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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之如仪

第十章 贤贤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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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访问幼仪的那五年间,她唯一哭过的一次,是在她描述二伯祖听到他们离婚消息后表示哀痛的时候。我无法相信张家人爱徐志摩会爱到这种程度。

看到幼仪尝试做好每样事情,到头来却还是受到伤害,就让我感到锥心之痛。她为什么这么在乎自己离婚会让哥哥和家人失望?她一直都在努力尝试做徐志摩的贤妻啊!

我大学毕业那年夏天,妈问我这辈子想做什么,我不知道答案。当时我大部分同学都已经在投资公司实习两年,我却在没有未来计划、工作也无着落的情况下回到爸妈家。我只想继续撰写幼仪的故事,再和她多聊一聊,与她一起讨论她的生平。

“那书写完以后呢?”妈问我。

“我不知道,”我对她说,“我看不到未来。”

“如果你不晓得要做什么,那没关系。”妈说,但她显然还是在担心我。她等了一下又说:“要是你只是想嫁人的话,也没关系。”我听了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因为我压根儿没想过这件事。

当时我二十一岁,和幼仪被徐志摩遗弃在沙士顿的时候同龄,也和妈嫁给爸时的岁数一样。虽然我的确期待将来和某个人一起生活,但当时根本没有结婚的念头。我的个性还有这么多没有定型、没有发挥的部分。我觉得自己尚未准备好要面对妈当初所做的抉择或所担的责任。她婚后不久就有了孩子,在爸到纽黑文的时候,她还差短短一年就拿到博士学位,却中途辍学。

大学毕业典礼结束后,我与幼仪见了一面,众人当中的她问我什么时候结婚。

为了满足她的好奇心,我装作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答道:“二十八岁。”“不行,不行,太迟了。”

幼仪说:“二十五岁才是合适的年龄。”她好像在和我妥协似地宣布。

虽然我对婚姻没有一定的看法,但我知道如果幼仪的遭遇降临在我身上的话,我一定会被击垮。当幼仪告诉我徐志摩爱上林徽因的时候,我为她感到又气又妒。林徽因是中国国际联盟同志会理事林长民之女,当时芳龄十七,人长得漂亮,又受过良好教育。1920年夏天,徐志摩通过他的老师梁启超,在伦敦认识了林徽因和她的父亲。先是徐志摩和林长民成为忘年交。他们玩过一些文学游戏,譬如互通情书,由徐志摩扮作年纪稍长的男士,林长民装作少妇。最后是林徽因和徐志摩双双坠入情网。

回望幼仪和妈的一生,我对婚姻怕得要命。我不想只做个妻子,而是希望能像林徽因之于徐志摩一样,既是恋爱对象,又在学识上旗鼓相当。而把一个有主见的女人变成嫁鸡随鸡的女人,那样的婚姻是什么滋味?一个中国女子出嫁以后,是不是就无法成为本来可以变成的样子了?当然,幼仪生存得很好;妈在督导三个孩子成功完成学业(三人都是哈佛大学毕业生)以后,修完了博士学位;林徽因婚后成为一名成功的建筑师。那么,我会如此烦心和困惑,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对于从家里到沙土顿车站那段漫长路程、横渡英吉利海峡的旅行经过,还有后续发生的事情,印象都很模糊了;这些在我刚到巴黎,和二哥一起坐在他公寓里的时候,就已经记不清了。当时我的英文太糟糕了,只认得二哥在信里头拼给我看的“paris”这个词。我一路上都在寻找这个可以和其他外国词语区分的词。

在横渡英吉利海峡的那条船上,我这辈子第一次做了违背徐志摩意思的决定:把孩子留下来。回想过去在沙士顿的那一年,徐志摩对我冷若冰霜,不理不睬,甚至叫我去打胎的时候,我都因他是我丈夫而尊重他、顺着他。可是,在他没把家里安顿好,罔顾他对我,还有他未出世孩子的责任,就把我丢在沙士顿不管以后,我再也不认为他是个好丈夫了。如果他要用这种方式抛弃我的话,我凭什么应该当个贤妻,听从他的要求去打胎?我可不愿意像徐志摩突然把我丢下那样,遗弃我的小孩。

