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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还是存在

第二章 日常经验中的占有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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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处的社会致力于攫取财富以及获取利润,因而我们很少看到存在型生存模式的证据,并把占有型模式当作最自然的生存方式,甚至是唯一可取的生活方式。所有这些都让人格外难以理解存在型模式的本质,让人觉得占有型模式是唯一可能的方向。然而,这两种模式的概念都根植于人类的生存经验中,不应也不能以完全抽象、理智的方式来考察它们。两者都反映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必须具体对待。下文列举了一些生活中可以看到的占有和存在的例子,或许可以帮助读者理解这两种生存模式的区别。

学习

以占有型模式进行学习的学生会去听讲座。他们听到一些词语并理解其逻辑结构,尽可能地将它们一字一句地记在活页笔记本上,以便日后记忆从而通过考试。但讲座内容并不会内化为学生个人思想体系的一部分,使其更加丰富和宽广。相反,他们把词语转化为僵死的思想或理论群组储存起来。学生和讲座内容之间没有实质联系,学生只不过成了一系列言论的拥有者。这些言论由他人发表,既可能由他人原创,也可能取自另一来源。

以这种方式学习的学生只有一个目的——紧紧抓住“学到的”内容,不管是完全依赖自己的记忆还是认真复习课堂笔记。他们不必创造新的东西。事实上,占有型学习者会因为一门课程的新思想和新观念而感到不安,因为新的东西会质疑他们已经占有的固定的信息整体。的确,对于那些主要以占有的方式与世界发生联系的人来说,不能固定下来(或者记录下来)的想法都是令人恐惧的,它们就像所有发展、变化的事物一样难以控制。

对于以存在的方式与世界发生联结的学生来说,学习过程的性质完全不同。首先,他们不会像一张白纸那样去听课程讲座,哪怕是第一节课。他们已经事先思考过讲座会涉及的问题,并且在头脑中形成了自己的疑问。他们思索讲座议题并兴味盎然。他们不会被动接受别人的词语和思想,他们会去聆听,并且听到了;最重要的是,他们接受并做出积极有效的回应。他们听到的内容刺激了他们自己的思考过程。新问题、新想法、新角度在他们头脑中产生。听讲座是个积极活跃的过程。他们带着兴趣聆听,听到了老师的话,并自发做出积极回应。他们不是简单地获取知识,然后回家背诵。每个学生都受到影响并发生变化,每个人都不再是听讲座之前的那个他/她。当然,这种学习模式只有在讲座内容发人深省时才有可能。在存在型模式下,夸夸其谈的讲座不会得到任何回应,学生甚至还是不听为好,不如专注于独立思考。

我觉得至少应该简要提及一下“兴趣”一词,它在目前的使用中已经变得苍白无力。但它的本质意义蕴含在其英语词根inter中。拉丁语中“兴趣”一词是interesse,意思是“身处其中”。这种积极的兴趣在中古英语中用词语“to list”(形容词形式listy,副词形式listily)来表达。在现代英语中,“to list”仅用来表达空间意义,如“a ship lists”的意思是“船只倾斜”;只有它的否定形式“listless”(意思是“倦怠的”)还保留这个词原有的心理上的意义。“to list”曾经指的是“积极地追求”、“由衷地感兴趣”。另一个词lust(意为“欲望”)也有同样的词根,但“to list”不是指受欲望驱使,而是指积极自由地产生兴趣并努力追求。“to list”是十四世纪佚名作者在《未知的迷云》中所用的核心词汇之一[伊夫林·昂德希尔(evelyn underhill)编纂]。今天的语言仅保留了这个词的否定意义,这一现象表明了社会精神从十三世纪到二十世纪的转变。

记忆

记忆可以发生在占有或是存在型模式下。两种记忆最大的不同是产生的联系不同。占有型模式的记忆是机械的,词与词之间建立联系靠的是不断重复;联系也有可能完全建立在逻辑关系上,比如反义词之间、相似的概念之间,或是时间、空间、大小、颜色关系,抑或处于同一思想体系之中。

