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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之为自由

自由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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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老话说:“自由的代价是永无休止的警觉。”这句话现在有特殊的意义。从压迫中获得解放是建立美利坚合众国的主导目标,自由与民主制度的观念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至于我们国家似乎把它看作理所当然的社会目标,并且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无需过多地考虑它,只需几句话就够了。但是,历史的教训是:随着人类关系每一个重大的变化,限制个人的生活因而阻碍自由的势力也随之而改变。因此,自由是一个永恒的目标,需要不断地奋斗和更新。它并不自动地使自身永存,除非它不断努力地战胜敌人,否则必将消失。

随着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破坏自由的势力越来越以精细的形式出现,它们的运行越来越阴狠。由于它们乍看起来似乎并不压制自由,所以也就越来越有效了。的确,初看起来,在运行的初期阶段,它们很可能大受欢迎,因为它们带有一些明显的优点——甚至可能有更大自由的前景。我们的先辈们为之奋斗的自由,主要是摆脱极其粗暴而明显的压迫形式,即由遥远的中央行使的政治权力的压迫。结果,我们就形成了这样的传统:自由的主要敌人是政府权力,自由的维护几乎等同于对每一次政治行动的扩展都怀有嫉恨的畏惧和反对。经过若干代人,我们才意识到:一个人民的政府,由人民主导的政府,应该是一个提供并保障个人自由的、积极的、必需的机构,而个人既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不是压迫的工具。这个教导至今还远远未被完全学好。

美国人民赢得独立的那些条件,其直接后果在很大程度上把自由等同于政治自由,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以一种消极的方式考虑这些自由。它的正面表达,主要局限于选举权和选择公职人员,从而间接地参与公共政策形成的权利,以及自身被选为政府官员的可能。选票成了自由的光荣象征。每年7月4日的演讲魔幻般地唤来一道奇景:自由人鱼贯而去,走向投票点,去领取无价的自由礼物。然而,人们却忽视了公民是在哪些条件下行使选举权的,那些条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和控制着选举权。对于很多人,也许对于广大民众来说,这种权利削弱成完全流于形式的东西。腐败现象开始蔓延;首脑和由首脑在幕后操纵的宗派政治机器成长并繁荣起来。只有阅读过一百年前霍拉斯·曼的著作和演讲,理想化地看待共和国早期的那些人才注意到,他在多大程度上把当时普遍的恶劣政治条件看作他呼吁建立并扩大普通公立学校的大部分理由。他抱怨的很多罪恶减少了,尽管还没有被消灭。但是,现在的政治情形以及过去的历史都使我们相信:把自由仅仅等同于政治自由,最终甚至连政治自由都会失去。

在我们国家的早期历史中,居民的重要自由实际上处于非政治领域。无主的土地,稀少且散居的人口,大多数是农村的、一个有待于被征服的大陆等等,这些表明:每个人都有空间——不仅仅有物理的空间,而且有个人的精力和首创性得以施展的空间、开拓事业的空间,似乎每一个有活力有才智并勤奋地将其利用的人都有无限的机会。荒地边界在不断地召唤。虽然边界是指地理上的边界并要求物理运动,但边界不只是边界,它还指经济的和道德的边界。事实上,它宣告美国就是机会。它展现出这样的前景:每一个为成功而努力的人都将获得成功的回报。机会的自由比政治的自由更多地缔造了真正的“美国梦”。即使在条件改变以后,并且在彻底地改变以后,它仍然持续地印刻在“机会自由”这一美国特色的观念上。这种机会自由是所有人的自由,它不因社会地位、出生、家庭背景不同而受到阻碍;最后,至少在名义上,没有种族和性别的歧视。

但是,社会情形的确改变了,并且是彻底地改变了。无主的土地几乎消失了。召唤人们去开垦的地理荒地实际上不复存在了。人们的习惯改变了,从适合农业条件改变为适合机械化工业的要求。人口显著地城市化,不仅仅在地域上,而且在标准和品味上。大规模机器生产的工业越来越集中,并且这种集中越来越多地处在集中化的金融的控制下。当机会平等所包含的自由在很大程度上是实际条件的表达时,它可以是理所当然的,而现在不再是这样。自由是需要运用所有可用的手段来奋力获取的东西。如果没有达到它,那么,独特的美国梦就变成一种记忆,美国式的、民主的自由理想最显著的特征便会遭受毁灭性的灾难。直到为机会平等而进行的自由之战获得胜利,自由的确就是社会的、经济的目标,美国教育体系必须尽其最大的努力来达到这个目标。