我到巴黎的时候,二哥告诉我,他愿意收养我生的孩子。起初,我认为这是最通情达理的解决办法,心想假使我离婚的话,我一个人要拿这孩子怎么办?可是,和他住了一个星期,我才发觉不管他立意多好,他都没办法独立照顾我的小孩。二哥那时候还没结婚,整天埋头研究他的哲学,我变成了照料家里的人。为了读懂法国思想家的著作,他每天在巴黎大学上法文课,而且打算几个月后转到德国耶拿大学(jena university),投入德国哲学家倭伊铿(rudolf eucken)的门下。

我也考虑到了远在硖石的老爷和老太太。不管徐志摩和我之间发生什么事,我还是阿欢的母亲。我希望他有个弟弟或妹妹,而老天爷已经赐给我这么多福分了。所以我心想要是我离婚的话,我愿意把这孩子送回家乡,求徐家收养。

一提到回国,我就紧张。我觉得如果我离婚的话,大部分的人都会怪罪于我。他们会以为是我犯了错,因为自古以来,往往都是男人把妻子给休了。他会签下一纸休书,上面列出公认休妻理由中的某一条或某几条,这些传统的休妻理由就叫“七出”。一个妻子犯了下面的过失,就要被丈夫赶出去:一、不顺父母;二、无子;三、淫;四、妒;五、有恶疾;六、多言;七、盗窃。

假使离婚的话,人家可能会以为我虐待老爷和老太太,不肯接纳徐志摩的女朋友,或者是我和郭君有婚外情。要是他们认为我犯了“七出”的任何一条,就会说我闲话,而且会排挤我。

二哥告诉我别担心,他说天知地知我并没有犯下这七大过失里的任何一个,他还告诉我,我的想法过时了。根据他知道的法律,现在只要男女双方都同意,就可以离婚。可是,根据孝道礼俗,如果男方小于三十岁(徐志摩当时二十六岁),女方小于二十五岁(我当时二十一岁),还必须取得双方家长的同意。

我很好奇,徐志摩告诉徐家他想离婚的时候,徐家会怎么办。他父母会同意吗?老爷和老太太很疼我,而且观念守旧,他们大概会坚持要徐志摩与我白头偕老。有段古语说:“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徐志摩提议我“做徐家的儿媳妇,不做徐志摩的太太”,大概就是因为担心他父母不会答应他离婚吧。

那我自己的父母又怎么办呢?一想到要告诉他们和四哥,我就畏缩了。当年他们特别为我相中了徐志摩,要是他们知道徐志摩想离婚的话,一定会伤心的。我曾经听说有些离婚妇人的双亲因为觉得太丢人现眼了,有时候会拒女儿于门外。可是我没做过什么失节操或不正当的事情,所以要是我非和父母住在一起不可的话,我敢说他们会欢迎我回家的。我也相信,如果我父母不得不同意离婚的话,他们愿意点头的可能性非常高。

至于我自己呢?我当时想,如果徐志摩不想和我一起生活,而我却要试着不和他分开,那又有什么意义呢?除了同意离婚,我能怎么办?

可是,在我怀孕期间,我要怎么样供养自己呢?我手边只有徐志摩在沙士顿给我的一点买菜钱,还有我在那间屋里四处找到的一些余钱。于是我决定写信给徐家,通知他们我的状况。我没告诉他们徐志摩要求我离婚的事,只说他和我分居了,我和二哥住一起,而且在法国求学,因为有人认为住在法国比住在英国有益健康。我在信中完全没提徐志摩,只说我需要钱读书和养小孩。

几个星期以后,我在二哥的住处收到一张徐家寄来的二百美元支票。老爷好像相信了我掩盖部分事实的故事,在信上他说会按月寄张支票给我,他很高兴我能照顾自己和孩子。

当时我怀孕差不多四个月了,几乎天天害喜。可怜的二哥!他不晓得该怎么照顾我这种怀孕的女人。他说,如果我要怀满月份的话,和女人家住一起会比较可靠。我同意他的说法,虽然我不想离开他,可是当时的情况似乎变成:如果我待下来,就要替他煮饭打扫,结果累坏自己。

