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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天挺明史讲义

第四章 元末之丧乱与明太祖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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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元末之衰乱

一、元末之社会

1.宋末元初之强占民田

《续文献通考一·田赋一》:“(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宋未亡)十二月诏:凡军将校及宋官吏有以势力夺民田庐产业者,各还本主;无主,则以给附近之无生产者。”(《十通》本,2780页)

又,“(至元时)东平布衣赵天麟上《太平金镜策》略曰: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孳畜。又江南豪家广占农地,驱役佃户,无爵邑而有封君之贵,无印节而有官府之权,恣纵妄为靡所不至,贫家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荆楚之域至有雇妻鬻子者,衣食不足由豪富兼并故也……”(《十通》本,2781页)

又,“(成宗大德元年,1297)十一月,禁诸王驸马并权豪毋夺民田,其献田者有刑。至二年正月又禁诸王公主驸马受诸人呈献公私田地及擅招户者”。(《十通》本,2782页)

2.元末之灾旱饥馑

《元史》二十七《英宗纪一》:延祐(仁宗)七年(1320)二月壬子,“赈大同,丰州诸驿饥。”

三月“壬午,赈陈州、嘉定州饥”,“壬辰,赈宁夏路军民饥”,“甲午,赈木怜、浑都儿等十一驿饥”。

四月“己巳,河间、真定、济南等处蒙古军饥,赈之。”

“是月,左卫屯田旱,蝗;左翊屯田虫食麦苗;亳州水。”

五月,“辛巳,汝宁府霖雨伤麦禾,发粟五千石赈粜之”。“己丑,大同云内、丰胜诸郡县饥,发粟万三千石贷之。”

五月,“甲午,沈阳军民饥,给钞万二千五百贯赈之”。(7.a.)

六月,“戊辰,赈雷家驿户钞万五千贯”。(同月甲戌赐北边诸王十人钞各二万五千贯,又修宁夏钦察鲁佛事给钞二百一十二万贯,相差甚巨。8.b.)

八月,“庚午,发米十万石赈粜京师贫民”。(11.a.)

九月癸巳,“沈阳水旱害稼”。(11.b.)

十二月乙卯,“河南饥”。(14.a.)

“是岁河决汴梁原武,浸灌诸县。”(15.b.)

至治元年(1321)正月癸巳,“蕲州蕲水县饥,赈粮三月。奉元路饥,禁酒”。

二月,“汴梁,归德饥,发粟十万石赈粜。河南安丰饥,以钞二万五千贯粟五万石赈之”。(16.b.)

38.4.1

3.元末自然灾害

《元史》四十一《顺帝纪》,至正七年(1347年)十一月“乙巳,中书户部言:‘各处水旱,田禾不收,湖广、云南盗贼蜂起,兵费不给。’”(13页)

又,八年(1348)十一月,“监察御史张桢……又言……今灾异迭见,盗贼蜂起”。(17页)

又,“监察御史李泌言……今灾异屡起,河决地震,盗贼滋蔓”。(17页)

《元史》四十二《顺帝纪》,至正九年(1349)三月,“是月河北溃,陈州麒麟生,不乳而死”。

又四月,“壬午,以河间盐运司水灾,住煎盐三万引”。(1页)

又五月,“是月,白茅河东注沛县,遂成巨浸。蜀江大溢,浸汉阳城,民大饥”。(2页)

又七月,“是月大霖雨,水没高唐州城,江汉溢,漂没民居、禾稼”。

《元史》四十一《顺帝纪》,至正十年。

4.元明之际之凋敝

《明太祖实录》二〇,丙午年(1366),“五月壬午朔,上还自濠州。谕中书省臣曰:‘吾往濠州,所经州县,见百姓稀少,田野荒芜,由兵兴以来,人民死亡,或流徙他郡,不得以归乡里,骨肉离散,生业荡尽。此辈宁无怨嗟?怨嗟之起,皆足以伤和气。尔中书其命有司遍加体访,俾之各还乡土,仍复旧业,以遂生息,庶几斯民不致失所。’”

5.贾鲁导河南复故道

《明史》八十三《河渠志一·黄河上》:“黄河自唐以前皆北入海。宋熙宁(神宗,1068—1077)中始分趋东南,一合泗入淮,一合济入海。金明昌(章宗,当南宋光宗,1190—1195)中,北流绝,全河皆入淮,元溃溢不时,至正(1341—1367)中受害尤甚,济宁、曹、郓间漂没千余里。贾鲁为总制,导使南汇淮入海。明洪武元年(1368),决曹州双河口,入鱼台……”

6.元亡不关治河

《元史》六十六《河渠志三·黄河》:“(至正)十一年(1351)四月初四日,下诏中外,命(贾)鲁以工部尚书为总治河防使,进秩二品,授以银印。发汴梁、大名十有三路民十五万人,庐州等戍十有八翼军二万人供役,一切从事大小军民,咸禀节度,便宜兴缮。是月二十二日鸠工,七月疏凿成。八月决水故河。九月舟楫通行。十一月,水土工毕,诸扫诸堤成,河乃复故道,南汇于淮,又东入于海。(自定议凡七月余,自鸠工凡七月或六月余。)……特命翰林学士承旨欧阳玄制河平碑文,以旌劳绩。(欧阳)玄既为河平之碑,又……乃从(贾)鲁访问方略,及询过客,质吏牍,作《至正河防记》……其言曰……(中叙工料甚详)……玄之言曰:‘是役也,朝廷不惜重费,不吝高爵,为民辟害,脱脱能体上意,不惮焦劳,不恤浮议,为国拯民。(贾)鲁能竭其心思智计之巧,乘其精神胆气之壮,不惜劬劳,不畏讥评,以报君相知人之明,宜悉书之,使职史氏者有所考证也。’先是,岁庚寅(至正十年,1350)河南北童谣云‘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及鲁治河,果于黄陵冈得石人一眼,而汝、颍之妖寇乘时而起,议者往往以谓天下之乱,皆由贾鲁治河之役,劳民动众之所致。殊不知元之所以亡者,实基于上下因循,狃于宴安之习,纪纲废弛,风俗偷薄,其致乱之阶,非一朝一夕之故,所由来久矣。不此之察,乃独归咎于是役,是徒以成败论世,非通论也。设使贾鲁不与是役,天下之乱,讵无从而起乎?今故具录玄所记,庶来者得以详焉!”

7.元代的河南江北道

《元史》五九《地理志二》:“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十二、府七、州一……河南江北道肃政廉访司,汴梁路……河南府路……南阳府……汝宁府……以息、颖、信阳、光四州隶焉……归德府唐宋州,宋升南京,……金为归德府,金亡,宋复取之……元初与亳之酂县同时归附……(至元)八年,以宿、亳、徐、邳并隶焉……襄阳路……蕲州路……黄州路……”

《元史》六三《地理志六》,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武昌路“宪宗末年,世祖南伐,自黄州阳罗洑横桥梁,贯铁锁至鄂州之白鹿矶,大兵毕渡”。

8.元末群盗蜂起之原因

《元史》四十一《顺帝纪四》:“(至正)五年(1345)……三月……是月以陈思谦参议中书省事,先是,思谦建言所在盗起,盖由岁饥民贫,宜大发仓廪振之,以收人心,仍分布重兵镇抚中夏,不听。”

《元史》四十一《顺帝纪四》:“(至正)七年(1347)……十一月……乙巳,中书户部言:‘各处水旱,田禾不收,湖广、云南盗贼蜂起,兵费不给,而各位怯薛冗食甚多,乞赐分拣。”

《元史》四十二《顺帝纪五》:“(至正)十二年(1352)……五月……庚辰,监察御史彻彻帖木儿等言:‘河南诸处群盗辄引亡宋故号,以为口实,宜以瀛国公子和尚赵完普及亲属徙沙州安置,禁勿与人交通。’从之。”

《元史》三十九《顺帝本纪二》,(至元三年1337)“五月……戊申,诏:‘汝宁棒胡,广东朱光卿、聂秀卿等皆系汉人,汉人有官于省、台、院及翰林集贤者,可讲求诛捕之法以闻。’”

又,“(至元三年十二月)……是岁……伯颜请杀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帝不从”。

《元史》一三八《脱脱传》:“(至正)二十六年监察御史圣奴、也先、撒都失里等复言:‘奸邪构害大臣(谓十四年别儿怯不花、哈麻等之陷脱脱),以致临敌易将(脱脱时讨张士诚),我国家兵机不振从此始,钱粮之耗从此始,盗贼纵横从此始,生民之涂炭从此始。设使脱脱不死,安得天下有今日之乱哉!’”

《元史》一四一《太不花传》:“(至正)十四年(1354)……山东河北诸军悉令太不花节制,而太不花乃以军士乏粮之故,颇骄傲不遵朝廷命令,军士又往往剽掠为民患。”

又(至正十五年,1355)会朝廷复拜太平(字允中,初姓贺氏,名惟一,后赐姓蒙古氏,名太平)为中书左丞相,太不花闻之,意不能平,叹曰:‘我不负朝廷,朝廷负我矣。太平汉人,今乃复居中用事,安受逸乐,我反在外勤苦耶?’及击贼,贼且退,诸将皆欲乘胜渡江,而太不花乃反勒兵而退,以养锐为名,其后贼犯汴梁,守臣请援兵,至十往反,太不花乃始率兵援汴梁,而犹按甲不进。时睢、亳、太康俱已陷,边警日急……既而纵军出掠,百里之内,荡然无遗,继又渡师河北,声取曹濮,遂驻于彰德、卫辉,俄而曹、濮之贼奔窜晋、冀,大同亦相继不守,遂蔓延不可制。”

9.元末盗起及乱亡之原因

二十八年十一月七日改定稿

一、兵力衰弱

元以外族入主中原,本以武功致胜,而后世兵力渐衰者。

1.南北混一后,以蒙古军屯中原,渐渐腐化。

2.军官世袭,使纨绔之童统握兵符任折冲。(《新元史·兵志序》)

3.骨肉叛乱,滥用兵力(为太宗窝阔台子孙与宪宗蒙哥之仇雠相寻至四十年),元气大伤。

4.顺帝即位,贼盗四方蜂起,兵力疲罢。

二、人心之去,人心离贰

1.元代人民有阶级之分(蒙古、色目、汉、南),起兵诸人多以恢复民族相号召。

2.民生困敝,而计臣如阿合马、卢世荣、桑哥之流,聚敛不已。如增盐税,搜括户口,卖官鬻爵。田禾不收,兵费不给,而各位怯薛冗食甚多。《新元史·百官志三》,“又有怯薛人员,奉旨署事,别无颁受宣命”。

3.番僧横恣,气焰熏灼。

4.田禾不收,漕运阻绝,四方告饥。

三、纲纪废弛

1.刑宽法玩。

2.军士骄纵,剽掠为民患。往往掠良徼赏。

3.宰臣恣虐,元主昏淫。如燕帖木儿、伯颜、哈麻、东国,变乱成宪。

4.诸帅之争:a.如孛罗帖木儿与察罕帖木儿之仇隙。b.扩廓帖木儿之与孛罗、李思齐、张良弼之抗争。

5.朝廷以姑息为事。

6.上下因循,狃于宴安。

四、劳役繁兴

1.治河。至正四年治河。

2.复黄河改道——开河。至正十一年(十七万人)。

五、哭荒荐臻

a.蒙古人喜聚敛,色目人善理财,相互掊克,造成经济阶级,而人民困。

b.汉人、南人提倡王化与儒术,元世祖喜汉化而不能以德礼齐之,造成刑宽法玩。

c.蒙古人入中原,定种族阶级,又以战胜统制者自居,与人民不能合作,骄奢淫佚,于是军队腐化,人民离心。

28.11.7定稿 30.10.9日讲

10.元衰亡之原因

远因,一般原因:

1.骨肉叛离。如太宗窝阔台子孙与宪宗蒙哥之仇雠,至世祖忽必烈时叛乱凡四十年。元气大伤。

2.计臣聚敛。如阿合马、卢世荣、桑哥之增盐税搜括户口,卖官鬻爵,民生困敝。

3.番僧恣横。后人有“元之天下半亡于僧”之言。帝师之命与诏敕并

行西土,帝后妃主皆因受戒为之膜拜。为其徒者怙势恣睢,日新月盛,气焰熏灼,延于四方。(《元史纪事本末》卷十八《佛教之崇》,商务本,112页)

4.君统紊乱。如武宗与阿难答、英宗与和世瑓、明宗兄弟与天顺帝诸争杀。(《元史纪事本末》卷十九、二十一、二十二)

5.纪纲废弛。

6.风俗偷薄。(《元史》及《元史纪事本末》卷十三《治河》,商务本,84页)

7.刑宽法玩。世祖混一,蠲繁苛,画新法,五等定罪囚多老死。西僧天赦,奸宄逋逃,漏网吞舟,焚巢四起,元之不振盖由玩法乎。(《元史纪事本末》卷十一《律令之定》张溥曰云云,商务本,65页)

近因,促成原因(东南兵起之原因):

1.治河。a.顺帝至正四年正月,河决曹州,发丁夫万五千八百修筑。b.至正十一年四月命贾鲁开黄河故道,发河南北兵民十七万。《元史》史臣曰:“议者往往谓天下之乱皆由贾鲁治河之役劳民动众之所致。”《元史》:“及发丁夫开河,民心益愁怨思乱。”

2.姑息。顺帝至正八年台州方国珍兵起,既而请降,时朝廷方事姑息,卒从其请。(《元史纪事本末》卷二十六《东南丧乱》,商务本,157页)

3.掠良徼赏。至正十二年郭子兴见汝颍起兵,亦举兵,据濠州,彻里不花率兵欲复濠州,惮不敢进,惟日掠良民指称为盗以徼赏,由是人皆汹汹不安。

4.漕阻粮绝。顺帝至正十八年察罕帖木儿平刘福通,先是中原乱,江南海漕不复通,京帅屡告饥,至是河南既定,檄书达江浙,海漕乃复至。

5.元主昏淫。a.哈麻进西天僧以运气术媚帝,号演揲儿法;秃鲁帖木儿进西番僧伽璘真善秘密法,帝日从事其法,广取妇女,惟淫戏是乐。b.帝在位久,优柔多欲,上下无事(张溥云)。皇太子春秋日盛,军国之事皆其所临决,皇后奇氏乃谋内禅太子,丞相太平不答罢去,帝益厌政,宦者朴不花乘间用事,四方警报皆不以闻,中外忧愤。(《元史纪事本末》二十七《诸帅之争》,商务本,166页)

6.宰臣骄横。a.顺帝元统元年三月燕帖木耳死,燕帖木耳秉政以来肆行无忌。b.至元六年黜中书大丞相伯颜,伯颜独秉国钧,专权自恣,变乱成宪,虐害天下。c.脱脱远谪,哈麻主政,导帝为淫乐。

7.诸帅之争。a.孛罗帖木儿与察罕帖木儿之仇隙;b.扩廓帖木儿(察罕子)与孛罗、李思齐、张良弼之抗争。

东南兵起成功之故

1.因治河劳众而思乱;2.政府姑息而奖乱;3.军帅掠良而逼乱;4.海漕阻绝而成乱。

11.元末革命运动之性质

蒙思明《元代社会阶级制度》v之a,207—216页(摘录原文):“前人往往以纯民族革命解释元明更代史迹者,殆未必然也。”(207页)

“前述元代三阶级之区分(贵族、官僚、僧侣、地主、富商合成之上层阶级,人数最多之中间阶级,奴隶佃户之下层阶级),皆基于经济而不基于种族;为时既久,则阶级间之对立日益鲜明,亦日益紧迫,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豪者益豪,而弱者益弱,经数十年之发展,遂造成一不得不变之情势。而直接诱导此一变动之爆发者,则由元末之天灾频仍。”(217页)

“溯革命之酝酿……其革命之目的,乃一理想世界之追求,以弥勒佛降生为信念……而此种理想世界,即当日贫民生活之极端对比……基于此种希望而发生之革命,自必为一不满现实社会经济之结构而企图与以更易之革命,毫无种族意识存乎其间也。”(209—210页)

“故革命民众之所为者,则为‘焚荡城郭,杀戮士夫’,欲将现在之经济阶级彻底而破坏之;而未闻杀戮蒙古、色目人也。其集兵以拒抗革命民众者,亦非蒙古、色目人士;而为汉人、南人中之财富阶级,其有力足以推翻元室人之统治者也。是元末二十年之斗争,实为‘欲维持现状之财富阶级’与‘欲推翻现状之贫苦民众’之斗争,而非汉人、南人反抗蒙古人之统治之斗争。”(216页)

“元末之革命运动,虽不免有若干之民族矛盾,而民族矛盾非革命之主因。”(216页)

28.4.6

12.元初之风俗

王祎《王忠文公文集》卷二〇《时斋先生俞公墓表》:“元既有因江南,以豪侈粗戾变礼文之俗,未数十年熏渍狃狎胥化成风,而宋之遗俗销灭尽矣。为士者辫发短衣,效其语言容饰以自附于上,冀速获仕进,否则讪笑以为鄙怯,非确然自信者鲜不为之变。”(532页)

13.元末之宴集

刘基《诚意伯文集》卷五《牡丹会诗序》:“予尝见世俗之为宴集,大率以声色为盛礼,故女乐不具则主客莫不黯然而无欢,及夫觞酌既繁,性情交荡,男女混杂,谑浪亵侮百不一顾,有向隅而不获与群,则愤愤然见于色,形于辞,故始之以笑傲,而终之以斗争,以为有人之心者,无不知恶而绝之也,而世方以是为能放旷豁达,以尽主客之情,然则与禽兽奚异哉。”(商务,《国学丛书》铅印本,116页。序作于至正十四年甲午。)

28.12.26

14.元末乡里之扰

贝琼《清江贝先生文集》卷二五《归耕处纪》:“元季之变,大发州郡丁,操兵以从征伐,远近骚然,虽欲耕而不可得者,非独三吴为然已。”(105页)

15.元末之贪污

刘继庄《广阳杂记》三:“元朝末年官贪吏污,因蒙古色目人罔然不知廉耻之为何物,其问人讨钱各有名目:所属始参曰拜见钱,无事白要曰撒花钱,逢节曰追节钱,生辰曰生日钱,管事而索曰常例钱,送迎曰人情钱,勾追曰赍发钱,讼诉曰公事钱。觅得钱多曰得手,除得州美曰好地分,补得职近曰好窠窟,漫不知忠君报国之为何事矣。刘继庄曰若明初吾不知也,明季耳目之所睹记何一不然耶?”(16页)

案:王源《刘处士墓表》,刘继庄生于戊子(顺治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此云‘明季耳目之所睹记’何哉?又墓表言其年四十八,应卒于康熙三十四年。

16.元末之士大夫

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卷五《送欧阳公辅序》(公辅为欧阳玄之孙,官中书左司都事,明兴官陕西按察佥事):“尝与之论元社之所以屋,虽天命而致之,岂不由人乎哉。天历元统以来,海内无事,士大夫安富贵而养功名,职于郡县者以将迎为要,以依违为贤,以渔猎为务。而司宪度者亦皆保其禄位,顾其妻子,类欲树私恩为自完之计。其低徊涩缩苟且岁月,不以是是非非为意者则号识大体而尤见重,上下相蒙,政以贿成,驯至至正间变起意外而遂莫之支焉。然则其亡也天耶人耶,必有以辨之矣。於戏,公辅真知言哉。”(《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本,68页)

28.12.8

17.宋濂仕元

《明书》一四四《宋濂传》:“至正己丑(九年)以布衣荐,为元翰林国史编修,会世乱自韬闷,遁入小龙门山。”(2853页)

危素《黄文献公神道碑》:“至正十七年闰月丙午……薨于家,是月己未其孤梓与门人……葬于所居义乌县东北三里崇德乡东野之原,明年以门人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同郡宋濂之状至京师,属临川危素铭其神道之碑。”见金涓《青村遗稿》附录。(《丛书集成》排印《金华丛书》,32页)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十七《宋太史传》:“至正中用大臣荐,擢将仕佐郎,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自布衣入史馆为太史氏,此儒者之特选,而景濂素不嗜仕进,固辞避不肯就,会世乱益韬闷不欲事表显。”(445页)

28.12.17—22

刘基《诚意伯文集》卷五《宋景濂学士文集序》:“至正中,词林诸公奏为国史编修,力辞不起。”(131页)

18.元代乱亡与吹斯戬

《元史》二〇五《奸臣·吹斯戬传》:“(至正)二十四年三月帝因下诏削夺其官爵……四月博啰特穆尔乃遣图沁特穆尔 称兵犯阙,必得吹斯戬、保布哈乃已,帝不得已缚二人畀之,遂皆为博啰特穆尔所杀。已而监察御史复奏言:‘吹斯戬……鬻狱卖官,费耗库藏,居庙堂前后十数年,使天下八省之地悉致沦陷,乃误国之臣……’奇昧氏四世为丞相者八人,世臣之家鲜与比盛,而吹斯戬早有才望,乃居相位人皆仰其有为,遭时多事,顾乃守之以懦,济之以贪,遂使天下至于乱亡而不可为,论者谓元之亡吹斯戬之罪居多云。”

19.元顺帝之稗政——乱亡原因之推测(失人心)

元统二年七月,诏蒙兀色目人犯盗者免刑。(3页)

三年十一月,诏罢科举,以所在儒学贡士庄田赋给宿卫衣粮。(5页)

三年十一月,从伯颜请敕内外官循铨资,今后毋得保举。(6页)

20.理囚

元顺帝元统元年十二月,“遣省台官分理天下狱囚,罪状明白者处决,冤者辨之,疑者谳之,淹殢者罪其有司。”注:“元制每三年遣五府官分理天下狱囚,常例也。”(屠寄《蒙兀儿史记》卷十六,二页)

21.苗将苗军

《明太祖实录》(梁印本。第一册)卷六,戊戌八月丁卯朔,己丑,“元江浙同佥员成遣苗将元帅泰不花奉书来纳款。初苗帅杨完者自广西举义兵攻复陈友谅所据湖广诸郡,转至池饶。张士诚据姑苏,元江浙行省丞相达识铁木儿虑为士诚所侵,乃召完者以兵守杭,累受江浙左丞,完者恃功骄横,达识铁木儿苦其逼己,复阴约士诚以兵攻其营,完者仓卒不及备,遂自缢死。其众皆溃散。至是其部将员成等欲为报仇,遣泰不花来请降……上乃命朱文忠往抚之”。(4页)

38.3.27

《明太祖实录》卷十(第二册),壬寅二月丁丑朔,“癸未,金华苗军元帅蒋英、刘震、李福叛杀守臣参政胡大海……”(2页)

《新元史》二二五《张士诚传》:“(张)士德以苗军犷悍,乃募骁骑千余击之,斩馘无算,(苗军元帅杨)完者惧之。”

《新元史》二二一《杨完者传》:“杨完者原名通贯,城步人,世为土官,性勇敢,多权略,所统獠猺号为答剌罕,能以兵法部勒其众,其实(杨)完者为宋十峒首领之裔,非苗族也。”

《新元史》二一八《余阙传》:“广西苗军元帅阿思兰抵庐州,遣使者至,腰刀直入,胁(余)阙供亿,(余)阙叱左右缚付狱。抗疏言:‘苗蛮素不被王化,其人与禽兽等,不宜使入中国。’诏阿思兰还军。”

28.4.4

22.青军

《明太祖实录》卷五(第一册),丁酉年(1357,元顺帝至正十七年)十月辛未朔,“甲申,上阅兵于大通江,遂命元帅缪大亨率师取扬州,克之。青军元帅张明鉴以其众降。初乙未岁(至正十五年,1355)明鉴聚众淮西,以青布为号,名青军,人呼为一片瓦。其党张鉴骁勇善用枪,又号长枪军。党众暴悍,专事剽劫,由含山、全椒,转掠六合、天长,至扬州,人皆苦之。(4—5页)时元镇南王孛罗普化镇杨州,招降明鉴等以为濠泗义兵元帅,俾驻杨州分屯守御。丙申(1356,至正十六年)三月(张)明鉴等以食尽复谋作乱……逐镇南王而据其城……(张)明鉴等既据城,凶暴益甚,日屠城中居民以为食。至是(缪)大亨攻之,(张)明鉴等不支,乃出降,得其众数万,战马二千余匹……改扬州路为淮海府,以李德成知府事,按籍城中居民,仅余十八家。”

案:青军与青衣军不同,青衣军为元末民兵,而青军初期则系反元政权之组织,其后始编为民兵(即义兵)者也。

《新元史》二二五《韩林儿传》:“(至正)十八年……(刘福通将)李喜喜据巩昌不下,李思齐合兵围之,(李)喜喜突围出,与白不信皆入蜀,号为青军,降于明玉珍。”

《新元史》二一八《余阙传》:“(至正)十六年,池州贼赵普胜来攻,连战郄之……(至正)十七年(赵)普胜挟青军,两道来攻,相拒月余围始解。”(时余阙守安庆。)

38.3.27—38.4.4

23.长枪军

《明太祖实录》五,丁酉(1357)十月,“初乙未(1355)岁(张)明鉴聚众淮西,以青布为号,名青军,人呼为一片瓦。其党张鉴骁勇善用枪,又号长枪军。党众暴悍,专事剽劫,由含山、全椒,转掠六合,天长至扬州,人皆苦之”。(/5/4—5)

又,卷六,戊戌三月,“丙辰,克建德路。先是……进攻建德,道出遂安,未及县三十里,长枪元帅余子贞以兵来拒,(郑)愈等击败之……至是军抵建德,元参政不花,院判庆寿,长枪元帅谢国玺、达鲁花赤、喜伯都剌,总管杨瑀,弃城遁”。

案:此两条之长枪似非一事,待查。

1953.4.13

24.金花姐起义

《明太祖实录》二三,吴元年四月,“乙卯,中书平章政事俞通海卒……元季汝颍盗起,有金花小姐者亦以妖术惑众,聚兵江淮,人多应之,通海父子亦操戈起田间,从其徒李普胜,及金花小姐败(原有“小”字),通海以舟泊巢湖”。

25.毛葫芦

《明太祖实录》三二,“(洪武元年五月癸酉)大将军徐达……又遣指挥王臻总虎贲振武骠骑通州各卫将士往虢州等处取毛葫芦山寨。毛葫芦者,初南阳邓州等处义兵万户府募土人为兵,因其自相团结,故号曰毛葫芦”。

36.28.1

26.黄衫军

《新元史》二二六《徐寿辉传》:“(至正)十二年……二月……袁州复为(欧)普祥所据,彭莹玉(袁州妖僧,用泉水治病多愈。)陷瑞州,陈普文陷吉安,闰三月,泰和州达鲁花赤达里麻失理复吉安,达里麻失理所部号黄衫军,(徐)寿辉兵畏之。”

27.元末民兵服饰

《明太祖实录》卷二,“乙未春正月戊午朔,滁师乏粮,诸将谋所向……子兴命定计,上曰:‘……今欲谋所向,惟和阳可图,然其城小而坚,可以计取,难以力胜。’子兴曰:‘何如?’上曰:‘向攻民寨时,得民兵号二,其文曰庐州路义兵,今拟置三千选勇敢士椎髻左衽,衣青衣,腹背悬之徉为彼兵,以四橐驼载赏物驱而行,使人声言庐州兵送使者入和阳赏赍将士,和阳兵见之必纳无疑,因以绛衣兵万人继其后,约相距十余里,俟青衣兵薄城举火为应,绛衣兵即鼓行而趋,取之必矣。’子兴曰:‘善。’”

28.10.21

28.宋末帝系与传说

宋太祖——德昭——(中经七世)——荣王希瓐(太祖九世孙,与孝宗同辈)——理宗

福王——

韩林儿 刘福通等以宋丞相陈宜中尝自占城归,云帝昺入倭,随声附之称林儿为徽宗九世孙,生海外得还,当主中国。(见王崇武《论明太祖起义及其策略之转变》。见《史语所集刊》十本一分。)徽宗九世孙当帝昺之孙,不云昺之孙而云徽宗九世孙者,以人民念之者众也,然而忘南宋孝宗以后一支已非太宗、徽宗一系,而理宗一支更非孝宗、光宗一系也。据《草木子》卷三《克谨篇》刘福通等立韩林儿传檄云“韫玉玺于海东,取精兵于日本”,亦谓林儿为宋后,归自海外也。

31.9.28

29.元末之义兵

《明史》一百二十四《扩廓帖木儿传》:“汝颍盗起,中原大乱,元师久无功,至正十二年察罕(帖木儿)起义兵,战河南、北,击贼关中、河东,复汴梁,走刘福通,平山东,降田丰,灭贼几尽。”

又,“(李)思齐,罗山人,与察罕同起义兵,齿位略相埒”。

《明史》一百二十四《陈友定传》:“福清人,徙居汀之清流,世业农,为人沉勇喜游侠,乡里皆畏服,至正中,汀州府判蔡公安至清流募民兵,讨贼,友定应募,公安与语奇之,使掌所募兵……讨平诸山寨……连破贼,悉复所失郡县……于是友定尽有福建八郡之地。”

《新元史》二百二十《察罕帖木儿传》:“幼笃学,应进士举,有时名……至正十一年盗发汝颍,不数月江淮各路皆陷,朝廷征兵讨贼无功,十二年察罕帖木儿乃起义兵,从者数百人,与信阳罗山人李思齐合兵,复罗山。”

《新元史》二百二十《附李思齐传》:“李思齐,罗山人,与察罕帖木儿同举义兵,克复罗山。有司奏其功授思齐县尹……”

又《附魏赛音不花传》:“至正间红巾贼起,募义勇御之,以众属察罕帖木儿。”

又《附关关传》:“察罕帖木儿举兵,关关募义勇万余人附之,授招讨上百户,佩银符,从破贼。”

又《附刘则礼传》:“明兵入京师则礼兵溃,率麾下百余人壁易州龙居山间道谒扩廓帖木儿于大同。时将作院使田迈鲁团结沿山民寨,留则礼共守……”

《明史》一二四《陈友定传》:“元末所在盗起,民间起义兵保障乡里,称元帅者不可胜数,元辄因而官之,其后或去为盗,或事元不终,惟友定父子(海)死义,时人称完节焉。”

28.11.7—28.11.12

30.元末反群盗之义军乡军

《元史》四十二《顺帝本纪五》:“(至正)十二年……闰三月……乙酉徐寿辉伪将陈普文陷吉安路,乡民罗明远起义兵复之。”

又,“十二年……五月……癸未,建昌民戴良起乡兵克复建昌路”。

又,“十二年……是岁……颍州沈丘人察罕帖木儿与信阳州罗山人李思齐同起义兵,破贼有功。授察罕帖木儿中顺大夫,汝宁府达鲁花赤,李思齐知汝宁府”。

又,“十二年……五月……命江南行台御史大夫纳麟给宣敕,与台州民陈子由、杨恕卿、赵士正、戴甲、令其集民丁夹攻方国珍”。

《元史》四十三《顺帝本纪六》:“(至正)十三年……十一月……是月,立义兵千户,水军千户所于江西,事平,愿还为民者听。”

《元史》四十三《顺帝本纪六》:“(至正)十四年……二月……诏河南、淮南两省并立义兵,万户府。”

又,“十四年……五月……立南阳邓州等处毛胡芦义兵万户府,募土人为军,免其差役,令讨贼自效,因其乡人自相团结,号毛胡芦,故以名之”。

《元史》四十四《顺帝纪七》:“(至正)十五年……二月……听富民愿出丁壮义兵五千名者为万户,五百名者为千户,一百名者为百户,仍降宣敕牌面。”

又,“十六年……八月丙辰奉元路判官王渊等以义兵复商州,升渊同知关、商、襄邓等处宣慰司事”。

又,“十六年……十二月……也先帖木儿与左江义兵万户邓祖胜合兵复衡州”。

《元史》四十五《顺帝纪八》:“(至正)十七年春正月……辛卯命山东分省团结义兵,每州添设判官一员,每县添设主簿一员,专率义兵以事守御,仍命各路达鲁花赤提调,听宣慰使司节制。”

又,“十七年……是岁……义兵千户余宝杀其知枢密院事宝童以叛降于毛贵,余宝遂据棣州”。(毛贵,刘福通党。)

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卷三《胡嘉祐传》:“义士胡嘉祐永康人,字九祚。永康在婺之东南,在处之西,去处之缙云可三十里。元之季处属县寇蜂起,元帅石抹宜孙虽翦之以兵不能止也。于是缙云弱溪之寇应氏杜氏以乙未冬(至正十五年)溢出永康境上,杀掠以逞。嘉祐蹵然曰:乡邻有急可坐视之乎?走县曰:今(原作“令”,疑误)欲助官殄寇。令问安所得兵乎?对曰:募武健之士。又问安所取钱乎?对曰:请输家财。令曰:善。即归散家财募武健亡士得千余人而什伍之,大署其旗为义兵。寇至辄迎击,由是寇夺气。”(《四部初编》缩,41页)

又同卷《武德传》:“武毅将军武德寿州安丰人,至正末江淮用兵,以材略应募为义兵百户,累功至千户。”(39页)

28.12.9

《苏平仲文集》卷三《缪美传》:“武毅将军缪美寿州安丰人,岁壬辰江淮大乱,集勇士捍乡井,推陈也先为主帅。”(38页。壬辰,至正十二年)

胡翰《胡仲子集》卷九《胡义士墓表》:“至正乙未(十五年)缙云蒻溪之寇殷氏杜氏,焰群凶以利,人入剽掠,横杀不辜。(胡)元祚慨然曰:‘吾士皆王民,吾虽力不能为国除贼,独忍乡井罹其毒,束手视之耶?’走白邑,令为防御计,散家财,集少强之丁,立保伍之法,大书其旗为义兵。寇侦之,不敢犯。”(129页)

28.12.9—23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十二《福宁王尹赞》:“(至正)十二年春除福建转运盐使司副使,时盗贼充斥且逼州境,侯因留不行,曰:‘福宁民犹吾子耳,吾忍舍之去乎?’乃募民兵训练为备。”(313页)

解缙《解文毅公集》卷十二《萧君师文墓表》:“元佐生天祐,字师文,元季倾赀奋义,保障其乡,乡道官军,举宗血战,贼望其旌而靡。”(敦仁堂本,13页)

31.元末义兵之选拔

宋濂《宋学士文集》卷十一(即《銮坡后集》卷一)《追封梁国公赵公神道碑铭》:“岁壬辰(元顺帝至十二年,1352)江淮俶扰,州县简拔枭锐为义兵,奇公勇悍选为群队长。”(缩印《四部丛刊》,102页)

赵德胜,濠之钟离人。

28.9.29

32.元末义兵之掠劫

贝琼《清江贝先生诗集》卷一,“丙午冬十一月辟乱亭林,明年春馆于杨溪邵筼谷氏,四月一日乡兵复大起,合境之人鸟惊麏窜不知所届,余亦去而从之,既定而返因写怀云一诗。诗曰:‘茫茫新战场,白草迷四顾;烽火连石门,我归亦无路。穷鱼久在辙,惊鹊空绕树。故园今何如,犹思读书处。近闻遭杀戮,岂复有亲故?安得附晨风,从之西南去。’”(147页。丙午为至正二十六年)

28.12.9

二、元末明初之白莲教

1.宗教色彩是东方革命运动特点

马克思:《中国事件》(一八六二年七月七日《泼莱塞报》一八六期。解放社本《马恩论中国》,170—176页):“以前不久,在中国……开始了革命酝酿。(指太平天国革命)……目前的运动一开始就带有宗教色彩,但这是东方各种运动所共有的一个特点。”(171页)

2.元世祖禁图谶

《元史》十三《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一年五月)乙丑,‘括天下私藏天文图谶、太乙雷公式、七曜历、推背图、苗太监历,有私习及收匿者罪之。”

案:俗传推背图为刘基造,其实元初已有之矣。

3.玄奘译《法住记》

《大阿罗汉难提蜜多罗所说法住记》,大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大正新修大藏经》第四十九卷《史傅部》一(第一册,十二页,二〇三〇):“如是传闻……”

案:诸经多以“如是我闻”起句,此用“如是传闻”起。“诸苾刍等,虽承告示,犹复涕噎良久乃问:‘我等未知世尊释迦牟尼无上正法当住几时?’尊者(尊者谓难提密多罗,唐言庆友)告曰:‘……如是乃至此洲人寿六万岁时,无上正法流行世间炽然无息,后至人寿七万岁时,无上正法方永灭没……至人寿量八万岁时,独觉圣众复皆灭度。 次后弥勒如来应正等觉,出现世间 ,时瞻部洲广博严净,无诸荆棘,溪谷堆埠,平正润泽,金沙覆地,处处皆有清池茂林,名花瑞草,及众宝聚,更相辉映,甚可爱乐,人皆慈心,修行十善。 以修善故,寿命长远,丰乐安隐,士女殷稠,城邑邻次,鸡飞相及,所营农稼,一种七获,自然成实,不须耘耨 。诸仁者于彼时中,国界庄严,有情果报,陈之难尽。’”(12—14页)

1954.9.28

4.弥勒佛降世

《大阿罗汉难提密多罗所说法住记》:“弥勒如来应正等觉,出现世间时……人皆慈心,修行十善,以修善故,寿命长远,丰乐安隐,士女殷稠,城邑邻次,鸡飞相及,所营农稼,一种七获,自然成实,不须耘耨。”

《元史》二十九《泰定帝纪》:“(泰定二年,1325,六月)息州氏赵丑厮、郭菩萨,妖言弥勒佛当有天下,有司以闻。”(24页)

《元史》三十九《顺帝纪》:“(至元三年,1337,二月)汝宁献所获棒胡弥勒佛小旗,伪宣敕,并紫金印、量天尺。”

《元史》四十二《顺帝纪五》:“(至正十一年,1357,五月)初,辛亥颖州妖人刘福通为乱,以红巾为号,陷颖州。初,滦城人韩山童(祖父以白莲会烧香惑众至山童)倡言天下大乱,弥勒佛下生,河南及江淮愚民皆翕然信之。”(7页)

清黄育楩(字壬谷,道光时人)《破邪详辨》卷一:“燃灯佛后,有释迦佛接续传灯,释迦佛后有弥勒佛接续传灯。”(李世瑜《现在华北秘密宗教》,33页引)

《光绪畿辅通志》一三二,“白莲邪教,起自元末红巾之乱,其教以‘真空家乡,无生父母’,八字为真言”。(李世瑜书,33页引)

1953.2.9

5.隋代的弥勒信仰

《通鉴》一八一,隋炀帝大业六年(610),春正月癸亥朔,“未明三刻,有盗数十人,素冠练衣,焚香持华,自称弥勒佛,入自建国门。(注:‘释氏之说,以为释迦佛衰谢,弥勒佛出世,故盗称之以为奸。建国门盖东都皇城端门也……《考异》曰:“杂记在五年正月,又云‘三百人’,今从《隋书》。”’)监门者皆稽首。既而夺卫士仗,将为乱;齐王暕遇而斩之,于是都下大索。连坐者千余家”。

案:佛教说法,燃灯佛衰谢,释迦佛出,释加佛衰谢,则弥勒佛出世。

6.白云宗、白莲宗

白莲宗为佛教支流,信仰弥勒净土,为念佛宗之一派。起于南宋之初,教主茅子元,有纪分天台宗谶法。半僧半俗性质的禁欲主义的净业团体。是一个秘密结合,自来全认为外通异端。后来因统治阶级的压迫,更成了不平分子反压迫的组织。据《佛祖统纪》四十七卷,最初戒杀,戒饮,断葱乳,起于庐山白莲社。每晨诵忏悔经偈。

白云宗亦始于宋,为半僧半俗之通俗宗教,禁荤酒食菜。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3)已禁止。

重松俊章《初期 の 白蓮教 に 就 いて 》,《市村博士紀念東洋史論叢》。

元孛术鲁羽中《菊潭集》(江阴缪氏藕香零拾本)二《平章政事尚公神道碑》:“南方学浮图氏号白云宗者,发而妻子田宅,愚民,讬祝厘,逭徭赋……众数十万。”

元虞集《道园学古录》十五《左右司郎中苏公墓碑》:“浙西白云宗,强梁富人,相率出厚赀,要权贵,稍依傍释教,立官府部署其人。”

元苏天爵《滋溪文稿》十一《平章政事高公神通道碑》:“浙西豪民,即所居为佛庐,举家度为僧尼,号其教曰白云宗。”

《元史》二十四《仁宗纪》:“白云宗总摄所统江南为僧之有发者,不养父母。避役损民。”(5页,皇庆元年,1312)

《元史》二十六《仁宗纪三》:“白云宗总摄沈明仁,强夺民田二万顷,诳诱愚俗十万人,私赂近侍,妄受名爵。”(17页,延佑六年,1319)

1953.2.8

7.元初白莲会

《元典章》三十二《礼部五·阴阳学》:“至元十八年(1281)三月,中书省咨,刑部呈奉省判,御史台呈,行台咨:都昌县贼首杜万一等指白莲会为名作乱。照得江南见有白莲会等名目,五公符、推背图、血盆及应合禁断天文图书一切左道乱众之术,拟合钦依禁断……相应都省行天下禁断拘收发来施行。”(14—15页)

《元典章》三十三《礼部六·白莲教条》:“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皇帝圣旨里,行省御史台官人每根底,宣慰司廉访司官人每根底,军官每根底,军人每根底,城子里达鲁花赤官人每根底,和尚头目每根底,众百姓每根底,宣谕的圣旨,舍利坚八哈失耶舍思班教奏,建宁路后山有的白莲都掌教,报恩堂,在先完泽笃皇帝(成宗铁穆耳,世祖之孙)与了圣旨来,沈王益知礼布花将引萧觉贵皇帝(指仁宗,见下3—4页)潜邸时分献来,后头不理会得佛法的人每教门沮坏了,有他每合纳的税粮依体例(法律)与了,自己气力钞化盖来的佛堂常川念经与上位祈福祝寿做好事有么道奏来。如今这佛堂做报恩万寿堂者,甲乙住持坐者,属这报恩万寿堂的复一堂,清应堂各处田地里,但有的做好事莲堂管民达鲁花赤官人每提调,休教沮坏者,合纳的税粮依先体例里更当者,不拣什么差发休要者,不拣是谁休占做下院者,么道这都掌教性空普慧居士萧觉贵根底执把圣旨与了也,但属这的每莲堂,水工,人口,头疋,园林,碾磨,店舍,铺席,解典库,浴堂,船只,不拣什么,他每的休夺要者,休倚气力者,这般宣谕了呵。别了的人每不怕那什么更这的每倚着这般道来,么道含纳的税粮不纳不干碍自己的田地隐藏着,没体例的勾当做呵,他每不怕那圣旨,牛儿年九月初二日大都有时分写来。”(12页)

案:此诏只称牛儿年不著年号,文内既称完泽笃皇帝当在成宗(1307)之后,《元典章》所收文献截至英宗即位(1321)止,则应在其前。中间惟武宗、仁宗两帝,而武宗未尝为太子,与文内“皇帝潜邸时分”之言似相近,但武宗以怀宁王总兵北边,常在军旅,且在位四年亦无建丑之岁。仁宗在武宗时以皇弟为太子,此潜邸或指太子非沈 王也。仁宗皇庆二年(1313)岁次癸丑,所谓牛儿年当指其时。

武宗于大德十一年(1307)六月“戊午进封高丽王王昛为沈阳王,加太子太傅,驸马都尉”(卷22,2页),益知礼布花待考。

《宗室世系表》(107)、《诸王表》(108)王昛、王章、王暠祖孙外,别无封沈王者。武宗时王昛不在中国,至大二年(1309)三月有“令高丽王(王章)从太后之五台山”(《元史》二十三《武宗纪》)之文,则所谓沈王似指王章,章于延佑六年1319封沈王,时代相合。

《仁宗纪》称其“通达儒术,妙悟释典”。(《元史》二十六,19—20页)

据上两条至元十八年(1281)曾禁断白莲会,皇庆二年(1313)又弛禁。

都昌县,今江西都昌县。

建宁路,今福建建瓯县。

1954.9.12

8.明玉珍在蜀行弥勒法

《明太祖实录》十六,丙午(1366)二月,“明玉珍卒……壬寅(1362)春三月己酉,玉珍遂称帝,国号大夏,纪年天统。立子升为太子。仿周制,设六卿……去释老教,而专奉弥勒法”。(3/16/6)

9.明初的白莲教

《太祖实录》洪武六年(1373)四月丙子,“湖广罗田县妖人王佛儿自称弥勒佛降生,传写佛号惑人,欲聚众作乱,官军捕斩之”。

洪武十九年(1386)年五月戊辰,“妖僧彭玉琳与新淦县民杨文、曾尚敬等谋作乱,事觉伏诛。玉琳福建将乐县阳门庵僧,初名全无用,行脚至新淦,自号弥勒佛祖师,烧香聚众,作白莲会”。

洪武二十年(1387)六月丁酉,“袁州府宜春县民李某妄称弥勒佛,发九十九等纸号,因聚众谋作乱”。

《太宗实录》永乐四年1406年九月丙子,“湖广蕲州广济县妖僧守座,聚男女立白莲社,毁形断指,假神扇惑,事觉,官捕诛之”。

1954.9.29

10.明教会

“《述》曰:尝考《夷坚志》云:吃菜事魔,三山尤炽,为首者紫帽宽衫,妇人黑冠白服,称为明教会。所事佛衣白,引经中所谓白佛言世尊,取《金刚经》一佛二佛三四五佛,以为第五佛又名末摩尼。采《化胡经》乘自然光明道气飞入西那玉界苏邻国中,降诞玉宫为太子,出家称末摩尼,以自表证。其经名二宗三际,二宗者明与暗也,三际者过去、未来、现在也。大中祥符(1008—1016)兴《道藏》,富人林世长赂主者使编入藏。安于亳州明道宫。复假称白乐天诗云:静览苏邻传,摩尼道可惊。二宗陈寂默,五佛继光明。日月为资敬,乾坤认所生。若论斋絜志,释子好齐名。以此八句表于经首。其修持者正午一食,裸尸以葬,以七时作礼,盖黄巾之遗习也。”(原注:“尝检乐天《长庆集》,即无苏邻之诗,乐天知佛,岂应为此不典之词。”)

以上全据《大正大藏·史传部·佛祖统纪》卷四十八,宋宁宗嘉泰二年(1202)修录。俟另校。

1954.9.28

11.摩尼教

摩尼教为三世纪至十四世纪欧亚两洲流行之宗教,以宗祖摩尼māni;manes得名。乃波斯帝国萨珊王朝ゾロアスタ——教分离之结果。其教以空、地、火为三大。三大本来有善恶二原。善为明,恶为暗。善神曰zervan(明尊),恶神曰ahriman(摩王)。分历史为三初、中、后三际:初际,善神与恶神相均衡;中际善神为恶神所败,即现世也,故必设法救善神;至后际则善胜而光明到来。据中国记载宗鉴《释门正统》、志磐《佛祖统纪》卷三十九,摩尼教入中国当唐武后延载元年(694)。(《东洋史辞典》八册,84—86页)

1950.3.6

《大英百科全书》:摩尼mani生于巴比伦历527年,公历215—216。

摩尼教manichaeism,摩尼教徒manichee。

摩尼教与基督教:摩尼教义有若干出于基督教,辩识甚难。(what was the extent of knowledge of christianity)

摩尼教与佛教:许多佛教简单教义均见于摩尼教(whether buddhislic clements can also be de detected in manichaeism)。摩尼教相信撒旦(satan魔王)与上帝(god)永远同存。(字典)

1954.9.25

12.摩尼教经典

《摩尼教下部赞》,日本《大正大藏经》第五十四卷《外教部》。据大英博物馆藏敦煌本唐代卷子:“一者明尊玬罗延佛作。”

一者明尊 二者智惠 三者常胜 四者欢喜

五者勤修 六者真实 七者信心 八者忍辱

九者直意 十者功德 十一者齐心和合 十二者内外俱明

庄严智惠 具足如日 名十二时 圆满功德(四册,1274页)

“收食单偈大明使释”

一者无上光明王 二者智惠圣母佛 三者常胜先意佛

四者欢喜五明佛 五者勤修乐明佛 六者真实造相佛

七者信心净风佛 八者忍辱日光佛 九者直意庐舍佛

十者知恩夷数佛 十一者齐心电光佛 十二者惠明庄严佛

身是三世法中王 开扬一切秘密事 二宗三际性相相义 悉能显现无疑滞(四册,1274页)

《大正大藏》五十四卷《外教部》第四册:

《摩尼光佛教法仪略》一卷(据大英博物馆藏燉煌唐写本)开元十九年(731)六月八日大德拂多诞奉诏集贤院译《托化国土名号宗教第一》:“按波斯婆毗长历自开辟初有十二辰掌分年代,至第十一辰名讷管代二百二十七年释迦出现,至第十二辰名魔谢管代五百二十七年,摩尼光佛诞苏邻国跋帝王宫,金萨健种夫人满艳之所生也。婆毗长历当汉献帝建安十三年(208)二月八日而生……摩尼之后,年垂五九,我法当盛者。五九四十五,四百五十年,教合传于中国,至晋太始二年(266)正月四日乃息化,身还归真寂。教流诸国,接化苍生。从晋太始至今开(元)十九岁计四百六十年,证记合同。”

形相仪第二……

经阁仪第三……

五级仪第四……

寺宇仪第五……

出家仪第六……

初辩二宗

求出家者,须知明暗各宗,性情悬隔,若不辩识,何以修为?

次明三际:一初际,二中际,三后际。

初际者,未有天地,但殊明暗,明性智慧,暗性愚痴,诸所动静,无不相背。

中际者,暗既侵明,恣情驰逐,明来入暗,委质推移,大患厌离,于形体火宅,愿求于出离,劳身救性,圣教固然,既妄为真,孰敢闻命,事须辩析,求解脱缘。

后际者,教化事毕,真妄归根,明既归于大明,暗亦归于积暗,二宗各复,两者交归。次观四际法身(下辟)。(1280—1281页)

1954.9.25

13.大明教

宋濂《芝园续集》卷四《故岐宁卫经历熊府君墓铭》:“明年(1368)改元洪武……立浙江提刑按察司,以君为佥事……分部台温。温有邪师曰大明教,造饰殿堂甚侈,民之无业者咸归之,君以其瞽俗眩世,且名犯国号,奏毁之,官没其产而驱其众为农。”(《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本,第473页)

14.道家三境

《云笈七籖》

初教 洞神神宝 神宝君 治‘太清境’

中教 洞玄灵宝 灵宝君 治‘上清境’

上教 洞真天宝 天宝君 治‘玉清境’

15.新道教与地主阶级

刘祖谦《重阳仙迹记》:“师咸阳人,姓王氏,名喆,字知明,重阳其号,美须髯,目长于口,形质魁伟,任气好侠,少读书,系学籍,又隶名武选。天眷初,以财雄乡里,岁饥,人多殍亡。有盗尽劫其资,一日物色得盗,终不之问,远近以为长者。正隆己卯(四年,1159)忽遇至人于甘河,以为可教,密付口诀,又饮以神水,自是断净诸缘,同尘万有,佯狂垢污,人益叵测。”(引自陈垣《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13页)

案:王喆生于宋政和二年(1112),金天眷元年即宋绍兴八年(1138),年二十七岁;正隆四年即宋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四十八岁。

刘祖谦《重阳仙迹记》:“大定丁亥夏(七年,1167)焚其居,人争赴救,师婆娑舞于火边,且作歌以见意。诘旦东迈,往达宁海,首会马钰于怡老亭,马亦儒流中豪杰者,与其家人孙氏俱执弟子礼。”(陈,13页)

《吴草庐集》二十六《天宝宫碑》:“其宫之道士合辞言曰:‘吾教之兴,自金人得中土时,有刘祖师(刘德仁)避俗出家,绝去嗜欲,屏弃酒肉,勤力耕种,自给衣食,耐艰难辛苦,朴俭慈闵,志在利物,戒行严洁,一时翕然宗之。’”(陈,64页)

《道园学古录》五十《真大道教第八代崇玄广化真人岳公之碑》:“金有中原,豪杰奇伟之士,往往不肯婴世故,蹈乱离,辄草衣木食,或徉狂独往,各立名号,以自放于山泽之间。当是时师友道丧,圣贤之学湮泯澌尽,惟是为道家者。多能自异于流俗,而又以去恶复善之说劝诸人,一时州里田野各以其所近而从之。受其教戒者,风靡水流,散于郡县,皆能力耕作,治庐舍。联络表树,以相保守,久而未之变也。国朝之制(指元朝),凡为其教之师者,必得在禁近,号其人曰真人,给以印章,得行文书视官府。而真大道教者,则制封无忧普济开微洞明真君刘德仁之所立也。”

《宋学士文集》五五《书刘真人事》:“刘真人德仁,沧州乐陵人……真人乃取所授书,敷绎其义,以示人。一曰……二曰忠于君,孝于亲,诚于人,辞无绮语,口无恶声……四曰远势力,安贫贱,力耕而食,量入为用……九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学者宜世守之。金大定初(大定元年为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诏居京城天长观,赐号东岳真人,传其道者几遍国中。”(陈,66页)

案:据此可知真大道教为金入中原后,不愿迁移(蹈乱离)之小地主、富农(力耕作治庐舍)逃避外族之统治(联络表树,以相保守)的组织,但不久即为金人所利用(大定初诏居京城)。

陈垣《新道教考》:“太一之祠,自古有之,然以太真名教则自萧抱珍始。史不言抱珍为何许人,抱珍,汲郡人也。”

《元史·释老传》二百二:“若夫天下寺院之领于内外宣政院,曰禅,曰教,曰律,则固各守其业,惟所谓白云宗,白莲宗者,亦或颇通奸利云。”

又,“真大道教者,始自金季道士刘德仁之所立也。其教以苦节危行为要,而不妄取于人、不苟侈于己者也。五傅而至郦希诚 ,居燕城天宝宫,见知宪宗,始名其教曰真大道”。(13—14页)

《元史》二百二《释老传》:“太一教者,始金天眷中,道士萧抱珍传太一三元法箓之术,因名其教曰太一。”

1952.6.12

16.元末起义军的宗教信仰

北宋亡,河北沦陷,一部分不愿为金人用者创为新道教,如全真教、真大道教、太一教三教是也。三教与正一道教不同,据陈垣《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所载,三教之人多出于读书人,多半是地主阶级,余意其创教虽以“刻苦自励,淡泊寡营”为主(以此故能不事外族),但意仍在保持自己阶级的财产(虽好施与,但以之为结纳之媒耳),是以一二传遂不能自持,入元成为贵盛。以此故也。三教既为地主阶级之知识分子,自不能与人民接近,又降于敌,故民间信仰者不是三教,而为另一种反对民族压迫阶级压迫的人民宗教,刘福通、韩林儿是也。元末农民起义不能由三教领导以此。

臆说,待证。

1952.5.16

三、山东燕南之乱

1.元末之丧乱

元世祖至元十六年灭宋(1279),至顺帝至元三年,广东、福建、湖南、山东、燕南各处贼起(1337),凡五十九年。至至正二十八年(1368)徐达入大都,凡九十年。计山东燕南起兵三十二年而国亡。

自灭宋(1279)至顺帝至正八年(1348)方国珍起兵,凡七十年。东南起兵后二十年而国亡。

元末丧乱可分二期:前期为朱光卿、棒胡、韩法师……诸人。自至元三年(1337)至至正八年(1348),各地蜂起,难以扑灭。后期为方国珍、徐寿辉、陈友谅、张士诚诸人,自至正八年(1348)至元亡(1368)。兵力已缴,贼势甚盛,遂至于亡。

2.山东燕南之乱

(1)《元史》三十九《顺帝本纪》:“至元(1337)三年春正月癸卯,广州增城县民朱光卿反……伪称大金国,改元赤符,命指挥狗札里、江西行省左丞沙的讨之。”(七月捕之。)

(2)又,“(至元三年,1337)二月壬申朔,日有食之,棒胡反于汝宁信阳州。棒胡本陈州人,名闰儿,以烧香惑众,妄造妖言作乱。破归德府鹿邑,焚陈州,屯营于杏冈,命河南行省左丞庆童领兵讨之”。(四年四月执之。)

(3)又,“(至元三年,1337)四月辛卯合州(今四川)大足县民韩法师反,自称南朝赵王”。

(4)又,“(至元四年,1338)六月,辛巳袁州(今江西)民周子旺反,僭称周王,伪改年号,寻擒获”。

(5)又,“(至元四年六月,1378)是月……漳州路南胜县民李志甫反,围漳城……诏江浙行省平章别不花总浙闽、江西、广东军讨之”。(六年三月平之。)

(6)又,“(至正元年)四月丁丑,道州土贼蒋丙等反,破江华县,掠明远县”。

a.《元史》三十九《顺帝本纪》,至元三年(1337),“四月己亥惠州归善县民聂秀卿、谭景山等造军器,拜戴甲为定光佛,与朱光卿相结为乱”。

b.又,”八月……辛巳,京畿盗起”。

(7)《元史》四十《顺帝本纪》,至正元年(1341)“十一月丙子,道州路贼何仁甫等反”。

(8)又,“(至正元年十一月,1341)庚子……猺贼寇边(湖广猺贼唐大二等,凡二百余寨,其将有蒋丙、何仁甫等)诏湖广行省平章政事巩卜班总兵讨平之”。

(9)又,“(至正元年十二月,1341)山东燕南强盗纵横至三百余处,选官捕之”。

以下接“元末群雄”卡片。

3.元末扰乱

郎瑛《七修类稿》卷上《国事类》“元末扰乱”条:“至正初,伯颜变乱旧章,遂有江西(明本作“江西遂有”)朱光卿,广东罗天麟、陈积万,湖广吴天保,浙东方国珍相继煽动。又贾鲁开河,生民嗷嗷,石人之事兴,则韩林儿、徐寿辉,芝麻李三枝起而蔓延天下。若福建陈友定、怀庆周全、临川邓忠、安陆俞君正、浙西张士诚、陕西金花娘子、江西欧道人、襄阳莽张、岳州拨张、安庆双刀赵、濠州孙德崖,纷纷不一,皆东南之贼也。长淮以北,则山东又有王信、陕西李思齐、陇西李思道、太原王保保、汴梁元太子,此多元之将臣,各据地互相杀戮,天兵临之或降或遁矣。”

案:以下分举方国珍、张士诚、陈友谅、韩山童、徐寿辉、刘福通、倪文俊、芝麻李、明玉珍始末,不具录。又有“本朝取天下先后”一条。

《元史纪事本末》卷二五《察罕帖木儿克复之功》,张溥曰:“元顺帝即位之四年,广东朱光卿、河南棒胡、四川韩法师等兵起。其后漳州李志甫、袁州周子旺、湖广蒋丙、汀州罗天麟与燕南山东群盗所在纵横。”

元末初起兵之人

续表

28.11.3

4.元末群雄

《元史》四十《顺帝纪三》:“至正元年(1341)……十二月……山东、燕南强盗纵横至三百余处,选官捕之。”

《元史》四十一《顺帝纪四》:“(至正)四年(1344)……七月……益都濒海盐徒郭火你赤作乱。”

又,“(至正)六年(1346)……三月辛未,盗扼李开 务之闸河,劫商旅船”。

又,“(至正六年)三月……戊申,京畿盗起……山东盗起”。

又,“六年……五月……象州盗起”。

又,“六年……六月己酉,汀州连城县民罗天麟、陈积万叛,陷长汀县”。

又,“六年……十月,思、靖猺寇犯武冈”。

《元史》四十一《顺帝纪四》:“(至正)六年(1346)……十一月……靖州猺贼吴天保陷黔阳。”天保势最盛,击破多城。

又,“六年……十二月……壬寅,山东、河南盗起”。

又,“七年(1347)……二月……山东盗蔓延济宁、滕、邳、徐州等处”。

又,“七年……四月……临清、广平、滦河等处盗起,遣兵捕之。通州盗起”。

又,“七年(1347)……九月……集庆路盗起”。

又,“七年……十月……西番盗起,凡二百余所”。

又,“七年(1347)……十一月……沿江盗起,剽掠无忌,有司莫能禁”。

又,“八年(1348)……三月……辽东锁火奴反,诈称大金子孙,水达达路脱脱禾孙唐兀火鲁火孙讨擒之”。

《元史》四十一《顺帝纪四》:“(至正)八年(1348)……三月……壬寅,土番盗起。”

又,“八年……三月……福建盗起”。

又,“八年(1348)……三月……辛酉,辽阳兀颜拨鲁欢妄称大金子孙,受玉帝符文,作乱,官军讨斩之”。

又,“八年(1348)……四月……丁丑,辽阳董哈刺作乱”。

又,“八年……四月……海宁州沭(沐)阳县等处盗起”。

又,“八年(1348)……四月……广西峒贼乘隙入寇”。

又,“八年(1348)……十一月……台州方国珍为乱,聚众海上”。

《元史》四十二《顺帝纪五》:“(至正)十一年(1351)……五月……辛亥颖州妖人刘福通为乱,以红巾为号,陷颖州。初,栾城人(河北省中部)韩山童祖父,以白莲会烧香惑众,谪徙广平(河北省南)永(年)县。至山童,倡言天下大乱,弥勒佛下生,河南及江淮愚民皆翕然信之。福通与杜遵道、罗文素、盛文郁、王显忠、韩咬儿复鼓妖言,谓山童实宋徽宗八世孙,当为中国主。福通等杀白马、黑牛,誓告天地,欲同起兵为乱,事觉,县官捕之急,福通遂反。山童就擒,其妻杨氏,其子韩林儿,逃之武安。”

《元史》四十二《顺帝纪五》:“(至正)十一年(1351)……八月……丙戌,萧县李二及老彭、赵君用攻陷徐州。李二号芝麻李,与其党亦以烧香聚众而反。”

又,“十一年(1351)……八月……蔪州罗田县人徐贞一,名寿辉,与黄州麻城人邹普胜等,以妖术阴谋聚众,遂举兵为乱,以红巾为号”。

《元史》四十二《顺帝纪五》:“(至正)十一年……十一月……甲戌,江西妖人邓南二作乱,攻瑞州。”

又,“十二年(1352)……二月……甲申,邹平县马子昭为乱”。

又,“十二年……二月……辛丑,邓州贼王权、张椿陷澧州”。

又,“十二年……四月……丙辰,江西宜黄贼涂佑与邵武建宁贼应必达等攻陷邵武路”。

又,“十二年……六月……丙寅,红巾周伯颜陷道州”。

又,“十二年(1352)……七月……庚辰饶徽贼犯昱岭关,陷杭州路”。

《元史》四十二《顺帝纪五》:“(至正)十二年(1352)……七月……己丑,湘乡贼陷宝庆路。”

又,“十二年……八月……是月……安陆贼将俞君正复陷荆门州,……贼将党仲达复陷岳州”。

《元史》四十三《顺帝纪六》:“(至正)十三年(1353)……五月……乙未,泰州白驹场亭民张士诚及其弟士德、士信为乱,陷泰州及兴化县,遂陷高邮,据之,僭国号大周,自称诚王,建元天佑。”

《元史》四十四《顺帝纪七》“(至正)十五年(1355)……二月己未,刘福通自砀山夹河迎韩林儿至,立为皇帝,又号小明王,建都亳州,国号宋,改元龙凤……”

又,“十五年(1355)……五月……是日大明皇帝起兵,自和州渡江,取太平路。自江中妖寇倡乱之后,南北郡县多陷落,故大明从而取之”。

《元史》四十四《顺帝纪七》:“(至正)十六年(1356)……三月……丙申,倪文俊陷常德路。”(徐寿辉部下)

《元史》四十五《顺帝纪八》:“(至正)十七年……九月……是月……倪文俊谋杀其主徐寿辉,不果,自汉阳奔黄州,寿辉伪将陈友谅袭杀之,友谅遂自称平章。”此条文字不明,友谅杀者谁耶?

