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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之争

8 随想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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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thoughts

乍一看,没有什么比这更显而易见:宗教人士(religious persons)应当关怀病人;或许除了教堂,再没有基督教建筑比基督教医院更无须辩解(self-explanatory)。可是再一想,此事与基督教的潜在悖论相关,与基督教值得庆幸的两面性有关。要是我们任何人现在是初次接触基督教,都会对此悖论感同身受。

我们假定,此人一开始观察到的基督徒行为,都在某种意义上指向当下世界(this present world)。他会发现,仅仅作为一个历史事实,这一宗教就曾保存了那经历了罗马帝国陷落的世俗文明;正因为它,欧洲在那些峥嵘岁月里,拯救了文明的农业、建筑、法律和教养本身。他还会发现,正是同一宗教,曾一直医治病人关怀穷人;发现它与其他任何宗教不同,它祝福婚姻;发现与它为邻,艺术与哲学往往走向繁荣。一言以蔽之,它要么一直在做俗世人道主义(secular humanitarianism)责成去做的全部事务,要么因没有去做而羞愧难当心生悔改。要是我们的问询者(enquirer)到此停止,那么他为基督教归类就毫无困难——在“伟大宗教”之地图上,给它一个位置。显而易见(他可能会说),这是一种入世宗教(the world-affirming religions),类似儒家,或者像伟大的美索不达米亚城邦中的农业宗教。

要是我们的问询者(他极有可能这样),以相当不同的一系列基督教现象开始,又会如何?他会注意到,在所有的基督教艺术中,核心形象(the central image)都是被慢慢折磨致死的“人”;折磨祂的刑具,则是遍布世界的此信仰之象征(the world-wide symbol);殉道(martyrdom)几乎是独属基督徒的行为;我们的日历布满了斋戒和飨宴;我们不仅冥思自身之可朽,也冥思整个宇宙之可朽;基督教吩咐我们,将自己的全部珍宝寄托在另一世界; 甚至对整个自然秩序的某种轻蔑( centemptus mundi ),有时也被看作是一种基督教德性。在此,假如他只知道这些,他又会发现,给基督教归类轻而易举。可是这一次,他会将它归为出世宗教(the world-denying religions)。它将与佛教同处一室。

两个结论都正当,要是一个人只知道摆在面前的这半或那半证据的话。当他将两半合在一起,就会看到基督教正好打破了他的归类企图——这时,他才第一次知道,他面对的是什么。我想,他会感到迷惑。

绝大多数读到此页的人,极有可能终生都是基督徒。要是这样的话,他们或许会发觉,难以对我所提及的迷惑保持同情。对于基督徒,对他们信仰的两面性的这一解释,看起来显而易见。他们居住在一个有层级的或尊卑有序的宇宙之中,任何事物在其中都有一个位置,而且任何事物都应各当其位。超自然高于自然,二者各有其位置;恰如人高于犬,但犬自有其位置。因而,我们一点也不感到惊诧的是,虽然治病与扶贫不比灵魂救赎重要(有时候,只能二择一),但它们却极为重要。因为上帝创造了自然——出于祂的爱与大手笔(artistry)而发明了它——因而它要求我们的敬意;又因为它只是受造而不是祂,从另一视点来看,它又不大重要。再加上,因为自然,尤其是人性(human nature)已经堕落,它必须得到纠正,其中的恶必须得到约制。可是,其本质则是好的;纠正就不同于摩尼教的否弃(repudiation) 或斯多葛学派的超然(superiority)。因而在真正的基督教苦行主义中,又有着对所拒斥之物的一种尊重。这一点,我想在异教苦行主义中从未有过。婚姻是好事,尽管对我不是;酒是好东西,尽管我不可饮酒;飨宴是好事,尽管我们今日斋戒。

我想我们会发现,这一态度在逻辑上依赖于创世教义和堕落教义。 在异教信仰中,可以找到堕落教义的一些模糊轮廓;但是,我们震惊地发现,在基督信仰之外,真正的创世教义何其稀缺——我拿不准我们曾经发现过。 在多神论(polytheism) 中,诸神通常是某一现存宇宙的产物——济慈的《海披里安》,作为异教神谱之图解,即便细节上有失准确,精神上却大致不差。在泛神论(pantheism) 中,宇宙永远不是上帝的造物,而是一种散发(an emanation),是从祂渗漏出来的某种东西(something that oozes out of him);或者是一种表象(an appearance),是祂在我们眼中的样子,而实际上并非如此;甚至是袭来的一阵无法治愈的精神分裂症,祂也因此苦不堪言。多神论终究通常是天性崇拜(nature-worship),泛神论终究通常是与天性为敌。二者都不会听任你同时 既 乐享早餐 又 节制你的无度食欲——更不用说节制你当前看来乃属无邪的食欲,以防它们变得无度。

卢尔德医院(lourdes hospital)每日在做的事情,二者都不会任你去做:终日与死亡搏斗,其认真、熟练与镇定,与世俗人道主义者无异;同时又时刻知道,且不说好歹,世俗人道主义者从未梦见的某些事情。既然知道我们的一切真正寄托(real investments)都在坟墓另一边(beyond the grave),与那些追求所谓“高妙”(higher thought)并口称“死不算什么”的人相比,我们本就更不关心俗世;但是我们“心不狂傲”, 我们所跟从的那一位,站在拉撒路的坟前哭了 ——当然不是因为马利亚和马大哀哭祂才伤心,也不是因为他们信心太小(尽管有人这样解读)祂才伤怀,而是因为死亡。这一罪罚,在祂眼中比我们看得更为可怕。祂身为神所创造的自然,祂身为人所担荷的(assumed)自然,此时在祂面前丑态毕露:臭气熏天,成了虫豸的食物。尽管祂马上会令其复苏,但祂仍为这一耻辱而流泪;且容我在此引用一位我引为知交的作家的话:“对于死亡,我是羞耻甚于恐惧。” 说到这里,又将我们带回那个悖论。所有人之中,我们基督徒最盼望死;可是,没有任何事情能让我们容忍死亡——至少受不了其 不自然 ( unnaturalness )。我们知道,我们并非为死而造;我们也知道,它作为不速之客,如何侵入我们的命运;我们还知道,是谁打败了它。由于我们的主复活了,我们得知,在一个层面上,它是个已被解除武装的敌人;可是,由于我们知道,自然层面(the natural level)也是上帝之创造,我们必须不停地与损害自然之死亡作战,恰如我们必须不停地与玷污了自然的其他东西作战,诸如痛苦与贫穷、异教信仰与无知。正因为在这世界之外,我们另有所爱,故而比起那些不知另有天地的人,我们甚至爱这世界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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