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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之如仪

第十三章 尴尬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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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幼仪没向我承认,但我猜想徐家这么需要她,让她以这么重要的地位回国,使她有受宠若惊之感。她对徐志摩新妇陆小曼的态度,似乎不如对林徽因那样激烈,我为此感到欣慰。

当幼仪说她觉得自己不如陆小曼有学问、没喝过那么多墨水的时候,我理解她的意思。幼仪表达自我的方式是行动胜过语言,而且似乎是以不及徐志摩和陆小曼那么在乎自我的态度度过一生。她说她在德国那段日子一直都写日记,可是在徐志摩和陆小曼于1927年出版他们的日记时,她将自己的日记付之一炬。她不想让她的日记落到任何人手上,再和徐陆二人的日记一起出版。

陆小曼的日记似乎非常能激发我的热情。如果我是徐志摩,我也会觉得,我真的可以用自己的爱点燃这女人的情苗,从而改变中国。

既是浪漫诗人和泰戈尔的翻译人,又是陆小曼的热情追求者,徐志摩成为举国皆知的名流。他的作品从歌颂哈代(thomas hardy)和曼殊斐儿(katherine mansfield)等作家的文章,到介绍文艺发展的散文,都拥有广大的读者群。

同时代的浪漫诗人郁达夫在大约十年后,曾为文评论徐志摩和陆小曼之间禁忌的爱情:

忠厚柔艳如小曼,热烈诚挚若志摩,遇合在一道,自然要发放火花,烧成一片了,那里还顾得到纲常伦教?更那里还顾得到宗法家风?当这事情正在北京的交际社会里成话柄的时候,我就佩服志摩的纯真与小曼的勇敢,到了无以复加。

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礼于1926年10月3日在北京北海公园举行,由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担任证婚人。他在场发表了一席语惊四座的讲话,表示他不赞成徐志摩的所作所为,认为他们两人从事的是不道德的勾当。梁公说他和别人曾经尝试劝告徐志摩不要举行婚礼,但终告无效。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梁启超如此训诫徐志摩。

他话讲到一半,徐志摩便起身对梁启超说:“请老师不要再讲下去,顾全弟子一点儿面子吧!”

我爷爷,也就是幼仪的八弟,参加过这场婚礼,而且在1984年到康涅狄格我爸妈家的时候,跟我提过这件事。他告诉我,徐志摩事先就已经知道梁启超会在婚礼上批评他。

“那徐志摩干吗还让梁启超致辞?”我问。

爷爷说:“第一,他让梁启超那样抒发己见,是给他面子。”

我同意这点。

爷爷又表示:“其次,这是给张家面子。”

我就说我怀疑徐志摩考虑过这点。事实上,我认为徐志摩让梁启超讲话的主要理由,是想彰显他自己反对旧礼俗的行为本质。

爷爷听了似乎对我颇为恼怒,他说我对徐志摩不够尊重,我应该试着深入了解他,因为徐志摩以他的才华带给张家人极大的光荣。

我自己也因为爷爷对徐志摩佩服得五体投地而颇感气愤,他欣赏徐志摩的程度似乎大过欣赏自己的姐姐。爷爷到美国东部探访的时候,和我们一起住在康涅狄格家中。幼仪待在我们家的时候向来都很自在,可是一有爷爷在场,就显得不自然又拘谨,说起话来带着尖锐而且比平常用力的噪声,好像担心爷爷会质疑或讥笑她的权威似的。而事实上,爷爷的确有把她的意见看得微不足道的倾向。

我觉得他们的处世风格有极大的冲突,爷爷平时那种幽默、爱说笑的态度(张家每个人都说这点最像徐志摩的个性),似乎被幼仪那正经八百的态度给压了下去。我敢说,这正是徐志摩和幼仪相处的时候经常发生的情况。1985年,爷爷临终之前,告诫我在研究和写作之时要“对徐志摩仁慈一点儿”,而且要求在他的丧礼中朗诵一首徐志摩的诗。

从我突然离开北京回上海给妈妈送终,一直到追悼爸爸的最后一天,已经过了将近五个月的时间。离开北京这么久,我取消了房子的租约,又把阿欢转到上海的学校。

丧礼过后,我决定还是不要给小孩转学比较好。虽然我想留在上海,可是我负担不起上海的生活费。张家全家的经济负担现在都落在四哥身上,他同意我的看法,认为我和弟妹继续住上海家里的话费用太高了。其实他一直在替爸爸妈妈付房租,可是丧礼的开销让他破费了,所以他想放弃租约。

