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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写作

好的蹩脚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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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以前,有家出版社要我写一篇绪论,供重印里奥纳德·梅里克[1]所写的一部小说之用。该出版社看来是打算重印一套二十世纪一半已被遗忘的二流小说。在当今无书可读的日子里,这是一项有价值的工作,我很羡慕那个负责到廉价书亭去搜寻他童年时代爱读的作品的人。

如今我们似乎很少出版,然而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极其流行的一种书,是切斯特顿称为“好的蹩脚作品”的书,那就是没有什么文学上的标榜,但是在那些比较严肃的作品销声匿迹以后仍有人在读的那种作品。显然,这一类中最突出的作品是《拉夫尔斯》和福尔摩斯故事,在无数这种那种“问题小说”、“人性文件”和“大力声讨”到了该去的地方,堕入遗忘的深渊之后,它们仍保有自己的地位。

不过,老实说,我所说的这些小说都是“逃避”文学。它们是你记忆中的愉快的补丁,在空闲的时候放松一下脑筋的安静角落,但是它们从来不自称同实际生活有什么关系。还有一种“好的坏书”,意图比较严肃,我认为这一类书倒是让我们知道了一些小说的性质是什么和它目前衰落的原因。在过去五十年里,有整整一批作家——有些人如今还在写——从任何严格的文学标准来讲,都不能说是“好的”,但是他们是天生的小说家,他们的态度似乎是真诚的,这一部分是因为他们不怕人家说他们趣味不高雅。我把里奥纳德·梅里克就放在这一类。

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多产作家,他们的作品自然良莠不齐,水平不一。我心目中各类都有一两部突出作品,作者都能够与自己创作的人物认同,想他们之所想,感他们之所感,为他们博得读者的同情,而所采取的那种尽情放纵、没有顾忌的态度,比较聪明的人是很难达到的。这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对于一个说故事的人来说,正如对一个歌舞厅里的滑稽演员一样,太高的文化修养很可能有害而无利。

以厄纳斯特·雷蒙的《我们被告者》为例,这是一部特别阴暗然而却令人信服的谋杀故事,大概取材于克里本案件。我认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这个事实:作者只是部分而没有全部理解他所写的人物的可悲的庸俗程度,因此并没有瞧不起他们。也许,像德莱塞[2]的《美国的悲剧》一样,它还因为笨拙的冗长写作风格而收获了些什么;细节堆积如山,几乎不作任何选择,但在这堆积过程中却慢慢地产生了令人可怕和透不过气来的残酷效果。雷斯福德的《真话候选人》也是如此。这里没有那样的笨手笨脚,但是同样一丝不苟地描述凡人小事。默里克的《辛西娅》也是如此,还有至少是沃·莱·乔治的《卡利班》的上半部。他写的大部分是垃圾,但在这部取材于诺思克利夫[3]一生的具体作品中,他在描写伦敦下层中产阶级的生活方面取得了一些令人难忘和逼真的效果。这部书的有些部分大概是自传性的,好的蹩脚作家的一个优点是,他们在写自传时不怕丢脸。自我暴露和自作多情是小说家的大忌,但是如果他过于害怕这两者,他的创作才能可能蒙受其害。

好的蹩脚小说的存在——你能够对一本你的智力完全拒绝认真对待的书产生兴趣,感到兴奋,甚至受到感动这个事实——向我们提醒,艺术与大脑活动不是一回事。我想,用任何可以说想出来的测验来衡量,你都会发现卡莱尔[4]比特罗洛普智力更高。但是特罗洛普至今犹有人读,而卡莱尔则不然:不论他多么聪明,他甚至没有能力用简单的直截了当的英文写作。在小说家身上,几乎像在诗人身上一样,是很难确立智力和创造力之间的关系的。一位好小说家可能像福楼拜一样是个律己很严的天才,或者像狄更斯那样是个智力上的懒散鬼。倾注在温德姆·刘易斯的所谓小说——如《塔尔》或《势利的从男爵》——中的才华,足以造就好几十个普通的小说家,但是要把这些书从头至尾读完一本却是很吃力的事。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品质,一种文学维生素,甚至在《如果春天来了》那样的一本书中都存在的,可是在这些作品中却告阙如。

也许“好的蹩脚”作品最好的例子是《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是一部原来并不有意写成这样荒唐可笑的小说,书中充满了荒诞不经的戏剧性事件;但它却也是十分动人而且基本上是真实的,很难说哪一点品质压过了另外一种。但是,毕竟《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企图写得严肃的,要反映现实的世界。而那些自认不讳的逃避现实的作家,刺激和“轻松”幽默的提供者,又怎样呢?《福尔摩斯》、《反之亦然》、《吸血鬼》、《海伦的孩子》、《所罗门国王的宝藏》[5]又怎样呢?所有这些作品肯定都是荒诞不经的,是你要取笑的书,而不是被它们引笑的书,甚至它们的作者自己都没有加以认真对待。但是它们流传了下来,而且大概会继续流传下去。你能说的只是,在文明仍继续处于这样的情况之下,你不时需要散心消遣,“轻松”文学有它的指定地位;而且有一种单纯的技巧,或者说天赋的才能那样的东西,可能比才学和智力更有生存价值。有些歌舞厅里的歌曲比收在诗集中的四分之三的东西是写得更好的诗:

请到酒价便宜的地方来,

请到盘大菜多的地方来,

请到掌柜殷勤的地方来,

请到你家隔壁的酒店来!

或者:

两只可爱的黑眼睛——

啊,真是意想不到!

只是为了叫错了人,

两只可爱的黑眼睛!

我宁愿写这两支歌,也不写像“可爱的小姐”或者“空谷之恋”那样的诗。同样,我敢打赌,《汤姆叔叔的小屋》会比弗吉尼亚·伍尔夫或乔治·莫尔[6]的全部作品都流传更久,尽管我不知道有什么纯粹文学性的测试能够证明哪个更优越。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二日《论坛报》

* * *

[1] leonard merrick(1864—1939),英国小说家。

[2] theodore dreiser(1871—1945),美国小说家,著有《嘉莉妹妹》、《金融家》、《美国的悲剧》等。

[3] viscount northcliffe,为英国报业大王alfred harmsworth(1865—1922)设立的英国贵族头衔,他记者出身,后创办《每日邮报》、《每日镜报》等公报,一九〇八年收购了奄奄一息的《泰晤士报》,一九一七年封子爵。

[4] thomas carlyle(1795—1881),苏格兰散文家、历史学家,著有《法国革命》。

[5] 《反之亦然》为英国作家f·安斯蒂(f. anstey,1856—1934)所著的幻想小说;《吸血鬼》为爱尔兰小说家布拉姆·斯托克(bram stoker,1847—1912)所著恐怖小说;《海伦的孩子》为美国作家约翰·哈伯顿(john habberton, 1842—1921)所著的幽默小说;《所罗门国王的宝藏》为英国小说家亨利·赖德·哈格德(henry rider haggard,1856—1925)所著的冒险小说。

[6] george moore(1852—1933),爱尔兰自然主义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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