在存在型模式下,记忆积极地唤起词语、观点、场景、绘画、音乐,即记起一个数据的同时联想起很多相关数据。在存在型模式的记忆中,联系既非机械的,也不是纯粹逻辑性的,而是鲜活的。当人们搜寻合适的词语时,经过积极地思考和感受,一个又一个概念被激活。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把词语“疼痛”或“阿司匹林”跟词语“头疼”联系起来,那我还没有脱离逻辑和传统的轨道。但如果我把词语“压力”或“气愤”与“头疼”相联系了,我就把现象跟可能的后果相联系了,这是我在研究现象后得到的洞见。这后一种记忆本身包含着积极思考。这种活生生的记忆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弗洛伊德提出的“自由联想”。

对囤积知识不感兴趣的人发现,他们的记忆要想发挥得好,需要强烈、即时的兴趣。比如,有人会在至关重要的时刻忆起忘记了很长时间的外语词汇。以我自己为例,我的记忆力不算特别好,但当我与一个病人面对面并把注意力集中在他的人格面貌上时,我就能记起曾经分析过他的梦,不管那是两周还是五年前。而在此之前五分钟,冷不丁让我记起他的梦,我是办不到的。

存在型模式下的记忆意味着把之前的所见所闻激活。我们可以通过在脑海里浮现曾经见过的人和景色来体验一下这种创造性的记忆方式。我们不会马上想起这个人或景色,我们必须重造它、唤醒它。有时这种记忆并不容易。要想唤起一张脸或一个景致,我们必须曾经足够专注仔细地看过它。一旦这样的记忆被唤起,记忆中的人或景致就会栩栩如生,仿佛就在眼前一般。

以占有型模式来记忆一张脸或一个场景,典型的方式就是看照片。照片仅仅能够帮助人们认出一个人或景色,人们对照片的一般反应是“对,就是他”或者“对,我去过那儿”。对大多数人来说,照片变成了异化的记忆。

笔记是另一种异化的记忆。通过记笔记,我们占有了那些信息,也就不需要把它们印刻在大脑里。我对自己的占有很自信,但一旦我把笔记本丢了,也就把该记忆的信息丢了。我的记忆能力离我而去,因为我的记忆库以笔记的形式成为外化于我的存在。

现代人要记住的资料非常多,完全不做笔记、不用参考书是不可能的。但是记忆被取代的倾向越来越严重,已经到了极不合理的地步。人们很容易通过自身观察到,记录使得我们的记忆力减退。几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证明。

一个例子发生在商店里。对于两三件商品的总价,今天的售货员很少心算,都会马上使用计算器。另一个例子发生在教室里。教师们发现仔细记录讲座中每一句话的学生很可能在理解和记忆上都不如那些依靠理解力从而至少能记住要点的学生。另外,音乐家们发现那些读谱很轻松的人离了乐谱就很难记住音乐。(1)托斯卡尼尼(toscanini)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是个以存在型模式来记忆的音乐家,因此记忆力好得惊人。最后一个例子来自我在墨西哥的观察。在那里我发现很多文盲或很少写字的人的记忆力比读写流利的工业国家居民强得多。抛开其他因素,这说明读写能力并不像宣传的那样是件好事,尤其当人们仅仅用这种能力去阅读那些使人丧失感受力和想象力的东西时。

交谈

举两个交谈的例子可以帮我们看到占有和存在这两种模式的区别。例如,在一场传统辩论中有a和b两个人,分别持有x和y两种观点。每个人都认同自己的观点。每个人在乎的只是找到更好、更有道理的论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没有人会指望自己或对手改变观点。每个人都害怕改变自己的观点,这是因为观点为其所有,放弃自己的观点就好像失去自己的财物。

如果谈话不是一场辩论,情况会有所不同。我们都有过这样与人会面的经历:这个人可能很有地位、名望或者气质;抑或我们有求于人,希望获得一份好工作,或是被爱、被赞扬。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有些紧张,并为这个重要的会面做准备。他们事先想好有趣的话题,想象自己该如何开场,有人甚至会规划好整个对话中自己该说什么。或者他们会为自己打气,盘算自己所占有的一切——过去的成功、迷人的个性(或是令人生畏的个性,如果这个形象更有效)、社会地位、人际关系、外表以及行头。简而言之,他们在头脑中掂量自己的价值,并在这番评估之后于接下来的谈话中亮出自己的“货品”。长于此道的人确实会赢得很多人的注意,不过这种关注仅仅部分来自于这个人的表现,更多来自于大众判断力的贫乏。然而,如果这个人不够聪明,他不但不会引起别人的兴趣,还会显得呆笨、做作和乏味。