当时我每个月还能从徐家收到二百元,我就告诉四哥,我可以带着弟妹住到乡下;他也同意。于是四妹、八弟、阿欢和我搬到离上海半个钟头火车车程的一个小镇,由我支付房租和伙食钱。四妹有住在城里的大姐和大姐夫给她零用钱,他们偶尔也会叫她过去住住。当时二十四岁的八弟,在一家银行找到第一份差事,每天和阿欢一起乘车往返。

那时候四哥和四嫂住在城里,在一个外国租界里面有栋迷人的房子;大家都认为很有声望的中国人才会住那儿。四哥当时是中国银行总经理,还没当上总裁。

四哥告诉我,有天晚上很晚的时候,妈妈的灵魂出现在他的卧房。她飘浮在他头上,身穿七层寿衣,看起来阴森森又很生气的样子。四哥和四嫂一感觉到她出现就醒了,妈妈的灵魂把他们的被盖往后一拉,他们又冷又怕,躺着在发抖。

妈妈的灵魂责怪四哥说:“你怎么可以把弟弟妹妹那样子丢在乡下不管?你应该照顾他们的!你是一家之主啊!”

你记得我告诉过你阳世和阴世,还有人死后从阳界转到阴界的事情吗?我母亲过世以前,我从没告诉过她我离婚的事;我相信她之所以从阴间回来,主要原因是担心我。

四哥也认为这是妈妈在他面前显灵的用意,因为他第二天打电话给我,说要把他的房子让给我住,他说唯有我接受那房子,妈妈的灵魂才会安息。他和四嫂都很迷信,所以愿意立刻搬出来。

三年以后,为了报答四哥舍屋之恩,我帮他在法国租界买了另外一间归他名下的房子。我也拿到了上海市海格路(avenue hague)125号这所房子的房契。那房子坐落在“范园”这个大合院里面,“范”是英国人接管以前那个屋主的姓氏,“园”就是“花园”。这座大合院大概由十栋房子组成,正中有个大花园,园中有小径和喷水池。我新家的位置面向合院后面,是用石头造的,有三间卧房,一间厨房,几间用人房,客厅外面还有个露台。

我很快在楼下走了一圈,然后到楼上的主卧房,一动也不动坐在大床边,闭上眼睛。过了好长时间,我觉得我听到了一个声音。

“妈妈?”我轻声叫。

一根树枝擦到了窗户,我没动。

“妈妈?”我又叫了一遍,这次比较大声。然后,我感觉到她的灵魂就在屋里,好像一股奇怪的气流。我一点儿也不害怕,告诉她我们这些小辈都很好,她可以回阴间去平静安息了。

搬进新家以后,我开始四处谋教职,后来在东吴大学教了一学期德文;正考虑教第二学期的时候,有几个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的女士跑来与我接洽。我想是四哥为了践行向妈妈承诺的照顾我的责任而要她们来的。她们说希望我到她们银行做事,因为我人头熟,又可以运用四哥的影响力守住银行的钱——四哥是中国银行总经理,又参与创办了《银行周报》这份讨论中国问题与经济问题的刊物。她们不得不讲明,找我进银行主要是看我的关系,而不是能力,因为我从来没在银行做过事。

虽然我受的是教书训练,可是我决定抓住这次机会。不过,我说我只当银行副总裁,不做总裁。我心想,如果我哥哥是一家银行的总裁,我是另外一家银行的总裁,那成什么样子?

之前经营这家银行的人把钱都出借给亲戚朋友,还有向银行告贷的人,所以银行里差不多一毛不剩。这几位女士希望我设法挽回银行的钱。

我告诉她们:“什么律师都别请,银行已经够穷了。”然后我说我会尝试告诉债务人,和他们一起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想出一条让他们偿还借款的途径。

这家银行是由一群女性在1910年创办的,为女性客户服务,地点在市中心的南京东路上,很受老少妇女欢迎。许多在附近商店做事的年轻妇女,喜欢拿了薪水支票立刻上我们银行来兑现,再在户头里留点钱当存款。这样一来,她们就不必担心怎么安排花钱的问题,也不必操心会把钱统统用来买洋装、丝袜和口红了。可是她们结了婚不再做事以后,私房钱的数目就只有从丈夫那儿得到的一点点了。