二哥认识一对也在巴黎大学深造的刘姓夫妇,他们为了节省房租而住到乡下,不过同意让我免费住他们家一阵子。

二哥说:“我告诉他们你身子不舒服,打算在徐志摩出门游历期间找个地方待待。”

当时我们没有一个人知道徐志摩的下落,所以二哥编的故事听起来合情合理。他和我从巴黎乘了一个小时的火车,又从火车站走了大概半个钟头的路,才到刘家。我连那村子的名字都记不得了,不过它立刻让我想起沙士顿,那是个环境非常安静的小村子,村里有一些远离马路的低矮房舍。和二哥一起沿着土路走的时候,我期待在这儿不会过得像在沙士顿那样不愉快。

刘君的全名叫刘文岛,曾经与梁启超和二哥组成非正式代表团参加巴黎和会,20世纪30年代担任中国驻意大利公使。我头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大概三十岁,礼貌、学问都很好。刘太太也在大学里念书。二哥介绍我们认识的时候,他们亲切地看着我。

刘太太先开口说:“希望你和我们住在一起会觉得舒服愉快。”

我回答:“这样给你们添麻烦,真不好意思。”

刘君插嘴说:“哪里,没什么,没什么。我们非常尊敬你哥哥和徐志摩,所以乐于帮忙。”

徐志摩因为思想活跃、气质活泼而受朋友推崇,可是他的朋友知道他是怎么对待自己家人的吗?我笑了笑,在刘氏夫妇面前装出徐志摩知道我去处的样子,也由衷感谢他们伸出援手。

刘太太趁刘君和二哥坐在客厅聊天的时候,带我在屋子里转了转。连那屋子都跟我们在沙士顿的小屋很像,只是看起来让人愉快些;墙上贴的是浅蓝花色,而不是黄色的壁纸,还有一个砌了瓷砖,而不是砖块的壁炉。我的卧房在二楼,与他们夫妻的卧房相对,从里面可以俯视街道。房间的一角立着一个洗脸盆和脸盆架,一张小书桌和一把椅子;另外一边摆着一张单人床和躺椅,窗子旁边有张摇椅,上面放了一块镶边的靠垫,风格与白窗帘很相称。

刘太太说她和刘君白天多半待在学校,不过都会回家吃晚饭。她提议我开始学法文,而且告诉我一个老师的名字。这真是个好主意。我在沙士顿的时候一直想学英文,可是没有继续学下去;法文是我第二次学习机会。我告诉刘太太,我觉得她能跟着刘君在巴黎大学求学很了不起。

刘太太听了大笑说:“要是你晓得我说服公婆让我出来有多难就好了。”

她说她一直想出国念书,她丈夫得到出洋机会的时候,她求公婆也送她同往。虽然她已经替刘家生了个儿子,可是公婆还是不愿意让她出去。后来,她和刘君异口同声、慷慨激昂地恳求,才说服二老让她出国。

回想起我自己向公婆争取出国的辛苦,我完全了解刘太太的处境。她有刘君帮着争取到西方,真是幸运啊!而我只有二哥护着,徐志摩并没有给我支持。几年以后,我听说刘氏夫妇双双取得巴黎大学的博士学位,心里高兴得不得了。

看完房间,刘太太和我回楼下找二哥和刘君。我们一起随便吃了顿午饭,近傍晚的时候,二哥回巴黎了。虽然我知道和刘氏夫妇住一起会很舒适,可是看到二哥离我而去,还是觉得难过。

中国人用“沧海桑田”来形容千百年光阴的逐渐推移,我觉得我在法国乡下度过的那个秋天,正是经历了这种变化。刚搬到那里的时候,我还没把握要不要离婚。可是,等我离开的时候,我已经决定同意徐志摩的离婚之议。我要追寻自己承继的特质,做个拥有自我的人。