又,“十七年(1357)……是岁……倪文俊陷川蜀诸郡,命伪元帅明玉珍守据之。赵君用及彭大之子早住同据淮安;赵僭称永义王,彭僭称鲁淮王”。

又,“十九年(1359)……十二月……陈友谅以江州为都,迎伪主徐寿辉居之,自称汉王”。

《元史》四十五《顺帝纪八》:“(至正)二十年(1360)……五月……陈友谅杀其伪主徐寿辉于太平路,遂称皇帝,国号大汉,改元大义,已而回驻于江州。”

《元史》四十六《顺帝纪九》(至正)二十三年(1363)春正月壬寅朔,四川明玉珍僭称皇帝,建国号曰大夏,纪元曰天统。

此八页上接“元末湖广山东燕南之乱”卡片。

5.元末群雄之别称

北 锁 红 军 《新元史》二二五《韩林儿传》:“布王三起兵陷邓州、南阳,以应(刘)福通,号北锁红军。”(事在至正十一年十二月)

南 锁 红 军 《新元史》二二六《徐寿辉传》:“(至正)十二年,竹山孟海马起兵,陷襄阳、荆门以应(徐)寿辉,号南锁红巾。”

白 军 《新元史》二二六《陈友谅传》:“(至正)二十一年,(陈)友谅改元大定。是时,江西诸路惟熊天瑞据赣州,为(陈)友谅固守。群盗附(陈)友谅者,树白帜号为白军;降于吴(朱元璋)者,则易红帜,号为红军;日夜相攻,死亡无算。”

黄 包 头 军 《明太祖实录》卷四(第一册),丙申六月庚戌朔,“壬申降人陈保二叛降于张士诚。……(陈)保二常州奔牛坝人,初聚众以黄帕首,号黄包头军,汤和等兵下镇江,徇奔牛吕城,(使)保二以众降至是复叛”。(3页)

青 军 张明鉴……以青为号,名青军,人呼万一片瓦。见《太祖实录》卷五。

青 军 韩林儿部下李喜喜白不信入蜀,号为青军,后降明玉珍。见《新元史》222。

青 军 赵普胜至正十七年挟青军攻余阙于安庆。见《新元史》218《余阙传》。

青 衣 军 义军著青衣,腹背各有兵号。见《太祖实录》二。

黄 衫 军 元泰和州达里麻失理所部号黄衫军。见《新元史》226《徐寿辉传》。

6.元末群雄之系统

37.10.10

7.元末群雄之出身

方国珍 世以贩盐浮海为业,后入海聚众为盗(《明史》123)。

徐寿辉 贩布为业,元末盗起,邹普胜等奇其状貌,遂推为主(《明史·陈友谅传》)。

郭子兴 父以日者术言祸福,得妻致富,子兴任侠喜宾客(《明史》本传)。

韩山童 尝为童子师,人称为韩学究(《新元史》225传)。山童之祖以白莲会惑众谪广平永年县(《元史》42《顺纪》 )。

韩林儿 先世以白莲会烧香惑众(《明史》本传)。

刘福通 妖人(《明史》,《元史·顺纪》),当亦烧香惑众之流。

熊天瑞 乐工(《明太祖实录》十五)。

陈友谅 渔家子,少读书,略通文义,为县小吏(《明史》123本传)。

倪文俊 世以渔业居黄州黄陵,号蛮子(《草木子》三)。

张士诚 以操舟运盐为业,缘私作奸(《明史》本传)。

明玉珍 隋州乡民,与父老团结千余人屯青山。隋州农家子(《明太祖实录》)。

李二 即芝麻李,烧香聚众。(《元史·顺纪》)农人(见《新元史》225)。

8.明初诸人年岁

《明太祖实录》:

庚子(至正二十年,1360)五月丁亥朔。闰五月丙辰朔,“(花)云怀远人……岁癸巳(十三年,1353),谒上于临濠,上奇之……至是死于难,年三十九”。(第一册,卷八,4页)

壬寅(二十二年,1362)二月丁丑朔,“(胡)大海,字通甫,泗之虹县人。上驻兵滁阳,杖策谒军门,一见语合,遂居前锋”。(2/10/3)。

壬寅七月甲辰朔,“丙辰平章邵荣、参政赵继祖谋反伏诛。荣祖勇善战,与上同起兵濠梁,上待之甚厚”。(2/11/3)

癸卯(至正二十三年,1363)八月丁酉朔。壬戌“(陈)友谅……中流矢……死……死时年四十四”。(2/13/2)

乙巳(至正二十五年,1365)六月戊子朔,“壬子,参军胡深……字仲渊,处之龙泉人……至是遇害,年五十二”。(3/15/11)

丙午(至正二十六年,1366)二月癸丑朔,“是月……明玉珍卒……寿三十六”。(3/15/5—7)

吴元年(至正二十七年,1367)九月甲戌朔,“己丑……上欲全(张)士诚,而士诚竟自缢死……死时年四十七”。(4/20/7)

洪武二年(1369)十月壬戌朔,庚午,“(常)遇春濠州怀远人,世业农……岁壬辰(至正十二年1352)——年二十三……洪武二年……五月……以疾卒。时年四十”。(9/46/10)

洪武三年(1370)五月己丑朔,丁酉,“(孙)兴祖濠州人……初从上取和阳,在行伍中无知者……至是从大将军(徐达)北伐,以战死,年三十五”。(10/52/5)

洪武十五年(1382)七月戊申朔,“是月……宣德候金朝兴卒。朝兴庐州府巢县人,……岁乙未(至正十五年,1355)来归,……至是征云南卒于会川,年五十二”。(21/146/8)

洪武十五年十二月乙亥朔,“封中军都督佥事李新为崇山侯。诏曰‘……咨尔……李新与朕同里闬,当起义之初即委身来附……’”(21/150/6—7)

又,“(李)新凤阳人,岁癸巳(至正十三年,1353)从上起兵……”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六十八,洪武十七年十一月甲子朔,癸酉,“巩昌侯郭子兴卒。子兴,临濠人。生有臂力,善骑射,岁癸巳(元至正十三年)从郭元帅起兵,乙未(至正十五年)从上渡江……至是以疾卒,年五十四,诏追封陕国公。谥宣武”。(23/168/3)

案:此所谓“从郭元帅起兵”,即指另一郭子兴,将士同乡里同姓名而不更改,亦奇事。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一,洪武十八年二月癸巳朔,己未,“太傅魏国公徐达薨。达凤阳人,家世农业……年二十二值元末兵起,慨然有济世之志。岁癸巳,上起义于濠梁,达来谒……至是薨,年五十四……”(23/171/4—15)

38.4.4—38.5.2

9.元末从军多良民

《明太祖实录》二六吴元年十月甲辰,“丁巳,上宴功臣于西楼,既罢谕诸将曰:‘……吾起于布衣,……’”(4/21/6)

又,“庚申,上以书谕元守陈州谭右丞曰:‘……吾闻将军起自淮西,亦农耳,因时多事,以勇名达于四方。’”(4/41/7)

又,庚申,“上将命诸将北伐,谓信国公徐达等曰:‘……予与诸公仗义而起,初为保身之谋,冀有奠安生民者出,岂意大难不解,为众所附。’”(2/21/7)

又,卷二八,吴元年十二月,“丁卯,上谕中书省臣曰:‘徐达常遇春等克益都、济宁、济南、般阳诸城,……今闻其亡将散卒尚有于塔山等处剽掠为民患者,中书宜榜谕之。谓尔等昔皆良民,因世乱不得已而从军,王师之举,正为民驱除祸乱,使得复业。尔等各有父母妻子祖宗丘垄,岂不因此得以休息,遂仰事俯育之心。’”(5/24/18)

《明太祖实录》三五,洪武元九月戊戌朔,“庚辰,上朝罢,召宿卫武臣谕之曰:‘朕与尔等起布衣,历战阵十五六年乃得成功……卿等亦思曩时在民间,视元之将帅,轻裘肥马,气焰赫然。何敢望之!’”(6/31/6)

38.4.6

10.农民起义不能够和布尔什维克相比

《斯大林与德国作家路德维希的谈话》(《学习杂志》五卷三期):“(农民起义)是被压迫阶级自发暴动的表现,是农民反封建压迫的自发起义的表现”,“他们都是皇权主义者,他们反对地主,可是拥护好‘皇帝’。”故斯大林以为不能“和布尔什维克相比。”

列宁:“农民运动是另一种阶级的运动”,“不是无产阶级的斗争”。(漆侠《关于史可法的评价问题》,引《历史教学》1952年第12期)

四、元末东南丧乱

1.元末东南群雄起事年表

顺帝至正七年十一月甲辰,“沿江盗起,剽掠无忌,有司莫能禁”。(《元史》41,12页)

至正八年(1348)十一月台州黄岩方国珍兵起。入海劫掠漕运。未几请降,朝廷方事姑息从其请,国珍是年又不肯赴,势益猖獗。掠沿海州郡。

元末颍州人(今安徽阜阳)刘福通与其党诈言栾城人韩山童为宋徽宗八世孙(帝昺帝显为六世孙),谋起兵,至正十一年(1351)事觉,山童被捕,福通等遽入颍州反。据朱皋,破罗山、上蔡、真阳、确山,陷汝宁(河南)、光、息。众至十余万,时徐寿辉等起蕲黄,布王三、孟海马等起湘汉,芝麻李起丰沛;而郭子兴亦据濠应之。时皆谓之红军,亦称香军。十五年(1355)迎韩山童之子至亳称帝,又号小明王,建国曰宋,建元龙凤。后分遣其党分道略地。十七年(1357)陷商州武关,(东)胶莱益都。是年六月攻汴梁,且分军三道,一(中路)(关先生、王士诚)趋晋冀,二(西路)白不信、大刀敖、李喜喜趋关中,三(东路)毛贵出山东,北犯,势锐甚。十八年(1358)(东路)毛贵数败元兵,陷南皮、蓟州、漷州、柳林以逼大都。五月下汴梁,都之。(中路)破完州、大同、兴和,陷上都(今察哈尔多伦县),转掠辽阳抵高丽。十九年(西路)李喜喜余党陷宁夏、灵武。是时承平久,州郡皆无守备,长史闻贼来辄弃城遁;以故所至无不摧破。然林儿本无大志,诸将在外者率不遵约束,所过焚劫至啖老弱为粮。兵虽盛威令不行,数攻下城邑,元兵亦数从其后复之。二十一年(1361)李喜喜、关先生等东西转战已多走死。二十二年(1362)田丰、王士诚入益都,为元兵所破,林儿势大窘。二十三年(1363)张士诚围安丰,林儿告急于明太祖,太祖救之而刘福通已被杀,遂以林儿归居滁州。明年(1364)太祖为吴王,又二年(1366)林儿卒。僭号凡十二年。(详见《明史》122《韩林儿传》)

十一年(1351)十月蕲州人徐寿辉等兵起攻蕲水及黄州路,自称皇帝。攻陷饶州(今江西)、信州,十二年(1352)正月陷汉阳武昌,十五年(1355)陷襄阳,十六年陷汉阳常德。

元顺帝至正十二年(1352)二月定远人郭子兴起兵濠州(今安徽凤阳)。朱元璋从之。十五年拔和州。三月子兴卒。时刘福通迎立韩山童子林儿于亳(安徽),朱元璋用其年号。郭子兴,其先曹州人,父郭公少以日者术游定远,言祸福辄中……子兴其仲也……及长任侠,喜宾客,会元政乱,子兴散家资(子兴家饶富)椎牛酾酒与壮士结纳。至正十二年春集少年数千人袭据濠州,太祖往从之。”(《明史》122《郭子兴传》)

十三年(1353)五月泰州白驹场亭民张士诚起兵陷泰州、兴化、高邮。称诚王,号大周。十四年(1354)陷扬州、盱眙、泗州。十六年(1356)陷湖州、松江、常州,破杭州。十七年(1357)侵嘉兴。招安。二十三年(1363)张士诚自称王。是时士诚所据,南抵绍兴,北逾徐州,达于济宁之金沟,西距汝颍濠泗,东薄海,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士诚为人外迟重寡言,似有器量,而实无远图。既据有吴中,户口殷盛,渐奢纵,怠于政事,上下嬉娱,以至于亡。太祖与陈友谅相持,友谅约士诚夹攻,而士诚欲守境观变。太祖既平武昌,命徐达等规取淮东。二十七年九月破平江,士诚自缢死。年四十七,自起至亡凡十四年。(详见《明史》123本传)

十七年(1357)九月徐寿辉将陈友谅自称平章,十八年(1358)破安庆,破龙兴,尽陷江西诸处。十九年从徐寿辉都江州。二十年杀之。自称皇帝,国号汉。江以南友谅兵最强。

明玉珍,隋州人,初降于徐寿辉,帅斗船五十余艘掠粮川峡间,至正十七年攻重庆下之。二十二年(1362)称帝,国号夏,建元天统。玉珍素无远略,然性节俭好学,折节下士。立五年,于至正二十六年(1366)卒,年三十六。子昇嗣,洪武四年(1371)为汤和所破降,徙高丽。(《明史》卷123本传)

2.《元史》列传中所见元末群雄

《元史》一一七《宽彻普化传》:“(至正)十一年,徐寿辉为乱起蕲黄……”

《元史》一一七《帖木儿不花传》:“至正十二年,庐州境内贼起……帖木儿不花……即命以所部兵及诸王乞塔歹等,分道击贼,擒其渠帅,庐州境内皆平。”

《元史》一三八《马扎儿台传附脱脱传》:“(至正十年)已而汝、颍之间妖寇聚众反,以红巾为号,襄、樊、唐、邓皆起而应之。”

又,“(至正)十二年,红巾有号芝麻李者,据徐州,脱脱请自行讨之”。

又,“(至正)十四年,张士诚据高邮,屡招谕之不降……”

又——此条应入“元末群盗蜂起之原因”卡片 。

《元史》一百四十《太平传》:“(至正)二十年……会阳翟王阿鲁辉铁木儿倡乱,骚动北边,势逼上都……”

《元史》一百四十《达识帖睦迩传》:“(至正)十一年台州方国珍起海上,达识帖睦迩奉诏……往招谕之。明年,盗起河南。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贼不敢犯其境……(十五年)时江淮盗势日盛,南北阻隔……”(其下述张士诚招安事甚详)

《元史》一百四十一《太不花传》:“(至正)十二年,盗起河南……”

《元史》一百四十一《察罕帖木儿传》:“至正十一年,盗发汝、颍,焚城邑,杀长吏,所过残破,不数月,江淮诸郡皆陷。朝廷征兵致讨,卒无成功。”(下述察罕帖木儿起义兵事,讨贼及扩廓帖木儿、张良弼、李思齐讨贼事)

《元史》一百四十二卷《答失八都鲁传》:“(至正)十五年……六月,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进次许州长葛,与刘福通野战,为其所败,将士奔溃……十二月,调兵进讨,大败贼于太康,遂围亳州,伪宋主小明王遁……十六年……十月,移驻陈留。十一月,攻取夹河刘福通寨。十二月庚申,次高柴店,逼太康三十里。是夜二鼓,贼五百余骑来劫,以有备亟遁。火而追之,比晓,督阵力战,自寅至巳,四门皆陷,壮士缘城入其郛,斩首数万,擒伪将军张敏、孙韩等九人。杀伪丞相王、罗二人。辛酉,太康悉平。”

《元史》一百四十二《庆童传》:“明年(至正十一年)盗起汝颍,已而蔓延于江浙,江东之饶、信、徽、宣、铅山、广德,浙西之常湖建德,所在不守。”

《元史》一百四十二《纳麟传》:“(至正)十二年,江淮盗起。”

《元史》一百四十三《泰不华传》:“(至正)八年,台州黄岩民方国珍为蔡乱头王伏之雠逼,遂入海为乱,劫掠漕运粮。”

《元史》一百四十三《余阙传》:“(至正十五年)……仍守安庆……池州赵普胜帅众攻城,连战三日败去……十七年赵普胜同青军(青军卡片令见)两道攻我,拒战一月余,竟败而走……十月,沔阳陈友谅自上游直捣小孤山,伯颜与战四日夜不胜,急趋安庆,贼追至山口镇,明日癸亥,遂薄城下。”

《元史》一百四十四《月鲁帖木儿传》:“(至正)十二年,江南诸郡盗贼充斥……”

《元史》一百四十四《卜颜铁木儿传》:“至正十二年春,蕲、黄贼徐寿辉遣兵陷湖广,侵江东、西。”

《元史》一百四十四《星吉传》:“至正十一年汝颍妖贼起……”

《元史》一百四十四《福寿传》:“至正十一年,颍州以贼反告。”

又,“(至正)十六年三月,大明兵围集庆……”

《元史》一百四十四《道童传》:“(至正十一年)是年,贼起蕲、黄。”

《元史》一百四十五《亦怜真班传》:“(至正)十一年,颍亳兵起……十二年……妖寇由蕲黄陷饶州。”

《元史》一百四十五《廉惠山海牙传》:“……迁江西行省右丞,时所隶郡县多陷于贼。”

《元史》一百四十五《月鲁不花传》:“……会张士诚据浙西,僭王号。”

《元史》一百八十二《欧阳玄传》:“(至正)十四年,汝颍盗起,蔓延南北,州县几无完城,玄献招捕之策千余言,凿凿可行,当时不能用。”

《元史》一百八十二《许有壬传》:“(至正)十二年,盗起河南,声撼河朔间,有壬画备御之策十五条,以授郡将,民籍以安。”

《元史》一百八十三《王守诚传》:“至正五年,帝遣使宣抚四方,除守诚河南行省参知政事,与大都留守答尔麻失里使四川……重庆铜梁县尹张文德,出遇少年执兵刃,疑为盗,擒执之,果拒敌,文德斩其首,得怀中帛旗书曰‘南朝赵王’,贼党闻之,遂焚劫双山,文德捕杀百余人,重庆府官以私怨使县吏诬之,乃议文德罪……守诚至,为直其事。”

又《苏天爵传》:“(至正)十二年,妖寇自淮右蔓延及江东……”

《元史》一百八十五《李稷传》:“(至正)十一年,廷议以中原租税不实,将履亩起税,稷诣都堂言曰:‘方今妖寇窃发,民庶流亡,此政一行,是驱民为盗也。’相臣是之。”

《元史》一百八十六《张桢传》:“至正八年,拜监察御史……及毛贵陷山东,上疏陈十祸……其言不明赏罚之祸,略曰……颍上之寇,始结白莲,以佛法诱众,终饰威权以兵抗拒……”

《元史》一百八十六《成遵传》:“……是时,汝宁盗起,侵汴境……武昌自(至正)十二年为河沔寇所残毁,民死于兵役者十六七,而大江上下皆剧盗阻绝,米直翔涌,民心遑遑……”

《元史》一百八十七《乌古孙良桢传》:“初,泰州贼张士诚既降复叛……”

《元史》一百八十七《贡师泰传》:“至正十四年,除吏部侍郎,时江淮兵起……”

《元史》一百八十八《刘哈剌不花传》:“至正十二年,颍、亳盗起。”

《元史》一百八十八《王英传》:“至元三年,万安军贼吴汝期等作乱,聚众三千人,英至,贼皆就擒。未几,李志甫起漳州,刘虎仔起潮州……”

《元史》一百八十八《石抹宜孙传》:“至正十一年,方国珍起海上,……十八年十二月,大明兵取兰溪,且逼婺……”

《元史》一百九十四《忠义·李齐传》:“(至正)三年,泰州白驹场亭民张士诚为乱,破泰州……”

又《禇不华传》:“汝、颍盗发,势张甚。”

又《颜瑜传》:“至正十八年,田丰起山东……又有曹彦可者,亳州人,会妖寇起里中,多田野无赖子,目不知书者。”

《元史》一百九十四《忠义·纳速剌丁传》:“泰州李二起,行省移之捍高邮得胜湖,贼船七十余柁,乘风而来,即前击之,焚其二十余船,贼溃去,李二失援,遂降,其党张士诚杀李二,复为乱。”

《元史》一百九十五《忠义·伯颜不花的斤传》:“(至正)十八年二月,江西陈友谅遣贼党王奉国等号二十万,寇信州。”

《元史》一百九十五《忠义·全普庵撒里传》:“至正十一年,颖州盗起……十八年,江西下游诸郡皆为陈友谅所据……”

《元史》一百九十五《忠义·周镗传》:“无何,盗起,湖南、北,郡县皆陷。”

《元史》一百九十五《忠义·聂炳传》:“至正十二年,迁知荆门州,才半岁,淮汉贼起,……既而蕲、黄安陆之贼,其势复振。”

《元史》一百九十五《忠义·刘畊孙传》:“至正十二年春,蕲黄贼攻破湖南。”

《元史》一百九十五《忠义·俞述祖传》:“至正十二年,蕲黄贼迫州境……述祖为贼所执,械至其伪主徐寿辉所……”

《元史》一百九十五《忠义·丑闾传》:“至正十二年,蕲贼曾法兴犯安陆。”

《元史》一百九十五《忠义·孛罗帖木儿传》:“至正十一年,盗起汝、颍。”

《元史》一百九十五《忠义·彭庭坚传》:“(至正)十一年……江西寇炽……”

《元史》一百九十五《忠义·陈君用传》:“红巾起江淮。”

《元史》一百九十五《忠义·潮海传》:“至正十二年,蕲黄贼起。”

《元史》一百九十六《忠义·普颜不花传》:“(至正)十一年,遣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蕲黄徐寿辉来寇,普颜不花战守之功为多……十八年,诏……经略江南。至建宁,江西陈友谅遣邓克明来寇……前后拒战六十四日……明年……守御益都,大明兵压境,普颜不花捍城力战,城陷……主将(此明将也)素闻其贤,召之再三,不往……”

《元史》一百九十六《忠义·闵本传》:“大明兵薄京师。”

《元史》一百九十六《忠义·赵弘毅传》:“大明兵入京城。”

《元史》一百九十六《忠义·郑玉传》:“(至正)十七年,大明兵入徽州。”

《元史》一百九十六《忠义·柏帖穆尔傅》:“(至正)二十七年大明以骑兵出杉关,取邵武,以舟师由海道趣闽,奄至城下(福州)。”

《元史》一百九十六《忠义·朴赛因不花传》:“大明兵逼京师……城陷被执,以见主将,唯请速死,不少屈。主将命留营中,终不屈,杀之。”

《元史》一百九十六《忠义·丁好礼传》:“大明兵入京城,或勉其谒大将,好礼叱之……后数日,大将召好礼,不肯行,舁至齐化门,抗辞不屈而死。”

《元史》二百一《列女·赵洙妻许氏传》:“至正十九年,红巾贼陷辽阳。”

《元史》二百五《奸臣·搠思监传》:“(至正)二十四年……帝为降诏曰:‘自至正十一年妖贼窃发……’”

《元史》二丰七《逆臣·孛罗帖木儿传》:“至正十八年……三月,击刘福通于卫辉走之,进克濮州。”

此十四页,本意在搜集《元史》列传中对于起兵诸人之态度批评,结果无所得,但见其于诸人皆称为贼为盗耳,其“妖”、“寇”之称盖当时通名,此于二百五卷诏中知之。二十八年八月十五日天挺记于昆明才盛巷二号。

3.元末明初诸人文集中所见之元末群雄

《宋学士文集·銮坡(前)集》(即《翰苑前集》)卷二《大明故资善大夫御史中丞兼太子赞善大夫章公神道碑铭》:“海寇起黄岩,掠沿海郡县。”(缩印本《四部丛刊》初编,20页)案:此海寇指方国珍。

又卷三《进封巢国公谥武庄华公神道碑》:“至正中天下大乱,所在寇盗乘时为患害,屠刘其黔黎,荡析其室庐,剽敓其玉帛。”(同上,26页)

又卷三《于君(光)墓志铭》:“会元政大乱,天下兵动,江东西化为盗区。”(27页)

又卷二《章公(谥)神道碑》:“至正壬辰(十二年)蕲黄妖寇自闽犯龙泉。”

《宋学士文集·銮坡(后)集》卷三《吊忠文》:“至正壬辰,大盗起蕲黄。”(118页)

28.9.29—10.6

宋濂《宋学士文集·朝京稿》卷一《丹阳县男孙(炎)君墓铭》:“元季政乱盗若蜂,戈矛相刘河汉红。”(514页)

宋濂《朝京稿》卷二《季君(汶)墓铭》:“元季之乱,江南诸郡多陷于盗。”(517页)

方孝孺《逊志斋集》二十二《东瓯王神道碑铭》:“元至正间豪杰多起兵据郡县,王亦思自奋拔以取富贵。”(496页)

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十二《王公(瑛)墓碑》:“元至正中盗起汝颖。”(145页)

又卷十三《陈公(达)墓表》:“在昔元至正己丑(九年)盗发海上,又明年汝颖继变,不五六年淮东西,江左右,湖南北罔不煽乱如海沤。前者未灭而后者复起,土崩之患危在朝夕。”(166页)

贝琼《清江贝先生集》卷三《马孝子传》:“盗起汝颖,转略齐鲁境。”(23页)

28.10.6—12.8

贝琼《清江贝先生文集》卷五《方壶记》:“至正初客钱唐,属国家承平无事,而池台苑囿甲于三吴,时与一二宾客往来湖山之间,此一方壶也。及来华亭也,海内兵变西北州郡毒于侵暴屠烧,而编民之死者十九,吾幸安居暇食以谈礼乐于干戈之表,亦一方壶也。”(30页)

又卷十七《金陵集复初斋记》:“宜兴强如心氏世居荆南山之遵义里,元季兵变辟地永丰黄山者十年。”(73页)

胡翰《胡仲子集》卷九《韩复阳墓碣》:“元之始乱,张自诚(原文如此,应作士诚)据苏州,恐众不附,大结人心,引士类为己用。或强起君,君固以母老辞,母亦遽曰是不可起也,藉令富贵,如汝家世何?讫不就,退然以奉亲教子为务。”(136页)

胡翰《胡仲子集》卷九《胡义士墓表》:“及元之季,郡邑兵起,环处之境,皆盗区也。戍将石抹升之督兵讨之,势犹不戢。”(129页)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十二《福宁王尹赞》:“国家混一百年承平之盛极矣,乃自顷岁寇盗窃发,名都大邑,残废殆尽。”(《丛集》,313页)

又卷十七《刘焘孙传》:“壬辰(至正十二年)天下兵起,红巾乱湖南,常宁陷,州长贰皆弃城遁,焘孙独不去。……焘孙有同母兄耕孙字存吾……至正乙未(十五年)长枪陷宁国,亦执节死之。”(447页。长枪待考,卡片6页参看)

又卷十八《故参军缙云郡伯胡公行述》:“至正辰江淮俶扰。盗贼蔓延闽浙间。”(482页)

刘基《诚意伯文集》卷五《送顺师住持瑞严寺序》:“辛卯之岁(至正十一年)盗起四方。”(商务《国学丛书》铅印本,129页)

又卷五《唱和集序》:“予至正十六年以承省檄与元帅石末公谋栝寇,因为诗相往来。”(130页)

杨维桢《东维子文集》(《四部丛刊》景旧钞本):“苏民罗张氏之阨,如芟草搯禽殆绝生理。”(缩印本,12页,姑苏知府何侯诗卷序)

又卷一六《春远轩记》:“自淮汝兵兴,南北旌旗相望于千里。”(117页)

又卷二四《浙东尉杨公神道碑》:“至正乙未(十五年)中书奏公旧劳,起公行宣政院判官,时江东浙西盗群啸,乃改建德路总管。”(177页)

28.12.28

杨维桢《东维子文集》卷二十四《故忠勇西夏侯迈公(迈里古思)墓铭》:“长枪氏市马绍兴,挟苗兵为佐,白(日)取余食市间。”(179页)卡片四参看。注见下。

又卷二四《孛元卿墓铭》:“至正壬辰(十二年)红巾寇乱江南。”(184页)

又卷二六《尚珉先生墓铭》:“至正壬辰盗起剽州里,解散者十室而九。”(200页)

解缙《解文毅公集》卷一三《元邵武路同知萧公墓志铭》:“元之季世,天下四分五裂,其间盗名字者无虑千百计,独闽之陈友定起徒步至列将相。百战守死为元东南烈士,未能或之先也。当是时吾乡豪杰多从之。崎岖岭海,之死不怨,朝廷音问实籍以通。”(10页)

注:《新元史》二三一《忠义·刘畊孙传》:“会长枪琐南班,程述谢玺等攻宁国。”(《元史》一九五《忠义·刘畊孙传》同,亦作长枪。)又二三二《忠义·王翕传》:“至正中长枪军琐南班叛。”是长枪为当时军队之名。又《新元史》九九《兵志二》:“(至元二十七年,1290)……十一月江淮行省平章不怜吉歹言:……今福建盗贼已平,惟浙东一道地极边恶,贼所巢穴,请复还三万户以戍守之。……札忽带一军戍绍兴、婺州,其宁国、徽州初用土兵,后皆与贼通,令尽迁之。”又,“至正六年(1346)山东盗起,诏中书参知政事锁南班至东平镇遏”。

28.12.23—37.10.3

第二节

明太祖之创业

一、明太祖

1.明太祖家世

明太祖家世及幼年事,以太祖自撰《皇陵碑》《世德碑》为最详而确。另见《皇陵碑》条。

《二十二史札记》称太祖为游丐,甚确。

2.明太祖祖居

《明史》本纪:“讳元璋,字国瑞,姓朱氏。先世家沛,徙句容,再徙泗州,父世珍始徙濠州之钟离 。生四子,太祖其季也,母陈氏……”(卷一)

《罪惟录》:“帝初名兴宗,改元璋。既贵,改元龙,字国瑞。旋以龙字易犯,易其旁为帝字,作 书……世居沛国相县,既徙句容,历迁锺离之太平乡。”(卷一《本纪》)

《明书》本纪:“帝姓朱氏,讳元璋,初名兴宗,字国瑞……世居沛之相,徙句容,祖徙泗州,卒葬焉;父世珍、母陈,徙钟离之东乡,生四子,上其季也。”(卷一)

《皇陵碑》:“先世居句容朱家巷……挈家渡淮开垦兵后荒田,因家泗州……长兄……生于津律镇,仲兄……生于灵壁 ,三兄……生于虹县 ,皇考五十居钟离之东乡,而朕生焉。十年后复迁钟离之西乡……既而复迁太平乡之孤村庄。”(《七修类稿》)

——居舍屡移可以知其家世之贫,无田园可守。

3.太祖父母之纪

《明太祖实录》卷十八,吴元年四月丙午朔,“辛亥,仁祖忌日……上曰:往者吾父以是月六日亡,兄以九日亡,母以二十二日亡,一月之间,三丧相继”。(4/18/3)

又卷一,“岁甲申(至正四年,1344)上年十七,值四方旱蝗民饥,疾疠(原作“厉”)大起,四月六日乙丑,仁祖崩,九日戊辰,皇长兄薨,二十二日辛巳,太后崩”。(1/1/2)

4.太祖之生

解缙《解文毅公集》十六《明帝典题词》:“惟明开天辟地,正伦复义,通幽达明,神识睿知,商周汉唐宋罔匹。俊于放勋,世系绪本颛顼,周诸侯国于邾,汉大司空浮裔,丹徒句容族以显,渡江樯于泗,元淳笃庆。仁祖暨陈后习梦于休灵,冠黄舍止,索于牟秸糖,圜苾芗,曰食以食药,既寤,磱兰郁,夙震有娠。天历戊辰九月丁丑旦,天光临焱,腾龙采登,众诧惊,己卯,膨不怿,仁祖梦之寺,抱拭于金人,植璋于膂端,寤瘳罔疢;夕即焱兴,夙祇于上下神灵,动徵止随,阴郁有应,惟不渎。”(1页)

5.明太祖生地异说

明衡郡文林《琅琊漫抄》:“太祖高皇帝生于盱眙县灵迹乡土地庙。父老相传云,生时夜晦,惟庙有火光,明日庙移置东路。至今所生地,方圆丈许不生草。”(《五朝小说大观》石印本,明,107页)

案:《漫抄》中尝记成化丁未(二十三年)六月河清事,有“今上之龙飞不偶然也”之语,其年八月宪宗崩,九月孝宗即位,今上之语盖指孝宗也。又抄中有阁老保定刘公一条,盖指博野刘祐之吉(谥文穆),祐之以弘治五年致仕,而文中仅称其“屡为台谏所论而上宠眷不衰”,未及其致仕事,疑此书作于弘治五年以前也。

明长洲皇甫录《皇明纪略》(《历代小史》卷八五):“太祖高皇帝生于盱眙灵迹乡土地庙。父老相传云生时夜有神光烛天,明日庙忽移置东路,今其地方丈许不生草。”(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本,2页)

天挺案:《纪略》中尝记嘉靖壬辰(十一年)北虏犯边事,又有“仁寿太后之丧,予时在膳部奉檄治丧事”一条,仁寿太后即宪宗生母英宗孝肃周皇后(追谥)也。太后崩于弘治十七年,下距壬辰凡二十九年,以年龄计之,此书不应作于嘉靖中叶以后。

又此条与上条文字略同,盖从上条而出。

又案:此说与《明史》及《皇陵碑》等均不合,疑传闻之误。

28.11.14

6.太祖事迹略表

太祖1328年九月生;

太祖年十七而为僧,1344年九月;

为僧五十日而游食四方,九月至十一月;

游食三年复归皇觉寺(游食三年),1344—1347年;

居四年,年二十五从郭子兴,1352年闰三月;

次年(元至正十三年),年二十六而独将,1353年;

征伐三年,年二十九而得南京,为吴国公,(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攻汉,1361—1365年;攻吴,1365—1367年;

元至正二十四年,年三十七即吴王位,1364年;

年四十一而即皇帝位,自起兵凡十五年,1368年;

在位三十一年,年七十一而崩,1398年,年岁:1328—1398年,在位:1368—1398年。

7.明太祖从军前之筊卜与宋太祖同

明赵可与《孤树裒谈》卷一:“我太祖高皇帝微时,尝托身濠之皇觉寺,旋丁兵乱,寺僧散去。上祝伽蓝神,以竹筊卜吉凶曰:‘若容我出境避难则以阳报,守旧则以阴报。’祝讫,掷筊一俯一仰,如是三四。后祝曰:‘出不许,入不许,神其欲我从戎而后昌乎?则请如前。’暨之再掷如前,上惊悔,以为难。复祝而掷,其一卓立,知神意有在,乃归滁阳。时至正壬辰闰三月也。昔宋太祖微时,被酒入南京高辛庙,香案有竹杯筊,因取以占己之名位,以一俯一仰为圣筊,自小校而上,至节度使,一一掷之,皆不应。忽曰:‘过此则为天子乎?’一掷而得。宋人记之,谓天命素定如此。晏元献为留守,题庙中诗,有‘庚庚大横兆,謦欬如有闻’之句,盖谓其事。与我太祖事,何其相类也。”(《余冬》)。

天案:据此,则天子微时掷筊故事,乃中国之旧传说,未必实有其事也。

又,“余冬”两字,乃引“余冬稿”之说也,此书每段必载出处。又此书系抄本,于石生藏。

“余冬”应为“余冬序录”,何孟春著,见《纪录汇编》。

1950.4.22

8.《明太祖高皇帝实录》中所载太祖早年材料

《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大明太祖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姓朱氏,讳元璋,字国瑞,濠之钟离东乡人也……世居沛国相县,其后有徙居句容者,世有大族,人号其里为朱家巷。高祖德祖,曾祖懿祖,祖熙祖,累世积善,隐约田里。宋季时熙祖始徙家渡淮,居泗州。父仁祖讳世珍,元世又徙居钟离之东乡,勤俭忠厚,人称长者;母太后陈氏生四子,上其季也。”

又,“明日上生,红光满室,时元天历元年(1328)戊辰九月十八日子丑也……既而徙居钟离之西乡,后迁太平乡之孤庄村”。

28.10.21

又,“上稍长,姿貌雄杰,志意廓然,独居沈念,人莫能测。既就学,聪明过人。事亲至孝,侍奉左右不违意”。

又,“岁甲申(1344),上年十七,值四方旱蝗民饥,疾厉大起,四月六日乙丑仁祖崩,九日戊辰皇长兄薨,二十二日辛巳太后崩。上连遭三丧,又值岁歉,与仲兄极力营葬事。既葬,念仁祖、太后尝许从释氏,乃谋于仲兄,以九月入皇觉寺。仅五十日,寺僧以食不给,散遣其徒游四方,上遂西游至合淝界……又行至六安……上遂历游光、固、汝、颖诸州凡三年,时泗州盗起,列郡骚动,复还皇觉寺”。

28.10.21

又,“辛卯(1351)夏五月汝颖兵起。壬辰(1352)春二月乙亥朔,定远人郭子兴与孙德崖及俞某、鲁某、潘某等起兵,自称元帅,攻拔濠州,据其城守之。辛丑乱兵焚皇觉寺,寺僧皆逃散,上亦出避兵。日暮上归,念无所逃难,甚忧之,乃祷于神……上知神意必欲从雄也,固守以待。未旬日,有故人自乱雄中以书来招曰:今四方兵乱,人无宁居,非田野间所能自保之时也,盍从我以自全。上览毕即焚之。……是时元将彻里不花率兵欲来复濠城,惮不敢进,惟日掠良民为盗以徼赏,民皆恟恟相扇动不自安。上以四境逼迫,讹言日甚,不获已,乃以闰三月甲戌朔旦抵濠城,入门,门者疑以为谍,执之欲加害,人以告子兴,子兴遣人追至,见上状貌奇伟异常人,因问所以来,具告之故,子兴喜,遂留置左右”。

28.10.21

9.世德碑

郎瑛《七修类稿·国事类》“朱氏世德碑”条:“瑛旧于先辈大臣家,获《朱氏世德碑》一通,乃我太祖之手笔也,御制集中所缺。近又见《剪胜旧闻》所载与此本有异,因借校观,讹者辨之,疑者存之……谨依原文拜录于左。碑云:‘本家(《旧闻》本作“宗”)朱氏,出自金陵之句容,地名朱家(《旧闻》本无‘家’字)巷,在通德乡,上世以来,服勤农业……先祖初一公困于役,遂弃田庐携二子迁泗州盱眙县,先伯考十有二岁,先考才八岁。先祖营家泗州,置田产,及卒,家道日替。由是五一公(案:即太祖伯父)迁濠州钟离县,其后先考君(《旧闻》本无此三字)因至钟离同居……先考君娶陈氏,泗州人,长重四公生盱眙,(案:长字上应有生四子或子四人数字)次重六公、重七公皆生于五河,某其季也,先迁钟离,后戊辰所生(《旧闻》本“所生”作“年”字)……曩者父母因某自幼多病,舍入皇觉寺,岁(《旧闻》本无“岁”字)甲申,父母长兄俱丧,次兄守家(《旧闻》本作“业”字),三兄出赘刘氏,某托迹缁流(“旧闻”本作“至正二十四年”,此甚讹;二十四年太祖已建国号吴元年矣)。二十四岁天下大乱,诸兄皆亡,淮兵大起,掠入行伍,为(《旧闻》本作“乃”字)集义旅,兵力渐众,因取滁(《旧闻》本作“条”,讹)和。龙凤三年率师渡江,驻兵太平,为念先君尝言,世为朱巷人,宗族俱存;平日每曰乡土之思,即访求故乡宗族之所居(《旧闻》本无“居”字)。遂调兵取句容,明年克金陵,而朱巷距城四十里,举族父母(《旧闻》本作“兄”字,讹)昆弟四十余人至,始得与之叙长幼(《旧闻》本有“之礼”二字),行亲睦之道。但朱氏世次,自仲八公之上,不可复考。”

以上恐有讹脱,当取善本校之。

10.皇陵碑

郎瑛《七修类稿·国事类》“皇陵碑”条:“瑛伏读御制集中皇陵碑文,未尝不三叹三颂而已……今故拜录二文于左,以示将来。

“奉天承运,大建武功以有天下,实由祖宗积德所致。兹欲撰文,词臣考摭弗周,则纪载弗称,敢以上请,于是上手录大概,若曰:‘朕幼时皇考为朕言,先世居句容朱家巷,尔祖先于宋季元初,我时尚幼,从父挈家渡淮,开垦兵后荒田,因家泗州,朕记不忘。皇考有四子,长兄讳某,生于津律镇;仲兄讳某,生于灵壁;三兄讳某,生于虹县;皇考五十,居钟离之东乡,而朕生焉。十年后复迁钟离之西乡。长兄侍亲,仲兄、三兄皆出赘。既而复迁太平乡之孤村庄。岁甲申(至正四年太祖年十七),皇考及皇妣陈氏(泗州人)俱亡弃,长兄与其子亦俱殁,时家甚贫,谋葬无所。同里刘大秀(《明史》作“刘继祖”)悯其孤苦,与地一方以葬皇考、皇妣,今之先陵是也。葬既毕,朕茕然无托,念二亲为吾年幼有疾,尝许释氏,遂请于仲兄,师事沙门高彬于里之皇觉寺,邻人汪氏助为之礼,九月乙巳也。是年蝗旱,十一月丁酉,寺之主僧岁歉不足以供众食,俾各还其家。朕居寺时甫两月,未谙释典,罹此饥馑,彷徨三思,归则无家,出则无学,乃勉而游食四方。南历金斗,西抵无锡,北至颍州,崎岖二载,泗州盗起,剽掠杀人。时承平既久,列郡骚动,仍还皇觉寺。又四年,颍濠蕲春有警,濠城亦破,朕杂处兵间,与元兵相拒。期年,元兵败去,得其义兵三千人于定远,遂立帅之,夜袭元将知枢密院事老张,既遁,得其民兵男女七万人,攻逐元将参政野先;乃移师淮州,转战和阳,渡江击采石,抚太平,定业建康。将相协心,贤能匡赞,西平陈友谅,东翦张士诚,南廓八闽,百粤奉款,中原顺服,兵进幽燕,元君弃宗社而去。朕以十五年间遂成大业。仰惟先陵奇秀所钟,虽治葬之时厄于贫窭,衣衾棺椁不能具备,赖天地之祐祖宗之福也。今富有天下,顾无以惬人子之情。兹欲启坟改葬,虑泄山川灵气,使体魄不安,益增悲悼,姑积土厚封,势著冈阜,树以名木,列以石人石兽,以备山陵之制而已。谨献陵曰皇陵,汝其据事直言无讳。’臣善长以上手所录,付词撰文。臣善长等钦承明训,黾勉论次……”

案:以上讹脱颇多,容取善本校之。据洪武二年二月乙亥《实录》,此文出于危素所撰。

又,《孝子皇帝谨述》:“洪武十一年夏四月,命江阴侯吴良督工新造皇堂,予时秉鉴窥形,但见苍颜皓首,忽思往日之艰辛。况皇陵碑记皆儒臣粉饰之文,恐不足以为后世子孙之戒,特述艰难以明昌运。俾世代见之,其辞曰:‘昔我父皇,寓居是方;农业艰辛,朝夕彷徨。俄尔天灾流行,眷属罹殃,皇考终于六十有四,皇妣五十有九而亡;孟兄先死,合家守丧。田主德不我顾,呼叱昂昂,既不得与葬地,邻里惆怅。忽伊刘兄之慷慨(天挺案:刘本作郑,疑误,据前碑‘同里刘大秀悯其孤苦’之文当系‘刘‘字,妄改容校),惠此黄壤,殡无棺椁,被体恶裳,浮掩三尺,奠何肴浆?既葬之后,家道惶惶,仲兄少弱,生计不张;孟嫂携幼,东归故乡。值天无雨,遗蝗腾翔;里人缺食,草木为粮。予亦何有,心惊若狂!乃与兄计,如何是常?兄云去此,各度凶荒;兄为我哭,我为兄伤;皇天白日,泣断心肠;兄弟异路,哀恸遥苍;汪氏老母,为我筹量;遣子相送,备醴馨香;空门礼佛,出入僧房。居未两月,寺主封仓。众各为计,云水飘飏。我何作为?百无所长!依亲自辱,仰天茫茫;既非可倚,侣影相将。突朝烟而急进,暮投古寺以趋跄;仰穷崖嵬而倚碧,听猿涕夜月而凄凉;魂悠悠而觅父母无有,志落魄而徜徉,西风鹤唳,俄淅沥以飞霜,身如蓬逐风而不止,心滚滚乎若沸汤!一浮云乎又过三载,年方二十而强,时乃长淮盗起,民生攘攘。于是思亲之心昭著,日遥盼乎家邦;已而既归,仍复业于觉皇。住三载而有雄者跳梁,初起汝颖,次及凤阳之南厢……(中述起兵事)率度清流,戍守滁阳,思亲询旧,终日慨慷。知仲姊之已逝,独存驸马与甥双,附马引儿来栖我,外甥见舅如见娘。此时孟嫂亦有知,携见挈女皆从傍;次兄已殁又数载,独遗寡妇野持筐。因兵南北,生计忙忙,一时聚会如再生,牵衣诉昔以难当。于是家有眷属,外练兵钢,群雄并驱,饮食不遑,暂宿和州,东渡大江。’”

案:恐有脱讹,应取善本另校。一九五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用景明刻本《纪录汇编》卷一校。

据太祖洪武二年二月乙亥《实录》,前碑出于危素所撰。据洪武十一年四月《实录》,后碑出于太祖亲制。“是月重建皇陵碑,上以前所建碑恐儒臣有文饰,至是复亲制文,命江阴侯吴良督工刻之。”

11.朱元璋自述起兵

《纪录汇编》卷五《御制纪梦》(商务印书馆景明刻本):“昔当辛卯(至正十一年,1351),有元至正君弱,政不务,臣弄权,擅威福,海内失驭,邪术者倡乱,遂致王纲解纽,天下纷纭。其年汝颖、蔪黄民皆为逆。次年(至正十二年,1352)徐、宿炽然盗起,蔓及钟离、定远,民弃农业,执刃器趋凶者数万。当时贪官污吏莫敢谁何。未几,壬辰(至正十二年,1352)二月二十七日陷濠城而拒守之。哨掠四邻,焚烧闾舍,荡尽民财,屋无根椽片瓦,墙无立堵可观。不两月,越境犯他邑,所过亦然。时官军久不见至,失民依望,弃顺效逆之心萌矣。俄而胡帅至,乃彻里不花,率骑三千会陷城,州主谋营城,州主谋营城南三十里,声攻城而逡巡不进。惟是四掠良民,得之则以绛系首,称为乱民,献俘于上,请给其功。于是良民受害,激动前日萌逆之心,是有呼亲唤旧相继入城,合势共守,以相拒。以守则稳如泰山,若以胡帅攻之则如蚍蜉之撼石柱,识者以为胡亡自是始也。予当是时,尚潜草野,托身缁流,两畏而难前,欲出为元,虑系绛以废生。不出亦虑红军入乡以伤命。于是祷于伽蓝……予遂决入濠城,以壬辰闰三月初一日至城门,不由分诉,执而欲斩之,良久得释,被收为步卒。入伍几两月,余为亲兵,终岁如之。当时予虽在微卒,尝观帅首之作,度之既久,甚非良谋。明年(至正十三年,1353)春,元将贾鲁死,城围解,予归乡里(钟离),收残民数百,献之于上官,授我为镇抚。当年冬,彭赵僭称,部下者多凌辱人,予识彼非道,弃数百人,内率二十四名锐者南游定远……”

1953.3.27

12.明太祖容仪

《明史》本纪:“比长,姿貌雄杰,奇骨贯顶,志意廓然,人莫能测……入濠见(郭)子兴,子兴奇其状貌,留为亲兵。”

《罪惟录》本纪:“姿貌雄杰,奇骨贯顶,声如巨钟……过临淮,郭山甫一见惊叹,备陈天表之异,进卮酒,愿他日毋相忘。”(卷一)

《明书》本纪:“稍长,姿貌雄杰,有奇相。”

《明书》本纪:“(元至正十五年)乘胜取太平,儒士李习、陶安率父老出迎,见上曰,龙资凤质非常人也。”

《明太祖实录》:“资貌雄杰。”

案:《天潢玉牒》、《皇明本纪》、王文禄《龙兴慈记》均不言太祖容貌。俗传太祖相为“五岳朝天”,所谓奇骨贯顶当即是也。

13.明太祖性格

年二十五起兵,十五年(周年,年四十一即位)而平一天下,在位三十一年。年五十命诸子治兵,后十年(年六十以后,二十三年起)颇以诸子将兵征伐,此不信任臣下之故。

诛戮功臣在十二年(年五十二)以后。

不杀(5页),二十六年(《大政系年》,6页,洪武元年)。

恤贫(8页),五年(《大政》)。

太祖年二十五起兵,经十五年(年四十一即位,凡十五周年)而平一天下。在位三十一年。或以为太祖好杀,实不然。太祖杀功臣均即位十二年、十三年,年五十二、五十三以后事。或以为太祖幼而孤露,性必孤独寡恩,亦不然。大抵太祖本性不如此,五十以后不无反常耳。

太祖性格

一、不好杀(不戮众)。

1至正二十六年征张士诚誓众(《大政系年》,5页)。

2洪武元年北征谕诸将(《大政系年》,6页)。

3至正十五年太祖既下太平,陈野先分道寇城下,为伏兵所禽,太祖释而用之。太祖使为书召其军,野先阳为招词,阴实激之,不意其众遽降,自悔失计,及闻太祖欲攻集庆,私告部曲毋力战,俟其得还与元兵合。太祖闻其谋,召语之曰人各有心,从元从我,不相强也,纵之还。

4至正二十年四月,徐达、常遇春破陈友谅于池州,生擒三千人,遇春欲尽杀之,谓达曰:此皆勍敌,不杀将为后患,若以上闻必不杀,达不从,遂以闻。太祖谕使者:三千精锐,宜释之为后用。及使者还,遇春已杀之,止存三百人,太祖为之不怿。命悉放还。

5至正二十四年二月,太祖围武昌,陈理(友谅子)衔璧肉袒,诣军门降。理至军门战栗不敢仰视。太祖见其幼弱,起挈其手曰:吾不尔罪,勿惧也。封陈理为归德侯。

6太祖晚年杀戮功臣,盖年老息弱,不能不预为之计。观洪武二十八年(年六十八)循律之谕(《大政系年》,12页),或亦未尝不悔之。

二、睦族(亲于骨肉)。

1太祖起兵,朱文正、李文忠来归;文正,太祖兄子,与太祖相失;文忠,太祖姊子,走乱军中几不能存;至是皆来归。太祖喜甚。沐英父母俱亡,太祖见而怜之,令高后育之为子,与文忠并赐姓朱。

三、怜恤贫困(同情心)。太祖出身微贱,深知军民之苦,故极恤贫。

1下元都赦令(洪武元年,《大政系年》,6页)。

2洪武五年五月诏(《太政系年》,8页)。

3七年八月诏(9页)。

4八年正月诏(9页),其免租尚不在内。

四、无私。用人不必亲故。徐达、汤和,同里;朱文正、李文忠,戚属;李善长、冯国用、沐英,定远;邓愈、胡大海,虹县;常遇春,怀远;廖永安,巢湖;刘基,青田。其以诸子治兵始于洪武九年(年四十九),以诸子主征伐皆二十三年(年六十三)以后之事。此亦年老性情改变之故。

五、严刻。太祖慨夫元代之刑宽法玩,不免矫之于严刻。

1洪武十年五月户部主事赵乾振荆蕲迟伏诛。

2洪武七年夺熊鼎俸,以两问秦汉诸侯不肖者不能对。(见“明太祖御文臣之严”卡片)

3六年刘基以文庙不陪祭受胙,夺俸一月。(见《明书》一四三基本传)

4洪武十三年宋濂获罪。

5太子左右救太子溺,衣履不湿者皆斩之。(45见“宋濂之获罪”卡片)

6周衡之诛。

7太子死立太孙,以名嫡庶长幼之辨,此其严整处。

8诸神去封号——严整。

9相传徐达、刘基之不得其死。

10祭神如在(见明臣之称颂)。

严刑:123456

整肃:7810

忌刻:9

祖居屡徙——知其贫苦;

家世贫困——故性好恤贫——影响于政策;

容义瑰伟——故征伐多克;

少而失学,苦学深思自成——故个性强;

性格仁慈——故天下归心;

好杀疑下则晚年之事——变态;

性喜严整——故不免好用重典而晚年尤甚。

28.11.13—14

14.明太祖主仁厚

《明太祖实录》洪武元年八月,“壬午,以克元都表至,群臣上表称贺,礼毕侍臣复进曰:‘自昔革命之际,以臣取君者多,惟汉高祖取秦起自民间,今陛下不阶尺土一民以定天下,元主遁归沙漠,兵不黩武,跨越千古矣。’上曰:‘朕思三代及汉唐宋历年多者,皆其祖宗仁厚结于人心,植本深固人不能忘故也。元自世祖混一天下,宽恤爱人,亦可谓有仁心矣,但其子孙无承藉之德,不能以仁爱守之,故至于此,他日吾子孙能持仁厚之心,守而不替,社稷之福也。’”(广方言馆本,83页)

29.1.1

15.明太祖御文臣之严

宋濂《芝园续集》卷四《熊府君(鼎)墓铭》:“明年(洪武六年)上御文华堂,召君问曰:秦汉以来诸侯王不肖者几何。君谢未考,遂命之苏州核粮长罪状(时官晋王相府参军)……事毕,复入王府。七年三月上御西苑,复以诸侯王事为问,君复谢未遑。改刑部主事,夺参军所受俸。”(《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本,475页)

28.12.6

16.宋濂之获罪

明吴郡徐祯卿《翦胜野闻》(扫叶山房《五朝小说大观》石印本):“洪武十年,宋学士濂乞老归,帝亲饯之。敕其孙慎辅行,濂顿首辞,且要曰:‘臣性命未毕蓬土,请岁觐陛下。’既归,每就帝庆节,称贺如约……十三年失朝,帝召其子中书舍人璲、孙序班慎问之。对曰:‘不幸有旦夕之忧。’……帝微候人瞰之无恙,大怒,下璲、慎狱,诏御史就诛濂,没其家。先是濂尝授太子及诸王经,太子于是泣谏曰:‘臣愚戆无他师,幸陛下衰矜裁其死。’帝怒曰:‘俟汝为天子而宥之。’子惶惧不知所出,遂赴溺,左右救得免。帝且喜且骂曰:‘痴儿子,我杀人,何预汝耶!’因遍录救溺者,凡衣履入水者擢三级,解衣舄者皆斩之,曰:‘太子溺,俟汝解衣而救之乎?’乃赦濂死,而更令入谒……濂至,帝令无相见。谪居茂州。而竟杀璲、慎。”(明,189页)

28.11.13

17.李善长之死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二,洪武二十三年五月癸巳朔,丁酉(初五日),“监察御史劾奏太师韩国公李善长罪状……柔奸隐匿,尸位素飡。杨宪谋叛,若罔闻知;胡陈不轨,又为谋主……不报”。(27/202/3)

