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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式谋杀的衰落

英国式谋杀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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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星期天下午,最好是在战前。妻子已在小沙发上睡着了,孩子们给打发出去痛快地遛弯去了。你把双脚搁到了长沙发上,鼻梁上戴好了眼镜,打开《世界新闻报》。烤牛肉和约克郡布丁,或者浇苹果调味汁的烤猪肉加上羊油布丁,然后是一杯可以说是结束美餐的深褐色浓茶,你感到十分心满意足。你的烟斗在美滋滋地吸着,沙发靠垫软软地垫在身下,炉火正旺,空气暖和温馨。在这幸福的环境中,你想要读的新闻是什么?

自然,是关于一起谋杀案的新闻。但是哪一种谋杀?如果你考察一下那些给了英国公众最多乐趣的谋杀案,那些几乎人人都知道大概经过,而又经星期日报纸反复炒来炒去的谋杀案,你就会发现其中大多数案件都以不同的方式彼此相似。我国发生谋杀案的伟大时期,也就是说我国的伊丽莎白时期,大约是在一八五〇年和一九二五年之间,凶手的声誉经受了时间考验的有如下几个:勒其莱的帕尔默医生、开膛手杰克、奈尔·克里姆、梅布里克太太、克里本医生、西顿、约瑟夫·史密斯、阿姆斯特朗、拜瓦特斯和汤普森。此外,在一九一九年左右,还有一桩十分有名的案子符合总的模式,但是我最好不要举出名字,因为被告已宣布无罪开释。

在上述九起案件中,至少有四起已被作为根据,写出成功的小说,有一起改成受人欢迎的情节剧,而以报纸报道、犯罪学论文、律师和警官的回忆等形式围绕这些案件的文字材料足足可以建个相当大的图书馆。很难相信英国最近发生的犯罪有任何一起会这么长久、这么清晰地被记住,这不仅是因为国外的暴力事件的残暴使得谋杀似乎相形见绌,而且是因为流行的犯罪类型似乎已有变化。战争年代中主要的著名案件是所谓下巴颏儿案件,如今已写成一本流行小书;该案件的审判实录去年也由耶罗兹公司出版,贝契霍弗·罗伯茨先生写了序言。这一可悲又可鄙的案件只是从社会学,也许还有法律的观点来看有兴趣,在回到这一案件之前,先让我来说明一下,星期日报纸的读者百无聊赖地说,“如今你似乎碰不上一起令人回味的谋杀案了”,这话是什么意思。

在考虑我上面所提到的九起谋杀案时,你可以一开始就把开膛手杰克一案另列在外,它本身就自成一类。其他八起中,六起是毒杀案,十个罪犯之中有八个属于中产阶级。除了其中两起以外,所有的谋杀案中,不论以这种方式或者别的方式,性是一个非常有力的动机,而在至少四起案件中,要想保全体面——在生活中求得一个安稳的地位,或者不想因为诸如离婚这样的丑闻破坏你在社会中的地位——是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半数以上的案件中,目的是为了弄到一定的已知数量的金钱,诸如遗产或保险赔款,但是所涉金额几乎都是很小的。在大多数案件中,罪行只是慢慢地才败露的,那是由于邻居或亲戚产生怀疑而引起周密调查的结果;在几乎每一个案件中,总是有某种戏剧性的巧合,可以清楚地看到老天爷的干预,或者没有一个小说家敢大胆设想的一种插曲,例如克里本带着女扮男装的情妇飞越大西洋,或者约瑟夫·史密斯在他的一个妻子淹死在隔壁屋子里的时候,用风琴弹奏“我的主啊,向你更加走近了”。所有这些犯罪的背景,除了奈尔·克里姆的以外,基本上都是家庭内部;十二个被害者中有七个是凶手的妻子或者丈夫。

