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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天挺明史讲义

附录三 明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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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试 甲类

1.朱元璋的成功

雇农家庭,贫苦。流浪于白莲教区域,友朋中在起义军中有很多。而所参加的是红巾集团,其初起具有民族意识与阶级意识,与人民一致。

自将,渡江,向南发展,在张、陈夹缝中与元作斗争,在红军旗帜下南进,衡量张、陈的条件决定战略、策略。

主要兵源是农民,抓住农民的优缺点。以不杀掠为号召,以维护生产为号召,团结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减少他们为元服务的机会。

对蒙古的政策照顾了蒙古人、色目人。

朱元璋,贫苦外来佃工的儿子,来自对外族侵略有认识的迷信家庭,流浪八年积累了社会经验。

参加农民军1352;在红军旗帜下南进(1353—1360);与元朝妥协与陈友谅斗争(1361—1365);同时提出反元、反白莲教口号(1366);最后的种族政策(1367):推翻元朝的统治,承认元在中国有一定功绩,同样看待蒙古、色目人。

朱元璋的整个政策:逐胡虏、除暴乱、使民皆得其所。

恢复生产,提倡生产,增加生产。励农、屯田、垦荒、水利。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巩固自己统治。

2.朱元璋种族政策

朱元璋外祖是宋末崖山抗元的士兵。1352参加红巾,是反元的队伍。1361参与元代察罕帖木儿妥协。1366提出反元的号召,只攻其腐败。1367发布鲜明的种族政策,目的在对当时拥元的人。推翻元代胡人的统治,“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承认元在中国有一定功绩,对世祖的批评,承认其帝统,以为入主是天意,目的在反映自己的能应天命,不必恢复宋朝。同样看待蒙古色目人民,皆吾亦子,“与中华之人抚养无异”。

民族的大融合。出塞人数。留住的同化。

3.明代赋役的改良

赋役本身的缺点;折色、免役造成的弊窦、亩有大小,赋有重轻。

人民的要求:赋役合一;依田定税;简化税则;收银不征物;人人平等而易知。

试探的办法:征一法;纲银;一串铃;十段锦;平米;一条鞭,一条鞭的批评。

4.元末领导农民起义的白莲会

“宗教色彩是东方各种运动所共有的一个特点。”(马克思)

人民自己的组织,说出了人民的苦痛与愿望,坚定了人民的信心,鼓励了人民的行动,不是用宗教作掩护,而是以宗教为组织,秘密宗教,封建组织。

教义:长期潜伏人民群众中间,杂糅中外(摩尼、弥勒)教义,结合地方迷信,不限男女老幼,不必出家念佛。

愿望:推翻现状,改换朝代,解除痛苦,改善生活。

批判:

5.明初的土地政策

建立在元代土地政策之上。

南:依丁力耕种,不以旧田为限

河北:占田

中原:计民授田。

军队屯田:以军隶卫,以屯养军。

1368始核田,以前只核户口。

不能重新分配土地之原因,起义已十余年未动土地。朱元璋东西作战仰赖于五府之赋(地主),革命过程中为了减少敌人,曾争取地主拥护与合作,新政策对于农民有利,类似重分。

6.朱元璋的民族立场

参看甲类2。

7.元代人民的负担

元取民宽之说不可信。

贵族的剥削:侵占、把持、骚扰、抢掠、营利,以蒙古人为主,色目人是帮凶,汉南人亦有因之得利以欺压本族人者。

高利贷:羊羔利、偿牛马、岁倍息、斡脱官钱、行运斡脱。

赋税:六课、四品、扑买、和买、额外课。

差役:次第、差拔、押运、站赤。

8.朱元璋的出身与他的起兵

贫苦外来佃工的儿子,由其家庭屡迁知其无田,死无葬地,由其两兄作赘婿知其甚贫。对外族侵略有认识的迷信家庭,与白莲教容易接近。流浪八年积累了社会经验,全在白莲教区。参加农民军1352,由于阶级认识与民族认识有相当基础。参加时卜卦,知其还在犹豫,卜卦只卜投元与不出,知其已有参加起义倾向,不是强迫的,不是不得已,而是自发的。

9.蒙古统治中国时期的政策

1202,已有各人专用的牧地。1213,下河北,有改垦田为牧地的事。1229,牧地与垦田兼有,而以牧地为主。1233,下河南,分配土地为贵族份地。1236,份地由官吏收租。1254,已知农业重要,倡导农业。1261,原有牧地,听许人民耕种。1263,下令禁止改农田为牧场。1273,在和林屯田,仅八十一人。1276,下江南,维持宋代的租佃旧关系。

10.李自成的成功和失败

1628陕北农民起义。1631李自成参加高迎祥部。1633李自成自成一军,隶高迎祥。1634李诈降陈奇瑜,转危为安,名大著。1635荥阳大会,全由李部署。1636由皖归陕,高迎祥死,李为闯王。1637由陕入蜀,大流窜。1638李军失利,潜入商洛山中。1639李自成后出,战争复转向高潮。1640李入河南,开始有较明确之斗争目标,随政治上的发展,军事亦进入反攻胜利之新阶段。1641李在河南,牛金星降。1642李由河南入襄阳。1643李由襄阳还陕。1644由陕入晋,北上经大同、宣化、昌平,攻下北京。1644退出北京回陕。1645由陕入鄂、赣。

