和痛苦,以至于它特别适合作为传递更高级的快乐和痛苦的手段。

感觉的特征

然而,即使是视觉,也不能完全免于产生情感。阳光普照一般都会带来愉悦,而长时间的黑暗则是令人忧郁的。连续几天的阴天,会让人产生抑郁。黑色看起来是忧郁的,或者是庄重;而白色则是欢快的。当和其他色彩相混合时,白色的数量往往影响着色彩的情绪基调,比如紫色和淡紫色的效果是有差别的,蓝色和海蓝色、红色和玫瑰红也是如此。有些混合色并没有代表任何情绪基调,比如说灰色和棕色,它们可以被合适地叫作中性色。这是因为,它们在情感上似乎是完全中性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文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放弃那些具有强烈的感觉性质的颜色,而是采用中性色彩。因此,灰色和棕色在衣服、家具等物品中占据了主要的地位。这和未开化的种族所拥有的品味是完全不同的。尽管中性色彩使得形状和图案等的情绪性质更加明显,并且不会马上让情感兴奋起来,但是由于未开化的种族不能欣赏这些更加微妙的愉悦,所以他们的品味还是习惯于在红色和黄色当中体验强烈的欢愉。歌德(goethe)认为,在光谱中,从红色到绿色都是增色,因为它们让情感变得兴奋;而从绿色到紫色则是减色,因为它们让情感沉寂下来。黄色似乎和温暖连接在一起,而纯蓝色则是冷色。原始部落的品味喜欢增色和暖色。不过也有可能出现风水轮流转的情况,那就是现代人在习惯了所谓的优雅品味之后,不再喜欢中性色彩了,因为他们再也无法在这些色彩中找到正常情况下本应激起的愉悦情感了。经历了一段太过优雅的时期之后,人们的品味重新转向那些亮色和暖色,而这些颜色曾一度被拒绝,因为它们被认为是野蛮和粗俗的。

理论的应用

可以看到,对感觉情感的讨论是符合我们的理论的。每一种感觉都代表了一种精神活动。虽然感觉是一种反应性的机械活动,但它仍然是一种活动;正因如此,我们预期它会产生愉悦和痛苦。由于感觉中的精神活动并不是纯粹形式化的,也并非遵循同一个模式,而是在性质各异的所有感觉系列中确定了它自己的位置,所以我们可以发现感觉情感在内容上是丰富多样的。由于情感是意识的个人化的一面,所以我们将会发现,感觉变得越客观化,它越不可能成为直接情感,即感觉情感。然而,由于知识是自我活动的一种模式,所以我们可以看到,那些在变成直接的感觉情感的过程中所丢失的感觉,将会以理智感的形式为媒介而再次出现。

第11章注释

默里:《心理学手册》,第330—348页;冯特:《生理心理学大纲》,第一卷,第465—499页;洛采:《微观世界》,第567—578页;莱科克:《心智与大脑》,第二卷,第274—293页;霍维茨:《心理分析》,第一卷,第191—201页和第二卷,第一部分,第88—122页;布劳巴赫(braubach):《情感心理学》,第12—39页;纳赫洛夫斯基(nahlowsky):《情感》,第130—156页;施奈德:《人的意志》,第117—246页。

关于气质,可参考冯特(同前)第二卷第345页及以后的内容;乔治:《心理学教科书》,第125—150页;乌尔里齐:《身体与心灵》,第二卷,第129—136页;布劳巴赫(同前),第112—140页;福尔克曼:《心理学教科书》,第一卷,第209—216页;福特拉格:《八篇心理学演讲》;以及亨勒的《人类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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