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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通论

七 明顾亭林《日知录》论诗文十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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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须有益于天下  文之不可绝于天地间者,曰:明道也,记政事也,察民隐也,乐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于天下,有益于将来,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若夫怪力乱神之事,无稽之言,剿袭之说,谀佞之文,若此者,有损于己,无益于人,多一篇,多一篇之损矣。

先生与友人书曰:“孔子之删述六经,即伊尹、太公救民于水火之心,而今之注虫鱼、命草木者,皆不足以语此也。故曰:‘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夫《春秋》之作,言焉而已。而谓之行事者,天下后世用以治人之书,将欲谓之空言而不可也!愚不揣有见于是,故凡文之不关于六经之指、当世之务者,一切不为。而既以明道救人,则于当今之所通患,而未尝专指其人者,亦遂不敢以避也。”

文人摹仿之病  近代文章之病,全在摹仿。即使逼肖古人,已非极诣,况遗其神理而得其皮毛者乎?且古人作文,时有利钝。梁简文《与湘东王书》云:“今人有效谢康乐、裴鸿胪文者,学谢,则不届其精华,但得其冗长;师裴,则蔑弃其所长,惟得其所短。”宋苏子瞻云:“今人学杜甫诗,得其粗俗而已。”金元裕之诗云:“少陵自有连城璧,争奈微之识碔砆。”夫文章一道,犹儒者之末事,乃欲如陆士衡所谓“谢朝华于已披,启夕秀于未振”者,今且未见其人,进此而窥著述之林,益难之矣! 效《楚辞》者必不如《楚辞》,效《七发》者必不如《七发》。盖其意中先有一人在前,既恐失之,而其笔力复不能自遂,此寿陵余子学步邯郸之说也。 洪氏《容斋随笔》曰:“枚乘作《七发》,创意造端,丽辞谀旨,上薄骚些,故为可喜。其后继之者,如傅毅《七激》、张衡《七辩》、崔骃《七依》、马融《七广》、曹植《七启》、王粲《七释》、张协《七命》之类,规仿太切,了无新意。傅元又集之以为《七林》,使人读未终篇,往往弃之几格。柳子厚《晋问》乃用其体,而超然别立机杼,激越清壮,汉晋诸文士之弊,于是一洗矣!东方朔《答客难》自是文中杰出,杨雄拟之为《解嘲》,尚有驰骋自得之妙。至于崔骃《达旨》、班固《宾戏》、张衡《应间》,皆章摹句写,其病与《七林》同。及韩退之《进学解》出,于是一洗矣!”其言甚当。然此以辞之工拙论尔,若其意,则总不能出于古人范围之外也。 《曲礼》之训:“毋剿说,毋雷同。”此古人立言之本。

文章繁简  韩文公作《樊宗师墓铭》曰:“维古于辞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贼。后皆指前公相袭,从汉迄今用一律。”此极中今人之病。若宗师之文,则惩时人之失而又失之者也。作书须注,此自秦汉以前可耳,若今日作书,而非注不可解,则是求简而得繁,两失之矣。子曰:“辞达而已矣。” 辞主乎达,不论繁与简也。繁简之论兴,而文亡矣。《史记》之繁处,必胜于《汉书》之简处。《新唐书》之简也,不简于事而简于文,其所以病也。 “时子因陈子而以告孟子。陈子以时子之言告孟子。”此不须重见而意已明。“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良人之所之也。’”“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悠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此必须重叠而情事乃尽。此孟子文章之妙。使入《新唐书》,于齐人,则必曰:“其妻疑而之。”于子产,则必曰:“校人出而笑之。”两言而已矣。是故辞主乎达,不主乎简。刘器之曰:“《新唐书》好简略其辞,故其辞多郁而不明。”此作史之病也。且文章岂有繁简邪?昔人之论谓“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若不出于自然,而有意于繁简,则失之矣。当日进《新唐书表》云:“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新唐书》所以不及古人者,其病正在此两句也! 《黄氏日钞》言:“苏子由《古史》改《史记》,多有不当。如《樗里子传》,《史记》曰:‘母,韩女也。樗里子滑稽多智。’《古史》曰:‘母韩女也,滑稽多智。’似以母为滑稽矣。然则樗里子三字,其可省乎?《甘茂传》,《史记》曰:‘甘茂者,下蔡人也。事下蔡史举,学百家之说。’《古史》曰:‘下蔡史举,学百家之说。’似史举自学百家矣。然则事之一字,其可省乎?以是知文不可以省字为工。字而可省,太史公省之久矣!”