也许在某一时期,经济和社会条件使机会自由充分地接近实际的事实,以至于人们可以沾沾自喜地认为,这种自由是美国制度运行中固有的东西。即使如此,这些条件也只是过度地强调了机会的一个方面,即物质的、金钱的经济机会这一狭隘方面。大众衡量成功的尺度,主要是财产的占有、收入的扩充以及数量的增加。在片面强调物质机会造成的条件的影响下,人们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只要正式的法规平等地应用到所有的人,只要政府不对人们自然的行动自由进行所谓的干预,一切个人天生拥有了平等的自由。这种自由观念认为,每个人都有同等权利不受社会限制的束缚去从事商业活动和挣钱,只要他不违反成文法的条例。这种自由观念与政府是压迫的主要来源这个观念相吻合。这两个信念结合产生的结果是:把自由等同于自由放任的个人主义。查尔斯·a·比尔德(charles a.beard)引用约翰·r·康芒斯(john r.commons)在《教育在美国民主中的独特作用》 [3] 中的话说,这种哲学把民主自由等同于“个人主义、自私、分工、商品交换、平等、流通、自由的各项机械原则,等同于上帝安排,它使个人没有互利的意图而能够互利”。特权阶级的代表把这些观念当作自由哲学的本质。他们对法庭、对大众的道德信念产生了巨大的、有时是最大的影响。这种自由观念越有影响力,对大多数个人实际自由的侵犯就越为迅速。

正是在这种条件(刚才作了大致的描述)下,自由成为一种需要奋斗获得的目标,而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实。

正是在这种条件下,获取自由的问题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微妙,几乎涉及生活的每一个方面。达到自由目标的问题现在呈现出许多方面,即使提一提这些方面也超出了本文的范围。这里仅通过举例来说明几点。

经济的、个人主义的自由在全盛期,毫无疑问推动了发明、独创精神以及个人活力,促进了国家的工业发展,但也鼓励了一种不计后果的投机精神,给现在和将来的人们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它助长了自然资源粗暴、过度地利用,似乎自然资源真的能够永不枯竭。公共领地要保护,贫瘠的土地要修复成肥沃的土地,要与洪水进行战斗,要遏制我们的民族遗产大部分变成沙漠的势头,这都是我们为过去沉溺于所谓的经济自由的放纵行为交付的罚金。没有自然资源的富足存贮,所有人的平等自由就无从谈起。只有那些已经拥有它的人,才能享受它。如果要获得真正的机会平等,我们传统的浪费和破坏政策不仅必须修改,而且需要逆转。

如果工作和收入不能在一个合理的程度上得以保障,那么就几乎没有真正自由的可能。上一次的大萧条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这一教训,我无需作详细的论述。对于把自由等同于没有社会限制的个人主义,这里作一个令人痛苦的点评:数百万人失业了,积蓄也耗尽了,他们主要依靠非官方的施舍和公共救济为生。对自由的限制,不限于失业和无保障的直接牺牲者。商人中掀起了一股浪潮,反对公共救济施加的税务负担;这表明,他们也觉得他们的生产活动范围受到了限制。

然而,不幸的是,他们之中很少有人表现出倾向寻找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他们通常满足于抱怨他们不喜欢的征兆。

工业的集中和中心化也给他们通往真正的思想和行动自由的列车带来了极大的危险。应该指出一些来自宰制(regimentation)的危险,其根源是过度的政治集中。但是,我们不应该忽视工业和资金的集中化造成的极其大量的宰制。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颂扬农业政体以及独立的小生产者和店主,并预言工业化伴随的邪恶,而造成邪恶的一大理由是道德的理由。在早期政体下,个人也有机会要求亲自实施他的决策,这种行为伴随着满足感。在高度集中化的金融和工业政体下,大多数个人不过是附庸,他们势必成为一个巨大机器里的齿轮;而他们不理解这个巨大机器的运转,在它的管制下,他们没有职守,只有听天由命。如果普遍的自由要成为现实,就必须找到方法,使大多数个人比现在更好地参与工业过程的导向。对他们而言,仅仅获得更多的工业生产的物质产品和金钱产品,并不能保障他们的真正自由。

再举一例来说明现行条件限制个人自由的方式,使它成为一个有待于达到的目标,这就是狭隘民族主义的快速膨胀。这种限制推到了完全否认个人自由的极端,在独裁者统治的欧洲极权国家中就有这种极端形式。但是,如果以为对自由的束缚只限于这些国家,那就大错特错了。由于严重的民族主义,现在每一个国家都生活在过去战争施加的重负之下,也生活在未来战争威胁的笼罩之下。没有什么单一的力量像现代战争一样,对个人自由造成如此彻底的毁灭。不仅仅是个人生命和财产遭到战争带来的外在控制,他们的思想和表达能力也遭受同样的控制。战争是对整个人类施加的一种大规模的道德奴役。和平是获得自由这个目标必需的、紧迫的条件。