又,“庚子(初八日),监察御史复请按问太师李善长罪,并其从子佑、伸。上不得已,下佑、伸狱。会善长家奴卢仲谦等亦发善长素与(胡)惟庸往来状……而吉安侯陆亨家奴封帖木儿等亦告(陆)亨及延安(唐胜宗)、平凉(费聚)、南雄(赵庸)侯等皆与(胡)惟庸、(李)善长结为党比,尝谋约日为变,事皆未发。上曰:‘太师辈果有是耶?’命廷臣讯之,具得其实。群臣奏善长等当诛。上又不许。复令诸司官谳之,(陆)亨等皆具伏”。(27/222/4)

又,“乙卯(二十三日)太师李善长自杀”。(27/202/5)

案:胡惟庸于洪武十三年(1380)伏法,至是已十一年矣,尚追论不已。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十七,洪武二十五年三月壬午朔,“癸卯,两浙盐运使陈龚坐党事谪居云南。时有言(陈)龚尝为中书省宣使系胡惟庸党属,召还京,法司奏当付狱。上曰:‘(陈)龚,元忠臣福寿之子,姑宥之。’令往云南西平侯沐英处听差,别敕西平侯善遇之”。(28/217/3)

案:其时去胡惟庸之死更远,已十三年,仍有以胡党为罪者,可见当日株连之多。

18.周衡之诛

徐桢卿《翦胜野闻》(《五朝小说》石印本):“太祖尝下诏,免江南诸郡税,秋复税之。右正言周衡进曰:‘陛下有诏,已蠲秋税,天下幸甚,今复征之,是示天下以不信也。’上曰:‘然。’未几,衡告归省假。衡,无锡人,去京畿甚近,舆上刻六日复朝参,衡七日失期,上怒曰:‘朕不信于天下,汝不信于天子。’遂命弃市。”(《明》,192页)

案:此事似太过,恐非实,容考之。《翦胜野闻》所记类此者颇多。

38.5.2

19.明太祖好释氏

《明史》一百三十九《李仕鲁传》:“字宗孔,濮人……帝(太祖)自践祚后颇好释氏教,诏征东南戒德僧,数建法会于蒋山,应对称旨者赐金襕袈裟衣,召入禁中,赐坐,与讲论。吴印、华克勤之属皆拔擢至大官,时时寄以耳目,由是其徒横甚,谗毁大臣,举朝莫敢言。惟仕鲁与给事中陈汶辉,相继争之。(8页)……帝不听。诸僧怙宠者,遂请为释氏创立职官。于是以先所置善世院为僧录司,设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觉义等官,皆高其品秩,道教亦然。度僧尼道士致踰数万。仕鲁疏言……帝大怒,命武士捽搏之,立死阶下……仕鲁与汶辉死数岁,帝渐知诸僧所为多不法,有诏清理释道二教云。”(9页)

20.明太祖废诸神封爵

宋濂《朝京稿》卷一《景祐庙碑》:“建炎四年,高宗……多公之绩,制封文惠侯,赐庙额为景祐,元……至正……二十六年加以昭烈之号。皇上有天下,以为凡神之封爵宜命于天,非人所敢与,洪武四年乃诏仪曹易公号为故义士祖公之神。”(《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本,509页)案:祖琙,字真夫,闽人徙奉化,宋殿前司统制。

二、平定群雄

1.明太祖大政系年

元顺帝至正十二年(壬辰,1352),太祖年二十五 。郭子兴起兵濠洲,太祖从之。子兴与其党孙德崖龃龉,太祖屡调护之。

至正十四年,太祖年二十七。元脱脱分兵围六合,太祖救之,卫老弱还滁。

十五年,太祖年二十八。子兴檄太祖总和州军,太祖搜军中所掠妇女纵还家,民大悦。子兴卒,太祖用韩林儿年号。六月太祖拔太平,总管靳义赴水死,太祖曰义士也,礼葬之。揭榜禁摽掠,有卒违令,斩以徇,军中肃然。置太平兴国翼元帅府,自领元帅,释元将北归。

十六年(1356),太祖年二十九。三月攻集庆,降其众三万六千人,皆疑惧不自保,太祖择骁健者五百人入卫,解甲酣寝达旦,众心始安。太祖入集庆城(南京),悉召官吏父老谕之曰:“元政渎扰,干戈蜂起,我来为民除乱耳,其各安土者如故,贤士吾礼用之,旧政不便者除之,吏毋贪暴殃吾民。”民乃大喜过望。辟夏煜、孙炎、杨宪等十余人,葬御史大夫福寿,以旌其忠。七月诸将奉太祖为吴国公。九月如镇江,竭孔子庙,遣儒士告谕父老劝农桑。

十七年,太祖年三十。

十八年,太祖年三十一。二月以康茂才为营田使。三月录囚。初刘福通遣将分道四出,中原大乱。太祖故得次第略定江表,所过不杀,收召才隽,由是人心日附。十二日婺州降,太祖入城发粟振贫民,辟范祖幹、叶仪、许元等十三人,分直讲经史。

十九年(1359),太祖年三十二。正月太祖谋取浙东未下诸路,戒诸将曰:“克城以武,戡乱以仁,吾此入集庆,秋毫无犯,故一举而定。每闻诸将得一城不妄杀,辄喜不自胜。夫师行如火,不戢将燎原。为将能以不杀为武,岂惟国家之利,子孙实受其福。”命宁越府(元婺州)立郡学。三月大赦。

二十年,太祖年三十三。三月征刘基、宋濂、章溢、叶琛至。闰月以宋濂提举儒学。六月耿再成败石抹、宜孙于庆元,宜孙战死,遣使祭之。

二十一年(1361),太祖年三十四。二月立盐茶课。置宝源局。三月方国珍献金玉马鞍,却之。

二十二年,太祖年三十五。陈友谅将以龙兴降。如龙兴,谒孔子庙,告谕父老除陈氏苛政,罢诸军需,存恤贫无告者,民大悦。

二十三年,太祖年三十六。二月命将士屯田积谷。五月筑礼贤馆。七月与陈友谅相持,友谅势蹙忿甚,尽杀所获将士;而太祖则悉还所俘,伤者傅以善药,且祭其亲戚诸将阵亡者。

二十四年,太祖年三十七。正月即吴王位。谕曰:“立国之初,当先正纪纲;元氏暗弱,威福下移,驯至于乱,今宜鉴之。”四月建祠祀死事诸将。

二十五年(1365),太祖年三十八。六月,令凡农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者倍之。七月,令从渡江士卒被创废疾者养之,死者赡其妻子。九月,建国子学。

二十六年,太祖年三十九。五月求遗书。八月讨张士诚,誓师曰:“城下之日毋杀掠,毋毁庐舍,毋发邱垄;士诚母葬平江城外,毋侵毁。”

吴元年、二十七年,太祖年四十。正月赐太平田租二年,应天、镇江、宁国、广德各一年。五月复徐、宿、濠、泗、寿、邳、东海、安东、襄阳、安陆及新附地田租三年。六月赐民今年田租,朝贺罢女乐。十月求遣贤于四方。

洪武元年(1368),太祖年四十一。正月即皇帝位。二月以太牢祀先师孔子于国学。七月振恤中原贫民,谕徐达等曰:“中原之民,久为群雄所苦,流离相望,故命将北征,拯民水火。元祖宗功德在人,其子孙罔恤民隐,天厌弃之,君则有罪,民复何辜。前代革命之际,肆行屠戮,违天虐民,朕实不忍。诸将克城,毋肆焚掠妄杀,元之宗戚,咸俾保全。庶几上答天心,下慰人望,以副朕伐罪安民之意,不恭命者罚无赦。”八月庚午徐达入元都。“己卯,赦殊死以下,将士从征者恤其家,逋逃许自首,新克州郡毋妄杀。输赋道远者官为转运,灾荒以实闻,免镇江租税,避乱民复业者听垦荒地,复三年。衍圣公袭封及授曲阜知县并为前代制。有司以礼聘致贤士,学校毋事虚文。平刑,毋非时决囚。除书籍田器税。民间逋负免征。蒙古色目人有才能者许擢用。鳏寡孤独废疾者存恤之。民年七十以上一子复。他利害不在诏内者有司具以闻。”十一月遣使分行天下,访求贤才。

二年(1369),太祖年四十二。正月诏西抵潼关,北界水河,南至唐、邓、光、息,今年税粮悉除之。再免应天、太平、镇江、宣城、广德、无为今年租税。四月编《祖训录》,定封建诸王之制。八月定内侍官制。十月诏天下郡县立学。

三年(1370),太祖年四十三。五月设科取士。六月买的里八剌至京师,群臣请献俘不许。又以捷奏多侈辞,谓宰相曰:“元主中国百年,朕与卿等父母皆赖其生养,奈何有此浮薄之言?亟改之。”七月中书左丞杨宪有罪诛。十月诏儒士更直午门为武臣讲经史。十一月诏户部置户籍户帖,岁计登耗以闻,著为令。

四年(1371),太祖年四十四。三月始策试天下贡士。

五年(1372),太祖年四十五。五月诏曰:“天下大定,礼仪风俗不可不正,诸遭乱为人奴隶者复为民;冻馁者里中富室假贷之;孤寡残疾者官养之,毋失所;乡党论齿,相见揖拜毋违礼;婚姻毋论财;丧事称家有无,毋惑阴阳拘忌,停枢暴露;流民复业者各就丁力耕种,毋以旧田为限;僧道斋醮杂男女姿饮食,有司严治之;闽粤豪家毋阉人为火者,犯者抵罪。”十二月诏以农桑学校课有司。

六年(1373),太祖年四十六。闰月颁定《大明律》。

七年(1374),太祖年四十七。五月减苏、松、嘉、湖极重田租之半。八月辛丑诏:“军士阵殁,父母妻子不能自存者,官为存养;百姓避兵离散或客死遗老幼,并资遣还,远宦卒官,妻子不能归者,有司给舟车资送。”

八年(1375),太祖年四十八。正月命有司察穷民无告者给屋舍衣食。诏天下立社学。三月立钞法。

九年(1376),太祖年四十九。十月命秦、晋、燕、吴、楚、齐诸王治兵凤阳。

十年(1377),太祖年五十。五月户部主事赵乾振荆蕲迟缓,伏诛。六月诏臣民言事者实封达御前。七月始遣御史巡按州县。十月赐百官公田。

十一年(1378),太祖年五十一。六月遣使祭故元嗣君。

十二年(1379),太祖年五十二。十二月汪广洋贬广南,赐死。

十三年(1380),太祖年五十三。正月胡惟庸谋反,及其党皆伏诛。三月减苏、松、嘉、湖重赋十之二。五月命从征士卒老疾者许以子代,老而无子及寡妇,有司资遣还。九月安置宋濂于茂州,道卒。

十五年(1382),太祖年五十五。四月诏天下通祀孔子。

十六年(1383),太祖年五十六。十二月刑部尚书开济有罪诛。

十七年(1384),太祖年五十七。七月禁内官预外事,诏百官迎养父母者官给舟车。

十八年(1385),太祖年五十八。三月诏中外官父母殁任所者,有司给舟车归其丧。户部侍郎郭桓坐盗官粮诛。四月吏部尚书余熂以罪诛。

二十年(1387),太祖年六十。九月安置常茂于龙州。十月冯胜罢归。

二十三年(1390),太祖年六十三。五月赐李善长死。

二十四年(1391),太祖年六十四。七月徙富民实京师。

二十五年(1392),太祖年六十五。八月周德兴坐事诛,叶昇坐胡惟庸党诛。

二十六年(1393),太祖年六十六。二月蓝玉坐诛。

二十七年(1394),太祖年六十七。十一月傅友德坐事诛。十二月王弼坐事诛。

二十八年(1395),太祖年六十八。二月冯胜坐事诛。六月谕群臣曰:“朕起兵至今四十余年,灼见情伪,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后嗣止循《律》与《大诰》,不许用黥、刺、剕、劓、阉割之刑。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又曰:“朕罢丞相,设府、部、都察院分理庶政,事权归于朝廷,嗣君不许复立丞相,臣下敢以请者寘重典。皇亲惟谋逆不赦,余罪宗亲会议取上裁,法司只许举奏,毋得擅逮,勒诸典章,永为遵守。”

三十一年(1398),太祖年七十一。闰月崩。

2.明太祖军兴所需出于江东五郡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四十一,洪武二十八年九月壬辰朔,丁酉,“又免直隶、应天等五府秋粮。诏曰:‘朕年二十八渡江,二十九入建(宁)业,秣马厉兵,与群雄并驱,凡军兴所需皆出我江东五郡之民,以此平定天下祸乱,海内康宁。朕今老矣,思民效力,无可抚劳,令特以洪武二十八年官民秋粮尽行蠲免,少报前劳。’”(31/241/2)

又卷二百四十六,洪武二十九年八月丙戌朔,“丁未,免太平等五府田租。诏曰:‘朕定天下之初,军国之需皆取给太平、宁国、广天、广德、镇江五府州县。朕既富有天下,思与尔民共享康宁,然犹虑恩施有所未洽,民力有所未苏,是用蠲尔今年官民田租,以称朕酬劳之意。’”(31册/246卷/8页)

38.4.19

《明太祖实录》五十,洪武三年三月庚辰朔,“免应天、徽州等十六府州,河南、北平、山东三省税粮。诏曰:‘盖闻自古帝王之兴必有赖于武功,成武功者必有资于民力……然各处郡邑供给有先后,丰歉有不同,……其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广德、滁州、和州,朕兴师渡江时资此数郡以充国用,致平定四方,朕念其劳,未尝忘之,仍免今年夏秋税粮。其徽州、严州、金华、衢州、处州、广信、池、饶、庐等郡以次归附,供亿军国之需亦甚烦劳。’……”(9/50/1)

案:此于五郡外又加滁、和二州,盖过江时所资也,供亿当不能与五郡比,故其后只言五郡。

1953.4.4

3.太祖自募兵之由来

《太祖实录》卷一:“是岁(壬辰,至正十二年,1352)九月元兵复徐州,徐帅彭早住、赵均用率余众奔濠……是冬元将贾鲁与月哥察儿围濠,濠城中极力据守。”

又,“癸巳(至正十三年,1353)……六月丙申朔,濠城自元兵退,军士多死伤,上乃归乡里募兵,得七百余人以还,子兴喜,以上为镇抚。是时彭、赵二人驭下无道,所部多暴横,上观其所为,恐祸及己,乃以七百人属他将,而独与徐达等二十四人南去略定远,中途遇疾复还,半月疾始间……”

28.10.21

4.太祖初起之二十四将

《明史·太祖本纪》:“(至正)十三年(1353)……时彭、赵所部暴横,子兴弱,太祖度无足与共事,乃以兵属他将,独与徐达、汤和、费聚等南略定远。”

《明史纪事本末》一:“(至正)十四年(1354)秋七月徇定远,下滁阳,时彭、赵驭下无道,太祖乃以七百人属他将,而独与徐达、汤和、吴良、吴祯、花云、陈德、顾时、费聚、耿再成、耿炳文、唐胜宗、陆仲亨、华云龙、郑遇春、郭兴、郭英、胡海、张龙、陈桓、谢成、李新材、张赫、周铨、周德兴等二十四人南略定远。”

案:明高岱《鸿猷录》卷二《延揽群英》条与此同。

《明书·太祖本纪》:“元至正十三年,时子兴为彭早住、赵均用所制,驭下无道,乃与徐达等二十四人南略定远。”

29.11.4

1讲义原注:胡海与胡大海为二人。

29.11.8

李新材、周铨之名《明史》未见,《太祖实录》亦无之。疑李新材即李新,周铨即张铨。《明史》一三零《张铨传》:“张铨,定远人。从取太平……”,又一三二《李新传》:“李新,濠州人。从渡江,数立功……”其书法与《张龙传》“张龙,濠人。从渡江”,(130)《谢成传》“谢成,濠人。从克滁、和。渡江,定集庆”,(132)相同。初疑其凡二十四将之无他事迹可述者皆类此,但《孙兴祖传》(133)“孙兴祖,濠人。从太祖渡江”云云,书法亦同而非二十四将,疑莫能明。

29.11.8

《明史》一三二《蓝玉传》附:“曹震,濠人。从太祖起兵。”“张温,不详何许人。从太祖渡江。”“陈桓,濠人。从克滁、和。渡江。”

案:其中惟陈桓在二十四将之内。

29.11.9

《太祖实录》仅称:“独与徐达等二十四人南去,略定远。”(见太祖自募兵之由来卡片)《纪事本末》不知何所据,待考。

《明史》一二五《徐达传》:“太祖之为郭子兴部帅也,达时年二十二,往从之,一见语合。及太祖南略定远,帅二十四人往,达首与焉。”

案:二十四将虽不见于《明史·太祖本纪》,但《徐达传》所载甚明。

《明太祖实录》一,癸巳六月丙申朔,“是时彭、赵二人驭下无道,所部多暴横,上观其所为,恐祸及己,乃以七百人属他将,而独与徐达等二十四人南去,略定远,中途遇疾复还,半月病始间”。(1/1/6)

案:《实录》亦无二十四人之名。

29.11.22

《天潢玉牒》(撰人不详,文中称成祖为今上,则作于永乐时也。《纪录汇编》卷十二):“癸巳(至正十三年)春城围解,太祖还故里,收残民数百献于上官,授为镇抚。是时彭、赵多凌辱人,遂去,数百人内率精锐者二十四人南游定远。”(《丛书集成》本,5页)

《皇朝本记》(撰人不详,文中称燕王,似是洪武时人也。《纪录汇编》卷十一):“明年癸巳,……六月归乡里,收元兵民人七百余以献王(滁阳王郭子兴)。王喜,命为镇抚,时彭、赵二雄以力御众,部下皆凌辱人,上以其非道,恐七百人有所累,弃而不统,让他人统之。唯拔大将军徐达等二十人有可行而南略定远。”(《丛书集成》本,7—8页,此作二十人,不同)

30.2.14

5.明太祖功臣

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二十二《鸡鸣山功臣庙考》上、下。

徐达、常遇春、李文忠、邓愈、汤和、沐英、胡大海、冯国用、赵德胜、耿再成、华高、丁德兴、俞通海、张德胜、吴良、吴祯、曹良臣、康茂才、吴复、茅成、孙兴祖,凡二十一人。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八,洪武二年春正月,“乙巳,命立功臣庙于鸡笼山”。(7/36/1)

又卷四十二,洪武二年六月癸亥朔,“丙寅,功臣庙成,命论次诸功臣之功,以徐达为首,次常遇春……(名次与《初学集》同)凡二十一人。于是命死者塑其像,于庙祀之,仍虚生者之位”。(8/42/1)

31.9.27

6.明太祖自定功臣

《明太祖实录》卷五十八,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丙戌朔,“丙申(十一日),大封功臣。(时平沙漠师还。)上御奉天殿,皇太子诸王侍,左丞相李善长、右丞相徐达率文百官列于丹陛左右,上召诸将臣谕之曰:‘汝等其听朕命:朕今日定封行赏,非出己私,皆效古先帝王之典,筹之二年,以征讨未暇,故至今日……凡今爵赏次第,皆朕所自定,至公而无私。如……汤和……赵庸……廖永忠……郭子兴……(均有过失)此四人止封为侯……李文忠……邓愈……此二人宜列公爵……李善长……徐达……此二人已列公爵,宜进封大国,以示褒嘉,余悉据功定封。……卿等宜廷论之,无有后言。’诸将咸顿首悦服。遂班爵行赏。封公者六人……封侯者二十八人……”(11/58/48)

38.4.15

一 李善长 授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 进封韩国公 食禄四千石

二 徐 达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魏国公 食禄五千石

三 常遇春之子茂 郑国公 食禄三千名

四 李文忠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曹国公 食禄三千石

五 冯 胜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宋国公 食禄三千石

六 邓 愈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卫国公 食禄三千石

七 汤 和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中山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八 唐胜宗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延安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九 陆仲亨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吉安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十 周德兴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江夏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十一 华云龙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淮安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十二 顾 时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济宁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十三 耿炳文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长兴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十四 陈 德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临江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十五 郭子兴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巩昌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十六 王 志 开国辅连运推宣力武臣 六安侯 食禄九百石

十七 郑遇春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荥阳侯 食禄九百石

十八 费 聚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平凉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十九 吴 良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江阴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二十 吴 桢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靖海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二十一赵 庸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南雄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二十二廖永忠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德庆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二十三俞通源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南安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二十四华 高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广德侯 食禄六百石

二十五杨 璟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荣阳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二十六康茂才之子铎 蕲春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二十七朱亮祖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永嘉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二十八傅友德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封颖川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二十九胡 美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豫章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三十 韩 政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东平侯 食禄一千五百石

三十一黄 彬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宜春侯 食禄九百石

三十二曹良臣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宣宁侯 食禄九百石

三十三梅思祖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汝南侯 食禄九百石

三十四陆 聚 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 河南侯 食禄九百石

乙卯日(三十日)

又封汪广洋 开国翊运守正文臣 忠勤伯 食禄三百六十石

刘 基 开国翊运守正文臣 诚意伯 食禄二百四十石

7.太祖乡里从军之人

《明太祖实录》五十,洪武三年三月庚寅朔,“庚戌,虎贲卫指挥潘毅卒……既葬,复遣使祭之。其文曰:‘朕与尔同乡里,因天下乱,尔从朕征伐十有五年……今命中书省赠尔宣忠秉义功臣,镇国上将军佥大都督府事,护军,追封荥阳伯,谥武肃……’”(9/50/4)

案:此太祖乡里从军者,不在二十四人之列,故追赠为伯,类此者应不少。

8.太祖起兵从渡江之军士

《明太祖实录》十七,乙巳(1365)七月,“戊午,下令曰:‘……予自兵兴,十有余年,所将之兵从渡江者,皆濠、泗、安丰、汴梁,两淮之人,用以攻取四方,勤劳甚矣。以其为亲兵也,故遣守外郡以佚之……’”(3/15/13)

又八月,“辛卯,下令霍丘、安丰等处,募人之欲从军者”。(3/15/15)

9.明初文人归太祖之先后

至正十二年壬辰 郭子兴起兵,太祖从之。

十三年癸巳 李善长来归。

十五年乙未 (龙凤元年) 召陶安参幕府事,李习为太平知府。

十六年丙申 (二年) 辟夏煜、孙炎、杨宪。康茂才降。

十八年戊戌 (四年) 婺州降,辟范祖幹、叶仪、许元等十三人。据《明史·王祎传》,太祖取婺州召见,则亦在此年。

十九年己亥 (五年) 征刘基、宋濂、叶琛、章溢、王祎等至。(据《明·太祖纪》,《明史》系于二十年三月,而无王祎。)

十三年庚子 (六年) 袁天禄、张希伯降。(据《明书》)

至正二十二年壬寅 (龙凤八年) 胡廷瑞降。

28.12.23

10.元末称朱元璋为台兵

叶子奇《草木子》卷三《克谨篇》(此处苏刻本,光绪刻本在卷三上):“蕲州盗徐贞一叛……后其臣伪汉主陈友谅下兵攻台,谋篡位,乃勒死于采石。”(苏刻本,14页)

“高邮盗张九四叛……先是……张为盐场纲司牙侩……然资性轻财好施,甚得其下之心。当时盐丁苦于官役,遂推其为主作乱……乙未(至正十五年,1355)张泛海以数千人陷平江路……据有平江、嘉兴、杭州、绍兴五路之地。”(15页)

案:此云乙末(1355)得平江(苏州),与《元史》四十四《顺帝纪》至正十六年二月张士诚得平江不合。《元史》张于十六年二月得湖州、松江、常州。十六年七月张得杭州,随为元军杨完者攻下。《元史》四十五至正十七年八月张降元。《元史》四十六,至正二十三年九月张士诚自称吴王。二十四年八月张以其弟士信为江浙行省左丞相。《元史》四十七,至正二十六年“十一月甲申,大明兵取湖州路。丙申,大明兵取杭州路及绍兴路。辛丑,大明兵取嘉兴路。时湖州、杭州、绍兴、嘉兴、松江、平江诸路及无锡州,皆张士诚所据”。(3页)

“庚子岁(至正二十年,1360)伪汉王陈友谅杀其君徐贞一……先是……于是大权悉归于陈,封伪汉王,欲举兵攻台兵,至采石,谋称帝而后下兵,遂遣其党杀徐,僭号曰汉,改元大义,引兵攻台 ,大败而归,营江州为都。”(16页)

“陈友谅,原沔阳人,承平为县贴书……既杀倪杀徐,遂谋为帝,既败于建康,复弃江州,而遁回武昌,于是洪、虔、吉、赣、袁、瑞、抚、饶皆归建康。壤地益蹙,竭力制舟师,谋图报复,合兵攻隆兴久不下,台兵至,合战鄱阳,前后相持者八十余日,大战者五六,死者六七万人,兵既不支,欲退出,至湖口为流矢所中而卒。其下复立其子为帝,袭位居武昌,改元德寿,台兵攻围一年不拔。”(16页)

“重庆盗旻眼子僭号称帝,国号大夏……居位六年,后为其弟所杀,其妻复图,杀其弟,立其子为帝袭位……辛亥(洪武四年,1371)台兵攻之,七月四川破,遂同其母俱降……”(17页)

“元朝是时,长淮以北,尚皆晏然……戊申(至正二十八年,洪武元年,1368)九月台兵北行,处处皆望风崩溃……遂捣京师,庚申帝遁,不三日元京陷,直趋山西,至泽潞,台兵稍失利,遂至太原……”(17页)

案:《元史》四十七,徐达入大都在八月,不在九月。

“(元朝)纵无外寇,尚且丧亡,况台以百万之兵振之哉,其能淹延数岁,直至戊申而后失国,亦云幸矣。”(18页)

案:元末另有台军,见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十。

朱元璋军称台兵的原因再考,或金陵台城之隐语。

1957.1.4—1957.1.7

11.元末的台军

元末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十《越民考》条:“迈里古思字善卿,西夏人,侨居松江……至正甲午(十四年,1354)进士及第……方集庆陷时(案:指朱元璋入南京,至正十六年,1356)……时御史大夫拜住哥任情祸吏为爪牙,又自统军三千,曰台军,纪律不严,民横被扰害,有诉于君,君辄抑之,众军皆怨怒……拜……遂与台军元帅列占永安张某……等谋杀之……戊戌(至正十八年,1458)十月……廿三日迟明召君私第议事,入至中门,左右以铁槌挝杀之。”(8—9页)

案:此称台军盖以拜住哥为御史大夫之故,台,御史台也。

1957.1.16

12.明太祖与义兵

《明太祖实录》六,戊戌十二月,“(得婺州)改婺州路为宁越府,以……义兵元帅吕兼明兼永康知县……”(1/6/8)

又,“浦江县民蒋可大等以民兵来降,立浦江翼元帅府,以可大为左副元帅”。(1/6/8)

又,“是月……下令禁酒”。(1/6/8)

又,“选宁越七县富民子弟充宿卫,名曰御中军”。(1/6/9)

《明太祖实录》五,丁酉二月,“戊申耿炳文克长兴……义兵万户蒋毅设率所部二百人降”。(1/5/1)

《明太祖实录》九,辛丑八月征陈友谅。“乙巳,池州东流县乡兵头目许山降。山自壬辰(1352)兵起,聚众二万余人以捍乡里,至是闻大军西讨,遂来降”。(2/9/6)

《明太祖实录》十,壬寅正月,“辛未,宁州土豪陈龙以众降。初,壬辰春三月,徐寿辉兵破宁州,(陈)龙集众结堡于州之泰乡,号人和寨,旬日间州境响应,众至万余。至是闻上至龙兴,遣其弟良平率分宁、奉新、通城、靖安、德安、武宁六县民兵二万来降”。(2/10/2)

又卷十三,癸卯八月乙丑,“缪大亨卒。大亨,濠之定远人。初以义兵起,为元攻濠,弗克……独率其众二万人……屯横涧山,固守一月余,上以师夜袭其营,众溃,获其妻子……上壮其为人,同遣其叔贞往,谕以祸福,大亨遂率其众降……自是从上征伐,屡有功”。案:其降当在太祖初起兵时。(2/13/4)

1953.4.16

13.明太祖用降人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四十九,洪武十五年(1382)十月丙子朔,壬午,“署云南布政使司事汝南侯梅思祖卒。思祖归德之夏邑人。初从张士诚为中书省右丞,守淮安,岁丙午(至正二十六年,1366),相国徐达既下高邮,进兵攻淮安,思祖遂出降。后从(徐)达平浙西……复从(徐)达取山东、北平、河南、陕西之地,西破王保保,军还取兴元,皆有功。洪武三年……封汝南侯……十五年(1382)平云南……上以云南初平,欲使重臣镇之,乃命(梅)思祖署云南布政使司事”。(21/149/1—2)

又卷一百六十一,洪武十七年(1384)四月戊辰朔,“壬午,论平云南功,进封颍川侯傅友德为颍国公……(傅)友德,其先宿州人,徙居颍州,后徙砀山。元末从山东李喜喜起兵,转攻剽入蜀,李喜喜败归明玉珍,玉珍不能用,乃率所部走武昌从陈友谅。辛丑(至正二十一年,1361)八月上攻江州,至小孤,友德率众降。上知其才,用为将,命从常遇春……”(22/161/2—5)

38.4.22

14.太祖平定群雄

一、渡江。太祖年二十五(至正十二年,1352)从郭子兴于濠,度子兴无足与共事,独与徐达等二十四人南略定远(今安徽定远县),以计降驴牌寨民三千,又袭缪大亨于横涧山,收其卒二万,军声大振。攻陷滁阳(今安徽滁县)。子兴下和州。太祖驻和甚久。至正十五年(龙凤元年,1355),太祖二十八,子兴卒,太祖奉韩林儿年号。巢湖廖永安以水军千艘降,遂以水军破元师,渡江,下牛渚矶,拔采石,乘胜拔太平(今安徽当涂县)。是为太祖发轫之始。

二、取金陵。太祖下太平,得陶安,以为谋主。太祖曰:“吾欲取金陵如何?”安对曰:“金陵帝王之都,龙蟠虎踞,限以长江之险。若据其形势,出兵以临四方,则何向不克?”至正十六年(1356)三月,攻集庆(金陵今南京),下之。时宁国、扬州、徽州、处州、婺州、衢州均元将守之。安徽贵池、池州为徐寿辉所据。平江(今江苏吴县)为张士诚所据。太祖既据集庆(南京),虑士诚、寿辉强,江左浙右为所并,于是遣徐达下镇江,邓愈下广德。是为太祖定基之始。

三、平汉。太祖于(至正)十七年(年三十,1357)下长兴、常州、宁国、江阴、常熟、徽州、池州、扬州,十八年(1358)下建德、婺州;十九年(1359)下衢州、处州。时元守兵单弱,且闻中原乱,人心离散,以故江左浙右诸郡兵至皆下,遂西与陈友谅邻。友谅于十九年自称汉王,置官属。二十年(1360)杀徐寿辉称汉帝。遣使约张士诚同攻太祖……南京(见“征伐系年”4页)。二十一年(1361,太祖三十四),太祖通好于元平章,征友谅(“征伐系年”4—5页)。友谅性雄猜,好以权术驭下(《明史》本传)。时士诚富而友谅强,太祖先征之(见“后世批评”1页)。二十三年(1363)七月与友谅大战于鄱阳湖(“征伐系年”5—6页),友谅中流矢死(二十四年,1364)。遂平湖北、江西、(二十五年,1365)、湖湘。

四、平吴。太祖于至正二十五年(年三十八,1365)十月下令讨张士诚(“征伐系年”7页)。1366平淮东(四月),八月发兵二十万先攻湖州。十一月围平江。二十七年(1367,年四十)九月平(8页)。士诚为人,外迟重寡言,似有器量,而实无远图;既据有吴中,吴承平久,户口殷盛,士诚渐奢纵,怠于政事。士信(弟)、元绍(女夫)尤好聚敛……日夜歌舞自娱。将帅亦偃蹇不用命,每有攻战辄称疾,邀官爵田宅然后起。甫至军,所载婢妾乐器,踵相接不绝……皆不以军务为意。及丧师失地还,士诚概置不问,复用为将。上下嬉娱以至于亡。

案:当时,韩林儿声势最盛——故用其年号示臣服;

陈友谅强有大志又较远——故先征之;

张士诚富而无远图又较近——故后取之;

方国珍沿海小寇——故以书数招谕之,1367十月讨之,十二月降。

15.明太祖自论战略

《明太祖实录》卷五十八,洪武三年(1370,庚戌)十一月丙戌朔,“戊戌(十三日),上大宴诸功臣。宴罢,因曰:明日(十四日)魏国公徐达率诸将诣阙谢。上退御华盖殿,赐(徐)达等侍坐,从容燕语……上曰:‘曩者四方纷乱,群雄竞起,朕、卿等初起乡土,本图自全,非有意于天下。及渡江以来,观群雄所为,强者纵于暴横,弱者不能自立,荒淫者迷于子女,贪残者耽于货宝,奢侈者溺于富贵,剽贼者喜于战斗;兹数者无救患之心,徒为生民之患。若张士诚、陈友谅尤为巨蠹,恃其财富,侈而无节。友谅恃其兵强,暴而无恩。朕独无所恃,惟不嗜杀,布信义,守勤俭,所恃者卿等一心,共济艰危,故来者如归。尝与二寇相持,人有劝朕先击士诚,以为(张)士诚切近,(陈)友谅稍远,若先击友谅,则士诚必乘我后,此亦一计。然不知友谅剽而轻,士诚狡而懦;友谅之志骄,士诚之器小,志骄则好生事,器小则无远图。故友谅有鄱阳之役,与战宜速,吾知士诚必不能逾姑苏一步以为之援也。向若先攻(张)士诚,则姑苏之城并力坚守,友谅必空国而来,我将撤姑苏之师以御之,是我疲于应敌,事有难为。朕之所以取二寇者,固自有先后也。二寇既除,兵力有余,鼓行中原,宜无不如志。或劝朕荡平群寇,乃取元都;若等又欲直走元都,兼举陇蜀;皆未合朕意。朕所以命卿等光取山东,次及河洛者,先声既震,幽蓟自倾。且朕亲驻大梁(洪武元年四月至七月),止潼关之兵者,知张思道、李思齐、王保保皆百战之余,未肯遽降,急之,非北走元都,则西走陇蜀,并力一隅,未易定也。故出其不意,反旆西北,元众胆落,不战而奔。然后西征张(思道)、李(思齐),二人望绝势穷,故不劳而克,惟王保保犹力战以拒朕师。向使若等未平元都而先与之角力,彼人望未绝,困兽犹斗,声势相闻,胜负未可知也。事势与(陈)友谅、(张)士诚又正相反。至于闽广传檄而定,区区巴蜀恃其险达,此特余事耳。若等可此少解甲胃之劳矣。’于是(徐)达等皆顿首谢”。(11/58/10—11)

案:此已见《明史》,惟文句小异,故更录之。

38.4.15

16.明太祖平汉

《明史》一二三《陈友谅传》:“陈友谅,沔阳渔家子也。本谢氏,祖赘于陈,因从其姓,少读书,略通文义……尝为县小吏,非其好也。徐寿辉兵起,友谅往从之,依其将倪文俊。”

又,“(徐)寿辉,罗田人,又名贞一,业贩布,元末盗起,袁州僧彭莹玉以妖术与麻城邹普胜聚众为乱,用红巾为号,奇寿辉状貌,遂推为主。至正十一年九月陷蕲水……遂即蕲水为都,称皇帝,国号天完,建元治平”。

《明史纪事本末》三:至正十七年(1357)友谅杀文俊;十九年(1359)友谅称汉王,置官属。二十年(1360)友谅攻明太平,陷之,太祖诱之攻南京,大破之,既而复为明有。友谅杀寿辉,称帝。国号汉。二十一年八月明太祖决计伐友谅。拔江州、蔪州、黄州、广济;南昌亦降太祖。二十二年(1362),汉兵陷吉安,明兵寻复之。二十三年,汉大作舟师,高数丈,舻箱皆裹以铁,空国而来,号六十万攻南昌,朱文正坚守。友谅围南昌八十五日,闻太祖至解围,东出鄱阳逆战。八月友谅中流矢死。十月明兵围武昌。二十四年(1364)三月明师围武昌六阅月,而陈理降。

29.11.21—29.11.22

17.明太祖与陈友谅攻战之激烈

《明太祖实录》三十二,洪武元年十一月戊戌朔,“癸亥……上以手书召御史中丞刘基曰:‘……至于彭蠡之鏖战,炮声激烈如雷霆之临乎上,诸军大呼,鬼神为之悲号,自旦至暮,如是者凡四。尔时亦在舟中,岂非同患难者哉。’”(6/32/10)

18.明太祖平吴

《明史》一二三《张士诚传》:“张士诚,小字九四,泰州白驹场亭人,有弟三人,并以操舟运盐为业,缘私作奸利,颇轻财好施,得群辈心。常鬻盐诸富家,富家多陵侮之,或负其直不酬,而弓手邱义尤窘辱士诚甚。士诚忿,即帅诸弟及壮士李伯升等十八人杀义,并灭诸富家,纵火焚其居。入旁郡场,招少年起兵,盐丁方苦重役,遂共推为主,陷泰州。高邮守李齐谕降之,复叛。杀行省参政赵琏,并陷兴化,结砦德胜湖,有众万余。元以万户告身招之,不受。绐杀李齐,袭据高邮,自称诚王,僭号大周,建元天祐。是岁至正十三年也(1353)。”案:据当时碑刻钱币均作天佑。

《明史纪事本末》四:“(至正)十七年(1357)……秋七月丁丑徐达等下常熟。八月,徐达、常遇春、康茂才袭江阴马驮沙,克之。元帅费子贤下武康,士诚累败,势日窘,南攻嘉兴、杭州,又为杨完者所破,乃请降于元,士城虽降,而城池、甲兵、钱谷皆自据如故。”

《明史》本传:“二十三年九月(1363),士诚复自立为吴王。”

又,“太祖既平武昌,师还,(二十五年十月)即命徐达等规取淮东,(闰十月)克泰州、通州,(十一月)围高邮……达等遂拔高邮,取淮安,悉定淮北地”。

《纪事本末》四:“(二十六年)八月辛亥,命徐达为大将军,常遇春为副将军,帅师二十万伐张士诚。”

29.11.27

又,“(二十六年八月)太祖复御西苑,召达、遇春曰:‘尔等此行,用师孰先?’遇春对曰:‘逐枭者必覆其巢,去鼠者必熏其穴,此行当直捣平江,平江既破,其余诸郡可不劳而下。’太祖曰:‘不然。士诚起盐贩,与张天骐、潘原明辈皆强梗之徒,相为手足,士诚穷蹙,天骐辈惧俱毙,必并力救之。今不先分其势,而遽攻姑苏,若天骐出湖州,原明出杭州,援兵四合,难以取胜,莫若先攻湖州,使其疲于奔命,羽翼既披,然后移兵姑苏,取之必矣。’……癸丑,大将军徐达等率诸将发龙江,而别遣李文忠趋杭州,华云龙向嘉兴,以分其兵……甲戌,师至湖州之三里桥,士诚右丞张天骐分兵三路以拒我师……十一月甲申左丞张天骐等以城降……李文忠总水陆师下浙江……攻桐庐……克富阳……合兵围余杭,守将谢五……降,进兵杭州未至,士诚平章潘原明惧,遣员外郎方彝诣军门纳款……庚子,李文忠攻绍兴,守将李思忠降。华云龙攻嘉兴,守将宋兴降。徐达既下湖州,会诸将进攻平江……围其城……平章俞通海分兵取太仓州……昆山、崇明、嘉定望风皆附。松江路守将王立中闻之亦降”。

又,“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也。春二月,大兵围姑苏,久不下……夏六月己酉,士诚被围既久,欲突围出……遇春率众乘之,遂大败其军……壬子复率兵突出胥门……遇春乘之,复大败。自是士诚不敢复出……九月辛巳,达督将士破葑门,常遇春亦破阊门新寨……士诚独坐室中,左右皆散走,达遣士诚旧将李伯升至士诚所谕意……士诚瞑目不言,乃以旧盾舁之,出葑门,至舟中……皆送建康……士诚卧舟中不食,至龙江,坚卧不肯起,舁至中书省,李善长问之,不语,已而士诚言不逊,善长怒骂之,士诚竟自缢死……改平江曰苏州府”。

29.11.24

19.明太祖讨张士诚檄

明赵可与《孤树裒谈》卷一:“高皇帝平伪周,先有榜谕曰:‘皇帝圣旨,吴王令旨:总兵官准中书省咨。敬奉令旨:‘予闻伐罪救民,王者之师,考之往古,世代昭然。轩辕氏诛蚩尤,殷汤征葛伯,文王伐崇侯,三圣人之起兵也,非富天下,本为救民。近观有元之末,主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求,罪以情免,台宪举亲而劾雠,有司差贫而免富,庙堂不以为虑,方添冗官,又改钞法,役数十万民湮塞黄河,死者枕藉于道,哀苦声闻于天下。不幸小民误中妖术,不解其言之妄诞,酷信弥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苏民困苦,聚为烧香之党,根据汝颍,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谋遂逞,焚荡城郭,杀戮士夫,荼毒生灵,无端万状。元以天下兵马钱粮,大势而讨之,略无功效,愈见猖獗。然事终不能济世安民,是以有志之士傍观熟虑,乘势而起。或假元氏为名,或托香军为号,或以孤兵自主,皆欲自为,由是天下土崩瓦解。予本濠梁之民,初列行伍,渐至提兵,灼见妖言不能成事,又度胡运难以立功,遂引兵渡江,赖天地祖宗之灵,及将相之力,一鼓而有江左,再战而定浙东。陈氏称号,据土上游,爰兴问罪之师,彭蠡交兵,元恶授首,父子兄弟,面缚舆榇,既待以不死,又封以列爵,将相皆置于朝班,民庶各安于田里;荆襄湖广,尽入版图,虽德化未及而政令顷修。惟兹姑苏张士诚,为民则私贩盐货,行劫于江湖;兵兴则首聚凶徒,负固于海岛,其罪一也。又恐海隅一区难抗天下全势,诈降于元,坑其参政赵琏,囚其侍制孙扁,其罪二也。厥后掩袭浙西,兵不满万数,地不足千里,僭号改元,三也。初寇我边,一战生擒其亲弟,弄犯浙省,扬兵直捣其近郊,首尾畏缩,又诈降于元,四也。阳受元朝之名,阴行假王之令,挟制达丞相,谋害杨左丞,五也。占据江浙,钱粮十年不贡,六也。知元运已坠,公然害其丞相失帖木儿,南台大夫普化帖木儿,七也。恃其地险食足,诱我叛将,掠我边民,八也。凡此八罪,又甚于蚩尤、葛伯、崇侯,虽黄帝、汤、文与之同世亦所不容,理宜征讨,以靖天下,以济斯民。爰命中书左相徐达,总率马步舟师,分道并进,攻取浙西诸处城地。已行戒饬军将,征讨所到,歼厥渠魁,胁从罔治,备有条章。凡有逋逃臣民,被陷军士,悔悟来归,咸宥其罪。其尔张氏臣寮,果能明识天时,或全城附顺,或弃刃投降,名爵赏赐,予所不吝,凡尔百姓,果能安业不动,即我良民,旧有田产房舍,仍前为主,依额纳粮,以供军储,无有科取,使汝等永保乡里以全室家,此兴师之故也。敢有千百相聚,旅拒王师者,即当移兵剿灭,迁徙宗族于五溪两广,永离乡土,以御边。凡予之言,信如皎日,咨尔臣庶,毋或自疑。敬此,除敬遵外,咨请施行。’准此,合行备出榜文晓谕议依令旨事意施行。所有榜文须议出给者。

龙凤十二年五月廿一日,本州判官许仕杰赍到。”(《野记》抄本,12页)

天案:此檄《实录》似未见,容再详检,檄中丑诋香军,而忘龙凤纪年。幸香军其戴之皇帝,而汝、颍、河、洛,即韩林儿、刘福通之所从起也。且张士诚与香军无涉,凡此罪戾,张士诚何能承之。以之为讨伐之由,不其悖欤?史称太祖命徐达讨张士诚在至正二十六年八月辛亥,即龙凤十二年也。此檄题五月二十一日,抑又何也?

用《历代小史》本《野记》校,书于页侧。其红笔系此所校,忘某版本。

1950.4.22

20.明太祖谕徐州吏民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丙午(至正二十六年,1366)夏四月壬子朔,壬戌,“元徐州守将枢密院同知陆聚闻左相国徐达已克准安,以徐、宿二州诣达军请降。事闻,上甚喜……仍以书谕其吏民曰:‘自古帝王之兴,务在除暴救民,故成汤放桀,周武伐纣,皆以师而兴。然大军所过之处,民庶不惊,由师行以律,兵祸不加于百姓,此所以为王者之师也。近自胡元失政,兵起汝颍,天下之人以为豪杰奋兴,太平可致,而彼惟以妖言惑众,不能上顺天意,下悦民心,是用自底灭亡。及元兵云集,其老将旧臣,虽有握兵之权皆无戡乱之略,师行之地,甚于群盗,致使中原板荡,城郭丘墟,十有余年,乱祸极矣。予观古昔救民者必成功,害民者必速祸,是以兢兢业业,敬畏天命,修律治兵,教民耕种,访贤才以定名爵,命执法以伸冤枉,纪纲虽布,政化未周,近为浙西张士诚扰我边民,纳我叛将,爰命左相国徐达总兵讨之。自去岁十月至今年四月,屡收捷报,淮东诸郡次第削平。徐州将陆聚当我军之未至,即先以土地人民来归,予嘉乃志,遂加爵赏,命其统兵仍守本部(“本”,印本作“奉”)。咨尔士民,既罹妖党之祸,复遭胡兵之毒,供馈转输,劳苦日久,可自丙午岁(1366)为始,民间税粮军需差役,参政陆聚其与有司会议,务从宽简,令尔军民各安生业,毋或惊疑。’”(3/16/13)

案:此谕在讨张士诚檄以前,为朱元璋转变口号,攻击红巾之始。

1953.4.6

21.元末方国珍、张士诚之降元

《明史》一二三《方国珍传》:“至正八年(1348)……国珍……亡入海,聚众数千人劫运艘,梗海道。行省参政朵儿只班讨之,兵败为所执,胁使请于朝,授定海尉。寻叛,寇温州……达识帖睦尔招之降。已而(1351)汝颖兵起,元募舟师守江,国珍疑惧,复叛……(1356)元复以海道漕运万户招之,乃受官。寻进行省参政……(1358)太祖已取婺州,使主簿蔡元刚使庆元……于是遣使奉书……国珍名献三郡(温、台、庆元),实阴持两端……时国珍岁岁治海舟为元漕张士诚粟十余万石于京师,元累进国珍官至江浙行省左丞相,衢国公,分省庆元。国珍受之如故,特以甘言谢太祖,绝无内附意……胡深(明参军)……下瑞安,进兵温州。国珍恐,请……俟杭州下,即纳土来归。太祖诏深班师。吴元年(1367),克杭州,国珍据境自如,遣间牒假贡献名觇胜负,又数通好于扩廓帖木儿及陈友定,图为犄角。”(11—13页)

《明史》一二三《张士诚传》:“袭据高邮,自称诚王,僭号大周,建元天祐。是岁至正十二年(1353)也。明年(1354),元右丞相脱脱总大军出讨……围高邮,隳其外城……复振……十六(1356)年二月陷平江……是岁(1356)太祖亦下集庆,遣杨宪通好于士诚……士诚得书,留宪不报。已(1356),遣舟师攻镇江,徐达败之于龙潭……乃以书求和……达识铁睦尔……阴召士诚兵,士诚遣史文炳袭杀(杨)完者,遂有杭州。(1359)顺帝遣使征粮,赐之龙衣、御酒。士诚自海道输粮十一万石于大都,岁以为常。既而益骄,令其下颂功德,邀王爵,不许。二十三年(1363)九月,士诚复自主为吴王……元征粮不复与。”

1954.10.30

1356年,方国珍再降元。张士诚攻元平江,攻朱镇江,朱元璋招张未成。

1357年,方国珍为元官。张士诚降元,朱元璋攻下池州。

1358年,方国珍为元官。张士诚为元官,陈友谅攻下池州,朱元璋与方国珍妥协。

1359年,方国珍为元运粮。张士诚供元粮。朱元璋攻元浙右诸郡,攻下池州。

1360年,方国珍为元运粮。张士诚供元粮,陈友谅杀徐寿辉约张攻朱。朱元璋与陈友谅战,陈联张士诚。

1361年,方国珍为元运粮。张士诚供元粮。陈攻下安庆,朱元璋与元妥协,攻陈友谅,克安庆。

22.明太祖致书陈友谅欲同讨夷狄

《明太祖实录》十二,癸卯年(1363)秋七月戊辰朔,辛卯,“上既驻师左蠡,移书(陈)友谅曰:‘方今取天下之势,同讨夷狄以安中国,是为上策;结怨中国而后夷狄,是为无策。曩者公犯池州,吾不以为嫌,生还俘虏,将欲与公为约从之举,各安一方,以俟天命,此吾之本心也。公失此计,乃先与我为仇。我是以破公江州。”(2/12/10)

案:作此书时,鄱阳大战已将结束,且事前太祖方结察罕父子(1361年,八月;1362年,六月,十二月;1363年,正月),则所谓“同讨夷狄以安中国”之语,盖非真心之论。若此意久蓄,则何以早不以告陈友谅?

38.4.5

23.明初称陈友谅、张士诚亦曰虏

宋濂《銮坡集》卷五《浙东行省右丞李公武功记》:“惟我皇帝既定浙东西地,以其疆场与虏人犬牙相入……乙巳之春(元顺帝至正二十五年)二月己丑,虏挟我叛人谢再兴分两道入寇……其马步卒逾涛江而东围诸暨之新城……虏坚忍持重,务以为必拔之计……公坚壁力守……虏兵整圆阵而至,兵既接,公乘匹马挺身先入,陷其中军。中军,虏之精锐所萃……虏气皆詟……(以下称虏者甚多,不具录)诗曰……吴虏逞虐,登我叛臣,屡启兵衅,来毒蒸民。”(《四部丛刊》影明正德本,缩印,54页)

案:此事盖记李文忠守诸暨破张士诚之役,所称虏皆指张士诚。《明史·太祖纪》:“二十五年……二月……丙午,士诚将李伯昇攻诸全之新城,李文忠大败之。”《张士诚传》(卷一二三):“太祖与士诚接境,士诚数以兵攻常州、江阴、建德、长兴、诸全,辄不利去……廖永安被执,谢再兴叛降士诚,会太祖与陈友谅相持,未暇及也。”《李文忠传》(卷一二六):“明年(史无年,修史者之疏也),(谢)再兴叛降于吴……士诚遣司徒李伯昇以十六万众来攻,不克。踰年复以二十万众攻新城,文忠帅朱亮祖等驰救,去新城十里而军……文忠横槊引铁骑数十乘高驰下,冲其中坚,敌以精骑围文忠数重,文忠所格杀甚众……”皆纪此事者也。士诚以元顺帝至正十三年僭称诚王,十七年降元,二十三年复自立为吴王,元征粮不复与,是盖复叛矣,此所谓虏必非以其降元,同于北虏而称虏,诗中“吴虏逞虐”一语是其明证。

宋谦《銮坡集》卷一《平江汉颂》:“陈虏不道,敢屡予侮。”案:此谓陈友谅。其前有“于时陈友谅据有江汉之地,僭居大号”之语。

案:近有人以为朱元璋起兵为复兴民族,并谓清修《明史》悉削其迹,甚且谓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明史》亦削之,不知其见于太祖本纪及达本传也。余别有辨,大意如下:

1.明太祖承认元之帝统,意在不必复宋也。

2.明太祖主张胡人不当主中夏,意在自称帝也。

3.明太祖甚称颂元帝,意在使人尊君也。

38.9.29

24.元明之际参考书

《草木子》八卷,叶子奇。

《开国事略》十卷,蔡于榖。

《庚申外史》二卷,权衡。《宝颜堂秘笈》本、《学津讨源》本(有删节)、《明人小史八种》本、《海山仙馆》本。

《天潢玉牒》一,解缙(题),永乐初成。《纪录汇编》本、《胜朝遗事》本。

《国初事迹》一,刘辰(《明史·艺文志》作刘宸)。《借月山房汇钞》本、《金华丛书》本作《明初事迹》。

《皇明记事录》二,俞本。

《皇明启运录》八卷,邵相。

《皇明本纪》一,王崇武校注本。《纪录汇编》本、《国初典故》本。

《七修类稿》卷七《国事类》,郎瑛。

《翦胜旧闻》,徐祯卿。

《国初群雄事略》十五卷,钱谦益。《适园丛书》本。

《太祖实录辨证》三卷,钱谦益。

25.“元末诸雄”之参考书

《元史》三十八到四十《顺帝纪》。《新元史》二十三至二十六《惠宗纪》。

《明史》一至三,《太祖纪》。

《新元史》二二五,《韩林儿传》、《张士诚传》;二二六《徐寿辉传》、《陈友谅传》、《明玉珍传》;二二七《方国珍传》。

《明史》一二二《郭子兴传》、《韩林儿传》;一二三《陈友谅传》、《张士诚传》、《方国珍传》、《明玉珍传》。

《新元史》二二〇《察罕帖木儿传》。

《元史》一四一《察罕帖木儿传》。

《七修类稿》之《元末扰乱》、《本朝取天下先后》。

28.11.5

26.“太祖平定群雄”参考书目

《明史》一至三《太祖本纪》;

《明史》一二二《郭子兴韩林儿传》;

《明史》二二三《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传》;

《明史》一二五《徐达常遇春传》;

《明史》一二八《刘基传》;

《明史纪事本末》:一《太祖起兵》、二《平定东南》、三《太祖平汉》、四《太祖平吴》、五《方国珍降》。

三、明太祖经略西南

1.平蜀

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三月,明玉珍(国号大夏)卒,子昇嗣。

洪武三年(1370)七月,夏将吴友仁寇兴元(今陕西南郑),前此明昇尝入贡于明,傅友德败之。

四年(1371)正月伐明昇。一路,汤和、周德兴、廖永忠、杨璟等帅京卫荆襄舟师,自瞿塘趋重庆。一路,傅友德、顾时、何文辉率河南、陕西步骑,由秦陇趋成都。七月围成都,八月蜀地悉平。

2.入滇

太祖初惮用兵,尝三使入滇(恐劳师费财)。

洪武五年(1372)正月,遣王祎赍诏谕云南,时梁王把匝剌瓦尔密守云南,王祎被杀(六年十二月)。

七年(1374)八月,遣元威顺王子伯伯赍诏谕云南。

八年(1375)九月,命吴云使云南,被杀。

洪武十四年(1381)九月,命傅友德、蓝玉、沐英帅师征云南。上谕之曰:“取之之计,当自永宁(四川叙永县),先遣骁将别率一军以向乌撒(贵州威宁县),大军继自辰沅以入普定,分据要害乃进兵曲靖……既下曲靖,三将军以一人提兵向乌撒应永宁之师,大军直捣云南,彼此牵制,使疲于奔命,破之必矣。云南既克,宜分兵径趋大理……其余部落可遣人招谕,不烦兵而下也。”

傅友德命郭英等帅兵五万由四川永宁趋乌撒,友德等率大兵由辰沅趋贵州。

十二月友德下普定、普安,进兵曲靖攻下之。命蓝玉、沐英趋云南,而自以众数万向乌撒为郭英等后援。

沐英、蓝玉至云南,故梁王阉监也先贴木儿迎降,自九月朔出师仅百余日。蓝玉别遣曹震等率兵二万,分道取临安诸路,皆下之;沐英分兵乌撒会友德。友德攻乌撒,下之。

十五年(1382)正月云南平。闰二月蓝玉、沐英克大理、鹤庆、丽江、金齿。

七月傅友德、沐英平乌撒蛮。

十六年(1353)三月召征南师还,以沐英留镇云南。

永宁,据《明鉴纲目》注在今贵州关岭县,但《明史》既云由四川永宁往乌撒,则非贵州之永宁可知(今关岭明亦属贵州),又今四川西昌县,明代亦称永宁,但当时属云南省,不属四川也。

3.滇中火节

明棘寺江盈科《雪涛谈丛》“滇中火节”条:“滇省风俗每年于六月二十八日各家俱束苇为藳,高七八尺,凡两树,置门首,遇夜炳燎其光烛天。是日各家俱用生肉切为脍,调以醯蒜不加烹饪,名曰吃生。总称曰火节。问其故,谓吊忠臣王祎留此记。盖祎受命入滇说元梁王降,王反杀祎,醢其肉,若尔则炳藳可也,奚忍食生为邪?”(《五朝小说大观》石印本,明,312页。)

案:棘寺。

案:《谈丛》中有“将功”一条,称“近日楚蜀用兵,朝廷用中丞灒石江公总楚师,命大将陈璘提督”云云。“相议”一条,称“余令长洲时,一日谒瑶泉申相公,问及册立事,……及昨年震位大定,乃知元老造膝之议又不及知者亦多矣”云云。陈璘讨播州在万历二十八年,光宗立为太子在万历二十九年,此云“近日”“昨岁”则作于三十年三十一年间也。

案:江氏此说与滇中传说不同。

1928.11.17—18

4.胡廷美(原名胡廷瑞)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九,洪武元年正月壬辰,“(胡)廷美即廷瑞,避御字,改今名”。

卷十八 刘基 徐达 常遇春 李文忠 沐英

郑愈 俞通海 傅友德…

潘本目有李善长、铁铉、程济,注“附二十卷内”。

卷十九 姚广孝 刘江 王骥 于谦 郭登

韩雍 马文昇 王信 张辅

潘本有朱能张玉,附二十卷内。

卷二十 罗通 项忠 陶鲁 王越

王琼 马昊 王守仁 杨锐

仇钺 戚继光 (宋应昌) 沈希仪

潘本有陈九畴,注“附后”,又有杨清,俞大猷,注“附”。

有夹行旁批 圈点 缺序(崇祯十六年) 陈九畴目有,文缺。

卷二十 罗通 “睿皇帝北陷□” 1页 □潘本作“日”

王越 “三□自河套渡” 6 □潘本作“虏”

“既而敌□西犯边” 6 □潘本作“获”

戚继光 “庚戌□人大入” 19 □潘本作“倭”

“不战而伐□敌 20 □潘本作“膚”(虏)

《新镌旁批译注总断广名将谱》,古闽黄道周石斋父注断。

四、北征伐元

1.明太祖北征

元至正二十七年(吴元年,1367年,太祖年四十)十月议北征(“征伐系年”8页;又后“批评”1—2页)。

南路:二十七年(1367)十二月,汤和、廖永忠由海道下福州。洪武元年正月,胡廷瑞陆路克建宁、延平,福建平。二月,由海道取广东,四月广东平。七月陆路、杨璟克宝庆、全州、永州、靖江。廖永忠由广州下梧州、浔、贵、容、郁林、象州(今象县)。(溯浔江、柳江而上)广西平。