心中有了这些作底,你就可以设想,以《世界新闻报》读者的观点,什么样的谋杀案是“完美无缺”的谋杀案。凶手必须是一个专业阶级的小人物——比如说牙医或者办案律师——在郊区什么地方过着极其体面的生活,最好是住在一所半独立的房子里,这样邻居就可以隔墙听到可疑的声音。他不是保守党当地支部的主席,就是新教派和禁酒派领袖。他是因为对自己的女秘书或者职业上的对手的妻子怀有非分的恋情而误入歧途的,在同自己的良心经过长期而可怕的斗争后才终于决心不惜犯罪。在决定要谋杀后,他进行了极其狡猾的计划,只是在某一个琐细的没有预料的细节上犯了错。当然,所选择的手段应该是毒药。归根结底分析起来,他犯谋杀罪是因为在他看来这比起被察觉通奸似乎是不那么丢人,对他的事业不那么有害。有了这种背景,这桩罪行就可以有戏剧的甚至悲剧的性质,使它令人难忘,并且使人对被害者和凶手都感到同情。上面所提的犯罪大多数都有一些这样的气氛,而且,在其中三起案件中,包括我只提到而没有指名道姓的那一起,故事大致接近我所概述的。

现在比较一下下巴颏儿谋杀案。在这起案件中没有感情的深度。两个有关的人一起犯了这起具体的谋杀案几乎纯属偶然,他们没有再犯别的更多案件完全是我们运气好。背景不是家庭内部,而是舞厅的平淡生活和美国电影的错误价值观。两个罪犯中一个是名叫伊丽莎白·琼斯的十八岁前女招待,一个是名叫卡尔·赫尔顿冒充军官的美军逃兵。他们在一起只有六天,在他们被捕以前很可能甚至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他们是在一家喝茶的地方偶然相识的,那天晚上偷了一辆军用卡车去兜风。琼斯自称是跳脱衣舞的。这严格来说并不确实(她在这方面只表演过一次,并不成功),她还说要做一件危险的事,“比如做杀手姘妇”。赫尔顿自称是芝加哥巨匪,这也不确。他们见到一个在路上骑自行车的姑娘,为了显示自己有多狠,赫尔顿开车把她撞死,然后两人抢了那姑娘身上的几个先令。接着一次,他们打晕了他们假装让其搭车的姑娘,剥下了她的大衣和手提包,把她扔进河里。最后,他们极其随便地杀害了一个正好口袋里有八英镑的出租车司机。此后不久,他们就分了手。赫尔顿被捕了,因为他十分愚蠢,把那辆车子留下自用,琼斯自动向警方坦白招供。在法庭上,两个罪犯互相揭发。在犯罪的间歇,他们两人的行为似乎都十分麻木不仁:他们把出租汽车司机的八英镑用在赛狗上。

从那姑娘的信件中看,她的案件能引起一定的心理学方面的兴趣,但是这桩谋杀案之所以在报上作为头条新闻刊登是因为它给法兰西战役期间嗡嗡弹袭击下的焦虑生活带来调剂。琼斯和赫尔顿是在v1型火箭的嗡嗡声中犯下罪的,在v2型火箭[1]的嗡嗡声中定罪。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在英国这已成了很平常的事——因为男的判了死刑,女的判了徒刑。据雷蒙德先生说,琼斯的轻判引起了普遍的愤慨,抗议电报如潮水般涌向内政大臣。在她的家乡,墙上刷了“她应绞死”的大标语,旁边还贴了一具吊在绞刑架下的死尸的图画。考虑到本世纪里英国只绞死过十名妇女,而且这一刑罚因民意一致反对而基本上已不再实行,很难不觉得这种要求绞死一个十八岁姑娘的呼声,一部分是由于战争造成的残忍化作用。的确,这整个无谓的故事以及它的舞厅、电影院、廉价香水、假名字、偷来的汽车等等的氛围,基本上都是属于战争时期的。

也许有意义的是,近年来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英国谋杀案竟是由一个美国人和一个部分美国化的英国姑娘犯的。但是很难相信,这个案件会像以前的那种家庭毒杀戏剧那样为大家长期流传,后者是一个稳定的社会的产物,在这种社会里,左右一切的伪善至少能保证,像谋杀那样严重的犯罪应该有强烈的感情作为动机。

一九四六年二月十五日《论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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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1型火箭是德国发明的无人驾驶火箭,一九四四年六月起袭击伦敦,伦敦人叫它是“嗡嗡弹”。v2型火箭于一九四四年九月起袭击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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