然而,美国生活中有一个领域,在那里,人们对政府行动的恐惧从来没有占优势。这就是教育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建国之父们用几乎全体一致的声音宣称:政府,即使不是全国的,也是地方的和各州的政府,应该积极地、建设性地采取行动。这种声音在我们整个历史过程中得到了政治活动家和教育活动家的不断响应。这种声音在美国人民心里唤起了热烈的回应,其热烈度超过了任何其他号召产生的效果。毫无疑问,很多家长响应这个号召,因为他们觉得学校教育打开了物质机会和成功的大门,否则这扇门对他们的孩子是紧闭的。但是,这种号召和响应不仅仅是物质上的。美国教育信仰赖以建立的信念是:没有教育,自由和平等机会的理想就只是空洞的幻想;自由发展最可靠、最有效的保障就是教育。

这个事实给学校和办学的教育者们施加了重大的责任。学校为自由这个社会经济目标的实现做了什么?它们在哪些地方失败了?与危及自由的威胁进行斗争的过程中,他们可以并且应该做什么?仅仅这些问题的提出就使我们注意到自由的一个方面,这是在此前的讨论中没有触及的一个根本方面——智力自由。尽法律所能保证的限度,联邦宪法里的自由和权利法案(很不幸在所有的州立宪法中都没有)保证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诉讼自由。这些都是我所说的智力自由的一些方面,称之为道德自由也许更好一些。比起外在的行动自由,永远的警觉更是这些自由付出的代价。在有些领域,人们感到,思想和表达的自由可能侵犯既得的特权并扰乱现行秩序。在这些领域,自由的敌人是有组织的、坚决的。学校是这些自由最终停泊的港湾和依托。因为学校比任何其他单一机构更关注自由的求知、争论和表达的发展。

学校通过模范和训导来灌输对这些自由形式的珍贵品质的信念,甚至学校自身成为实践自由求知、自由实验、自由交流的生动模范,这都是不够的。这些东西的确应该培养。但是,学校也有责任保证那些离开学校的人知道哪些观念是值得思考和表达的,有责任勇于用这些观念来打破反动势力和保守分子的阻碍。从长远看来,一切公开露骨的或私下阴暗的检查制度的最大帮凶和思想与表达自由的最大敌人,很有可能不是那些由于这种自由对自身地位和财产可能构成影响而感到害怕的人,而是人们抱有的无关痛痒和毫不相干的观念,以及表达这些观念无效的、甚至腐朽的方式。

思想和表达的自由的确是必要的。但是,正是由于它们对社会的健康和进步是必要的,所以,更加必要的是:观念应该是真正的观念,而不是虚假的观念;它应该是探索、观察和实验、收集和权衡证据的结果。与其他单一的机构相比,学校更有任务和责任在这个方向上形成稳定前进的态度。循规蹈矩的教学,不民主的学校行政,也许是产生某类人最可靠的方式;他们欣然屈服于外部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武力施加的,还是习俗和传统施加的,抑或是现存经济体系产生的各种社会压力施加的。如果自由智力的精神没有渗透学校的组织、管理、学习和方法,那就只能徒劳地期待学校培养出来的年轻人在面对社会问题和达到自由目标时积极进取地支持自由智力事业。

教育者在这方面有重要的责任。关于美国社会的经济目标,最初的简洁陈述中有这样的话:“教师应该越来越多地成为社群思想的领导者。”但是,教师不可能单独完成这个任务。同一段陈述进一步说,“为了这项任务,他们需要群体的团结以及公共舆论的支持,唤起人们认识自由这个方面的根本重要性”。重点在于大众有更大的经济自由,但这并不是最后的重点。它并不单独成立。最终,经济自由(它依赖于经济保障)是文化自由的一个手段。通过科学、艺术以及无限制的人类交流,人类精神获得全面的解放从而得以发展。学校是促进这种自由最卓越的潜在社会机构。

归根到底,自由是重要的,因为它是个人潜能得以实现的条件,也是社会进步的条件。没有光,人将毁灭。没有自由,光亮就会变得暗淡,黑暗开始笼罩。没有自由,古老的真理就变得陈腐破旧,从而不再是真理,仅仅是外在权威颁布的命令。没有自由,新真理的寻求,人性可以更安全正当行走的新路径的开辟就到了尽头。自由是对个人的解放,是社会朝着更加符合人性的、更高贵的方向前进的最终保障。束缚他人自由、特别是求知和交流自由的人所创造的条件,最终将危及他自己和他的后代的自由。永远的警觉是为维护和扩大自由付出的代价,学校应该是这种警觉永不停歇的看护人和创造者。

(熊文娴 译)

* * *

[1] 此文选自《杜威全集·晚期著作》第11卷,第192—197页。

[2] 首次发表于美国教育协会(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社会经济目标对于教育的意义:美国社会经济目标委员会报告》(implications of social-economic goals for education:a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n social-economic goals of america), 第9章,美国教育协会,1937年,第99—105页。

[3] 美国教育协会和校长部、教育政策委员会,《教育在美国民主中的独特作用》(the unique function of education in american democracy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该委员会,1937年,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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