我本身的成长和肚子里那孩子(我以为是个女孩)的发育正好互相映照。我到法国乡下的时候才怀孕四个月,离开的时候,怀胎已经接近八个月。这期间,我感觉到肚子里起了很大的变化,我知道什么时候孩子手脚动了,也感觉得到她的手指触到了我肚子里头。

徐志摩过去把我们夫妻俩比拟成小脚和西服,起先我被搞得糊里糊涂,因为我根本没有裹小脚嘛。可是,在法国乡下的那几个月,我才发觉,我的行为有很多方面都表现得和缠过脚没两样。在硖石的时候,我从不敢辜负公婆对我的期望,也从没怀疑过古老的中国习俗和传统。

我生长在一个有教养、有远见的家庭,家里的儿子们被送到海外读书。可是我却受到旧时思想的束缚。我必须从思想行为方面拿出勇气。作为家里第一个没有缠脚的女性,我一定要充分利用这个恩赐。

我可以回中国和徐家一起住,告诉他们离婚的事情,然后逼他们袒护我。可那样就是逃回中国,请求徐家或娘家照顾我。我想起打小就学到的关于“志气”的教训,打定主意留在欧洲,想办法凭自己的力量抚养我的小孩。在可以自谋生路以前,我会继续接受徐家按月寄来的二百美元,好照顾我肚子里的女儿。

经过沙士顿那段可怕的日子,我领悟到自己可以自力更生,而不能回徐家去,像个姑娘一样住在硖石。我下定决心: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要依靠任何人,而要靠自己的两只脚站起来。小时候,我看到张家失去名节之外的所有,又摆脱耻辱,重整旗鼓。我知道我得尝试做同样的事情来洗刷我的耻辱。

看到刘太太在夜里苦读,我就记起自己在苏州的第二女子师范学校上学,还有在徐家跟着家庭老师念书的情景。当年我也曾经决心要把书读好,而且珍惜自己学到的东西。所以我决定,如果徐志摩与我离婚的话,我要成为一位老师。那样一来,我回国以后,就可以自力更生,以适当的方法教养孩子。

有天傍晚我坐在楼上房间的时候,听到街上传来一匹马和一辆马车经过的声音,原来是有访客来看我了。我跑到窗口一看,果然有人从一辆马车跨了出来,是七弟!他付车钱给马车夫的时候,我打开窗子大喊:“喂,我在这儿,上来吧!”

七弟一见我就哭,不过他向来爱哭,他就是张家人个个说是女人的那位兄弟;家人还说我把妈妈身上大部分的男子气概拿走了,只留下女性特质给七弟。七弟从声音(又软又尖)到体态,甚至连思维方式都像个女人。他想知道我每天吃些什么,对法国菜的看法,还有怀胎的滋味。虽然他说我气色不好,可是因为他特地从巴黎跑来看我,所以我不便与他争论。他自己的气色倒是好极了,就连抹着眼泪,说他万万想不到会找到孤苦伶仃又身怀六甲的我时,气色也一样好。“瞧你这个样子。”他说。

他是一个月前出国的。他告诉我,家乡人都不知道我和徐志摩的事情,爸爸妈妈不知,老爷老太太不晓。我一直从法国写信给两边的家人,老爷也一直按月寄二百美元生活费给我,可是我从没告诉过他们全部的实情。七弟离开上海之前,甚至还见了老爷老太太一面,好帮老太太带一小包徐志摩最爱吃的蜜饯给他。

“徐志摩哪里去了?”七弟问。

自从徐志摩把我丢在沙士顿以后,我就不知他的去向。我局促不安地看着那包蜜饯,力图用事不关己的声音说:“不晓得啊,你有什么消息吗?”