满清的入侵:1629,1636,1638,1642,1644。

明军的围攻:1632,1633,1634,1639。

清兵的突然入关:吴三桂的叛变;地主的叛变。

11.明代历史的特点

封建社会的晚期:从城市、货币说明。

长期分裂和外族统治后统一时期;农民大起义后的新王朝;国内外商业发达时期;中国周围许多少数民族兴起;天主教和西洋科学进入中国。

12.元代的种族矛盾

种族的等级,种族的限制,蒙古人与汉南人的地位悬殊,文化习俗不同所造成的矛盾,元代种族问题的特点。

13.白莲会与摩尼教

东方各种运动的特点;人民自己的组织;摩尼教起源于三世纪,唯心的、有斗争性的、不彻底的;二宗三际;明教,小明王,大明;元末革命中发挥的作用。

14.明代的丁役

原则:计户分甲、计丁出夫、因事定役、因产均力。

限制:成丁、不成丁、任役、不任役、免役、永充役。

种类:里甲(户轮年)、均徭(丁)、杂泛(临时)差役的繁杂、营供、值日、承值、听解—京徭部解、值堂、主守、支应、协济、粮长、三重役

变通:银差、力差。

丁役制的流弊:放富差贫、重役破家。

丁役制的改良:一条鞭。

15.朱元璋与农民革命胜利果实

参考甲类8。

不能说朱元璋篡夺农民革命胜利果实。他参加了革命,进行过斗争满足人民的某些愿望。

16.元末的红巾起义军

元末的自然灾害;

元末的治黄河,影响生产;

1351五月汝颍兵起,1351八月蕲黄兵起,何以先起于此;

由白莲会领导;

参加的主要力量,何以成了不可扑灭力量,起义人的出身。

17.蒙古统治下的中国社会

入中国后的社会性质;

土地政策;种族压迫;人民负担。

18.明代历史的分段

洪武元年至正德十六年 1368—1521

洪武元年至宣德十年 1368—1435 六十八年

正统元年至正德十六年 1436—1521 八十六年

嘉靖元年至崇祯十七年 1522—1644

嘉靖元年至隆庆六年 1522—1572 五十一年

万历元年至崇祯十七年 1573—1644 七十二年

二、口试 乙类

1.明末农民起义发动于陕北

陕西巡抚乔应甲、延绥巡抚朱童蒙贪黩不法。崇祯元年(1628)陕西大饥。延绥缺饷,固原兵劫州库。满清入侵,山西巡抚耿如杞勤王,兵败而西;延绥总兵吴自勉、甘肃巡抚梅之焕兵亦溃。山陕游民仰驿糈者众,驿裁无所得食。地瘠民贫,赋增不已。

2.明末统治者破坏农民起义的阴谋

分化 赈济

利诱 “抚”

武力镇压 “剿”

杀降 “阳抚阴剿”,“先抚后剿”

3.元末红巾起义发动于汝颍

1351年五月汝颍兵起,元属河南江北行中书省;

原属金朝统治:土地被改为分地。

宋元战争区域: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严重压迫。

白莲会传布地区:贾鲁治河的附近,自然灾害重。

4.朱元璋参加农民革命后,向南发展

朱元璋1352参加农民革命,1355取和州,渡江取太平,在红巾旗帜下南进。1356取采石、南京、镇江、广德。1357取长兴、常州、宁国、嶶州、池州。1358取建德、婺州。1359取诸暨、衢州、处州,其后略。北面韩林儿、刘福通根据地,江南之东为张士诚,西为陈友谅,为避免冲突。以南进为宜。凡此诸城内在元人手,攻之甚易。用红军旗帜南北遥相呼应,其势较盛。

5.色目人在元朝的地位

6.明代的官田与民田

区别:名称;性质——役;赋;买卖。

比例:1502年土地为例1/7(官),6/7(民)。

1432年苏州为例17/18(官),1/18(民),极端的例子。

7.明代一条鞭法

明代中叶后赋役改良方法的最后实行的一个办法。

创始于嘉靖十年(1531),全国试行于万历九年(1581)。

“一切之名而非一定之名”(于慎行),就是说是一般的原则而不是一样的办法。省与省可能不同,县与县可能不同,因之负担不统一。

以县为单位将所有全县的田赋、里甲、均徭、杂泛等等加而为一,以全县田亩分任。不分丁、户、田亩。

便南不便北,便粮不便差。

8.元、明两代佃户在政治和法律上的地位

9.朱元璋与扩廓帖木儿的关系

1361,朱元璋与陈友谅作战,恐元军攻其后,遂致书察罕帖木儿通好。察罕死,扩廓继其位,遂与扩廓通好。居间人是方国珍。三月方献朱马鞍,七月陈攻下安庆,八月致书察罕,十二月元遣尚书张昶经庆元(方所驻地)授朱江西行省平章政事,不受。