文人求古之病  《后周书·柳虯传》:“时人论文体有今古之异。虯以为‘时有今古,非文有今古’。”此至当之论。夫今之不能为二汉,犹二汉之不能为《尚书》、《左氏》,乃剿取《史》、《汉》中文法以为古,甚者猎其一二字句,用之于文,殊为不称。 以今日之地为不古,而借古地名;以今日之官为不古,而借古官名;舍今日恒用之字而借古事之通用者,皆文人所以自盖其俚浅也。 《唐书》郑余庆奏议类用古语,如仰给县官马万蹄,有司不晓何等语,人訾其不适时。 宋陆务观《跋前汉通用古字韵》曰:“古人读书多,故作文时偶用一二古字,初不以为工,亦自不知孰为古、熟为今也。近时乃或钞掇《史》、《汉》中字入文辞中,自谓工妙,不知有笑之者。偶见此书,为之太息。书以为后生戒。” 元陶宗仪《辍耕录》曰:“凡书官衔,俱当从实,如廉访使、总管之类,若改之曰监司、太守,是乱其官制。久远莫可考矣。” 何孟春《余冬序录》曰:“今人称人姓,必易以世望,称官,必用前代职名,称府州县,必用前代郡邑名,欲以为异。不知文字间,著此何益于工拙?此不惟于理无取,且于事复有碍矣。李姓者称陇西公,杜曰京兆,王曰琅邪,郑曰荥阳,以一姓之望而概众人,可乎?此其失自唐五季间孙光宪辈始。《北梦琐言》称冯涓为长乐公,《冷斋夜话》称陶谷为五柳公,类以昔人之号而概同姓,尤是可鄙。官职郡邑之建置,代有沿革,今必用前代名号而称之,后将无所考焉!此所谓于理无取,而事复有碍者也。” 于慎行《笔尘》曰:“《史》、《汉》文字之佳,本自有在,非谓其官名地名之古也。今人慕其文之雅,往往取其官名地名以施于今,此应为古人笑也!《史》、《汉》之文,如欲复古,何不以三代官名施于当日,而但记其实邪?文之雅俗,固不在此,徒混淆失实,无以示远,大家不为也。予素不工文辞,无所模拟,至于名义之微,则不敢苟,寻常小作,或有迁就,金石之文,断不敢于官名、地名,以古易今。前辈名家,亦多如此。”

古人集中无冗复  古人之文,不特一篇之中无冗复也,一集之中亦无冗复。且如称人之善,见于祭文,则不复见于志,见于志,则不复见于他文。后之人,读其全集,可以互见也。又有互见于他人之文者,如欧阳公作《尹师鲁志》,不言近日古文自师鲁始,以为范公祭文已言之,可以互见,不必重出。盖欧阳公自信己与范公之文并可传于后世也,亦可见古人之重爱其言也。 刘梦得作《柳子厚文集序》曰:“凡子厚名氏与仕与年暨行己之大方,有退之之志若祭文在。”又可见古人不必其文之出于己也。

引古必用原文  凡引前人之言,必用原文。《水经注》引盛宏之《荆州记》曰:“江中有九十九州。楚谚云:‘洲不百,故不出王者。’桓元有问鼎之志,乃增一洲以充百数。僭号数旬,宗灭身屠。及其倾败,洲亦稍毁。今上在西,忽有一洲自生,沙流回薄,成不淹时。其后未几,龙飞江汉矣。”注乃北魏郦道元作,而记中所指今上,则为南宋文帝以宜都王即帝位之事,古人不以为嫌。

五经中多有用韵  古人之文,化工也,自然而合于音,则虽无韵之文,而往往有韵。苟其不然,则虽有韵之文,而时亦不用韵,终不以韵而害意也。三百篇之诗,有韵之文也,乃一章之中,有二三句不用韵者,如“瞻彼洛矣,维水泱泱”之类是矣。一篇之中,有全章不用韵者,如《思齐》之四章、五章,《召旻》之四章是矣。又有全篇无韵者,《周颂》、《清庙》、《维天之命》、《昊天有成命》、《时迈》、《武》诸篇是矣。说者以为当有余声。然以余声相协而不入正文,此则所谓不以韵而害意者也。孔子赞《易》十篇,其《彖》、《象》传、《杂卦》五篇用韵,然其中无韵者亦十之一;《文言》、《系辞》、《说卦》、《序卦》五篇不用韵,然亦间有一二,如“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此所谓化工之文,自然而合者,固未尝有心于用韵也。《尚书》之体本不用韵,而《大禹谟》:“帝德广运,乃圣乃神,乃武乃文。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伊训》:“圣谟洋洋,嘉言孔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尔惟德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德罔大,坠厥宗。”《太誓》:“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取彼凶残,我伐用张,于汤有光。”《洪范》:“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皆用韵。又如《曲礼》:“行,前朱鸟而后元武,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急缮其怒。”《礼运》:“元酒在室,醴泉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1]钟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是谓承天之祜。”《乐记》:“夫古者天地顺而四时当,民有德而五谷昌,疾疢不作而无妖祥,此之谓大当。然后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中庸》:“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孟子》:“师行而粮食,饥者弗食,劳者弗息。睊睊胥谗,民乃作慝。方命虐民,饮食若流。流连荒亡,为诸侯忧。”凡此之类,在秦汉以前,诸子书并有之。太史公作赞,亦时一用韵,而汉人乐府诗,反有不用韵者。