大多数年纪大的妇女都用我们的银行存放珠宝,这些珠宝多是男朋友送的礼物,不能放在先生的银行户头里。举个例子讲,每次重要社交活动举行以前,别家银行都会忙得不可开交,只见一辆辆大型轿车开到银行门口,有钱的女士纷纷出现,去提领她们的项链或首饰,以便赴宴。可是,我们女子银行的业务在这些时候从来就不忙,因为我们保管的是不那么名正言顺的珠宝,这些珠宝提领的时间不一样。

我把我的办公桌摆在银行最后头,这样银行前面的情形就可以一览无遗。我喜欢每天早上九点整到办公室,这种分秒不差的习惯是从德国学来的。我一向准时,其他人都会迟到,一看到我就道歉,我总是告诉他们别挂在心上。

每天下午五点的时候,有个中文老师会到办公室来找我。我以前告诉过你这件事,因为我从十五岁起就中断正规教育了,所以我觉得自己需要多了解一些文献和名著。

跟着老师上完一个小时左右的课以后,我就到我在南京东路上经营的服装行。这家服装行位于上海最时髦的大街,是八弟和几个朋友(包括徐志摩在内)合作的小事业。八弟开这个店的构想是:集成衣店和服装订做店于一身。我们在店里陈列一些衣服样品,再配合女士们的品位和身材加以修改。服装上面别致的珠饰、扣子,还有缎带,都非常独特出众;顾客可以向别人夸口说:“我这衣裳是在‘云裳’做的。”

“云裳”这店名是八弟取的,意思是“云的衣裳”,暗指中国8世纪时诗人李白所写的一首诗。他在诗中这么形容杨贵妃:

云想衣裳花想容。

我是云裳公司的总经理,要负责查看订单,在下班的时候告诉裁缝师,为的是盯牢所有事情。

我回到家以后,就帮着阿欢做功课,试着检查出他不懂的内容。我每星期打三次麻将,每次都是晚上八点开始。现在我每星期还是会摸个几圈。

我甚至在自己家里款待二哥和四哥,他们爱来我家胜过上馆子。两个哥哥都有自己的家,也有老婆可以为他们张罗,可是他们反倒喜欢到我家来。因为四嫂爱在晚上搓麻将、吸鸦片;二嫂不喜欢被络绎不绝的想和二哥讲话的人打搅,有一次她说:“如果用人老在伺候你朋友的话,他们还能做什么事?”

二哥知道她的想法以后,有一次惊讶地问我:“怎么都没听你埋怨那些来拜访我的人啊?”我跟他说:“和别人谈话是你的工作,要是大家老不来找你,就表示你事情做得不好。”

1934年,二哥派我到他创办的国家社会党做会计。人家总问我这职位是做什么的,我就告诉他们,我认为二哥只是希望他可以跟别人说“我得请示请示我们的会计”。这样他就不必老是拿钱出去了。

我搬进范园不久,差不多是徐志摩结婚半年后吧,他和陆小曼也在法国租界的爱多亚路(avenue edouard vii)租了间房子。老爷和老太太一起从硖石搬到上海,因为在当时军阀互斗的情况下,待在大城市里比较安全。徐家二老当初为了红轿子、吃晚饭和上楼梯的事情与陆小曼发生摩擦以后,又跟徐陆二人住在一起了。这种已婚夫妇与夫家父母同住的生活方式,是中国人常有的习惯。老爷和老太太会看气候和地区政治冲突的情况,来往于上海和硖石之间,一次住上几个月。

徐志摩一度赁居的法国租界,和英国租界一样是个漂亮的地区,那儿有法国人参加的法国运动俱乐部,还有一个法国公园,里面有块为了纪念法国一位飞行家而命名的大石头。星期六的时候,我会带阿欢穿过租界的林荫道去徐志摩家,好让阿欢和爷爷奶奶共享天伦。由于阿欢生下以后的头七年都是由徐家二老抚养,所以他们非常亲近。老爷总会从南京路上一家摩登商店买些玩具给阿欢,老太太则吩咐用人给他准备特别的吃食。阿欢每次从爷爷奶奶那儿回来都开心又满足。

有天下午,我把阿欢送到他们家门口的时候,撞见了徐志摩。

徐志摩拦住我,语带不安:“我一直在想,你认为阿欢应该怎么称呼陆小曼才好?”