七弟是在前一天打电话给在德国的二哥时,才听闻我的下落的。二哥已经离开巴黎,现在在耶拿大学。七弟说他也准备去德国,不是想学哲学,而是想过得省一点儿,因为马克不停贬值,所以住德国非常划算。本来七弟已经在巴黎一家旅馆订了房间,不过那天晚上,他拉出我床边的躺椅,伸着两腿睡在我旁边。

第二天一早,他就走了。我在厨房洗我们吃早点用的茶杯的时候,才恍然大悟,我一定要随他去德国。我得和某个家人待在一起,要不然我会就此消失在法国乡下。虽然刘氏夫妇对我很好,可是他们不是用我希望中七弟照顾我的方式照顾我。七弟像个女人一样,可以在我怀孕末期帮我煮饭、打扫,照顾我。我可以去德国和他住在一起,在那边生孩子。而且据刘太太讲,德国医院比法国医院还要安全。

于是,我打电话到七弟在巴黎住的旅馆,他人还没到,我就叫柜台带个口信给他,要他在那儿等我,我会与他会合。

那天晚上,我跟刘氏夫妇说明我要随弟弟到德国。我对他们的慷慨表示了谢意,把自己不多的行李打包。我离开刘家,差不多和离开沙士顿一样匆忙。

我怀胎的最后一个多月,是和七弟一起在柏林度过的。1922年2月24日,我生下第二个儿子。生产的时候,没人在我身边。虽然我希望我母亲会像她迎接阿欢那样待在医院,可是病房里就我孤零零一个人。七弟连看都没来看我,因为他认为产妇的房间不是男人去的地方。

我在整个生产过程以及生产完毕之后,一句话都没说,帮我接生的德国医生用法文对我说(因为我非和他讲法文不可),我是他所见过最勇敢的病人。当他把儿子抱来给我看的时候,我差点儿哭出来,因为我想要的是女孩,一个按我的模子刻出来的女孩,而不是徐志摩的翻版。

我在医院大概住了一星期,恶露流得厉害。到了该回到和七弟同住的小公寓那天,我茫然了。我突然很怕带着婴儿一起回家,不晓得要怎么样在柏林着手照顾小娃儿。我要上哪儿去买被子、奶瓶、小床?这些东西我事先都没准备好。我猜当时我以为在他出世以前,我可以无视他的存在。我对要独力抚养小孩感到不知所措。

第二天医生来巡房的时候,我用法文问他我可不可以把儿子留在医院一阵子。

他皱着眉头告诉我婴儿很健康,不需要把他留在医院里。

我回答:“是,我知道,可是我没办法照顾他。”他看了一眼床脚的病历表,带着安慰我的笑容说:“太太,你很好,别担心,你够健壮了。”

我说:“不行啊,拜托!只要让我把他留在医院一小段时间就好。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该往哪儿去。”

我从医院打电话给七弟,他就过来接我回家。我怀孕自始至终,一直没有徐志摩的消息。但是当我把儿子留在医院,拖着臃肿、胀痛、虚弱的身子回家以后,终于得到徐志摩的音讯。家里摆着一个有他笔迹的信封,看起来好像是有人亲自送来,而不是邮局寄来的。

七弟说那封信是吴经熊投到公寓的。吴经熊是我们一个朋友,曾经就读于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当时拿了另外一份奖学金在柏林念书。在留学海外的所有中国人当中,吴经熊是绝顶聪明的一个。他后来成为上海特别高等法院院长,而且把《诗篇》和《新约全书》译成中文。

我趁七弟把我的东西拿进卧房的时候,向他要了吴经熊的电话号码。电话是吴经熊接的,在我报上姓名以后,他紧张地清了清喉咙。

“噢,这个,是徐志摩叫我把那封信拿给你的。”他解释道。我说:“你意思是说他人在城里啰。他人呢?是不是和你在一起?”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因为失去控制而提高,觉得很讨厌。吴经熊大概觉得自己泄露了徐志摩的行踪,就用生气的口吻说:“别管那么多了,只管读那封信吧。”

平常,七弟下午都和我一起待在公寓里,不过今天,却在腋下夹了几本书从卧房出来。

“我得用功去了,”他回头大声说,“晚上会回来。”