北路:当时元朝将领:阿鲁过据河南,王宣据山东,扩廓贴木儿据山西、甘肃,李思齐与张思道据陕西。二十七年(1367)徐达下沂州、益都、兖东州县、济南;常遇春克东昌,洪武元年(1368)二月,山东平。元年(1368)三月克南阳、汴梁、洛水北,河南平。洪武元年(1368)八月徐达入元都,取山西,一路由保定,下中山、真定;一路别将由河南渡河,克武陟、怀庆(河南)、泽州、潞州、雄州,进取太原,扩廓贴木儿败走,山西平。洪武二年(1369)常遇春进取大同。二年(1369)二月徐达次河中,常遇春、冯宗异先渡河,趋陕西,克凤翔(破李思齐,走临洮)、巩昌、临洮、平凉、开平,元帝北走和林(库伦西南);克庆阳(甘肃),张良臣降,陕西平。三年(1370)命徐达等分道征沙漠:一路,徐达自潼关出西安,捣定西(今甘肃定西县),取扩廓;一路,李文忠出居庸,入沙漠,以追元主。徐达破扩廓于沈儿峪,文忠克应昌(今热河,径棚县西),元主已卒,获其孙并后妃宫人、宋代玉玺、金宝。

2.明太祖征伐系年

元顺帝至正四年(1344),大饥疫,太祖年十七。(《本纪》作十七,案:太祖于洪武三十一年〔1398〕崩,年七十一,生于天历元年〔1328〕,则此年应为十七岁,又《本纪》称十二年太祖年二十四,误,应作年二十五。)

至正十二年(1352),太祖年二十五。濠郭子兴兵起,太祖从之。冬,元将贾鲁围濠,太祖与子兴力拒之。

十三年(1353),太祖年二十六。太祖度子兴无足与共事,独与徐达等南略定远。袭元兵于横涧山,收其卒二万,攻滁州下之。

十四年(1354),太祖年二十七。元脱脱败张士城,分兵围六合,太祖救之。元兵攻滁,太祖诱败之。

十五年(宋龙凤元年,1355),太祖年二十八。正月,子兴用太祖计拔和州,元兵十万攻和,拒守,太祖破之。三月,子兴卒,太祖用韩林儿年号。巢湖帅廖永安以水军千艘来附。以水军破元师,遂渡江,六月,常遇春攻牛渚,下之。缘江诸垒悉附。攻太平,下之。时太平四面皆元兵,太祖遣徐达等夹击,败之。九月,子兴将尽归太祖。

十六年(龙凤二年,1356),太祖年二十九。二月破海牙于采石。三月攻集庆(南京)下之。是时元将定定扼镇江,别不华、杨仲英屯宁国,青衣军张明鉴据杨州,八思尔不花驻徽州,石抹宜孙守处州,其弟厚孙守婺州,宋伯颜不花守衢州;而池州已为徐寿辉将所据;张士诚自淮东陷平江,转掠浙西。太祖既定集庆,虑士诚、寿辉强,江左、浙右为所并,于是遣徐达攻镇江,拔之。六月邓愈克广德。七月太祖称吴国公。七月张士诚攻镇江,徐达破之,进围常州。

十七年(龙凤三年,1357),太祖年三十。二月耿炳文克长兴。三月徐达克常州。四月太祖自攻宁国取之。六月赵继祖克江阴。七月徐达克常熟,胡大海克徽州。十月常遇春克池州,缪大亨克扬州。

十八年(龙凤四年,1358),太祖年三十一。三月邓愈克建德。四月徐寿辉将陈友谅陷池州。十二月克婺州。

十九年(龙凤五年,1359),太祖年三十二。正月克诸暨。四月俞通海等复池州。九月常遇春克衢州。十一月胡大海克处州。是时元守兵单弱,且闻中原乱,人心离散,以故江左、浙右诸郡兵至皆下,遂西与友谅邻。

二十年(龙凤六年,1360),太祖年三十三。二月元福宁降。五月徐达、常遇春败陈友谅于池州。闰月友谅陷太平。未几友谅弑其主徐寿辉,自称皇帝,尽有江西、湖广地,约张士诚合攻应天,应天大震。诸将议先复太平以牵之,太祖曰不可,彼居上游,舟师十倍于我。或请自将迎击,太祖曰不可,彼顺流半日可达,吾步骑急难引还。乃驰谕胡大海捣信州,牵其后;而令康茂才以书绐友谅令速来。友谅果引兵东,夹击大破之,友谅乘别舸走。遂复太平,下安庆;而大海亦克信州。士诚兵竟不出。六月耿再成克庆元。九月徐寿辉旧将以袁州降。

二十一年(龙凤七年,1361),太祖年三十四。三月元泗州降。七月友谅将陷安庆。八月通好于元平章察罕贴木儿,自将舟师征陈友谅。克安庆,克江州。友谅弃武昌,分循南康、建昌、饶、蕲黄、广济皆下。十一月克抚州。

二十二年(龙凤八年,1362),太祖年三十五。正月,陈友谅丞相胡廷瑞以龙兴降。袁瑞临江吉安相继下。二月降人蒋英杀金华守将胡大海,叛降张士诚。处州降人李祐之杀耿再成叛。三月降人祝宗康泰叛,陷洪都(龙兴)。四月邵荣复处州,徐达复洪都。

二十三年(龙凤九年,1363),太祖年三十六。二月陈友谅将陷饶州。张士诚将吕珍破安丰,杀刘福通,三月太祖救之,珍败走。四月友谅围洪都。诸全守将叛附于士诚。五月友谅分兵陷吉安,陷临江,陷无为。七月太祖自将救洪都,友谅逆战于鄱阳湖。友谅兵号六十万,联巨舟为阵,绵亘数千里。太祖分军十一队御之。友谅悉巨舰出战,诸将舟小,仰攻不利,有怖色。日晡,大风起东北,乃命敢死士操七舟,实火药芦苇中,纵火焚友谅舟,风烈火炽,友谅兵大乱。越日(辛卯)复战,复大败。于是敛舟自守,不敢更战。八月友谅食尽,趋南湖觜。为南湖军所遇,遂突湖口,搏战及于泾江,友谅中流矢死。十月围武昌,分循湖北诸路皆下。

二十四年(龙凤十年,1364),太祖年三十七。正月,太祖称吴王。二月自将征武昌,汉、沔、荆、岳皆下。七月徐达克庐州,常遇春循江西,八月复吉安,围赣州。徐达循荆湘诸路,九月平江陵。十二月徐达克辰州,下衡州。

二十五年(龙凤十一年,1365),太祖年三十八。正月徐达下宝庆,湖湘平。常遇春克赣州。招谕岭南诸路,下韶州。二月张士诚攻诸全之新城,李文忠败之。四月常遇春徇襄、汉诸路。五月克安陆,下襄阳。十月下令讨张士诚。时士诚所据,南至绍兴,北有通、泰、高邮、淮安、濠、泗;又北至于济宁。乃命徐达、常遇春等先规取淮东。闰月克泰州。十一月张士诚攻宜兴,败之。

二十六年(龙凤十二年,1366),太祖年三十九。正月张士诚攻江阴,败之。三月徐达克高邮。四月败士诚水军于淮安,濠、徐、宿三州相继下,淮东平。徐达克安丰,分兵败扩廓于徐州。八月命徐达、常遇春帅师二十万讨张士诚。遇春欲直捣平江,太祖曰不若先攻湖州,使疲于奔命。败张天骐于湖州,士诚来援复败之于皂林。十月败士诚于乌镇,十一月李文忠下余杭,围平江。

二十七年(吴元年,1367),太祖年四十。二月傅友德败元将扩廓于徐州。九月徐达克平江,执张士诚,吴地平。十月命汤和讨方国珍。议北征。常遇春以为可直捣元都。太祖以为悬军深入,馈饷不前,援兵四集,危道也;欲先取山东去彼屏蔽,移兵两河,破其藩篱,拔潼关而守之,扼其户槛,天下形胜入我掌握,然后进兵元都,势孤援绝,不战自克,鼓行而西,云中、九原、关陇可席卷也。诸将皆曰善。以徐达为征虏大将军,常遇春为副将军,帅师二十五万由淮入河北取中原;胡廷瑞、何文辉取福建,杨璟等取广西。朱亮祖克温州。十一月汤和克庆元,方国珍遁入海,命廖永忠自海道会和讨国珍。徐达克沂州,克益都。十二月方国珍降,浙东平。兖东州县降。徐达下济南。汤和、廖永忠由海道下福州。

洪武元年(1368),太祖年四十一。正月即皇帝位。胡廷瑞克建宁,汤和克延平,福建平。二月汤和、廖永忠、朱亮祖,由海道取广东。常遇春克东昌,山东平。杨璟克宝庆。三月周德兴克全州。邓愈克南阳。徐达循汴梁。四月廖永忠至广州,元守臣降,广东平。常遇春破元兵于洛水北,遂围河南(洛阳),梁王降,河南平。杨璟克永州,冯胜克潼关。五月廖永忠下梧州,浔、贵、荣、郁林降。六月杨璟、朱亮祖克靖江。七月廖永忠下象州,广西平。闰月常遇春克德州、通州。八月徐达入元都。诏徐达、常遇春取山西。九月常遇春下保定,下真定。十月冯胜、汤和下怀庆、泽、潞。十二月徐达克太原,山西平。

二年(1369),太祖年四十二。正月常遇春取大同。倭寇山东滨海郡县。三月徐达至奉元,常遇春至凤翔。四月徐达下巩昌,冯胜至临洮。五月徐达下平原。六月常遇春克开平,元帝北走。八月元兵攻大同,击败之。徐达克庆阳,陕西平。

三年(1370),太祖年四十三。正月命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李文忠、冯胜、邓愈、汤和副之,分道北征。二月李文忠下兴和。徐达破扩廓帖木儿于沈儿峪。五月徐达取兴元。李文忠克应昌,元主北走。邓愈克河州。六月倭寇山东、浙江、福建滨海州县。

四年(1371),太祖年四十四。正月汤和帅舟师由瞿塘,傅友德率步骑由秦陇伐蜀。四月傅友德克阶州,文、隆、绵三州相继下。六月傅友德克汉州。廖永忠克夔州。汤和至重庆。七月傅友德下成都,四川平。

五年(1372),太祖年四十五。正月徐达出雁门,趋和林,李文忠出应昌,冯胜取甘肃,征扩廓帖木儿。吴祯督海运。邓愈、周德、吴良讨湖南、广西洞蛮。四月邓愈平散毛诸洞蛮。五月徐达与元兵战,败绩。六月冯胜克甘肃。吴良平靖州蛮。李文忠败元兵于阿鲁浑河。七月汤和及元兵战,败绩。八月吴良平五开古州诸蛮。九月周德兴平婪凤安田诸蛮。十一月征南师还。召徐达、李文忠还。十二月邓愈征吐番。

六年(1373),太祖年四十六。三月徐达、李文忠、冯胜、邓愈、汤和备边山西新平。于显备倭。十月召徐达、冯胜还。十一月扩廓帖木儿犯大同,徐达遣将击败之。

七年(1374),太祖年四十七。正月吴祯、于显巡海捕倭。四月蓝玉败元兵于白酒泉,遂拔兴和。七月李文忠破元兵于大宁高州,倭寇登莱。十二月召邓愈、汤和还。十一月纳哈出犯辽阳,吴寿击走之。

八年(1375),太祖年四十八。二月召徐达、李文忠、冯胜还,傅友德等留镇北平。六月胡汝平贵州蛮。十二月纳哈出犯辽东,马云、叶旺大败之。

九年(1376),太祖年四十九。正月汤和、傅友德、蓝玉备边延安。七月元将伯颜帖木儿犯延安,傅友德败降之。

十一年(1378),太祖年五十一。十一月沐英率蓝玉、王弼讨西番。

十二年(1379),太祖五十二。正月洮州十八族番叛,命沐英移兵讨之。九月沐英大破西番,十一月班师。六月马云征大宁,十一月平。

十三年(1380),太祖年五十三。三月沐英袭元将于亦集乃。五月濮英进兵赤斤站。十一月元平章乃儿不花犯永平。

十四年(1381),太祖年五十四。正月徐达、汤和、傅友德讨乃儿不花。四月出塞,至北黄河,破元兵,获全宁四部以归。八月徐达还。九月傅友德、蓝玉、沐英征云南。十二月傅友德下曲靖。

十五年(1382),太祖年五十五。正月云南平。闰二月蓝玉、沐英克大理、鹤庆、丽江、金齿。七月傅友德、沐英平乌撒蛮。十月广东群盗平,诏赵庸班师。

十六年(1383),太祖年五十六。三月召征南师还,沐英留镇云南。

十七年(1384),太祖年五十七。正月汤和巡视沿海防倭。五月宋晟讨西番于亦集乃,败之。

十八年(1385),太祖年五十八。四月思州蛮叛,汤和、周德兴讨之。七月五开蛮叛,十月汤和平之。

十九年(1386),太祖年五十九。正月平蛮师还。

二十年(1387),太祖年六十。正月冯胜、傅友德、蓝玉征纳哈出。四月周德兴筑福建濒海城防倭。六月冯胜兵攻金山,纳哈出降。闰月师还,遇伏。八月收冯胜将军印,召还。九月蓝玉、唐胜宗、郭英讨沙漠。

二十一年(1388),太祖年六十一。四月蓝玉袭破元嗣君于捕鱼儿海。六月傅友德、沐英讨东川蛮,十月破之。

二十二年(1389),太祖年六十二。三月傅友德帅诸分屯四川、湖广,防西南蛮。

二十三年(1390),太祖年六十三。正月晋王、燕王棣,帅师征元丞相咬住。三月降。

二十四年(1391),太祖年六十四。四月燕王棣督傅友德诸将出塞,败敌而还。

二十五年(1392),太祖年六十五。四月蓝玉征罕东。六月寇遁,遂趋建昌,十一月擒月鲁帖木儿,诛之,召玉还。

二十六年(1393),太祖年六十六。三月冯胜、傅友德备边山西、北平,悉听晋王燕王节制。

二十八年(1395),太祖年六十八。正月秦王樉征洮州叛番。

二十九年(1396),太祖年六十九。二月燕王棣巡大宁,三月败敌于彻彻儿山。

三十一年(1398),太祖年七十一。五月燕王棣备御开平。

3.徐达、常遇春北征

至正二十七年(吴元年,1367)十月甲子,徐达为征虏大将军,常遇春为副将军,帅师二十五万由淮入河北取中原。

洪武元年(1368)二月癸丑而山东平。(自命将凡四月,实一百十日。)

四月戊申而河南平。(山东平后五十五日〔约二月〕,自命将凡一百六十五日〔约六月〕。)

八月庚午徐达入元都。(山东平后八十二日〔约三月〕;

自命将凡二百四十七日〔约八月余〕。)

十二月丁卯山西平。(下大都后一百十七日〔约四月〕;

自命将凡三百六十四日〔约一年余〕。)

二年六月己卯常遇春克开平(多伦)。(山西平后一百九十二日,自命将凡五百五十六日。)元再奔和林。

二年八月癸未陕西平。(山西平后二百五十六日,自命将六百二十日。)

九月辛丑召徐达还。

以上第一次北征。

28.11.22

洪武三年(1370)正月癸巳,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李文忠、冯胜、邓愈、汤和副之,分道北征。1徐出西安,讨扩廓;2李文忠出居庸,入沙漠追元主。

四月乙丑,徐达破扩廓(自命将凡九十三日)于沈儿峪(今甘肃定西县)。

五月甲辰,李文忠克应昌(热河经棚县西),元嗣君北走。(自命将凡一百三十二日。)

五月辛亥,徐达下兴元(今陕西南郑)。(破扩廓后四十六日,命将后百三十八日。)

十一月壬辰,北征师还。

4.明太祖称帝告天文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四,吴元年(1367)丁未,十二月,“甲子,上御新宫,以群臣推戴之意祭告于上帝皇祇。其略曰:‘惟我中国人民之君,自宋运告终,帝命真人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其君臣父子及孙,百有余年,今运亦终。其天下土地人民,豪杰分争。惟臣,帝赐英贤为臣之辅,遂戡定诸雄,息民于田野。今地周回二万里广,诸臣下皆曰生民无主,必欲推尊帝号。臣不敢辞,亦不敢不告上帝皇祇。是用明年正月四日于钟山之阳设坛备仪,昭告帝祇。惟简在帝心……’”(5/24/1)

案:此所云云,亦见明祖之承认元帝统也。

33.4.1

5.太祖北伐中原祝文

《太祖实录》吴元年十月甲子,“是日上亲祭上下神祇于北门之七里山,祝曰:‘元君失道,天下兵兴,豪雄割据角逐,无治民之方而有损民之患。予甚悯之。自率师渡江以来,抚定江东豫章各郡,山寨亦就殄除,遂平陈友谅,灭张士诚。今则东连沧海,西抵峡口,南有湖湘,北有两淮,兼跨中原。民人虽未获享治安之乐,然揆十年之前,此地之内称帝者三,称王者二,及诸豪强深沟高垒,掊敛残虐,则今日之民已无向者之苦,料其事体,终归于一。近因姑苏班师诸军日集金陵,皆言中原、广西、福建扰攘未已,民有倒悬之急,予畏天命,必当拯救,今命诸将分道率师征讨,未知上天之心奚鉴,山川之神奚助,是以兵行不敢不告。’”

二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读于龙泉镇

6.明太祖即位诏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九,洪武元年正月,“丙子,诏告天下曰:‘朕惟中国之君,自宋运既终,天命真人起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传及子孙百有余年,今运亦终,海内土疆,豪杰分争。朕本淮右庶民,荷上天眷顾,祖宗之灵,逐乘逐鹿之功 ,致英贤于左右,凡两淮、两浙、江东、江西、湖湘、汉沔、闽广、山东及西南诸部蛮夷各处寇攘,屡命大将军与诸将校奋扬威武,已皆戡定,民安田里。今文武大臣百司众庶合辞劝进,尊朕为皇帝,以主黔黎。勉徇舆情,于吴二年正月四日告祭天地于钟山之阳,即皇帝位于南郊,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以是年为洪武元年,追尊四代考妣为皇帝皇后,建大社大稷于京师,立妃马氏为皇后,长子标为皇太子。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二十九年元旦读于宝台山

7.明太祖讨元檄

《太祖实录》吴元年十月,“丙寅,檄谕齐、鲁、河、洛、燕、蓟、秦、晋之人曰:‘自古帝王临御天下,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也。自宋祚倾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国,四海内外罔不臣服,此岂人力,实乃天授。彼时君明臣良,足以纲维天下,然达人志士尚有冠履倒置之叹,自是以后,元之臣子不遵祖训,废坏纲常。有如大德废长立幼,泰定以臣弑君,天历以弟酖兄。至于弟收兄妻,子烝父妾,上下相习,恬不为怪,其于父子君臣夫妇长幼之伦,渎乱甚矣。夫人君者,斯民之宗主;朝廷者,天下之本根;礼义者,御世之大防;其所为如彼,岂可为训于天下后世哉!及其后嗣沉荒,失君臣之道,又加以宰相专权,宪台报怨,有司毒虐,于是人心离叛,天下兵起,使我中国之民死者肝脑涂地,生者骨肉不相保,虽因人事所致,实天厌其德而弃之之时也。古云胡虏无百年之运,验之今日,信乎不谬。当此之时,天运循环,中原气盛,亿兆之中当降生圣人,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今一纪于兹,未闻有济世安民者,徒使尔等战战兢兢,处于朝秦暮楚之地,诚可矜悯。方今河洛关陕虽有数雄,忘中国祖宗之姓,反就胡虏禽兽之名,以为美称,假元号以济私,恃有众以要君,凭陵跋扈遥制朝权,此河洛之徒也;或众少力微,阻兵据险,贿诱名爵,志在养力以俟衅隙,此关陕之人也。二者其始皆以捕妖人为名乃得兵权,及妖人既灭,兵权已得,志骄气盈,无复尊主庇民之意,互相吞噬反为生民之巨害,皆非华夏之主也。予本淮右布衣,因天下乱为众(原阙,臆增 )所推率师渡江,居金陵形势之地,得长江天堑之险,今十有三年,西抵巴蜀,东连沧海,南控闽越,湖湘、汉沔、两淮、徐邳皆入版图,奄及南方,尽为我有。民稍安,食稍足,兵稍精,控弦执矢,目视我中原之民久无所主,深用疚心。予恭天成命,罔敢自安,方欲遣兵北逐群虏,拯生民于涂炭,复汉官之威仪,虑民人未知,反为我雠,挈家北走,陷溺尤深。故先谕告:兵至,民人勿避,予号令严肃,无秋毫之犯,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予恐中土久污膻腥,生民扰扰,故率群雄奋力廓清,志在逐胡虏,除暴乱,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国之耻,尔民其体之。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仪,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故兹告谕,想宜知悉。”(广方言馆钞本,第四册二十六卷,11—12页。)

案: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读于昆明北郊龙泉镇宝台山上观音殿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别存书库。天挺

28.12.31

8.太祖谕徐达

《太祖实录》洪武元年七月,辛卯,“上将发汴梁,大将军徐达等自陈桥入辞,上谕之曰:‘朕与卿等率众渡江,誓除祸乱,以安天下。今士卒舍父母妻子,战斗于矢石之间,百死一生,久未休息,朕每念之,惕然于心,非得已也。中原之民久为群雄所苦,死亡流离遍于道路,天监在兹,朕不敢忘,故命尔等帅师北征,廓清中原,拯民艰苦。昔元起沙漠,其祖宗有德,惟天眷命,入主中原将及百年,今其子孙怠荒,罔恤民艰,天厌弃之。君则有罪,民复何辜?前代以草创之际,兵戈相加,视如仇雠,肆行屠戮,违天虐民,朕实不忍,尔诸将帅当以为戒。克城之日毋掳掠,毋焚荡,毋妄杀人,必使市不易肆,民安其生。凡元之宗戚皆善待之,庶几上答天心,下慰人望,以成朕伐罪救民之志。有不恭命,必罚无赦。’”

29.1.1

9.明太祖平元都诏

《明太祖实录》洪武元年十月,“戊寅,上以元都平,诏天下曰:‘一海宇以安人心,正国统而君天下,事理所在,古今皆然。自群雄乘乱以来,四方思治惟切,元纲已隳,疆土遂分,孰拯斯民,以定于一?顾予菲德,造此丕图,荷上天眷祐,臣邻翊赞,肇基江左,平定中原。睠惟幽蓟,实彼根本,命将北伐,列郡皆顺,已于洪武元年八月初二日克其都城,胡君远遁,兵无犯于秋毫,民不移于市肆。捷音来奏,良副朕怀,已改其都为北平府,命官屯守。海宇既同,国统斯正,方与斯民共此安平之福,尚赖中外臣僚夙夜躬勤,以匡朕之不逮。所有事宜具条于左……於戏,上体天心,俾万邦之咸乂,下从民欲,合四海以为家,故兹诏示,想宜如悉。’” (广方言馆本,91页)

29.1.1

10.徐达入元大都捷表

《明太祖实录》三十四,洪武元年八月己巳朔,“辛巳,大将军徐达遣使献平元都捷表至京,曰:‘五百年而王者兴,仰圣人之在御;大一统而天下治,际景命之维新。尽驱胡虏之膻腥,诞布幅员之声教;乾坤清肃,日月光明……惟彼元民,始自穷荒,乘宋祚之告终,突胡群而崛起,以夷狄而干天纪,以犬羊而乱华风,崇编发而章甫是遗,紊族姓而彝伦攸斁。逮乎后嗣,尤为不君。’”(6/30/12)

案:此表民族意识颇浓。

38.4.6

11.明太祖平定沙漠诏

《明太祖实录》洪武三年六月,“丁丑,颁平定沙漠诏于天下。诏曰:‘朕本农家,乐生于有元之世,庚申之君荒淫昏弱,纪纲大败,由是豪杰并起,海内瓜分,虽元兵四出,无救于乱,此天意也。然倡乱之徒首祸天下,谋夺土疆,欲为王伯,观其所行不合于礼,故皆灭亡,亦天意也。朕当是时,年二十有四,盘桓避难,终不宁居,遂托身行伍,驰驱三年,观群雄无成,徒扰生民,乃率众渡江,训将练兵,奉天征讨,于今十有六年,削平强暴,混一天下。大统既正,民庶皆安,而元之遗孽时犯边场,劳我师旅。今年六月十有五日,左副将军李文忠、左丞赵庸等遣使来奏:五月十六日率兵北至应昌,获元君之孙买的里八剌及其后妃宝册等物,知庚申君已于四月二十八日殂于应昌,大军所至,朔庭遂空。中书上言,宜以其孙及后妃献俘于太庙,朕心思之,其君之亡,系乎天运,所遗幼孙若行献俘,实有不忍。况当天下纷乱,朕非有意,不过欲救患全生,今定四海,休息吾民于田里,非朕所能,亦天运致然也。尚虑臣民未知朕意,是用播告天下,左副将军以礼获送买的里八剌已至,朕怜帝王之后难同庶民及首乱僭伪来降者,特封崇礼侯,总其眷属以及母后等同居,饮食服用出官民上,俾存元祀,体法前王,不敢过亏。呜呼,天命靡常,惟殷是鉴,可不畏哉!’仍遣使赍诏谕安南、高丽、占城”。(广方言馆本,8—9页)

29.1.1

12.明太祖登极祝文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九,洪武元年正月,“乙亥,上祀天地于南郊……祝曰:‘惟我中国之君,自宋运既终,(抬写)天命真人起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其君父子及孙百有余年,今运亦终,其天下土地人民豪杰分争,惟臣帝赐英贤为臣之辅,遂戡定采石水寨、蛮子海牙、方山陆寨陈埜先、袁州欧普祥、江州陈友谅、潭州王忠信、新淦邓克明、龙泉彭时中、荆州江珏、濠州孙德崖、庐州左君弼、安丰刘福通、赣州熊天瑞、永新周安、平乡易华、平江王世明、沅州李胜、苏州张士诚、庆元方国珍、沂州王宣、益都老保等,偃兵息民于田里,今土地幅员二万余里,诸臣下皆曰生民无主,必欲推尊帝号,臣不敢辞。是用以今年正月四日于钟山之阳设坛备仪,昭告上帝皇袛,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元洪武,简在帝心,尚享。’”

二十九年一月一日读于昆明北郊龙泉镇宝台山弥勒古刹观音殿

29.1.1

13.明太祖自称代元为君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二十九,洪武十三年(1380,庚申)正月癸巳朔,“高丽贡不如约,以诏问之曰:‘曩元之驭宇,运未百年,而天命更,朕代元为君,临御十有三载,四夷入贡。惟三方如旧,独尔东夷固恃沧海,内杀其王,外构民祸,贡不如约。必三韩之地有为,故若是欤?命使往问,叛服不常,将欲何为?”(19/129/1)

38.5.4

14.明太祖祭元幼主文

《明太祖实录》一百十九洪武十一年六月辛丑朔,“壬子,遣使致祭故元幼主于沙漠……于是自为文祭之曰:‘君之祖宗,昔起沙漠,弯弧执矢,入我中国,横行天下,九夷八蛮尽皆归之,非天命不至是也。及君之父子,正当垂衣守成之时,而盗生汝颖,华夏骚然,号令不行,以致失国。此人事欤?天道欤?朕于其时,非有三军六师,以威天下,乃代君家而为民主,亦莫非天命也。’”(18/119/1)

38.4.7

15.明太祖对于元代帝位之态度:承认其帝统

《明史》三百三十二《西域别失八里传》:“别失八里,西域大国也……或曰焉耆,或曰龟兹,元世祖时设宣慰司,寻改为元帅府,其后以诸王镇之。洪武……二十四年……九月命主事宽彻、御史韩敬、评事唐钲使西域,以书谕黑的儿火(别失八里国王)曰:‘曩者我中国宋君奢纵怠荒,奸臣乱政,天监否德,于是命元世祖肇基朔漠,入统中华,生民赖以安靖七十余年,至于后嗣,不修国政,任用非人,致纪纲尽弛,强陵弱,众暴寡,民生嗟怨,上达于天,天用是革其命,属之于朕,朕躬握乾符,以主黔黎,凡诸乱雄擅声教,违朕命者兵偃之,顺朕命者德抚之,是以三十年间诸夏奠安,外蕃宾服。”

《明史》二《太祖纪》,洪武元年七月,“辛卯,将还应天,谕达等曰:‘中原之民,久为群雄所苦,流离相望,故命将北征,拯民水火。元祖宗功德在人,其子孙罔恤民隐,天厌弃之,君则有罪,民复何辜?前代革命之际,肆行屠戮,违天虐民,朕实不忍。诸将克城,毋肆焚掠妄杀人,元之宗戚,咸俾保全,庶几上答天心,下慰人望,以副朕伐罪安民之意。不恭命者罚无赦。’”

《明史》二《太祖纪》,洪武三年,“夏四月……丙戌,元帝崩于应昌,子爱猷识理达腊嗣……五月……甲辰,李文忠克应昌,元嗣君北走,获其子,买的里八剌……六月……癸酉,买的里八剌至京师,群臣请献俘,帝曰:‘武王伐殷用之乎?’省臣以唐太宗尝行之对,帝曰:‘太宗是待王世充耳,若遇隋之子孙恐不尔也。’遂不许。又以捷奏多侈辞,谓宰相曰:‘元主中国百年,朕与卿等父母皆赖其生养,奈何为此浮薄之言?’亟改之。乙亥,封买的里八剌为崇礼侯。”

《明史》二《太祖纪》洪武二年十月,“是月遣使遗元帝书”。

又洪武三年六月,“谥元主曰顺帝”。

又洪武三年冬十月,“辛巳,贻元嗣君书”。

又洪武三年十二月,“癸亥,复贻元嗣君书”。

又洪武七年九月,“丁丑,遣崇礼侯买的里八剌归,遗元嗣君书”。

又洪武十一年四月,“元嗣君爱猷识里达腊殂,子脱古思帖木儿嗣”。

又洪武十一年六月,“壬子,遣使祭故元嗣君”。

28.11.19

《明史纪事本末》卷八,吴元年至正二十七年十月丙寅,驰檄谕齐、鲁、河、洛、燕、蓟、秦、晋之人。檄曰:“宋祚倾移,元主中国,此岂人力,实乃天授。自是以后元之臣子不遵祖训,废坏纲常……及其后嗣荒淫失道,加以宰相擅权,宪台报怒,有司毒虐,于是人心离叛,天下兵起。使我中国之民死者肝脑涂地,生者骨肉不保,虽因人事所致,实天厌其德而弃之也……予本淮右布衣,因天下乱为众所推,率师渡江,居金陵形胜之地,得长江天堑之险,今十有三年……民稍安,食稍足,兵稍精,控弦执矢,目视我中原之民久无所主,深用疚心。予恭承天命,罔敢自安,方欲遣兵北伐,拯生民于涂炭,复汉官之威仪,虑人民未知,反为我雠,挈家北走,陷溺尤深,故先谕告,兵至,民人勿避,予号令严肃无秋毫之犯,尔民其体之。”

28.11.19——22

16.明太祖对元帝统及得天下之意见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九《封诸王诏》:“朕荷天地百神之灵,祖宗之福,起自布衣,艰难创业,惟时将帅用命,遂致十有六年,混一四海,功成治定,以应正统。”(225页)

又《定岳镇海渎名号诏》:“诏曰自有元失驭,群雄鼎沸,土宇分裂,声教不同,朕奋起布衣以安民为念,训将练兵,平定华彝,大统以正。”(225页)

又《开科举诏》:“至于前元依古设科待士甚优……今朕统一中国,外抚四夷,方与斯民共享升平之治……”(226页)

又《封安南国王诏》:“朕躬膺正统抚有天下……”(227页)

又《封占城国王诏》:“今朕肇承大统,抚驭万方,欲率土之咸宁,尝驰书而往报……”(227页)

28.12.22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九《封高丽国王诏》:“朕肇膺正统,诞抚多方……”(228页)

又《谕安南占城二国诏》:“朕居中国,统天下,法古先帝王,一视同仁,每欲使四夷俱安。”(228页)

又《招谕扩廓帖木儿诏》:“朕自起兵淮右,收揽群雄,平定华夏……”(229页)

17.明太祖欲得传国玺

明赵可与《孤树裒谈》卷一:“洪武己酉(1369)剪除群雄,天下大定……辛亥(洪武四年,1371)蜀川平。上曰:‘今天下一家,尚有三事未了。其一,所少者历代传国玺耳,得此,我为天子可以万全。其二,统兵王保保未擒。其三,前元太子不闻音问。汝诸将不得宝莫回……’《草木子余录》。”(抄本)

案:此谓洪武五年命将北征之原因。

又卷二:“洪武中……山东监生周敬心奏言……又言:‘陛下连年远征,臣民万口一词,如为耻不得传国宝,欲取之耳……’《菽园杂记》。”

(抄本一册,二卷,16页)

1950.4.22

18.元顺帝北狩流落中国人数

《蒙古源流》卷五:“于是汗(指顺帝)悟前梦,乃袖玉玺,携福晋、皇子俱出奔……因好谄佞以致建都之岱都地方一旦堕于凶顽之诡计,永失统业。自威力青吉斯汗降生之壬午年起凡二百零七年,岁次己酉,青吉斯汗即位至戊申凡一百八十年,蒙古汗等传位共一十五世。自是汗由古北口出亡,感悔而歌曰……歌声既哀,继之以泣。方大乱时,各处转战,蒙古人等四十万,内惟脱出六万,其三十四万俱陷于敌。”

(《蒙古源流笺证》五,2—3页)

19.明太祖与察罕父子

《明太祖实录》九,辛丑岁(至正二十一年,1361),“八月己卯朔,遣使至汴梁,与元将察罕帖木儿通好。时察罕帖木儿用兵山东,招降东平、田丰、乐安、俞宝等,其势颇盛。上谓左右曰:‘……吾今遣人往与通好,观其所处何如,然后议焉。’”(二册,卷九,4页)

又卷十一,壬寅(1362)六月甲戌朔,“戊寅,元中书平章察罕帖木儿遣使致书于上。上谓左右曰:‘予观察罕书,辞婉而媚,是欲啖我,我岂可以甘言诱哉?况徒以书来而不返我使者,其情伪可见……今张士诚据浙西,陈友谅据江汉,方国珍、陈友定又梗于东南,天下纷纷,未有定日,予方有事之秋,未暇与较,姑置不答。’”(二册,卷九,3页)

38.4.4

《明太祖实录》十一,壬寅(1362)十二月,“是月元将扩廓帖木儿遣尹焕章以书来献马。先是其父察罕帖木儿驻兵汴梁,上常遣使通好。既而察罕亦以书来聘,上以前所遣使不返,不之答。至是察罕已死,扩廓帖木儿代领其众,乃遣(尹)焕章送我使者自海道还,因以马来献”。(二册,卷十一,5页)

案:扩廓本姓王,名保保,为察罕之甥,养以为子。

又卷十二,癸卯(1363)正月壬寅朔,“丙寅,上遣中书省都事汪河送尹焕章归汴,以书报扩廓帖木儿曰:‘元失其政,中原鼎沸,廊庙方岳之臣,互相疑沮,丧师者无刑,得志者方命。悠悠岁月,卒致土崩。阁下先王奋起中原,英勇过于群雄,闻而未识。是以前岁遣人直抵大梁,实欲纵观未敢纳交也。不意先王捐馆,阁下意气相期,遣送使者涉海而来,深有推结之意。加之厚贶,何慰如之,薄以文绮若干,用酬雅意。自今以往,信使继踵,商贾不绝,无有彼此,是所愿也”。(二册,卷十二,1页)

38.4.5

案:至正十八年(1358,戊戌)五月,刘福通陷汴梁,察罕帖木儿驻兵洛阳。十九年(1359,己亥)五月察罕围汴梁,八月破之,刘福通奉韩林儿退安丰。(《元史》四十五《顺帝本纪》)察罕势甚盛,而明太祖将有事于陈友谅,故明太祖结之。至正二十二年(1362,壬寅)六月察罕为田丰王士诚剌杀于山东(《元史》四十六)。二十三年(1363,癸卯)二月张士诚将吕珍攻刘福通于安丰,杀之。(《明太祖实录》十二)明太祖亲帅徐达常遇春往援。(《实录》十二)

《明太祖实录》十五,甲辰(至正二十四年,1364)十二月庚辰朔,“乙巳,上遣使以书与扩廓帖木儿曰:‘曩因元政不纲,中原大乱,其命将出师罔有攸济者,阁下之先人颖川王以一军之率用,以众败之余,仅得加兵于齐鲁,功未及成,而祸婴不测……阁下……鼓率愤旅,竟雪雠耻,以成父志……迩闻北庭多事,变生肘腋,控制河朔,挟令夷夏,孛罗犯阙,古今大恶,此正阁下正义明道不计功利之时也……今阁下居河南四战之地,承颖川新造之业,边庭未固,近效多垒,其所以军民相附,邻与不窥者,诚以颖川存日能尽抚养盟好之道,而人不忍遽绝也。或孛罗侵寇不已,阁下何靳一介之使,渡江相约?予地虽不广,兵虽不强,然《春秋》恤交之意,常窃慕焉。且乱臣贼子,人得而讨之,又何彼此之分哉。况乎近平伪汉,四境已安,正息兵养锐之时,岂不往助阁下乎?且英雄豪杰相与之间,务宜开心见诚,共际时艰,毋自猜阻,失此旧好。兹专人备道斯忱,惟阁下图之。’”(三册,卷十四,21页后)

案:其时陈友谅已于上年死,陈理亦降。

《明太祖实录》十七,乙巳(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七月丁巳朔,“甲子,上遣使以书与扩廓帖木儿曰:‘曩者……尹焕章来,得书惠骑,既遣汪河同往,为生者贺(扩廓),殁者吊(察罕),使者去不回,复遣人往,皆被拘留。且阁下昔与孛罗构兵,雌雄未决,尚以知院郭云、同佥任亮,攻我景陵,掠我沔阳。予思此城虽元之故地,久在他人之手,予从他人得之,非取于元也。阁下外假元名,内怀自造,一旦轻我,遂留前使,……阁下果若挟天子令诸侯,创业于中原,则当开诚心,示磊落,睦我江淮,令乃遣竹昌忻都率兵深入淮地,杀掠人民,殆非所宜。况有自中原来者,备言张思道、李思齐等连和合纵,专并阁下……反舍近图,欲趋远利,独力支吾,非善计也……故再遣人,叙我前意,述我所闻,阁下其图之。节次使命,若能遣回,庶不失旧好。’”(三册,十五卷,14页)

案:此时明太祖方扫荡陈汉旧地(襄阳、安陆等),且将有事于张士诚,故此通好于扩廓,西通好于明玉珍。

《明太祖实录》二十,丙午(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七月辛巳朔,上遣使以书与扩廓贴木儿曰:‘曩者尹焕章来,随遣江河报礼,至今不还……倘能幡然改辙,续我旧好,还我使臣,救灾恤患,各得疆宇,则地犹可守,后患犹可缓,为阁下利岂浅浅哉。如或不然,我则整舟楫,乘春水之便,命襄阳之师,经唐、邓之郊,北趋嵩、汝,以安陵、沔阳之兵掠德安,向信、息;使安丰、濠泗之将自陈、汝捣汴梁,徐、邳之师取济宁,淮安之军约王信,海道舟师俞宝同入山东;加以张(思道)、李(思齐)及天保奴腹心之疾;此时阁下之境必至土崩瓦解。是拘使者之计,不足为利,反足为害矣。惟阁下与众君子同谋之,毋徒独断,以遗后悔。’”(三册,十六卷,19页)

太祖于四月癸亥,谓侍臣孔克仁等曰:“扩廓帖木儿挟太子以重兵,是以子抗父,且急于私仇……终无成就。”(3/16/13)

案:其时明方平淮东诸郡,即将讨张士诚,此书所云,盖危言恫之,免其乘于后也。

《明太祖实录》十七,吴元年(至正二十七年,1367,丁未)正月戊寅朔,“甲辰,上遣使与扩廓帖木儿书曰:‘……予自起义以来,拓地江左,阁下之先王以兴复为名提兵河北,相去辽远,天各一涯,继闻令先王去世,阁下克成其功,一旦以尹焕章赍书致礼,跋涉而来,使予踊跃兴起……用遣汪河致礼……初非无故也。及汪河去而不还,予初不能无疑,然久而自释者……所以数四遣人喋喋奉书渎听者,是予欲尽一得之愚于阁下,阁下何为自矜,拘使不答?间者祸起山东,兵连秦塞,幽并溷挠,鼎沸不宁,此皆予前日屡言之言,为阁下今日明验,阁下何不取鉴焉?’”(三册,十七卷,3页)

又二月丁未朔,“元将扩廓帖木儿遣左丞李二侵徐州”。

案:其时张士诚已数败。

《明太祖实录》二十三,吴元年1367四月丙午朔,辛亥,“遣使遗河南扩廓帖木儿、陈州谭右丞、貊高脱因帖木儿等纱罗万布有差”。(四册,十八卷,3页)

案:月余以前扩廓命将侵徐州,此时又有此赠。

《明太祖实录》二十五,吴元年九月甲戌朔,“戊戌……又以书遣扩廓帖木儿曰:‘曩者累遣使皆被拘留,末审阁下雅意若何?今都事李节思归(案:李节似在张士诚处所获),特遣人送去,所拘使者亦望发还。方今天下豪杰如萌芽之发,尚未成长……阁下果忠于君,当以赤心事之;若有他图,宜速坚兵以固境土。予近于九月初八日削平姑苏张氏,江南已定,东连大海,西抵巴蜀,南及岭广,止有闽中一区,已遣偏师征讨,旦夕必下,即日诸军屯驻在内,居闲养锐,阁下如欲借力,但遣一使至,即时调发应援,薄有全织文绮四端,用见远意。(四册,二十卷,9—10页)

案:此岂离间之欤?

《明太祖实录》三十二,洪武元年(1368)五月庚午朔,癸酉,“大将军徐达遣蒋彦彰赍书往太原,与扩廓帖木儿”。(6/28/1)

案:其时山东、河南已定。

又,甲申,“扩廓帖木儿遣尚书蒋也先,参政温某自太原以马三匹、白金二铤诣大将军徐达,修馈礼。达受马反金,明日遣舍人王铭送也先赴京,仍遣温参政还报扩廓帖木儿”。(6/28/2)

又,六月庚子朔,“是月……上遣人祭元故将察罕帖木儿。其文曰……”(6/28/7)

《明太祖实录》三十四,洪武元年八月己巳朔,壬申,“大将军徐达遣故元尚书九住还太原,告谕扩廓帖木儿”。(6/30/2)

案:时徐达已入元大都(庚午)。

又卷三十五,元年十月戊辰朔,“辛卯以都事汪河为吏部侍郎。河初为大都督府都事,癸卯岁奉使扩廓帖木儿,被拘于陕州者六年,至是始还。故命升之”。(6/31/6)

案:明太祖致元人书中,亦有论扩廓之处,不具录。(谓其别有野心。)王保保卒于洪武八年(1375)八月,见《太祖实录》卷一百,第7页。

38.4.5

20.明太祖对元朝之批评

《明太祖实录》十四,甲辰年(至正二十四年1364)正月丙寅朔,“戊辰,上退朝,谓左相国徐达等曰:‘……建国之初,当先正纪纲。元氏昏乱,纪纲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涣散,遂至天下骚乱。’”(2/14/1)

又甲辰年十二月庚寅朔,“丁巳,上谓廷臣曰:‘元本胡人,起自沙漠,一旦据有中国,混一海内。建国之初,辅弼之臣率皆贤达,进用者者又皆君子,是以政治翕然可观。及其后也,贵戚擅权,奸邪竞进,举用亲旧,结为朋党,中外百司贪婪无耻。由是法度日驰,纪纲不振,至于土崩瓦解,卒不可救。’”(2/14/22)

又卷二十,丙午年(1366)四月壬子朔,壬戌,“元徐州守将枢密院同知陆聚闻左相国徐达已克淮安,以徐宿二州诣(徐)达军请降。事闻,上甚喜……仍以书谕其吏民曰:‘近自胡元失政,兵起汝颖,天下之人以为豪杰奋兴,太平可致。而彼惟以妖言惑众,不能上顺天意,下顺民心,是用自底灭亡。及元兵云集,其老将旧臣虽有握兵之权,皆无戡乱之略。师行之地,甚于群盗,致使中原板荡,城郭丘墟,十有余年,祸乱极矣……咨尔士民,既罹妖党之祸,复遭胡兵之毒,供馈转输,劳苦日久……’”(3/16/13)

案:其时刘福通虽死,而太祖尚奉韩林儿正朔,何攻讦之甚耶。

《明太祖实录》二十四,吴元年十二月戊辰。上谕中书者臣曰:“元朝出于沙漠,惟任一己之私,不明先王之道。所在官司辄以蒙古、色目人为之长,但欲私其族类,羁縻其民而矣,非公天下爱民图治之心也。况奸吏从而蒙蔽之,舞文弄法;朝廷之上,贿赂公行;苟且之政,因循岁月;上下同风,不以为怪。末年以来,其弊尤甚,以致社稷倾危而莫之救。卿等宜以为戒。’”(5/24/20)

38.4.5

21.明太祖不诋诮元代

《明太祖实录》洪武三年六月,“癸酉,中书省以左副将军李文忠所奏捷音榜谕天下。上览之,见其有侈大之辞,深责宰相曰:‘卿等为宰相,当法古昔致君于圣贤,何乃习为小吏浮薄之言,不知大体,妄加诋诮。况元虽夷狄,然君主中国且将百年,朕与卿等父母皆赖其生养,元之兴亡自是气运,于朕何预?而以此张之四方,有识之士口虽不言,其心未必为是也。可即改之。’”(广方言馆钞本,5页)

案: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一日上午十二时读于昆明北部宝台山弥陀古刹观音殿,时警钟鸣,飞机翔空,试枪有声。

嗣询之李光涛先生,知弥陀殿与观音殿乃两寺,始建于洪武间。

22.太祖止献俘

《明太祖实录》洪武三年六月癸酉,“左副将军李文忠遣人送所获故元诸孙买的里八剌等及其宝册至京师,省臣杨宪等请以买的里八剌献俘于庙,宝册令百官具朝服进。上曰:‘宝册贮之库,不必进也。古者虽有献俘之礼,武王伐殷曾用之乎?’宪曰:‘武王事殆不可知,唐太宗尝行之矣。’上曰:‘太宗是待王世充,若遇隋之子孙恐不行此礼。元虽夷狄入主中国,百年之内生齿浩繁,家给人足,朕之祖父亦预享其太平。虽古有献俘之礼,不忍加之。’只令服本俗衣以朝,朝毕赐以中国衣冠就令谢”。(广本,5—6页)

29.1.1

23.明太祖言元有恩于民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九十二,洪武二十一年七月癸酉朔,“戊寅(初六日),大将军永昌侯蓝玉遣人送虏王次子地保奴及后妃公主等至京师。地保奴及后妃献金印金牌,赐钞二百锭,命有司给地宅廪饩,俾就居京师。既而有言(蓝)玉私元主妃事,上怒曰:‘玉无礼!如此岂大将军所为哉!’元主妃闻之惶惧,因自尽。地保奴由是有怨言。上闻之曰:‘朕初以元世祖君主中国时,有恩及民,不可无嗣,尝与儒臣议,欲封地保奴以尽待亡国之礼。彼乃如此,岂可以久居内地?’于是遣使护送往居琉球,仍厚遗资遣之。”(26/192/1—2)

38.5.2

24.明太祖平张士诚与元主书

《明太祖实录》二十五,吴元年(1367)九月甲戌朔,“戊戌,上遣使以书送元宗室神保大王及黑汉等九人(案:均破张士诚所得)于元主曰:‘曩者天弃金、宋,历数在殿下祖宗,故以鞑靼部落起事沙漠,入中国与民为主。传及百年,至于殿下,海内兵兴,豪杰纷起,扰乱中原,邑里萧条。纵有遗民又处朝秦暮楚之时,民庶之不安已十七载(1351—1367)矣。如予者,父母生于元初定天下之时。彼时法度严明,使愚顽畏威怀德,强不凌弱,众不暴寡,在民则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各安其生,惠莫大焉。古者帝王混一,止乎中原,四夷不治。惟殿下之祖宗,四海内外,殊方异类,尽为土疆,亘古所无。岂意辛卯之年(至正十一年,1351),妖人横起,不三四年间,海内外势如瓦解。殿下屡尝命将征伐,国势日衰,妖气愈盛……如以义旗而兴,为将者李察罕、张思道、李思齐虽能殄灭妖寇,功已高,权已重,豪杰之志在焉。殿下不能谁何,尤甚于妖人之作乱也……非妖人易于作乱,权臣易于跋扈,此盖殿下不能体祖宗所为,故天将弃之如弃金、宋之时,事不可救。予本庶民,因乱起兵,保障乡里,官军隔绝,遂为众所推戴。数年以来,因辑众,抚有江东、两浙、湖湘、两淮、汉沔、江西、岭广,人各生理。近殄灭反侧张士诚,于彼得神保大王及黑汉等九人。昔殿下祖宗灭金宗,荡除其宗室亲王驸马,尽行殄灭,亦何忍也……今我则不然,所获元氏子孙悉皆放归。望殿下思祖宗之以善待之。不悉。’”

38.4.5

25.后世对明太祖之批评

《明史》本纪:“帝天授智勇,统一方夏,纬武经文为汉唐宋诸君所未及。当其肇造之初,能沉幾观变,次第经略,绰有成算。尝与诸臣论取天下之略(案:见《太祖实录》卷五十八洪武三年十一月戊戌),曰:‘朕遭时丧乱,初起乡土,本图自全。及渡江以来,观群雄所为,徒为生民之患,而张士诚、陈友谅尤为巨蠹。士诚恃富,友谅恃强,朕独无所恃,惟不嗜杀人,布信义,行节俭,与卿等同心共济。初与二寇相持,士诚尤逼近,或谓宜先击之。朕以友谅志骄,士诚器小,志骄则好生事,器小则无远图,故先攻友谅。鄱阳之役,士诚卒不能出姑苏一步以为之援。向使先攻士诚,浙西负固坚守,友谅必空国而来,吾腹背受敌矣。二寇既除,北定中原,所以先山东,次河洛,止潼关之兵不遽取秦陇者,盖扩廓帖木儿、李思齐、张思道皆百战之余,未肯遽下。急之则并力一隅,猝未易定,故出其不意,反旆而北,燕都既举,然后西征。张、李望绝势穷,不战而克,然扩廓犹力抗不屈,向令未下燕都,骤与角力,胜负未可知也。’帝之雄才大略,料敌制胜,率类此;故能戡定祸乱以有天下。语云‘天道后起者胜’,岂偶然哉。”

《明史》本纪赞曰:“太祖以聪明神武之资,抱济世安民之志,乘时应运,豪杰景从,戡乱摧强,十五载而成帝业,崛起布衣,奄奠海宇,西汉以后所未有也。惩元政废弛,治尚严峻;而能礼致耆儒,考礼定乐,昭揭经义,尊崇正学,加恩胜国,澄清吏治,修人纪,崇风教,正后宫名义;内治肃清,禁宦竖不得干政;五府六郡,官职相继;置卫屯田,兵食俱足。武定祸变,文致太平,太祖实身兼之。至于雅尚志节,听蔡子英北归;晚岁忧民益切,当以一岁开支河暨塘堰数万,以利农桑,备旱潦;用此子孙承业二百余年,士重名义,闾阎充实。”

《罪惟录·太祖纪》论曰:“帝以布衣不学,意侔造化,诸善政史不胜书……矫元政之已甚……身在马上辄尊孔子……罢远征而礼亡国,谨宫闱之戒,杜戚里之谒……却贡献,辞祥瑞,省躬率物,敬天勤民……”(案:钞本多缺脱,略摘可识者录之。)

38.11.13

《明书·太祖本纪》史官赞曰:“帝以聪明神武之资,悯昏浊之余以致鼎沸,提三尺蹶起淮甸,心切安民,用以仰承天意,不十余年,平一中原,扫清荒漠,……虽曰天命云乎,要亦锋矛所及戒杀掠,以辑宁万姓之所致也。即位后,厘正典章,制作明备,贻谋创法,过古人远甚,尽美尽善,不可更仆数。独其忧前代,励忠节,崇儒重道,下逮卑微,夐莫及矣。第立法过严,用刑太峻,而二党京民之戮,颇伤天和。噫吁,元朝姑息之后,污久难拔,亦有不得已者。论者谓其再造之功,高乎前古,洵哉。至出言成文,思如宿构,则又帝王之余尔。”(卷三)

《明史纪事本末》卷一《太祖起兵》:“谷应泰曰:明太祖之起兵濠梁也,鼓其朝锐,所向披靡。六年之间北取滁、和,南收姑孰,金陵一下,天物克基,虽曰神运,盖亦有人事焉……观其救民涂炭,除暴去苛,纵还妇女,不贪玉帛。纳陶安之说,进冯国用之谋,是其仁也。褒嘉靳义,礼葬福寿,赴子兴之难,纵埜先之去,是其义也。克太平而延见名士,入金陵而拊慰父老,是其礼也。还军降定远,移师救六合,借天语以拒酖毒,环宿卫以定反侧,是其智也。击海牙于黄墩,麾遇春于采石,坐叱元使者,不奉韩林儿,是其勇也……虽然,尤有异者,风云之聚仗策来归,心臂爪牙笃生江介,徐达、汤和起于同里,朱文正、李文忠兴自戚属,李善长、冯国用近出定远,邓愈、胡大海即在虹县,常遇春怀远之雄,廖永安巢湖之杰,一时功臣人如棋布,地皆错壤,岂高祖从龙多由丰沛,萧王佐命半属南阳,天生真人固若类聚而扶掖之者耶!然而帷幄善谋,汗马著烈,君臣之间相需鱼水,岂尽地脉使然哉,人材良足多也。”

26.明太祖起兵政策之转变

王崇武《论明太祖起兵及其政策之转变》(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本) 案:篇前称:“又论太祖政策转变事,乃由傅孟真先生所启示。”

上:“要之,太祖生丁凤阳,幼承母教,应有民族思想,此与后来参加红军,又有关也。”(59页)

“当时民众所急切希求者二事:一为兴复汉统,一为政治休明。而红巾创教则正满足是此要求者。”(60页)

“太祖生于佛教家庭,幼具民族思想,长而出家为僧,复行乞于光、固、汝颖等红军繁殖之地,凡三年,是其家世遗传,环境熏习,均红巾有关系,故其参加起事,非偶然也。”(61页)

下:“太祖自渡江以后,对红巾之态度遽变改。”(62页)

“唯是红巾为愚民集团,其政治意识实甚浅,以此不为知识分子所亲附,而此辈则为社会之中坚,可举足轻重。太祖之态度因亟变。”(63页)

“太祖渡江后,于红巾旧习虽渐为脱除,对民族口号犹倡导不休。”(67页)

“……是取红巾教义之一半(民族思想),而遗其另一半(弥勒佛降生等迷信思想),盖必如是,始能博得儒者拥护。”(68页)

“惟迨统一天下……故于所谓种族界限不得不放宽。”(68页)

“后来太祖之民族思想,实仅限于恢复汉族文化,即改革蒙元习俗者是。”(69页)

38.4.8

27.明太祖成功之原因

蒙思明《元代社会阶级制度·种族仇视之复燃与蒙古政权之崩溃》:“当是时也,处境最困难者,其惟汉人、南人中之财富阶级乎!欲同情革命民众改变现状之企图也,则本身地位即为革命民众反抗之实际对象;欲扶持元代政府之残余政权也,则又不能取得元代握权诸臣之所信赖。势不得不另辟蹊径,觅一既能推翻元人之外族统治,又能维持现存之经济结构者出,而拥戴之;于是红军中后起之秀之朱元璋适中其选。朱元璋者,虽出身孤贫,而其阶级意识最不鲜明,种族意识亦不显著。当红军崛起之际,元璋尚首鼠两端……彼自起兵以来,即以如何攫取政权为心。既无确定不移之革命目标,亦常因势利用而不择手段;及见财富阶级之两难情况,遂确立中间之政策以迎合其心。其最足表示朱元璋一方打倒元室,一方抵抗红军之政策者,莫如其讨张士诚之檄文。其文中首则痛数元廷之罪……继则力斥红军之非……终乃宣告其谋取帝位之企图……此一中间政策之标明,正合财富阶级之所希冀,于是两情融洽,咸得其所,豪富士夫,翕然宗之。仍虑贫苦民众之固执其希求也;及江南既平,举兵北伐之际,乃更鲜明提出种族革命之一口号。一方则针对元廷重申种族压迫之错误政策,可因之以博得多数之同情,集合贫富各级之力以抗元,而加强自身之实力;一方则借此以转移贫苦民众之革命目标,将一切苦痛归罪于异族之统治,而消灭其社会革命之企图于无形……胡元之统治既终,自不能不有若干排除胡习之法令,与防犯蒙人之处置……百年来蒙古人之统治遂一旦廓然澄清。是因元廷之错误(重申压迫汉人)与明祖之投机,而革命之以阶级斗争发其端者,遂以种族斗争终其局焉。”(221—223页)

案:文中所引讨张士诚檄文,系据《国朝典故》卷三《平吴录》及《九朝野记》、《弇山堂别集》,应取《实录》校之。

又朱明政策之改易,似仍应以《实录》所载作一比证。

蒙氏全篇结论盖谓元末革命本为阶级斗争,而元廷误认为由于汉人反抗,而加重种族之防犯与压迫,遂使蔓延。明太祖认清当时情况与人民心理,遂采取中间政策,得到财富阶级与贫苦民众两方之同情,因以成功。(其他起兵诸人未得财富阶级拥护。)

38.4.6

五、元之遗惠(附元顺帝与瀛国公)

1.明人追念元代之原因

明代尚有追念元代及张士诚之人——虽名公巨卿亦有之。

追念元代者其故不外下列数者:

(1)元代刑律宽仁,囚多老死而少诛戮。

(2)英宗有遗爱。在位三年免民租,罢金银冶,减海运粮,行助役法,求隐逸,上书者得直达。

(3)脱脱有惠政。至元六年为中书右丞相,复科举,禁减盐额,蠲负逋。

(4)元顺帝有惠政(详后)。

(5)民间传言顺帝为宋后(详后)。

2.元顺帝之遗惠——明初人民追怀元代原因推测

元统三年十二月诏整治学校。(3页)

元统三年十二月,禁私创寺观庵院,僧道入钱五十贯给度牒方许出家。

三年五月,遣使诣阙里祀孔子。(4页)

至元元年十二月(元统三年十一月改元至元元年),制省诸王公主驸马朝会饮膳之费。

闰月,乙酉诏弛四川盐井之禁,听民煮造,课其税什三。(明年三月复禁。)

至元二年七月,禁隔越中书口传敕旨冒支钱粮。(6页)

二年八月,诏云南广海八番及甘肃西川边远官,死而不能归葬者,有司给衣粮舟车护送还乡,去乡远者加钞二十锭,死而不能归葬者官为瘗之。(6页)

四年正月,诏修曲阜孔子庙。(8页)

六年十一月,复科举取士制。国子监积分生员三年一次,依例入会试。(11页)

至正四年正月,诏定守令黜陟法。(14页)。

至正四年十一月,以郡县民饥,不许抑配食盐,仍下入粟补官令以备振济。(14页)

五年十月,遣官分道奉使宣抚布朕德意,询民疾苦,疏涤冤滞,蠲除烦苛,体察官吏贤否。(15页)

六年闰十月,诏天下免差税三分,水旱之地全免。(16页)

八年七月,遣使诣曲阜祀孔子。(19页)

至正十年十一月,更钞法。(21页)

十二年正月,委通晓农事官至河南陕西巡视劝农,其有曾经盗贼水旱供给之处,贫民不能自备牛种者,官为量给。(22页)

十二年三月,诏省院台官依世祖旧制,兼用南人有才学者。(24页)

十二年十二月,诏蠲杭常湖信广德诸路夏税(以陷贼初复)秋粮。(26页)

以上见屠寄《蒙兀儿史记》卷十六。

至正十四年七月,诏免大都上都兴和三路今年税粮。(2页)

至正十四年十二月,诏有司振恤被灾残破之处,仍蠲租税三年。(3页)

十四年,是岁诏民间私租太重,以十分为率,减二分著为令。(3页)

十五年五月,以河南左丞相太不花慢功虐民,诏削夺官爵。(4页)

十五年十二月,以天下兵起,下诏罪己,大赦。(6页)

十六年二月,命集贤直学士杨俊民诣曲阜祀孔子,仍葺庙宇。(6页)

十六年,是岁蠲沿海被兵州县,田租之半。(8页)

十七年五月,诏天下免今年租税之半。(9页)

至正十九年三月,诏定科举流寓人名额,蒙兀色目人十五名,汉人二十名。(13页)

十九年四月,诏却天寿节朝贺。皇太子及省台臣再三请,汗曰:“朕阙于修省致万姓涂炭,今复朝贺燕集是重朕不德也。”(13页)

二十三年六月,诏授江南下第及后期举人路府州儒学官。(19页)

二十七年九月,以军兴迤南百姓供给繁重,其真定、河南、陕西、山东、冀宁等处除军人自耕自食外与免今年田租之半。其余杂记,一切住罢。(26页)

至正三十年——汗冲龄践祚,颇能尊师重道,自诛伯颜,躬裁大政,一时有中主之目。久之昵比群小,信奉淫僧,肆意荒嬉,万幾怠废,宫庭亵狎,秽德章闻,遂令悍妻干外政之柄,骄子生内禅之心,奸相肆蠹国之谋,强藩成跋扈之势,九重孤立,威福下移,是非不明,赏罚不公,水旱频仍,盗贼滋起,人心既云,天命随之矣。(32页)

案:以上《蒙兀儿史记》卷十七《妥欢帖睦尔本纪》。

3.元之取民甚宽

《元史》九十三《食货志一》:“元初,取民未有定制。及世祖立法,一本于宽。其用之也,于宗戚则有岁赐,于凶荒则有赈恤,大率以亲亲爱民为重,而尤惓惓于农桑一事,可谓知理财之本者矣……世称元之治以至元大德为首……自时厥后,国用浸广,除税粮、科差二者之外,凡课之入,日增月益,至于天历之际,视至元、大德之数盖增二十倍矣,而朝廷未尝有一日之蓄,则以其不能量入为出故也。虽然,前代‘告缗’、‘借商’、‘经总’等制,元皆无之,亦可谓宽矣,其能兼有四海传及百年者有以也夫!”