与之相反,有些人在会谈前不做任何准备,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来支撑自己。他们的回应是自发而丰富的。他们忘掉自身,忘掉自己的学识和地位。他们的自我不会将他们挡住,正因如此,他们能完全回应对方及其想法。因为不会患得患失,他们更能创造和分享,因此能够产生新的想法。占有型的人依赖他们所占有的东西;存在型的人依靠他们存在着这一事实:他们相信活生生的自己,相信如果放下一切去积极回应,新的东西就会产生。他们在交谈中是活泼的,因为他们不会焦急地盘算自己拥有什么,从而扼杀自己的活力。这种活泼具有感染力,常常会帮助对方超越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这样一来,交谈不再是商品(信息、知识、地位)交换,而是不在乎对错的对话。双方共同起舞,散场的时候带着喜悦,而不是带着贫乏的胜利感或失败感。(心理分析治疗的关键因素就是治疗师是否能够活跃气氛。如果治疗氛围死气沉沉,再详尽的心理分析解释都没有效果。)

阅读

以上论及交谈的情形同样适用于阅读,因为阅读实际上是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交谈。当然,阅读与跟人交谈一样,重要的是读谁的书或者跟谁交谈。阅读一本粗制滥造的小说就像做白日梦,它不会激发积极的回应,小说就像电视剧或是看电视时大口嚼着的薯片一样被囫囵吞下。但优秀的小说(比如巴尔扎克的小说)可以在人的心里产生共鸣和积极的回应——即以存在型模式进行阅读。只是也许大多数时候,人们仅以消费的方式,也就是占有型模式来阅读。他们产生了一些兴趣,想知道故事情节,比如主人公是死是活、女主人公有没有失身,他们想知道答案。小说就像是让他们兴奋的前戏,而结局,无论是喜是悲,才是体验的高潮。当他们知道了结局,他们就占有了整个故事,仿佛可以日后在记忆里翻箱倒柜一番。但他们并没有提升自己的知识:他们不懂得书中的人物,没有获得关于人性的深刻见解,也没有更加了解自己。

哲学和历史书籍也是如此。人们阅读哲学、历史书籍的方式被所受的教育定型,或者说“变形”更合适。学校致力于为每位学生提供一定的“文化财产”,然后在结束时颁发证书,证明学生至少占有最少量的这种财产。学生学会阅读书籍,为的是复述作者的主要思想。学生就是这样“知道”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康德、黑格尔和萨特的。从高中到研究生,不同层次教育的区别仅仅在于学生获得文化财产的多寡,与之对应的大体是学生日后能赚取的物质财富的数量。那些所谓的优秀学生能够精确地复述每一位哲学家的话。他们就像博物馆里经验丰富的导游。他们没有学到这种知识财产之外的东西,不懂得质疑这些哲学家、跟他们对话;没有意识到哲学家们自身的矛盾以及那些他们遗漏或是避而不谈的问题;他们不会区分什么是新的观点,什么只不过是哲学家们不经意间表达的那个时代的“常识”;他们不懂得区分什么时候作家在用头脑说话,什么时候作家的心跟头脑一起说话;他们无法发现作家是真诚还是虚伪;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存在型模式的读者常常发现广受赞誉的书籍可能并无价值,或者价值非常有限。他们对书的理解很深刻,有时甚至比作者更透彻,因为作者可能觉得自己写下的所有东西都一样重要。

行使权威

占有和存在型模式的差别也体现在行使权威上。关键的一点体现在“拥有权威”和“作为权威”的不同。我们几乎每个人在人生的某个阶段都行使过权威。不管愿不愿意,抚养子女的人必须行使权威,这样才能保护孩子免受伤害,才能给予他们最起码的建议,告诉他们在不同状况下应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在父权制社会,女人是男人行使权威的对象。在像我们这样的社会当中,官僚主义盛行、等级森严,大部分人都在行使权威,只有社会最底层的人例外,他们仅是实施权威的对象。

