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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概论

第十一章 缘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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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缘起的定义与内容

缘起的定义

因缘有杂染的,清净的,杂染的因缘,即缘起法,缘起法的定义,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说明依待而存在的法则. 他的内容,是「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病死」。总结的说,即「纯大苦聚集」,这是经中处处说到的。在中观、瑜伽学中,缘起法──或依他起法,通于染净,成为佛法中异常重要的理论,所以这值得特别留心!

缘起的定义,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简单的,可解说为「缘此故彼起」。任何事物的存在──有与生起,必有原因。「此」与「彼」,泛指因果二法。表明因果间的关系,用一「故」字。彼的所以如彼,就因为此,彼此间有[p146]着必然的「此故彼」的关系,即成为因果系。此为因缘,有彼果生,故缘起的简单定义,即是缘此故彼起。在这「此故彼」的定义中,没有一些绝对的东西,一切要在相对的关系下才能存在,这是佛陀观察宇宙人生所得的结论。也就因此,悟得这一切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神造的。佛陀的缘起观,非常深广,所以佛说:「此甚深处,所谓缘起」(杂含卷一二.二九三经)。如上面所揭出的三句:果从因生,事待理成,有依空立,都依缘起而说的。佛陀先观察宇宙人生的事实,进一步,再作理性的思辨与直观的体悟,彻底的通达此缘起法。缘起法不仅是因果事象,主要在发见因果间的必然性,也就是悟得因果的必然秩序。这缘起法,佛说他是「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这是本来如此的真相。愚痴的凡夫,对于世间的一切,觉得纷杂而没有头绪,佛陀却能在这复杂纷繁中,悟到一遍通而必然的法则。观察到有情在无限生死延续中的必然过程,知道一切有情莫不如此,于是就在不离这一切现象中,得到必然的理则,这即是缘起法。能彻了这缘起法,即对因果间的必然性,确实印定,无论什么邪说,也不能动摇了。[p147]

缘起的内容

有情的生死流转,即在这样──十二支的发展过程中推移。这十二支,可以约为三节;一、爱、取、有、生、老死五支,侧重于「逐物流转」的缘起观。有情都要「老死」,老死是由生而来的,生起了即不能不死;所以生不足喜,死也不足忧。可见想长生不死或永生不灭,是永远不可能的。有情为什么会生起呢?即由于「有」。有指过去业力所规定的存在体,三有或者五有。既有业感存在体,即不能不生起,如种子得到水、土、温度等缘力,即不能不萌芽一样。何以会有?这原因是「取」──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取是摄持追求的,由内心执取自我,所以在家人执取五欲,出家者又执取种种错误的见解,与毫无意义的戒禁。人类的所以执取趋求,又由于「爱」。这即是有情的特性,染着自体与境界,染着过去与未来。因为爱染一切,所以执取趋求,所以引起业果,不得不生,不得不死了。从爱到老死的五支,说明了苦与集的主要意义。

二、识、名色、六处、触、受五支,是在逐物流转的缘起观中,进求他的因缘,达到「触境系心」的缘起。有情的染爱,不是无因的,由于苦、乐、忧、喜[p148]等情绪的领「受」,所以引发染爱。染爱不但是爱着喜乐的,凡是感情掀动而不得不爱,不得不瞋,恋着而难以放下的一切都是。论到情绪的领受,即知由于(六)根的取境、发识,因三者和合而起的识「触」。没有触,反应对象而起的领受,也即不生。这十二支中的触,专指与无明相应的触。这样,即是不能没有「六处」的、六处即有情自体,这又从「名色」而有。名色是婴胎初凝,还没有完成眼等六根的阶段。这名色要有「识」的执持,才能不坏而增长;此识也要依托名色,才能发生作用。所以不但识缘名色,名色也缘识,到达色心交感,相依互存的缘起。如『杂含』(卷一二.二八八经)说:「譬如三芦,立于空地,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识缘名色,亦复如是,展转相依而得生长」。

三、从识到受,说明现实身心的活动过程,不是说明生死流转的根源。所以进一步说:无明缘行,行缘识。这一期生命中的情识──「有识之身」,即有识的有情的发展,即是生。所以识依于行的「行」,即是爱俱思所引发的身行、语[p149]行、意行,也等于爱取所起的有。「无明」也等于无明触相应的爱等烦恼。由于无明的蒙昧,爱的染着,生死识身即不断的相续,不断的流转于生死苦海。苦因、苦果,一切在没奈何的苦迫中,成为「纯大苦聚」,这即是有情的一切。

第二节缘起的流转与还灭

缘起的流转

依缘起而成的生死相续,佛曾说了「缘起」与「缘生」。佛说缘起与缘生时,都即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缘无明有行」等。这二者的差别,向来成为难题。缘起与缘生的内容相同,为什么说为二名?这二者的意思,是多少不同的。缘起是动词;缘生是被动词的过去格,即被生而已生的。所以缘起可解说为「为缘能起」;缘生可解说为「缘所已生」。这二者显有因果关系,但不单是事象的因果,佛说缘起时,加了「此法常住、法住法界」的形容词,所以缘起是因果的必然理则,缘生是因果中的具体事象。现实所知的一切,是缘生法;这缘生法中所有必然的因果理则,才是缘起法。缘起与缘生,即理与事[p150]。缘生说明了果从因生;对缘生而说缘起,说明缘生事相所以因果相生,秩然不乱的必然理则,缘生即依于缘起而成。