在中国,一个人的称谓是很重要的,它反映了一个人受尊重的程度。徐志摩平常看起来不在乎这些事情,倒是我一直留神要恰当地称呼别人。他现在为什么在意起来了?我心里酸溜溜地想。

“叫‘继母’怎么样?”徐志摩又问。

我尽量不带感情地说:“随你高兴,只要阿欢愿意那么叫她就好。”

可是徐志摩试着要当时快十岁的阿欢叫“继母”的时候,阿欢拒绝了。他不想用任何称谓来喊陆小曼。

我本人对于陆小曼并没有敌意。她和徐志摩恋爱的时候,我已经和他离婚了;他们之间发生什么事,跟我毫不相干。事实上,她能够和她丈夫离婚,改嫁徐志摩,我为她高兴。陆小曼离婚的情形不同于我。她晚我三年离婚,那时中国的社会风气和我离婚的时候已经不一样了,为自由恋爱而离异已经成为一种时髦。还有,陆小曼是在有人可以投靠的情况下离婚的,我却只能自己靠自己。

我们在上海做邻居的时候,我只和陆小曼吃过一次晚饭。那天是胡适请客,当初就是他给在意大利的徐志摩写信的。后来,他们合办了一种进步的文学刊物——《新月》月刊。胡适邀请我的时候,问我在知道陆小曼也在场的情况下是否还愿意去。

我说:“当然愿意,我无所谓。”因为我已经离婚,和徐志摩没瓜葛了,和他的家庭也一样没牵连了。

我不晓得胡适为什么要同时邀请我和陆小曼去他家,但我感到不能回绝。也许他想展示一下我们各自有多进步了,也许只是有兴趣知道会发生什么后果。不论他什么意图,我知道我去的话可以表现“志气”。另外,有人说胡适本人也爱陆小曼,他自己的太太是个裹了小脚的旧式女子,而他在美国留过学,却回家乡娶了她。

吃晚饭的时候,我看到陆小曼的确长得很美:光润的皮肤,精致的容貌。她讲话的时候,所有男人都被她迷住了。饭局里,她亲昵地喊徐志摩“摩”和“摩摩”,他也亲昵地叫她“曼”和“眉”。他对她说话的态度是那么有耐心,那么尊重她。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让我想起他以前跟我说话的情形,总是短促而草率。

那天晚上我话很少,却不能回避自己的感觉。我晓得,我不是个有魅力的女人,不像别的女人那样。我做人严肃,因为我是苦过来的人。

有一天,我接到老太太打来的电话,她跟我说:“我再也受不了啦!我一定要告诉你陆小曼的事情,我再也没办法忍受和这女人住在同一个家里了。”

“家里来了个姓翁的男人,”老太太说,“陆小曼是通过她在戏院的朋友认识他的,他现在是她的男朋友啰,而且已经住在这儿了。”

“冰箱里本来有块火腿,我叫用人热了给老爷和我当晚饭的菜。第二天陆小曼打开冰箱一看,想知道她的火腿哪儿去了,我告诉她是老爷和我吃了,她就转过头来尖声怪叫,数落我说:‘你怎么做这种事?那块火腿是特意留给翁先生的。’”

老太太继续说:“我真搞不懂这件事,徐志摩好像不在意翁先生在这里。他从北京教了那么多个钟头书回来,是那么累,喉咙都痛死了。我就告诉用人替他准备一些参药,因为柜子里有些上好的人参。可是用人回来说我们不能碰屋子里的人参,因为那人参是留给翁先生吃的!”

“这是谁的地盘啊?”老太太喊道,“是公婆的,是儿媳妇的,还是那个男朋友翁先生的?徐志摩一点儿都不在乎这件事,他说,只要陆小曼和翁先生是一起躺在烟榻上吸他们的鸦片,就不会出什么坏事。徐志摩讲:‘他们是互相为伴。’可是昨天晚上他回家以后,爬上烟榻另一头和陆小曼躺在一起;陆小曼跟翁先生一定一整个晚上都在抽鸦片烟,因为我今天早上发现他们三人全都蜷在烟榻上:翁先生和陆小曼躺得横七竖八,徐志摩卧在陆小曼另外一边,地方小得差点儿摔到榻下面。”

“这个家已经毁了,”老太太说,“我再也不要住这里了,老爷和我想搬去和你住。”

我以前从没听老太太这么懊恼过,她也从没跟我说过她想搬来我家。我知道要是老爷和老太太直接从徐志摩家搬来和我住的话,陆小曼会没有面子,所以我告诉徐家二老,他们要先回硖石住一个星期左右,才可以来跟我住。

老太太的声音开朗起来:“哦,我懂了,我们就这么办。”