我们对两种生存模式中权威的理解取决于对“权威”一词的认识。“权威”是个广泛的概念,包含两种截然不同的意义,即“合理的”权威和“不合理的”权威。合理的权威建立在能力的基础上,能够帮助倚靠它的人成长。不合理的权威建立在权力基础上,剥削所有屈从于它的人。(我在《逃离自由》一书中讨论了两者的区别。)

在最原始的社会,即捕猎者和采集者的社会,权威由大家公认的最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人来行使。到底什么称得上胜任,取决于具体的环境,但大体上包括经验、智慧、慷慨、技巧、“气场”和勇气。很多这样的部落之中不存在永久的权威,在社会需要的时候权威就会出现。在不同场合中权威也不相同,比如战争、宗教行为、调解纷争。一旦权威赖以成立的这些素质消失或者减弱,权威也就终结了。类似形式的权威可以在很多原始社会中观察到,权威不是建立在体力上,而是建立在譬如经验和智慧这样的素质上。迪尔加多(j. m. r. delgado)在1967年拿猴子做了一个新颖的实验,发现它们的首领哪怕只是短暂性地丧失让其胜任的素质,它的权威也会马上终止。

存在型权威不仅仅建立在履行社会职能所需的个人能力上,也根植于一个达到高度成熟和完善的人的本质之中。这样的人由内而外散发着权威感,根本无需下命令或者进行威胁和贿赂。他们是高度完善的个体,真实地展现着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展现着人可以到达的高度,而非仅仅依靠言行。伟大的哲学家们就是这样的权威。还有一些这样的人,尽管不像大师们一样完美,却存在于各种教育层次和文化氛围之中。(这也是教育问题的关键。如果父母自己是人格发展完善的人,且安于自己的内心,那么权威教育还是放任教育的争论就不存在了。孩子需要这种存在型的权威,并会对它做出积极的回应。相反,如果对孩子的要求家长自己都做不到,孩子就会对家长的压迫、疏忽或“灌输”进行反抗。)

随着等级社会的形成,与狩猎和采集社会相比,社会形态变得越来越庞大、越来越复杂,以能力为基础的权威让位于以社会地位为基础的权威。这倒不是说现在的权威一定能力不足,而是说能力不再是权威的关键因素。无论是君主制权威——君主的能力与素质由基因随机决定,还是心狠手辣的罪犯靠谋杀和阴谋上位;抑或是在现代民主制里,权威由选举产生,依据往往是候选人的面相和投入选举的财力,在这些情况下,能力和权威几乎没有任何关系。

但即使是以能力为基础的权威也会存在严重问题。一个领导可能在一个领域里有能力,在另一领域却无法胜任。比如有的国家领导人在战争时期能够胜任,在和平时期却能力不足;有的领导可能在事业初期诚实且充满勇气,但渐渐受到权力腐蚀,丢掉了一开始的良好素质;或者年龄和健康问题使领导力恶化。此外,我们必须考虑到对于一个小部落而言,成员们很容易评判权威行使人的行为;但对于数百万人的社会体系而言就不那么容易了,成员们只能通过公共关系专家打造的候选人的虚拟形象来作出评判。

不管领导人丧失能力与素质的原因是什么,在大多数庞大且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权威正在发生异化。权威最初那真实或者宣称的能力转变为制服或者头衔。一旦权威披上恰当的制服或者获得一定的头衔,外在的表示能力的符号就取代了真实的能力和素质。一个国王因为获得了这个象征权威的头衔,也就拥有了权威,尽管他可能是愚蠢、恶劣和邪恶的,即完全不具备成为这一权威的能力。只要他占有这一头衔,他似乎也就具备了相应的能力。皇帝即使是裸体,人们也会相信他穿着华丽的衣裳。

人们把制服和头衔当作实际的能力,这种现象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拥有权威的象征物并从中获益的那些人必须麻痹民众,削弱他们的实事求是精神和批判思维能力,使他们相信虚构的谎言。任何人只要稍加思索就会明白,政治宣传破坏人们的判断力,陈词滥调使人麻痹屈从。人们会丧失独立性,不再相信亲眼所见和自己的判断,变得麻木不仁。人们相信谎言,对现实视而不见。