我不怪七弟离我而去。他何必介入我的麻烦?我拿起那封信,握在手里好几分钟,心里猜想着信的内容。徐志摩等了这么久才与我联系,这段时间我在不知道他下落的情况下住到法国乡下,又刚刚生下他的孩子。我已经受够了。现在来了这么封信,里面会说些什么?是告诉我可以做徐家儿媳妇,但不能做徐志摩太太吗?这封信有什么地方会改变我的想法吗?我已经和他还有徐家分开半年了,所以我觉得不管此刻我感到多么虚弱,不管信上告诉我什么,我都可以自己一个人过。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把信展开。信里是徐志摩那一手流畅、漂亮的字迹,诉说着无爱婚姻的不可忍。我的丈夫要和我离婚。他在信上说:

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信中只字未提孩子,未提他在沙士顿撇下我的事,也未提我们的父母希望我们团聚的事。我觉得徐志摩这番话说给我听的成分,少过说给大众或史家听的成分,他说我们“前途无限”“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是什么意思?我什么时候表现过这些潜力了?他的信让我想起了那天晚上在硖石家中,他走进卧房说要成为中国第一个离婚男子的情景。

所以我又打了个电话给吴经熊,告诉他我要跟徐志摩讲话,我以为徐志摩和他在一起。吴经熊说他不会告诉我徐志摩在哪儿,我就说,算了,他只要跟徐志摩讲,我明天早上会到他家和徐志摩碰面就好。

我告诉吴经熊:“我要亲自见徐志摩一面。”因为徐志摩竟然在一封信里向我提出离婚要求!他连亲自在我面前提这要求都办不到。

和吴经熊讲完电话,我跑进浴室,因为我还在流恶露。那天剩下的时间我都躺在床上休息,我想第二天尽可能坚强地见徐志摩。我已经半年没见他了,我想让他看看他弃我而去以后,我一直活得很好。

那天晚上七弟到家以后,做了顿简单的晚饭给我们俩吃,吃饭的时候我们都很沉默。他顾虑太多,不敢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我也没说什么。当时我还搞不懂我自己。

第二天,我雇了一辆马车到吴经熊家。他和别的学生合住在一间离市区很远的房子,马车慢慢地往那儿去。吴经熊态度尴尬地在门口接我,然后带我走进一间有扇凸窗的大客厅,那窗子可以俯瞰一座小花园。客厅里到处是上面摊开着书本的乐谱架,吴经熊显然是那样子读书的。

后来,我见到了徐志摩。他看起来比我们住在沙士顿小黑屋时高了些、壮了些,我能感觉到他的决心还有惧意。他的四个朋友也在客厅里,绕着他走来走去,一副要保护他的样子。我只认得其中两人,吴经熊和金岳霖。金岳霖本来在美国读哲学,当时到柏林探望朋友。我先对徐志摩发话,因为我想表现出很有自制力的样子。

我的开场白是:“如果你要离婚,那很容易。”

“我已经告诉我父母了,他们同意这件事。”他说。

他一提到老爷和老太太,我的眼泪就情不自禁涌了出来。他们二老是怎么看这件事的?接着,我想到我自己的父母,于是我对徐志摩说:“你有父母,我也有父母,如果可以的话,让我先等我父母批准这件事。”

他急躁地摇摇头说:“不行,不行。你晓得,我没时间等了。你一定要现在签字,林徽因……”他停了一下又继续说,“林徽因要回国了,我非现在离婚不可。”

徐志摩提到林徽因名字的时候,我心想:他何必在信上写什么勇气和理想?他要他的女朋友,所以才这么情急。今天,人家问起我是否认为徐志摩要求离婚是革命性举动的时候,我回答“不”,因为他有女朋友在先。如果他打从开始,也就是在他告诉我他要成为中国第一个离婚男人的时候,就和我离婚的话,我会认为他是依自己的信念行事,我才会说徐志摩和我离婚是壮举。