4.明初文字之元末纪年

宋濂文集中如《开平王神道碑铭》、《蕲国公(康茂才)神道碑铭》、《章公(溢)神道碑铭》、《胡公(深)神道碑铭》、《于君墓(光)志铭》、《王君(恺)墓志铭》、《梁国公(赵德胜)神道碑铭》,于吴元年以前事皆书干支,不用元至正统元,亦不用龙凤纪元。其《胡越公新庙碑》(前集五,50页)为方孝孺代作,《逊志斋集》二十二,有“龙凤乙未春二月王师取和州”之语(499页),而宋集删龙凤字,此尤显著之证。

宋濂文集中如《王君(孟远)墓志铭》见至正癸巳(十三年)、丙申(十六年)年号,盖为科举年分,不得不尔。又《刘府君坟前石表辞》(147页)亦有至正丙乡贡进士之语。

宋濂文集中如《鹿皮子(陈樵)墓志铭》见至正乙巳(二十五年),《刘府君(谦)墓志铭》见至正癸巳(十三年),《王府君(以道)墓志铭》见至正甲辰(二十四年),《阎府君(泽)墓碣》见至正丙申(十六年),《陶府君墓志铭跋尾》见至正二十三年,《罗君(文节)墓志铭》见至正二十六年之纪年,盖此数人皆仕于元或卒于元者也。《罗君墓志铭》有“时闽犹奉元正朔云”之语,可以见其义例矣。

宋濂集中如《漂水端氏家牒序》有至正壬辰(十二年)纪年,当以在龙凤建元前。

宋濂《危公(素)新墓碑铭》叙素之行事,悉用至正纪年,不用干支,甚至有“二十八年闰七月元顺帝北奔”之语,二十八年太祖已建元洪武矣(444页)。此最可怪。又《揭君(汯)墓碑》(466页)亦有“二十八年踰太行至燕都,未久大明兵围城,七月十八日顺帝宵遁”之文,此岂以叙元官遂用元纪元耶?此二文均作于宋氏致仕以后,尤可注意。

宋濂文集中体例亦不纯,如《张府君(理)新墓碣铭》见至正壬辰(十二年)年号,其人仕明者也,岂以在龙凤建元之前欤?又如《潘景岳甫墓铭》有“至正甲辰冬王师下吉安”之语。时太祖奉龙凤正朔,而用至正甲辰不用龙凤亦不用干支,不知其故。又如《吴府君墓志铭》(吴彤)有“至正戊戌(十八年)伪汉兵围城”之语,此围元之江西也,或以此而用元纪年。

宋集《熊府君(伯颖)墓铭》有“二十二年皇上亲将兵入豫章”之语,二十二年谓至正二十二年,皇上谓明太祖,此太不伦。此或系原用龙凤纪年而后改之,或系宋氏致政后年老昏耄(472页)。不如其《周府君(伯琦)墓铭》“二十四年九月特际资政大夫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侍御史,而时事已不可为,公忧愤绝食,几死者数矣。后三年国朝禽士诚,浙西平,公称病弥甚,引归鄱阳”,之得体合史法也。又《孔公(克坚)神道碑》亦有“二十八年皇上手诏趣公入觐,待以宾礼而不名”之语,其误同。

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卷三如《缪美传》《武德传》《萧寿传》,于吴元年前叙事均用甲子,不用至正、龙凤年号(38—40页)。又《胡嘉祐传》亦然(41—42页)。又《王铭传》卷七《国子学同官记》(84页),于洪武前皆用干支,吴元年亦仅称“丁未”,不曰吴元年(44页)。又卷。三《谢成传》、卷四《谭济传》、卷七《国子学同官记》,皆用干支纪年。又卷十一《悟真寺碑》于元用至正纪年如“至正癸巳”(十三年),于太祖称吴公后则冠皇朝二字于干支上,如“皇朝乙巳”(至正二十五年、龙凤十一年也);太祖即位后则用洪武纪年,为“洪武辛亥”(四年)。一文之中凡三例。又同卷《兰室馨禅师石塔铭》亦然,如至正壬辰(十二年)、国朝辛丑(至正二十一年、龙凤七年也)、洪武壬子(五年)是也。(132—134)又卷十二《黄景昭墓志铭》,有“卒于国朝之己亥”语,己亥顺帝至正十九年、龙凤五年也。(150页)

贝琼《清江贝先生集》卷一《海昌集·游山记》题至正二十年,《吴越两山亭记》题至正二十二年,卷四《云间集·三贤赞》题至正二十三年,卷五《云间集·剪韭轩记》题至正二十有四年,此当为臣元时所作也。案:《三贤赞》有“明年(至正二十四年)春琼承分教之命”之语,则尝官华亭也。但《海昌集》有《贞素堂记》、《迂隐庵记》皆入明后所作,不知何由阑入也。

《清江贝先生文集》卷七《云间集·铁崖先生大全集序》称至正二十有五年,《躭罗志略后序》亦称至正二十五年,《瑞莲诗序》称至正二十六年。

又卷八《云间集·郭处士圹铭》:“其生以己亥十二月二十四日,没以戊申十一月二十二日春秋七十。”(42页)

案:上文云“父不妄元饶州路德兴县儒学教谕”,则此己亥、戊申,皆元代矣。元世祖后凡两遇己亥,一在大德三年(1299),一在至正十九年(1359)。两遇戊申,一在至大元年(1308),一即至正二十八年(1368),此必大德三年之己亥无疑(如至正十九年之己亥,则应没于宣德三年贝氏不及见矣)。生于大德三年,则没于至正二十八年,其年洪武已建元矣,不用洪武纪元而干支甚怪。

《贝先生文集》卷十八《金陵集宋县令谢公庙记》:“皇帝肇造区夏,所以怀柔百神之道既周无缺,洪武四年又更定其封号,若奉化之县令谢公其一也……至正十九年宁海贼冯辅卿帅众寇境……二十七年正月己卯火,民庐毁者若干所……”(76页)

案:至正二十七年明太祖已称吴元年而仍沿至正年号甚怪。

胡翰《胡仲子集》卷三《祃牙文》:“维岁甲辰正月某日,淛东行中书省右丞李某,以清酌洁牲祃于大牙之神。”(46页)

案:甲辰为至正二十四年龙凤十年,此时浙东入太祖版图,李某即李文忠也。不用纪年而用干支。

又卷六《新修广济庙碑》:“明年乙巳春,始抡村庀工,命麾下刘潮董之。”(83页。)

案:乙巳为至正二十五年、龙凤十一年,亦用干支。

胡翰《胡仲子文集》卷六谓所记用柔兆敦牂(丙午)。(88页)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六《南康六老堂记》:“元年岁丁未夏四月十三日则成之年月日也。”元年谓太祖吴元年。(146页)

又,《南康二贤祠记》:“至正壬辰(十二年),兵燹之余,祠废者久,元年岁丁未,实祎至郡之明年,始即其故址作屋三楹间,为祠以复其旧。”(146页)

又《重建徽国文公朱先生家庙记》:“至正壬辰州毁于寇,庙亦不存,甲午(十四年)权知州事括苍叶侯琛,庚子(二十年)守将鄱阳余侯椿两尝新之,皆旋毁于兵燹,今元年丁未金华程侯斗南……乃议为之重建。”(150页)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六《建昌州新作谯楼记》:“至正壬辰州毁于兵,楼不复存……今知州贞定赵侯有庆……乃始鸠工僝材而新作之……洪武戊申二月壬寅朔,其落成之年月日也。”(152页)

案:至正年号与洪武同称。

又卷七《东阳县新建文昌祠记》:“龙凤六年春,金陵王君来为丞。”(193页)

龙凤六年为至正二十年,明初文字见龙凤纪年者甚少。

又卷七《德清重建县治记》:“岁丙午秋,王师徇地浙右,县治毁焉。”(197页)

案:丙午为至正二十六年即龙凤十二年也,此用干支。明初人文字凡称岁某某者,似皆为太祖用龙凤纪元时也。

又卷十三《黄文献公祠堂碑铭》:“至正丁酉(十七年)年八十一而薨……今行中书省臣建议……义乌乃其乡邑,建祠致祭于礼为宜,下其事有司……县令胡侯……慨然以为己任……岁癸卯(至正二十三年,龙凤九年)正月甲辰落成之年月日也。”(329页)

案:癸卯,金华已入太祖,此行中书省非元官也。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十四《书闽死事》:“岁戊申国兵取闽。”(397页)

案:戊申为洪武元年,仍称岁戊申,此例较少。

又卷十七《鲍信卿传》,前称“前元元贞初”,后称“国家起朔漠”为例亦异,岂前元二字后人所改欤。(450—451页)

又卷十八《胡公(课)行述》,于深归太祖后(至正十九年己亥)事,仍用岁某某纪年,如岁庚子(至正二十年)、岁壬寅(至正二十二年)、岁乙巳(至正二十五年)之类,不称龙凤;其前惟见“至正壬辰”(十二年),余亦称岁甲午(十四年)、岁丙申(十六年,龙凤二年)。(482—486页)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二十《故傅母楼夫人墓碣铭》:“卒于丁未岁十二月十七日,享年七十有五,葬以卒之明年正月朔日。”(517页)

案:丁未为吴元年,明年为洪武元年,皆用干支。

又《太原郡夫人叶氏墓志铭》,前用洪武三年,中称至正壬辰,又称“盖自癸巳至丁未凡十五年”,一文三例。(518页)

杨维桢《东维子文集》(《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本)卷一《送祝正夫赴召如京序》:“吴元丁未春,番祝正夫,知淞之上海县,明年以治状称最。”(12页)

案:明年即洪武元年也。

又卷一《送三士会试京师序》:“至正己亥夏四月江浙省试。”(13页)

案:己亥为十九年。

杨维桢《东维子文集》卷三《送团结官刘理问序》:“至正廿六年秋七月东藩吴主行郡县团结之政,选便之郡。”(23页)

又卷九《赠笔史睦颖贵序》称至正甲辰(二十四年)。(67页)

又卷十《云庐集序》称至正丙午(二十六年)。(68页)

又卷十六《春远轩记》:“至正庚子五月朔旦,东维叟书叟者李忠介公榜赐第二甲进士,今奉训大夫江南等处儒学提举杨维桢也。”(117页)

案:庚子,至正二十年。

又卷二十六《故处士冯君(天瑞)墓志铭》:“公生于大元元贞丁酉九月四日,没于大明龙凤乙未六月二日,时淮甸兵梗未得返故丘,权厝周家圩之原,戊申冬合张氏兆归葬于邑东之山祖茔之次。”(198页)

案:乙未为至正十五年,其年韩林儿始建号改元龙凤,其时尚无大明之称,或因墓铭作于洪武元年戊申,遂连类及之,然戊申上又不加洪武年号,何哉?杨氏其他诸文未尝如此。如卷二十六《雪溪处士邵公(弥远)墓志铭》之称至正己亥(十九年)不曰龙凤五年也。

杨维桢《东维子文集》卷二十五《华亭县主簿王佳母夫人李氏墓志铭》:“至正戊戌(十八年)乡民乘乱为椎理剽敛……夫人忧悸成疾,辛丑冬(二十一年)十二月卒于眷家所,明年(二十二年壬寅)春藁葬逐昌月山之麓,龙凤乙巳(十一年即至正二十五年)江表吴王延揽英俊,凡巨室子弟有奇才者不次登用,丙午(至正二十六年)秋佳在选中,丁未春(吴元年至正二十七年)授官华亭县主簿,明年(洪武元年戊申)冬始获归葬于先茔西亭之原。”(195页)

案:林儿于至正十五年称龙凤元年,而此文于戊戌辛丑仍诏至正年号,明太祖于丁未称吴元年,戊申称洪武元年,而此文亦未标出,独于乙巳上加龙凤纪年,不详其故。

解缙《解文毅公集》卷十三《仲勤吴先生墓志铭》:“岁癸卯太祖皇帝兵下吉安。”(敦仁堂板,十五页)

解缙《解文毅公集》卷十二《鉴湖阡表》:“时至正甲午,南北音问久绝……岁戊戌,公移书陈友谅,弟劝其杀伪主以归元,而友谅谋称帝,公因之南昌……国初以贤良征至京师,恳辞,明年戊申始克还。……洪武辛未五月初吉……洪武戊寅五月十日乙酉高后宾天,是岁十一月二十三日乙未先臣捐馆……先公少从大父学……至正甲午以先祖死节事闻,归吉讨贼……入国朝遂遁迹山中,岁丁未征,诣,辞还……岁癸丑以贤良征,复辞归……洪武戊辰二子联中甲科,高庙数称公善教……”(敦仁堂本,23—26页)

案:此文毅之父墓表也。

28.12.3—28.12.28

5.明初人对元帝统及明得天下之观感

宋濂《宋学士文集·銮坡集》卷一《元史目录后记》:“肆惟皇上龙飞江左,取天下于群雄之手,大统既正,亦诏修前代之史以为世鉴。”(《四部丛刊》影印明正德本,缩印本,13页)

《宋学士文集·銮坡集》卷三《大明故王府参军追封缙云郡伯胡公神道碑铭》:“上天既革元命,皇帝定鼎金陵。”(同上,24页)

又卷三《进封巢国公谥武庄华公神道碑铭》:“洪维皇帝当四海逐鹿之秋,龙飞淮甸,嘘阳吸阴,反掌之间廓清八极,夷荒蛮徼罔不臣妾。”(26页)

又卷四《孙忠愍侯坟记》:“会元运将终,四方鼎沸,侯随大军取和阳,遂渡长江。”(46页)

宋濂《銮坡前集》卷五《胡越公新庙碑》:“自辛卯兵兴(顺帝至正十一年),天下大乱,民遭溺焚,伥伥然无所栖止,皇帝(明太祖)手秉黄钺,起而救之。”(50页)

又卷一《代祀高丽国山川记》:“皇帝受天明命,丕承正统,薄海内外罔不臣妾。”(11页)

宋濂《銮坡后集》卷四《吕氏采史目录序》:“皇帝既正宸极,定幽燕,薄海内外罔不臣妾,慨然悯胜国之亡,其史将遂湮微,乃洪武元年冬十有一月命启十三朝实录建局删修,而诏宋濂、王祎总裁其事,起山林遗逸之士协恭共成之,以其不仕于元而得笔削之公也。”(125页)

宋濂《翰苑续集》卷一《潘景岳甫墓铭》:“元季绎骚兮妖民夜呼……真人龙飞兮奉行天诛。”(189—190页)

宋濂《翰苑续集》卷一《故泰和州学正刘府君墓志铭》:“国朝继承大统,遣使者四出征辟贤能。”(190页)

又卷五《大明日历序》:“元季绎骚,奋起于民间以图自全,初无黄屋左纛之念,继悯生民涂炭,始取土地群雄之手而安辑之,较之于古如汉高帝,其得国之正二也。”(218页)

又卷六《淮安侯华君神道碑》:“吴元年丁未大将军徐达奉诏征中原,侯复在行中,齐鲁既定,河南之民箪食壶浆以迎王师,暨入燕,元君弃都而逃,立北平等处行中书省,授侯镇国上将军佥大都督府事,分府北平。”(223页)

28.10.1—2

宋濂《翰苑续集》卷七《送无逸勤公出使还乡省亲序》:“皇帝廓清四海,遂登大宝,遣使者播告诸蛮夷,俾知元运已革,而中夏归于正统。”(226页)

又卷十《洪武圣政记序》:“盖自近代以来,习俗圮坏,殆将百年,而天生大有为之君首出庶物,一新旧染之俗,与民更始,是故睿思所断动契典则,度越千古咸无与让,此正所谓锡勇智而正万邦也。”(洪武八年正月甲子作,249页)

宋濂《翰苑别集》卷七《杨公(信)圹志》:“元末四海大乱,天兵定建康,江南州郡莫不震动。”(297页)

28.10.3

宋濂《芝园前集》卷一《致政谢恩表》:“臣本一介书生。粗读经史,在前朝时虽屡入科场,曾不能沾分寸之禄,甘终老于山林,今幸遭逢圣主……”(326页)

又卷六《毛公神道碑》:“大将军徐魏公奉诏征中原,而(毛)骧又从行,直捣燕蓟,元君出奔,天下于是大定。(370页)

案:《方国珍神道碑》有“夷狄”字,宋集惟此一见。

宋濂《芝国续集》卷一《宣君(彦昭)墓志铭》:“已而元亡,大明受命。”(458页)

又卷二《故嘉兴知府吕府君墓碑》:“元至正之季,民反处州为盗,转掠而东,陷永康,婺诸县驿骚弗宁。”(460页)

28.10.3—6

又卷四《汪先生墓铭》:“初元既灭宋,宋太学生孙公嵩悲哀不自胜,归隐海宁山中……先生受学于孙公……先生壮时,元有天下已久,宋之遗俗变且尽矣,而先生衣冠、动作、语言、礼度,犹宋人也。(470页)

宋濂《芝园续集》卷四《灵槐诗有序》:“元有国百年。”(471页)

宋濂《朝京稿》卷一《惠州何氏先祠碑》:“当元至正中中原兵起……”又铭曰:“维昔至正,德否乱生,海沸山崩,靡人不兵。”(510页)

又《星吉公神道碑铭》:“至正……十一年妖贼徐贞一等起汝颍,蔓延湖湘间,势甚炽,时武备久弛……当乱之始兴,诚得数万之兵使一猛士将之,可立见其扑灭,而顾依违不断,养致大衅,其中有足任如公者又卒俾之孤危无援不足以成功,岂非自致哉。”(513页)

28.10.6

宋濂《朝京稿》卷一《丹阳县男孙君(炎)墓铭》:“岁乙未(元顺帝至正十五年乙未,1355)今皇帝渡江来金陵,开江南等处行中书省,闻君名召见□ 语,君陈元运将终,劝上延揽智能士以图大业,上甚悦。”(514页)

林右《方孝孺逊志斋集序》:“惜乎当今之学者则异于是,况闻前朝之故习,窃成说为文辞,杂老佛为博学,志气污下,议论卑浅,龊龊然无复有大人君子之态,吾友方君希直奋然而起曰:‘是岂足以为学!’”(案:林右,字公辅,浙江临海人,《明书》附《孝孺传》。此序作于洪武三十年八月。《四部丛刊》初编影明刊本,缩印本,5页)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十八《题刘养浩所制本朝铙歌后》:“今天子起布衣,除群雄,十余年统一四海,与汉高祖无异。”(《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明刻本,缩印本,406页)

方孝孺《逊志斋集》二十二《东瓯王神道碑铭》:“昔元德既衰,天下大乱,我太祖高皇帝以神武明圣之资,哀生民之无辜,奋袂一麾,四方响应,芟夷僭盗,荡涤凶奸,十余年间遂济大业。”(同上,496页)

又,“有元既衰,天厌其乱,笃生高皇,拯绥大难。”(498页)案:方正学不承认元统,而此文云公者盖奉敕作也,于此可知明代之自承继元统。

又卷二十二《林君(德世)墓表》:“元之有天下,尚吏治而右文法,凡以吏仕者捷出取大官过儒生远甚。”(502页)

刘基《苏平仲文集序》:“元承宋统,子孙相传仅过百年,而刘、许、姚、阎、吴、虞、范、揭、欧、黄之俦,诗文皆可垂后,则由其土宇之最广也。大明抚运,土宇之大,上轶汉唐,下与元同,而广于宋,虽混一未久,而高文宏辞已有若翰林诸公,余故人子苏平仲其一人也。”(《四部丛刊》初篇影明正统本,缩印,2页)

《苏平仲文集》卷二《代翰林院劝进表》:“伏以缵百王之正统,莫大乎宅尊,得万国之欢心,宜先于建极。益惟体元而居正,斯足应天而顺人。”(25页)案:天挺案,此表无一语涉及元统,涉及胡虏,亦异事。

28.12.7

又《国子学贺登极表》、《代翰林院贺登极表》,亦无一语涉及元统及胡虏语。(25页)

又《虞文靖公真赞》:“故蜀国文靖虞公以硕学雄文,际遇文皇帝,师表海内。”(29页)案:文靖为虞集,文皇帝指元文宗也。此称谓益认元统者也。又其赞语者“生乎阀阅之门,奋乎熙洽之辰”,亦盛赞元朝者也。

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卷四《范氏文官花诗序》:“宋德既爽,元入中国;元德既爽,皇明膺运,天命之去留,人事之废兴,且至于再。”(58页)

又卷五《张潞国诗集序》:“昔元起朔方有天下,至元贞大德而盛莫加焉。”(62页)

又卷九《遂初堂记》:“大明削平僭窃混一寓县。”(115页)

贝琼《清江贝先生文集》卷一《乾坤清气序》:“有元混一天下,一时鸿生硕士若刘、杨、虞、范出而鸣国家之盛。”(《四部丛刊》初编影明洪武本,缩印,15页)

28.12.7—10

又卷二十六《中都稿·游山诗序》:“南则为鲁山,金碧起伏若走海涛,而至于皇陵,信神气所钟诞生圣人为中国人民主,非偶然矣。”(110页)

《贝先生文集》卷二十三《中都稿·跋坚白先生传后》:“自元有天下,南士之居台谏者实由二公始。”(98页)

又卷二十四《中都稿·东轩记》:“国朝革命徙诸豪于濠上,遂由海滨来受一厘之地。”(101页)

胡翰《胡仲子集》卷四《屠先生诗集序》:“元有国,自至元承平之后,人尚弥文,而器能多,不足于用。”(58页)

又卷五《赠杨载序》:“元入中国,所统土宇与汉唐相出入。”(68页)

又卷八《嘉禾颂》:“垂休锡羡,自我相臣,相臣曰否,惟圣天子。天子临御,克任克使。”(108页)案:此颂作于至正八年时天下未乱,颂元天子可谓至矣。

28.12.10—18

胡翰《胡仲子集》卷九《何遁山墓志铭》:“以淳祐十年生公,生二十五年而宋亡,元有天下,耻于折节当世,业医药为人治疾。”(131页)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二《宋景濂文集序》:“入国朝以来,则浦阳抑公、乌伤黄公并时而作。”(29页)案:国朝指元,当在元代所作。

又卷二《国朝名臣列传序》:“国朝沿袭旧制,其修累圣实录咸有常宪……而金匮所藏,人无由窥之。远方下士于圣朝盛事先后本末……皆莫及知。”(35页)

又卷二《赠陈伯柔序》:“有元以来,大江之西,有二大儒焉,曰吴文正公、虞文靖公。”(46页)案:据王氏自跋,此文作于丙午至正二十六年也。

28.12.18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三《经筵录后序》:“今天子以上智之资,诚明并至,动合天运,优入圣城,临御日久将遂跻斯世于靖嘉,而犹迪文是先,典学为务,乃至正更化之始,荐开经筵,博延儒流,敷绎古艺。所以广资政理,参求化原,而成帝王之治者也。”(65页)

又卷三《送吏部员外郎月君序》:“国家数年以来亦可谓多事矣:十一年兖、济之间塞决河,十三年京畿之内开营田,二者皆大役,其费累巨万,而犹幸有利存焉。然自十二年以来频岁用兵,天下骚动,丞相、御史大夫以国之柱石相继董师,宗王重臣莫不总戎于外,虽寇盗浸就殄减,而国用之费已不可胜计,今长淮东西、大江左右劲敌犹在,兵未可以遽弭……”(75—76页)

28.12.22

案:王集称元为国家、国朝者甚多,若《宣城贡公文集序》(77页)、《陈氏万卷楼记》(118页)不具录。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三《送伯达王君序》:“祎至正戊子己丑岁客燕东,时临川王君伯达先在焉……明年祎南还,已而天下兵起,南北阻绝,不相闻问者二十年,赖今天子以神武定天下,寓内混一,于是伯达今年春自胜国来南京,祎乃得与伯达复相会。”(84页)案:今天子谓明太祖。

又卷六《义乌县兴造记》:“今天子既正大统,务以礼制匡饬天下。”(156页)案:今天子谓明太祖。

又卷十二有《端本堂颂》、《日月山祀天颂》、《兴龙笙颂》(316—321页)皆作于元代,称颂元德备至。

28.12.22—23

明刘基《诚意伯文集》卷一《瑞麦颂》:“天厌元德,九州糜沸,群猾并作,黎民惶惶,奔走无路,皇帝提三尺剑奋起草莱,指顾之间豪杰景附,矛锋所向,战克攻取,皇帝心知天意之有在,爰举有众以与万姓请命……颂曰……元失其鹿,天下共逐,扰扰纷纷,强食弱肉,皇天震怒,诞命真主,肃将天威以靖区宇。”(商务《国学基本丛书》铅印本,14—15页。)

又卷一《平西蜀颂》:“元德既衰,九土糜沸……天乃命我皇帝肃将武威代伐不道。”(16页。)

杨维桢《东维子文集》卷二《送松江同知李侯朝京序》:“有明受天新命,开基金陵。”

解缙《解文毅公集》十三《时和曾先生墓志铭》:“元主中朝,自泰定天历后,文治聿彰,四方典教诸君子悉皆硕德宿儒。”(19页)

28.12.26—27

6.元顺帝与瀛国公

明张燧《千百年眼》:“宋少帝(当即恭帝?)降元,封瀛国公,世祖以公主配之……瀛国公……乃乞为僧,往吐蕃学佛。时明宗(和世)为周王,亦遁居沙漠,与少帝、公主往来,遂乞少帝子与其妻迈来的为子,长名妥欢帖睦尔,即顺帝也。”

和世 封周王在仁宗延祐二年(1315)十二月。和世 为武宗子,本名主,后封周王,即遣出镇云南,次延安,其臣劝阻其行,遂西行,至北边金山。(漠北)其后即位于和宁之北(商务本《元史纪事本末》,129—136页)。妥欢帖睦尔,非明宗子,在当时已有传说(商务本《元史纪事本末》,137页《三帝之立》)。

《庚申外史》二卷,明权衡撰。《四库提要》曰:“其中称顺帝为瀛国公子一条最为无稽,厥后袁忠彻著之于文集,宁王权(明宁献王权,太祖十七子,著有《通鉴博论》二卷、《史断》一卷)载之于《史略》,程敏政又选(袁)忠彻之文入《明文衡》,钱谦益又引余应之诗证实宁王权之说,其端实自此书发之。”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曰:“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二十九《跋庚申外史》云:‘姚江黄氏《南雷书目》载有《庚申君大事记》,元答禄与权著,予博访之未得也。今盛传于世者,惟太行山隐士权衡《庚申外史》,其中尚有可疑者。方至顺时谓庚申君非明宗子,黜置江南……是其事在元人皆知之,而明宁王奉太祖诏,纂序《博论》(《通鉴博论》二卷),直云瀛国外妇之子,绵延宋末六更之谶,正与国史所书相为证助……然则庚申轶事,直元史一定案,不得以吕嬴牛马之疑等诸暧昧也。’……观全氏之言,于顺帝之为瀛国公子疏通证明之, 几乎深信不疑 ,则权衡之说,恐未可尽以为荒诞也。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二十一《书宋旧宫人诗词湖山类稾水云集后》云:‘少帝入吐蕃后事,史无所言,惟元明盛传元顺为宋少帝之子,至国朝全谢山先生犹主此说。初疑此语乃南宋遗民不忘故国者所为,后读释念常《佛祖通载》,乃知其不然。’”(史二,26—30页)

案:记虞集草庚申君非明宗子诏书事者:《元史》本传、《续资治通鉴纲目》、叶盛《水东日记》。

7.庚申君事

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二十五《书瀛国公事实》、程克勤《宋遗民录》。余应诗,何乔新注。袁忠《彻记》、权衡《庚申帝大事记》。

《庚申外史》,明权衡撰,学津讨源本。元顺帝生于仁宗延祐七年庚申,故曰庚申君。

郎瑛《七修类稿》(瑛字仁宝,仁和人,明诸生)卷上《义理类·顺帝始末》条:“顺帝乃宋恭帝所生,元明宗取为养子。”(原注:“事详《宋遗民录》末卷。”)

31.9.27

第三节

明初之内政

一、开国之政治

1.明之国号

《钦定续文献通考》十一《钱币考五》:“先是,辛丑岁(1361,原注:“元至正二十一年太祖方称吴国公”)二月置宝源局于应天府,铸大中通宝钱与历代钱兼行……甲辰岁(原注:“元至正二十四年太祖称吴王”),江汉既平,乃命江西行省置货泉局颁大中通宝大小五等钱式,使铸之……臣等谨案:‘《洪武实录》置宝源局铸大中钱,乃太祖未即位建元时事。盖明祖将建国号,意在大中,既而祈天乃得大明,故当时钱文有大中之号也。《明会典》及《万历会计录》皆以为洪武初,王圻《续通考》亦袭其误,今据《实录》订正。’”(《十通》本,2867页)

案:太祖欲建号大中之说不知其何所据。至大明之号或以为与宗教拜火有关,余亦疑之。容当详考。宋濂集中屡见“大明丽天”之文,岂其初意乎?

宋濂《进元史表》:“大明出而爝火熄。”(《四部丛刊》缩印《宋学士文集》,12页)

又《康蕲公神道碑铭》:“于赫大明,受命于天,如日之升,照于八埏。”(18页)

又《李公武功记》:“于赫皇王,大明东升,烁彼群阴,大合载清。”(54页)

又《龚题御制方竹记后》:“况乎神藻焕发,阴丽阳明,下被万物,无不仰照,此无他,皇天欲以文明化成天下,故挺生圣人,度越前代,若斯之盛也。”(150页)

又《曾公(鲁)神道碑》:“(抬写)大明丽天,束帛戋戋,搜罗俊贤兮。”(152页)

又《净慈顺公逆川痊塔碑铭》:“(抬写)大明丽中天兮,佛日同辉昭。”(171页)

又《送赵彦亨之官和阳诗并序》:“(抬写)大明丽天,万国咸臣,搜罗智哲,逮及隐沦。”(222页)

又《方公(国珍)神道碑铭》:“元季纷纭,群雄相吞,公据海滨,志欲靖民,黄屋左纛,我非敢觊,绥定一隅,以俟真主,(抬写)大明煌煌,出自东方,天威奋张,孰敢不来王。”(322页)

案:《金史礼志序》(卷二十八):“宣宗南播,疆宇日蹙,旭日方升,而爝火之燃,蔡流弗东而余烬灭矣。”此元人语也。

31.11.8

又,元阿鲁图《进金史表》:“太阳出而爝火熸,正音作而众乐废。”亦元人语。

28.10.1—2

2.大明国号与小明王

明祝允明《野记》(《历代小史》卷七十九,《丛书集成》影印本):“韩林儿始由颖川逃之武安,为穿窬,渐肆劫杀,有徒既繁,乃啸乱称小明王。刘护军始就之,谓竖子不足谋,去适皇祖。皇祖初亦与共事,谓刘:‘应便除之乎?’基云:‘不足为,伺他(也?)伪息烦(灭?)时,彼应已先下矣。’因请建号大明。太祖从之,韩果先殄。”(1页)

29.4.3

3.大明国号之解释

明田艺蘅《留青日札摘钞》(《纪录汇编》卷一百八十七至一百九十,《丛书集成》影印本)卷二(《汇编》一百八十八)“大明大统历解”条:“大明者,国号也。一人为大,日月为明,天大地大人大,而宇宙人物如日月之明,无所不照也。”(75页)

4.明国号之重复

至正十五年(1355)刘福通迎立韩林儿,号小明王,国号宋,建元龙凤,太祖用其年号,太祖年二十八。林儿都亳,至正二十六年(1366)卒,僭号十二年。(据《明史》一二二本传)

洪武元年(至正二十八年,1368)太祖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号曰明,建元洪武。太祖时年四十一。

至正二十三年(1363)九月张士诚自称吴王(《明史·太祖纪》),太祖时年三十六。士诚都平江,凡五年,至正二十七年(1367)亡。至正二十四年(1364)正月太祖即吴王位,都应天,时年三十七。

5.明初不用故元年号

田艺蘅《留青日札摘抄》卷二“大明大统历解”条:“国初历……与今式不同,而纪年则由洪武元年以前吴元年溯上则但书甲子平行,不用故元之年号也。”(《丛书集成》影印《纪录汇编》本,78页)

6.明初政治——恤贫

明太祖取金陵后屡免租减赋,存恤贫困,其尤为前代所不及者。(一)避乱民复业者听垦荒地,复三年(洪武元年,1368)。(二)诸遭乱为人奴隶者复为民。(三)冻馁者里中富室假贷之。(四)孤寡残疾者官养之,毋失所(均洪武五年,1372)。(五)流民复业者各就丁力耕种,毋以番田为限(五年)。(六)命有司察穷民无告者给屋舍衣食(八年,1375)。此太祖恤贫之策,亦即其社会政策。

7.明初政治——宽民

“洪武元年,上谓刘基曰:‘今天下次第已平,思所以生息之道何如?’基对曰:‘生民之道在于宽仁。’上曰:‘不施实惠而概言宽仁,亦无益耳。以朕观之,宽民必当阜民之财,息民之力,不节用则民财竭,不省役则民力困,不明教化则民不知礼义,不禁贪暴则无以遂其生。’基顿首曰:‘此所谓以仁心行仁政也。’(《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

8.明太祖论敬天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洪武二十年正月壬子朔,“甲子,大祀天地于南郊。礼成,天气清明,圣情悦豫。侍臣进曰:‘此陛下敬天之诚所致。’上曰:‘所谓敬天者,不独严而有礼,当有其实。天以子民之任付于君,为君者欲求事天必先恤民。恤民者事天之实也。即如国家命人任守令之事,若不能福民,则是弃君之命,不敬孰大焉。’又曰:‘为人君者,父天母地、子民皆职分之所当尽,祀天地非祈福于己,实为天下苍生也。’”(24/180/2)

38.5.2

9.明尚赤

《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开国规模》:“(洪武三年五月)辛亥,诏定服色。礼部奏,‘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秦尚黑,汉尚赤,唐服饰尚黄,旗帜尚赤,国家取法周、汉、唐、宋以为治,尚赤为宜。’上从之。”

又卷一《太祖起兵》:“(元至正十五年六月)丙辰,克太平路……耆儒李习、陶安等率父老出迎……改太平路为太平府,以李习知府事,李善长为帅府都事,汪广洋为帅府令史,陶安参幕府事。文移用宋龙凤年号,旗帜战衣皆红色,盖以火德王故也。”

又卷三《太祖平汉》:“(元至正二十年闰五月)(陈)友谅率舟师犯太平……丙辰城遂陷……既得太平,亟谋僭伪号……遂以采石五通庙为行殿,(杀徐寿辉)称皇帝……率众还江州……遣使约张士诚同入寇,士诚龌龊自固,不敢应。友谅自江州引兵东下,建康大震……太祖……召指挥康茂才……作书,遣使贻友谅,伪约降……友谅得书甚喜……太祖亲总大军于卢龙山,令持帜者偃黄帜于山之左,偃赤帜于山之右,戒曰:‘寇至则举赤帜,举黄帜则伏兵皆起,各严师以待。’乙丑,友谅果引舟师东下……内外合击,友谅兵大溃走。”

案:此黄帜或太祖临时所用。

《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十八《平陨阳盗》:“成化元年,有石龙号石和尚,纠合冯子龙数百人,四散剽掠。(刘)通令男(刘)聪约(冯)子龙举事。乃于大石厂立黄旗聚众,据海溪寺称王,伪号汉……”

案:此言立黄旗聚众,则明军不用黄旗可知,前条之黄旗、红旗并举,其一为临时所用亦可推而知。

1950.9.9

10.《明祖训录》序

《明太祖实录》八十二,洪武六年(1373)五月壬寅朔,“《祖训录》成,其目十有三,曰箴戒,曰持守,曰严祭祀,曰谨出入,曰慎国政,曰礼仪,曰法律,曰内令,曰内官,曰职制,曰兵卫,曰营缮,曰供用。上亲为之序曰:‘朕观自古国家建立法制,皆在始受命之君,当时法已定,人已守,是以恩威加于海内,民用平康。盖其创业之初,备尝艰苦,阅人既多,历事亦熟,比之生长深宫之主未谙世故及僻处山林之士自矜己长者,甚相远矣。朕幼而孤贫,长值兵乱,年二十四,委身行伍,为人调用者三年,继而收揽英俊,习练兵之方,谋与群雄并驱,劳心焦思,虑患防微,近二十载,乃能翦除强敌,统一海宇。人之情伪亦颇知之,故以所见所行,与群臣定为国法,革元胡俗,去姑息之政,治旧习污染之徒。且群雄之强盛诡诈,至难服也,而朕已服之;民经世乱,欲度兵荒,务习奸猾,至难齐也,而朕已齐之。盖自平武昌以来,即议定著律令,损益更改不计遍数,经今十年始得成就,颁而行之,民渐知禁。至于开导后人,复为《祖训录》一编,立为定法,大书揭于西庑,朝夕观览,以求至当,首尾六年,凡七誊稿,至今方定,岂非难哉!盖俗儒多是古非今,奸吏常舞文弄法,自非博采众长,即与果断,则被其眩惑,莫能有所成也。今令礼部刊印成书,以传永久,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无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非但不负朕垂法之意,而天地祖宗亦将孚佑于无穷矣。呜呼,其敬戒之哉!’于是颁赐诸王,且录于谨身殿东庑,乾清宫东壁。仍令诸王书于王宫正殿,内宫东壁,以时观省。”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一月一日读于昆明北郊宝台山观音殿,下午四时半录竟。

《明太祖实录》二百四十二,洪武二十八年闰九月壬戌朔,“庚寅,诏更定亲王岁赐禄米……上于是重定《祖训录》,名为《皇明祖训》,其目仍旧,而更其‘箴戒章’为‘祖训首章’。上以是编之作将垂之万世,命大书揭于右顺门内西南廊下,朝夕谛览,斟酌损益,久而后定。既而遣使召诸王至京,谕以量减禄米之故,且以《皇明祖训》赐之。”

三十八年四月二十日重读录竟,北平西四前毛家湾一号信芳园。

29.1.1;38.4.20

11.禁改更祖法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四十一,洪武二十八年(1395)九月壬辰朔,“庚戌,颁《祖训条章》于内外文武诸司。敕谕礼部曰:‘自古国家建立法制,皆在始受命之君,以后子孙不过遵守成法以安天下,盖创业之君,起自侧微,备历世故艰难,周知(案:原作“之”)人情善恶,恐后世守成之君生长深宫,未谙世故,山林初出之士自矜己长,至有奸贼之臣徇权利,作聪明,上不能察而信任之,变更祖法,以败乱国家,贻害天下,故日夜精思,立法垂后,永为不刊之典,如汉高祖刑白马,盟曰‘非刘氏者不王’,以后诸吕用事,尽改其法,遂至国家大乱,刘氏几亡,此可为深戒者。朕少遭乱离,赖皇天眷命,剪除群雄,混一天下,即位以来,劳神焦思,定立法制,革胡元弊政,至于开导后世,复为祖训一编,立为家法,俾子孙世世守之。尔礼部其以朕训颁行天下诸司,使知(案:原作“之”)朕立法垂后之意,永为遵守。后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论,无赦。’”(31/241/4)

38.4.20

12.明初(洪武)之吏治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十四《送祝彦芳致仕还家序》:“天子新有天下,惩前代弛缓不振之弊,赫然临朝,体天地之运,法日月之明,润之以雨露,震之以雷霆,大举废政而修明之,如是者十余年而始定。当是时,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余里外,皆悚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少肆,或有毫发出法度、悖礼义,朝按而暮罪之,其重名实、辨臧否,诚古所未有也。是以其时守职之官,非精强敏给,有兼人之材,应世之智者,鲜能终三年之久。”(《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本,327页)

又,《送嘉祥知县叶孔昭朝觐还任序》:“今世俗之吏不达大体,捃摭细故以为明,深文重刑以为断,卒之祸及其身而后止。”(328页)

28.12.2

13.明初充裕之原因

《明史》七十七《食货志序》:“明初,沿元之旧,钱法不通而用钞,又禁民间以银交易,宜若不便于民,而洪、永、熙、宣之际,百姓充实,府藏衍溢。盖是时,劭农务垦辟,土无莱芜,人敦本业,又开屯田、中盐以给边军,饷不仰藉于县官,故上下交足,军民胥裕。”

又,“国初之充裕在勤农桑而不在行钞法也”。

14.明初政书

宋濂《翰苑续集》卷五《大明日历序》:“洪武七年,岁在甲寅,夏五月朔日,新修大明日历成,粤从皇上兴临濠,践天位,以至六年癸丑冬十又二月,凡戒饬之谆复,征伐之次第,礼乐之沿革,刑政之设施,群臣之功过,四夷之朝贡,莫不具载,合一百卷。”(《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本,218页)

宋濂《翰苑续集》卷十《洪武圣政记序》:“盖自近代以来,习俗圮坏殆将百年,而天生大有为之君,首出庶物,一新旧染之俗,与民更始,是故睿思所断动契典则,度越千古咸无与让,此正所谓锡勇智而正万邦也。臣备位词林,以文字为职业,亲见盛德大业,日新月著,于是与僚属谋取其有关政要者,编集成书,列为上下卷,凡七类,合若干条,名曰《洪武圣政记》……洪武八年岁次乙卯正月甲子……谨序。”(249页)

宋濂《銮坡后集》卷十《皇明宝训序》:“皇帝继天出治……金匮之藏,岁益月增,乃徇翰林词臣之请纂修日历,以成昭代之大典。粤洪武癸丑(六年,1373)之秋八月甲午帝御东黄阁,召臣詹同、臣乐韶凤、臣宋濂俾选海内文学之士,开局西华门内,相与编摩成书,而命臣同、臣濂为之总裁。九月壬寅臣等蒞事,发所藏而翻阅之,仰窥神机睿断,远犹告辰,足以明征定保,嘉惠邦家者,充牣乎其间。臣等因相与言曰:‘日历之成,藏诸天府,人有欲见之有不可得者,盖如太宗《贞观政要》之书编集以传?’询谋既同,于是辑成四十类,自敬天至制蛮夷,厘为五卷,总四万五千五百余言,皆从记注之真,不敢以己意轻为损益云。”(176页)

《四库全书总目·史部·政书类存目》:“《明祖训》一卷,明洪武二年命中书编次。其目十有三:一祖训首章、一持守、一严祭祀、一谨出入、一慎国政、一礼仪、一法律、一内令、一内官、一职制、一兵卫、一营缮、一供用,至六年五月书成。太祖自为序……序称开导后人,立为家法。大书揭于西庑,朝夕亲览,以求至当。首尾六年凡七月,誊录稿至今方定,命翰林编辑成书,礼部刊印云云。然则诸词臣仅缮录排纂而已,其文词悉太祖御撰也。其中多言亲藩体制,大抵惩前代之失,欲兼用封建郡县以相牵制,故亲王与方镇各掌兵,王不得预民事,官吏亦不得预王府事,尤谆谆以奸臣壅蔽离间为虑,所以防之者甚至……皇甫录《明记略》云:‘《祖训》所以教戒后世者甚备,独无委任阉人之禁,世以为怪,或云本有此条,因版在司礼监削去耳。’然《永乐大典》所载亦与此本相同,则似非后来削去。录所云云盖以意揣之也。”(商务印书馆铅印本,1740页)

28.11.27

15.明太祖复唐衣冠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洪武元年二月壬寅朔,壬子,“诏复衣冠如唐制。初元世祖起自朔漠,以有天下,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士庶咸辫发椎髻,深襜胡帽;衣服则为胯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无复中国衣冠之旧。甚者易其姓氏为胡名,习胡语。胡化既久,恬不知怪。上久厌之。至是,悉命复衣冠如唐制:士民皆束发于顶;官则乌纱帽,圆领袍,束带,黑靴;士庶则服四带巾,杂色盘领衣;不得用黄玄……不得服两截胡衣。(案:上文述妇女装饰,此当指女子,待考。)其辫发、椎髻、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斟酌损益,皆断自圣心。于是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5/26/12)

38.4.6

16.明初之重儒

《清江贝先生文集》卷十九《金陵集·送国子学正赵伯庸赴永宁尹序》:“国家既一海宇,汲汲于附民,于是大用诸儒,参错布列于中外,凡武健善用法者弗与也。”(82页)

又同卷《送胡虚白归海昌序》:“今年(洪武六年)春……会征天下诸儒,海昌亦以虚白应诏,至则以母老求归,执政许之。”(82页)

又卷二十《金陵集·送陈复礼归四明序》:“天下诸儒应明诏来京师者咸器而官之,以亲老辞归者若干人,四明陈复礼与焉。”(83页)案:此文作于洪武六年八月。

28.12.10

17.明初对元朝官吏之处置

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卷十三《故元翰林侍讲学士陈公(达)墓表》:“王师克温,公自沉渊,军士出之,引佩刀自裁,军士夺之,乃断发示无用,犹安置濠州,后遇赦任便居住,乃还兰溪,病风痹且三年矣。闻有荐之于朝者,遂却药不御而卒。”(《四部初编》缩印,167页)

又同卷《故元朝请大夫佥太医院事包公(容德)墓志铭》:“洪武元年八月我师取北平,士大夫在班行而位望隆赫者,例遣赴南京,中道又例贬凤阳。时公以列卿在遣中,欣欣诣贬所。(160页)……既而有旨将授以官,公蹵然曰:‘……异日何以见旧君于地下。’发愤而卒。”

案:关于此制应多采数条为证,先识于此。

28.12.9

18.明太祖知恤农

《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开国规模》:“太祖吴元年……十一月甲午,圜丘成,太祖出视,世子从行。太祖因命左右导之,遍历农家,观其居处饮食器用。还,谓之曰:‘汝知农之劳乎?夫农身不离畎亩,手不释耒耜,终岁勤动,不得休息,其所居不过茅茨草户,所服不过练裳布衣,所饮食不过菜羹粝饭,而国家经费皆其所出,故令汝知之。凡居处食用,必念农之劳,取之有制,用之有节,使之不苦于饥寒,若复加之横敛,则民不堪命矣。’”

案:再查《实录》。

19.明初官乘驴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五:“国初官员到任多无马,或假借于人,或乘驴。太祖谕兵部曰:‘……闻多乘驴出入,甚乖治体。’”(77页)

又卷十:“旧制,御史皆乘驴,宣德间御史胡智言:‘御史任纪纲之职,受耳目之寄,纠劾百僚,肃清庶政,若巡按一方,则御史以朝廷所差,序与三司官之上,或同三司出理公务,三司皆乘马,御史独乘驿驴,颇失观瞻,自今请乘驿马为宜。’宣宗谓兵部臣曰:‘御史所言亦合大体,其从之。’”(165页)

案:三司乘马参看‘三司官马’卡片,见(饲马役)赋役章。

29.12.30

20.明政得失

《罪惟录》卷一《帝纪总论》:“明兴不阶尺土,等汉之高祖,顾祓除之义尤为卓绝。论者谓超越前代五事(原注:一崇学,一优外戚不事事,一母后无垂帘之听,一挂印权归枢部,一禁官妓)。然外戚优逸,坐致困穷;兵权过操,专阃不力;则开国时计所以善后,而积之为贫与弱不及料也。若乃宦官无制,黜陟不关铨部,始固轻之,后反至于极重。”

又曰:“有明理学迈汉,伦彝过唐,形势踰宋,即以直接有夏之明可也。”

“洪武元年十月上与侍臣……曰……不牵私爱,苟犯政典,裁以至公,外戚之祸何由而生?”(《纪事本末》卷十四)

21.明朝超越前代五事

明刘仕义《新知录》(扫叶山房《五朝小说大观》石印本)“国朝超越五事”条:“国朝超越前古五事:尊孔子以先师,而祀以天子之礼乐,一也。优外戚以厚禄,而处以安闲之职衔,二也。政本有归,无母后专制之失,三也。兵柄有统,鲜悍将拒命之患,四也。金鱼悬挂于歌楼,象简遗忘于妓寝,岂非前代之弊乎?禁官妓而严官箴,敦尚风化,五也。此国朝超越前古之五事也。”(明,85页)

天案:刘氏此说,查东山取之入《罪惟录·帝纪总论》。

又案:刘氏书中尝记癸丑(嘉靖三十二年)杨继盛劾严嵩事,唐顺之应命总戎事,嘉靖郭希颜上疏请建储贰事,则书当作于穆宗以后。

又案:刘氏以明禁官妓为超越前代大事之一,最不可解。明初未尝无官妓,顾佐始革除之(见侯甸《西樵野记》)。亦未尝无教坊,靖难后铁铉女曾发教坊为娼(见王鏊《震泽纪闻》)。明代宴会亦作乐,但男乐非女乐耳。前代官妓仅歌舞佐酒,无私侍枕席者,明代革之代以男乐,又何足为盛德耶?

1吴郡侯甸《西樵野记》“本朝官妓”条:“国初于京师尝建妓馆六楼于宝聚门外,以宿商贾。时虽法度严密,然有官妓,诸司每退朝,相率饮于妓楼,咏歌侑酒,以谋斯须之欢,以朝无禁令故也。厥后漫至淫放,解带盘薄,牙牌累累,悬于窗槅,竟日喧呶,政多废弛,于是中丞顾公佐始奏革之。故挟妓宿娼者有律矣。”(《五朝小说大观》石印本,明,55页。)

案:记中有弘治癸丑(六年)、丁巳(十年)、辛酉(十四年)诸年事,则书当作于孝宗时。

2吴门王鏊《震泽纪闻》“铁布政女诗”条:“铁铉,色目人也,建文时为山东布政使,文皇师至城下,攻之百方……终不能下。……既即位以计擒至,终不屈被杀,其家属发教坊为娼。铉有二女,皆誓不受辱。仁宗即位,赦出之,皆嫁朝士。二女为诗自述……(诗略)”(《五朝小说大观》石印本,明,119页)

案:《纪闻》中尝记徐溥、邱濬事,则书当作于孝宗以后。

3倪谦《朝鲜纪事》:“未宴前,王先遣礼曹参判李边来达意曰:‘天使远来,小邦无可为奉,止有女乐数辈奉欢,闻一路来俱不用,今望天使容其奉侍,少尽微意。’……谦峻辞却之,又曰:‘小邦差人进贡赴京,朝廷俱作乐宴待,况天使辱临,敢不用乐?’谦曰:‘朝廷所用是男乐,今是女乐,如何可用?’又曰:‘朝廷用男乐,是朝廷礼,小邦用女乐,是小邦风俗。况小邦止有女乐,无男乐,不敢复命。’……”(《五朝小说大观》石印本,明,266页)

案:此景泰元年事。

4明钱塘田汝成《委巷丛谈》:“宋时,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熙宁中,祖无择知杭州,坐与官妓薛希涛通,为王安石所执。希涛榜笞至死不肯承伏,想唐制亦然也。”(《五朝小说大观》石印本,明,313页)

5明李贤《古穰杂录》:“宣德初,许臣僚宴乐,以奢相尚,歌妓满前,纪纲为之不振。朝廷以通政使顾佐为都御史,罢刘观。遂黜贪淫御史,弹劾不廉者,禁用歌妓,纠正百僚,朝纲大振。”(《丛书集成》影印《纪录汇编》 卷二十三,6页)

6明皇甫录《皇明纪略》(《历代小史》卷八十五):“洪熙元年十一月御劄付礼书吕震,言:建文中奸臣正犯已受显戮,其家属初发教坊锦衣狱浣衣局并习匠为功臣奴者,悉宥为民,给还田土。凡言事谪戍者,亦宥为民。”(《丛书集成》本,44页)

28.11.11—22

明刘仕义《新知录摘钞》(《纪录汇编》卷二百十六)“国朝超越五事”条:“国朝超越前古五事:尊孔子以先师而祀以天子之礼乐,一也;优外戚以厚禄而处以安闲之职衔,二也;政本有归,无母后专制之失,三也;兵柄有统,鲜悍将拒命之患,四也;金鱼悬挂于歌楼,象简遗忘于妓寝,岂非前代之弊乎?禁官妓而严官箴,敦尚风化,五也。此国朝超越前古之五事也。”(《丛书集成》影明本,65页)

案:此条已钞过,以原纸存贮乡间。今得善本不得取校,因更录之。时二十九年一月七日晚九时。传敌机百驾今日炸河口、开原间铁路。

22.明代超越前代七事

海盐董榖《碧里杂存》(扫叶山房《五朝小说大观》石印本)“本朝超越前代”条:“程伊川谓宋家超越前代者五事,余谓我朝超越前代者略言七事,而一统之盛尤自古之所无也。是故汉吕临朝,唐武易姓,赵宋虽多贤,后犹有垂帘之失;国家历九朝,椒房不预政事,内廷甚正,一也。外方之患,自汉以来,和亲致弊,不知纪极;国家廓清平治之后,遂绝其源,大限甚明,二也。人君即位谓之元年,无再元之理,其弊自汉文帝始,后代多因之,至一君有十数元者,无谓之甚,我朝列圣相承只以一元纪世,老成正大,无夸侈变更之心,三也。党锢之祸汉以之亡,牛李洛蜀何代无之,国朝百八十年多士一心,无复朋党,四也。古者名不偏讳,临文不讳,惟致谨于君上之前耳;后世忌避太甚,极为可恶……我朝惟进御合避外,一切皆略之,士风稍古,五也。前代杀人无忌……虽当盛世漫无法度,昔我圣祖在御,先出五刑酷法,后申《大诰》三编,明著律令使之趋避,故虽位极人臣,无敢专擅杀戮,太平全盛,人有所恃而无恐,六也。前代皆有官妓……至于有宋士习稍还而此风不变,我朝一革遂尽,始无寄猳之丑,七也。”(明,51页)

天案:此条前称‘国家历九朝’,后称‘国朝百八十年’,九朝以太祖、建文、成祖、仁、宣、英、景、宪、孝计百三十八年耳,不足百八十年之数。自太祖建号至世宗嘉靖二十六年,凡百八十年矣,然已历十一朝非九朝也。此盖屏建文景泰两朝不列,故曰九朝耳。

又案:此条有国朝百八十年之语,则当作于嘉靖中叶以后,又书中有甲辰一条,叙至嘉靖二十三年(1544)甲辰,益有‘盖自戊申(1368,太祖建元)迄兹,三历甲辰,一百七十七年’之语,则作于嘉靖二十三年之后不久也。

28.11.11

《纪录汇编》卷一百八十《菽园杂记摘抄》卷一,“本朝政体度越前代者甚多,其大者数事:如前代公主寡,再为择婿;今无之。前代中官被宠,与朝臣并任,有以功封公侯者;今中官有宠者赐袍带,有军功者增其禄食而已。前代京尹、刺史皆有生杀之权;今虽王公不敢擅杀人。前代重臣得自辟任下寮;今大臣有专擅选官之律。前代文庙圣贤皆用塑像;本朝初建国学,革去塑像,皆用木主。前代岳镇海渎,皆有崇名美号;今止以山水本名称其神,郡县城隍及历代忠臣烈士后世溢美之称,俱令革去。前代文武官皆得用官妓;今挟妓宿娼有禁,甚至罢职不叙”。(16页)

23.明初官妓与十四楼

明杨慎《词品》(《丛书集成》影印天都阁藏书本)卷二“十二楼十三楼十四楼”一条:“永乐中,晏振之金陵春夕诗,‘花月春江十四楼’,人多不知其事,盖洪武中建来宾、重译、清江、石城、鹤鸣、醉仙、乐民、集贤、讴歌、鼓腹、轻烟、淡粉、梅妍、柳翠十四楼于南京,以处官妓,盖时未禁缙绅用妓也。”(75页)

30.8.25

24.官员禁宿娼

《典故纪闻》十一:“正统间广东海南卫指挥使以进表至京宿娼,事觉,谪戍威远卫。”(186页)

30.2.25

25.太祖对外戚政策

洪武九年冬十月,“上与侍臣……曰:‘……汉亡于外戚阉寺,唐亡于藩镇戎狄,然制之有道……不牵私爱,苟犯政典,裁以至公,外戚之祸何由而作?’”