占有知识与知道

占有和存在型模式在知识领域里的区别体现在两种表达中:“我占有知识”和“我知道”。占有知识是指获取和保存现有知识(信息);知道具有功能性,是积极思考的过程与手段。

为了更好地理解存在型模式下知识的性质,可以看看佛陀、希伯来先知们、耶稣、埃克哈特、弗洛伊德和马克思等思想家对此问题的看法。在他们看来,知识始于我们认识到日常认知具有欺骗性,即我们所勾勒的现实图景并不是真正的现实,我们大多数人都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没有意识到我们信以为真、以为不证自明的大部分东西不过是在社会生活的暗示下产生的幻象。因此,知识始于击碎幻象,即幻灭。知识意味着穿透表象、追根溯源,看到赤裸裸的现实。“知道”不是占有真相,它意味着透过表面现象积极、批判地朝真相不断努力靠近。

这种创造性的穿透力在希伯来语中用jadoa一词表达,意为“知道”和“做爱”,即男性性行为的插入动作。佛陀作为“觉悟的人”,呼吁人们觉醒,认识到物欲通向幸福不过是幻觉,应该将自己从这种幻觉中解放出来。希伯来先知们也呼吁人们觉醒,认识到他们崇拜的偶像不过是人们自己创造出来的幻象。耶稣说:“真相使人自由。”埃克哈特教士多次表达对知识这一概念的理解。当谈到上帝时,他说:“知识是这样一种认识,它剥去所有伪装,不偏不倚,赤裸裸地奔向上帝,直到碰触他并紧握他。”(“赤裸”是埃克哈特及其同时代的作家——《未知的迷云》的佚名作者——最爱用的词汇。)马克思说,人们必须摧毁假象,这样才能创造条件,使这些假象不必存在。弗洛伊德的自我认识概念就是建立在摧毁假象即“理性化”的基础上的,这样才能意识到无意识的现实存在。(作为最后一位启蒙思想家,弗洛伊德可以说是十八世纪启蒙哲学的革命性人物,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二十世纪思想家。)

所有这些思想家都关注人类的救赎,都对社会普遍接受的思维模式进行了批判。对他们而言,知识的目的不是“绝对真实”带来的确定性和安全感,而是对人类理性的自我确认过程。对于不断求知的人来说,无知跟知识一样都是好的,因为两者都是求知过程的组成部分,当然这种无知跟毫不思索的无知是不同的。在存在型模式中,最好的知识是深刻理解的知识;而在占有型模式中,最好的知识就是越来越多的知识。

总体而言,我们的教育训练人们把知识当作财富一样去占有,以便日后拥有大体相当的财富和社会地位。人们受到的教育至少能满足他们正常工作的需要。除此之外,他们会得到“知识豪华大礼包”以提升他们的价值感,每个礼包的大小与其社会特权基本匹配。学校是生产这些知识礼包的工厂,尽管学校通常宣称要使学生了解人类头脑的最高成就。很多本科院校特别善于培育这些假象。从印度的思想和艺术到存在主义和超现实主义,这些知识像自助餐一样提供给学生,学生以自发和自由的名义这里挑一点、那里选一些,而不是专注于某一个课题,甚至不会读完一整本书。[参阅伊凡·伊里奇(ivan illich)对学校系统的缺陷所做的批判。]

信仰

从宗教、政治和个人的角度看,信仰的概念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义,这取决于是在占有型还是存在型模式之下。

在占有型模式下,信仰表示拥有一种答案,这个答案是可以被理性地加以证明的。它由他人的看法构成,来源于对他人——通常是对官僚机构——的屈从。因为官僚机构现实的或仅仅是想象中的权力,这样的信仰给人带来确定性。它是加入一大群人的入场券。它免去了人们独立思考、做出决定的大麻烦,使人成为正确信仰的“快乐拥有者”。在占有型模式下,信仰给人以确定感,宣称带给人们不可动摇的终极真理。它很容易让人相信,因为那些宣传和捍卫这种信仰的人拥有不可动摇的权力。确实,谁又不愿选择确定性呢?哪怕它要求人们放弃独立性。