徐志摩就因为急着得到林徽因,所以不许我花时间征得我父母同意。我从小就被教育要善尽孝道,如今却被迫在未征得我父母许可的情况下,辜负他们要我们夫妻团聚的心愿。

徐志摩在我默默思考的时候,一动也不动地面对着我,手上紧握着那些离婚文件。

“那……好吧。”我控制着自己的鼻息,缓慢沉着地说。当时,我的身体因为生产的关系还在疼痛,心理上也觉得吃了败仗。我同意在文件上签字的唯一理由是:我在法国就已经打定主意,不再只凭过去的价值观行事。我是未来新式女子中的一员。虽然做出这么不孝的事情让我感到痛苦,可是我还是对徐志摩说,我愿意在未事先征得我父母许可的情况下签字。

我说:“如果你认为离婚这件事做得对,我就签字。”说完才发觉,我是用服从,而不是带着新思想的口气在说话。

他听了高兴极了,笑容满面地把文件推过来让我签字。他不能自制地说:“太好了,太好了。你晓得,我们一定要这么做,中国一定要摆脱旧习气。”

他把文件摆在桌上,示意要我签字。那些文件是用中文写的,上面说男女双方已经一致决定终止他们的婚姻,我将获得五千元赡养费(后来我根本没拿过这笔钱)。徐志摩已经签了名,证人栏的四个名字也填好了,就只有该我签名那栏空着。

“好了。”我签了四次名字以后轻声说,打破室内的沉寂。我以在我们新婚那天没能用上的坦荡荡的目光正视着他:“你去给自己找个更好的太太吧!”

徐志摩真是高兴。他朋友挤在我们身边向我们道贺,都想握徐志摩的手。他欢天喜地,乐不可支。

他甚至跟我说了声谢谢,然后戏剧性地顿了一下,又对着我和那四个朋友说(我想他十有八九也是在对全世界说):“你张幼仪不想离婚,可是不得不离,因为我们一定要做给别人看,非开离婚先例不可。”

我虽然点着头,可是对刚做的那件事觉得倒胃口。这些人都参加过我的婚礼,我离婚的时候他们也站在我身边,可真是奇怪!

我一签完离婚文件,徐志摩就想去看我们的孩子。他想知道“你干吗把他留在医院”,而我心里只想着:“这与你何干?”

我们去了医院,站在育婴房的窗口,看着躺在小床里的婴儿。我觉得很怪异,好像脱离了徐志摩,脱离了我们的孩子,甚至脱离了产后的身体疼痛。徐志摩把脸贴在窗玻璃上看得入迷。他爱意盎然地看着我们的儿子,却始终没问我要怎么养他,他要怎么活下去。徐志摩像是没留意到我是孩子的妈似的,赞叹我们的儿子时都没转过头来瞧我一次。那时一位看护过我的护士正好经过,瞧见我和徐志摩在一起,就笑了笑,好像在说:孩子的父亲总算能来了。可是我很想知道,我们看起来像不像医院里的其他夫妇,像不像那些面露微笑,一起高高兴兴带着婴儿离开的年轻父母。

原名林徽音,1935年改名林徽因。——编者注

原文如此,或系误记。徐志摩《〈一封情书〉按语》(载1926年2月6日《晨报·副刊》)中称:“四年前我在康桥时,宗孟在伦敦,有一次我们说着玩,商量彼此假装通情书。我们设想一个情节,我算是女的,一个有夫之妇,他装男的,也是有妇之夫。”据后附林长民作《一封情书》,林化名“苣冬”,徐化名“仲昭”。(见《徐志摩全集》第2卷,第392页,韩石山编,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编者注

倭伊铿专攻生命哲学之研究,于1908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译者注

见《礼记·内则》。——编者注

刘文岛于1933年秋调任中华民国驻意大利公使,后经其与意方协商,两国升为大使级外交关系;中华民国驻他国公使方援例升级。刘于次年升为中华民国驻意大利全权大使。——编者注

英文版作“special high court in shanghai”。——编者注

英文版作“psalms”,台湾智库版译作《赞美诗》,或不妥。——编者注

初收胡适《追悼志摩》文中,载《新月》第4卷第1期(1932年)。——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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