案:(《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明史》本纪、《明书》本纪均不载,容考)见《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一十“洪武九年十一月辛巳朔”文句小异。

26.太祖对藩镇之政策

“洪武九年冬十月上与侍臣论……藩镇四裔之祸曰:‘……藩镇之设,本以卫民,财归有司,兵待符调,岂有跋扈之忧?’”(《明史纪事本末》十四,《明史》本纪不载)

案:《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一十“洪武九年十一月辛巳朔”文句小异。

27.太祖对权臣政策

洪武九年冬十月,“上与侍臣论……外戚权臣……之祸曰:‘……上下相维,大小相制,防壅蔽,谨威福,则无权臣之患。’”(《明史纪事本末》十四,《明史》本纪不载)

案:见《太祖实录》卷一百一十“洪武九年十一月辛巳朔”文句小异。

28.明太祖对太监政策

《明史》二《太祖纪》洪武二年八月,“己巳,定内侍官制,谕吏部曰:‘内臣但备使令,毋多人。古来若辈擅权,可为鉴戒。驭之之道,当使之畏法,勿令有功,有功则骄恣矣。’”

《明史》二《太祖纪》洪武五年,“六月丙子定宦官禁令”。

《明太祖实录》二十七洪武元年四月丙辰,“上谓侍臣曰:‘……汉唐末世,皆为宦官败蠹,不可拯救……其在宫禁,止可使之供洒扫,给使令,传命令而已。岂宜预政典兵?’”(影印本五册,卷二十七,11页)

《明太祖实录》一百一十,洪武九年十一月辛巳朔,“上曰:……阉寺便习,职在扫除,供给使令,不假以兵权则无宦寺之祸。”(十七册,一一一卷,5页)

28.11.19

29.明代对于番僧之政策

《明史》三百三十一《西域大慈法王传》:“初太祖招徕番僧,本藉以化愚俗,弭边患,授国师、大国师者不过四五人。至成祖兼崇其教,自阐化等五王及二法王外,授西天佛子者二,灌顶大国师者九,灌顶国师者十有八,其他禅师、僧官不可悉数。其徒交错于道,外扰邮传,内耗大官,公私骚然,帝不恤也。然至者犹即遣还。及宣宗时则久留京师,耗费益甚。英宗初年,虽多遣斥,其后加封号者亦不少。景泰中,封番僧沙加为弘慈大善法王,班卓儿藏卜为灌顶大国师。英宗复辟,务反景帝之政,降法王为大国师,大国师为国师。成化初,宪宗复好番僧,至者日众。札巴坚参、札实巴、领占竹等,以秘密教得幸,并封法王。其次为西天佛子,他授大国师、国师、禅师者不可胜纪。四方奸民投为弟子,辄得食大官,每岁耗费巨万,廷臣屡以为言,悉拒不听。孝宗践祚,清汰番僧,法王、佛子以下,皆递降,驱还本土,夺其印诰,由是辇下复清……(弘治)十三年命为故西天佛子著癿领占建塔,工部尚书徐贯等言……不当建塔,不从。寻命那卜圣参三人为灌顶大国师。帝崩,礼官请黜异教,三人并降禅师。既而武宗蛊惑佞幸,复取领占竹至京,命为灌顶大国师,以先所降禅师三人为国师。帝好习番语,引入豹房,由是番僧复盛……帝时益好异教,常服其服,诵习其经,演法内厂,绰吉我些儿辈出入豹房,与权幸杂处,气焰灼然,及二人乘传归,所过驿骚,公私咸被其患。世宗立,复汰番僧,法王以下复被斥。后世宗崇道教,益黜浮屠,自是番僧鲜至中国者。”(未完)

30.僧多之故

《典故纪闻》十二,“景泰时,御史叶峦言,窃见天下僧徒冗滥,败俗伤化,其间有因户内丁多求避差役者,有因为盗事发更名换姓者,有系灶丁灶户负盐课而偷身苟免者,有系逃军逃匠惧捕而私自削发者。乞敕该部议取各僧度牒审验,若年貌相同名籍俱实者,仍与执照为僧,若买借他人度牒及无度牒者,究问,递发前项卫分充军”。(209页)

38.2.25

31.明太祖吴国公墨敕

岐阳王世家文物图像第一吴国公墨敕,前题吴国公钧旨,后题龙凤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续通鉴》卷二一三《考异》云:“明人于遥奉韩林儿之事,多讳而不言,后之辨证者,多引叶子奇《草木子》及方孝孺所撰《越国公旧本》为龙凤纪年之证。”

又二一七《考异》:“明祖尊奉龙凤,见于明人记载者如祝允明枝山《野记》载太祖伐张士诚榜文,云龙凤十二年皇帝圣旨、吴王令旨。王世贞《诏令考》载太祖与魏国公徐达书龙凤十年至十二年凡十有七通,前二通称皇帝圣旨、吴王令旨,其余但称吴王令旨。”

歧阳王世家文物于民国二十一年五月陈列又有《考述》一册。朱启钤著。

28.12.31 龙泉镇观音殿

32.《明史·太祖纪》论赞失误

《明史》三《太祖纪三》:“赞曰:‘太祖以聪明神武之资,抱济世安民之志,乘时应运,豪杰景从。勘乱摧强,十五载而成帝业。’”(17页)

案:太祖以元至正十二年(1352)参加郭子兴起义军,至洪武元年(1368)称帝,凡十七年,以国岁计亦十六年。自洪武元年上溯十五年应为至正十四年(1354)。其误盖由于“(洪武二年正月)庚戌诏曰:‘朕淮右布衣,因天下乱,率众渡江,保民图治,今十有五年……’”(卷二,4页)此是自至正十五年(1355)渡江,取太平,下金陵,至洪武二年(1369),凡十五年也,非指起兵也,《明史》误以为起兵。遂不合。

1958.3.24

33.《明史·太祖纪》纪年失误

《明史》一《太祖纪》:“至正四年(1344),旱蝗,大饥疫,太祖时年十七。”(1页)

案:据此太祖应生于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戊辰)。

又:“(至正)十二年(1352),春二月,定远人郭子兴与其党孙德崖等起兵濠州……太祖时年二十四,谋避兵。”(1—2页)

案:据此太祖应生于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己巳)。此条误。

《明史》三《太祖纪》:“(洪武三十一年)闰月,癸未,帝疾,大渐,乙酉崩于西宫,年七十有一。”(15页)

案:据此太祖应生于天历元年(1328,戊辰)。

案:《太祖实录》太祖生日:“时天历元年戊辰九月十八日丁丑也。”

1958.3.24

34.明臣对于明太祖之称颂

宋濂《宋学士文集》卷二十五《翰苑续集》五《大明日历序》:“呜呼,惟天立辟,惟辟奉天,其能混合三光五岳之气者,盖可数也。然挺生于南服而致一统华夷之盛,自天开地辟以来,惟皇上为然,其功高万古,一也。元季绎骚,奋起于民间以图自全,初无黄屋左纛之念,继悯生民涂炭,始取土地群雄之手而安辑之,较之于古,如汉高帝,其得国之正,二也。平生用兵,百战百胜,未尝摧衄,以至继天出治,经纶大经皆由一心运量,文臣武将不过仰受成算而已,其独禀全智,三也。钦畏天地,一动一静,森若神明在上,及至郊祀,存于心目,有赫其临,甚至不敢仰视,惠鲜小民,复恐一夫不获其所,贪墨吏及豪黠之徒有加害者,必威之以刑,其敬天勤民,四也。后妃居中不预一发之政,外戚亦循理畏法,无敢恃宠以病民,寺人之徒惟给事扫除之役,此皆古所深患,今绝无之,其家法之严,五也。兵戎,国之大权悉归之于朝廷,有事征伐则诏大帅佩将印领之,暨旋则上章绶归士卒,单身还第,其兵政有统,六也。呜呼!帝力难名度越,前王不可一二论也。”(《四部丛刊》缩印本,218页)

宋濂《翰苑续集》十《洪武圣政记序》:“洪惟皇上以布衣受天命,盖与高帝同……迨夫正天位朝万国,孳孳图治恒若不足,于是纲举于上,目备于下,诚有非高帝所可及,是故郊庙以及百神之祭礼文咸秩,则祀事严矣,御极之日即立储位以正青宫,则大本定矣,众建诸王,列封功臣,则大分昭矣。兵戎之众,自京师达于郡府,率皆设卫,权一出于朝廷而为将者不得私,而军政肃矣。中外官有定制,一革冗滥之弊,而倖位绝矣。冠服有别,防范有严,而民志自定无僭侈矣,他如申禁令,核实效,育人才,优前代,正礼仪之失,去海岳之封,严宫壸之法,励忠节之训,划积岁之弊,如斯之类,不一而足。”

28.10.1—3

二、明初正统观念与《元史》撰修

1.明初人对于世变之观念

宋濂《芝园续集》卷一《宣君墓志铭》:“(郑)浚常、(楼)彦珍之墓,濂常为之铭,(郑)仲舒谓濂不可独后于(宣)彦昭。呜呼!前后未五十年而世变不可知者已如此,铭其可足恃耶?虽然,不敢辞也。”(案:此有怀疑明祚不永之意。457页)

2.元称金为虏

杨维祯《东维子文集》卷二十《建德路重修兜率寺记》:“宋南渡,绍兴五年虏宿兵于寺,寺毁。”(《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本,145页)

案:寺重修于元至正十五年,越二年告成。此文当作于至正十七年前后。

3.明人目元代为胡虏之言论

皇甫录《皇明纪略》:“太祖高皇帝……戊申春即皇帝位……秋克燕京,元帝北遁,遂清中原,天下一统。万古帝王所自立之地秽于夷狄者百年,一旦取而复之。”(《历代小史》卷八五,《丛书集成》本,2页)

案:此书作于嘉靖十一年以后,中叶以前。见“明太祖生地异说”卡片。

朱鹭《拥絮迂谈》:“太祖扫逐胡元,再辟宇宙,为古今圣主。”(扫叶山房《五朝小说大观》石印本,明,235页)

案:此书作于万历二十二年甲午,自序有“谈革除建文事也,时未遘今上允复年号圣德事”之语,建文年号之复在万历二十三年九月,见《明史·本纪二十》;其前万历十六年戊子三月国子监司业王祖嫡已请复建文年号,见《明书·本纪十六》;此书盖有所启而发之也。

28.11.14

又书有“顷天子下令纂修皇明正史”语。

案:盖指二十二年三月癸卯诏修国史之事,其事于二十五年六月癸未诏罢之,并见本纪。

上海陆楫《蒹葭堂杂钞》:“皇明太祖□皇帝用夏变夷,恢复中华之正统,人谓辟乾坤于再造,功高汤武,不但迈汉唐宋而已。愚以为此固天命圣神为千古除害,为百王雪耻,无足异者。”(《五朝小说大观》石印本,明,302页)

案:《钞》中有“湖广解额八十五名,庚子抚按合请于朝。以湖广乃今上龙潜之地,皇考献皇德化所及,乞增额,诏增至九十名”一条,则此书盖作于明世宗时,庚子为嘉靖十九年。

28.11.14—17

贝琼《清江贝先生文集》卷二十七《中都集·东白轩记》:“自周之迁,历春秋战国则既昏而白于汉;自汉之亡,历南北六朝则既昏而白于唐;五季大乱已极至宋始白,而礼乐文物为近于古;宋迄而中国复沦于夷狄。君子于此盖深伤之;必有继宋之白于百年之后者,越二百余年而大明肇兴。”(《四部丛刊》初集印洪武本,缩印本,115页)

贝琼《清江贝先生文集》卷二十七《中都集·复古堂记》:“孔子生春秋时,往往伤今之不如古,则春秋已非古矣。矧距孔子二千余年,中国胥沦于夷,至变其嗜好,变其语言,贱朴素而尚奢靡,先王之法荡然无复存者,可胜叹哉!”(洪武十年作。同上,116页)

案:贝氏集中常用至正年号,如卷六《菊庄志》称至正二十年;卷五《剪韭轩记》、《灵背轩记》称至正二十四年;卷七《瑞莲诗序》称至正二十六年。卷七《耽罗志略后序》称至正二十五年。

28.12.1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十二(《四部丛刊》初编印明嘉靖刊本)《京闱小录后序》:“自唐以降,夷狄横,中国微,至五代而极;宋兴,以太祖之雄而不能攘契丹,宇内不完,中叶遂剖为三,至于元而又极。圣人奉天明命,汛扫万方,弥天际海,罔不臣顺,行仁立政,涵育抚驯,丰功盛德在宇宙间,虽前圣之粒蒸民,修人纪者,莫之能先也。”(缩印本,296页)

又卷十四《送周宗传省亲序》:“吾台在宋时为东南文献郡……吾独慕其时道德文学之美形诸事业,著于简册,皆崇伟光大,非后世可及,岂其时人才素贤乎?亦上之人有以化之也。曩时俗沦于夷,弊陋不振者七十余年,豪杰之士生乎其间者亦众矣,而终有愧于昔,心窃痛之……及今天子立十余年而吾郡之士稍稍可观。”(335页)

28.12.2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十四《送河南佥事汤侯序》:“国朝承有元用夷变夏之后,文献殚耗,皇上临御荡涤惰骄,作新士气,广大学以育后茂,未几才能之士充溢四海。”(324页)

明王景《翊运录序》(见《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卷首):“我朝太祖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以天纵之圣,除胡元之乱,不数年间遂开六合奄有万国。”案:序作于永乐二年甲申四月,王景自称同郡。

明罗汝敬《覆瓿集序》(见《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卷首):“大明太祖高皇帝,受天明命,奠安华夷,二十年间殄伪汉,殱强吴,汛扫腥膻,廓清寰宇,复先王之疆理,开万世之太平……”案:序作于宣德五年十月,汝敬时官工部右侍郎。

明杨守陈《重锓诚意伯文集序》(见《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四部丛刊》影明本卷首):“自昔夷主华夏,不过膻一隅腥数载耳,惟元奄四海而垂八纪,极弊大乱,开辟以来未有也,公以命世豪杰之才,出佐我高皇,翦群雄,混六合,扫百年之胡俗,复三代之华风……”案:序作于成化六年六月,守陈时官太子洗马。

明林富《重锓诚意伯刘公文集序》(见《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卷首):“方其进谒金陵,一见如旧,受心膂之寄,掌帷幄之机,殄汉歼吴,驱夷奠华,廓清寰宇之功旷世而仅见。”案:序作正德十四年己卯五月,富时官处州知府。

28.12.26

明叶式(成规)《题诚意伯刘公集》(见《诚章伯刘文成公文集》卷首):“胡元之事人言祸始石敬塘,非明识也。盖自贼操引纳五胡,遗秽中国,遂乃历载数百,中间裂为十六,并为南北,合为隋唐而夷风未息。其后番将据河朔,敬塘割幽燕。而弃厥险阨,于是辽骄金迫,胡元乘之,而手足倒悬,因以底极矣。且昔之入主者颇皆用夏贵儒,惟元不然,此其为秽尤使人涕泗沾臆。夫其贻祸之远如此,播恶之广如此,奄及百年不知变革如此。当是时也,熏蒸融液无地非狄,若将不可复易者,我太祖高皇帝起自布衣,曾未十年一扫而空之。于是海宇清而纲常复,儒术重而道学崇,斟酌百王以大备一代之制,尽还诸夏之风。顾其始也,自谓初无取天下之志,既其成也则不独拨乱反正,而实洗涤乾坤,为中国皇王贤圣复雠缵绪,所谓功高万古而莫与同者。”案:序作于嘉靖七年戊子五月。

28.12.26

明何镗《重刻诚意伯刘公文集序》(见《诚意伯文集》卷首):“夫华夷峻防,一王大法,胡主中国几变于夷,圣经明义千载或湮焉,春秋成而乱贼惧,此义不由学者倚席不讲之过也,此穷经以明义也。胡运式微务为陵替,抚狡寇而引非族,言之者抵衅,起弊莫由,痛心荼毒,于是乎卮言《郁离》比类旁通,故三闾泽畔之吟,离骚惓恳之意也,此寓言以征用也。”案:序作于隆庆六年。

28.12.26

明张时彻《诚意伯刘公神道碑铭》(见《诚意伯文集》卷首):“群雄窃据,次第芟除,大命既集,戎胡卒逋。”铭作于隆庆元年。

明金涓《青村遗稿书后》:“当胡元时,虞公集、柳公贯。”案:交章荐之,迨及我朝,州郡屡辟,辄恳辞,隐居青村,教授著述自娱,以终其身。”《书后》作于嘉靖四年六月十六日。《青村遗稿》,元金涓撰。《书后》附录集后,见《丛书集成》。

《明太祖付刘基手书》(见《诚意伯文集》卷一):“胡元以宽而失,朕收平中国非猛不可。”(商务铅印本,3页)案:手书作于洪武四年八月十三日。

28.12.26—31

明成祖永乐十六年五月初一日《太祖高皇帝实录序》:“朕皇考太祖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统承天命,龙飞濠梁,扫灭群雄,除暴救民,拨乱反正,不十余年而成帝业。”

夏原吉《进太祖高皇帝实录表》:“钦惟太祖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天地合德,日月同明,膺景命而隆兴,握贞符而御历,义旗一举,豪杰景从……扫群雄于呼吸之间,拓四方于指顾之顷。连城纳款,挈壶浆以迎师,列土竖降,崩厥角以稽首。举中原如拾芥,荡胡虏若振枯,拯庶黎于涂炭之中,驱辫椎于沙漠之外。不十年而成帝业,混一统而主天民。人纪肇修,叙彝伦于既斁;华风复正,举礼乐于重兴。山川鬼神,莫不攸宁,华夏蛮貊,罔不率俾。”

《明太祖实录》卷十五,甲辰年十二月:“丁巳,上谓廷臣曰:‘元本胡人,起自沙漠,一旦据有中国,混一海内,建国之初,辅弼之臣率皆贤达,进用者又皆君子,是以政治翕然可观。’”(广方言馆钞本,123页)

《太祖实录》洪武元年八月己巳朔,“诏曰:‘……自赵宋末世,夷狄入主中国,讫今百有余载,其运乃终。’”(洪武元年,72页)

28.12.31

4.辽金元应为变统

明陈于陛《意见》(《丛书集成》据《宝颜堂秘笈》本排印)“元史”条:“辽、金、元之乱,乃古今一大变,当时中国冠裳沦胥已久,不复知其非,此风传至今日,士大夫间亦有以其统为正者,可慨也。宜将《辽》、《金》史革去,附《宋史》中,《元史》亦宜删正,至于宋以后《通鉴》当明示元为变统,此关系世教不小。”(12页)

29.4.3

5.金元人之正统论

金赵秉文《滏水文集》(《丛书集成》据《畿辅丛书》本排印)卷十《进呈章宗皇帝实录表》:“故得孽宋增币以乞盟,阻 革心而效顺。”(143页)

又,《谢宣谕破寿蔡州贼赐玉靴剑……表》:“方大统终归于统一。”

又,《滏水集补遗·德运议》(原注《大金德运图说》):“右秉文议,除与编修王仲元相同外,窃详圣朝之兴并灭辽宋,俘宋二主,迁其宝器,宋为己灭。章宗皇帝宸断,以土继火,已得中当宜,不可越宋而远继唐,以此看详止为土德,是为相应。须至申者,贞祐二年二月日翰林直学士中大夫赵秉文状。”(254页)

元揭傒斯《揭文安公文粹》(《丛书集成》据《粤雅堂丛书》排印本)卷一《通鉴纲目书法序》:“舜禹之后得天下者莫如汉,曹氏亲受汉禅,威加中国,卒不能夺诸葛孔明汉贼之分,元魏据有中国,行政施化,卒不能绝区区江左之晋而继之北方。世之至公而不可易焉者,而犹或易之,此纲目不得不继春秋而作,而书法不得不为纲目而发也。此朱子之志也。”(10页)案:天历二年六月十日作。

《揭文安公文粹》卷一《杨氏忠节祠记》:“自秦汉之后有天下卓然有三代之风者,宋而已……然夏之亡以桀之暴,殷之亡以纣之虐……惟周以弱亡与宋同。”(23页)案:元统二年作。

29.1.25

6.方孝孺之正统论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二《释统上》:“汤武之与秦、隋,可得而班乎?汉、唐之与王莽,可得而并乎?莽之不齿乎正统久矣,以其篡也……正统之说何为而立耶?苟以其全有天下,故以是名加之,则彼固有天下矣,何不加以是名也!苟欲假此以寓褒贬,正大分,申君臣之义,明仁暴之别,内夏外夷,扶天理而诛人伪,则不宜无辨。而猥加之以是名,使圣智夷乎暴桀,顺人者等乎弑逆也。……尝试论之曰,天下有正统一变统三:三代正统也,如汉,如唐,如宋,虽不敢几乎三代,然其主皆有恤民之心,则亦圣人之徒也,附之以正统,亦孔子与齐桓仁管仲之意欤!奚谓变统?取之不以正,如晋、宋、齐、梁之君,使全有天下,亦不可为正矣。守之不以仁义,戕虐乎生民,如秦与隋,使传数百年亦不可为正矣。夷狄而僭中国,女后而据天位,治如苻坚,才如武后,亦不可继统矣。二统立而劝戒之道明,侥幸者其有所惧乎?”(《四部丛刊》影明刊缩印本,52—53页)

又,“其取之也同,而身为天下戮者王莽也。苟以全有天下,号令行乎海内者为正统耶,则此其人矣”。

28.11.18

方孝儒《逊志斋集》卷二《释统中》:“正统之说立而后人君之位尊,变统之名立而后正统之说明……所贵乎为君者岂谓其有天下哉,以其建道德之中,立仁义之极,操政教之原,有以过乎天下也。有以过乎天下,斯可以为正统。不然非其所据而据之,是则变也。以变为正奚若以变为变之美乎?故周也、汉也、唐也、宋也,如朱子之意则可也。晋也、秦也、隋也、女后也、夷狄也,不谓之变何可哉。正统则处之以天子之制,变统则不得并焉……夫如是而后褒贬明,夫如是而后劝戒著,夫如是而后正统尊,奸邪息,夷狄惧。”(《四部丛刊》初编影明刊本,缩印本,53—54页)

28.11.18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二《释统下》:“夫所谓变统之制何也?异于天子之礼也。何谓天子之礼?正统是也。正统之君始立,则大书其国号、谥号、纪年之号……不幸而至于衰微,受制于强暴,或屈而臣之。强暴者,诚夷狄也,诚不可为正统也,则盗贼之雄耳,必慎抑扬予夺之辨……得中国之地,其民有思中国而叛之者曰起兵,以地降者曰来归……变统之异于正统者何也?始一天下而正统绝则书甲子,而分注其下曰是为某帝某元年,书国而不书大,书帝而不书皇,书名而不著谥……恶乎篡弑,非恶乎君也;恶乎夷狄,恶乎女主非其君,故不得以君道临之也……故君子之于变统,外之而不亲也,微之而不尊也,断断乎其严也,闵闵乎恐其久也,望望乎欲正统之复也,是何也?为天下虑也。奚而为天下虑?使女主而乘君位,夷狄而践中国,篡弑而不亡,暴虐而继世,生民之类几何而不灭乎!立变统所以扶人极,能言抑变统者君子之所取也。”(《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本,54—55页)

28.11.19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二《后正统论》:“正统之名何所本也?曰本于春秋;何以知其然也?春秋之旨虽微,而其大要不过辨君臣之等,严华夷之分,扶天理,遏人欲而已……由周以来秦、汉、晋、隋、唐、宋,皆尝一天下主中国而朝四夷矣,正统必归焉。秦起始皇二十六年而止于二世之三年,隋起开皇九年而尽大业十三年,唐起武德元年而尽天祐四年,汉始高祖五年,晋始太康元年,宋始太平兴国四年。然汉自建安而分为三;晋自惠帝以后,夷狄横炽而中原陷没;宋自高宗播迁江表:是三代者或与篡贼势同地丑,或为夷狄所虏辱,甚者或屈而臣之,其微甚矣,然君臣之等,华夷之分之不可废犹周也。故汉必至于炎兴元年而止,晋必至于元兴三年而止,宋必至于祥兴二年而后天命绝。此百世不易之道,春秋之大法也,而或者见其微,欲断自剖分之岁废统而俱主之,呜呼!其亦不察乎春秋之义,而甘为篡贼之归也。……俗之相成,岁熏月染,使人化而不知。在宋之时,见胡服,闻胡语者犹以为怪,主其帝而虏之,或羞称其事。至于元,百年之间四海之内,起居饮食声音器用皆化而同之,斯民长子育孙于其土地,习熟已久以为当尔,昔既为其民矣,而斥之以为夷狄,岂不骇俗而惊世哉。然顾嫌者乃一时之私,非百世不易之道也……苟以夷狄之主而进之于中国,则无厌之虏何以惩畏?安知其不复为中国害乎?如是则生民之祸大矣,斯固仁者之所不忍也……吾尝妄论之曰,有天下而不可比于正统者三:篡臣也、贼后也、夷狄也。何也?夷狄恶其乱华,篡臣、贼后恶其乱伦也……夫犬马一旦据人之位,虽三尺之童皆能愤怒号呼,持挺而逐之……三者之乱常无异此矣,士大夫诵先王之道者乃不知怪,又或为之辞,其亦可悲矣乎!……曰是则三者皆废之而不书乎?曰不也。吾固曰不比之于正统而已,非废之也,不废其迹而异其辞,则其为戒也深矣。”(初编缩印本,55—58页)

28.11.19

又《后正统论跋》(原低一格无标题):“自予为此文,未尝出以示人,人之闻此言者咸訾笑予以为狂,或阴诋诟之,其谓然者独予师太史公与金华胡公翰而已。”(初编印本,58页)

天挺案:正学先生卒于建文四年壬午(1402),年四十六(《明史》本传,《明书》同),则应生于元顺帝至正十七年丁酉(1357)。跋中既称其谓然者独予师太史公,太史公盖谓宋景濂。景濂先生卒于洪武十三年庚申(1380),其年正学先生二十四岁,则此文为先生少年时所作也。

又案:《元史》成于洪武二年己酉(1369),正学先生方年十三岁,似尚不足以语此,盖非为《元史》而发可知。疑当时杨维祯《正统辨》之说甚张,而文武间尝仕元者不乏其人,故正学为此以纠之耳。

28.11.19

7.朱子论正统

《朱子语类》卷一百五《朱子二·论自注书·通鉴纲目》:“问:‘“正统”之说,自三代以下,如汉、唐亦未纯乎正统,乃变中之正者;如秦、西晋、隋,则统而不正者;如蜀、东晋则正而不统者。’曰:‘何必恁地论!只天下为一,诸侯朝觐狱讼皆归,便是得正统,其有正不正,又是随他做,如何恁地论!有始不得正统,而后方得者,是正统之始;有始得正统而后不得者,是正统之余……又有无统时,如三国、南北、五代,皆天下分裂,不能相臣君,皆不得正统。(原注:《义刚录》作“此时便是无统”。)某尝作《通鉴纲目》,有无统之说。此书今未及修,后之君子必有取焉。’”

31.9.25

又,“(同条)问‘唐后来多藩镇割据,(《义刚录》云:‘唐末天子不能有其土地,亦可谓正统之余否?’)则如何?’曰:‘唐之天下甚阔,所不服者只河北数镇之地而已。’(《义刚录》云:‘安得谓不能有其土地。’)”

又一条,“某所作《纲目》以蜀为主,后刘聪、石勒诸人,皆晋之故臣,故东晋以君临之。至宋后魏诸国,则两朝平书之,不主一边年号,只书甲子”。

又一条,“问‘宋、齐、梁、陈正统如何书?’曰:‘自古亦有无统时,……南北亦只是并书!……’又问:‘三国如何书?’曰:‘以蜀为正,蜀亡之后,无多年便是西晋,中国亦权以魏为正。’又问:‘后唐亦可以继唐否?’曰:‘如何继得!’”

31.9.25

8.杨维桢之《正统辨》

宋濂《宋学士文集·銮坡后集》卷六《杨君墓志铭》:“会有诏修辽、金、宋三史,君作《正统辨》千言,大司徒欧阳文公玄读之,叹曰百年后公论定于此矣。”(144页)

贝琼《清江贝先生文集》卷七《云间集·铁崖先生大全集序》:“至正初天子诏修辽、金、宋三史,先生乃著《正统论》,凡二千六百余言,其言以为我朝当续宋统于世祖混一之日,不当急于继辽、继金,正大剀切,观者韪之。”(《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本,37页)

《明史》二百八十五《文苑·杨维桢传》:“会修辽、金、宋三史成,维桢著《正统辨》千余言,总裁官欧阳元功读且叹曰,百年后公论定于此矣。”

杨维桢《东维子文集》卷二十七《上宝相公书》:“仆所著三史统论,禁林已韪余言,而司选曹者顾以流言弃余。”(《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本,205页)

28.11.29

贝琼《清江贝先生文集》(《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明洪武本)卷二《云间集·铁崖先生传》:“至正初诏征天下儒臣修辽、金、宋三史,先生不得预,史成,正统讫无定论,乃著《正统辨》。其词曰:‘正统之说何自而起乎?起于夏后传国、汤武革世,皆出于天命人心之公也,统出于天命人心之公,则三代而下历数之相仍者,可以妄归于人乎?……然则统之所在,不得以割据之地、僭伪之名而论之也尚矣……今日之修辽、金、宋三史者,宜莫严于正统与夫一统之辨矣。自我世祖皇帝立国史院,尝命承旨百一王公修辽、金二史矣,宋亡又命词臣通修三史矣,延祐、天历之间,屡勤诏旨而三史卒无成书者,岂不以三史正统之议未决乎?夫其议未决者,又岂不以宋渡于南之后拘于辽金之抗于北乎?吾尝究契丹之有国矣,自灰牛氏之部落始广……契丹之号立于梁贞明之初,大辽之号改于汉天福之日,自阿保机讫于天祚,凡九主,历二百一十有五年。夫辽固唐之边夷也,乘唐之衰,草窃而起,石晋氏通之,且割幽燕以与之,遂得窥衅中夏,而石晋氏不得不亡矣。而议者以辽承晋统,吾不知其何统也。金之有国始于完颜氏,实又臣属于契丹者也,至阿骨打苟逃性命于道宗之世,遂敢萌人臣之将而篡有其国,僭称国号于宋重和之元,相传九主,凡历一百一十有七年,而议者又以金之平辽克宋,帝有中原,而谓接辽、宋之统,吾又不知其何统也。议者又谓完颜氏世为君长,保有肃慎,至太祖时南北为敌国,素非君臣,辽祖神册之际宋祖未生,辽祖比宋前兴五十余年,而宋尝遣使卑词以告和,结为兄弟,晚年辽为翁而宋为孙矣,此其说之曲而陋者也。汉之匈奴、唐之突厥,不皆兴于汉唐之前乎?而汉、唐又与之通和矣。吴、魏之与蜀也,亦一时角立而不相统摄者也。而秉史笔者必以匈奴、突厥为纪传,而以汉、唐为正统;必以吴、魏为分系而以蜀为正纲,何也?天理人心之公,阅万世而不可泯者也……且石敬塘事唐不受其命而篡其国,亦非正矣,契丹氏虏出帝改晋为辽,汉兴而人心应汉,谓之承晋又可乎?纵承晋也,谓之统可乎?……吁,天之历数自有归,代之正闰不可紊,千载历数之统,不必以承先朝续亡主为正,则宋兴不必以膺周之禅接汉接唐之闰为统也……朱氏《纲目》于五代之年皆细注于岁之下,其遗意故有待于宋矣,有待于宋则直以宋接唐统之正矣,又何计其受周禅与否乎?中遭阳九之厄,而天犹不泯其社稷,瓜瓞之系在江之南,子孙不享国又凡百有五十有五年,金泰和之议以靖康为游魂余魄,比之昭烈在蜀,则泰和之议固知宋有余统在江之左矣,而金欲承其未绝为得统可乎?好党君子遂斥绍兴为伪宋,吁,吾不忍道矣!……(张)邦昌肯以靖康之后为游魂余魄而代有其国乎?邦昌不得革宋则金不得以承宋,是则后宋之与前宋即东汉、西汉之比尔……而又可以伪斥之乎?此宜不得以渡南为南史也明矣……我世祖平宋之时,有过唐不及汉,宋统当绝我统当续之喻,是世祖以历数之正统归之于宋,而以今日接宋统之正自属也。当时一二大臣又有奏言曰其国可灭其史不可灭也,是又以编年之统在宋矣。论而至此,则中华之统正而大者皆不在辽金,而在于天付生灵之主也昭昭矣。然则论我元之大一统者,当在平宋而不在平辽与金之日又可推矣。夫何今之君子,昧于春秋大一统之旨,而急于我元开国之年,遂欲接辽以为统,至于咈天数之符,悖世祖君臣之喻,逆万世是非之公论而不恤?吁,不以天数之正,华统之大属之我元,承乎有宋,如宋之承唐,唐之承隋、承晋、承汉也,而妄分闰代之承,欲以荒夷非统之统属之我元,吾又不知今之君子待今日为何时,今圣人为何君也哉!……呜呼,世隔而后其议公,事久而后其论定,故前代之史必修于异代之君子,以其议公而论定也。晋史修于唐,唐史修于宋,则宋史之修宜在今日而无让矣。而今日之君子又不以议公论定者自任,而又诿曰付公论于后之儒者,吾不知后之儒者又何儒也。此则余为今日君子之痛惜也。今日堂堂大国,林林巨儒,议事为律,吐词为经,而正统大笔不自竖立,又阙之以遗将来,不以贻千载纲目君子之笑为厚耻,吾又不知负儒名于我元者,何施眉目以诵孔子之遗经乎?……故私著其说为宋辽金正统辨,以俟千载纲目君子云。若其推子午卯酉及五运之王以分正统之说者,此日家小技之论,王勃儿辈之佞其君者尔,君子不取也,吾无以为论。’辨出,见者韪之,谓其正大光明虽百世之下无以易之者。欲献不果。”(缩印本,19—20页)

28.11.30—28.12.1

9.胡翰之正统观

胡翰《胡仲子集》卷一《正纪》:“六合之大,万民之众,有纪焉而后持之。何纪也?曰天纪也、地纪也、人纪也。天纪不正,不足以为君;地纪不正,不足以为国;人纪不正,不足以为天下。何谓天纪?天子无所受命者也,其所受命者天也。故国君受命于天子,天子受命于天,义至公也。……天之所废孰能兴之?天之所兴又可废乎?皆历数也。虞夏商周取与异道,皆推至诚以顺天者也,而后世欲以诈力为之,始乱天下之大义矣。何谓地纪,中国之与夷狄,内外之辨也,以中国治中国,以夷狄治夷狄,势至顺也……其外四夷居之,风气不同,习俗亦异……虽有圣人不能使之同仁,从有族类可也,而后世务勤远略,欲以冠带治之,始失天下之大势矣,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由汉之后汩天之纪者莫曹操若也;由晋之后汩地之纪者莫刘渊若也……(唐)太宗……好须臾之名,忌将来之患,卒从温彦博之议,虚漠南之境。徙其部落,居吾内地,留其君长备吾屯卫。而帝加号天可汗,刻之玺书,是以夷狄自处矣。以夷狄处者以夷狄与之,以魏晋处者以魏晋与之,春秋之义也……渊虽尊汉安乐,自谓汉氏之甥,而孔恂逆知其奸,睦夸不仕其朝。忠臣孝子遭时多难,未尝不骈首接迹于当世,鼎镬在前而不避,刀锯在后而不顾,吾以是知生人之纪未当泯也,有能正者岂难也哉!故天下莫要于人纪,莫严于地纪,莫尊于天纪。”(《丛书集成》据《金华丛书》排印本,3—4页。)

28.12.16

10.王祎之正统论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一《正统论》:“正统之论本乎春秋……故传者曰君子大居正,又曰王者大一统,正统之义于斯肇焉。欧阳修氏曰: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由不正与不一,是非有难明,故正统之论所为作也。’呜呼!三代之下有天下者大抵皆不正不一,而不能合乎至公大义之所在,是非之际于是难明者多矣……呜呼,论正统而不推天下之至公,据天下之大义,而溺于妄于偏,其亦不明于春秋之旨矣。且欧阳氏正统之论以谓正统者听其有绝有续而后可,不必猥以假人而使勿绝也。猥以假人而使勿绝,则至公大义有所不行矣。故正统之序,历唐虞夏商周秦汉至汉建安而绝 ……及晋有天下而其统始续,故自泰始元年复得正其统,至建兴之亡正统于是又绝矣。晋氏既南,天下大乱 ……正统于是又绝矣。及后周并北齐而授之隋,隋并后周又并陈,然后天下合为一,而其统复续,故自开皇九年复得正其统,而唐继之。自天祐之亡,正统于是又绝矣。梁氏弑其君盗其国,以梁为伪国也。后唐之兴藉曰名正而言顺,实非所以复唐。晋氏受国于契丹,尤无足议。而汉周亦皆取之以非义。况此五代者皆未尝合天下于一,则其不得以承正统,夫复何疑?及宋有天下,居其正,合于一,而其统乃复续,故自建隆元年,复得正其统。至于靖康之乱,南北分裂,金虽据有中原,不可谓居天下之正,宋既南渡,不可谓合天下于一,其事适类于魏蜀东晋后魏之际,是非难明,而正统于是又绝矣。自辽并于金,而金又并于元,及元又并南宋,然后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而复正其统,故元之绍正统当自元十三年始也。由是论之,所谓正统者,自唐虞以来四绝而四续,惟其有绝而有续,然后是非公予夺当,而正统明也。”(《丛书集成初编》据《金华丛书》排印本,7—9页)

28.12.18

11.陆深之正统论

明陆深《燕闲录》(《丛书集成》据《宝颜堂秘笈》本排印):“凡天下混一为正统,恐亦未精(案:此盖指纲目凡例而言),先辈方正学先生尝论之,又似过繁,予意欲析而言之。盖有正而不统者,若周之东迁是已,晋、宋之南附之;统而不正者,若秦、晋、隋、元是已,新莽附之。三代而下……史家正统,宜曰汉、唐、明,而宋不得与焉。”(案:其意盖谓宋“舆地不完,而政教号令未遍于海宇,不应混一之义”也。6—7页)

29.5.13

12.进《元史》表

宋濂《宋学士文集一·銮坡前集》卷一《进〈元史〉表》:“伏以纪一代以为书(案:《元史》此句上有诰衔曰‘银青荣禄大夫上柱国录军国重事中书左丞相兼太子少师宣国公臣李善长等言’三十三字),史法相沿于迁、固,考前王之成宪,周家有监于夏阴(案:“阴”字误,《元史》作“殷”)。盖因已往之废兴,堪作将来之法戒(案:《元史》“堪”作“用”)。惟元氏之有国,本朔漠以造家,用兵戈以争强(案:《元史》作‘事兵戈而争强’),并部落者十世,逐水草而为食,擅雄长于一隅。逮至成吉思之时,大会斡难河之上(案:《元史》“大”作“聚”),始尊位号(案:《元史》“始”作“方”),渐定教条,既近取于乃蛮,复远攻于回纥,渡黄河以蹴西夏,踰居庸以瞰中原。太宗继之而金源为墟,世祖承之而宋箓遂讫。立经陈纪,用夏变夷,肆宏远之规模,成混一之基业。爰及成仁之主,见称愿治之君,唯祖训之式遵,思孙谋之是遗。自兹已降(案:《元史》“已”作“以”),聿号隆平(案:《元史》“聿”作“亦”)丰亨豫大之言,鼓倡于天历之世(案:《元史》“鼓”作“壹”),离析涣奔之祸,驯至于至正之朝。嬖幸蛊惑于中(案:《元史》此句上有“徒玩细娱,浸忘远虑,权奸蒙蔽于外”十四字),权奸蒙蔽于外(案:《元史》此句在上),汉纲祗因于疏阔,周纲遽见于陵迟(案:《元史》此句作“周纲遽致于陵迟,汉纲实因于疏阔”),风宪皆无不捕之猫,将士尽成反噬之犬。(案:《元史》无此二句)由是群雄角逐,九域瓜分,风波徒沸于重溟,海岳竟归于真主。中谢(案:《元史》作“臣善长等诚惶诚恐稽首顿首”十二字)钦惟皇帝陛下,奉天承运,济世安民,建万世之丕图,绍百王之正统,大明出而爝火息,率土生辉,迅雷鸣而众响微(案:《元史》“微”作“销”),鸿音斯播。载念盛衰之故,即推忠厚之仁(案:《元史》“即”作“乃”),佥言实既亡而名亦随亡,独谓国可灭而史不当灭,特诏遗逸之士,欲求论议之公,文词勿至于艰深(案:《元史》“词”作“辞”),事迹务令于明白,苟善恶了然在目,庶劝惩有益于人。此皆天语之丁宁,愈见圣心之广大(案:《元史》“愈”作“足”)。于是命翰林学士臣宋濂、待制臣王伟(案:《元史》“伟”作“祎”)协恭刊裁,儒士臣汪克宽、臣胡翰、臣宋禧、臣陶凯、臣陈基、臣赵埙、臣曾鲁、臣赵访、臣张文海、臣徐尊生、臣黄篪、臣傅恕、臣王锜、臣傅著、臣谢徽、臣高启分科修纂。故上自太祖,下迄宁宗(案:《元史》无“故”字),靡不网罗,严加搜采,恐玩时而愒日,每继晷以焚膏(案:“晷”原误“咎”),故于五六月之间,成此十一朝之史(案:《元史》“靡不”下三十四字作“据十三朝实录之文,成百余卷粗完之史”十六字),〔况往碟舛讹之已甚,而它书参考之无凭,虽竭忠劝,难逃疏漏,〕 若自元统以后则其载籍无存(案:《元史》“无”作“靡”),已遣使以旁求(案:《元史》“以”作“而”),俟续编而上进(案:《元史》“进”作“送”)。愧其才识之有限,弗称三长;兼以记述之未周,殊无寸补。臣某(案:《元史》作“臣善长”)忝司钧轴,幸睹成书,信传信而疑传疑,仅克编摩于岁月,笔则笔而削则削,敢言褒贬于春秋。仰尘乙夜之览(案:《元史》“览”作“观”),期作千秋之鉴。所撰《元史》本纪三十八卷(案:《元史》作“四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传六十二卷(案:《元史》作“九十七卷”),目录二卷,通计一百三十万六千五百余字(案:《元史》作“通计二百十卷凡一百三十万六千余字”),谨缮写成一百二十策(案:《元史》作“谨缮写装潢成一百二十册”),随表上进以闻。臣某(案:《元史》作“臣善长”)下情无仼激切屏营之至。臣某中谢谨言(案:《元史》作“臣善长等诚惶诚恐稽首顿首谨言”)。(宋集用《四部丛刊》初编影明正德刊本,缩印本,12页)

案:《〈元史〉进上表》题洪武二年八月十一日。

28.11.20

13.《元史》目录后记

宋濂《宋学士集》卷一《銮坡前集一·〈元史〉目录后记》:“洪武元年秋八月,上既平定朔方,九州攸同,而金匮之书悉输于秘府,冬十有二月,乃诏儒臣发其所藏纂修《元史》以成一代之典,而臣濂、臣祎实为之总裁。明年(二年)春二月丙寅开局,至秋八月癸酉书成。纪凡三十有七卷、志五十有三卷、表六卷、传六十有三卷。丞相宣国公臣善长率同列表上,已经御览。至若顺帝之时,史官职废皆无实录可征,因未得为完书。上复诏仪曹遣使使天下,其涉于史事者,令郡国上之。又明年(三年)春二月乙丑开局,至秋七月丁亥书成,又复上进。以卷计者纪十、表二、传三十又六。凡前书有所未备,颇补完之。其时与编摩者,则臣赵埙、臣朱右、臣贝琼、臣朱世廉、臣王廉、臣王彝、臣张孟兼、臣高逊志、臣李懋、臣张宣、臣李汶、臣张简、臣杜寅、臣殷弼;而总其事者仍臣濂与臣祎焉。合前后二书复厘分而附丽之,共成二百一十卷。旧所纂录之士其名见于表中者,或仕或隐,皆散之四方,独埙能始终其事云。昔者唐太宗以开基之主,干戈甫定即留神于《晋书》,敕房玄龄等撰次成编,人至今传之。肆维皇上龙飞江左,取天下于群雄之手,大统既正,亦诏修前代之史,以为世鉴。古今帝王能成大业者,其英鉴卓识,若合符节盖如是。呜呼盛哉!第臣濂等以荒唐缪悠之学,义例不明,文词过陋,无以称塞诏旨之万一,夙夜揣分,无仼战兢。今镂版讫功,谨系岁月次第于目录之左,庶几博雅君子相与刊定焉。洪武三年十月十三日史臣金华宋濂谨记。”

(《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本,12—13页)

案:此《记》,《元史》不载。

28.11.21

14.续修《元史》情形

宋濂《宋学士文集》卷十四《銮坡后集》卷四《吕氏采史目录序》:“皇帝既正宸极,龛定幽燕,薄海内外罔不臣妾,慨然悯胜国之亡,其史将遂湮微,乃洪武元年冬十有一月命启十三朝实录建局删修,而诏宋濂、王祎总裁其事,起山林遗逸之士协恭共成之,以其不仕于元而得笔削之公也。明年(二年)秋七月史成,自太祖迄于宁宗,总一百五十九卷,左丞相宣国公李善长率诸史臣上进。顺帝三十六年之事,旧乏实录,史臣无所于考,阙略不备。于是礼部尚书崔亮、主事黄肃与濂等发凡举例,奏遣使者十又一人遍行天下,凡涉史事者悉上送官。今之北平乃元氏故都,山东亦号重镇,一代典章文献当有存者,特择有职于官者行,示不敢轻也。章贡吕仲善时司膳成均,乃被是选。是月癸卯即乘驿北去,八月丁卯抵北平。凡诏令章疏拜罢奏请布在方册者悉辑为一,有涉于番书则令译而成文。其不系公牍,若乘舆巡幸、宫中隐讳、时政善恶、民俗歌谣,以至忠孝乱贼灾祥之属,或见之野史,或登之碑碣,或载群儒家集,莫不悉心谘访。且遣儒生危于等分行乎滦燕南诸郡,示以期日,有慢令者罪及之。爰自丁丑开局于故国子监,至冬十又一月壬辰朔始完。以帙计者八十,择高丽翠纸为之衣,舁至行中书,借官印识之,进于南京。乙未赴山东……己未至济南,其谘询大略如北平时。又明年(三年)春正月甲寅竣事,成书又四十帙。所拓碑文北平四百通,山东一百通,不在数中,仍印识如前。三月壬寅辇还京师。已而诸使者咸集,濂于是有所依据,修成续史四十八卷。夏六月复诣阙上进。仲善以功升太常典簿,寻为丞,且以史事之重不可易视也集为目录四巨编上之,而藏其副于家,征濂序其首……顺帝一纪卒得为完书,皆仲善之功无疑……进史后三月日。”(《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本,125页)

28.11.21

三、分封诸子

1.明初诸王之封地

太祖二十六子,太子外封王者二十四,一人未封;其中二十五人,早逝者二,先太祖卒者四,故建文时十九王皆叔父也。太子标,洪武二十五年卒。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2.行政区域隶属

《明史》四十《地理志一》:“京师……府八,直隶州二,属州十七,县一百一十六。”“顺天府……领州五,县二十二。”

大兴 宛平 良乡 香河 通州领县四:三河、武清、漷县、宝坻。

固安 永清 东安 霸州领县三:文安、大城、保定。

涿州领县一 房山 昌平州领县三:顺义、怀柔、密云。

蓟州领县四 玉田、丰润、遵化、平谷。

3.明太祖始封诸王诏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九《封诸王诏》:“於戏,众建藩辅所以广盘石之安,大封土疆,所以眷亲支之厚,古今通谊,朕何敢私?尚赖中外臣邻相与维持,弼成政化,故兹诏示,咸使闻知。”(225页)

4.明初分封之目的

太祖重定封建之制,分封皇子,其目的似有二:

一、翊卫王室——见“太祖封诸子之意”卡片。如在西安(秦)、太原(晋)、武昌(楚)、荆州(湘),诸重镇设国。

二、加强边防——如在大同(代)、甘州(肃)、广宁(辽)、宁夏(庆)、大宁(宁)(喜峰口外)、宣府(谷)、平凉(安)诸边设国。见“明初诸王封地”卡片。

5.明代藩王之制

《明史》一百二十《诸王传五》:“赞曰:有明诸藩,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盖矫枉鉴覆,所以杜汉、晋末大之祸,意固善矣。然徒拥虚名,坐縻厚禄,贤才不克自见,知勇无所设施。防闲过峻,法制日增。出城省墓,请而后许,二王不得相见。藩禁严密,一至于此。当太祖时,宗藩备边,军戎受制,赞仪(案:事见一百十八《靖江王传》)疏属,且令遍历各国,使通亲亲。然则法网之繁,起自中叶,岂太祖众建屏藩初计哉!”(15页)

6.明初分封制度

明初分封制度始于洪武二年四月,其详不见于史册,就《明史》钩稽略如下,十二府置官属:

一、封国连邑数十。(139《叶伯巨传》)

二、府置护卫甲士三千人至万九千人,隶籍兵部(《明史》卷数166、176)三护卫每卫5600人。

三、近塞者预军务,有事将兵出塞,军中大事方以闻。(116、117)

四、并边诸王得专制国中。(《明史纪事本末》十五)

五、遣将征诸路兵必关白亲王乃发。(《明史纪事本末》十五)

六、亲王岁供:米五万石,钞二万五千贯,锦四十匹,纻丝三百匹,纱罗各百匹,绢五百匹,冬夏布各千匹,绵二千斤,盐二百引,茶千斤。(82)

七、饷不敷得就他郡租赋。(117)

八、岁禄外量给草场牧地。(120)

九、所在文武吏士听节制。(《明书》三)

十、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116)

十一、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116)

明初封建与前代不同者三(《明史》120)

一、分封不锡土

二、列爵不临民

三、食禄不治事

7.明初分封

洪武二年(1369)四月乙亥编《祖训录》,定封建诸王之制。(《明史太祖本纪》)

洪武三年(1370)四月乙丑封皇子樉、、棣、刺、桢、榑、梓、杞、檀、从孙守谦为王。(《明史》本纪)

洪武九年(1376)星变,诏求直言(事在闰九月),训导叶伯巨(案:字居升,宁海人)上书略曰:“臣观当今之事,太过者三: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速也。……今裂土分封,使诸王各有分地,盖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竞之弊。而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愿及诸王未之国之先,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理,亦以待封诸王之子孙。此制一定,然后诸王有贤臣且才者入为辅相,其余世为藩屏,与国同休。割一时之恩,制万世之利,消天变而安社稷,莫先于此。……”书上,帝大怒,……下刑部狱,死狱中。(《明史》一百三十九《叶伯巨本传》)(后无敢言者。)“是时诸王止建藩号未曾裂土,不尽如伯巨所言。”(一百三十九伯巨本传)

案:洪武十一年(1378)秦、晋二王就藩(《明史》一百十六诸王传)——亲王就藩之始。

8.明初诸王预军务

《明史》一百十六《诸王传·晋恭王传》:“是时帝(太祖)念边防甚,且欲诸子习兵事,诸王封并塞居者皆预军务。而晋、燕(成祖)二王,尤被重寄,数命将兵出塞及筑城屯田。大将如宋国公冯胜、颖国公傅友德皆受节制。又诏二王,军中事大者方以闻。”(6页)

案:,太祖第三子,洪武三年封。三十一年薨。

9.明初诸王备边理军

《明史》一百十七《太祖诸子·蜀王椿传》:“时诸王皆备边练士卒,椿独以礼教守西陲。”(案:椿,太祖第十一子,时在洪武二十三年初就藩。)

《明史》一百十七《代王桂传》:“(洪武)二十五年改封代……明年诏帅护卫兵出塞,受晋王节制。”(案:桂,太祖第十三子。)

《明史》一百十七《肃王楧传》:“明年(洪武二十五年)改封肃,又明年(二十六年)诏之国,以陕西各卫兵未集,命驻平凉。二十八年始就藩甘州,诏王理陕西行都司甘州五卫军务。”(案:楧,太祖第十四子。)

《明史》一百十七《庆王寀传》:“(洪武)二十八年诏王理庆阳、宁夏、延安、绥德诸卫军务。”(案:寀,太祖第十六子。)

《明史》一百十七《宁王权传》:“太祖第十七子,洪武二十四年封,踰二年就藩大宁。大宁在喜峰口外古会州地,东连辽左,西接宣府,为巨镇,带甲八万,革车六千,所属朵颜三卫骑兵皆骁勇善战。权数会诸王出塞,以善谋称。”

10.明初并边诸王专制国中

《明史纪事本末》卷十五《削夺诸藩》:“初,太祖建都金陵,去边塞六七千里,元裔时出没塞下,捕杀吏卒,以故命并边诸王得专制国中,拥三护卫重兵,遣将征诸路兵,必关白亲王乃发。”

11.诸王岁供

《明史》八十二《食货志六》:“洪武九年定诸王公主岁供之数。亲王,米五万石,钞二万五千贯,锦四十匹,纻丝三百匹,纱、罗各百匹,绢五百匹,冬夏布各千匹,绵二千两,盐二百引,茶千斤,皆岁支……二十八年诏以官吏军士俸给弥广,量减诸王岁给,以资军国之用。乃更定亲王万石……”

12.明初诸王草场及世宗、神宗之滥予

《明史》一百二十《潞简王翊镠传》:“穆宗第四子……翊镠居藩多请赡田、食盐,无不应者,其后福藩遂缘为故事。明初,亲王岁禄外,量给草场牧地,间有以废壤河滩请者,多不及千顷,部臣得执奏,不尽从也。景王(世宗四子载圳)就藩时,赐予概裁省。楚地旷,多闲田,诏悉予之。景藩除,潞得景故籍田,多至四万顷,部臣无以难。至福王(神宗三子)常洵之国,版籍更定,民力益绌,尺寸皆夺之民间,海内骚然。论者推原事始,颇以翊镠为口实云。”

13.明初诸王食赋

《明史》一百十七《庆靖王寀传》:“太祖第十六子,洪武二十四年封,二十六年就藩宁夏,以饷未敷,令驻庆阳北古韦州城,就延安、绥、宁租赋。二十八年诏王理庆阳、宁夏、延安、绥德诸卫军务。三十年始建邸。”

14.天下之财尽归藩府

《纪录汇编》卷一百二十五《震泽长语摘抄·杂论》:“近岁民间无隔宿之储,官府无经年之积,此其何故也。人皆曰:‘本朝藩府太多,武职太冗。是固然矣。又然有一焉,而人莫之及。古称天下之财,不在官则在民,今民之膏血已竭,官府之库皆空,岂非皆归此辈乎?为国者曷以是思之。’”(22页)

15.皇庄

《纪录汇编》卷一百八十三《菽园杂记摘抄四》:“前代赐诸侯有汤沐邑,赐公主有脂粉田,而皇庄则未闻也。今所谓皇庄者,大率皆国初牧地及民田耳。岁计之入,有内官掌之,以为乘舆供奉。然国家富有天下尺地莫非其有,仓廪府库莫非其财,而又有皇庄以为己有,此固众人所不识也。闻大臣中惟彭文宪尝言之,其疏留中不出。而言官不闻有议乞革罢者,何邪?或云正统、天顺间尚无之。”(5—6页)

16.代藩之议

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二十五《杂文·书沈伯和逸事》:“沈应奎字伯和,尝州武进人也。少有绝力,重然诺,好急难……万历庚戌,伯和官刑部郎……恤刑辽东,策奴酋必叛,李氏必败,中朝咸以为迂。抗章论代藩立少,请杀主代议者,时论益恶之,出知汀州府……伯和为守考上上,党人罢其官,赵高邑(南星。案:《七卿表》南星为吏书在天启三年十月至四年十月)为太宰,起为南尚宝司丞,逆奄时又削籍,久之而卒。余尝访伯和村居……夜分谓余曰:‘代藩之议彼不悔祸,当持此简(铜简,案当即锏也)击杀老魅于朝堂,旋自刑以明国法,何暇与喋喋争嚷毕牍间乎?’”(260—261页)

又卷三十,序三《荣康侯公奏疏序》:“故太傅驸马都尉谥荣康侯公(案:《明史》一二一《公主传》侯名供辰,尚穆宗女寿阳公主,事在万历九年。)……迨(万历)辛丑(二十九年)册立代藩之讼与梃击之狱,复相挻而起(挻,引也,揉也),此二者国之大疑也(梃击案发生于四十三年乙卯五月)。《公羊》母贵之议未敢讼言也,借藩封为榜样则国疑,赵虏掘蛊之事未有内间也,假狙击以尝试则国又疑,疑生惑,惑生衅,衅生妖,蜺窥日蒙,大祸乃作。公于此时据经引义慷慨别白,群疑屏息,国是耆定。”

《明史》一一七《诸王传二》:“代简王桂太祖第十三子,洪武十一年封豫王,二十五年改封代,是年就藩大同……万历元年廷埼薨(桂七世孙),子定王鼐铉嗣,三十二年薨无子,弟新宁王鼐钧嗣,薨,子康王鼎渭嗣,崇祯二年薨。”

31.6.26

17.明宗室应试

《明史》一百十九《诸王传四·仁宗诸子·郑靖王瞻埈传》:“(万历)二十二年载堉上疏,请宗室皆得儒服就试,毋论中外职,中式者视才品器使。诏允行。”

刘继庄《广阳杂记》卷一:“明宗室科举始于天启辛酉年(元年)允大冢宰李日宣之请也。盖欲借此以减宗禄云。”

案:两说不同,或万历时定议而天启始行之也,待考。

31.1.28

18.太祖遗诏抑诸王权

《明书》卷三《太祖本纪》:“三十一年戊寅……闰五月乙酉上崩于西宫,寿七十一。上自撰遗诏曰:‘朕受皇天之命……布告天下,使知朕意。孝陵山川因其故无改,诸王临国中无得至京。王国所在文武吏士听朝廷节制,惟护卫官军听王。诸不在令中者推此令从事。’……”

案:《明史》三《太祖本纪》无“王国所在文武吏士听朝廷节制,惟护卫官军听王”二语,其他文句亦小异。《明史纪事本末》十五引遗诏与《明书》同,文句亦小异。《明史》一百四十一《齐泰传》有“时遗诏诸王临国中,毋奔丧,王国吏民听朝廷节制。诸王谓泰矫皇考诏,问骨肉,皆不悦”之语,是《明书》为确。

19.明初诸王减禄

郑端简公《今言类编》卷一:“洪武八年乙卯,初定亲王岁禄五万石,锦绮盐茶又万计,靖江亦岁二万石。二十年丁卯停锦绮茶盐诸物。二十八年乙亥闰九月始定岁万石。先是,孝陵谕户书郁新曰:‘朕今子孙众盛,岁禄五万石,天下官吏军士多,俸给弥广,其斟酌古今,稍节减诸王岁给,以资乏用故也。’是年遣使召诸王至京,谕减禄之故。各赐《皇明祖训》。《祖训》即《祖训录》也。”(《丛书集成》,35页)

29.11.24

20.永乐后诸王不得擅役军民

《明史》一百十七《代简王桂传》:“永乐元年正月还旧封,十一月赐玺书曰‘闻弟纵戮取财,国人甚苦,告者数矣,且王独不记建文时耶?’寻命有司,自今王府不得擅役军民、敛财物,听者治之。”(桂,太祖第十三子)

21.明代诸王护卫及礼制

《明史》一百十六《诸王传序》:“明制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隶籍兵部。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1页)

《明史》七十六《职官志五》:“王府护卫指挥使司,设官如京卫。(案:京卫指挥使司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王府仪卫司。仪卫正一人〔正五品〕、仪卫副二人〔从五品〕、典仗六人〔正六品〕。仪卫,掌侍卫仪仗。护卫,掌防御非常,护卫王邸。有征调,则听命于朝。明初,诸王府置护军府,洪武三年置仪卫司。……五年置亲王护卫指挥使,每王府设三护卫(3×5600=16800),卫设左右前后中五所,所千户二人,百户十人;又设围子手□二所,每所千户一人。九年罢护军府,建文中改仪卫司为仪仗司,增置吏目一人,成祖初复旧制。”(〔〕内原注,《明史》九十《兵志二》,5600人为卫,112人为百户所,1120人为千户所。)

22.明初诸王

郑端简公《今言类编》卷一《统系门》:“国初都金陵。以西北胡戎之故,列镇分封,似乎通制,当时已有叶居升辈汉人七国之虑。今考广宁辽王(今辽宁省广宁县),大宁宁王(今热河省平泉县),宣府(宣化)谷王,大同代王,宁夏庆王,甘州肃王,皆得专制率师御虏,而长陵(成祖)时在北平为燕王,尤英武。稍内则西安秦王,太原晋王,亦时时出兵,与诸藩镇将表里防守。孝陵崩,少裁抑,而齐、黄诸臣受祸矣。肃王今移兰州。”(郑晓,嘉靖名臣。《丛书集成》影印本,33—34页)

案:辽、宁、谷、代诸王均太祖少子,大都洪武二十五六年以后乃之藩,所谓“得专制率师御虏”者似不然。

29.11.24

23.太祖封诸子之意

《明史》一百十六《诸王传·秦愍王樉传》:“(洪武)二十八年……三月薨,赐谥册曰:‘哀痛者,父子之情;追谥者,天下之公。朕封建诸子,以尔年长,首封于秦,期永绥禄位,以藩屏帝室。夫何不良于德,竟殒厥身,其谥日愍。’”

24.太祖义子

《明史》一百三十四《何文辉传》:

何文辉 赐姓朱文辉 滁人 年十四抚为子 小字道舍

沐 英 赐姓朱文英 周舍,沐舍

朱文刚 柴舍

朱文逊

徐司马 马儿

金刚奴

25.明诸王世袭制

《明史》一百十六《诸王传》首:

亲王——嫡长子王世子——嫡长孙世孙——冠服视一品,亲王世袭;

郡王——嫡长子郡王世子——嫡长孙长孙——冠服视二品,郡王世袭;

亲王——诸子--郡王——诸子--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奉国中尉。(所谓孙、曾孙、四世孙均谓郡王之孙、之曾孙、四世孙)。

“其生也请名,其长也请婚,禄之终身,丧葬予费。”(116页)

28.12.8

26.明代中叶后宗藩之困

明长洲皇甫录《皇明纪略》(《历代小史》卷八十五):“宗藩之盛,自古帝王无如我朝者,二百年来不下万余人。分封之制,初封亲王岁支禄米万石,郡王二千石,袭封亲郡王各减半支。后又以岁歉不给,乃为折支之法,则实支又减半矣。将军而下,每不得本支,盖由生齿之繁,如庆成王七十余子。又十一岁即支禄米,有司不能供亿,予在礼部既举行十六岁已上支禄之法,又以生子之多由不检制其宫嫔而然,为主妃夫人而下不系奏请宫嫔所生,皆与庶人同,不得混袭,庶省岁支。嗟呼,使帝孙王子岂谓无才,而不得一试,贫乏者不得为商贾之业以自给,坐受困辱,则处宗藩之法于斯阙矣。”(《丛书集成本》,47页)

案:此文作于嘉靖中。

又案:《近峰记略》中亦有此条(186页),文字相同。《近峰纪略》题吴郡皇甫庸撰,其中所有大抵与此书同,但较少耳。疑即一书而异其名也。扫叶山房《五朝小说大观》石印本有之。(明,185—186页)

28.11.23

《明史》一百《诸王世表一》:“当神宗中叶……宗禄亏乏,议者遂有减岁禄,限宫媵,且限支子之请。由是支属承祧者,亲王无旁推之恩;群从继世者,郡封绝再袭之例,以及名婚不时有明禁,本折互支无常期。启祯时军饷告绌,大农蒿目,安能顾瞻藩维?亲王或可自存,郡王以至中尉空乏尤甚。一旦盗起,无力御侮,徒手就戮,宗社为墟,惜哉。”

27.明分封之利弊

《明书》二十三《同姓诸王表一》:“史官论曰:‘……明太祖身亲百战而定天下……于是大启宗封,错布四履,经始虑终,防边为要,开藩邸,匝三垂,跨辽襟海,西抵嘉峪,择九王蒞之。诸王鳞比内郡,各分三护卫,精兵万五千,牧马数千,以故城郭富于曹滕,兵车雄于鲁卫,莫不传以元侯,翊以宿将,权崇制命,势比抚军,秉钺麾旄,部兵耀武,肃清沙漠则垒帐相望,缔好宗潢则轺轮不绝,盖草昧利于建侯,板荡维于宗子,衣食县官宁有尾大之忧,缀旒下国必无坑沈之祸,此思王所以控表,宋侯之所以画策也。一传而后,二十三王(实十九王)皆叔父行,以意行国中,豪武尊大,礼乐行政皆不自上,裁之则伤恩,纵之则伤法,而复以文弱在上,儒迂在朝,数年间雉罹龙跃,利害相寻,燕所以因其成资,奋取鼎箓,太祖绸缪固圉之防,乃不幸而用之于骨肉之际,悲夫。靖难后矫枉鉴覆,勉笃因心,骄恣日萌,视昔不异,而齐谷不悛,终负私贷,乃刻为裁抑,收厥兵权,护卫之师渐归君上。迨汉纽前胜,宁乘国瑕,逞其螳斧蛙鼓之微,不旋踵而糜碎,虽顺逆之理,亦强弱异耳。夫所谓弱者,藩王虽旒衮高居,不得臣吏民;进止机宜一切,不预支吾,无鸷击强武之夫,百口之命仰给有司。且无子揽纲结纲,彝臬日严,一不律则夺禄,再不律则夺左右,三不律则夺爵,贤传终老于梁园,懿亲绝踪于魏阙,即使力如晋郑,无假于勤周,顽如吴楚,何缘而抗汉?以故百年无圜土之收,未闻甸师之戮。然而螽斯日繁,其丽不亿,尽大司农之赋,不足以养之,浮繋一城,农商莫通,于是裨王不知南面之愉,支子更起齐民之慕,至有共蓬而居,分饼而膳,四旬而未婚,十年而不葬者矣!即末季设宗学,广解额,而罔救其窘困焉。……诸王宗室,无拳无勇,众也奚为?以视所谓深根固本而不可拔者,瞠乎藐矣,要非先王封建之有未尽善也。若人言以德抚民又可恃耶?悲夫!’”