上帝原本象征着我们内心所能体验到的最高价值,却在占有型模式下成为了一尊偶像。在先知们看来,偶像是我们自己创造的物品,我们把自己的力量投射上去,因而削弱了自身。我们屈从于自己的创造物,并由于这种屈从,用一种异化的方式与自己交流。当我像占有一件物品一样拥有一个偶像时,由于我们的屈从,它也就同时占有了我。一旦上帝变成偶像,他理应拥有的特质就与我们的个人体验毫不相关,就像政治教条外化于我们那样。我们可以把偶像赞颂为“仁慈的主”,但任何残酷的罪行都有可能在这一名义下发生,因为异化的信仰使人们抱成一团,甚至不会对最惨无人道的行为提出质疑。在占有型模式下,信仰为寻求确定性的人们提供了一副拐杖,他们想要关于生活的答案但又不愿自己去追寻。

在存在型模式下,信仰的面貌完全不同。离开信仰我们还能生活吗?婴儿难道不会坚信母亲的胸膛?难道我们不该相信他人,相信那些我们爱的人和我们自己吗?难道我们可以对自己坚持的生活准则缺乏信念吗?确实,失去了信仰,我们的内心深处就会变得贫瘠、绝望和恐惧。

在存在型模式下,信仰并不主要是相信某些观念(尽管这种情况也存在),而是一种内在倾向、一种态度。相比说一个人“有信仰”,更好的表达是说一个人“生活在信仰中”。神学对信仰作了“信仰即所信”和“信仰即相信”的区分,类似于我们对作为内容的信仰和作为行为的信仰的区分。一个人可以对自己和他人充满信念,虔诚的人可以对上帝深信不疑。《旧约》中关于上帝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是对人们可以占有的偶像以及神祇的否定。上帝的概念虽然仿照东方国王的概念而形成,但从一开始就是超验的。上帝不能有名字,也不能有画像。

后来,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发展过程中,人们试图使上帝彻底地去偶像化,或者干脆规定禁止对上帝的特性做任何描述,以杜绝偶像化的危险。最激进的是基督教神秘主义思想,例如(伪)狄奥尼修斯·阿雷奥帕吉塔(dionysius areopagita)、《未知的迷云》的佚名作者和埃克哈特教士,他们倾向于把上帝的概念称作“至一”(the one)、抽象的“神格”(the godhead)、“无-物”(no-thing)的概念,因此也就综合了《吠陀经》(vedas)和新柏拉图主义的思想观念。内心深处对自我神性的体验使人们对上帝深信不疑,它是一个积极、持续的自我创造过程;或者如埃克哈特教士所说,这是一个基督永远诞生在我们内心的过程。

我如果深信自己、他人、全人类以及我的自我实现能力,那么这种信念同样暗含一种确定性,但这种确定性是以我自己的体验为基础的,而不是屈服于一个权威,由它来告诉我应该相信什么。这种对真理的确定性不能用确凿的证据来理性地加以证明,但我可以凭借自己的主观经验对它的真实性深信不疑。[在希伯来语中,emunah(“信仰”)一词的意思是“确定性”,amen(“阿门”)的意思是“确实地”。]

假如我确信一个人的人品,那么只要他活着,我就无法证实这一点。严格来说,即使他到死都保持着高尚的品格,从实证主义的观点看来,仍然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即如果他活得更长一些,他或许就有可能破坏人们之前对他的判断。我的确信是基于我对他人的深入了解,基于我对爱和高尚人性的体验。只有当我在很大程度上抛弃自我中心,在他人身上看到真实的那个他,认识到他的内在力量结构,视他为独立的个体同时又是普遍人性的一部分,我们才能获得对他人的确信。这样我就能知道,一个人有可能做什么,不可能做什么,以及将来会做什么。当然,我并不是说我可以预言一个人未来全部的行为,而是基本可以判断他的行为走向,因为这基于其根本的性格特征,比如正直和责任心,等等。[具体可参考《自我的追寻》(man for himself)中“作为性格特征的信仰”一章。]

这种信念建立在事实基础上,因此是理性的。但这些事实又不是能用通常的实证主义心理学的方法来确认和“证明”的。我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只是“记录”这些事实的途径。

在占有和存在两种模式下,爱也有两种意义。

人可以占有爱情吗?如果可以,要想拥有、占有和保有它,爱应该是一样东西、一种物质。而事实是,世上并没有一种叫“爱”的东西。“爱”是一种抽象,或许是一位女神或天外来客,不过谁也没有见过她。事实上,只存在爱的行为。爱是一种积极产出的行动。爱是关心、懂得、回应、确信和欢喜,不论爱的是一个人、一棵树、一幅画还是一个想法。它意味着赋予生命以及增加活力。它是一个自我更新、自我加强的过程。