徐家二老要从硖石回来的时候,就告诉徐志摩,他们要和孙儿共度一小段时间。结果一住就是好几年。徐志摩没有看穿这伎俩,要么就是他选择了不置一词。

显然,陆小曼在嫁给徐志摩几个月后就认识了她的男朋友翁瑞午。认识的场合是由徐志摩的艺术家朋友江小鹣安排的一场为期两天的京戏演出;陆小曼和京剧名票翁瑞午担任主角,徐志摩演配角。经过这次演出,他们三人成了好朋友。陆小曼演完戏就因为疲劳过度生了病,翁瑞午主动为她提供推拿服务,徐志摩没有反对。真实的情况是,翁瑞午在他们家耗了太多时间,他们三个才成了密友的。翁瑞午出身世家。他父亲是清廷的一名知府,擅长绘画,而且是个有鉴赏力的书画收藏家。翁瑞午通过继承祖产,拥有一整座山的丰产茶园。陆小曼后来通过翁瑞午的介绍,开始接触鸦片,最后吸上了瘾。

陆小曼会渐渐染上鸦片瘾,我为她感到可悲。我大概十四岁那年吧,有一次和家人到杭州度假,四妹和我各吃了几碗不卫生的虾子。那虾子是从西湖捞上来的鲜嫩活虾,上头淋了热油。结果我们却因此得了胃抽筋和发高烧的毛病。爸爸说那是伤寒,要给我们吃点鸦片镇静一下。四妹吃了一点儿,马上就安静下来。可是爸爸把鸦片拿过来给我的时候,我别过头去拒吃。

我问爸爸:“要是我染上鸦片瘾的话,会有什么后果?万一我需要它的时候,你会永远在这儿照顾我,买鸦片给我吃吗?”

我父亲以为我是被病痛惹烦了,并没有回答我。

我说:“所以我愿意忍受痛苦。”因为当时我已经知道鸦片是什么东西了。吸鸦片的人都是躺在烟榻上,吸的时候烟雾袅袅上升,连老鼠都会上瘾:只要烟管一点着,它们就聚集在屋梁上。四妹虽然才两岁左右,也逐渐喜欢上鸦片,爸爸不给她吃的时候,就哭上几天。她之所以没上瘾,唯一的原因是她年纪还小,而且爸爸只给了她一丁点儿。可是我比她大多了,我不想冒这个险。

我在股票市场赚了些钱以后,就在我家后面的空地上另外给老爷和老太太盖了间房子。两栋房子只隔了几百码远,他们新家的后门对着我家的后门。我觉得和我公婆分开住很重要,因为徐志摩和我已经离婚了。

不过,我们两家还是来往得很密切。有时候老爷和老太太会和我一道吃晚饭,有时候我会送阿欢去他们家陪陪他们。日积月累以后,人家都说老爷和老太太对徐志摩失望之至,所以他们不要徐志摩,而愈来愈疼我。可是我从不相信这点,他们怎么可能不要自己的独生子?怎么可能比爱自己的儿子还爱我?这对父母只是不了解徐志摩罢了,因为他们是老一派的人。

人生真是很奇怪。我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和丈夫离异的原因是他认为我们两个不搭调;结果我们离婚以后,相处得反而比离婚以前要好。

徐志摩平时在北京讲授艺术和文学课程,可是要从上海过去,因为陆小曼比较喜欢住上海。他在上海的时候,我差不多天天看到他。我们离婚以后才真正密切来往。他习惯到“云裳”来看我。如果他要去旅行,就会找我定做衬衫或是长裤。有一次,我帮他做了条领带,他回来以后告诉我,他把领带搞丢了;结果我们又得再给他做一条。

1928年夏天,徐志摩去欧洲讲学旅行;老爷和老太太当时住在硖石乡下。有一天,就在徐志摩离家以后没多久,老爷坐着火车进城,特地去见陆小曼一面。他决定趁徐志摩离开这么长的一段时间,尝试善待陆小曼。

他说:“你没必要这样子一个人守着一间大房子,何不把车子停在车库,只留一个用人看房子,过来和我们一起住乡下?”