古诗用韵之法  古诗用韵之法,大约有三:首句、次句连用韵,隔第三句而于第四句用韵者,《关雎》之首章是也。凡汉以下诗及唐人律诗之首句用韵者源于此。一起即隔句用韵者,《卷耳》之首章是也。凡汉以下诗及唐人律诗之首句不用韵者源于此。自首至末,句句用韵者,若《考槃》、《清人》、《还》、《著》、《十亩之间》、《月出》、《冠素》诸篇,又如《卷耳》之二章、三章、四章,《车攻》之一章、二章、三章、七章,《长发》之一章、二章、三章、四章、五章是也。凡汉以下诗,若魏文帝《燕歌行》之类源于此。自是而变,则转韵矣。转韵之始,亦有连用隔用之别,而错综变化,不可以一体拘。于是有上下各自为韵,若《兔罝》及《采薇》之首章,《鱼丽》之前三章,《卷阿》之首章者。有首末自为一韵,中间自为一韵,若《车攻》之五章者。有隔半章自为韵,若《生民》之卒章者。有首提二韵,而下分二节承之,若《有瞽》之篇者。此皆诗之变格,然亦莫非出于自然,非有意之为也。

先生《音学五书序》曰:“《记》曰:‘声成文,谓之音。’夫有文斯有音,比音而为诗,诗成然后被之乐,此皆出于天,而非人之所能为也。三代之时,其文皆本出于六书,其人皆出于族党庠序,其性皆驯化于中和,而发之为音,无不协于正。然而《周礼》大行人之职,九岁,属瞽史论书名、听声音,所以一道德而同风俗者,又不敢略也。是以《诗》三百五篇,上自《商颂》,下逮陈灵,以十五国之远、千数百年之久,而其音未尝有异。帝舜之歌,皋陶之赓,箕子之陈,文王周公之系,无弗同者。故三百五篇,古人之音书也。魏晋以下,去古日远,词赋日繁,而后名之曰韵。至宋周颙、梁沈约而四声之谱作。然自秦汉之文,其音已渐戾于古,至东京益甚。而休文作谱,乃不能上据《雅》、《南》,旁摭《骚》子,以成不刊之典,而仅按班、张以下诸人之赋,曹、刘以下诸人之诗所用之音,撰为定本,于是今音行而古音亡,为音学之一变。下及唐代,以诗赋取士,其韵一以陆法言《切韵》为准,虽有同用独用之注,而其分部未尝改也。至宋景祐之际,微有更易。理宗末年,平水刘渊始并二百六韵为一百七韵,黄公绍作《韵会》因之以迄于今,于是宋韵行而唐韵亡,为音学之再变。世日远而传日讹,此道之亡,盖二千有余岁矣!炎武潜心有年,既得《广韵》之书,乃始发悟于中而旁通其说。于是举唐人以正宋人之失,据古经以正沈氏、唐人之失,而三代以上之音,部分秩如,至赜而不可乱。乃列古今音之变而究其所以不同,为《音论》二卷。考正三代以上之音,注三百五篇,为《诗本音》十卷。注《易》,为《易音》三卷。辨沈氏部分之误,而一一以古音定之,为《唐韵正》二十卷。综古音为十部,为《古音表》二卷。自是而六经之文乃可读。其他诸子之书,离合有之,而不甚远也。天之未丧斯文,必有圣人复起,举今日之音而还之淳古者。”

诗有无韵之句  诗以义为主,音从之。必尽一韵无可用之字,然后旁通他韵,又不得于他韵,则宁无韵。苟其义之至当而不可以他字易,则无韵不害,汉以上往往有之。“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两韵也,至当不可易。下句云:“老翁踰墙走,老妇出门看。”则无韵矣,亦至当不可易。古辞《紫骝马歌》中有“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二句无韵。李太白《天马歌》中有“白云在青天,丘陵远崔嵬”,二句无韵。《野田黄雀行》首二句“游莫逐炎洲翠,栖莫近吴宫燕”,无韵。《行行且游猎篇》首二句“边城儿生年,不读一字书”,无韵。

古人不用长句成篇  古人有八言者,“胡瞻尔庭有县貆兮”是也。有九言者,“凛乎若朽索之驭六马”是也。然无用为全章者,不特以其不便于歌也,长则意多冗,字多懈。七言排律所以从来少作,作亦不工者,何也?意多冗也,字多懈也。为七言者,必使其不可裁而后工也,此汉人所以难之也!

诗体代降  三百篇之不能不降而《楚辞》,《楚辞》之不能不降而汉魏,汉魏之不能不降而六朝,六朝之不能不降而唐也,势也。用一代之体,则必似一代之文而后为合格。 诗文之所以代变,有不得不变者。一代之文,沿袭已久,不容人人皆道此语。今且千数百年矣,而犹取古人之陈言,一一而摹仿之,以是为诗,可乎?故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吾。李杜之诗,所以独高于唐人者,以其未尝不似而未尝似也。知此者可与言诗也已矣!

注解:

[1] 磬,原作“磐”,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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