红巾中人无与元妥协者。

朱元璋逐元之后,招扩廓降,被拒。朱称之为大丈夫。

10.朱元璋在1366讨伐张士诚的檄文

同时提出反元反白莲教,假使只反白莲教则与乡军无别,假使只反元不反教则与红军无别;

朱元璋公开正式宣布自己政策之始;

檄文中只攻元代之政治腐败未及种族之压迫;

张士诚与红巾无关,讨张而攻白莲教;

檄文系龙凤年号,称皇帝圣旨(韩林儿)而极攻红巾;

其时刘福通已死,韩林儿已衰,农民起义已十六年1351—1366,人民一致的愿望是安居,是生产,是统一,盖为此以迎合。

11.元朝蒙古人和汉人在政治上的地位

12.朱元璋起义后的整个政策

“志在逐胡虏,除暴乱,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国之耻。”

“誓除祸乱,以安天下。”

“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

恢复生产,提倡生产,增加生产。劝农,屯田,水利,垦荒。保护劳动力,提高生产,巩固自己统治权。

13.和买与扑买

14.白莲会与弥勒教

参考甲类4。

弥勒教:消极的,等待的,寄空想于未来的,说出了人民苦痛,坚定了人民信心。

15.明末的加派

万历四十六年1618 辽饷 每亩三厘五毫 约得200万

四十七年1619 辽饷 每亩三厘五毫 通前共七厘

四十八年1620 辽饷 每亩二厘 通前共九里 共得520万

天启二年1622 供饷 设郡县兵

崇祯三年1630 辽饷 三厘 通前共一分二厘,共得680万

八年1635 助饷 每两征一钱

十年1637 剿饷(均输法,输饷四厘八毫,约得192万)

崇祯十二年1639 练饷 一分 共增730万

16.明初与明末的农田

洪武二十六年1393 8,507,623顷

弘治十五年15024,228,058顷

万历六年15787,013,976顷

康熙七年16715,459,170顷

原因

17.明代的军屯

军籍与卫所 以军隶卫,以屯养军。

屯军与屯粮 始于1358吴良镇江阴,每户五十亩,年缴十二石。

明代军屯数 洪武893000余顷,万历644000余顷。

明代军队数 洪武1,842,400人,永乐以后2,760,800人。

屯田不足

18.明代庄田的性质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与国家之起源》;

唐代实封户 不同;

元代分地 不同;

封建土地剥削的一种赠与方式,能分不能卖。

三、口试 丙类

1.“排年”

一百十户为一里,以丁粮多者十户为长,分十甲,甲十户,岁役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

2.“岁派”

岁派是经常的附加,如加添禄米,加添俸粮等项,国家无此正额,乃加于人民身上,另征。始于宣德。

3.朱元璋起义后纪年的年号

“龙凤”:韩林儿的年号

4.“斡脱官钱”

元代色目人善经营,放高利贷,许多贵族将资本交给他们放债,利息很重,当时称为“斡脱官钱”。

5.元末乡军和香军

元末红巾起义军,崇信白莲会,统治者说他们烧香惑众,称之为“香军”。“乡军”是反对农民起义军的地主武装,又称“义兵”、“民兵”。

6.“扑买”

就是包税,有权势的人向政府承包一项税务或一个关卡,讲好税额,由承包人缴纳,政府不再过问他的征收办法,由他自己规定办法及正当税率以外的增收,因之增加了人民负担,这是元朝的名称。

7.“驱口”

战争俘获的或用钱买来的奴隶,元朝称为驱口。

8.“永充役”

着于籍,永不能脱改,称永充役,如军籍、匠籍、龟籍之军役、匠役、龟役。

9.明代军和兵

军为有军籍之人,永远任军役,以屯田为贍养。兵为招募之兵,给饷。

10.“宫庄”

洪熙时有仁寿宫庄;

天顺时以没收曹吉祥地为宫中庄田。

11.“京徭”

明代丁役之一种,输送物品文件至京师,曰京徭。京徭以京中收纳了输送物品后才算完成任务,如不接受或挑剔,就算没有完成,因之多赔累。

12.“纲银”

“纲银者,举民间应役岁费,丁四粮六,总征之。易知而不繁,若网之有纲也”。

13.明末三饷

辽饷、剿饷、练饷。

14.“荥阳大会”

1635明末起义军十三家七十二营会于荥阳,一切部署均出李自成。是为荥阳大会。

15.明代丁役中的三重役

听解——解户;直堂——斗库;粮长。

16.元朝种族区分的开始

1279平宋以后;

1285诏称“新附人”;

1286诏称“以南人参用”,“参用南人”;

17.“怯薛”

18.“活洒”

地主与吏胥勾结,将应纳田赋数额分摊于旁人户内,由旁人代缴,本人逃避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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