占有型模式下的爱意味着约束、限制和控制爱的对象。它使人窒息,让人死气沉沉、喘不过气,是一种杀戮,而非给人活力。被人们称为“爱”的东西大都是对这个词的误用,以掩盖人们不爱的事实。到底有多少父母真正爱孩子,这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劳埃德·德莫斯(lloyd de mause)指出,两千多年的西方历史充斥着父母虐待孩子的记录,涉及范围从身体到心理虐待,到疏于照料,到纯粹受占有欲支配,有的父母甚至是虐待狂。事实如此触目惊心,以至于让人认为慈爱的父母是异类而非常态。

婚姻也是一样。不论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还是旧时建立在社会便利和习俗上的传统婚姻,真正互相爱着的夫妻似乎是例外。社会便利、习俗、双方的经济利益、共同抚养子女、互相依赖以及对彼此的憎恨和恐惧,都被人们有意识地当作“爱”来体验,直到有一天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意识到他们并不爱对方,甚至从来没有爱过。今天在这方面可以观察到一些进步,人们变得更加现实和清醒,很多人不再认为相互间的性吸引是爱,或把友好而疏远的团队合作关系当作爱的表现。这种新观念使人们更坦诚,也更加频繁地更换伴侣。这并不一定会导致爱情发生得更频繁,因为新的伴侣可能跟老的伴侣一样,并不爱对方。

从“陷入爱情”演变为“拥有爱情”的幻觉,这一过程可以在情侣爱情发展史的具体细节中观察到。(我在《爱的艺术》中指出,“陷入爱情”的“陷入”一词自相矛盾。因为爱是一种积极的行为,人只能“站立”或“行走”在爱情里,而不能“陷入”爱情里,因为这个词带有消极被动的意味。)

在求爱过程中,双方都对彼此不太确定,都努力讨对方欢心。双方都活泼、迷人、有趣甚至美丽,因为富有生气会美化一个人的面孔。他们都还没有占有对方,因此双方都集中精力于存在,即给与和激发对方。婚姻行为往往将这一情形完全改变。婚姻契约具有排他性,使得夫妻双方独占对方的身体、情感和关怀。他们不再需要讨对方欢心,爱情变成他们占有的财产。双方都不再努力变得可爱,不再激发彼此的爱,开始变得无趣,人也渐渐失去了美丽的光彩。他们感到失望和困惑。他们难道不再是之前的那两个人了吗?难道他们从一开始就错了吗?双方通常都在对方身上寻找变化的原因并感到受了欺骗。他们不明白他们都已不是当初互相爱着彼此的那两个人了,人可以占有爱情这种错误的观念使他们停止了爱。现在,他们不再爱对方,只是安于共同所有人的关系——共同占有金钱、社会地位、房子和子女。因此在一些案例里,婚姻始于爱情基础,而后转化为友好的共同占有关系,成为两个唯我的人汇聚而成的公司——我们称之为“家庭”。

如果一对夫妇无法克服对爱情的渴望,想要重燃当初的爱恋,其中一方就有可能幻想着寻找一个(或几个)新的伴侣来满足这种渴望。他们感到自己只想拥有爱情。对他们而言,爱情不是存在的表达,而是一位女神,他们愿意屈从于她。这样的爱情必然会失败,因为就像一首法语老歌所唱的,“爱是自由之子”。爱情女神的膜拜者终会变得消极无趣,从而失去之前的吸引力。

这样的描述并非暗示婚姻不是两个相爱的人的最佳归宿。问题不在于婚姻本身,而在于夫妻双方那种占有型的生存结构——当然说到底,还在于他们所处的社会。当下社会里有些人提倡群婚、交换伴侣、群体性交等同居生活方式,在我看来不过是以寻求新刺激的方式来抵抗枯燥。这些人想要更多“爱人”,却无法好好去爱哪怕一个人。这些行为都是在逃避爱情关系里的真正困难。[参阅《人类的破坏性剖析》(the anatomy of human destructiveness,1973)一书第十章对“使人积极的”刺激和“使人消极的”刺激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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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一信息由摩西·布德莫尔博士(dr. moshe budmor)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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