从缘起而缘生,约流转门说,有两个重要的意思,不可不知。一、无明缘行到生缘老死,好像有时间前后的,但这不是直线的前后,螺旋式的前后,是如环无端的前后。经中说此十二支,主要即说明惑、业、苦三:惑是烦恼,业是身口意三业。由惑业而引生苦果,依苦果而又起烦恼,又造业,又要招感苦果,惑业苦三者是这样的流转无端,故说生死是无始的,有情一直在这惑、业、苦的轨道上走。人世间的相续流转,有前后的因果相生,却又找不到始终。像时钟一样,一点钟,二点钟,明明有前后性,而从一到十二,十二又到一,也不知从何处开始。佛在这环形的因果相续中,悟到了因果间的回环性,所以说生死无始。故因与果,是前后必然而又无始终的。如十二支作直线式的理解,那因更有因,果还有果,非寻出始终不可。佛说「生死无始」,扫尽了创造的神话,一元进化等谬说。[p151]

二、依缘起而有的缘生,佛法是在彼此关涉的和合中,前后相续的演变中去体会的。这是组织的、流动的因果观。这和合相续中的因果必然程序,与一般所说的──从豆生豆、从瓜生瓜的因果不同,佛没有说无明缘生无明,而说无明为缘行。如人的构造是很复杂的:生理方面,有眼、耳等的差别;心理方面,有贪、瞋、痴等。人是众缘和合成的,在这和合的相续中,观察前后因果的必然关系,所以说为十二支。如由父精母血的和合而起情识的活动;由识能执取名色;名色能渐渐生长,发展到六处完成;有了六处,就有六触,不过在胎中的触相还不大明显,等到出生与外界的五尘相触,这才有显著的识触。因此,古人传说缘起因果,是「约位」说的,这就是在和合相续的一一阶段上说。这等于现代的社会学者,把几千年历史的演变,划成若干时代,然而工业时代,也还是有种庄稼的;同样的,农业社会,也不能说没有渔猎生活。缘起十二支也是这样,名色阶段也有识,六处中也有名色,每一阶段都可以有(不一定有)其他的。不过从一一阶段的重心、特色不同,分作多少阶段。这不过依人生和合相续发展中──佛法[p152]本来是依人而立的去说明不同的阶段吧了。知道了这一点,佛法的因果观,才会契合于组织的、流动的,即无常、无我的;否则容易流为庸俗的自性因果。

缘起的还灭

探究诸法的原因,发见缘起的彼此依特性,前后程序的必然性。从推因知果,达到因有果有,因生果生的必然关系。但佛法求知人世间的苦痛原因,是为了设法消除它。所以流转门说,乙的存在,由于甲的存在;现在还灭门中反转来说,没有甲也就没有乙。这如经上说:「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所谓无明灭即行灭,……纯大苦聚灭」。这还灭的原理,还是缘起的,即「无此故彼不起」。所以缘起论的相生边,说明了生死流转的现象;还灭边,即开示了涅槃的真相。涅槃成立于生死苦迫的取消,是从因果现实而显示出来。这与一般宗教的理想界,光靠信仰与想象,不能给以事理的说明,实大有天渊之别!

依缘起而现起缘生的事相,同时又依缘起显示涅槃。涅槃,即诸法的真性,也即是法性。经中曾综合这二者,说有为法与无为法。依『阿含』的定义说:有为法是有生有灭的流转法;此流转法的寂灭,不生不住不灭,名无为法。所以无[p153]为是离爱欲,离杂染,达到寂然不动的境地,即佛弟子所趋向的涅槃。这不生不灭的涅槃,成立于缘起法上。如海水起波浪一样,水本性是平静的,它所以不断的后浪推前浪,是由于风的鼓动;如风停息了,海水就会归于平静。这浪浪的相续不息,如流转法;风息浪静,如寂灭性的涅槃。因为缘起的有为生灭法,本是从众多的关系而生起的。既从因缘关系的和合而生起,他决不会永久如此的。如除息众多的因缘,如无明、爱等,不就能显出一切寂灭性吗!所以涅槃的安立,即依于缘起。这在大乘经中,称为诸法毕竟空。诸法终归于空,『阿含经』说为终归于灭。归空与归灭,是没有什么不同的。如波浪的相续不灭,并非浪性的不灭,一一浪是本来会灭的。如动乱的因缘离去,波浪即平静而恢复了水的本性。浪的趋于平静,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所以佛依缘起说涅槃,也是理所当然的。涅槃为学佛者的目的,即杂染法彻底解脱的出离境界,为一般人所不易理解的。佛法的涅槃,不是什么形而上的、神秘的,是依于经验的;从经验出发,经理性的思辨而可以直觉体验的。这立论于缘起的涅槃观,必须深刻而彻底的体会[p154],切不可离开现实,专从想象中去摹拟他![p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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