老爷的目的是想省钱,也给陆小曼一次保留面子的机会。他回乡下等陆小曼露面,结果她既没回老爷消息,也没在硖石露脸。徐志摩1929年元月回国的时候,老爷和他在火车站碰头。

“我已经决定不再和你老婆讲话了,如果她不搭理我,我又何必想办法善待她?”老爷这样宣布。

事情过后,当老爷和老太太住在城里的时候,徐志摩就单独来见他父母。偶尔他会试着带陆小曼一起来,可是老爷一看到他们的车子靠近了,就从他家跑到我家。他总是从后门溜出来,穿过院子进到我家,留老太太一个人招呼他们。

等徐志摩和陆小曼离开以后,老爷又赶回自己家里,好从老太太口里得知他们夫妻相处的情形。老爷就是这样疼爱自己的儿子。

如果说徐志摩的父母想要个儿媳妇的话,我一直做得很称职。我很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可以换种方式对待他们。可是,当我善待公婆的时候,我就想:他们是我儿子的爷爷奶奶,我怎能不好好对待他们?

不过,有时候我在徐志摩和他父母之间很难做人,我不晓得自己在这个家里应该处于什么地位。老太太1930年患了严重气喘病的时候,我不知道我该做什么。当时老爷打电话到上海给徐志摩,要他一定得回硖石,然后又打电话给我说我也得去。听到老太太病重的消息,我吓了一大跳,很想马上就到她身边看她;可是我知道徐志摩和陆小曼会去,我不想和陆小曼共处一室。而且,我认为遇到像死亡这种大事,我一定要坚持我之于徐家的身份:我已经离婚了。

于是,我告诉老爷,我会把阿欢送去硖石。阿欢和徐志摩在火车站碰面,然后一起坐车到乡下。

那天下午,老爷又打电话问我为什么还没来,最后我跟他说:“我离婚了,不应该插手家里的事情。”

我这么说,是因为照顾公婆是陆小曼的责任,不是我的;而且我不希望徐志摩或是她因为我插手这件事而生我的气。那天夜里,老爷又打了一次电话,他语气狂乱地说:“你一定要马上来家里,家里没半个女人,我们不晓得要怎么办。”

我回老爷的话说:“为什么找我?我离婚了呀。你叫徐志摩来听电话。”徐志摩在电话那头,声音失控:“我啥事也不会,她病得这么重。我不懂医药方面的事情。”

我考虑了很久,最后说:“你们这些人真自私,现在你们需要我了,就叫我来;要是陆小曼也来家里,那我要干吗?一个屋子里有两个女主人,成什么样子?再说,我可以留下来参加丧礼吗?那又成何体统?”

我非坚持自己的立场不可,因为这是件大事。“如果我来的话,”我说,“那陆小曼到家以后,我也不会离开屋子一步,我一定要得到留下来参加丧礼的许可。”

徐志摩用绝望和被打败的口气说:“好啦,好啦,你来就是了。”

我大概是在老太太去世前的两个星期到硖石的。我到的时候,她人已经很虚弱,可是对我说她真高兴我来了。这下子,她晓得每样事情都会办得妥妥帖帖了。

我为丧礼做了一个正室应该做的所有事情。把布包塞进老太太嘴里,然后雇人帮她穿上一层层寿衣,缝上珍珠,再把她的遗体放进棺材。做这些事的人是我。我还召来和尚,连做了几个星期的法事;找来裁缝师缝制送葬穿的白麻衣;又请来哭丧者在丧礼举行的时候站在棺材边,每次一有朋友或亲戚向亡者致敬,就放声大哭。我还教十二岁的阿欢走向棺材的时候要深深鞠三个躬,离开棺材的时候也要深深鞠三个躬(此书更多分享搜索@雅书b)。

陆小曼一直拖到丧礼举行那天早上才到硖石,而且在丧礼正式开始以前,一直把自己关在徐家本宅的卧房没出来。知道她会来,我就和叔伯堂亲们留在老宅,因为我不愿意和她待在同一个屋子里。

不过,她和我都参加了老太太的葬礼。老爷作为丧主站在棺材边,当来宾趋前向老太太遗体致敬的时候,就对着他们鞠躬。低着头穿着白麻衣的我,以徐家干女儿的身份,站在徐志摩、陆小曼和阿欢的身旁。

原文如此,不确。收录徐志摩、陆小曼二人日记和书信的《爱眉小札》于1936年方由上海良友图书公司首次出版。——编者注

郁达夫:《怀四十岁的志摩》,原载《宇宙风》第8期(1936年1月1日)。——编者注

今华山路。——编者注

指《清平调》。——译者注

今延安东路。——编者注

此处遵英文版,英文版作“ji mu”,台湾智库版翻译为“二娘”。——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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