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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长孺回忆录

七、记殊胜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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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胜寺宋代古刹,蔡京命名[1]。其建置及累代重修因缘,具见于《吴江县志》及《平望镇志》、《百城烟水》等书,不悉记。寺址本甚大,东至市河,南临莺脰湖,北及西环以水曰寺浜。太平军守平望,曾于寺门前架砲,其初至时似尚未毁,后遂为废墟。大殿之后有银杏树一株,数百年物也,数人围之不尽,相传宋时所植。疑寺之毁非以火,若大殿、后殿遭焚,树安能活?

余儿时[2],我家东墙外皆寺之废墟也,命之为殊胜寺场,时有江湖卖艺者于此作场。大殿遗址存三世佛石台,其西已为镇之积谷仓,积谷以备荒年。有屋数楹,里人范子龙书“民莫不穀”额。清末积谷仓久废,仍为乡董治事之所;国民党时,为区公所。积谷仓之北则为平望女子小学校。大殿遗址缭以垣,谋去佛台,寺僧与乡董争之,以为古迹不可毁,故至今尚存。后殿之址赁之黎里鲍姓所设之达盛酱园。达盛所制之酱黄瓜及他酱菜、辣酱,以味美著称,即以银杏为商标。达盛东边之墙即筑于树根上。大殿南为天王殿,置金刚之四石座尚存。东为僧房,并赁为香作坊,旧时辄见于金刚石座上曝所制香。天王殿遗址之西为一木作。木作之南为闵家薄荷糕肆。薄荷糕洁白如霜,昔人有诗咏之。天王殿南有池,跨以桥,其南则门也。光绪间一游方僧募捐重建山门三楹,塑哼哈二将像。殊胜寺非十方丛林,寺僧每鬻贫家子为徒,幼为沙弥,长而剃度,师徒相传,各有房分,共推一长老主寺事[3]。游方僧既修山门[4],寺僧惧且据寺产[5],谋逐之。寺僧与里人习熟,助之诉于县,竟逐游方僧去[6]。然寺僧竟不能重建,遂长为废墟。寺僧皆食肉饮酒,或于屠肆市肉,携之过市,无非之者[7]。

寺之东为市河,市河有桥曰泰通桥,傍桥一佛堂供石观音,盖本古造像,香火甚盛,亦殊胜寺僧主之。观音堂甚隘,其后为僧舍,甚幽閟。自泰通桥而西为扇子街[8],街南旧亦寺之南垣,余儿时所见已尽为市舍民房,盖寺僧鬻之。街南亦皆市肆,临莺脰湖,疑兵燹前已然。扇子街之东端即山门[9],东偏一楹,有冬菜肆,西偏则为文乐园茶肆,则赁之寺僧。又西稍南为西塘街,有屋曰斋僧堂,则本寺斋僧之所也,民国后为商会。旁在寺浜[10],兵燹后所建,闻旧为某姓当铺基,盖亦久非寺产矣。我家后园地则购之寺僧。园门外有隙地,数武为小道,道南即为僧舍。然此隙地为道观所有,观已无存,有道士一人居于园墙之西小屋,旁为斋僧堂之后门。道士所居东为我家后园[11],西为斋僧堂及木作,皆殊胜之地。隙地之南为僧舍,而隙地斗入僧舍与后园之中,隔寺产为二,不知何以如此。余阅旧志及《百城烟水》,谓殊胜寺之西为道观,则斋僧堂亦本道观地也,然堂相传为斋僧,必非观所有。凡此均不可解。始辟此园,欲展园至道旁,询之寺僧,则曰此道士所有。询之道士,道士不欲售,乃赁此隙地,于门外植柳五株。我父始集唐人诗为门联曰:“门前学种先生柳(王维句),日暮聊为梁父吟(杜甫句)。”[12]继以为下句为杜陵过武侯祠诗中句,嫌于僭妄,虽倩蒋孟蘋表伯书之,不敢刊木悬之。

银杏树解放后犹在[13],“文革”时被斫作薪。余于一九八五年返里[14],银杏无存,而酱园犹在,四天王之石座亦夷为平地[15],唯大殿之佛座如故。

* * *

[1] “京命”二字原重叠。

[2] “余儿时”三字干写,据印痕补。

[3] “寺事”二字干写,据印痕残笔补。

[4] “山”字干写,据印痕残笔补。

[5] “寺”字干写,据印痕残笔补。“僧”原作“僧僧”,衍一“僧”字,径删。

[6] “竟逐”二字干写,据印痕残笔补。

[7] “寺僧皆食肉饮酒”至“无非之者”一句,原写于纸端,为后补者,兹据内容移置此处。

[8] “通”原作“通通”,后一“通”字有圈涂痕迹,知为衍字,径删。

[9] “子”原作“之”,笔误径改。

[10] “旁”为补写字,左侧原写“我家”二字,“家”被圈涂,疑先生初欲写“我家后园地”(见下文),圈涂而改写此句,“我”字漏圈涂,不录。

[11] “为”字原被圈涂,右补“西”字,与前“小屋”重叠。按下句始言“西为”云云,此处应言“东为”云云,无“为”不成文,故保留“为”字,“西”字不录。

[12] 按此联甚有名,或作梁启超集,题北京袁崇焕祠者;或作古直集,题庐山葛陶斋门者。

[13] “树”原作“树树”,衍一“树”字,径删。“解放”二字干写,据印痕残笔补。“犹”原作“尤”,笔误径改。

[14] “于”字干写,据印痕残笔补。

[15] “平”字干写,据印痕残笔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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