又,“世宗初按玉牒,亲王而下至中尉,凡七千七十三位,庶人六百二十,未封未名者及高墙之庶合二万一千一百八十八位;岁禄及米七百一十三万七千六百七十三石有奇”。

28.方孝孺对明初分封制度之批评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十四《送伴读朱君之庆府序》:“惟昔太祖高皇帝以雄才神略,戡定万方,惩前代宗室寡弱之弊,众建支庶,罗列海内,宫室服用下天子一等,朝之大臣虽三公大将军皆趋拜殿庭,以至亲处权宠之隆,古莫与论,何其盛哉!然而诸藩德业可拟古之贤王者虽间有之,而未之屡见,岂非处尊宠之极而骄泰易滋,左右之臣位下势卑不能矫其失故耶?”(《四部丛刊》初编影明刊本,缩印本,326页)

案:朱,太祖第十六子,洪武二十四年封庆王,二十六年就藩宁夏,正统三年卒。

28.12.2

28.明代分藩参考书籍

《明史》一百十六至一百二十《诸王列传》。

《明史》一百三十九《叶伯巨传》——首谏分封太侈。

《明史》一百四十一《齐泰、黄子澄、方孝儒、练子宁、茅大芳诸人传》——主削藩及遇难诸臣。

《明史》一百四十二《铁铉、暴昭、陈性善诸人传》——抗御靖难军者。

《明史》一百四十三《王艮、廖升、周是修、程本立诸人传》——靖难就义者。

《明史》一百四十四《盛庸、平安诸人传》——抗燕降燕诸将。

《明史》一百四十五《姚广孝、张玉、朱能诸人传》——靖难功臣。

《明史》一百四十六《张武、陈珪、孟善诸人传》——靖难诸将。

《明史》九十七《艺文志二·史部故事类》:

《太祖御制永鉴录》一卷,训亲藩。

《纪非录》一卷,训周、齐、潭、鲁诸王。

《祖训录》一卷,洪武中编集,太祖制序,颁赐诸王。

《祖训条章》一卷,封建王国之制。

《宗藩昭鉴录》五卷,洪武中陶凯等编集。

《明史纪事本末》十五《削夺诸藩》。

《明史纪事本末》十六《燕王起兵》。

《明史纪事本末》十八《壬午殉难》。

28.11.28

四、削藩

1.明太祖的立太子与太孙

2.建文之立

元至正十五年(1355),太子标生于太平陈迪家(《明史》115《兴宗孝康皇帝传》)。

“太祖为吴王,立为王世子。”(《明史》115《兴宗孝宗皇帝传》)

明洪武元年(1368)正月立为皇太子(《明史》115《兴宗孝康皇帝传》)。

二十五年(1392)四月丙子。皇太子标薨(《明史》3《太祖本纪》),年三十八。九月庚寅,立皇孙允炆为皇太孙(《明史》3《太祖本纪》),太子标第二子(《明史》4《恭闵帝纪》)。太子标长子雄英,洪武十五年五月薨,年八岁(《明史》118《诸王传三·兴宗诸子虞王怀王传》)。

二十九年,重定诸王见东宫仪制,朝见后于内殿行家人礼。(《明史》4)

三十一年闰五月乙酉太祖崩(《明史》3),辛卯,皇太孙即皇帝位(《明史》4),乙酉后第六日。

21.10.28

3.建文即位后月表

4.方孝孺主复井田

明赵士喆《建文年谱上》:“(洪武三十一年六月)召方孝孺为翰林侍讲,直文渊阁……帝嗣位,召授是职。同郡王叔英遗之书曰:‘……但天下事固有行于古而亦可行于今者,如夏时(夏正建寅)周冕之类是也。亦有行于古而难行于今者,如井田封建之类是也。可行者行之,则人之从之也易;难行者行之,则人之从之也难。从之易则民乐其利,从之难则民受其患。此君子之用世所贵乎得时措之宜也。’孝孺不能用,识者惜之。”(赵氏铅印本,17页)

案:建文时不闻有复井田事,此云‘孝孺不能用’,识者惜之’,不知所据。

又案:方氏《逊志斋集》论及井田者,有:

卷一《杂诫》第八章:“定天下之争者其惟井田乎!弭天下之暴者其惟比闾族尚之法乎!有恒分而知恒道,奚由乱?”(15页)

卷一《宗仪》九首第三《睦族》:“井田废而天下无善俗,宗法废而天下无世家。”(46页)

案:以上仅追怀井田之美,无复之之意。

卷十一《与友人论井田(书)》:“仆向者僭不自量,窃伤三代圣人公天下之大典堕地已久,见今国家法立令行,寔足以乘势有为举而措之无所难者,故著论井田之事可复不疑。仆虽不才,亦尝三思之,而熟究之,非偶为是夸谈也……今天下丧乱之余,不及承平十分之一,故均田之行莫便于此时。(案:此言人少)……但使人人有田,田各有公田,通力趋事,相救相恤,不失先王之意则可矣。而江汉以北,平壤千里,画而井之,甚易为力也。……仁义之行,贵人得其所。今富贵不同,富者之威,上足以持公府之柄,下足以钳小民之财。公家有散于小民,小民未必得也;有取于富家者,则小民已代之输矣,富者益富,贫者益贫。二者皆乱之本也……井田之行,则四海无闲民……苛取暴征之法不及乎身,何苦而乱乎?使陈涉、韩信有一廛之宅、一区之田,不仰于人,则且终身为南亩之民,何暇反乎。仆故曰井田之废,乱之所生也。”(16。14—17页)

案:此言井田可复,与复之之利。

卷一《杂诫》第十一章:“富国有四,而理财不与焉。政平刑简也;民乐地辟也;上下相亲也;昭俭而尚德也;此富国之本也。”

案:此言地辟谓开垦也。开垦而不入于私人,故国富,此亦井田之意。

卷二《深虑论》二:“欲禁民之无相攘夺盗窃也,必先思其攘夺盗窃之由。使之有土以耕,有业以为,有粟米布帛以为衣食,而后禁之,则攘夺盗贼可止也。”(16页)

案:此言人人有土以耕则无攘夺盗贼,亦复井田之意也。私有制度之下,不可能人人有土以耕。方孝孺以士大夫阶层而主张“但使人人有田”,“使之有土以耕”,又谓“富者益富,贫者益贫”,此是复古之意耶,抑当时有此要求耶?恐是复古之意。观其“窃伤三代圣人公天下之大典堕地已久”,“不行井田不足以行仁义”(16),“欲行仁义必自井田始”(16),可以知矣。而其实行理由又在“今天下丧乱之余,(人口)不及承平十分之一,故均田之行莫便于此时”,不是满足土地要求的。(以后又如何?)

王叔英《明史》一四三有传,并载叔英致孝孺书。

1958.3.27

5.方孝孺集

方孝孺诗文集

《逊志斋集》,有洪武三十年林佑序、王绅序。见嘉靖台州本。

蜀本:原称《正学方先生文集》,天顺七年(1463)赵洪刻于四川。凡诗文三百一十四篇。(原序称二百六十七篇。)

邑本:原称《逊志斋集》,成化中谢铎、黄□ 编辑。成化十六年(1480)(或在其后)郭绅刻于宁海。凡四十卷。

郡本:原称《逊志斋集》,正德十五年(1520)顾璘刻于台州。

以上见嘉靖本凡例。

嘉靖台州本:原称《逊志斋集》,嘉靖四十年辛酉(1561)范惟一编。同年王可大刻于台州,凡二十四卷。《四部丛刊》影印。

1958.3.27

6.建文均江浙赋

《建文书法儗》正编下,建文二年二月,“诏均江浙赋,人得官户部”。注引“诏曰:国家有惟正之供(案:《明史》同),田赋不均,民不得而治(案:此九字《明史》缺),江浙赋独重(案:《明史》同)而苏松准私租起税(《明史》作“而苏松官田悉准私税”),持以惩一时之顽民耳(案:《明史》作“用惩一时”),岂可为定则(案:《明史》同),以重困一方(案:《明史》缺),宜(案:《明史》作“今”)悉与减免,(同)照各居起科(案:《明史》缺)亩不得过一斗(案:《明史》作“亩毋踰一斗”)。田赋既均(案:《明史》缺),苏松人仍任户部(案:《明史》“任”作“得官”)。(明刻本,2页)

天挺案:《逊国记》未载诏书,仅称“令苏松江浙人得官户部”。(明刻本,21页)三书各不相同。

案:赵士喆《建文年谱》此事系于建文二年三月,作“史仲彬请均江浙赋役,从之”。(25页)并引伪造《致身录》:“彬乃上疏曰,……江浙本赋重,而苏、松、嘉、湖又以籍入沈万三(松江)、史有为(嘉兴)、黄旭(苏州)、纪定(湖州),准租起税”云云。又云“特以臣苏人,而史有为又臣之族属也,恐坐以私”,与注文亦不合。《致身录》伪书,《明史》一四三《牛景先传》已辟之,传称仲彬为吴江人,又不同。

1958.3.18

7.建文限僧道田人五亩

明朱鹭《建文书法儗》正编下,建文三年七月,“限僧道田人五亩”(案:见《明史》一五〇卷《虞谦传》,作十亩非五亩)。注“敕礼部曰:释道之教本以清净为宗”云云。(明刻本,24页)

天挺案:限僧道田事,《明史·建文纪》史载,郑氏《逊国记》较朱氏书为详,录于下(相同者字下加线,不同者注于旁,无线者朱本所无)。

郑晓《皇明逊国记》,建文三年七月壬寅,“限僧道田人五亩。遂敕礼部曰:朕闻 释道之教 ,其来久矣。 本以清净 空幻 为宗 (案:“为宗”下,朱氏作“而俗释道乃务半田自润”),超世离俗为事。近代以来,俗僧鄙士贪著自养,殖货富豪,甚至田连阡陌,本欲以财自奉,然利害相乘,迷不知觉,既有饶足之利,必受(案:“必受”下,作“催扰之害,甚至罹宪梏身,法教大隳”)官府之扰,况因此不能自守,每罹刑宪,非惟身遭僇辱,而教亦隳焉。夫佛道本心,阴翊王化,其助弘多;至于末流,所习本乖,蠹蚀教门,致使讪毁肆行,贻累厥初。朕甚悯之。原其害教之端,实自田始。今(案:“今”作“该”)天下寺庵宫观,除原无田产外,其有田者每僧道一人各存田五亩,免其租税,以供香火之费,余田尽入官。有佃户者佃者自承其业,无佃户者均给平民。如旧田不及今定数者不增,若有以祖业及历代拨赐为词告言者勿理;如原系本朝(案:“本朝”作“洪武中”)拨赐者不在此例。凡僧道一应丁役并免。其有自相告讦争讼(案:“争讼”下有“告理”)非干(案:“非干”下有“人命”)军民者,听其本教衙门自治,若致伤人命及干军民词讼者仍听有司受理,其入有司理讼者,不许仍服僧道冠服。洪武年间,已有清理及开设教门榜文,当申明遵守教规化缘者不在禁限,非奉朝命不许私窃簪剃,年未五十者不许为尼及女冠。呜呼!多藏厚亡,老氏攸戒,除欲去累,大觉所珍,利欲灭则善心生,善人多则风俗美。钦兹(案:“兹”作“哉遵为”)定制,永底太平”。(明刻本,36—37页)

案:朱氏《建文书法儗》引诏书后有“开陈继之议也”六字,甚关重要。陈继之,莆田人。建文二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言江南僧道多腴田,请人限五亩,余以赋民,从之。靖难兵起,建白多不逊,革命日不屈死之”。见同书正篇下10页。

1958.3.18—1958.3.19

8.明初僧道田之限制

《明史》一百五十卷《虞谦传》:“建文中,请限僧道田,人无过十亩,余以均给贫民,从之。永乐初,召为大理寺少卿。时有诏,建文中上言改旧制者悉面陈。谦乃言前事请罪……释弗问。而僧道限田制竟罢。”(10页)

1951.5.7

9.削藩先后

明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建文即位后,“会有言周王刺不法者,遂命李景隆帅兵袭执之,词连湘、代诸府,于是废刺及岷王楩为庶人,幽代王桂于大同,囚齐王榑于京师,湘王柏自焚死”。(《明史》141《黄子澄传》)

1.周 废 洪武三十一年八月

2.湘 自焚死 建文元年四月

3.代 幽于大同 建文元年四月

4.齐 囚于京师 建文元年四月

5.岷 废 建文元年六月

10.削藩之议

明太祖洪武三年始封十王(九子一从孙),未之藩而平遥训导叶伯巨(宁海人)以“分封太侈”为言,太祖大怒下刑部狱,死狱中,后遂无敢言者。(《明史》139)

建文为皇太孙,尝坐东角门谓黄子澄(时为太常寺卿,分宜人)曰:“诸王尊属拥重兵,多不法,奈何?”对曰:“诸王护卫兵,才足自守,倘有变,临以六师,其谁能支?汉七国非不强,卒底灭亡。大小强弱势不同,而顺逆之理异也。”(《明史》141)

洪武三十一年六月建文即位,户部侍郎卓敬密奏裁抑宗藩,疏入,不报(《明史纪事本末》15)。又言燕王雄才大略,北平形胜地士马精强,请徙封南昌(《明史》141敬本传),亦不报。

洪武三十一年十二月前军都督府高巍上书论时政,请以“西北诸王子弟分封于东南,东南诸王子弟分封于西北,小其地,大其城,以分其力”,上(建文)嘉之,然不能用。(《纪事本末》15)

齐泰主先燕,黄子澄主后燕 建文即位命黄子澄(以太常卿)兼翰林学士,与兵部尚书齐泰同参国政,谓子澄曰:“先生忆东角门之言乎?”子澄顿首曰:“不敢忘。”“退而与泰谋。泰欲先图燕,子澄曰:‘不然,周、齐、湘、代、岷诸王,在先帝时多不法,削之有名。今欲问罪宜先周。周王,燕之母弟,削周是剪燕手足也。’谋定,明日入白帝。”(《明史》141《黄子澄传》)

11.削藩之廷议

(1)不主削藩者:高巍。主加恩诸王,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2)主裁抑诸王:卓敬、高巍——消极派、温和派。

(3)主削藩:黄子澄、齐泰——积极派、强硬派。

a.主削燕然后图诸藩:齐泰、郭任。以为先图诸藩如舍本图末,且恐锐气枯竭(卓敬主徙燕王于南昌)。急进派;

b.主先削诸王然后图燕。缓进派(黄子澄)。

裁抑诸王——温和派——卓敬

削剪诸王——强硬派——缓进派——黄子澄——后燕

急进派——齐泰——先燕

加恩诸王——反对派——高巍

五、燕王之起兵与即皇帝位

1.削燕藩

周王刺既废,“下燕议周王罪。燕王上书申救。帝览书恻然,谓事宜且止。子澄与泰争之,未决,出相谓曰:‘今事势如此,安可不断?’明日又入言曰‘今所虑者独燕王耳,宜因其称病袭之。’帝犹豫曰:‘朕即位未久,连黜诸王,若又削燕何以自解于天下?’子澄对曰:‘先人者制人,毋为人制。’帝曰:‘燕王智勇善用兵,虽病,恐猝难图。’乃止。于是1命都督宋忠调缘边官军屯开平,选燕府护卫精壮隶忠麾下。2召护卫胡骑指挥关童等入京以弱燕。3复调北平永清左右卫官军分驻彰德、顺德。4都督徐凯练兵临清,耿僬练兵山海关以控制北平,皆泰、子澄谋也。”(卷141《黄子澄传》)

“周、湘、代、齐、岷既以罪废,燕王内自危,佯狂称疾。建文元年六月,燕山百户倪谅告变,逮官校于谅、周铎等伏诛。下诏让王,并遣中官逮王府僚,王遂称疾笃。都指挥使谢贵、布政使张昺以兵守王宫。”(《明史》五《成祖本纪》)“燕王与道衍谋,令指挥张玉、朱能僭纳勇士八百人入府守卫。”(同上)

2.靖难之师

燕 王 之 叛 建文元年(1399)七月癸酉,燕王匿壮士,绐谢贵、张昺,入杀之,遂夺九门。上书天子,指齐泰、黄子澄为奸臣,并援《祖训》“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书既发,遂举兵。自署官属,称其师曰“靖难”。下蓟州,拔居庸关,破怀来,取密云,克遵化,降永平。二旬众至数万。(《明史》5《成祖本纪》)释道衍辅世子居守北平。(《明史》145《姚广孝传》)

真 定 之 战 建文元年八月壬辰,天子以耿炳文为征虏大将军,帅师三十万讨燕,祭告天地、宗庙、社稷,削燕属籍。八月师至真定,前锋抵雄县。燕师渡白沟河围雄县拔之,下鄚州,还驻白沟河。遣降人张保扬言王师兵且至,诱其军(炳文兵十三万分驻滹沱河南北)尽北渡河。壬戌,燕王至真定,与张玉、谭渊等夹击炳文,大破之,斩首三万。进围真定,二日不下,乃引去。(《明史》5《成祖本纪》)

李 景 隆 代 将 建文闻耿炳文败,八月丁卯遣李景隆代领其军。(《成祖纪》)始帝信黄子澄与齐泰,骤事削藩,两人本书生,兵事非其所长,当耿炳文之败也,子澄谓胜败常事不足虑,因荐李景隆可大任。(141《黄子澄传》)泰极言不可,子澄不听。(141《齐泰传》)帝遂以景隆代炳文,而景隆益无能为。(141《黄子澄传》)景隆合兵五十万,九月进营河间。(《成祖纪》)

郑 村 坝 之 败 建文元年十月,燕兵自刘家口间道袭陷大宁(燕始立五军),李景隆围北平,燕兵还救。十一月战于郑村坝败绩,奔德州,诸军尽溃。(《建文纪》)(《成祖纪》:“王以精骑先破其七营,诸将继至,景隆大败奔还。”)燕王再上书于朝,帝为罢齐泰、黄子澄官,仍留京师。(《建文纪》)

白 沟 河 之 败 建文元年十二月燕兵谋攻大同,降广昌,二年正月克蔚州,二月攻大同,李景隆自紫荆关来援,燕军先归,景隆兵多冻绥死,不见敌而还。四月景隆进兵河间,期会白沟河。乙卯王营苏家桥,己未遇平安兵河侧,王以百骑前,佯却,诱安阵动,安败走,遂薄景隆军,战不利。庚申复战,景隆横阵数十,破燕后军,绕出燕王后,大战久之,燕将士皆失色,王奋然,复以劲卒突出景隆背夹攻之,乘风纵火,景隆大败,斩首数万,溺死者十余万,郭英溃而西,景隆溃而南,丧其所赐玺书斧钺,走德州。五月燕王至德州,景隆走济南,攻济南,军城下,铁铉、盛庸坚守不克,八月燕师还北平。(《成祖纪》)帝诏景隆还,赦不诛,子澄恸哭,请正其罪。(141《黄子澄传》)练子宁执数其罪,请诛之,皆不听。(141《练子宁传》)

东 昌 之 捷 二年(1400)九月以盛庸代李景隆。复取德州,与吴杰、平安、徐凯相犄角,以困北平。十月燕师渡河至德州,败盛庸,至临清,与盛庸战于东昌,庸以火器劲弩大败燕军,燕王溃围以免,亡数万人。三年正月燕师复还北平。(《成祖纪》)

夹 河 之 败 三年(1401)二月燕师复南下,三月与盛庸遇于夹河,夜围之,明晨始觉,时有诏毋使负杀叔父名,仓促相顾,愕眙不敢发一矢,是日复战自辰至未,两军相胜负,东北风忽起,燕王乘风纵击,庸大败,走德州。吴杰、平安自真定引军与庸会,未至八十里,闻败引还,燕诱败之。(《成纪一》)

燕 兵 情 势 三年(1401)闰月燕王上书请召还诸将息兵,遣大理少卿薛岩报之,并谕燕释甲,王不奉诏。五月燕复上书诏平安、盛庸分兵断燕饷通道之故,下其使于狱。燕遂略沛县,焚粮舟。七月掠彰德,降林县,十月还北平。时燕王称兵三年矣,亲战阵,冒矢石,以身先士卒,常乘胜逐北,然亦屡濒于危。所克城邑,兵去旋复为朝廷守,仅据有北平、保定、永平三府而已。无何,中官被黜者来奔,具言京师空虚可取状。十一月王乃慨然曰:“频年用兵,何时已乎?要当临江一决,不复返顾矣。”十二月复出师。(《成祖本纪一》)

燕 兵 南 下 四年(1402)正月燕师由馆陶渡河,徇徐州,连陷东阿、东平、汶上、兖州、济阳,命徐辉祖援山东。(《明史》4)三月,与平安大战于淝河之宿州。四月平安败燕兵于小河,徐辉祖败燕兵于齐眉山,燕连失大将,淮上盛暑蒸湿(《明史》5),燕兵惧谋北归,会帝误信讹言,谓燕兵已北,召辉祖还,诸将与燕战于灵壁,败绩。五月下泗州(《建文纪》),盛庸军溃于淮上。克盱眙,乘胜趋扬州,驻军江北(《成祖纪一》),建文帝遣庆成郡主(蒙城王女嫁黄琛,洪武元年封庆阳公主,建文时改庆成郡主)至军中,许割地以和,不听。(《明史》五)燕军至六合,诸军迎战败绩。诏天下勤王,命练子宁、黄观、王叔英分道征兵。召齐泰、黄子澄还。

燕 兵 入 京 六月盛庸帅舟师与燕师战于浦子口,败绩,陈瑄以舟师降燕。乙卯自瓜州渡江,盛庸与战于高资港,败绩。戊午镇江守将童俊降燕。庚申燕军至龙潭,辛酉建文遣李景隆、茹瑺、王佐如燕军申割地前约,壬戌复遣谷王、安王往,皆不听。乙丑燕军至金川门,谷王橞、李景隆等开门纳燕军,都城陷,宫中火起,帝不知所终。(《明史》4—5)燕王还驻龙江,下令抚民,大索齐泰、黄子澄、方孝孺等五十余人,榜其姓名曰奸臣。丙寅诸王群臣上表劝进,己巳燕王谒孝陵,即皇帝位。七月壬午朔诏今年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明年为永乐元年。

3.靖难用兵期日

建文元年(1399)七月癸酉靖难师起——四年(1402)六月乙丑陷京都,凡三年。

三年之中出师复归者:元年八月,二年二月、八月,三年正月、十月,凡五次。

三年(1401)十二月丙寅复出师——四年六月乙丑陷京都,凡六月(一百八十日)。

四年(1402)六月乙丑京都陷——四年六月己巳即位,凡五日。

乙丑入京,翌日丙寅群臣劝进,越二日即位。

燕王出师复归之原因:

(1)元年八月围真定不下。

(2)二年二月下蔚州,攻大同之后。

(3)二年八月攻济南不下。

(4)三年正月东昌之败。

(5)三年十月掠彰德降林县之后。

4.靖难兵胜原因

靖难之役,燕王所以能破京师者,其原因:

a.政治原因:

一、燕王上书天子,援《祖训》:“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成祖本纪》)举兵,称其师为靖难。——援祖训以避叛逆。

二、建文初即位削夺五藩,或废或死,人民未必同情;而燕王起兵又以“陷害诸王非由天子意,乃奸臣齐泰、黄子澄所为”之言相号召。(141《黄子澄传》)——师出有名。

三、建文信任齐、黄,骤事削藩,两人本书生,兵事非其所长。(141《子澄传》)——计谋或疏。

四、“削藩议起,帝入泰、子澄言,谓以天下制一隅甚易。及屡败,意中悔,是以进退失据。”(《明史》141《齐泰传》)——信念不坚。

b.军事原因:

五、“燕王兵起帝命(耿)炳文为大将军……北伐,时年六十有五矣。兵号三十万,至者惟十三万。”(《明史》一百三十《耿炳文传》)——征调不实,准备不足。

六、燕兵围真定城,“(耿)炳文众尚十万,坚守不出,燕王知炳文老将未易下,越三日,解围还。(洪武末年,诸公侯且尽,存者惟炳文及武定侯郭英二人,而炳文以元功宿将为朝廷所倚重。——《炳文本传》)而帝骤闻炳文败,忧甚,太常卿黄子澄遂荐李景隆为大将军。”(《耿炳文传》)——用将不专。

七、黄子澄荐李景隆可大任,帝遂以景隆代炳文,而景隆益无能为,连败于郑村坝、白沟河,丧失军辎士马数十万。(《明史》一百四十一《黄子澄传》)——选用不慎。《明史》一百二十六《景隆传》:“景隆贵公子(文忠子),不知兵,惟自尊大,诸宿将多怏怏不为用。”景隆并忌诸将功。

八、李景隆败归,黄子澄、练子宁请正其罪,不听。(《明史》一百四十一)——刑赏不明。

九、魏国公徐辉祖(《明史》一百二十五有传)帅师援山东,败燕兵于齐眉山,“燕兵惧谋北归,会帝闻讹言谓燕兵已北,召辉祖还,何福(大将)军亦孤。”(《建文本纪》)——号令不一。(《罪惟录·惠宗帝纪》元年八月,“燕师围真定,遽引去。廷议魏国公辉祖代炳文北征,寻以燕内戚召还。……九月诏曹国公李景隆为大将军,将兵五十万代炳文还。”则此召盖亦疑之也。)

十、“(释)道衍(姚广孝)语成祖毋下城邑,疾趋京师,京师军弱势必举,从之。遂连败诸将于淝河、灵壁,渡江入京师。”(145《姚广孝传》)——乘虚而入。

5.明代定都

《明太祖实录》二十七,洪武元年(1368,戊申)四月辛丑朔,甲子,“是日车驾发京师,幸汴梁,时言者皆谓君天下者宜居中土,汴梁宋故都,劝上定都,故上往视之,且会大将军徐达等谋取元都”。(五册,卷二十七,14页)

又,卷二十八,元年五月庚午朔,“庚寅,车驾至汴梁”。(六/二十八/二)

又,元年七月己巳朔,“丙申,车驾发汴梁,还京师”。(6/28/10)

案:自五月二十一日至七月二十八日凡住六十七日。

又卷二十九,元年闰七月己亥朔“丁未,上至自汴梁”。(6/24/2)

案:去汴凡行二十七日,归来凡在途十二日。

初 定 南 、 北 二 京 (北—开封) 《明太祖实录》影印本卷三十,洪武元年(1368,戊申),“八月己巳朔,诏以金陵为南京,大梁为北京。诏曰:‘朕惟建邦基以成大业,兴王之根本为先;居中夏而治四方,立国之规模最重。自赵宋末世,夷狄入主中国,今百有余载,其运乃终。群雄分争,未有定于一者,民遭涂炭,亦已极矣。朕以布衣,当扰攘之际,拔身行伍,率众渡江,荷天地眷佑,祖宗积德,臣下宣忠,将士用命,西平陈友谅,东灭张士诚,南靖闽广,北有中原,武功大定,混一之势已成。十七年间(1352—1368),凡粮饷军需百物科征,民无休息,而江左一方烦劳尤甚,遂收天下平宁之效。朕观中原土壤,四方朝贡,道里适均,父老之言乃合朕志。然立国之规模固重,而兴王之根本不轻。其以金陵为南京,大梁为北京。朕于春秋往来巡狩。播告尔民,使知朕意。’”(6/30/1)

案:其时元大都尚未下(八月庚午徐达入大都,辛巳捷表至京。并见《实录》),而元主已北狩(在闰七月癸亥)。太祖自至正十五年(1355)入金陵,至此十四年(1355—1368)。

《明史》四十《地理志一·南京》:“(洪武)十一年(1378)正月改南京为京师。”又《应天府》注:“洪武二年(1369)始建新城,六年(1373)八月成……其外郭,洪武二十三年(1290)四月建。”

《明史》四十二《地理志三·河南开封府》:“洪武元年……八月建北京。十一年,京罢。”

改 北 平 为 北 京 《明太宗实录》十六,永乐元年(1403)正月己卯朔,辛卯,“礼部尚书李至刚等言,自昔帝王或起布衣,平定天下;或由外藩入承大统;而于肇迹之地,皆有升崇。窃见北平布政司实皇上承运兴王之地,宜遵太祖高皇帝中都之制,立为京都。制曰:‘可,其以北平为北京。’”(36/16/3)

《明史》六《成祖纪二》,永乐元年(1403)春正月辛卯,“以北平为北京”。

《明史》四十《地理志·京师》:“永乐元年(1403)正月建北京于顺天府,称为行在。”

案:改顺天府在元年二月庚戌,又行在之说亦不始于此时。

《明史》六《成祖纪二》,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壬戌,诏以明年五月建北京宫殿”。

《明史》四十《地理志·京师顺天府》注:“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诏建北京宫殿,修城垣。十九年正月告成……周四十五里……嘉靖三十二年(1544)筑重城,包京城之南,转抱东西角楼,长二十八里。”

案:《志》注与《本纪》不尽合,《成祖纪》谓四年闰月定议,五年始建,此系于四年,一也。《明史》十八《世宗纪二》,嘉靖三十二年(1557)十月“辛丑京师外城成”,此云二十三年,二也。

改 北 京 为 京 师 《明太宗实录》一一七,永乐十八年(1420)九月丙寅朔,“丁亥,上命行在礼部,以北京为京师,不称行在。各衙门印有行在字者,悉送印绶监,令预遣人取南京各衙门印,给京师各衙门用。南京衙门皆加南京二字,别铸印,遣人赍给”。(52/117/11)

案:此所谓改印文事,并未实行,见下卡片八页。

《明太宗实录》一百十八,永乐十八年(1420)十一月乙丑朔,“丁卯,上谓行在兵部尚书方宾曰:‘明年改行在所为京师,凡军卫合行事宜,其令各官议拟以闻。’”(52/118/3)

又,(十一月)“戊辰,上以明年(1421)御新殿受朝,诏天下曰:‘……昔朕皇考太祖高皇帝受天明命,君主华夷,建都江左,以肇邦基。肆朕缵承大统,恢弘鸿业,惟怀永图。眷兹北京,实为都会,惟天意之所属,实卜筮之攸同。乃仿古制,徇舆情,立两京,置郊社宗庙,创建宫室。上以绍皇考太祖高皇帝之先志,下以贻子孙万世之弘规。爰自营建以来,天下军民乐于趋事,天人协赞,景贶骈臻,今已告成。选永乐十九年正月朔旦,御奉天殿朝百官。诞新治理,用致雍熙。於戏!天地清宁,衍宗社万年之福;华夷绥靖,隆古今全盛之基。故兹昭示,咸使闻和。’”(32/118/4)

改 各 衙 门 印 文 《明英宗正统实录》卷八十二,正统六年(1441)八月乙丑朔,丁丑,“浙江宁波府知府郑恪言:‘国家肇建两京,合于古制。自太宗皇帝定鼎北京以来,四圣相承,正南面而朝万方,四十年于兹矣。而诸司文移印章乃尚仍行在之称,名实未当,请正名京师。其南京诸司,宜改曰南京某府某部,于理为得。’礼部尚书胡濙言:‘行在,太宗皇帝所定,不可辄有变更。’事遂寝”。(95/82/5)

又卷八十五,正统六年(1441),十一月甲午朔,“改给两京文武衙门印。先是北京诸衙门皆冠以行在字,至是以宫殿成始去之。而于南京诸衙门,增南京二字,遂悉改其印”。(96/85/8)

案:此两条,均指各衙门印文而言,至于定都事早定于永乐时。而《明史》十《英宗前纪》于正统六年十一月甲午称:“定都北京,文武诸司不称行在。”又卷四十《地理志》于《京师下》称:“正统六年八月罢称行在,定为京师。”似定都在于此时,盖误读史文也。

又十一月甲午一条,所谓“至是以宫殿成”,盖指乾清、坤宁二宫,奉天、华盖、谨身三殿,均于是时告成。

中 都 临 濠 《明太祖实录》四十五,洪武二年(1369)九月壬辰朔,癸卯,“诏以临濠为中都。初,上召诸老臣问以建都之地。或言关中险固,金城天府之国;或言洛阳天地之中,四方朝贡道里适均,汴梁亦宋之旧京;又或言北平元之宫室完备,就之可省民力者。上曰:‘所言皆善,惟时有不同耳。长安、洛阳、汴京,实周、秦、汉、魏、唐、宋所建国,但平定之初,民未苏息,朕若建都于彼,供给力役悉资江南,重劳其民。若就北平,要之宫室不能无更作,亦未易也。今建业,长江天堑,龙蟠虎踞,江南形胜之地,真足以立国。临濠则前江后淮,以险可恃,以水可漕,朕欲以为中都,何如?’群臣皆称善。至是,始命有司建置城地宫阙,如京师之制焉”。(八册,卷四十五,3页)

38.4.4—38.4.7

6.明成祖之母

《蒙古源流》卷八,“先是蒙古之托衮特穆尔·乌哈噶图合汗时(即元顺帝妥欢帖睦尔),岁次戊申,汉人朱葛诺延年二十五岁,袭取大都城,即汗位,称大明朱洪武汗。其乌哈噶图汗之第三福晋系洪吉喇特托克托太师之女,名格哷德哈屯,怀孕七月,洪武汗纳之,越三月是岁戊申生一男,朱洪武……养为己子矣。与汉福晋所生之子朱代共二子。……其蒙古福晋所生子,次己卯年三十二岁即位,……在位二十二年岁次庚子,年五十岁卒。”(《蒙古源流笺证》八,17—18页)

刘继庄《广阳杂记》:“明成祖之母瓮妃,蒙古人,元顺帝妃也。”

《蒙古世系谱》 :“汗避位出京,吉喇氏哈吞仓猝藏覆瓮中,为明洪武所获,时哈吞怀娠已三月,默祝曰:‘弥月而产,势难留也,惟天悯佑。至十三月而生,乃得安全。’后果十三月生一子,洪武以为己子育之,此即明之永乐也。后妃以闪为姓云。”

朱彝尊《南京太常寺志跋》:“海宁谈迁孺木……《枣林杂俎》中述孝慈高皇后无子,不独长陵为高丽闪妃所出,而懿文太子及秦晋二王,皆李淑妃产也。闻者争以为骇。今观天启三年《南京太常寺志》大书孝陵殿宇中设高皇帝后主,左配生子妃五人,右只闪妃一人,事足征信。然则《实录》曲笔,不足从也。”案:朱希祖有文登《东方杂志》,待查。

案:成祖崩于永乐二十二年七月,年六十五,应生于元顺帝至正二十年,其时太祖方与陈友谅角逐未至大都也。太祖于洪武九年十月命秦、晋、燕、吴、楚诸王治兵凤阳(《明史》二),如依《蒙古源流》说则燕王仅九岁,乌能治兵哉?

28.12.4

《广阳杂记》二:“明成祖非马后子也,其母瓮氏,蒙古人。以其为元顺帝之妃,故隐其事。宫中别有庙藏神主,世世祀之,不关宗伯。有司礼太监为彭恭庵言之。余少每闻燕之故老为此说,今始信焉。”

30.12.6

7.明太祖后宫有朝鲜女子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三十二,洪武十三年五月辛卯朔,丙辰,“敕谕辽东都指挥使司曰:‘五月二十五日得奏,知高丽周谊至辽东。朕观其来咨,知东夷之诈将以构大祸也。此来岂诚心哉!尔等镇戍边方,不能制人,将为人所制矣。且高丽朝贡前已违约,朕尝拘其使诘责之,后纵其归,令当如约,则事大之心其庶几乎?使既还,未闻有敬畏之心,乃复怀诈,令(周)谊作行人,假称计事,此非有谋而何?前元庚申君尝索女子于其国,(周)谊有女入于元宫,庚申君出奔,朕之内臣得此女以归,今高丽数以(周)谊来使,殊有意焉。卿等不可不备,毋使入窥中国也。敕至当遣(周)谊至京。别有以处之。’”(19/131/9)

案:据此周谊之女必入太祖宫中,且甚有宠,故高丽数以谊来中国,思籍其力有所成就,如为平常女子固无须如此也。世传元宫人有身,太祖纳之得子,是为成祖,成祖之生远在得大都前,其说不足信,但纳元宫人事必有之,周谊之女即其人也。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三十二,洪武十三年七月己巳朔,甲午,“辽东都指挥使潘敬、叶旺遣人送高丽礼仪判书周谊至京师,赐以冬夏袭衣。上敕敬等曰:‘……自今毋令擅入吾境,如有来者止之于边,首将不许其见,纵有贡赋亦止之于边,不许入献。听彼自为,尔等勿违,以干宪度。’”(14/132/6)

又,“庚子,诏留高丽使者周谊于京师,而遣其通事先还”。(19/132/7)

38.5.8

8.孝慈马皇后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四十七,洪武十五年(1382)八月丁丑朔,“丙戌(初十日)皇后马氏崩……后生元至顺(原误作“直顺”)壬申(1322)七月十八日。母郑氏,早卒,后幼,父素与定远人郭子兴为刎颈交,遂以后托其家,父卒,子兴育后同己女……后初未有子,抚育上兄子文正、姊子李文忠及沐英等数人,爱如己出,后太子诸王生,恩无替焉……遂崩,年五十一……皇后生皇子五人:长曰标,懿文太子;次樉,封秦王;次,封晋王;次今上;次刺,封周王。皇女二人:宁国公主、安庆公主。今上初生有云龙之祥,后甚异之。后尝梦微时携诸子在原野间,卒遇寇至,皆红巾,甚恐,适今上以马进,扶后上马,复跃马从,寇见今上皆辟易遁去,后与诸子从容而还,遂觉。故独钟爱于今上焉”。(21/147/3—11)

案:查太子及四王生年,以考何以抚甥侄为子并更其姓,并考燕王是否后所生。太祖初随郭子兴仅视丁耳,而以后妻之,则后在当时或一婢女耳,所谓育同己女者确乎?所纪之梦亦有可疑。均待考。三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北平。

《明太祖实录》一百六十,洪武十七年三月戊戌朔,“曹国公李文忠薨,文忠字思本,世为泗州盱贻人,父贞,尚皇姊曹国长公主,生文忠十二岁而公主薨,时天下乱,文忠与上相失,甲午冬(至正十四年,1354),上驻兵滁阳,文忠父子来见,上喜甚,因养以为子,赐姓朱氏……丁酉(至正十七年,1357)年十九……至是薨,年四十有六……追封岐阳王”。(22/160/2—11)

案:据此李文忠生于后至元五年(1339),甲午见太祖时年十六岁,孝慈后年二十三岁,参考下页。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十八,洪武二十五年(1392)六月辛亥朔,“丁卯,西平侯沐英卒。英,字文英,凤阳定远人,与郭子兴同里。年八岁遭兵乱,父母相继没,孑然无依,上见其孤幼,怜之,携以归,命孝慈皇后子之,赐姓朱氏,恩养之甚厚……洪武元年上即皇帝位,命英复姓,曰:‘不可使其本宗乏嗣也。’……至是……卒,年四十八。”(28/218/2—4)“……追封黔宁王。”

案:据此沐英生于至正五年(1345),八岁遇太祖为至正十二年(1352),孝慈年二十一岁。

《明太祖实录》一,甲午(至正十四年,1354),“上姊夫李贞携其子保保自淮东来见(太祖时在滁阳),上以姊早殁,见之甚喜,因养为己子,俾姓朱氏,更名文忠……文忠时年始十四”。(1/1/11)

案:此云年十四,误。应为年十六,见卡片3页。

又卷十六,丙午(至正二十六年,1366)十二月戊申朔,己未,“(李)文忠上甥也,自幼育之,赐其国姓,至是复姓李氏”。(3/16/30)

又卷十五,乙巳(至正二十五年,1365)正月庚申朔,甲申,“(朱)文正,上兄南昌王子也。少孤……上……抚文正爱逾己子”。(3/15/3)

《明太祖实录》一,壬辰(元至正十二年,1352)闰三月甲戌朔,“抵濠城……(郭)子兴喜遂留置左右……上时未有室……乃以女(马公女)妻上,即孝慈高皇后。’”(1/1/4)

案:是年太祖年二十五岁,马皇后年二十一岁,太祖长四岁。

又卷三,乙未九月(至正十五年,1355)癸未朔,“丁亥(初五日),皇长子生,孝慈皇后出也”。(1/3/6)

案:即懿文太子标。时太祖年二十八,马后年二十四。

《明史》一百十五《兴宗传》:“兴宗孝康皇帝标,太祖长子也。母高皇后(孝慈高皇后马氏)元至正十五年生于太平陈迪家。”

案:太祖于本年六月朔入太平,陈迪为太平城内富民,见《实录》三。

《明太祖实录》二百十七,洪武二十五年(1392)三月壬子朔,“丙子(二十五日),皇太子薨”。(28/217/5)

案:《实录》不叙年岁,据前条应得年三十八。

又卷四,丙申(至正十六年,1356)十一月丁丑朔,“丁亥,皇第二子生,孝慈皇后出也”。(1/4/6)

案:即秦王樉。时太祖年二十九,马后年二十五。太祖已至金陵。

又卷二百三十七,洪武二十八年(1395)三月甲午朔,“癸丑(二十日),秦王樉薨。王上第二子,孝慈皇后所生也”。(3/237/2)

又卷六,戊戌(1358)十一月乙未朔,“壬子(十八日),皇第三子生,孝慈皇后出也”。(1/6/6)

案:即晋王,时太祖年三十一,马后年二十七。

《明太祖实录》八,庚子(至正二十年,1360)四月丁巳朔,“癸酉(十七日),皇第四子生,即今上皇帝,孝慈皇后出也”。(1/8/2)

案:《明史》之《太祖纪》、《成祖纪》均不言成祖生年,惟《成祖纪》言年六十五,与此合。本年太祖年三十三,马后年二十九。

又卷九,辛丑(至正二十一年,1361)七月己酉朔,“丁巳(初九日),皇第五子生,孝慈皇后出也”。(2/4/3)

案:即周王刺。时太祖年三十四,马后年三十。

38.4.22—38.4.23

9.明之后族

《渊鉴类函》六十引《弇山堂别集》:“明自成祖而后,后妃不选公侯家。正统初,太皇太后下诏裁彭城伯张昇左都督。张昇不得与议朝政。自后,虽爵至公侯,位为师傅,亦优游食禄,奉朝请而已。”待校。

又引:“其极不过富贵,其乐不过宫室狗马声色,其威怒不过行闾闬。”

《枣林杂俎》彤管类“孝节烈皇后周氏”条:“周皇后父奎寓京师,奎微时寄食为人管库……(后)念其父贫,辄资之。”

又,逸典类,“李伟”条:武靖侯李伟,微时业圬墁,既贵,函封圬刀。慈圣太后严毖外家,或子弟陈乞,命进圬刀示之曰:“当时藉此为活,今极富贵,犹患不足耶?”

33.1.1

10.明代驸马

《渊鉴类函》一百六引《续文献通考》:“明驸马都尉,位次于侯。凡尚公主(帝女)、长公主(帝姊妹)、大长公主(帝姑)并称驸马都尉(驸马,非正驾车皆为副马),尚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并称仪宾。食禄有差,皆不得预政事。国初,驸马或典兵镇守,李坚副总兵,封栾城侯。自后多署宗人府事。

又引《续文献通考》:“明嘉靖……二年,宪宗妹承福长公主归蔡震,礼部上仪状,谓驸马当四拜,公主坐受其二。科臣安磐言:‘驸马虽贱,而公主坐受,乖夫妇之礼。’不听。”

又引《明献徵录》:“李让,燕邸仪宾,靖难兵起……有功……永乐元年进驸马都尉,封富阳侯。”

同上:“赵辉以荫授府军前卫千户,直皇城内门,太宗皇帝偶见之,奇其貌,选尚宝庆长公主。”

同上:“林岳尚宪庙德清大长公主。”

同上:“郭镇以勋戚子弟资貌修洁,朝谒之际上属目,心善焉,洪武二十二年选尚永嘉公主。”

同上:“周景美姿貌,天顺时选尚章庆公主……景持儒行,笃好文史,日从翰林名公请业受益。”

同上:“樊凯少给役至县,令见其状貌惊,令学,凯长身玉立美须髯,成化初选尚广德公主,命统禁兵侍卫,正德初,刘瑾用事……凯独不屈。”

32.12.31

11.明太祖为孙男择配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一,洪武二十七年正月辛丑朔,丙寅,“上以皇孙及诸王世子郡王年渐长,未婚,敕礼部于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凡职官及军民家,或前朝故官家女,年十四以上,十七以下,有容德无疾而家法良者,令有司礼遣之,俾其父母亲送至京,选立为妃。其不中选者赐道里费遣还。有司用是扰民者罪之”。(30/231/4)

38.5.2

六、建文逊国之传说

1.《明实录》建文事迹

《明史·艺文志》,《太祖实录》二百五十七卷。案:万历时请附建文事,其实未行。

永乐时,姚广孝等修《太祖实录》二百五十七卷,终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太祖崩。题“太祖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实录”。

案:此永乐元年谥也,凡十六字。其后嘉靖十七年增谥“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凡二十字。

宣德时,张辅等修《太宗实录》,卷一至卷九为“奉天靖难事迹”,卷十至卷十五为洪武三十五年七月至十二月事迹。题“太宗体天宏道高明广运圣武神功纯仁至孝文皇帝实录”,案此永乐二十二年谥也,又十六字,庙号太宗。其后嘉靖十七年九月改谥“启天弘道高明肇运圣武神功纯仁至孝文皇帝”,凡十六字,改庙号为成祖。

案:《太宗实录》卷一至卷九,于建文纪年仍称元、二、三、四年,但削“建文”名号,卷十始称洪武三十五年七月。

《太宗实录》虽有“奉天靖难事迹”,但以燕王事为主,建文事仅以与燕王有关者列入,其余并阙。

2.《明实录》景泰事迹

案:《英宗实录》卷一八一,为正统十四年八月事,卷一八二为十四年九月郕王即位前事,卷一八三为十四年九月郕王即位后事,卷一八七至卷二七三为景泰元年至景泰七年事。卷一八七题“废帝郕戾王附第五”,卷二七三题“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九十一”,卷数相续,则卷一八三应为“废帝郕戾王附录第一”,惜原钞阙漏,其二三卷同阙。(影印《明实录》)

《英宗实录》卷二七四以下为天顺元年事,则景泰事迹盖以“附录”性质附于《英宗实录》正统与天顺年间,与建文事迹又有所不同。

1958.2.25

3.钱谦益论建文史料

钱谦益《建文年谱序》(见《东莱赵氏楹书丛刊》本《建文年谱》,1页):“谦益往待罪史局三十余年,网罗编摩,罔敢失坠。独于逊国时事,伤心扪泪,书染翰,促数阁笔。其故有三:一则曰实录无征也;二则曰传闻异辞也;三则曰伪史杂出也。旧园蚕室,尽付劫灰,头白汗青,杳如昔梦。”

案:此文作于戊戌三月二十一日即顺治十五年(1658)。钱死于康熙三年(1664)。赵王喆《建文年谱》作于崇祯十四年(辛巳,1641)。此文又见《牧斋有学集》卷十四,5—7页。案《四部丛刊》影原刊本《有学集》目录下有年月。诗集起乙酉讫癸卯,文集未标年月。

1958.3.19

4.明代著作对建文事的删削诬蔑

明朱鹭《建文书法儗》本引(自序):万历三十二年(1604)作。“臣鹭窃谓自壬午(建文四年,1402)六月以前书,必内建文而可。”(5页)

案:可知书中删削甚多。

“(建文事)属载高庙实录中者,经革除后点窜,愿勿凭以为案。”(6页)

案:可知革除后删改很多。

“方(孝孺)、陈(迪)、练(子宁)、铁(铉,兵部尚书,抗死,二子俱)十余臣,至今长干人道之有泣下者,而《圣政》记载方曰叩头乞哀,颠诬若尔,犹谓具心肾肺肠者秉笔乎哉。”(6页)

案:可知颠倒黑白诬蔑死节诸臣之事甚多。

陈迪,礼部尚书,抗死,子六人俱死。

方孝孺,文学博士,抗死,族及友。

练子宁,副都御使,抗死,族弟。

“《靖难录》等书诬蔑建文,若总千古之恶,擢发不足以数者。”(5页)

1958.3.18

5.建文忠臣事迹弛禁

明朱鹭《建文书法儗》,以为自永乐时建文事迹渐流人间。(见“建文后事”卡片四)明嘉靖刻本《逊志斋集》附录郡斋旧刻《方先生小传》:“文庙纳姚广孝言召用先生,不屈死之,夷其族,时革除建文之五年,永乐元年也。年四十六。所著……皆毁不传。宣德以还,国禁渐开,遗诗文始出于世。”(《四部丛刊》本,24页)

又附临海陈纪《正学先生事状》:“(方孝孺)所著述有仅存者,然当时有禁,又五十年,乡之儒绅始汇集成帙,锓梓以传。”……弘治己酉五月朔。(27页)

又附临海赵渊《成都府正学方先生祠堂记》:“卒之,国禁开于仁皇,广孝夺于今上,遗文盛流,天下宝之……嘉靖壬辰(十一年,1532)夏四月既望。”(28页)

又附临海赵洪《新刊正学方先生文集序》:“凡诗文二百六十七篇。吾乡之士,肆畏道厥事,什袭珍藏,无由裒采。洪窃惟春阳已舒,江汉既濯,应不屑于毛疪矣……落于天顺六年(1462)六月望日,考于次年四月望后一日也。”(41页)案:序作于天顺七年(1463)。

又附谢铎《新刊逊志斋集后序》:“先生之文不见于世也久矣,天顺中赵教授洪实始锓梓以传……令尹(郭绅)又尝即先生故居求所谓祠堂者而新之,盖洪熙初(1425),先生之遗族得从宽法而为之者也……成化己亥冬(十五年,1479)十月朔。”(43页)

又附顾璘《书重刻逊志斋集后》:“正德庚辰(十五年,1520)仲冬朔。”(46页)

案:据上录,知:洪熙时(1425),方孝孺遗族始从宽宥;宣德时(1426—

1435),国禁渐开,方孝孺诗文始出。天顺七年(1463),始刻方孝孺集,而当时人尚有顾虑。正德十五年(1520),重刻方集。嘉靖十一年(1532),成都主祠,遗文盛流(方孝孺)。

28.3.27

6.建文异说

一、或云焚死,或云僧装遁。

二、主焚死为伪者,或云太监着冕衣投火代死;或云永乐指烬中后骨为帝。

三、主僧装遁者:或云僧服太祖遗箧所藏(王钺所藏以之献);或云僧服太祖遗箧所藏,一宫人捧出;或云非太祖所遗;或云刘基以进于太祖(《震泽纪闻》),刘基死于洪武八年(1376),时建文未生。

四、太祖遗箧:或云藏之奉先殿之左(《纪事本末》);或云少监王钺所藏(《逊国之际月表》)。

五、祝发:或云在宫内(《逊国之际月表》);或云在宫内,主录僧博洽为上剃发(《书法拟》);或云在神乐观西房(出宫后)(《致身录》)。

六、出亡之路:或云从鬼门出(史仲彬《致身录》),鬼门水路通后湖;或云从水关;或云从御沟至郊坛(《建文书法儗》);或云从西华门(程济《从亡随笔》)出,乘船至南门;或云从朝阳门;或云从地道通沐黔公府。

七、建文终局:或云还京;或云未还京。

八、还京之年:或云年九十余;或云年八十余;或云年七十余;或云在宣德初(元年,1426?);或云在正统五年(1440);或云在正统七年(1442);或云在天顺中(五年,1461?)(郑晓《逊国记》)。

九、还京之由:或云自湖湘;或云自广西藩司;或云自江南来归自上书;或云坐南京都察院堂上自明;或云因往思恩州借土夫三名而自明;或云居河南居某寺因盗劫被捕而自明;或云自滇南呼寺僧而自明(郑晓);或云坐黔国公府第因吴李二臣被械而同往;或云自田州土司。

十、死葬:或云葬西山,不封不树;或云葬平山隙地;或云送葬凤阳。

28.12.8

7.建文出亡异说考证

《 明 史 纪 事 本 末 》 《明史纪事本末》卷十七《建文逊国》,谱建文四年六月迄英宗正统五年建文帝事。谓帝为僧及入宫为实而以杨应祥事为另一人。

《 通 鉴 辑 览 》 《通鉴辑览》卷一百一注曰:“逊国之说,明旧史例议力辨其妄……此其言诚是。但据王鏊、陆树声、薛应旂、郑晓、朱国桢等所载诸书皆历历可考。虽有舛讹或未必悉由附会。且史传称‘黄观募兵未还,或谓曰宫中火,帝已失,后神宗时尝命阁臣录帝在滇诗以进,似又非尽无稽者,第事难征核,姑从阙疑。”

《 明 史 》 《明史》卷四《恭闵帝本纪》建文四年六月,“乙丑,燕兵犯金川门,左都督徐增寿(达子,燕王妻舅)谋内应,伏诛。谷王橞及李景隆(文忠子)叛,纳燕兵,都城陷。宫中火起,帝不知所终。燕王遣中使出帝后尸于火中,越八日壬申葬之。(己巳永乐即位,越三日葬建文)或云帝由地道出亡。正统五年,有僧自云南至广西,诡称建文皇帝。思恩知府岑瑛闻于朝。按问,乃钧州人杨行祥,年已九十余,下狱,阅四月死。同谋僧十二人皆戍辽东。自后滇、黔、巴、蜀间,相传有帝为僧时往来迹。”(8页)

《 明 书 》 《明书》四《建文皇帝本纪》建文四年六月,“乙丑,燕兵逼金川门,谷王橞与李景隆开门迎燕王入城。徐辉祖率师巷战败绩。……上入宫,忽火发,皇后马氏暴崩。程济奉上变僧服遁去。燕王遂入宫,杀宫人、女官、内官略尽,惟得罪上者独留。因指烬中后骨以为上,燕王曰:‘小子无知乃至此乎?’用翰林侍讲王景议,以王礼葬之。……上初入蜀入滇,常往来广西贵州诸寺,寺辄兴云。天顺中出滇南,呼寺僧曰:‘我建文皇帝也。’僧惧白官,众见之悚然。闻于朝,乘传至京师,识老阉吴亮,道遗事,迎入大内,崩,葬西山”。(商务馆印本,57页)

《 罪 惟 录 》 《罪惟录·惠宗帝纪》建文四年六月,“乙丑,燕王抵金川门,上书皇太后定国公主,不答。李景隆及谷王橞开门迎入。……大内火,帝与皇后马氏暴崩,为六月之十有三日也。或云帝薙发出亡。燕王清宫三日,宫人指所焚尸以应,遽出尸煨烬中,王俯而哭之曰:‘稚子无知至此乎?’用学士王景彰议发丧,以天子礼葬之”。

又,“燕王得国后,或云使给事中胡濙名访张儠傝,实迹帝,又遣太监郑和迹海外诸国,无有言帝至其国者乃已”。

又论曰:“帝以仁柔海内欲不忘之,遂有逊荒之说。说历久益增,至史仲彬《致身录》诸凿凿实所疑,如或亲见之者,观吴文定《仲彬墓志》,全不及此,一伪皆伪也。且太宗亦正欲以不死慰天下之心,当时实录具载‘出亡’二字,安帝隐也。正统五年,遂有僧自云南至广西,称建文天子,事泄,逮京师,会审供云‘俗姓名杨行祥,然则所为杨应能者,行祥所借也。行祥以洪武十七年度为僧,簿对确,毙狱,本末燎然。又三杨皆故臣,此时尚在朝。宁侯吴亮,既身隐胡作诗自露。英庙释建庶人有云‘悯兹遗孤特加宽宥’,让皇而在自宜倍加优典,胡绝不一闻之?总之,行祥敢于冒引,实本前疑,而实录不载行祥事,曰‘以成前为实录者之心也’。又据天子礼葬,初必有其处,易代以出亡二字荒忽之,岂帝出亡,皇后埋骨坏土亦遂不可问乎?存者其名,没者其实,必尔尔也。考出亡踪迹,见诸稗乘者,二十五六而止,而情事各异,安得以各异者画为一定欤?至于胡濙、郑和之传,益见附会,果匿亡王,何尚密访?以靖难声灵,□□天下,谁曰不可?即何顾忌而出此?且练子宁血书成王安在,何不云彼自逊荒。或云葬西山不封不树,何不考帝礼葬原处与皇后合兆,为恪遵太宗初制之洽于礼。”(下缺)

8.建文逊国之考证

明池州刘廷銮《建文逊国之际月表》(亦题清刘廷銮撰,但书前有崇祯十六年十一月自序,则作于明季也。《二十五史补编》第六册,8535—8565页)二卷。《发凡》:“凡记载以《实录》为本,以《吾学编》(六十九卷,郑晓撰)、《大政记》(三十六卷,雷礼撰)、《内阁行实》、《列卿记》、《备遗录》(张芹《建文备遗录》二卷?)、《东朝记》(?)、《宪章录》(四十六卷,薛应旂撰)、《献徵录》(焦竑《国史献徵录》一百二十卷?)、《纪录汇编》(二百十六卷,沈节甫撰)、《表忠记》、《逊国忠记》、《显宗录》、《从亡随笔》、《致身录》为宗,野史稗官并黜不载。”(雷礼《阁臣行实》八卷〔?〕雷礼《列卿记》一百六十五卷〔?〕、许相卿《革朝志》十卷〔?〕。8535中)

考异:“建文之逊,《王文恪集》(王鏊,《文集》三十卷)及《吾学编》、《宪章录》皆昌言之矣,而史仲彬《蜀都杂抄》又备载诗律,其非假讬明也。独王弇州(世贞)因杨应祥一事稍有疑义,而冯时可辨之确甚。”(8535下)

“予邑黄侍中观两传,一为清江龚守愚作,一为予邑孙溥作,盖正德以前之笔也。两传叙壬午六月事,每曰时上已出奔过池之建德云云,则出亡之事父老传之久矣。”(8535下)

出 亡 逸 事 “州郡志载建文出亡逸事者甚多,如广西之庆远、贵州之金筑、云南之武定、杭之东明寺、滇之五华寺及予池州府志,则其彰著者也。”(8535下)

“《建文遗像表忠记》谓在净慈寺,《武林梵刹志》谓在东明寺,未知孰是?”

“《随笔》谓建文尝投云南永嘉寺,今按滇志无永嘉之名,岂即五华耶?”

“‘牢落江湖四十秋’,乃作于武定狮子山者,滇志载御制类,土官凤氏虽铲其字,而墨迹则至今存也,诸记谓作于他所者似误。”(8536上)

“陆文裕、郑端简记建文题壁二律皆谓在金筑罗永庵,又有称永福庵者,按曹能始《名胜志》云万历间定番州知州王应蕃访其事,在金筑安抚司罗荣寨五里许有罗永庵,岂误荣为永,误寨为庵耶?”(8536上)

还 京 之 由 “建文之还驾也,有云自湖湘者,有云自广西藩司者,有云帝自江南来归京师自上书者,有云老僧坐南京都察院堂上自明者,有云因往思恩州借士夫三名而自明者,有云出河南居某寺因盗劫被捕而自明者,有云自滇南呼寺僧而自明者,有云坐黔国公府第因吴李二臣被械而同往者。今考定为自田州土司,田州在国初称府。”(8536上)

出 亡 之 路 “出七之路,有云自鬼门者,有云地道自沐黔国公府后者,有云自西华门者,有云自朝阳门者,未知何地为确。然南京殷秀居大明门左侧,言地道处曾裂缝一线,秀儿时嬉戏,以线系铜钱垂下探之,其深一丈余,则地道信有之矣。”(8536上)

还 京 之 年 “帝还大内之年,有云九十余者,有云八十余者,有云年余七十者;有云在宣德初者,有云在正统七年者,有云在正统五年者,今以随笔为准,定在正统五年年六十四岁。”(8536上)

葬 地 “薛院判言,建文卒,谥为天下大法师,固不可信。又秦宦官家所抄供状似亦在然否之间,总之既入大内,岂外庭所。所谓未几而殂,葬之西山,不封不树者,漫无年月可考,有云葬于平山隙地者,又有云送葬凤阳者。”(8536中)

天案:《明史四·恭闵本纪》:“年十四侍懿文太子疾,昼夜不暂离,更二年太子薨。”是懿文死时(1392),建文年十六,应生于洪武十年(1377),即位时年二十二,燕王入南京之时,建文年二十六,正统五年(1440)时年六十四。如云年九十余,则应在宪宗成化时矣。

28.11.25—28.11.26

9.建文出走之说造因

《明史》一百十八《谷王橞传》:“太祖第十九子。洪武二十四年封。二十八年三月就藩宣府。燕王起,橞走还京师,及燕师渡江,橞奉命守金川门,登城望见成祖麾盖,开门迎降。成祖德之,即位……改封长沙……蜀王子崇宁王悦燇得罪,逃橞所。橞因诡众:‘往年我开金川门出建文君,今在邸中。我将为申大义,事发有日矣。’蜀王闻之上变告。”

案:永乐十五年……废为庶人。

10.建文为僧在明初之传说

《明史》一四五《姚广孝传》:“溥洽者,建文帝主录僧也。初,帝入南京,有言建文帝为僧遁去,溥洽知状,或言匿溥洽所。帝乃以他事禁溥洽,而命给事中胡濙等遍物色建文帝,久之不可得,溥洽坐系十余年。至是,帝以广孝言,即命出之。”(事在永乐十六年)

11.靖难之役迎附诸臣

《罪惟录·惠宗帝纪》:“时安王楹、兵部尚书茹常首率群臣蒲伏王前劝进,迎附和名者为……(官名略)蹇义……夏原吉……刘隽……古朴……刘季箎……薛嵓……董伦……王景彰、胡靖、李贯、吴溥、杨荣……杨溥、黄淮、苪善、解缙、金幼孜、胡濙、陈洽……方宾、宋礼、王连、邹缉……杨士奇……胡俨,后皆历大位,为名臣。”

12.建文功臣

《罪惟录·惠宗帝纪》:“燕王列奸臣榜于朝门左右。(事在即位后)左凡二十五人(原注‘为黄子澄、齐泰、陈迪、练子宁、方孝孺、黄观、邹瑾、胡闰、郭任、卢迥、侯泰、暴昭、陈继之、郑赐、黄福、尹昌隆、张沈、毛泰、董镛、曾凤韶、王度、高翔、魏冕、宋征、巨敬’),右凡二十六人(原注‘为王钝、黄魁、戴德彝、韩永、葛诚、王叔英、周是修、卢振、颜瑰、张昺、卓敬、铁铉、谢升、龚泰、茅大方、陈彦回、郑恕、宋忠、姚善、胡子昭、周璿、叶惠仲、高巍、廖镛、徐辉祖;失其一’)。已而有续榜(原注:‘甘霖、郑公智、王琏、黄希范、刘璟、程通、王良、卢原质、韩永、叶希贤、林嘉猷、蔡运、牛景先等;仍以方孝孺为首’),悬赏格,缚献者爵有差,寻郑赐、王钝、尹昌启(案:前无昌启有昌隆)自诉得免,并免张忍。(李)景隆复指黄福为奸。福大言曰‘臣诚万死,但目以为奸则非’,并得免。”

13.靖难忠臣抄提之惨

明朱鹭《建文书法儗》附编上《书胡闰抄遣册后(见鄱阳书册)》(未载作者):“胡公死,抄提男女二百一十七人俱死外,累遣充军亲戚一百一十四名,随行亲属长解户长当千人,万里路资当万金,则又扰及一县,情审勾解又扰至今二百年,陈瑛流毒之远如此。”注:“时风闻建文尚在,诸臣翼之,陈瑛力主杀戮穷党与,文皇惑之,故惨毒波及无算。”(18页)

案:胡闰字松友,鄱阳人,太祖征陈友谅至鄱阳召见,建文三年由左补阙官大理寺少卿。(见正编下,18页)

14.建文后事

《明史》四《恭闵帝纪》:“(建文四年1402,六月)乙丑(燕兵)犯金川门……都城陷,宫中火起,帝不知所终。燕王遣中使出帝后尸于火中,越八日,壬申葬之。或云帝由地道出亡。正统五年(1440),有僧自云南至广西,诡称建文皇帝。思恩知府闻于朝。按问,乃钧州人杨行祥,年已九十余,下狱,阅四月死。同谋僧十二人,皆戍辽东。自后滇、黔、巴、蜀间相传有帝为僧时往来迹。”(8页)

案:若果为建文应仅六十四岁(1377—1440)。

《明史》五《成祖纪一》:“(建文四年)七月壬午朔,……诏今年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六月己巳即位)……癸巳,改封吴王允熥(为)广泽王,……(共三人,皆建文弟)随母妃吕氏居懿文太子陵园。……十一月壬辰,废广泽王允熥、怀恩王允熞为庶人。”(8页)

《明史》十二《英宗后纪》:“(天顺元年1457,十月)丙辰,释建文帝幼子文圭及其家属,安置凤阳。”(3页)

《建文书法儗·述圣德》,“今上御极年(隆庆六年,1572)七月二十八日誊黄皇帝诏内一款曰:一革除间,被罪诸臣,忠于所事,……诏书到日,各地方有司官查诸臣生长乡邑,或特为建祠,或即附本处名贤忠节祠,岁时以礼至祭;其坟墓苗裔傥有存者,厚加恤录”。(明版,10页)

又,“嘉靖十四年(1535)给事中杨僎请表杨建文诸臣,不果行”。(10页)

《明史》二十《神宗纪一》,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九月“乙酉,诏复建文年号”。(13页)

《明史》四《恭闵帝纪》:“正德、万历、崇祯间,诸臣请续封帝后,及加庙谥,皆下部议,不果行。”(8页)

案:朱鹭《建文书法儗》,述圣德十条,第四条,言孝宗时有缪恭上六事,其一纪绝属,请封建庶人后为王,奉祀懿文太子,诏勿罪。(9页)无武宗正德事。

建文四年(1402)六月,靖难军入南京。(《明史》四)

七月,改封建文诸弟为郡王(《明史》五),革建文年号。

十一月,废建文诸弟为庶人。(《明史》五)

永乐十一年(1413)正月,“敕法司解建文禁令。自此波及姻党渐次获宥”。(《建文书法儗·述盛德》,8页)

永乐二十一年(1423)十一月,“尽赦诸死义家,于是言建文时事者稍稍出矣”。(《儗》,同上)案:此恐未尽然,或仅传说耳。

永乐二十二年(1424)八月,“仁宗昭皇帝即位日札谕礼部尚书吕震曰:‘建文臣家属,发教坊司,锦衣卫,浣衣局习匠,功臣家奴,今有存者既经大赦,并宥为民,给还田土。’又谕群臣,若方孝孺辈皆忠臣,诏从宽典。于是天下始敢称诸死义为忠臣云”。(《建文书法儗·述盛德》,8—9页)

正统五年(1440),杨行祥自称建文帝。(《明史四》,8页)

天顺元年(1457),十月,赦建庶人(见前2页),安置凤阳。(又见《建文书法儗·述盛德》,9页)建文子文圭或作文垚。

孝宗时弘治六年(1493),“缪恭上六事,其一纪绝属,请封建庶人后为王,奉嗣懿文太子……诏勿罪”。(《儗》,同上)《建文书法儗》不载年月,《建文年谱》系于弘治六年而又云先是缪恭云云。

隆庆六年(1572)七月,神宗即位命为建文诸臣建祠致祭。(见前,2页)

万历十二年(1584)三月,“是年三月六日兵部尚书张学颜覆云云今候命下本部移咨两直各省,除齐泰、黄子澄外,其方孝孺等连累发遣亲故,不拘见在,死绝,遵奉明旨查将册内军名一概除豁,不许复行勾提云云,本月八日奉圣旨是”。(《儗》,11页)

明年“豁除报到陕、浙、江、福军丁一千七百六十二名”。(同上,12页)

万历二十三年(1595)九月,礼科给事中杨天民、四川道御史牛应元,请复建文年号,九月二十一日礼部尚书范谦议题,“奉圣旨建文事迹著附载太祖高皇帝纪之末,仍书其年号,钦此。”(《建文书法儗·述盛德》,16页)

1958.3.7—18

15.应文、应能存疑

应文:即建文帝。燕王靖难,举兵迫京师,史称帝不知所终,惟《明高僧传》及《释氏稽古略续编》则谓,城危建文与杨应能、叶希贤同时祝发,改名应文(《明高僧传》谓改名应能)向溧阳出亡,历游湘、蜀、滇诸省,止于南宁萧寺中。正统五年(1440,庚申,明英宗)恩州知事岑瑛以闻,迎入西内,寂于宫中。

《释氏稽古略》,四卷,元释觉岸撰,用编年体起伏羲迄南宋末。

应能:即明建文帝。见《明高僧传》。参阅“应”文“条”卡片。

16.逊国考证

明建文帝退位,史书有三称:

一曰靖难,指成祖兵之南下而言,此在成祖初起兵。

一曰逊国,指建文之避位而言,此在万历十二年释建文诸臣后裔以后。

一曰革除,指建文帝统革除而言,此在成祖即位用洪武纪年。

17.建文书目

明朱鹭《建文书法儗》,征考书目:朱书作于万历三十二年(1604)。

《洪武实录》、《永乐实录》、《天顺实录》;今《万历邸报》、许相卿《革朝志》、郑端简公《吾学编》;袁颢《主德篇》(永乐初年稿。天挺案:此书为其孙袁黄在成化中刊行。见《建文书法儗》附编上)、《汪太常表忠录》(万历初年);

《革除编年》、《革朝遗忠录》、张芹《革除备遗》、林塾《名臣录》、黄佐《革除遗事》、宋立斋《端仪闲录》、立斋《革除续录》、《损斋备忘录》(失姓)、王诏《奇秘录》;

《钦录簿》、《教坊录及文簿》、《革除前考》、《建文君臣逸事》、《建文遗迹》、《建文逸录》、《宪章录》、《应天志》及诸郡邑志、《震泽长语》及《纪闻》;

《余冬稿》、《传信录》、《水东日记》、《皇明野史》、《孤树裒谈》、《菽园杂记》、《吴中往哲两记》、《吴中先贤录》、《皇明帝后纪略》;

《二忠录》、《三朝圣谕》、《贞臣秘迹》、《鸿猷录》、《资治通纪》、《圣政记》、《靖难录》、《靖难功臣录》、石田《客座新闻》;

敖英《杂言》、陆采《史余》、杜允胜《史余》、《随志》上册(姓氏不详)、袁袠《皇明献实》、王世贞《文部》及《别集》、许有谷《存褒什》、楚僧《玉乳闲谈》、《实杨梦羽笔》、《陆延枝说听》;

《江盈科小史》、《枝山野记》、《今言》、《明兴杂记》、《开国功臣录》、《名臣言行录》、何孟春《续录》、冯汝弼《补遗》、《一统志》;

屠叔方《建文朝野汇编》,内得《南京贴黄册》、《锦衣卫监簿》、《勘合底簿》、《鄱阳军册》及《群忠事略》、《临江集》、《白下纪闻》、《史汇》、《忠义》、《流芳》、《金声玉振》、《蓬轩类记》,俱未睹其全。(天挺案:屠,万历时人。)

陈继儒《史待》,独此未及采入,后出故。(明刻本,4—7页)

赵士喆《建文年谱》引用书。(《建文年谱》作于崇祯十四年,1641)

《皇明通纪》、《吾学编》、《昭代典则》、《朝野汇编》、《从信录》、史仲彬《致身录》、程济,《从亡随笔》、《续藏书》、《表忠记》。

史程之书晚出,黄佐、王世贞、朱鹭诸家皆不录,伪造也。查继佐《罪惟录》亦言其伪,另见卡片。

郑晓《皇明逊国记》(又题《建文逊国记》),有嘉靖丙寅郑履淳(晓之子)叙。丙寅为嘉靖四十五年(1566)。

《明史》九七《艺文志二·史部杂史类》:“袁祥《建文私记》一卷、孙交《国史补遗》六卷、姜清《秘史》一卷、黄佐《革除遗事》六卷、张芹《建文备遗录》二卷、何孟春《续备遗录》一卷、冯汝弼《补备遗录》一卷、许相卿《革朝志》十卷、朱睦《逊国记》二卷、屠叔方《建文朝野汇编》二十卷、朱鹭《建文书法儗》四卷、陈仁锡《壬午书》二卷、曹参芳《逊国正气纪》九卷、周远令《建文纪》三卷。已上纪建文时事(又十四种)。”(4——5页)

1958.3.18

18.关于建文逊国者

《致身录》一卷,明史仲彬,《学海类编》。钱谦益《致身录考》、《书致身录考后》,见《牧斋初学集》卷二十二。

《从亡日记》,程济,《从亡随笔》;《忠贤奇秘录》,明郑僖,见《明史》143卷《牛景先传》(述亡臣事)。

《吾学编》,郑晓(述亡臣事);《逊国臣记》,郑晓(述亡臣事);《拊膝录》(述亡臣事);《逊国逸书》(述亡臣事),崇祯刻本。

《震泽纪闻》二卷,明王鏊,见《学海类编》、《历代小史》、《今献汇言》、《丛书集成》。

《建文年谱》,赵士喆。

《建文逊国传说的演变》,胡适。

《建文忠节录》一卷,明张芹,见《学海类编》、《丛书集成》。

《靖难功臣录》一卷,明朱当,见《历代小史》、《丛书集成》。

《革除遗事节本》六卷,明黄佐,见《借月山房汇钞》、《丛书集成》。

《革除逸史》二卷,明朱睦,见《指海》、《丛书集成》。

《建文逊国考疑》,伦明,《辅仁学志》三卷二号。

《建文逊国之际月表》,明刘廷銮(崇祯十六年,其人入清未死,故或题清人),《二十五史补编》六册。

《逊国遗闻》,见郑端简公《吾学编余》。

《吾学编余》,明郑晓撰。见明天启樊维城辑《盐邑志林》。《盐邑志林》凡四十一种,六十五卷。《吾学编余》在卷三十。商务印书馆影印《元明善本丛书》。维城字亢宗,黄冈人,万历进士。晓字窒甫,海盐人。

《皇明逊国记》,明郑晓撰,一卷,凡四十三页。明版(嘉靖?)有嘉靖丙寅(四十五年,1566)郑履淳序。履淳为晓之子,见朱鹭《建文书法儗》。履淳序题“建文逊国记”,与书内所题不同。版心仅题“逊国记”,亦不同。

《建文帝后纪》,清邵远平,商务印书馆旧小说十七己集二,178—184页,有出亡始末。

《建文忠节录》一名《备遗录》,明张芹编。一卷,《泽古斋重钞》本、《学海类编》本、《历代小史》本、《借月山房丛钞》本、《古今说海》本、《丛书集成》本。

《靖难功臣录》,明朱当 编。一卷。《古今说海》本、《纪录汇编》本、《历代小史》本、《丛书集成》本。

19.《建文书法儗》

万历刊白棉纸本,凡二册,每半页十行,行二十字,有“臣印海寰”(吕海寰,字镜宇,清末尚书)、“镜宇”、“东目馆图书记”、“华氏镇宇”、“骏颿华氏珍藏”、“研理楼楼刘氏藏”、“刘明阳王静宜夫妇读书之印”、“宝簃主王静宜所得秘籍记”、“刘天授”诸印。卷末有“胡氏藏书”朱文印。

万历乙末(二十三年)钦叔阳序。自言“历年二十,历纂八易”。

万历甲辰(三十二年)朱鹭自序(题“建文书法儗本引”),又自识。

总目

征考书目

述盛德十条

述公议六条

书法儗十六义

建文皇帝年表一

建文诸忠臣谱一

前编(原注“纪生年至即位年”,“小论五,赞一”)

正编上下(原注“纪元年至四年六月”,“赞四,论十二”)

附编(原注“删述诗论叙赞六十一”,“著诗二,赞三,谈一”)

案:《明史》九十七《艺文志·史部杂史类》:“朱鹭《建文书法儗》四卷。”即指此前编、正编上下、附编、四编也,原书不分卷。

案:此本以前编、正编上下合装一册,卷首(板心题“额”字)及附编合装一册,附编又分上下,以“拥絮迂谈”为附编下,皆与总目不合。”

案:朱鹭字白民,自号“东吴荒史氏”,原名“家栋”,苏州府学生员。

1958.3.8

靖 难 兵 起 中 外 坐 视 朱鹭《建文书法儗》正编下,建文四年五月,“靖难兵至仪真,诏天下勤王”。注:“诏曰:‘燕兵将犯关,中外臣民坐视予之困苦而不予救乎?凡文武吏士即日奋义,共效勤王,宗社再安,予不敢忘报!’诏下臣民,无不恸哭者。”(36—37页)

20.《革除遗事》节本

案:《革除遗事》节本六卷,题“香山黄佐才伯撰”,“文字欢娱室”刻本。卷末有伍元薇跋,惜南开大学图书馆藏本残缺,应另求善本摘录。

序引:“是编也,本莆田宋公端仪《革除录》,并收张芹、林塾二家,然犹有缺焉。”(宋立斋端仪《闲录》、立斋《革除续录》、张芹《革除犹遗录》、林塾《名臣录》)

卷第一《君纪》,正文题“革除君纪”:“(洪武)三十五年(革除建文四年)……六月文庙渡江,驻金川门,上阖宫自焚,遂出走。(6页)……文庙入京师,相传建文君已崩,群臣劝进……或曰:建文君之生也,顶颅颇偏,高皇帝知其必不终,尝匣以髡缁之具,戒之曰必婴大难乃发此,至是遂为僧以逃去。又曰……正统末自滇南归京师禁中,以寿终。尝赋诗云‘影落江湖四十秋,萧萧华发已盈头……’士庶至今能道之。”(6—7页)

“又尝伏睹洪熙初年御制大明神功历德之碑,有曰:懿文太子薨,术者言燕地有天子气,建文君嗣往,左右以望气之言屡进削夺之计……”

卷第二 阖宫传

卷第三 列传

卷第四 列传死难

或卷五 列传死事

卷第六 列传

1958.2.26

《革除逸史》二卷,明朱睦 撰。《四库简明目录》曰:“亦曰《逊国记》,述建文帝始末,于行遁为僧之说弃置不载,但以宫中火起帝逊位为传疑之词,颇为 慎。”

21.《国史考异》考证

《国史考异》六卷,不著撰人,当为明末人。其书以《实录》、野史及诸家文集碑志参证同异,而攻驳郑晓《今言》者尤多,所考仅洪武、永乐两朝。

《国史考异》,清潘柽章撰,吴炎订(《功顺堂丛书》本)。卷四为《靖难事迹》。

潘柽章以庄氏史案诛死,《国史考异》乃禁书。

20.建文史实考证

《明高僧传》卷三《应能传》:“建文事《弇山集》深言其既罹难必无出家之理,既出家必无还宫之事,杨应能牒是冒之也。斯(指《高僧传》)据《国朝典故》、《皇明通载》及《宪章录》、《思恩志》等说录之,固于僧传是不可缺,君子详焉。”(江北刻经处本,第五页)

案:《弇山堂别集》一百卷,明王世贞撰,皆明代掌故。

七、高煦之叛

1.明宣德为建文子之传说

《建文书法儗》正编下《皇少子小论》(案:朱氏书每于大小事件申述己意,名曰“小论”,此《皇少子小论》,论建文少子文圭之生及其后来之传说也):“王世贞曰:‘《传信录》称宣宗即是建文子,又云文庙以宣宗为太孙,讳其实不言,故英庙、宪庙以来,皆不自知其为建文后也。按文皇入金陵时,宣宗在北平已五岁矣,何诬至是!’荒史氏(即朱鹭)曰:‘……事不足深辨,录之亦以见书不足信盖如此。’”(27页)

2.仁宗之死

明赵可与《孤树裒谈》卷四,“仁宗郭妃以中宫诞辰,邀过其宫上寿,上亦往。妃进卮于后,后不即饮,上曰:‘尔又为疑乎?’遂取饮之,妃失色无及矣。俄而上崩,妃自缢死,时适雷”。(抄本二册,四卷,17—18页)

案:《孤树裒谈》每条均列出处,惟此条失载,但其前后两条均出《野记》,此条或亦来自《野记》。

又,“上自少侍太祖高皇帝,明于星象,(杨)士奇侍监国时,间以教臣……(洪熙)元年四月中……上问夜来星变曾见否?皆对曰未见……上曰天之命矣,叹息而起……逾月宫车晏驾矣”。(《三朝圣谕录》抄本二册,四卷,19页)

1950.4.22

3.高煦之叛

案:明成祖崩后,有一事与太祖崩时最相类而其结果不同,即汉王高煦之叛是也。

《明史》一百十八《诸王传三·成祖诸子·汉王高煦传》:“汉王高煦,成祖第二子。(与仁宗及赵王高燧同为文皇后生。)性凶悍……不肯学,言动轻佻,为太祖所恶。及太祖崩,成祖遣仁宗及高煦入临京师。舅徐辉祖以其无赖,密戒之,不听。盗辉祖善马,径渡江驰归。途中辄杀民吏,至涿州又击杀驿丞,于是朝臣举以责燕。成祖起兵,仁宗居守,高煦从,尝为军锋……成祖屡濒于危而转败为功者,高煦力为多。成祖以为类己,高煦亦以此自负,恃功骄恣多不法。成祖即位,命将兵往开平(今察哈尔多伦)备边。时议建储,洪国公邱福、驸马王宁善高煦,时时称高煦功高,几夺嫡。永乐二年(1404)……封高煦汉王,国云南……不肯行……力请并其子归南京,成祖不得已,听之。请得天策卫为护卫,辄以唐太宗自比……高煦长七尺余,轻趫善骑射,两腋若龙鳞者数片。既负其雄武,又每从北征,在成祖左右,时媒孽东宫事……十三年五月改封青州,又不欲行,成祖始疑之……十四年(1416)十月……尽得其不法数十事,切责之,褫冠服,囚系西华门内,将废为庶人,仁宗涕泣力救……明年(1417)三月徙封乐安州……高煦至乐安怨望,异谋益急。仁宗数以书戒,不悛。成祖北征晏驾(1424)……高煦日遣人潜伺京师,幸有变。仁宗知之,顾益厚遇……未几(1425)仁宗崩,宣宗自南京奔丧。高煦谋伏兵邀于路,仓卒不果。及帝即位……凡有求请,皆曲徇其意。高煦益自肆。宣德元年(1426)八月遂反。遣其亲信枚青等潜至京师,约旧功臣为内应。英国公张辅执之以闻。时高煦已约山东都指挥靳荣等,又散弓刀旗帜于卫所,尽夺傍郡县畜马。 ( 立 五 军 ) 立五军:指挥王斌领前军,韦达左军,千户盛坚右军,知州朱恒后军,诸子各监一军,高煦自将中军。世子瞻坦居守……御史李浚以父丧家居,高煦招之,不从,变姓名,间道诣京师上变。帝犹不忍加兵,遣中官侯泰赐高煦书。 ( 以 夏 原 吉 为 奸 臣 ) 泰至,高煦……大言曰:‘……汝归报,急缚奸臣夏原吉等来,徐议我所欲。’……帝叹曰:‘汉王果反。’乃议遣阳武侯薛禄将兵往讨。 ( 亲 征 ) 大学士杨荣等劝帝亲征,帝是之……于是车驾发京师……帝曰‘……高煦外夸诈内实怯,临事狐疑不能断。今敢反者,轻朕年少新立,众心未附,不能亲征耳。今闻朕行,已胆落,敢出战乎?至即擒矣。’高煦初闻禄等将兵,攘臂大喜以为易与,及闻亲征始惧……前锋至乐安,高煦约诘旦出战,帝令大军蓐食兼行,驻跸乐安城北,壁其四门……城中人多欲执献高煦者,高煦大惧。乃密遣人诣行幄,愿假今夕诀妻子,即出归罪,帝许之。 ( 高 煦 降 ) 是夜,高煦尽焚兵器及通逆书。明日,帝移跸乐安城南。高煦将出城,王斌等力止曰:‘宁一战死,无为人擒。’高煦绐斌等复入宫,遂潜从间道出见帝,群臣请正典刑,不允……废高煦父子为庶人,筑室西安门内锢之……天津、青州、沧州、山西诸都督指挥约举城应者,事觉相继诛,凡六百四十余人……死戍边者一千五百余人,编边氓者七百二十人。帝制《东征记》以示群臣。”

案:明成祖永乐十八年九月丁亥诏,自明年改京师为南京,北京为京师。

乐安今山东惠民县,在北京之东,故曰东征。

八、海外贸易

1.明代海禁

《明太祖实录》七十,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庚辰朔,丙戊,“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12/70/4)

又,“乙未,上谕大都督府臣曰:‘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尝禁其往来。近闻福建兴化卫指挥李兴、李春私遣人出海行贾,则濒海军卫岂无知彼所为者乎?苟不禁戒则人皆惑利而陷于刑宪矣。尔其遣人谕之,有犯者论如律。’”(12/70/8)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三十九洪武十四年(1381)十月壬子朔,“己巳,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20/139/8)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二,洪武三十年(1397)四月癸未朔,乙酉,“申禁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32/252/3)

2.明初海禁的原因

《明太祖实录》二一九,洪武二十五年七月,“己酉,两浙运司言:‘商人赴温州各场支盐者,必经涉海洋,然著令军民不得乘船出海,故所司一概禁之。商人给盐不便。’上曰:‘海滨之人,多连结岛夷为盗,故禁出海,若商人支盐,何禁耶?’命兵部移文谕之”。(28/219/4)

1957.3.14

3.市舶

《明史》八十一《食货志五·市舶》:“明初,东有马市,西有茶市,皆以驭边省戍守费。海外诸国入贡,许附载方物与中国贸易,因设市舶司,置提举官以领之,所以通夷情,抑奸商,俾法禁有所施,因以消其衅隙也。洪武初,设于太仓黄渡,寻罢。复设于宁波、泉州、广州。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西洋诸国。琉球、占城诸国皆恭顺,任其时至入贡。惟日本叛服不常,故独限其期为十年,人数为二百,舟为二艘……永乐初……有司请征其税……不听。三年(1405),以诸番贡使益多,乃置驿于福建、浙江、广州三市舶司以馆之。福建曰来远,浙江曰安远,广东曰怀远。寻设交址云南市舶提举司,接西南诸国朝贡者。”

4.明代漳州万历间开市舶

《春明梦余录》四十二,兵部闽省海贼引给事中傅元初论开洋禁疏:“万历年间,开洋市于漳州府海澄县之月港,一年得税二万有余两,以充闽中兵饷。”(33—34页)

又,“今日开洋之议,洋税给引,或仍于海澄县之月港,或开于同安县之中左所,出有定引,归有定澳,不许窜匿他泊”。(36页)

又,“有宋之季,市舶司实置在泉州,载在旧制可考,其时郡守诸臣有为海舶祈风之诗,此亦前事之可据者。广东香山澳亦见有税额,闽广一体耳,此非臣一人之言,实闽省之公言也”。(37页)

5.六国马头

《今言类编》卷四:“洪武初设太仓黄渡市舶司,至今称六国马头,寻以海夷黠勿令近京师遂罢之。已复故于宁波、泉州、广州,七年九月又罢。后乃复设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属吏目一人,驿丞一人,三提举司皆然。”(297页)

29.12.20

6.中官使外域洪武时已有之

《明史》三二四《外国·真腊传》:“(洪武)十六年(1383)……复遣使赐织金文绮三十二,磁器万九千,其王遣使来贡。十九年(1386)遣行人刘敏、唐敬偕中官赍磁器往赐。明年(唐)敬等还。王遣使贡象五十九、香六万斤。”(12—13页)

又《暹罗传》:“(洪武)二十八年(1395),(暹罗王世子)昭录群膺遣使朝贡,且告父丧,命中官赵达等往祭。”“(永乐元年,1403,九月)命中官李兴等赍敕劳赐其王。其文武诸臣并有赐。”(16页)

1953.4.10

7.明遣中官使外域

“永乐元年(1403),遣中官侯显等使外域。帝闻乌斯藏僧哈里玛(或作哈立麻)善幻化,欲致一见,因通迤西诸番命显赍书币往递,选壮士健马护行。未几又遣马彬使爪哇、苏门答剌诸国;李兴使暹罗;尹庆使满剌加、柯枝诸国。于是中官衔命异域者纷纷四出。”《侯显传》附《明史》三百四《郑和传》。

《明史·侯显传》:“元年(一次)四月奉使,陆行数万里,至四年(1406)十二月始与其僧偕来……十一年(1413,二次)春复奉命赐西番尼八剌、地涌塔二国,……十三年(1415,三次)七月帝欲通榜葛剌诸国,复命显率舟师以行,其国即东印度之地……榜葛剌之西有国曰诏纳朴儿者,地居五印度中,古佛国也,侵榜葛剌。赛佛丁告于朝,十八年(1420,四次)九月命显往宣谕,赐金币,遂罢兵。宣德二年(1427,五次)二月复使显赐诸番,遍历乌斯藏……诸国而还。”

《明史》三百四《郑和传》:“当成祖时,锐意通四夷,奉使多用中贵。西洋则和、景弘,西域则李达,迤北则海童,而西番则率使侯显。”

8.太监使国外者

1953.4.10

9.郑和家世

云南昆阳县城西一里有‘故马公墓志铭’为郑和之父葬碑,文曰:“公字哈只,姓马氏,世为云南昆阳州人。祖拜颜妣马氏,父哈只,母温氏。……娶温氏有妇德,子男二人,长文铭,次和,女四人。和自幼有材志,事今天子赐姓郑,为内宫太监。……永乐三年端阳日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左春坊大学士李至刚撰。”(至刚名钢,以字行,华亭人。《明史》有传)

案:见夏光祖《元代云南史地丛考》,204页(中华书局),又见袁嘉谷《滇绎》。

依回教例凡朝天方归者称“哈只(haji,巡礼人)”,犹言师尊也。

10.郑和使西洋

《明史》三百四《宦官传·郑和传》:“郑和,云南人,世所谓三保太监者也。初事燕王于藩邸,从起兵有功,累擢太监。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 第 一 次 )永乐三年(1405)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多赍金币,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广十八丈者六十二。自苏州刘家河泛海至福建,复自福建五虎门扬帆,首达占城,以次遍历诸番国,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不服则以武慑之。五年(1407)九月,和等还国……帝大悦,爵赏有差…… ( 二 次 ) 六年(1401)九月再往锡兰山。国王亚烈苦柰儿诱和至国中……劫和舟……大破之。九年六月献俘于朝。帝赦不诛,释归国…… ( 三 次 ) 十年(1412)十一月复命和等往使,至苏门答剌……以十三年七月还朝。……十四年(1416)冬,满剌加、古里等十九国咸遣使朝贡,辞还。 ( 四 次 ) 复命和等偕往,赐其君长。十七年(1419)七月还。 ( 五 次 ) 十九年(1421)春复往,明年八月还。 ( 六 次 ) 二十二年(1424)正月,旧港酋长施济孙请袭宣慰使职,和赍敕印往赐之。比还,而成祖已晏驾…… ( 七 次 ) 宣德五年(1430)六月,帝以践阼岁久,而诸番国远者犹未朝贡,于是和、景弘复奉命历忽鲁谟斯等十七国而还。和经事三朝,先后七奉使,所历……凡三十余国,所取无名宝物,不可胜计,而中国耗废亦不赀。”

又,“当成祖时,锐意通四夷,奉使多用中贵。西洋则和、景弘,西域则李达,迤北则海童,而西番则率使侯显”。

案:冯承钧《星槎胜览校注序》考订郑和七次下西洋年月为下:

一次 永乐三年(1405) 六月往 五年九月回

二次 五年(1407) 九月十三日往 七年回(据碑刻及《七修类稿》)

三次 七年(1409) 九年

四次 十一年(1413) 十三年

五次 十五年(1417)

六次 十九年(1421)

七次 宣德五年(1430) 闰十二月六日 八年七月六日

永乐二十二年(1424)正月一次(《明史》本传第六次)不见于《明史》本纪及碑文。此次疑和未行,或未至印度洋。

参考:

《娄东刘家港天妃宫石刻通番事绩记》,钱谷《吴都文粹续集》卷二十八。

《福建长乐南山塔寺石刻天妃灵应记》。——拓本

郑晓《皇明大政记》。

郑晓《皇明四夷考》。

黄省曾《西洋朝贡典录》。

郎瑛《七修类稿》。

巩珍《西洋番国志》(珍曾随和出使)。

费信《星槎胜览》,冯承钧有校注,商务出版。

马欢《瀛涯胜览》,冯承钧有校注,商务出版。

伯希和《郑和下西洋考》,冯承钧译,商务出版。伯希和(paul pelliot),原著法文原名“十五世纪初年中国人的伟大海上旅行”。

云南昆阳《故马公墓志铭》——拓本,夏光南《元代云南史地丛考》,201页,《滇绎》。

11.郑和七次下西洋两说

《明史》本传第六次,冯考无之。冯考第三次,《明史》本传无之。

12.郑和下西洋之年月与国度

自永乐三年六月(1405)第一次往。

宣德八年七月(1433)第七次归。

《星槎胜览前集》22国,《后集》23国。

13.宣德时下西洋的日程

《纪录汇编》卷二百二祝允明《前闻记》,有“下西洋”一条,载宣德五年闰十二月下西洋日程,惜未录当时题本。(36—38页)

14.郑和下西洋之原因

向达:《试说郑和》,《史学周刊》四十三期。

十四世纪中亚察合台汗国出了帖木儿,于1370自称成吉思汗的继承人,察合台汗国的君主,一三八七年(洪武二十年)向中国进贡,一三九五年(洪武二十八年)明太祖派给事中傅安使帖木儿帝国责其入贡。一四〇四年,帖木儿与中国宣布断绝关系(杨涤新泽克拉维约《使东记》,193—194页),甚者传其欲征中国(布哇著、冯承钧译《帖木儿帝国》,57页)。大军四五十万于十一月进兵,一四〇五年二月十八日帖木儿死。帖木儿三十多年的威望震动欧亚,明朝不会不知道。郑和是在这种条件下出发的。郑和第一次去是在一四〇五年。

15.使西域记

《今言类编》卷四:“永乐七年(己丑),遣太监郑和、王景弘、侯显率官兵三万下西洋。凡西洋功次,即非斩首,选法不得减革。永乐十三年(乙未),行在吏部员外郎陈诚上《使西域记》,凡十七国。”(251页)

29.12.20

16.贡期

琉球,“二年一贡,毋过百人”。(《明史》三二三,6页)后改十年,天启二年改五年。

日本,“永乐初,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卷322,7页)

安南,“(洪武七年,1374)请贡期,诏三年一贡”。(321卷,2页)“且定使者毋过三四人。”(321,3页)

占城,“(洪武二年,1369)自后或比岁贡,或间岁,或一岁再贡”。(324,1页)

朝鲜,三年一贡。(324,15页)

案:其余诸国多为三年一贡,如暹罗等。

17.中国人的海外贸易

《明史》三二三《外国·吕宋传》:“吕宋居南海中,去漳州甚近。……先是(谓万历时佛郎机入据吕宋之前)闽人以其地近,且饶富,商贩者至数万人,往往久居不返,至长子孙。”万历时奸宄蜂起言利,有阎应龙、张嶷言吕宋产金,帝派人与张嶷往觇,引起误会,发生大屠杀,死者二万五千余人,事在万历三十至三十二年(1602—1604)。

又《合猫里传》:“合猫里,海中小国也……华人入其国,不敢欺凌,市法最平,故华人为之语曰:‘若要富,须往猫里务。’后以海盗‘礁老’掠劫故,往者少。”

《明史》三二三《外国·美洛居传》:“美洛居,俗讹为米六合,居东海中,颇称饶富……地有香山,雨后香堕,沿流满地……东洋不产丁香,独此地有之,可以辟邪,故华人多市易。”(15页)万历后红毛与佛郎机争其地,华人曾为调解,“令各罢兵,分国中万老高山为界,山以北属红毛番,南属佛郎机,始稍休息,而美洛居竟为两国所分”。

又《沙瑶传》:“皆与吕宋近……物产甚薄,华人商其地,所携仅磁器、锅釜之类,重者至布而止。”(16页)

《明史》三二三《鸡笼传》(即台湾):“其外名淡水洋。嘉靖末,倭寇扰闽,大将戚继光败之,倭遁居于此,其党林道乾从之。已,道乾惧为倭所并,又惧官军追击,扬帆直抵浡泥,攘其边地以居,号道乾港。而鸡笼遭倭焚掠,国遂残破。”(17页)

又,“自鸡笼淡水至福州港口,五更可达;自台湾至澎湖屿,四更可达;自澎湖至金门,七更可达;东北至日本,七十更可达;南至吕宋,六十更可达。盖海道不可以里计,舟人分一昼夜为十更,故以更计道里云”。(18页)

又《婆罗传》:“婆罗,又名文莱,东洋尽处,西洋所自起也……万历时,为王者闽人也。或言郑和使婆罗,有闽人从之,因留居其地,其后人竟据其国而王之。邸旁有中国碑。”(18—19页)“厥贡:玳瑁、玛瑙、碑石渠珠、白焦布、花焦布、降真香、黄腊、黑小厮。”(18—19页)

《明史》三二三《外国·麻叶瓮传》:“在西南海中……交栏山甚高广,饶竹木。元史弼、高兴伐爪哇,遭风至此山下,舟多坏,乃登山伐木重造,遂破爪哇。其病卒百余,留养不归,后益蕃衍,故其地多华人。”(19页)

又《古麻剌朗传》:“东南海中小国也。永乐十五年(1417)九月遣中官张谦赍敕抚谕其王。”(19页)

又《文郎马神传》:“初用蕉叶为食器,后与华人市,渐用磁器。尤好磁瓮,画龙其外,死则贮瓮中以葬。”“所产有犀牛、孔雀、鹦鹉、沙金、鹤顶、降香、蜡、藤席、萪藤、筚拨、血竭、肉荳蔻、獐皮诸物。”(21页)

《明史》三二四《暹罗传》:“其贡物有象、象牙、犀角……(案:中列药材硫黄等甚多)……及撒哈剌、西洋诸布。其国有三宝庙,祀中官郑和。”(20页)

又《爪哇传》:“人有三种:华人流寓者服食鲜华,他国贾人居久者亦尚雅洁,其本国人最污秽……万历时红毛番(荷兰)筑土库于大涧东,佛郎机筑于大涧西,岁岁互市,中国商旅亦往来不绝。其国有新村,最号饶富,中华及诸番商舶辐辏其地,宝货填溢,其村主即广东人。永乐九年(1411)自遣使表贡方物。”

《明史》三二四《三佛齐传》:“洪武三十年(1397)时爪哇已破三佛齐,据其国,改其名曰旧港,三佛齐遂亡。国中大乱,爪哇亦不能尽有其地,华人流寓其地者往往起而据之。( 梁 道 明 )有梁道明者,广州南海县人,久居其国,闽粤军民泛海从之者数千家,推道明为首,雄视一方。会指挥孙铉使海外,遇其子,挟与俱来。永乐三年,成祖以行人谭胜受与道明同邑,命偕千户杨信等赍敕招之,(梁)道明及其党郑伯可随入朝,贡方物,受赐而还。 ( 陈 祖 义 ) (永乐)四年(1406)旧港头目陈祖义遣子(陈)士良,(梁)道明遣从子(梁)观政并来朝。(陈)祖义,亦广东人,虽朝贡而为盗海上,贡使往来者苦之。五年(1407)郑和自西洋还,遣人招谕之。(陈)祖义诈降,潜谋邀劫。 ( 施 进 卿 ) 有施进卿者告于和。祖义来袭被擒,献于朝,伏诛。时(施)进卿适遣婿邱彦诚朝贡,命设旧港宣慰司,以施进卿为使,锡诰印及冠带。自是屡入贡。然(施)进卿虽受朝命,犹服属爪哇,其地狭小,非故时三佛齐比也。二十二年(1474)(施)进卿子济孙告父讣,乞嗣职,许之…… ( 张 琏 ) 嘉靖末,广东大盗张琏作乱,官军已报克获。万历五年商人诣旧港者,见(张)琏列肆为蕃舶长,漳、泉人多附之。犹中国市舶官云。其地……在爪哇之西。”

案:三佛齐在苏门答腊东部,即巴邻旁palembang,或译渤淋邦。

《明史》三二五《外国·渤泥传》:“漳州人张姓者,初为其国那督,华言尊官也……(万历)其后虽不复朝贡,而商人往来不绝。国统十四州,在旧港之西……初属爪哇,后属暹罗,改名大泥。华人多流寓其地。嘉靖末,闽、粤海寇遗孽逋逃至此,积二千余人。万历时,红毛蕃强商其境,筑土库以居……”(5—6页)

案:浡泥为今马来半岛之巴大尼patani或译巴大年、大泥。或以为婆罗洲,非。

《明史》三二四《外国·暹罗传》:“(成化十七年,1481)先是,汀州人谢文彬,以贩监下海,飘入其国,仕至坤岳,犹天朝学士也。后充使来朝,贸易禁物,事觉下狱。”(18页)

《明史》三二五《外国·满剌加传》:“其自贩于中国者,则直达广东香山澳,接迹不绝云。”“民皆……身体黝黑,间有白者,唐人种也。”(10页)

《明史》三二四《外国·爪哇传》:“弘治十二年(1499),贡使遭风舟坏,止通事一舟达广东……自是贡使鲜有至者。”(23页)

《明史》三二五《外国·浡泥传》:“嘉靖九年(1530)给事中王希文言:‘暹罗、占城、琉球、爪哇、浡泥五国来贡,并道东莞,后因私携贾客,多绝其贡。正德间,佛郎机阑入流毒,概行屏绝。曾未几年,遽尔议复,损威已甚。’章下都察院,请悉遵旧制,毋许混冒。”(5页)

案:佛郎机franks,原指欧州拉丁民族,明人以指葡萄牙及西班牙人。后以葡萄牙枪炮入中国,遂以名枪炮。

1953.4.10

18.从古籍看华侨

明费信《星槎胜览》,正统元年(1436),《纪录汇编》卷六十一。

真腊国,“番人杀唐人则偿命,唐人杀番人则罚金”。(8页)

案:唐人指中国人,无华侨何来此制。

暹罗国,“遇中国男子甚爱之,必置酒饮待”。(8页)

“以海贝八代钱,每一万个准中统钞二十贯。”(9页)

案:此以元钞计值,可知元代中国钞券已入暹罗。

交栏山,“胡元时,命将高兴、史弼领兵万众驾巨舶征阇婆。因遭风至交栏山下……至今居民有中国人杂处,盖此时病卒百余留养不归,遂传育于此”。(9页)

旧港,“永乐十三年(1415)郑和等统舟往诸番国,海寇陈祖义等聚众于三佛齐国……”(12页)

明马欢《瀛涯胜览》,永乐十四年(1416)序,景泰二年(1451)作。记永乐十一年(1413)事,亦有十九年(1421)事(36页),《纪录汇编》卷六十二。

爪哇国,“中国历代铜钱通行使用,此处约千余家以上,皆头目为主,其间多有中国广东及漳州人流居”。(8页)

“于杜板(杜坂番名赌斑,地名也)投东行,半日许至厕材……盖因中国之人来此创居,遂名厕(原作“厮”,据上文改)材,至今财主广东人也。约有千余家。”(8—9页)

“稣卢马益番名稣儿把牙……其间亦有中国人。”(9页)

“国有三等人:一等回回……一等唐人,皆是广东漳泉等处人窜居此地……一等土人……”(10页)

旧港国,“旧港即古三佛齐国是也(亦曰“浡淋”即“palembang”,在苏门答腊东部)……国人多是广东漳、泉州人,逃居此地,人甚富饶,地土甚肥”。(13页)

“昔洪武年间,广东人陈祖善(“善”应作“义”)等全家逃于此处,充为头目,甚是豪横,凡有经过客人船只,辄便劫夺财物。至永乐五年(1407)朝廷差太监郑和……到此处,有施进卿者亦广东人也,来报陈祖义凶抢等情,被太监生擒陈祖义回朝伏诛。就赐施进卿冠带,论旧港为大头目,以主其地”。

1956.11.2

19.欧洲商人之东来

《马可波罗游记》对中国的描写,刺激了欧洲人对东方的热情,想要不通过土耳其、埃及等地而获得向东方贸易的其他道路,于是发生了领土获得热与探险热。(marco polo〔1254—1323〕)

十五世纪初年郑和七次下西洋,没有和西欧发生联系,也没有谈及说明,不但对欧洲所知很少,兴趣很低,而且可能完全没有。

1486年(成化二十二年)地亚士(bartholomea dias 1450?—1500)发现好望角。

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bus,1436—1506)1492年(孝宗弘治五年)横断大西洋至美洲的一个岛,又发见西印度群岛。未通东方。

1498年(弘治十一年)达伽玛(vasco da gama,1469?—1524)自葡萄牙经过好望角到达印度之西南沿海之calicut(今译卡利库特),是为欧人自海道至亚洲之始。但未达中国。

1505年(弘治十八年)葡萄牙人(葡萄牙,明人称之为佛郎机,盖franc之转)设印度总督于卧亚(goa),以之为中心经略印度。1511年(正德六年)占领满剌加(malacca)。

1516年(正德十一年,或谓在1514年)葡萄牙人perestrello始以悬葡旗之海船到达中国广东海岸。有的书未指明广东。

1517年(正德十二年)葡人peres率葡船马来船各四只至广东测量港湾,中国人曾予以接待,允其停泊上川岛(上川岛即今圣约翰爱兰)。有的书说是葡萄牙使节到中国。(《世界年表》〔三省堂〕如此说)

《明史》三二五《佛郎机传》则称,正德“十三年(1518)遣使臣加必丹末等贡方物请封,始知其名”。当是一事,但迟一年,姓名亦不同。

1521年(正德十六年),西班牙人到东方。在1521年(正德十六年)麦哲伦(fernando magellan 1480?—1521,原为葡萄牙人)环绕地球发现菲律宾群岛之时,隆庆四年(1570)遂占领之,以马尼剌malila为首府。1603年(万历三十一年)曾在马尼剌屠杀中国华侨。其后贸易复兴,与中国相往来。

和兰人1583年至日本,荷属东印度公司成立1602年。

和兰人于1619年(万历四十七年)在爪哇之巴达维亚batavia建立根据地,1624年(天启四年)侵略台湾。

以上据有高严《东洋史》参考书,641—644页。

中国在汉、唐都与西方有密切联系,但是间接的。在汉与罗马帝国之间有安息,在唐与拜占庭之间有大食。

在十三、十四世纪时由于西欧的经济发展与蒙古西征,打通中国与西欧直接交通大道。马可波罗东来。虽然为期很短,而且对于中国后来的历史发展没有多大影响,但说明中国与西欧之间建立经常联系的条件已成熟。

明初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扩大对外贸易,但是帖木儿切断了东西交通的陆路通道,于是海上交通大盛而有郑和下西洋之举。郑和下西洋又反转来刺激了中国东南区工商业的发展。英宗以后明国势趋向衰弱,未能引进大规模的国营海外贸易,但私营的海外贸易却日趋繁荣,不少华人移住南洋。

葡萄牙人之所以在殖民上占先,由于它的合适的地理位置,较早统一的王权等条件。

葡萄牙人首先占领满剌加,满剌加是中国藩属,位于印度洋和太平洋的交界海峡上,在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与古里同为远东香料贸易中心,中国西行商船以此为终点。

1511年(正德六年),葡萄牙人占领满剌加,满剌王派使至北京求救,明廷不理。

1517—1522年(正德十二至嘉靖元年),葡萄牙皮雷资(peres)使团来华,无结果。但中葡贸易曾一度繁荣。但是葡萄牙人与其说是商人,不如说是海盗。

1521年(正德十六年),明廷下令停止广东海舶贸易,葡人被逐。1522年(嘉靖元年)葡船队入寇,为明军击退。

1530年(嘉靖九年),明廷恢复海舶贸易,但仍不准葡人进入广州。葡人乃进行走私活动。

1540年(嘉靖十九年),日葡通商开始,葡人走私乃及宁波。1548年(嘉靖二十七年)浙江巡抚朱纨严海禁,曾击葡人于双屿,次年1549(嘉靖二十八年)又杀一批葡走私商人。

1554年(嘉靖三十三年),葡人借口遇风暴,得明官汪柏允许上岸,晒货物,遂得登陆入澳门。

案:澳门即濠镜澳,1557年(嘉靖三十六年)葡人以之为通商地,1566年(四十五年)以每年二万金租借之。但《明史》325以为在嘉靖十四年(1535)。

日本书:在1570年(隆庆四年),西班牙占菲律宾,目的不仅在菲律宾,而且想夺取香料群岛(摩鹿加群岛)并向中国侵略。中国华侨在菲律宾人甚多,因此与西人发生矛盾。1574年(万历三年)西班牙击破华侨林凤军队,明廷不救,反认为林等是亡命,是海盗。

1580年(万历八年),葡萄牙及其殖民地并入西班牙,在菲律宾之西班牙人建议派大军占领中国东南沿海。但当时英国渐起,1588年(万历十六年),西班牙的“无敌船队”覆没,海上霸权已失,无力派大军东来。其时西班牙在菲律宾地位也很危险。

1624年(天启四年),西人被逐出日本,1626年(天启六年),遂占台湾北部。欲以之为对华贸易基地,但终抵不过和兰人的竞争。当时西班牙因经济困难,曾在本部和殖民地大行加税,引起许多起义。1639年(崇祯十二年),菲律宾华侨曾因反对加税遭到镇压,死二万二千人。明廷亦无余力援助华侨。

1640年(崇祯十三年),葡萄牙脱离西班牙独立,澳门也与菲律宾断绝关系。1642年(崇祯十五年),和兰人夺西班牙人在台湾北部之根据地,西班牙在远东势力大减,已非欧洲强国矣。

和兰商人与葡萄牙、西班牙人不同之处,在于和兰的远东贸易纯属私人企业,因之也决定了其殖民政策中商业利益居压倒一切地位。《资本论》一卷:“荷商(十七世纪资本主义的标本国家)(949页),‘标本’应译作‘典型’。”又:“荷兰殖民经济的历史发展展示了一幅背景,贿赂、杀戮和卑鄙行为的无法比拟的图画。”(952页)

1602年(万历三十年),和属东印度公司建成,欲夺取印度尼西亚诸岛作远东贸易基地,1619年(万历四十七年),建巴达维亚城。

1601年、1603年(万历二十九、三十一年),和兰船队两次进攻澳门,欲占之为对华贸易基地,为葡人所阻。

1604年(万历三十二年)和兰船队据澎湖,欲通过福建太监高寀得明廷允许通商,未成。1622年(天启二年),大举进攻澳门失败,又往澎湖,为明军击退。乃进占台湾。

和兰在台湾38年(1624—1661,天启四年至顺治十八年)。先只占南部,1630年、1633年、1639年(崇祯三年、六年、十二年),华侨郑芝龙三次打败和兰人,和兰人乃不敢侵扰中国海岸。(十七世纪中叶和兰代替葡萄牙成为远东贸易盟主)

1640年和兰人占满剌加和台湾北部之西班牙人属地,而统治了台湾全岛。1648年(顺治五年)以后和兰日衰,英国人开始与和兰竞争,结果引起战争,和兰战败。(十七、十八世纪殖民强国为荷、英、法)

英国在十七世纪初,虽然海上事业发展,但在远东贸易远不如和兰。1600成立英属东印度公司,只有商业机能,没有武装部队,因此竞争不过和兰。

1637年(崇祯十年),东印度公司代表威德尔率船四只,炮轰虎门,要求通市。明廷不许,无所获而去,是为英国人第一次到中国。

以上据张轶东《欧亚新航线的发现与中国》。

195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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